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作废公告(郭兴明)
编号:2019010300522
根据四川省仁寿县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2019)川1421执727号,将罗教金、黄超群所有的位于仁寿县宝飞镇四通街62号1幢1单元3层1号及仁寿县宝飞镇四通街62号1栋1单元1层1号(不动产单元号:511421128001GB00307F00010004、511421128001GB00307F00010001)的不动产转移登记为郭兴明。我机构无法收回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现公告作废。
仁寿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19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