仁寿县农业农村局关于对政协仁寿县十一届五次会议第145号提案答复的函
2025-09-09   作者: 点击数:  
 索 引 号  1778711277/A083/2025-00075  公开方式   公开日期  2025-09-09
 发布机构  仁寿县农业农村局      
 公开程序 

蒋彦亭委员:

你提出的《关于加强高标准农田建后管护的建议》(第145号提案)已收悉,衷心感谢您的宝贵建议!您提出的意见建议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和指导性,为我们改进工作提供了重要参考。现答复如下:

一、完善建后管护机制。一是优化管护制度。县农业农村局将牵头建立健全仁寿县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建后管护机制,明确各级职责,确保高标准农田“有人管、定期巡、能整改”;二是强化协调机制。发挥农田水利基本建设指挥部作用,由分管副县长任指挥长,每季度调度一次管护工作,农业农村局负责日常统筹协调;三是做好保险试点。已与中国人保财险、中国太平洋保险开展高标准农田建管保险试点,对易损工程提供10年专业巡护和维修。2025年是合作的第二年,将总结经验,持续优化保险实施方案,推动管护工作规范化、常态化。

二、提升建后管护能力。一是强化监管管护。用好《仁寿县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监督管理工作指南(试行)》,严把工程质量关,按照“谁受益、谁管护,谁使用、谁管护”原则,明确镇、村和种植大户的管护责任。二是落实管护责任。明确产权归属,未流转区域由村集体管护,流转区域由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负责。管护人员按照“一查、二报、三管、四护”机制开展工作。三是探索网格化管护。结合“田长制”,将管护责任落实到具体个人或组织,确保每个区域都有专人负责,打通管护“最后一公里”。

三、多渠道筹集管护资金。一是财政资金保障。县财政局已制定《仁寿县农田水利工程管护资金管理办法》,将高标准农田管护资金纳入统一管理,明确资金分配和使用方向,提升资金配置精准性。二是整合多种资金来源。探索通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结余资金、新增耕地指标交易收益、村级集体经济收益、社会捐资赞助等多渠道筹措管护资金。三是降低使用成本。针对种植户反映的电费问题,将积极对接,全力协调供电部门给予政策支持,降低灌溉成本。



仁寿县农业农村局

2025年7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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