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城乡居民普通疾病门诊实行门诊统筹。门诊统筹含一般诊疗费或调增的门急诊费和普通疾病门诊费。
二、普通疾病门诊实行定点就诊、属地管理。城乡居民医保普通门诊的就诊范围为全市所有定点医疗机构。
三、参保人员在门诊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规定支付范围的普通疾病门诊医疗费用报销比例为60%,一个保险年度内统筹基金支付限额为100元/人。
四、参保人员到门诊定点医疗机构就诊,凭社会保障卡直接在门诊定点医疗机构结算,普通门诊统筹支付后剩余部分的医疗费用由参保人员个人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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