仁寿县农业农村局对县政协十一届五次会议第131号提案答复的函
2025-09-08   作者: 点击数:  
 索 引 号  1778711277/A083/2025-00073  公开方式   公开日期  2025-09-08
 发布机构  仁寿县农业农村局      
 公开程序 

陈政、黄磊委员:

感谢您们长期以来对仁寿耕地保护工作特别是耕地“撂荒化”整治工作的关心支持与帮助。您们提出的《关于健全撂荒地治理长效机制,助力天府粮仓建设的建议》(第131号提案)收悉,我局进行了深入研究分析,现答复如下:

整治耕地撂荒现象是强化耕地保护和利用的关键,也是粮食播种面积稳定增长的关键。近年来,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我们切实扛起耕地保护政治责任,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采取“长牙齿”的硬措施,大力推进耕地保护和撂荒地整治工作,各乡镇也付出了辛苦努力,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2022年完成撂荒地整治5.97万亩;2023年对存在撂荒隐患的4854.03亩全部完成复耕复种;2024年探索建立撂荒耕地治理长效机制,我县要进一步推进撂荒耕地“动态清零”,确保全县粮食稳面增产。

一是多元组织,破解谁来种地问题。全面发动群众履行耕种义务,积极运用“三书一卡”,宣传土地承包权利义务,按照“耕地种满种尽”“补贴谁种谁得”的原则,逐户签订承诺书,督促农户履行保护耕地义务;对青壮年劳动力外出,家庭缺乏劳动力的,委托亲朋好友代耕代种,或倡导将农业生产过程中的耕、种、防、收等全部或部分作业环节委托给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组织完成,实行农业生产托管,或以减租、免租方式吸引种粮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等新型经营主体复种。大力发挥村集体经济组织兜底作用,加大村集体对耕地的管理和协调力度,对不愿种、无力种、无生产经营主体流转的地块,可鼓励协调农户打破界限、田坎,置换并地、确权不确地,由村集体通过集中整治、统一流转、委托经营、托管经营等方式自主经营或招引业主适度规模经营。大力鼓励国有企业参与撂荒地整治,探索采取订单农业、试点示范、“公司+农户”、合作招商、整治流转等模式,积极参与撂荒地复耕复种。

二是因地制宜,建立撂荒地科学管护机制。印发《关于进一步建立撂荒耕地治理长效机制的指导意见》,指导各乡镇因地施策,根据耕地性质和地势地力,科学种植。对于地势较高、土层浅薄、基础条件和地力一般区域,根据耕地立地条件,宜粮则粮,宜特则特,可采取“粮+菜、粮+药、粮+草”等复合种植模式,或者直接种植多年生牧草。对于地势特别高、干旱贫瘠的区域,可先种植南瓜、冬瓜、佛手瓜等耐旱、种植简单、管理粗放的藤蔓作物,或种植绿肥等培肥地力。条件特别差的区域可选择大春种粮,小春休耕、培肥。同时,严格按照《仁寿县耕地复耕复种技术指南》《仁寿县撂荒地整治技术指南》要求,确保作物株(窝)距、行距、播种粒数、亩均株数必须符合种植标准和时间要求。同时做好保苗、施药、追肥、抗旱、除草等田间管理,防止种后不管、农作物长势不好,“草盛豆苗稀”现象。

三是强化基础设施建设,改善农业生产条件。统筹土地综合整治、高标准农田建设和宜机化改造等项目,对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范围内的撂荒耕地,要按照高标准农田建设标准,通过建设田间机械耕作道路,变小块梯田为大块梯田的模式,引导承包户或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开展机械化耕作,通过改善农业生产基础条件,不断提升宜机作业水平。建立健全三级社会化服务组织,强化乡村振兴服务公司县级服务平台功能,每个镇乡(街道)成立一个乡村振兴服务公司,每个村培育一名协管员、一名农机手,保障仁寿县农事通滴滴农机服务正常运行,不断提升农机装备水平。

再次感谢你对我们工作提出的宝贵意见和建议。

仁寿县农业农村局

2025年7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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