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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仁寿县2024年度县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 | ||||||||||||||||||
| 2025-11-03 作者: 点击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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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2025年9月29日在仁寿县第十九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四次会议上 按照有关法律规定和县人大常委会安排,受县人民政府委托,向县人大常委会报告2024年度县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情况,请予审议。 根据县委、县政府部署和审计法律法规,县审计局依法审计了2024年度县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结果表明,面对复杂严峻的经济形势,全县各级各部门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坚定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来川视察重要指示精神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认真落实省委十二届四次全会以及省委、市委和县委经济工作会议决策部署,认真执行县第十九届人大四次会议批准的预算,坚持稳中求进、以进促稳、先立后破的工作总基调,贯彻落实县委12345发展战略,防风险守底线,开源节流保重点,巩固和增强经济回升向好态势,持续推动经济实现质的有效提升。 ——狠抓财政政策提质效,推动经济回升向好。全县一般公共预算实现收入52.74亿元,同比增长3.4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3.5亿元,同比增长28.89%。发行项目建设新增专项债券资金17.8亿元,安排“两新”政策、购房补贴资金1.2亿元促进消费回暖。安排服务业高质量发展资金0.27亿元支持服务业高质量发展。统筹安排2.56亿元用于园区基础设施建设,兑现各类企业奖补1.05亿元,投资0.3亿元设立民营企业贷款风险补偿基金,缓解小微企业资金周转困难,为促进全县经济回升向好提供财力保障。 ——扎实推进重大建设项目,持续增进民生福祉。全年安排1.45亿元支持医院提标扩能,不断完善县域医疗服务体系;投入3.6亿元,打造高标准农田和建设“天府粮仓”示范区,加快推进乡村全面振兴;投入4.7亿元,高水平推进现代管网建设,农村自来水普及率达96.3%,灌溉用水覆盖率达到85%。公共预算收入投入19.82亿元改善办学条件,推进教育优质均衡发展。聚焦“一老一幼”服务保障,大力支持稳就业促创业。投入1.01亿元,补助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发放城乡低保、特困供养人员等各类补助(贴)2.99亿元。 ——防范和化解财政风险,筑牢加固安全发展。全年发行新增债券31.13万元,偿还到期政府债务9.71亿元,债务风险总体可控。严控一般性支出,全县压减部门和乡镇(街道)经费预算1273.99万元,压减“三公”经费预算支出117.19万元。优化财政支出结构,预算安排44.15亿元兜牢基层“三保”底线。加强对国企的监管,制定国企还本付息计划方案,启动债务置换工作,降低企业融资成本,注销2户低效、僵尸企业,严控非主营业务投资。 ——形成全面整改总体格局,监督效能权威高效。2024年9月县委审计委员会制发《关于进一步健全审计整改跟踪问效机制的实施意见》,建立健全审计查出问题整改长效机制。开展全县审计查出问题整改“回头看”,对整改推进不力的单位主要负责人开展约谈。高位推动审计整改,县委召开1次专题会、县政府先后召开审计整改专题会和政府常务会4次,统筹部署推进审计整改工作,形成分送转办、跟踪督促、汇总报告的工作闭环。截至2025年8月底,去年向县委审计委员会报告的问题,已整改金额9900万元,制定完善规章制度49项,追责问责59人。 一、县级财政管理审计情况 对2024年度县级财政预算执行及决算草案编制情况进行审计。2024年,县级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120.25亿元、支出120.25亿元;政府性基金总收入96.48亿元、支出96.48亿元;国有资本经营总收入3.5亿元、支出3.5亿元。审计结果表明,县财政局积极推进各项政策措施落实落地,强化财政资源和预算统筹,严控财政支出,切实保障和改善民生,优化提升财政支出质效,全年县级财政预算执行总体情况良好。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预算分配管理方面亟待加强 1.国有资本经营收入预算编制依据不充分。未根据国有企业经营状况、盈利情况合理确定上缴比例,编制2024年国有资本经营收入预算15000万元。 2.国有资本经营支出预算编制不够精准。2022年至2024年每年预算国企改革专项经费200万元,三年的支出分别占比13.48%、19.9%、26.18%。因当年预算未统筹考虑资金结余,国有资本经营支出预算执行率低。 3.转移支付分配下达仍不规范。上级转移支付中央和省级资金342.6万元未在规定时间内下达。 (二)财政收入征收管理不到位 应征收未征收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2022年至2024年,1个单位对3个国企实施的建设项目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607.31万元征收不到位。 (三)防范化解财政风险措施不够有力 1.代管资金未纳入财政代管资金专户管理。县国库集中支付中心涉及教育、卫生等17个银行账户各类代管资金2357.94万元,至今未纳入县财政代管资金专户管理。 2.专项债券资金管理和项目实施存在薄弱环节。一是债券资金滞留。用于仁寿县丘区“天府粮仓”粮油园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专项债券资金437.96万元滞留项目单位,未及时发挥资金使用效益。二是项目推进不力。抽查的使用专项债券资金实施的3个项目均超合同约定工期至今仍未完工,影响专项债券资金绩效。三是项目过程管控不到位。2021年高标准农田建设补建项目等2个项目因审核管理不严,导致专项债券项目设计不符合实际和监理履职不到位。 3.国债资金监管不严。一是县农业农村局未将2024年高标准农田建设国债项目资金4592.64万元直接拨付至项目末端账户,而由铧锐公司转拨;二是国债资金项目施工进度缓慢。铧锐公司实施2024年高标准农田建设国债资金项目(EPC)未在合同约定的工期完成,影响国债资金使用绩效。 二、部门预算执行及财政财务收支审计情况 对13个单位进行预算执行或财政财务收支审计,从审计情况看,各部门(单位)不断加强预算执行及财政财务收支管理,总体情况较好。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政策执行还有偏差。一是政策落实不到位。2个单位执行职业技能分散培训补助、医疗救助、医保基金等政策不到位,导致相关专项资金超范围使用、被套取。二是目标任务未完成。5个单位未完成县委县政府下达的部分目标任务;2个单位未完成相关主管部门和《政府工作报告》下达的部分目标任务。 (二)财务管理不够规范。一是预算管理不严格。7个单位预算编制不精准、预算执行率低、无预算、超预算等列支费用。二是会计处理不规范。9个单位会计核算、账务处理、专户管理不规范和往来款长期挂账未清理;1个单位向非工会会员、非专职驾驶员发放相关福利待遇。三是经济风险防范不足。1个乡镇产业扶持基金借款1万元逾期未收回、土地流转公司违规出借资金15万元;2个单位往来款项1338.55万元清理不到位。四是支出报销管理不规范。2个单位公务接待支出“三单”不齐、配餐接待人员超标;1个单位公款私存、公私资金混用、现金管理不规范。 (三)执行财经纪律不够严格。一是支出管理不严。3个单位存在支出审批落实不严、挤占项目支出和应退未退履约保证金等问题金额587.27万元;6个单位违规设定绩效科目、发放差旅费、编外人员薪酬和兼职报酬26.8万元;2个单位以拨代支费用89.26万元;2个单位拖欠企业账款4.4万元。二是专项资金管理不规范。7个单位监管的经贸发展专项资金、基本药物制度补助资金、抚恤补助资金等10余项专项资金审核、拨付不规范,超范围使用79.73万元;4个专项资金项目1632.07万元绩效发挥不高。三是政府采购制度执行不严。1个单位农村困难残疾人实用技术培训项目未按规定履行政府采购程序;2个部门招标资格条件、审查有失公平;1个街道办4个项目施工方不符合资质要求中标。四是项目管理不到位。2个部门项目申报脱节、未履行财政投资评审程序;5个单位未按合同约定提取和支付质保金等相关费用。5个单位项目未经批准实施、验收不严多计工程款22.09万元;1个单位水利项目储备与水利规划不配套、项目储备不足。 (四)内部控制管理不到位。一是重大经济事项决策管理不到位。3个单位重大经济事项决策制度不完善;12个单位部分重大经济事项未经集体决策;2个单位违规决策。二是常规性内部管理不到位。5个单位租车台账、派车登记、自有车辆管理不规范;5个单位未按制度规定开展内审工作;2个单位外部董事、经济困难学生等相关政策审核和执行不到位。三是对下属单位监管不到位。1个单位学生食堂超标准盈余、违规设置售水点盈利和在食堂中列支食堂改造、设备购置等费用;1个部门对下属92所学校(园)部分大额采购支出、课后服务教师发放等监管不到位。 三、重点专项资金审计情况 在对2024年度县级预算执行及决算草案编制情况审计中,重点关注了县民政局、县文广旅局等实施的部分民生实事(困难群众救助、老龄群体服务和儿童关爱保护三类6项)、宣传文旅、村级公共服务经费等专项资金的下达及使用情况。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资金管理使用不规范。一是资金支付不合规。县民政局违规发放低保、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7人1.54万元;4个乡镇文旅专项资金结存村级账户10.10万元;县文广旅局未按合同约定拨付文物保护工程款、守护服务费48.40万元。二是超范围使用资金。2个部门5个乡镇超范围使用宣传文旅、公共运维专项资金78.57万元;1个乡镇挤占公共运维经费72.10万元用于村级化债。三是资金使用绩效不高。县文广旅局6个文物保护项目资金2168万元、2个乡镇文化专项资金使用绩效不佳。四是公共运维资金管理不规范。1个乡镇违规统筹使用公共运维资金86.66万元。 (二)项目建设管控不严。一是目标任务未完成。县民政局未完成适老化改造民生实事任务。二是项目过程管控不到位。县民政局未按规定参与适老化改造项目验收;2个乡镇4户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内容不符合方案要求,适老化改造项目合同和维保协议签订不规范;2个乡镇公共运行村道加宽项目决策程序倒置、未验收直接拨款7万元。三是多计多付工程价款。3个乡镇多计多付适老化改造等民生实事资金13.87万元;县文广旅局实施的文物保护项目道路硬化和4个乡镇实施的公共运行项目多计多付工程款7.78万元。 四、国有资源资产审计情况 (一)国有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审计情况 按照市审计局统一安排,对2020年以来全市矿产资源开发利用和生态环境保护情况实行交叉审计;对2个乡镇(街道)国有自然资源资产管理情况进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有: 1.规划编制引领不足。一是未按要求开展规划中期评估工作、未完成砖瓦用建材矿山总数压减任务数。二是绿色矿山建设任务推进迟缓。 2.河(田)长制工作落实不到位。一是2个乡镇(街道)巡河、两级巡田次数不够。二是2个乡镇(街道)辖区内两条河流水质治理未达标。三是1个街道办5个清河项目未经批准实施、未经验收支付工程款等。 3.林长制工作落实不到位。1个街道办个别社区林长巡林次数不够。 4.监管履行不到位。一是矿产资源处置不规范。未完成12个到期长期停产矿产采矿权注销,未建立制度机制规范项目建设过程中矿产资源的处置;11家矿山开采后边坡高度、边坡角超限制要求。二是相关费用收取不到位。应提未提21家矿山企业安全生产费用;4家矿山企业未根据开采销售实际情况申报资源税;16家矿山企业269.03万元水土保持补偿费征收不到位;10家矿山企业少计提生态修复基金709.11万元;1个乡镇应收取未收取土地流转风险保证金2万元、土地流转服务费4.07万元。三是审批管理不够严格。1个街道办一户原址翻建建房层数超出了审批层数;1个乡镇超限养区养殖规模标准审批设施农用地。 5.违法开采矿产资源。一是1家公司超排危工程设计范围违法开采页岩矿。二是2家公司分别违法开采灰岩矿、涉嫌对外销售页岩矿;1家公司涉嫌以养殖厂名义违法开采灰岩矿。三是1家水泥公司、汪洋尖山片石厂等3家企业分别连续多年超核定生产能力开采石灰岩等。 6.履行生态环保责任不到位。一是多家矿山企业未取得环评、排污许可、未编制水土保持方案开工;5家矿山企业未按要求编制生态修复方案或方案可操作性不强。二是2家已关闭矿山复垦土地利用效果不佳;4家已通过复垦复绿验收的矿山土地未有效利用。三是1个街道办生活垃圾与家具拆解废弃物混合露天堆放。四是1个乡镇重复支付垃圾转运服务费4.61万元;1个街道办未按协议约定履行保洁公司奖励资金、转运服务费、履约保证金共3.56万元。五是1个乡镇污水处理项目验收审核不严多计工程款2.28万元。 7.耕地保护责任落实不到位。一是1家公司违法开采灰岩矿,占用农用地16.1亩;开挖蓄水池违法毁坏公益林1.8亩。二是1家机砖厂占用9.4亩基本农田未复耕复种;1个街道办未完成耕地异地恢复目标任务124亩、撂荒地整治不到位。三是2个单位永久基本农田和耕地存在“非粮化”问题;土地经营权流转信息未纳入监管平台,且出租期限超过规定最高年限30年。四是1个街道办耕地及撂荒地整治早于合同签订日实施、未及时验收。五是2个单位分别多结算、多支付耕地保护资金8.69万元。 (二)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审计情况 对1个乡镇、1个街道办及7个部门和下属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情况开展系统梳理。发现的主要问题: 1.基础性管理工作存在薄弱环节。一是资产底数不清。3个单位国有资产账实不符;4个单位购置的资产、建成的房产和公共设施290.38万元未计固定资产账。二是资产入账和计提折旧不规范。2个单位资产165.71万元入账、计提折旧和摊销不规范。三是管控不到位。2个单位资产采购前期程序、验收不规范。 2.资产配置程序不合规。一是未履行审批程序。4个单位购置资产24.91万元未履行政府采购程序;1个单位无预算采购资产17.54万元;1个单位未按集中采购要求采购投影仪1.82万元。二是采购程序倒置。1个单位配置固定资产2.19万元先采后批。三是实际采购与批复有差异。3个单位未按采购批复的数量、规格和型号购置相关设备资产。 3.资产管理和处置不规范。一是1个单位下属31所学校拆并后房屋资产长期闲置。二是1个单位资产处置审批程序倒置。三是2个单位资产出租收入30.15万元收缴不合规。四是1个单位因管理不当造成国有资产3.83万元损失。 (三)国有企业审计情况 1.部分目标任务未完成。集团公司未完成县委、县政府和主管部门下达的部分经营目标(指标)任务。 2.企业运营管理不到位。一是经营性收入收取不到位。集团下属3家公司应收未收经营性资产、工程款、租金等各类费用850.97万元。二是违规增加企业成本。集团及下属1家公司超标准、重复发放高管2022年至2023年度工资、绩效等费用6.9万元,本部及下属2家公司超范围超总额列支党建经费98.93万元。三是下属1家公司虚增2024年销售收入130.31万元和利润10.08万元。 3.公司治理和内部监督管控不到位。一是重大经济事项决策及执行不到位。集团公司内部议事决策程序及相关制度不衔接、不健全;集团公司本部监事会运行效率低,未及时更新出资人监管权力清单。二是投资和经营风险仍较突出。集团公司未有效化解债务风险,债务规模大、增长速度快、偿债压力大;应收未收鸿泽置地公司股权转让款利息及违约金637.48万元;未按规定缴存债务救助基金2360万元。三是内部监督治理不到位。下属2家公司分别应收未收优先级合伙人基准收益5270.77万元、造成参股企业资本金150万元损失风险;未根据审计监督机制要求开展内部审计工作。四是工程项目管控不严。下属2家公司采购、评标管理不规范;1家公司未按合同约定多付工程款58.7万元。 五、政府重大投资项目审计情况 对天府仁寿大道城区段及周边区域土地一级整理项目、仁寿县全域污水处理第二、三期项目进行竣工决算,对2022年和2023年部分乡村振兴资金项目进行专项审计调查。涉及投资总额333382.87万元,审计核减投资12313.13万元;奖补资金168.92万元,核减1.22万元。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项目前期管理薄弱。一是2个项目勘察、监理招标文件单位资质设置不合规;1个交通基础三年提升项目设计费108.72万元拆分成8个标段规避招标。二是5个项目未取得规划许可、环评、水保批复等相关前期批复手续擅自开工建设;1个项目部分工程未在规定时间签订勘察设计合同。 (二)项目实施过程管控不严。一是履行合同不到位。4个项目未按合同约定支付或多支付相关费用205.65万元。二是过程管控缺位。2个项目业主存在未督促项目监理单位履职增加工程成本138.88万元、项目未经竣工验收即投入使用、部分违法分包甲供材料8167.11万元、超预算控制价单价采购甲供材料2731.85万元等问题;1个项目存在参建单位执行新增(变更)程序不到位。 (三)项目成本管控不严。一是2个项目竣工财务决算多计待摊投资费用8134.64万元。二是审核把关不严,8个项目竣工结算时部分建设内容、计价错误、工程量不实,多计建安工程费4178.49万元。 六、重大违纪违法问题查处情况 2024年9月以来,市县审计局共发现并移送违纪违法问题线索18件,其中,移送纪检监察机关2件、移送行业主管部门16件。主要集中在以下方面: (一)重点领域和关键岗位履职仍不到位。此类问题移送主管部门11件。主要涉及公职人员在国有资源前期环评、排污许可、水土保持监管、国有资源开采、国有资产监管等方面履职不到位,造成资产资源损失、损坏等问题。 (二)违反财经纪律行为仍易发多发。此类问题移送主管部门2件,主要表现在有关单位违反财经纪律发放事业人员兼职报酬、违规报销差旅费等行为。 (三)挤占校园餐直接损害学生权益。此类问题移送纪委线索共1件,主要发生在彰加镇初级中学。彰加镇初级中学食堂挤占学生伙食费44.26万元,用于偿还债务,严重损害学生利益。 七、审计建议 (一)强化政策措施落地,加力推动财政政策提质增效。围绕积极的财政政策提质增效,完善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制度,提高预算执行规范化和时效性。进一步加强预算资金与债券资金、上级转移支付资金与县级同领域资金的统筹使用,健全财政拨款收入与非财政拨款收入的统筹机制,加强非税收入的征收力度,为落实重大决策部署做好财力保障。加大闲置低效资产盘活利用力度,建立健全动态清查、分类监管、统一处置等机制,通过盘活存量、闲置、低效资产资源,更加有力地挖潜力、促增长。 (二)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全面筑牢高质量发展底线防线。加强风险预警监测,动态摸排全县涉金融风险点,建立化解台账,做到“早发现、早处置”。优先保障“三保”支出,严格“三保”资金专户管理,精准调拨“三保”资金。守住债务风险底线,强化全口径、全方位加强地方债务刚性监测监管,用好债务置换化解、国企债务非标置换等政策,有效化解地方债务风险。加快国企改革转型,加强国企风险管控,坚决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风险的底线。抓实经济责任审计和专项检查发现问题整改,进一步堵塞管理漏洞,提高财政管理水平。 (三)聚焦重点领域专项整改,强化民生与重大项目整改力度。全面压实校园餐、民生实事、宣传文旅、村级公共服务经费补助等民生领域专项资金单位的主体责任和主管部门的监督管理责任,把审计整改与行业治理、完善制度机制、堵塞管理漏洞、推动标本兼治有机结合,持续巩固完善审计整改长效机制。高位推动审计整改持续加力,专题研究经济责任审计、资产资源审计、国企专项审计重点领域专项审计整改,促进审计整改工作不断强化实化,形成全面整改、专项整改、重点督办相结合的审计整改格局。 本报告反映的是此次县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支出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对这些问题,审计机关依法征求了被审计单位意见,出具了审计报告、提出了整改要求,有关责任单位正在积极整改;对审计移送重大违纪违法问题线索,有关部门正在进一步查处。县委审计办、审计局将持续跟踪督促,年底前报告全面整改情况。 我们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四川工作系列重要指示精神,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和县人大监督下,依法严格履行审计监督职责,为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仁寿新篇章作出更大贡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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