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首次登记公告(李怀明、熊秀英、李科、李佳忆、李宇航)
编号:202609021212
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首次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 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仁寿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联系方式:028-36295125
序号 |
登记申请人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不动产坐落 |
不动产单元号 |
不动产面积(㎡) |
用途 |
备注 |
1 |
李怀明、熊秀英、李科、李佳忆、李宇航 |
宅基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 |
仁寿县黑龙滩镇高店社区一组 |
511421137200JC01034F00010002 |
254.4 |
农村宅基地/住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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仁寿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6年9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