视高镇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年度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由仁寿县视高镇人民政府编制。全文内容包括工作概述、2016政府信息公开情况、政府信息公开中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措施等三个部分。如有疑问请与仁寿县视高镇人民政府党政办公室联系(地址:仁寿县视高镇河心街125号;邮编:620564;联系电话:028-36069001)
一、工作概述
2016年,视高镇人民政府深入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以《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为遵循,在仁寿县人民政府的指导下,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办发〔2015〕22号)的工作要求,按照《四川省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实施办法(试行)》编制,将推动信息公开作为深化职能改革、推进依法行政的重要抓手,围绕建设“阳光政府”“透明政府”进行落实,不断深入推进我镇信息公开,强化制度机制建设,深化公开内容,加强信息发布,强化服务意识,不断提高行政领域透明度,取得了一定成效。
二、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
1.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6年,我镇主动公开各类信息70余条,其中,涉及精准扶贫、民生的信息21条,占比全年公开信息约30%;涉及社会文化教育的信息35条,占比全年公开信息约50%;涉及会议的4条,占比全年公开信息约5.6%;涉及其他信息的11条,占比全年公开信息约15.4%。
2.依申请公开和收费减免情况
2016年度我镇未收到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申请,且主动公开的信息严格按照相关规定不收取任何费用,未产生依申请公开信息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3.行政复议情况。2016年,没有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情况发生。
4.行政诉讼情况。2016年,没有因政府信息公开提起行政诉讼情况发生。
5.举报投诉数量。2016年,没有因政府信息公开进行投诉情况发生。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1.主动性还不够,更新较慢。镇上少部分部门对信息公开的认识还不足,报送信息较慢;对“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认识不够,理解不深入,公开的信息及时性较差。
2.尚未形成完善的机制。领导重视、相应承办人员尽责的时候公开就较好,但换了领导和承办人时信息公开工作就进展较为缓慢。
3.公开信息的深度和广度需要进一步提高。目前公开的绝大部分信息为镇上的工作动态,深度广度不够。
(二)改进措施
一是加强对信息公开规定和政策的学习、宣传,提高领导干部的信息公开法律意识。二是形成好的机制,乡镇政府信息公开常态化,努力形成不因领导、工作人员的变动而影响信息公开工作。严格按照条例要求,及时、主动公开发布信息。三是深化政府信息公开,拓宽渠道,提高信息的广度和深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