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作废公告(陈继东、程玲)
编号:201901280033
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不动产权证书或不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仁国用2014第7244号
权利人
陈继东、程玲
不动产权利类型
不动产单元号
不动产坐落
仁寿县大化镇团结村3—160号
备注
法院裁定
仁寿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19年1月28日
上一条:仁寿县不动产登记事项公示(继承、受遗赠)(周淑容) 下一条:眉山市环境保护局天府新区分局(筹)关于2019年1月28日受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情况的公示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