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遗失声明(刘小强、刘纯纯)
(编号:201902130045)
刘小强、刘纯纯所有的位于仁寿县文林镇怡和街37号8栋2楼附29号(房屋/土地)的不动产权属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监证0198547、0198548)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二十二条的规定,现声明如下:原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
以上情况如有不实,刘小强、刘纯纯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仁寿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19年2月13日
上一条:仁寿县不动产登记事项公示(继承、受遗赠)(李文军) 下一条:仁寿县不动产登记事项公示(继承、受遗赠)(陈述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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