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被处罚单位
违法事实
违法条款
处罚依据
处罚决定
处罚时间
备注
1
仁寿石通诊所
2025年11月4日,仁寿石通诊所使用非卫生技术人员罗某庆从事影像检查和体外冲击波碎石治疗等医疗卫生技术工作
《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二十七条
《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四十七条
罚款人民币10000元
2025.12.2
普通程序
2
罗某庆
2025年11月4日,罗某庆未取得医师资格证、医师执业证在仁寿石通诊所内为患者符某全开展影像检查和体外冲击波碎石治疗
《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法》第十三条第四款、第三十五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法》第五十九条
罚款人民币20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