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仁寿县汪洋镇人民政府2020年至2023年 财政财务收支情况审计结果公告 | ||||||||||||||||||
2025-01-10 作者: 点击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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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0二五年一月十日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有关规定,仁寿县审计局成立审计组,于2024年4月11日至6月12日,对仁寿县汪洋镇人民政府(以下简称汪洋镇政府)2020年至2023年财政财务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汪洋镇政府为基层行政单位,内设党政综合办公室、党建办公室、经济发展办公室等9个党政综合办事机构,便民服务中心、项目推进服务中心等5个直属公益一类股级事业单位。辖区内28个村(社区),下设汪洋镇土地流转公司、汪洋镇养老服务中心和四公养老服务中心。 截至2023年12月末,汪洋镇政府人员编制148人,实有在编人员138人,实有临聘人员164人。2020年至2023年总收入59568.35万元,总支出57022.4万元。 审计结果表明,2020年至2023年,汪洋镇政府较好地执行了行政单位会计制度和国家有关的财经制度,建立《财政性资金审批制度》《关于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实施办法》《国有资产管理制度》《村(社区)财务管理制度》等内部管理制度,并按照制度较好地履行财政财务管理、重大经济事项管理以及对下属单位和村(社区)的监督管理。但审计也发现,汪洋镇政府在财政财务收支、资产管理、政府采购等方面还存在一些不足和问题,需要进一步改进。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财政财务收支方面 应缴未缴财政款;挤占拆迁工作经费;事业人员兼职违规领取兼职报酬;以拨代支退休干部活动经费;应收未收产业扶持基金借款;超出规定限额支付服务费用;超核定数聘用编外人员。 (二)重大经济事项决策和执行方面 未编制政府采购预算进行采购;个别重大事项未履行集体决策程序;未经县政府批准授权出售特许经营权,且收入未实现“收支两条线”管理;项目竣工结算审核完成工程量不实;项目预算编制单价不合理;未按合同约定处罚施工单位违约金;违规验收工程项目,提前拨付工程款。 (三)国有资产管理使用方面 国有资产账实不符;违规对外出租国有资产;国有资产出租收入未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应收未收资产出租收入。 三、审计处理意见及建议 对上述问题,县审计局已依法出具审计报告并明确整改要求,提出加强对预算支出的管理、健全工程项目监管机制、规范国有资产管理等审计建议。 审计指出问题后,汪洋镇政府正在积极整改。县审计局将按规定跟踪检查整改情况,并督促公告审计整改结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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