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作废公告(谭付松、徐书云)
编号:201808080307
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不动产权证书或不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仁国用(2014)第9555号
权利人
谭付松、徐书云
不动产权利类型
商业
不动产单元号
不动产坐落
仁寿县文林镇映像街107号(欧洲映像二期)1幢1单元1楼107号
备注
法院裁定转移
仁寿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18年8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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