仁寿县农业农村局对县政协十一届五次会议第69号提案答复的函
2025-09-08   作者: 点击数:  
 索 引 号  1778711277/A083/2025-00066  公开方式   公开日期  2025-09-08
 发布机构  仁寿县农业农村局      
 公开程序 

刘源泉委员:

你提出的《关于加强规模化生猪养殖可持续高质量生态发展之路的提案》(第69号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鼓励家庭农场和规模养殖场进行环保设施升级改造、加大补贴的提案

(一)出台政策,落实补贴。一是根据《眉山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做好2023年省级财政农业高质量发展资金生猪激励奖补资金项目实施工作的通知》下达我县生猪激励奖补资金187万(其中天府新区20万元)。我县安排生猪激励奖补资金167万元,用于支持15个养殖场开展圈舍改造、生产设施提档升级、环保设备升级以及臭气深度治理。2024年项目验收完工后,结算资金为348.35万元,补助比例达47.94%。极大程度改善了养殖场臭气扰民问题。二是根据《眉山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做好2024年省级财政农业高质量发展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资金(生猪出栏奖补资金)项目实施工作的通知》下达我县2024年生猪出栏奖补资金70.6万元,用于支持生猪稳产保供示范村生猪发展和生猪养殖场环保建设等。根据文件要求,我县拟分配资金43.6万元用于支持第三轮省督、央督及2023年以来“12345”信访平台投诉反映的养殖场臭气深度治理。项目概算总投资124.29万元,其中自筹资金80.69万元,财政奖补43.6万元,补助比例35.08%(最终补助比例以项目验收金额核算,财政资金按照不超过实际总投资50%)。目前已有11养殖场参与此次臭气治理改造升级,项目正在进行中。

(二)利用项目,开展培训。仁寿县开展农业重大技术协同推广技术试点项目工作,建立1个示范展示基地、1个专家指导站、4个农技推广基地、4个专家工作点,多次利用专家团队对养殖户进行养殖节能减排技术培训,为养殖户提供专业指导,提质增效、节能减排,推动生猪产业绿色化、智能化、可持续化发展。2024年12月,由眉山市农业农村局、四川省畜牧科学研究院、仁寿县农业农村局等单位共同承担的“2024年农业重大技术协同推广计划”仁寿县生猪提质减排关键技术示范推广培训在仁寿县悦陵州酒店举行,培训分为2个班次,邀请主讲人陈天宝(四川省畜牧科学研究院总经济师、研究员)、付敏(2024年四川省科技下乡万里行66团专家组成员),围绕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及种养结合和养分平衡管理等进行了专题培训,四川省指导专家、眉山市县乡镇各级从事畜禽工作人员和规模场养殖户等290余人参会。2025年5月,我局组织生猪养殖大户、乡镇畜牧工作者等125人到成都金堂参加生猪提质减排关键技术培训,邀请专家围绕农业农村(畜牧养殖)政策解读、生猪养殖实用技术、畜禽养殖减排降碳及粪污资源化利用技术等内容开展培训。到牧原集团金堂养殖场、成都市金堂县小芳家庭农场,进行实地考察学习,通过更直观的实地参观与养殖污染防治技术的交流学习,认识到引入污染防治技术、设备所带来的生态效益与经济效益,进而增强其应用热情。今后,我们将进一步加强县内养殖业主与其他区县养殖业主之间的交流,不断学习提升畜禽养殖污染防治技术。

二、关于粪污处理、粪肥消纳的提案

(一)大力开展畜禽养殖污染治理工作,严格按照干湿分离、雨污分流、种养结合、以种定养、循环利用的原则,在全县实施畜禽养殖污染治理。主推“两分离、四配套”,即养殖场采用干清粪工艺或配套干湿分离机,实行干湿分离;铺设污水和雨水收集专用管道,实行雨污分流;建设完善沼气池、干粪堆积池等粪污贮存和处理设施,按生猪2-5头/亩配套相应的种植用地,同时配套建设田间贮粪池和粪污输送管网,推进畜禽粪污通过厌氧发酵、“异位发酵”等方式无害化处理后还田利用。

(二)利用仁寿县2019年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整县推进项目,完成全县36个畜禽养殖场粪污收集、处理、消纳设施设备的完善和提档升级工作。由仁寿铧锐农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在宝马镇小沟村新建有机肥配肥中心,年处理畜禽粪污、屠宰废弃物76.02万吨、秸秆、锯末、菌渣等3.38万吨、年产有机肥9.5万吨。解决全县畜禽粪污问题,解决全县富余沼液、沼渣及秸秆问题

三、关于引导百姓增加对生猪养殖宽容度的提案

一是落实指导和监管责任。农业农村部门、环保部门和各镇乡(街道)强化对养殖场的指导和监管,对不符合环保要求的排污行为责令整改,减少养殖粪污对周边群众的影响;二是支持群众行使监督权利。养殖污染能直接影响周边居民生产生活,群众可以通过各类投诉渠道,向政府及主管部门反映畜禽养殖环境污染问题,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共同致力于养殖污染治理水平的提升,但同时政府、村社要对周边居民进行正确引导,避免因私人恩怨等虚假反映,引导养殖业主与周边居民建立良好和谐的关系。


仁寿县农业农村局

2025年7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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