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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孤儿认定及基本生活补贴发放申请办理指南 | ||||||||||||||||||
| 2025-11-12 作者: 点击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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孤儿认定及基本生活补贴发放申请 (2025年7月更新) 一、享受对象 户籍为仁寿县且生父母双亡或查找不到生父母的未成年人(未满18周岁) 二、补贴政策 根据《四川省民政厅、四川省财政厅关于发放孤儿基本生活费的通知》(川民发〔2011〕42号)、《四川省民政厅、四川省财政厅关于提高全省孤儿基本生活最低养育标准的通知》(川民发〔2024〕124号)文件,孤儿基本生活补贴为1350元/人·月。 三、申请材料 1.孤儿信息登记审核表(贴照片) 2.孤儿家庭及病史情况调查表 3.社会散居孤儿监护协议书 4.孤儿法律上父母死亡有效证明,形成单页材料,由乡镇、派出所、村盖章签字;孤儿父母失踪证明,须以法院所发公告为准。 5.孤儿社保卡,户口本,身份证、出生医学证明复印件 6.残疾相关证明:残疾证复印件 7.监护人户口本、身份证复印件 8.新增孤儿知情群众调查表3份(不同走访对象) 9.调查笔录(区县民政部门调查填写)3份 四、办理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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