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作废公告(李慧、谢建军)
编号:201805100140
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日期
2018年5月10日
不动产权证书或不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仁国用(2010)第9115号
权利人
李慧、谢建军
不动产权利类型
住宅
不动产单元号
不动产坐落
文林镇先锋街二段99号(丽都滨河二期)4栋4单元3楼1号
备注
国土使用证
仁寿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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