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作废公告(仁寿县景圣景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编号:201905300252
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不动产权证书或不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仁国用(2010)字第11335号
权利人
仁寿县景圣景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不动产权利类型
土地
不动产单元号
不动产坐落
文林镇飞泉社区8组
备注
法院裁决,买受人田小红
仁寿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19年5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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