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和相关工作安排,仁寿县审计局对仁寿县2022年和2023年部分乡村振兴资金项目建设管理情况进行了专项审计调查,抽审了仁寿县粤江河防洪治理工程项目,现将该项目的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2022年7月29日,仁寿县发展和改革局出具《关于仁寿县粤江河防洪治理工程立项的批复》(仁发改〔2022〕233号),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综合治理河道25.5km,其中新建提防19km、护岸10km、清淤疏浚10.5km;项目总投资20278.24万元,资金来源为中央资金和地方财政资金。
项目施工分为三个标段,一、三标段于2023年7月10日开工,2024年6月20日完工并通过竣工验收,验收合格。二标段于2023年8月28日开工,2024年6月20日完工并通过完工验收,验收合格。
审计结果表明,仁寿县粤江河防洪治理工程管理基本合规。本次审计调查也发现,还存在未严格履行基本建设程序、施工合同结算审核多计工程价款方面的问题。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未取得项目环评批复擅自开工建设;
(二)项目竣工结算审核结果不实。
三、审计处理情况及建议
对上述问题,县审计局已依法出具审计报告并明确整改要求,并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提出了严格执行基本建设程序,履行项目建设监管职责,加强项目竣工结算审核,确保项目竣工结算的准确性等审计建议。
审计指出问题后,仁寿县水利规划建设管理站已全部完成整改。县审计局将按规定督促公告审计整改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