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遗失(灭失)声明(葛燕梅、黄刚)
(编号:201912040567)
葛燕梅、黄刚,因保管不善,将以下不动产权属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二十二条的规定,现声明如下:原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
序号 |
不动产权属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 |
权利人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不动产单元号 |
面积m² |
用途 |
不动产坐落 |
备注 |
| |
预告证号:仁预0026883、仁预0026884 |
葛燕梅、黄刚 |
|
|
84.49 |
住宅 |
仁寿县文林镇永林支路88号世纪豪庭一期5栋2单元30楼4号 |
|
特此声明
声明人:葛燕梅、黄刚
2019年12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