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级各部门(单位):
经县政府同意,现将《仁寿县行政权力指导清单(2022年本)》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县级各部门(单位)要按照权责一致原则及时调整对应责任,按程序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监督,严格依照权力清单行使职权。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县级各部门(单位)要将行政权力事项纳入省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统一管理运行,确保线上线下运行一致。按照《四川省权责清单管理办法》(川办发〔2020〕82号)要求,严格落实权力清单动态调整机制,确保清单时效性、准确性、权威性。
《仁寿县行政权力指导清单(2020年本)》即行废止。
仁寿县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领导小组办公室(代)
2022年7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