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遗失(灭失)声明(仁寿县鑫城建设开发责任有限公司)
(编号:201906190284)
仁寿县鑫城建设开发责任有限公司,因保管不善,将以下不动产权属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二十二条的规定,现声明如下:原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
序号 |
不动产权属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 |
权利人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不动产单元号 |
面积m² |
用途 |
不动产坐落 |
备注 |
1 |
仁国用(2008)字第5659号、仁国用(2008)字第5656号、仁国用(2008)字第5550号、 |
仁寿县市政工程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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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林镇文林路389号、文林镇铜锣井巷人民广场、文林镇建设路北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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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此声明。
声明人:仁寿县鑫城建设开发责任有限公司
2019年6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