仁寿县农业农村局关于对政协仁寿县十一届五次会议第143号提案答复的函
2025-09-09   作者: 点击数:  
 索 引 号  1778711277/A083/2025-00074  公开方式   公开日期  2025-09-09
 发布机构  仁寿县农业农村局      
 公开程序 

严凤英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推动龙头企业打造绿色食品供应链平台,推动仁寿绿色食品产业高质量发展的建议》(第143号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推动龙头企业打造绿色食品供应链平台,对满足人民群众对绿色食品的需求和推动仁寿绿色食品产业高质量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一、加强龙头企业培育

目前我县共有市级及以上龙头企业20家,其中食品类企业10家。此外,全县还有年产值2000万以上的食品类企业10余家,2025年拟培育省级龙头企业1家,市级龙头企业2家。鼓励企业扩大规模,发展壮大,对新获得省级龙头企业称号的拟给予6万元奖补资金。同时,协调金融部门,对龙头企业融资予以优先支持。

二、加强人才培育

通过眉山市省级财政农业经理人“百千万”培养计划项目,采取专业化、实践化、职业化培养方式,结合产业发展实际,着力培育一批懂技术、会管理、善经营的人才队伍。同时,研究制定《仁寿县产业综合领域人才分类认定及保障激励办法》《关于加快推进仁寿县乡村人才振兴的若干措施》《仁寿县关于支持现代农业产业发展的实施意见》等政策,强化人才激励措施,通过建设人才公寓、设立人才发展专项资金等,对作出突出贡献的人才,配套享受子女就学、便捷医疗、免费公交等优待服务。

三、加强项目规划支持

围绕省委、省政府关于重点产业链建圈强链工作部署,聚焦“1+1+8”千亿优势特色产业,坚持“需求牵引、创新驱动、政府主导、企业主体、提质增效、联农带农”,按照全产业链思路,统筹中央财政农业生产发展资金、省级财政现代农业发展工程资金、省级乡村振兴转移支付资金、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等,支持链主企业开展特色产品精深加工,对新建、扩建农产品加工生产线,开展智能化、清洁化设备改造升级予以支持,提升加工产能、促进加工技改;支持塑造区域品牌+企业品牌+产品品牌体系,对产品进驻商超、参加展示展销、国际市场拓展等予以补助;支持企业和科研单位牵头,组建科技创新研发平台,采取定向委托、联合攻关等方式,开展突破性新品种、新技术、新装备研发,以及加工新工艺、新设备、新产品、新技术的研发、小试、中试验证和产业化应用,提升优势特色产业科技支撑和创新驱动水平;鼓励企业拓展主流电商平台等线上线下融合渠道。

按照上级规定每个申报项目财政奖补资金不超过3000万元,具体补助金额根据项目评审结果确定。项目资金可采取先建后补、以奖代补、贷款贴息等支持方式。直接对企业的奖补资金不超过单个项目总投资的30%,项目资金撬动其他资金投入比例不低于1:3的要求,县农业农村局正在对项目规划做前期准备和摸底,力争通过项目支持,促进产业升级,提升我县农产品市场竞争力,做优做强我县绿色食品产业。

再次感谢您对我们工作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仁寿县农业农村局

2025年7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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