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作废公告(郭淑仙)
编号:201810190413
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不动产权证书或不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川(2018)仁寿县不动产权第0008680
权利人
郭淑仙
不动产权利类型
住房
不动产单元号
不动产坐落
仁寿县彰加镇福兴街69号1栋1单元2楼2号
备注
法院裁定
仁寿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18年10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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