仁寿县农业农村局对县政协十一届五次会议第57号提案答复的函
2025-09-08   作者: 点击数:  
 索 引 号  1778711277/A083/2025-00061  公开方式   公开日期  2025-09-08
 发布机构  仁寿县农业农村局      
 公开程序 

颜俊康委员:

感谢您长期以来对仁寿耕地保护工作特别是耕地“撂荒化”整治工作的关心支持与帮助。您提出的《关于进一步整治撂荒土地的建议》(第57号提案)收悉,我局进行了深入研究分析,现答复如下。

整治耕地撂荒现象是强化耕地保护和利用的关键,也是粮食播种面积稳定增长的关键。近年来,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我们切实扛起耕地保护政治责任,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采取“长牙齿”的硬措施,大力推进耕地保护和撂荒地整治工作,2022年以来完成撂荒地整治5.39万亩,基本实现全县撂荒耕地“动态清零”,印发《关于进一步建立撂荒耕地治理长效机制的指导意见》,2025年我局印发《关于做好春耕生产加强耕地保护的通知》,建立《仁寿县撂荒风险地块排查表》,加强对撂荒风险地块的排查。

一、强化耕地保护宣传教育

开展政策宣讲行动。印发粮食生产暨耕地保护“三书一卡”(《耕地保护暨粮食生产政策法规告知书》《关于杜绝耕地撂荒保障粮食安全的倡议书》《仁寿县农村承包土地依法保护和合理利用知晓承诺书》、“稳定粮食生产暨耕地保护明白卡”)30万份,宣传土地承包权利义务,制定耕地保护村规民约,按照“耕地种满种尽”“补贴谁种谁得”的原则,由村集体与农户逐户签订承诺书,督促农户履行保护耕地义务。

二、分类推进撂荒地治理

我局会同规划和自然资源等部门,组织镇村全面摸排撂荒地,分析撂荒原因、责任主体、复种难易等因素,“一镇一方案”“一村一台账”“一地一措施”,分类施策、梯次推进。

对缺乏劳动力的,推行代耕代种,或将农业生产过程中的耕、种、防、收等全部或部分作业环节委托给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组织完成,实行农业生产托管,或以减租、免租方式引进业主有序流转经营。对成片较大规模的撂荒地,鼓励引导农户通过免租、减租、互换、转让、股份合作等形式流转土地经营权。对地块零星分散的,通过置换并地、集碎为整、适度连片等方式,招引业主规模经营。对条件差的地块,通过水利设施建设、地块归并整理、地力培肥等措施,改善耕作条件,尽快恢复生产。

三、全面引导经营主体实现规模经营

制定招商指南,通过“业主招商一批、乡贤介绍一批、镇村推荐一批、县政府吸引一批”等方式,打好“互换并地、小块变大块、多块变一块”“确权不确地、土地换股权”、减租、免租、项目优先等组合拳,招引返乡大学生、农民工、乡贤规模经营。如方家镇水池村,通过招引返乡大学生流转土地2300亩,在保障区域内种满种尽基础上,农户获得租金和务工双份收益。

加大村集体对耕地的管理和协调力度,对不愿种、无力种、无生产经营主体流转的地块,鼓励协调农户打破界限、田坎,置换并地、确权不确地,由村集体通过集中整治、统一流转、委托经营、托管经营等方式自主经营或招引业主适度规模经营。如钟祥镇龙桥社区整合2351亩耕地,农户获入股保底收益+分红,集体获20%经营性纯收益分红,农户收入增长27.47%。

四、强化基础设施建设,改善农业生产条件

统筹土地综合整治、高标准农田建设和宜机化改造等项目,推进宜机化改造1.5万亩,建成高标准农田63.55万亩。全面摸排县域农田水利情况,包装产业融合债券资金3.5亿元,用于推进水利设施专项建设。落实购机补贴政策,整合涉农项目资金4000万元,为全县配备适宜农机491台,推进农业种植全程机械化发展。开发运营“陵州农事通”小程序,通过“平台化整合+智能化升级+社会化服务”三位一体模式,构建线上线下“县-乡-村”三级社会化服务体系。

五、立足农民利益,积极提升群众种粮积极性

一是持续落实既有的种粮补贴。按时兑现规模种粮、农机购置、耕地地力保护、种粮大户补贴等涉农补贴资金,对土地流转用于种植粮食的适当减免租金。整合涉农项目资金2157万元,落实撂荒地整治400元/亩一次性补贴。二是强化托底保障。强化金融资本支农力度,加大对粮食规模经营主体贷款贴息支持。积极完善粮食最低收购价政策,保障种粮农民基本收益。三是加强新型农民教育培养。鼓励新型经营主体能力提升和争创先进,优先选派优秀种植大户外出学习交流,每年评选“粮食生产杰出贡献奖”和“十佳种粮大户”并予以表扬奖励。我局组织开展高素质农民培养项目;针对新型农民主体,开展化肥减量“三新”技术培训;组织农机培训,每个村培育一名协管员、一名农机手,保障仁寿县农事通滴滴农机服务正常运行,不断提升农机装备水平。

此外,我局综合运用卫星遥感、大数据等现代信息技术,定期开展全县耕地保护利用和种粮情况监测评价,并对耕地“撂荒化”“非粮化”情况实行清单制、台账制、销号制管理,适时开展“回头看”,切实做到耕地必有耕,良地必有粮。

再次感谢您们对我们工作提出的宝贵意见和建议。

仁寿县农业农村局

2025年7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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