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作废公告(刘凯)
编号:201805220170
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日期
2018年5月22日
不动产权证书或不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仁国用(2009)第3681号
权利人
刘凯
不动产权利类型
土地
不动产单元号
不动产坐落
文林镇龙水河街6号世纪春天3幢3单元2楼1号
备注
仁寿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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