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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仁寿县2024年度彩票公益金支持残疾人事业发展补助资金项目绩效自评 | ||||||||||||||||||
| 2025-07-28 作者: 点击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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仁寿县2024年度彩票公益金支持残疾人事业发展补助资金项目绩效自评 一、资金规模及执行情况 (一)项目资金下达情况 2024年,上级下达我县支持残疾人事业发展补助资金彩票公益金210.4万元。其中中央彩票公益金155.6万元,省级福彩公益金11万元,省级体彩公益金43.8万元 。 (二)项目资金执行情况 2024年,我县残疾人事业发展补助资金彩票公益金全年预算数210.4万元,预算执行数210.4万元,执行率100%。 二、资金管理及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一)资金管理情况 1.拨付合规性。我县严格按照财政资金管理办法和有关财务制度规定,加强项目资金管理,实行国库集中支付的财政管理方式,资金的拨付有完整的审批程序和手续,符合项目预算批复或合同规定的用途,无超标列支相关费用,专款专用,不存在截留、挤占、挪用、虚列支出等情况,票据合法合规,财务票证资料较齐全并及时归档。 2.使用规范性。根据《四川省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分配2024年中央财政残疾人事业发展补助资金的通知》,按流程调剂使用省级一般公共预算资金,严格按照下达预算的科目和项目执行,未出现截留、挤占、挪用或擅自调整等问题。 3.执行准确性。我县严格按照上级下达和本级预算安排的金额加快预算执行进度,年度彩票公益金预算执行率达到100%,不存在执行数偏离预算数较多的问题。 4.预算绩效管理情况。预算下达,同步编制绩效目标,按省市残联要求统一部署,对所有项目及时高效地开展了绩效监控和绩效评价。 5.支出责任履行情况。残疾人事业发展补助资金作为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资金,我县按照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有关规定,足额安排中央和省级财政资金履行支出责任。 (二)项目绩效管理情况 上级资金下达过后,我县及时编制绩效目标,并对照做好绩效监控,确保绩效目标实现。根据《中央财政残疾人事业发展资金管理办法》、《四川省财政厅 四川省民政厅 四川省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困难群众救助等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四川省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做好2024年中央和省级财政残疾人事业发展补助资金项目绩效管理工作的通知》文件,加强资金分配和使用管理,强化绩效跟踪,自觉接受纪检监察、审计部门的监督,切实提升资金使用效益。 (三)总体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全面支持落实好残疾人就业、康复、社会保障等扶持政策,健全残疾人权益保障制度和扶残助残服务体系,完成残疾儿童康复救助、残疾评定补贴、困难重度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有效提升了残疾人基本公共服务保障水平。 (四)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 2024年,全县得到基本康复服务的残疾儿童120人,早期干预残疾儿童数量8人,得到残疾评定补贴的残疾人70人,困难重度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惠及人数107人,所有项目均完成了年度绩效目标。 2.效益指标完成情况 全县各级残联组织精心组织、谋划,通过认真实施项目,提升了残疾人康复服务水平;有需求残疾儿童得到基本康复服务的覆盖率达到90%以上;残疾人享有公共文化服务水平有所提升。 3.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 项目实施过程中,相关部门大力支持,社会各界及残疾人亲属积极参与,共同努力,形成了强大的工作合力和良好的社会氛围。该项目的实施产生了良好的社会效益,推动了残疾人事业的可持续发展,社会公众和受助对象对项目的满意度较高。 仁寿县残疾人联合会 2025年7月2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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