仁寿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抽检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2025年第1号)
2025-01-15   作者: 点击数:  
 索 引 号  1778711277/A089/2025-00004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日期  2025-01-15
 发布机构  仁寿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公开程序  经本单位审核后公开

仁寿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抽检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

(2025年第1号)


在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中,涉及我县8家生产(经营)企业9批次食品不合格。现将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通告如下:

一、仁寿县普宁街道朱记肥肠粉店经营的自制肥肠粉

(一)不合格食品基本情况

样品名称:自制肥肠粉;规格型号:/;生产日期:2024年4月27日;被抽样单位名称:仁寿县普宁街道朱记肥肠粉店;经检验,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项目不合格。

(二)违法违规行为处罚情况

仁寿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于2024年5月23日对该案进行立案调查,对当事人经营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 Al 计)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自制肥肠粉的行为,依据《四川省食品安全条例》之规定,于2024年6月12日对该当事人予以行政处罚。

(三)原因排查及整改情况

经排查,该经营者在自制肥肠粉的过程中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导致铝残留量超标。经营者承诺严格规范使用食品添加剂,不再发生加工自制肥肠粉不合格的情况,确保生产销售的产品符合国家安全标准。

二、仁寿县怀仁街道小罗鲜蔬菜店经营的小米椒

(一)不合格食品基本情况

样品名称:小米椒;规格型号:/;购进日期:2024年8月14日;标称生产企业名称:/;被抽样单位名称:仁寿县怀仁街道小罗鲜蔬菜店;经检验,镉(以Cd计)项目不合格。

(二)违法违规行为处罚情况

仁寿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于2024年9月29日对该案进行立案调查。并对当事人经营镉(以Cd计)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小米椒的行为,依据《四川省食品安全条例》之规定,于2024年12月9日对该当事人予以行政处罚。

(三)原因排查及整改情况

经排查,该经营者在购进上述小米椒时未索取供货商资质、进货票据和相关检验报告,不能如实说明其进货来源。该经营者承诺在今后的销售中,一定会履行好进货查验和索证索票,确保销售的食品符合食品安全标准。

三、仁寿县文林镇好吃来肥肠粉店经营的自制肥肠粉

(一)不合格食品基本情况

样品名称:自制肥肠粉;规格型号:/;生产日期:2024年4月28日;被抽样单位名称:仁寿县文林镇好吃来肥肠粉店;经检验,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 Al 计)项目不合格。

(二)违法违规行为处罚情况

仁寿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于2024年6月7日对该案进行立案调查。对当事人经营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自制肥肠粉的行为,依据《四川省食品安全条例》之规定,于2024年7月31日对该当事人予以行政处罚。

(三)原因排查及整改情况

经排查,该经营者在自制肥肠粉的过程中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导致铝残留量超标。经营者承诺严格规范使用食品添加剂,不会再发生加工自制肥肠粉不合格的情况,确保生产销售的产品符合国家安全标准。

四、四川永向盛商贸有限公司仁寿城北分公司经营的小黄姜和山药

(一)不合格食品基本情况

样品名称:小黄姜;规格型号:/;购进日期:2024年6月25日;标称生产企业名称:/;被抽样单位名称:四川永向盛商贸有限公司仁寿城北分公司;经检验,镉(以 Cd 计)项目不合格。

样品名称:山药;规格型号:/;购进日期:2024年6月25日;标称生产企业名称:/;被抽样单位名称:四川永向盛商贸有限公司仁寿城北分公司;经检验,咪鲜胺和咪鲜胺锰盐项目不合格。

(二)违法违规行为处罚情况

仁寿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于2024年8月13日对该案进行立案调查。并对当事人经营镉(以 Cd 计)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小黄姜,以及咪鲜胺和咪鲜胺锰盐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山药的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之规定,于2024年10月16日对该当事人予以行政处罚。

(三)原因排查及整改情况

经排查,该经营者履行了进货查验义务,且有证据证明不知道购进的产品为不合格。该经营者制定整改措施如下:一是严格源头管理把控,杜绝不合格产品进入卖场。二是做好运输、储藏等中间环节的管理和保护。三是购进农药残留检测仪,每批次商品经过自检合格后方可上架销售。

五、仁寿县曹家水果专业合作社生产的曹家梨膏

(一)不合格食品基本情况

样品名称:曹家梨膏(水果制品);规格型号:150g/袋;生产日期:2024年3月10日;标称生产企业名称:仁寿县曹家水果专业合作社;被抽样单位名称:仁寿县曹家水果专业合作社;经检验,菌落总数项目不合格。

(二)违法违规行为处罚情况

仁寿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于2024年6月7日对该案进行立案调查。对当事人经营菌落总数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曹家梨膏(水果制品)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之规定,于2024年8月9日对该当事人予以行政处罚。

(三)原因排查及整改情况

经排查,因产品封装时裸露在空气中,造成了微生物污染。该经营者承诺:一是购买臭氧发生器,对包装材料进行消毒处理。二是优化包装工艺,加强对包装工人的培训和考核。

六、仁寿县文林镇钟记肥肠粉店经营的自制肥肠粉

(一)不合格食品基本情况

样品名称:自制肥肠粉;规格型号:/;生产日期:2024年4月28日;被抽样单位名称:仁寿县文林镇钟记肥肠粉店;经检验,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 Al 计)项目不合格。

(二)违法违规行为处罚情况

仁寿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于2024年5月23日对该案进行立案调查。对当事人经营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自制肥肠粉的行为,依据《四川省食品安全条例》之规定,于2024年6月25日对该当事人予以行政处罚。

(三)原因排查及整改情况

经排查,该经营者在自制肥肠粉的过程中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导致铝残留量超标。生产者承诺今后在制作自制肥肠粉过程中注意食品添加剂的使用比例,不再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

七、仁寿县怀仁街道黄二妹蔬菜店经营的小米辣

(一)不合格食品基本情况

样品名称:小米辣;规格型号:/;购进日期:2024年8月13日;标称生产企业名称:/;被抽样单位名称:仁寿县怀仁街道小罗鲜蔬菜店;经检验,镉(以 Cd 计)项目不合格。

(二)违法违规行为处罚情况

仁寿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于2024年9月29日对该案进行立案调查。并对当事人经营镉(以Cd计)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小米辣的行为,依据《四川省食品安全条例》之规定,于2024年12月09日对该当事人予以行政处罚。

(三)原因排查及整改情况

经排查,该经营者在购进上述小米辣时未索取供货商资质、进货票据,不能如实说明其进货来源。该经营者承诺在今后的销售中,一定会履行好进货查验和索证索票,确保销售的食品符合食品安全标准。

八、仁寿县怀仁街道蜀明源生鲜蔬菜店经营的老姜

(一)不合格食品基本情况

样品名称:老姜;规格型号:/;购进日期:2024年8月14日;标称生产企业名称:/;被抽样单位名称:仁寿县怀仁街道小罗鲜蔬菜店;经检验,镉(以 Cd 计)项目不合格。

(二)违法违规行为处罚情况

仁寿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于2024年9月29日对该案进行立案调查。并对当事人经营镉(以 Cd 计)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老姜的行为,依据《四川省食品安全条例》之规定,于2024年12月09日对该当事人予以行政处罚。

(三)原因排查及整改情况

经排查,该经营者在购进上述老姜时未索取供货商资质、进货票据,不能如实说明其进货来源。该经营者承诺在今后的销售中,一定会履行好进货查验和索证索票,确保销售的食品符合食品安全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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