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作废公告(胡和清)
编号:201906140278
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不动产权证书或不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仁国用(2013)第8636号
权利人
胡和清
不动产权利类型
土地
不动产单元号
不动产坐落
大化镇龙门街72号
备注
(2019)川1421执恢110号
仁寿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19年6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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