仁寿县医疗保障局2023年度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结果公告
2025-01-10   作者: 点击数:  
 索 引 号  1778711277/A090/2025-00003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日期  2025-01-10
 发布机构  仁寿县审计局      
 公开程序  经本单位审核后公开

(二0二五年一月十日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有关规定,仁寿县审计局成立审计组,于2024年7月1日至8月1日,对仁寿县医疗保障局(以下简称县医保局)2023年度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县医保局属仁寿县人民政府领导下的行政单位,财政、财务隶属县财政,行政经费由县财政全额预算拨入,国有资产监督由县财政管理。机关下设办公室(党建办公室)、内审股、监督执法股、价格招采及财务股。有1个非独立核算的下属事业单位仁寿县医疗保障事务中心,该中心属正科级参公事业单位,编制32人,中心设1正2副,设立稽核一股、医疗审核一股、征缴股等8个内设机构。

截至2023年12月末,县医保局人员编制总数40个,单位实有人员64人,2023年总收入912.73万元,总支出912.73万元。

审计结果表明,2023年县医保局基本能够按照县财政局要求编制部门预算、办理部门决算,基本能够按照预算编制的内容使用资金,财务核算基本符合政府会计制度的规定。该单位制定了公务用车管理、“三公”经费、收入支出管理等内部控制制度,并较好地执行相关制度。但审计也发现,县医保局在预算编制、“三重一大”决策执行以及财政财务管理等方面还存在一定的问题,需在今后工作中进一步改进。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部门预决算编制方面存在的问题

   会议费预算编制不精准、执行率低。

(二)重大经济决策方面存在的问题

   “三重一大”决策制度执行不到位。

(三)财政财务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

   财政财务管理方面会计核算不准确;未对银行存款收支进行会计核算;未按合同约定开展验收。

(四)国有资产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

   国有资产管理方面未经审批配置资产;固定资产未入账;固定资产入账及计提折旧不规范。

(五)医疗救助资金管理使用方面的问题

   医疗救助资金管理使用方面未及时将符合条件人员纳入医疗救助范围;取消救助身份后仍继续享受医疗救助待遇。

三、审计处理意见及建议

对上述问题,县审计局已依法出具审计报告并明确整改要求,提出严格执行“三重一大”决策制度、严肃规范财经纪律、加强国有资产管理等审计建议。

审计指出问题后,县医保局已完成整改。县审计局将按规定跟踪检查整改情况,并督促公告审计整改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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