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仁寿县行政审批局2020年至2023年财政财务 收支情况审计结果公告 | ||||||||||||||||||
2025-01-10 作者: 点击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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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0二五年一月十日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有关规定,仁寿县审计局成立审计组,于2024年4月12日至6月11日,对仁寿县行政审批局(以下简称县行政审批局)2020年至2023年财政财务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县行政审批局系县政府领导下的一级预算单位,内设办公室、党建办公室、政策法规股等9个办事机构,下属事业单位县党政服务中心设置了政务服务股、热线服务股等4个办事机构。县党政服务中心由县行政审批局统一核算账务和进行管理。 截至2023年12月末,县行政审批局共有编制50名,单位实有人员82人,2020年至2023年总收入10652.71万元,总支出11067.33万元。 审计结果表明,2020年至2023年,县行政审批局较好地执行了行政单位会计制度和国家有关的财经制度,基本遵守了国家财经法律法规的规定,建立了《预算管理内部控制制度》《收支内部控制管理制度》等相关内控制度,较好地规范了单位内部管理。但审计也发现,县行政审批局在支出管理、重大经济事项决策和执行等方面还存在一定的问题,需要进一步改进。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财政财务收支方面 办公费、培训费支出未采用公务卡也未采用对公转账方式支付;超过现金结算起点支出未采用对公转账也未使用公务卡结算;现金收支未入账。 (二)重大经济事项决策和执行方面 虚报零星工程项目,造成财政资金损失;部分重大经济事项决策执行不到位;化整为零规避政府采购程序;未按政府采购程序采购复印纸;擅自修改竣工验收报告时间,用于提前退还工程保证金;验收不规范导致提前支付微信平台建设运营服务资金。 (三)国有资产管理使用方面 固定资产未在验收时按照资产价值入账;未履行固定资产配置审批程序且未记入固定资产账。 三、审计处理意见及建议 对上述问题,县审计局已依法出具审计报告并明确整改要求,提出加强财务管理、加强单位重大事项决策执行力度、加强工程类建设项目实施管理等审计建议。 审计指出问题后,县行政审批局正在积极整改。县审计局将按规定跟踪检查整改情况,并督促公告审计整改结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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