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办单位:仁寿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联系电话:028—36201212 网站标识码:5114210002.
| 仁寿县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公报 | |||||||||||||||||||||||||||||||||||||||||||||||||||||||||||||||||||||||||||||||||||||||||||||||||||||||||||||||||||||||||||||||||||||||||||||||||||||||||||||||||||||||||||||||||||||||||||||||||||||||||||||||||||||||||||||||||||||||||||||||||||||||||||||||||||||||||||||||||||||||||||||||||||||||||||||||||||||||||||||||||||||||||||||||||||||||||||||||||||||||||||||||||||||||||||||||||||||||||||||||||||||||||||||||||||||||||||||||||||||||||||||||||||||||||||||||||||||||||||||||||||||||||||||||||||||||||||||||||||||||||||||||||||||||||||||||||||||||||||||||||||||||||||||||||||||||||||||||||||||||||||||||||||||||||||||||||||||||||||||||||||||||||||||||||||||||||||||||||||||||||||||||||||||||||||||||||||||||||||||||||||||||||||||||||||||||||||||||||||||||||||||||||||||||||||||||||||||||||||||||||||||||||||||||||||||||||||||||||||||||||||||||||||||||||||||||||||||||||||||||||||||||||||||||||||||||||||||||||||||||||||||||||||||||||||||||||||||||||||||||||||||||||||||||||||||||||||||||||||||||
| 2025-10-17 作者: 点击数: | |||||||||||||||||||||||||||||||||||||||||||||||||||||||||||||||||||||||||||||||||||||||||||||||||||||||||||||||||||||||||||||||||||||||||||||||||||||||||||||||||||||||||||||||||||||||||||||||||||||||||||||||||||||||||||||||||||||||||||||||||||||||||||||||||||||||||||||||||||||||||||||||||||||||||||||||||||||||||||||||||||||||||||||||||||||||||||||||||||||||||||||||||||||||||||||||||||||||||||||||||||||||||||||||||||||||||||||||||||||||||||||||||||||||||||||||||||||||||||||||||||||||||||||||||||||||||||||||||||||||||||||||||||||||||||||||||||||||||||||||||||||||||||||||||||||||||||||||||||||||||||||||||||||||||||||||||||||||||||||||||||||||||||||||||||||||||||||||||||||||||||||||||||||||||||||||||||||||||||||||||||||||||||||||||||||||||||||||||||||||||||||||||||||||||||||||||||||||||||||||||||||||||||||||||||||||||||||||||||||||||||||||||||||||||||||||||||||||||||||||||||||||||||||||||||||||||||||||||||||||||||||||||||||||||||||||||||||||||||||||||||||||||||||||||||||||||||||||||||||||
|
|||||||||||||||||||||||||||||||||||||||||||||||||||||||||||||||||||||||||||||||||||||||||||||||||||||||||||||||||||||||||||||||||||||||||||||||||||||||||||||||||||||||||||||||||||||||||||||||||||||||||||||||||||||||||||||||||||||||||||||||||||||||||||||||||||||||||||||||||||||||||||||||||||||||||||||||||||||||||||||||||||||||||||||||||||||||||||||||||||||||||||||||||||||||||||||||||||||||||||||||||||||||||||||||||||||||||||||||||||||||||||||||||||||||||||||||||||||||||||||||||||||||||||||||||||||||||||||||||||||||||||||||||||||||||||||||||||||||||||||||||||||||||||||||||||||||||||||||||||||||||||||||||||||||||||||||||||||||||||||||||||||||||||||||||||||||||||||||||||||||||||||||||||||||||||||||||||||||||||||||||||||||||||||||||||||||||||||||||||||||||||||||||||||||||||||||||||||||||||||||||||||||||||||||||||||||||||||||||||||||||||||||||||||||||||||||||||||||||||||||||||||||||||||||||||||||||||||||||||||||||||||||||||||||||||||||||||||||||||||||||||||||||||||||||||||||||||||||||||||||
|
仁寿县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公报(第一号) ——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顺利完成 仁寿县统计局 仁寿县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5年9月16日) 根据《全国经济普查条例》规定和《仁寿县人民政府关于做好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的通知》(仁府发〔2023〕1号)要求,我县组织开展了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普查的标准时点为2023年12月31日,普查的时期资料为2023年度,普查对象是我县境内从事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活动的全部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和个体经营户。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统一部署,在仁寿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各乡镇(街道)、县级各部门的共同努力下,经过广大普查人员两年来的艰辛努力以及全县普查对象的积极配合,我县高质量完成方案设计、单位清查、普查登记、事后质量抽查、汇总评估等各项任务,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顺利完成,取得重要成果和显著成效。 一、加强组织领导 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成立了以县政府县长为组长的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全县乡镇(街道)、县级各部门相继成立了普查机构,为普查工作开展提供了坚实的组织保障。全面加强领导,确保人员到位、措施到位、经费到位,推动普查工作顺利实施。参与普查工作的相关部门积极主动履职,发挥各自职能优势,提供多方保障,在单位清理、普查宣传、数据共享、现场登记、数据审核评估等方面密切配合,共同推动普查工作顺利开展。 二、精心组织实施 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是在我国迈上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的关键时刻开展的一次重大国情国力调查。2024年1月1日至4月30日,全县1000余名普查人员凝心聚力、攻坚克难,对我县从事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活动的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和抽取的个体经营户,以及选中的投入产出调查单位逐一完成普查登记,根据普查对象的不同类别,相应采集其基本情况、组织结构、人员工资、财务状况、生产经营、能源生产与消费、固定资产投资、研发活动、信息通信技术应用和数字化转型情况、数字经济活动、投入产出情况等有关数据。通过这次普查,全面调查了我县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发展规模、布局和效益,摸清了各类单位基本情况,掌握了全县国民经济行业间经济联系,客观反映了推动高质量发展、构建新发展格局、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等方面的新进展,为全面深化改革、推动仁寿高质量发展、建设眉山市域副中心等提供真实可靠的统计信息支撑。 三、确保数据质量 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实行全过程数据质量控制。各级普查机构狠抓数据质量,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和《全国经济普查条例》,实时监控普查数据采集、上报,加强入户数据核实与业务指导,坚持联动审核,及时消除差错,逐级做好数据审核验收。对全县所有乡镇(街道)、普查小区数据组织开展自查,经省、市经普办事后质量抽查,仁寿县普查数据质量符合控制标准。 总体来看,我县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方案设计和组织实施科学规范有序,普查全过程公开透明,全面摸清了我县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家底,普查数据能够真实反映我县经济社会发展状况,达到了预期目标。普查结果显示,2023年末,全县共有从事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活动的法人单位14908个,与2018年末(2018年是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年份,下同)相比,增长172.74%,从业人员211797人,增长149.89%;个体经营户99962个,从业人员174235人。 仁寿县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公报(第二号) ——单位基本情况 仁寿县统计局 仁寿县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5年9月16日) 根据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结果,现将我县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单位情况、从业人员、资产负债状况和营业收入公布如下: 一、单位情况 2023年末,全县共有从事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活动的法人单位14908个,比2018年末增加9442个,增长172.74%;产业活动单位16122个,增加9853个,增长157.17%;个体经营户99962个,增加55479个,增长124.71%(详见表2-1)。 表2-1 单位数与个体经营户数
在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法人单位中,位居前三位的行业是:租赁和商务服务业4867个,占32.65%;批发和零售业3689个,占24.75%;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业959个,占6.43%。在个体经营户中,位居前三位的行业是:批发和零售业63239个,占63.26%;住宿和餐饮业9283个,占9.29%;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7031个,占7.03%(详见表2-2)。 表2-2 按行业门类分组的法人单位数与个体经营户数
二、从业人员 2023年末,全县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211797人,比2018年末增加70496人,增长49.89%,其中女性从业人员79515人。第二产业从业人员83709人,增加8765人,增长11.69%;第三产业从业人员128088人,增加61731人,增长93.02%。个体经营户从业人员174235人,其中女性从业人员89109人。 在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位居前三位的行业是:建筑业42494人,占20.06%;制造业39119人,占18.47%;租赁和商务服务业28244人,占13.34%。在个体经营户从业人员中,位居前三位的行业是:批发和零售业102091人,占58.59%;住宿和餐饮服务业20441人,占11.73%;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13017人,占7.47%。(详见表2-3)。 表2-3 按行业门类分组的法人单位与个体经营户从业人员
三、资产负债状况和营业收入 2023年末,全县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4389.9亿元,比2018年末增加3075.17亿元(不含金融数据,下同),增长233.90%(不含金融数据,下同)。其中,第二产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1156.94亿元,增加690.82亿元,增长148.20%;第三产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3232.96亿元,增加2387.45亿元,增长282.36%。 2023年末,全县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法人单位负债合计2612.07亿元,比2018年末增加1870.5亿元,增长252.23%。其中,第二产业法人单位负债合计653.97亿元,增加483.96亿元,增长284.66%;第三产业法人单位负债合计1958.1亿元,增加1386.64亿元,增长242.58%。 2023年,全县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企业法人单位实现营业收入1357.38亿元,比2018年增加684.21亿元,增长101.64%。其中,第二产业营业收入589.17亿元,增加121.66亿元,增长26.02%;第三产业营业收入768.21亿元,增加562.55亿元,增长273.53%(详见表2-4)。 表2-4 按行业门类分组的单位主要经济指标
注释: [1]三次产业的划分 第一产业是指农、林、牧、渔业(不含农、林、牧、渔专业及辅助性活动); 第二产业是指采矿业(不含开采专业及辅助性活动),制造业(不含金属制品、机械和设备修理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建筑业; 第三产业即服务业,是指除第一产业、第二产业以外的其他行业,第三产业包括:批发和零售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住宿和餐饮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金融业,房地产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教育、卫生和社会工作,文化、体育和娱乐业,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国际组织,以及农、林、牧、渔业中的农、林、牧、渔专业及辅助性活动,采矿业中的开采专业及辅助性活动,制造业中的金属制品、机械和设备修理业。 [2]单位的划分。法人单位是指有权拥有资产、承担负债,并独立从事社会经济活动(或者与其他单位进行交易)的组织。法人单位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依法成立,有自己的名称、组织机构和场所,能够独立承担负债和其他民事责任; (2)独立拥有和使用(或者授权使用)资产,有权与其他单位签订合同; (3)会计上独立核算,能够编制资产负债表等会计报表。 法人单位包括企业法人、事业单位法人、机关法人、社会团体法人、其他法人等。 产业活动单位是指位于一个地点,从事一种或主要从事一种社会经济活动的组织或者组织的一部分。产业活动单位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在一个场所从事一种或者主要从事一种社会经济活动; (2)相对独立地组织生产活动或经营活动; (3)能提供收入或者支出等相关资料。 [3]表中的合计数和部分计算数据因小数取舍而产生的误差,均未作机械调整。为保证数据精确度,个别数据保留2位小数。 仁寿县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公报(第三号) ——第二产业基本情况 仁寿县统计局 仁寿县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5年9月16日) 根据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结果,现将我县第二产业(包括工业和建筑业)主要数据公布如下: 一、工业 (一)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2023年末,全县共有工业企业法人单位891个,比2018年末增长15.7%;从业人员41463人,比2018年末增长2.2%。 在工业企业法人单位中,内资企业881个,占98.9%;港澳台投资企业2个,占0.2%;外商投资企业1个,占0.1%。 在工业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内资企业41080人,占99.1%;港澳台投资企业322人,占0.8%;外商投资企业2人,占0.00%(详见表3-1)。 表3-1 按登记注册统计类别分组的工业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在工业企业法人单位中,采矿业30个,制造业792个,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69个,分别占3.4%、88.9%和7.7%。在工业行业大类中,非金属矿物制品业、农副食品加工业、家具制造业企业法人单位数位居前三位,分别占22.1%、8.8%和8.2%。 在工业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采矿业515人,制造业39138人,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1808人,分别占1.2%、94.4%和4.4%。在工业行业大类中,非金属矿物制品业,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金属制品业从业人员数位居前三位,分别占20.5%、18.6%和8.8%(详见表3-2)。 (二)主要经济指标 2023年末,工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729.2亿元,比2018年末增长104.5%;负债合计398.4亿元,比2018年末增长256%。 2023年,工业企业法人单位全年实现营业收入385.5亿元,比2018年增长4.8%(详见表3-3)。 表3-2 按行业大类分组的工业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表3-3 按行业大类分组的工业企业法人单位主要经济指标
(三)主要工业产品产量 2023年,规模以上工业主要产品产量详见表3-4。 表3-4 规模以上工业主要产品产量
(四)主要能源产品产量 2023年,主要能源产品产量详见表3-5。 表3-5 主要能源产品产量
二、建筑业 (一)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2023年末,全县共有建筑业企业法人单位860个,比2018年末增长258.33%;从业人员42915人,比2018年末增长24.73%。 建筑业企业法人单位中,内资企业860个,占100%。 建筑业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内资企业42915人,占100%(详见表3-6)。 表3-6 按登记注册统计类别分组的建筑业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建筑业企业法人单位中,房屋建筑业占48.37%,土木工程建筑业占15.81%,建筑安装业占4.65%,建筑装饰、装修和其他建筑业占31.16%。 建筑业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房屋建筑业占80.39%,土木工程建筑业占9.65%,建筑安装业占1.44%,建筑装饰、装修和其他建筑业占8.51%(详见表3-7)。 表3-7 按行业大类分组的建筑业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二)主要经济指标 2023年末,建筑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427.74亿元,比2018年末增长290.13%;负债合计255.57亿元,比2018年末增长339.50%。 2023年,建筑业企业法人单位全年实现营业收入203.67亿元,比2018年增长104.26%(详见表3-8)。 表3-8 按行业大类分组的建筑业企业法人单位主要经济指标
注释: [1]登记注册统计类别:根据国家统计局、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关于市场主体统计分类的划分规定》(国统字〔2023〕14号)确定,包括内资企业、港澳台投资企业和外商投资企业,以及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等其他统计类别。 [2]规模以上工业:是指年主营业务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工业法人单位。 [3]表中的合计数和部分计算数据因小数取舍而产生的误差,均未作机械调整。为保证数据精确度,个别数据保留2位小数。 仁寿县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公报(第四号) ——第三产业基本情况之一 仁寿县统计局 仁寿县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5年9月16日) 根据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结果,现将我县第三产业中批发和零售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住宿和餐饮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金融业,房地产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的主要数据公布如下: 一、批发和零售业 (一)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2023年末,全县共有批发和零售业企业法人单位3689个,从业人员24275人,分别比2018年末增长181.17%和103.07%。 在批发和零售业企业法人单位中,批发业占40.91%,零售业占59.09%。在批发和零售业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批发业占49.36%,零售业占50.64%(详见表4-1)。 表4-1 按行业中类分组的批发和零售业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在批发和零售业企业法人单位中,内资企业占99.51%,外商投资企业占0.05%。 在批发和零售业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内资企业占99.58%,外商投资企业占0.06%(详见表4-2)。 表4-2 按登记注册统计类别分组的批发和零售业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二)主要经济指标 2023年末,批发和零售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131.17亿元,比2018年末增长136.82%;负债合计52.31亿元,比2018年末增长296.21%。 2023年,批发和零售业企业法人单位全年实现营业收入332.71亿元,比2018年增长537.36%(详见表4-3)。 表4-3 按行业中类分组的批发和零售业企业法人单位主要经济指标
二、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一)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2023年末,全县共有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企业法人单位317个,从业人员3337人,分别比2018年末增长277.38%和65.85%(详见表4-4)。 表4-4 按行业大类分组的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在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企业法人单位中,内资企业占100%。 在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内资企业占比100%(详见表4-5)。 表4-5 按登记注册统计类别分组的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二)主要经济指标 2023年末,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21.02亿元,比2018年末增长199.85%;负债合计8.51亿元,比2018年末增长438.60%。 2023年,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企业法人单位全年实现营业收入9.28亿元,比2018年增长144.21%(详见表4-6)。 表4-6 按行业大类分组的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企业法人单位主要经济指标
三、住宿和餐饮业 (一)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2023年末,全县共有住宿和餐饮业企业法人单位288个,从业人员3703人,分别比2018年末增长157.14%和36.64%。 在住宿和餐饮业企业法人单位中,住宿业占27.77%,餐饮业占72.22%。在住宿和餐饮业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住宿业占32.08%,餐饮业占67.92%(详见表4-7)。 表4-7 按行业中类分组的住宿和餐饮业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在住宿和餐饮业企业法人单位中,内资企业占100%。 在住宿和餐饮业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内资企业占100%。(详见表4-8)。 表4-8 按登记注册统计类别分组的住宿和餐饮业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二)主要经济指标 2023年末,住宿和餐饮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6.49亿元,比2018年末下降34.34%;负债合计3.04亿元,比2018年末增长100%。 2023年,住宿和餐饮业企业法人单位全年实现营业收入6.82亿元,比2018年增长44.68%(详见4-9)。 表4-9 按行业中类分组的住宿和餐饮业企业法人单位主要经济指标
四、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一)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2023年末,全县共有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279个,从业人员1645人,分别比2018年末增长14.33%和19.93%(详见表4-10)。 表4-10 按行业大类分组的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在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中,内资企业占100%。 在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内资企业占100%(详见表4-11)。 表4-11 按登记注册统计类别分组的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二)主要经济指标 2023年末,仁寿县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26.44亿元,比2018年末增长6048.83%;负债合计22.06亿元,比2018年末增长27475%。 2023年,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全年实现营业收入8.18亿元,比2018年增长549.20%(详见表4-12)。 表4-12 按行业大类分组的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企业法人单位主要经济指标
五、金融业 (一)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2023年末,仁寿县共有金融业企业法人单位10家,从业人员857人(详见表4-13)。 表4-13 按行业大类分组的金融业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二)主要经济指标 2023年末,金融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421.65亿元,负债合计10.81亿元。 2023年,金融业企业法人单位全年实现营业收入8.8亿元,(详见表4-14)。 表4-14 按行业大类分组的金融业企业法人单位主要经济指标
六、房地产业 (一)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2023年末,全县共有房地产业企业法人单位727个,比2018年末增长247.84%。其中,房地产开发经营企业199个,物业管理企业115个,房地产中介服务企业355个,分别比2018年末增长65.83%、228.57%和596.07%。 2023年末,全县房地产业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6917人,比2018年末增长33.50%。其中,房地产开发经营企业2795人,比2018年末下降31.84%;物业管理企业1716人,房地产中介服务企业2032人,分别比2018年末增长159.21%和417.04%(详见表4-15)。 表4-15 按行业中类分组的房地产业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在房地产业企业法人单位中,内资企业占99.86%,港澳台投资企业占0.13%。 在房地产业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内资企业占99.78%,港澳台投资企业占0.21%。(详见表4-16)。 表4-16 按登记注册统计类别分组的房地产业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二)主要经济指标 2023年末,全县房地产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1319.26亿元,比2018年末增长180.63%。其中,房地产开发经营企业1288.35亿元,物业管理企业28.63亿元,房地产中介服务企业1.60亿元,分别比2018年末增长174.35%、627.27%和515.38%。房地产业企业法人单位负债合计1198.08亿元,比2018年末增长221.45%。 2023年,房地产业企业法人单位全年实现营业收入281.24亿元,比2018年增长170.42%(详见表4-17)。 表4-17 按行业中类分组的房地产业企业法人单位主要经济指标
七、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一)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2023年末,仁寿县共有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4859个,从业人员28177人,分别比2018年末增长1376.89%和573.28%。 在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中,租赁业占6.72%,商务服务业占93.27%。在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租赁业占7.05%,商务服务业占92.94%(详见表4-18)。 表4-18 按行业大类分组的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在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中,内资企业占100%。 在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内资企业占100%(详见表4-19)。 表4-19 按登记注册统计类别分组的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二)主要经济指标 2023年末,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1323.43亿元,比2018年末增长1181.40%。其中,租赁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2.84亿元,商务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1320.59亿元,分别比2018年末增长94.52%和1196.98%。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负债合计590.09亿元,比2018年末增长690.05%。 2023年,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全年实现营业收入95.83亿元,比2018年增长669.10%(详见表4-20)。 表4-20按行业大类分组的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企业法人单位主要经济指标
注释: [1]登记注册统计类别:根据国家统计局、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关于市场主体统计分类的划分规定》(国统字〔2023〕14号)确定,包括内资企业、港澳台投资企业和外商投资企业,以及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等其他统计类别。 [2]表中的合计数和部分计算数据因小数取舍而产生的误差,均未作机械调整。为保证数据精确度,个别数据保留2位小数。 仁寿县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公报(第五号) ——第三产业基本情况之一 仁寿县统计局 仁寿县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5年9月16日) 根据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结果,现将我县第三产业中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教育,卫生和社会工作,文化、体育和娱乐业,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的主要数据公布如下: 一、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 (一)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2023年末,仁寿县共有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法人单位409个,从业人员3073人,分别比2018年末增长88.47%和60.38%。其中,企业法人单位390个,从业人员2909人,分别比2018年末增长168.96%和106.31%(详见表5-1)。 表5-1 按行业大类分组的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在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中,内资企业占100%。 在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内资企业占100%(详见表5-2)。 表5-2 按登记注册统计类别分组的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二)主要经济指标 2023年末,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5.35亿元,比2018年末增长0.37%;负债合计2.88亿元,比2018年末增长414.28%。 2023年,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全年实现营业收入7.59亿元,比2018年增长69.04%(详见表5-3)。 表5-3 按行业大类分组的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主要经济指标
二、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一)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2023年末,全县共有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法人单位130个,从业人员1648人,分别比2018年末增长195.45%和374.92%。其中,行政事业及非企业法人单位6个,比2018年末增长200%;从业人员50人,比2018年末增长150%。 (二)主要经济指标 2023年末,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2.83亿元,比2018年末下降93.26%;负债合计0.92亿元,比2018年末下降97.44%。全年实现营业收入3.48亿元,比2018年下降77.63%。 三、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 (一)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2023年末,仁寿县共有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300个,从业人员1941人,分别比2018年末增长206.12%和53.53%(详见表5-4)。 表5-4 按行业大类分组的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在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中,内资企业占100%。 在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内资企业占100%(详见表5-5)。 表5-5 按登记注册统计类别分组的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 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二)主要经济指标 2023年末,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1.70亿元,比2018年末下降8.60%;负债合计0.54亿元,比2018年末下降28%。全年实现营业收入4.01亿元,比2018年增长57.25%(详见表5-6)。 表5-6 按行业大类分组的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主要经济指标
四、教育 (一)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2023年末,仁寿县共有教育法人单位500个,从业人员20909人,分别比2018年末增长37.74%和55.08%。其中,行政事业及非企业法人单位255个,从业人员18046人,分别比2018年末增长15.90%和58.74%。 (二)主要经济指标 2023年末,教育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91.98亿元,比2018年末增长1330.48%;负债合计47.33亿元,比2018年末增长811.94%。全年实现营业收入6.95亿元,比2018年增长174.70%。 行政事业及非企业法人单位年末资产74.3亿元,比2018年末增长39.84%。本年支出(费用)合计44.4亿元,比2018年增长164.44%。 五、卫生和社会工作 (一)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2023年末,仁寿县共有卫生和社会工作法人单位272个,从业人员8177人,分别比2018年末增长41.66%和32.85%。其中,行政事业及非企业法人单位112个,比2018年末下降20.56%;从业人员6199人,增长27.18%。 (二)主要经济指标 2023年末,卫生和社会工作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28.57亿元,比2018年末增长728.11%;负债合计8.57亿元,比2018年末增长1430.35%。全年实现营业收入7.50亿元,比2018年增长75.23%。 行政事业及非企业法人单位年末资产22.7亿元,比2018年末增长10.40%。本年支出(费用)合计24.2亿元,比2018年增长59.21%。 六、文化、体育和娱乐业 (一)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2023年末,仁寿县共有文化、体育和娱乐业法人单位278个,从业人员1720人,分别比2018年末增长4.90%和15.74%。其中,企业法人单位263个,从业人员1597人,分别比2018年末增长27.05%和19.62%。 (二)主要经济指标 2023年末,文化、体育和娱乐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14.67亿元,比2018年末增长325.21%;负债合计9.32亿元,比2018年末增长1564.28%。全年实现营业收入3.55亿元,比2018年下降17.05%。 行政事业及非企业法人单位年末资产0.3亿元,比2018年末下降57.14%。本年支出(费用)合计0.2亿元,比2018年下降35.48%。 七、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 2023年末,仁寿县共有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法人单位959个,比2018年末下降5.88%;从业人员20710人,增长55.66%。行政事业及非企业法人单位本年支出(费用)合计188.5亿元,比2018年增长294.10%。 注释: [1]本公报中的行政事业及非企业法人单位,不包括执行企业会计制度的事业法人单位、民办非企业法人单位和基金会,农民专业合作社,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除宗教活动场所以外的机构类型为其他组织机构的法人单位。 [2]登记注册统计类别:根据国家统计局、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关于市场主体统计分类的划分规定》(国统字〔2023〕14号)确定,包括内资企业、港澳台投资企业和外商投资企业,以及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等其他统计类别。 [3]表中的合计数和部分计算数据因小数取舍而产生的误差,均未作机械调整。为保证数据精确度,个别数据保留2位小数。 仁寿县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公报(第六号) ——部分新兴产业发展情况 仁寿县统计局 仁寿县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5年9月16日) 根据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结果,现将我县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中战略性新兴产业、高技术产业、数字经济核心产业等新兴产业的主要数据公布如下: 一、战略性新兴产业 (一)工业战略性新兴产业 2023年末,全县从事战略性新兴产业生产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法人单位34个,占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法人单位的15%。其中,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16个,占工业战略性新兴产业企业法人单位的47%;高端装备制造业2个,占5.9%;新材料产业2个,占5.9%;生物产业5个,占14.7%;新能源产业2个,占5.9%;节能环保产业7个,占20.6%。 (二)服务业战略性新兴产业 2023年末,仁寿县从事战略性新兴产业活动的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8个,占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的19.2%。其中,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5个,占服务业战略性新兴产业企业法人单位的62.5%;数字创意产业4个,占50%。 二、高技术产业 (一)高技术制造业 2023年末,全县共有规模以上高技术制造业企业法人单位26个,比2018年末增长160%;占规模以上制造业企业法人单位的11.7%,比2018年末提高5.7个百分点。 2023年,全国规模以上高技术制造业企业法人单位全年实现营业收入108亿元,比2018年增长232.1%;占规模以上制造业企业法人单位营业收入的28%,比2018年提高17.4个百分点。 (二)高技术服务业 2023年末,仁寿县共有规模以上高技术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4个,占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的10.3%。其中,信息服务2个,占规模以上高技术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的50%。 2023年,规模以上高技术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全年实现营业收入0.97亿元,占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营业收入的4.2%。 三、工业企业研究与试验发展活动 2023年,开展R&D活动的规模以上企业法人单位80个,占全部规模以上企业法人单位的28.57%。 2023年,规模以上企业法人单位R&D人员折合全时当量1409人年。 2023年,规模以上企业法人单位R&D经费支出(内部支出合计)53280.1万元;R&D经费支出(内部支出合计)与主营收入之比为1.10%。 2023年,规模以上企业法人单位全年专利申请量451件,其中发明专利申请103件;发明专利申请所占比重为22.83%。 四、文化及相关产业 2023年末,全县共有文化及相关产业法人单位746个,从业人员4766人,分别比2018年末增长79.33%和46.78%;资产总计309686.2万元,比2018年末增长54.34%。 2023年末,全县共有经营性文化产业法人单位716个,从业人员4578人,分别比2018年末增长106.34%和49.41%;资产总计306856.4万元,比2018年末增长59.04%;全年实现营业收入151000.9万元,比2018年增长42.57%。 2023年末,全县共有公益性文化事业(含社团)法人单位30个,从业人员188人,分别比2018年末下降56.52%和增长2.73%;资产总计2829.8万元,比2018年末下降63.31%;本年支出(费用)合计2184.4万元,比2018年增长41.46%。 注释: [1]战略性新兴产业: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快培育和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决定》(国发〔2010〕32号)的精神和国家统计局制定的《战略性新兴产业分类(2018)》《工业战略性新兴产业分类目录(2023)》确定。战略性新兴产业是以重大技术突破和重大发展需求为基础,对经济社会全局和长远发展具有重大引领带动作用,知识技术密集、物质资源消耗少、成长潜力大、综合效益好的产业,包括: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高端装备制造业、新材料产业、生物产业、新能源汽车产业、新能源产业、绿色环保产业、航空航天产业、海洋装备产业、数字创意产业、相关服务业等领域。 [2]规模以上工业:是指年主营业务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工业法人单位。 [3]高技术制造业:按照《高技术产业(制造业)分类(2017)》,高技术制造业是指国民经济行业中R&D投入强度相对高的制造业行业,包括:医药制造,航空、航天器及设备制造,电子及通信设备制造,计算机及办公设备制造,医疗仪器设备及仪器仪表制造,信息化学品制造等6大类。 [4]规模以上服务业:是指年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服务业法人单位,包括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3个行业门类和卫生行业大类;年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服务业法人单位,包括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教育3个行业门类,以及物业管理、房地产中介服务、房地产租赁经营和其他房地产业4个行业小类;年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服务业法人单位,包括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2个行业门类,以及社会工作行业大类。 [5]高技术服务业:按照《高技术产业(服务业)分类(2018)》,高技术服务业是采用高技术手段为社会提供服务活动的集合,包括信息服务、电子商务服务、检验检测服务、专业技术服务业的高技术服务、研发与设计服务、科技成果转化服务、知识产权及相关法律服务、环境监测及治理服务和其他高技术服务等9大类。 [6]研究与试验发展:是指为增加知识存量(也包括有关人类、文化和社会的知识)以及设计已有知识的新应用而进行的创造性、系统性工作,包括基础研究、应用研究和试验发展3种类型。 [7]文化及相关产业:根据《文化及相关产业分类(2018)》,文化及相关产业是指为社会公众提供文化产品和文化相关产品的生产活动的集合。范围包括:一是以文化为核心内容,为直接满足人们的精神需要而进行的创作、制造、传播、展示等文化产品(包括货物和服务)的生产活动。具体包括新闻信息服务、内容创作生产、创意设计服务、文化传播渠道、文化投资运营和文化娱乐休闲服务等活动;二是为实现文化产品的生产活动所需的文化辅助生产和中介服务、文化装备生产和文化消费终端生产(包括制造和销售)等活动。 [8]表中的合计数和部分计算数据因小数取舍而产生的误差,均未作机械调整。为保证数据精确度,个别数据保留2位小数。 仁寿县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公报(第七号) ——分区域单位和从业人员情况 仁寿县统计局 仁寿县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5年9月16日) 根据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结果,现将仁寿县分区域的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单位及从业人员基本情况公布如下: 一、单位情况 2023年末,全县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法人单位分布以普宁街道和怀仁街道为主要特征,普宁街道拥有法人单位2977个,占19.98%;怀仁街道拥有法人单位2110个,占14.16%。在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法人单位中,位居前三位的地区是:普宁街道3213个,占19.93%;怀仁街道2293个,占14.22%;文林街道2186个,占13.56%(详见表7-1)。 二、从业人员 2023年末,在全县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位居前三位的乡镇(街道)是:普宁街道47441人,占22.39%;视高街道40335人,占19.04%;文林街道36020人,占17%(详见表7-2)。 表7-1 按区域分组的法人单位数和产业活动单位数
表7-2 按区域分组的法人单位从业人员
|
|||||||||||||||||||||||||||||||||||||||||||||||||||||||||||||||||||||||||||||||||||||||||||||||||||||||||||||||||||||||||||||||||||||||||||||||||||||||||||||||||||||||||||||||||||||||||||||||||||||||||||||||||||||||||||||||||||||||||||||||||||||||||||||||||||||||||||||||||||||||||||||||||||||||||||||||||||||||||||||||||||||||||||||||||||||||||||||||||||||||||||||||||||||||||||||||||||||||||||||||||||||||||||||||||||||||||||||||||||||||||||||||||||||||||||||||||||||||||||||||||||||||||||||||||||||||||||||||||||||||||||||||||||||||||||||||||||||||||||||||||||||||||||||||||||||||||||||||||||||||||||||||||||||||||||||||||||||||||||||||||||||||||||||||||||||||||||||||||||||||||||||||||||||||||||||||||||||||||||||||||||||||||||||||||||||||||||||||||||||||||||||||||||||||||||||||||||||||||||||||||||||||||||||||||||||||||||||||||||||||||||||||||||||||||||||||||||||||||||||||||||||||||||||||||||||||||||||||||||||||||||||||||||||||||||||||||||||||||||||||||||||||||||||||||||||||||||||||||||||||
| 【关闭窗口】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