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遗失(灭失)声明(陈小兰、蒋小林)
编号:202512301026
陈小兰、蒋小林保管不善,将监证0181957、0181956号不动产权证明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或者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陈小兰、蒋小林
2025年12月30日
下一条:县烟草专卖局关于公开征求《仁寿县烟草制品零售点合理布局规定(草案)(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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