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我县储备一批具有疫情一线防治工作经验的医务人员,经研究,拟招聘4名援鄂编外医务人员为事业编內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仁寿县中医医院2名,仁寿县文林镇卫生院2名(详见附件2)。
二、招聘对象与条件
(一)招聘对象
仁寿县参加眉山市统一选派援湖北医疗队的编外人员。
(二)基本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
2.有为人民服务、为卫生事业奉献的精神,在援鄂工作期间担当作为、表现优秀;
3.具有符合国家或行业规定并能坚持正常工作的身体条件;
4.具有符合岗位所需学历、专业等资格条件。
(三)以下人员不得应聘:
1.曾因犯罪受刑事处罚。
2.不符合招聘岗位所需资格条件的。
3.法律、法规、规章及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
三、报名办法
自招聘公告发布日起接受报名。应聘人员通过现场(县卫健局人事股,联系电话:028-36233202)进行报名,填写《仁寿县援湖北医疗队编外人员专项招聘报名信息表》(详见附件1),一式两份。
四、招聘方式
(一)对2名援鄂编外医务人员中级职称人员(须具有市卫健委出具的证明),采取结构化专业面试、直接考核招聘方式,招聘为县中医医院事业人员。
(二)另外2名具有湖北一线新冠疫情防治工作经历(须具有市卫健委出具的证明)的人员,采取笔试、面试招聘方式,招聘为仁寿县文林镇卫生院事业人员。笔试开考比例形成差额即可开考,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
五、体检与考察
考核合格人员可以按照有关规定组织体检和考察,体检标准按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考察工作由用人单位和县卫生健康部门组织实施,结合应聘人员选派期间在湖北工作的表现,全面、客观、公正的予以评价,考察后形成书面考察材料,做出合格不合格结论,报县人社局备案。
六、公示与办理人事等手续
根据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仁寿县人民政府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结果无异议的人员,办理有关入编入职等手续。因应聘人员单方面原因在招聘单位规定的期限内未能办理相应手续的,取消聘用资格。
七、纪律与要求
1.本次招聘工作由仁寿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仁寿县卫生健康局组织实施。
2.工作人员要严格执行专项招聘政策,严肃工作纪律。
3.应聘人员不得弄虚作假,不得违反考察纪律,否则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
附件:1.仁寿县援湖北医疗队编外人员专项招聘报名信息表
2.仁寿县援湖北医疗队编外人员专项招聘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
2020年7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