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仁寿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对县第十九届人大第六次会议第149号建议答复的函 | ||||||||||||||||||
2025-08-25 作者: 点击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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钟敏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对场镇段国道交通环境进行整治的建议》(第149号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进一步做好规划建设 目前我单位暂无相关项目及资金支持乡镇场镇建设停车场。为进一步支持乡镇发展,打造新型现代化城镇,改善人居环境,我单位将协同其他县级相关部门指导乡镇做好场镇规划建设,积极向上争取资金支持,逐步完善场镇基础设施,提升场镇形象。 二、加大政策宣传及执法力度 一是增设机构、增加警力。县公安局将在国道213及红星南延线沿线等重点交通道路辖区增设5个交警中队,新增25名警务辅助人员,协助民警开展好沿线场镇国道等路段交通安全巡逻、交通劝导等工作。二是优化警务模式。进一步落实“交警赶场”勤务,依据各乡镇辖区实际,在“赶场”日集中上街巡逻执法,加大乱停乱放、非法营运等违法查处力度,同时,开展场镇交通安全治理、安全文明交通宣传工作。三是推进执法改革。2025年,县公安局以文宫镇作为试点,推进交通非接触式执法改革,开展交通电子劝导站建设,对骑行二、三、四轮摩托车等人员不按规定佩戴头盔和超载行为进行抓拍并喊话提醒,起到警示提醒作用。 仁寿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4月12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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