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作废公告(张霞)
编号:201809170359
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不动产权证书或不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仁国用(2005)第3666号
权利人
张霞
不动产权利类型
商业
不动产单元号
不动产坐落
慈航镇综合街13号1栋1楼13号
备注
法院裁定
仁寿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18年9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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