仁寿县财政局
关于2016-2017年扶贫小额信贷拟贴息花名册(第二批)公示
2016-2017年度扶贫小额信贷贷款对象审核发现,其中16户贷款对象信息比对有疑问,经再次核实,该16户贷款对象属建档立卡贫困户,符合贴息条件,按照“利率在5%以内据实贴息、超过5%按5%进行贴息”规定,借款余额78万元拟贴息24639.27元,现将拟贴息花名册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县财政将按照拟贴息金额进行贴息。监督电话:028—36201959。
公示期自2018年3月26日-2018年3月30日。
附件:2016-2017年度扶贫小额信贷拟贴息花名册(第二批)
仁寿县财政局
2018年3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