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遗失(灭失)声明(陈从洲、代俊如)
(编号:2019010160488)
陈从洲、代俊如,因保管不善,将以下不动产权属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二十二条的规定,现声明如下:原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
序号 |
不动产权属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 |
权利人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不动产单元号 |
面积m² |
用途 |
不动产坐落 |
备注 |
1 |
川(2017)仁寿县不动产权第0001038号 |
陈从洲、代俊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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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8.03 |
住宅 |
仁寿县文林镇龙滩大道一段12号(路易大地)6幢1单元25楼1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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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此声明
声明人:陈从洲、代俊如
2019年10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