仁寿县信访局关于恢复接待群众来访的通告
当前,全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形势积极向好,经济社会发展加快恢复。按照中央、省、市有关要求,从2020年4月1日起县群众接待中心全面恢复接待群众来访。现将有关情况通告如下:
一、依法逐级走访
疫情防控形势依然严峻复杂,来访群众要把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确需通过走访形式反映诉求的群众,按照《信访条例》规定就地就近就便逐级反映问题。
二、自觉遵守疫情防控规定
来访群众要正确佩戴口罩,主动出示身份证,配合工作人员进行体温测量,人员之间保持1米以上距离。来访群众有发热、咳嗽、呼吸困难等症状的,请及时就近到定点发热门诊就诊。未佩戴口罩或未正确佩戴的,不得进入接访大厅。
三、自觉维护来访接待秩序
在工作人员引导下,来访群众应正确填写《来访登记表》。5人以上来访反映同一诉求的,要按照《信访条例》规定推选代表参与接谈,随同来访的其他群众请自觉离开并返回驻地。来访群众不得在来访接待场所及周边聚集和逗留。
四、提倡通过网络信访、来电和来信方式反映诉求
网络信访、来电方便快捷,来信办理及时规范,同样管用好用,能够有效避免人员相互接触感染疫情,希望广大群众更多采用网络信访、来电和来信方式反映问题:1.网络信访:登录仁寿县人民政府网站,点击“仁寿县网上投诉平台”进入投诉,网址:http://www.rs.gov.cn/;2. 来电:028-37399505;3.来信:将反映问题的基本情况、诉求、联系方式等信息表述清楚,邮寄至仁寿县文林镇人民广场路50号仁寿县信访局,邮编625000。
特此通告
仁寿县信访局
2020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