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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仁寿县财政局关于提前下达2025年中央和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分配结果的公告 | ||||||||||||||||||
| 2025-02-05 作者: 点击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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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财政厅等五部门关于提前下达2025年中央和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川财农〔2024〕94号)下达我县2025年中央和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16369万元。 根据《关于印发<中央和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川财农〔2021〕36号)、《关于〈中央和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有关事项的补充通知》(川财农〔2023〕26号)精神,现将资金分配情况进行公告,详细情况见附件。 监督举报电话:12317 联系人:陈*,联系电话:36201959,电子邮箱:405247905@qq.com,通讯地址:仁寿县金马路144号。 附件:1.关于提前下达2025年中央和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分配结果的公告 2.关于提前下达2025年中央和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分配明细表 仁寿县财政局 2025年2月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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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附件1:关于提前下达2025年中央和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分配结果的公告.xlsx】 附件【附件2:关于提前下达2025年中央和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分配明细表.xlsx】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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