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遗失(灭失)声明(徐欢、张孝)
编号:202601070019
徐欢、张孝保管不善,将监证0222438、0222437,仁国用(2015)第7693号不动产权证明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或者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徐欢、张孝
2026年1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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