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仁寿县民政局对县政协十一届五次会议第32号提案答复的函 | ||||||||||||||||||
2025-08-27 作者: 点击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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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晓雪委员: 你提出的《关于推广助老餐厅及提升服务品质的建议》(第32号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根据《实施积极发展老年助餐服务三年行动计划(2024-2026年)》(眉市民政规〔2024〕1号),对符合条件的老年助餐服务设施,用水、用电、用气、用热按规定执行居民生活类价格。 2025年我县新建乡镇老年助餐设施11个,到2026年将实现乡镇全覆盖。积极完善城市“15分钟养老服务圈”,发展“综合体+”城市普惠养老服务模式,在街道布局“中央厨房+助餐点+配送点”三级服务网络。加强农村地区老年助餐服务,对有条件的村给予建设和运营支持措施,依托村级互助养老服务设施灵活多样开展助餐服务,探索邻里互助、结对帮扶等模式,不断满足农村老年人助餐服务需求。 我县目前有运营的助餐设施12个,支持并鼓励社会资本参与运营。根据现有政策规定,我县对正在运营的老年助餐设施按实际助餐人数给予老年助餐服务设施运营补贴,标准为按照每餐价格的20%、每人每天不超过3元给予运营补贴,每人每天仅享受一顿补助。每个老年助餐服务设施(不含配送点)每年运营补贴不超过5万元。后期将根据上级政策要求和实际情况适时调整。 仁寿县民政局 2025年6月4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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