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遗失(灭失)声明(邓建清、余俊英)

2019年10月23日    来源:

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遗失(灭失)声明(邓建清、余俊英)

(编号:2019010230511)

邓建清、余俊英,因保管不善,将以下不动产权属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二十二条的规定,现声明如下:原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

序号 

不动产权属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 

权利人 

不动产权利类型 

不动产单元号 

面积m² 

用途 

不动产坐落 

备注 

仁国用(2012)第0521号 

邓建清、余俊英 

仁寿县陵州路二段大众巷23号今日城5幢2单元6楼1号 

特此声明 

声明人:邓建清、余俊英

2019年10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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