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 则
第1条 近年来,在05年仁寿县城市总体规划指导下,仁寿城市建设和社会经济发展取得了较大成绩。但面对科学发展观的落实,国家新型城镇化规划的实施,国家批准实施成渝经济区区域规划和四川天府新区规划,四川省提出了“两化互动、统筹城乡” 和建设西部经济发展高地的发展战略,四川西部综合交通枢纽建设全面推进,扩权强县实施,城乡统筹的进一步深化,以及四川天府新区与基础设施的规划建设,一方面给仁寿城市发展带来新机遇,另一方面重新审视05年仁寿县城市总体规划,其存在着许多不适应和不足。为了合理引导、促进仁寿县城市发展建设,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与《城市规划编制办法》等,特对仁寿县城市总体规划进行修编。
第2条 规划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融入成都、全域天府”为总体思路,按照“天府新区有界、发展无界”的理念,强力实施仁寿全域天府新区战略,加快“天府仁寿、活力仁寿、品质仁寿、畅通仁寿、生态仁寿、和谐仁寿等六个仁寿”的建设。
按照“两化互动、产城一体”要求,积极与“天府新区”对接,联动推进新型工业化、新型城镇化和农业现代化,促进新型城镇化与新型工业化联动发展、新型城镇化与新农村建设良性互动。围绕仁寿“一心四区”建设战略部署,重构区域协调、结构合理、特色鲜明、充满活力的城镇网络体系,引导区域人口和产业合理布局。
立足长远、着眼宏观,提高城市综合功能与综合承载能力,大力塑造城市特色,构建经济发达、环境优美、设施齐全、功能配套、运转安全高效的景城一体的现代化山水园林城市。
第3条 规划原则
坚持以人为本、民生为重的原则,关注中低收入人群,不断完善城镇功能,切实提高城市人居环境质量。坚持产业支撑、联动发展的原则,以工业化推动城镇化,以城镇化促进工业化,积极发展现代服务业,实现新型城镇化、新型工业化和农业现代化联动发展。坚持城乡统筹、全域天府的原则,坚持以城带乡,以乡促城,促进城乡人口和经济要素的合理流动与优化配置;加强区域协作,通过全域融入天府新区,促进资源的高效利用与社会经济的全面发展。坚持优化环境、集约发展的原则,合理确定城市发展规模,正确处理城市发展与资源环境的关系,推进城市集约节约发展,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城市。坚持近远结合、合理发展的原则,突出规划战略要素控制,解决城市快速发展中的结构性问题,处理好远期发展与近期建设、过境交通与城市道路之间的关系,指导城市合理发展。坚持因地制宜、突出特色的原则,突出城市空间特色,挖掘历史文化内涵,确立特色鲜明的仁寿城市空间形态,把仁寿建设成为高品位的山水宜居城市。
第4条 规划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08年)
2、建设部《城市规划编制办法》(2006年)
3、建设部《城市规划强制性内容暂行规定》
4、《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GB50137-2011)
5、《四川省城乡规划条例》
6、《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审视和完善城乡规划的通知》(川规建发[2014]3号)
7、《国家新型城镇化规划(2013-2020)》
8、《四川省成都天府新区总体规划(2010—2030)》
9、《四川省城镇体系规划》(2001-2020年)与《成都平原城市群规划(2013-2030)》
10、《眉山市城市总体规划》(2011)
11、《仁寿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二五”规划纲要》
12、《仁寿县城市总体规划》(2005年版)
13、《仁寿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第5条 规划期限
本规划期限确定为:2010年——2030年。其中:
近期:2010至2015年;
中期:2015至2020年;
远期:2021至2030年;
远景:2030年以后到本世纪中叶。
第6条 规划策略及重点
1、依托成都平原城市群的总体发展战略部署,积极主动融入城市群发展,并结合天府新区的建设,实现“资源共享”、“交通共建”、“产业共兴”的发展格局。
2、提升黑龙滩风景名胜区品质,完善城市设施,将城市休闲旅游生活向景区适度延伸,景区旅游接待向城市覆盖,达到“景城一体”,共同发展。
3、调整城市规模,把握城市发展定位,重新确定城市发展目标和实施时序,指导新时期城市发展和建设。
4、重塑仁寿城市的空间形态,拓展城市空间,调整城市用地发展方向和格局,优化城市功能与用地布局。
5、重新疏理城市内外交通系统,拉大路网骨架,正确引导城市建设用地的扩张,完善市政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布置,提高城市防灾能力。
6、充分挖掘山水资源潜力,塑造良好的城市景观与生态特色,创造宜居的生态环境空间。注重城市入口景观的塑造,提升城市形象。
第7条 本规划由县域村镇体系规划与城市总体规划组成。
县域村镇体系规划范围为仁寿县辖行政区划,包括22个镇、38个乡,幅员面积2606.36平方公里。
城市规划区范围为:文林镇、黑龙滩镇、满井镇、珠嘉乡、宝马乡、青岗乡全部行政区划范围,总面积617.44平方公里。在城市规划区范围内的一切城市规划设计、建设活动和城市规划管理,均应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的规定执行本规划。
城市规划建成区东至三溪、北到蜂密、西临望峨山、南抵满井,其面积为47.3平方公里。
第8条 本规划成果由规划文本、规划图纸和附件(包括规划说明书和基础资料汇编)三部分组成,其中规划文本是对仁寿县城市总体规划的各项目标和内容提出规定性的法律文件,规划文本和规划图纸同时作用,具有法律效力。
第9条 本规划强制性内容指文本中下划粗斜体字条文。强制性内容是对城市规划实施进行监督检查的基本依据,违反城市总体规划强制性内容进行建设的,属严重影响城市总体规划的行为,应依法进行查处。
第10条 本规划经四川省人民政府审批,由仁寿县人民政府组织实施,仁寿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是仁寿县人民政府的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依法按照本规划进行规划管理。
第二章 规划目标
第11条 发展战略地位
1、处于成渝经济区“双核”之一的成都平原城市群内
2、处于成都平城市群三台-中江-淮口-简阳-新机场-仁寿二级城镇发展轴上,是成都平原城市群四级中心城市(20-50万人规模)
3、是四川天府新区的组成部分之一,范围包括仁寿的视高镇,是天府新区37个乡镇之一。
4、处于四川天府新区发展的主轴线延伸段上,是四川天府新区的强辐射范围。
5、是四川新五大旅游区之一“两湖一山”的核心部
6、是四川重要的粮、油、猪、果等农业生产基地
7、是成都平原城市群新材料产业集聚区城市之一和高端服务业集聚区
8、是眉山市国民经济的重要支撑,眉山的副中心城市
第12条 社会经济发展总体战略
抓住“西部开发”政策机遇,以科学发展观统揽全县社会经济发展全局。突出以人为本,把加快发展作为主题,把区域内基础设施建设和生态建设作为支撑,以富民强县和全面实现小康社会为目标,积极融入成都、参与多区域经济合作,实现资源共享、优势互补、产业互动、共赢发展。以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为主线,以改革开放和科技创新为动力,联动推进新型工业化、新型城镇化和农业现代化,强力实施“一节点、两新城、三基地”核心富民强县战略,增强县域综合实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努力建设西部幸福县。
第13条 社会经济发展目标
县域总常住人口预测考虑人口回流趋势,2015年按150万人以内控制,2020年按160万人以内控制,2030年控制在178万人以内。
同时,逐步健全城乡社会保障体系,进一步完善文化教育、医疗卫生等公共设施建设,做到公共服务设施与基础设施向农村延伸,切实提高城乡居民的收入和生活质量。
指标名称 |
2010年 实际值 |
2015年 预测值 |
2020年 预测值 |
2030年 预测值 |
年均增长率(%) |
2010—2015 |
2015—2020 |
2020—2030 |
国民生产总值 |
179.9 |
317.1 |
465.9 |
916.5 |
12 |
8 |
7 |
人均GDP |
11284 |
19215 |
27407 |
51489 |
—— |
—— |
—— |
第14条 城镇化目标
城镇化水平2015年达到45%,年均增长1.4个百分点左右;2020年达到53%,年均增长1.4个百分点左右;2030年达到65%,年均增长1.6个百分点左右;城镇人口2015年为67.5万人左右,2020年为84.8万人左右,2030年为115.7万人左右。
第15条 城市建设目标
解决“05总规”与当前城市发展需求之间的矛盾,进一步完善、强化、优化城市功能,拓展城市发展空间,塑造城市特色,把仁寿建设为成都平原城市群内的景城一体的现代化山水田园城市;以现代制造业、医药、食品、纺织为主的成都南部产业承接基地;集山水景观、自然生态为一体的宜居城市。
第三章 县域村镇体系规划
第一节 产业发展布局与综合经济分区
第16条 第一产业
集中连片推进新农村建设,积极培育现代畜牧业和特色种植业发展;加快培育农业优势产业,大力发展农产品加工业;把农业产业结构调整与项目建设、发展龙头企业、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结合起来,走出一条城乡统筹、以工促农、以城带乡、工农互动的良性循环之路。构建“一园两带两轴六基地”农业发展布局。
“一园”是指农产品加工、流通和服务园,规划布局在文林工业园区与文宫镇,农产品加工集中布置在文林工业园区,流通和服务集中布置在文宫镇。
“两带”是指龙泉山脉与荣威山脉生态保障带。
“两轴”是指213国道与106省道两条果桑、竹木生态农业产业轴。
“六基地”是指优质粮油、优质果品、优质生猪、优质山羊、优质水产和优质竹木生产基地。优质粮油生产基地,规划在清水、龙正等乡镇布置优质大米生产基地,在禾加、禄加、汪洋等乡镇布置优质玉米与大豆生产基地,在龙马、珠嘉、方家等乡镇布置优质油菜生产基地,在钟祥、满井、慈航、彰加等乡镇布置优质小麦生产基地。优质果品生产基地,规划在文宫、大化、文林、高家、鳌陵、观寺、古佛、板燕、青岗、珠嘉、龙马、方家、元通、中岗、富加、龙桥、玉龙、视高、谢安与宝马等乡镇布置枇杷基地;在黑龙滩、虞丞、视高、文林、龙正、禾加、新店、中农、双保、富加、宝飞与彰加等乡镇布置柑橘基地;在龙泉山脉山腰以上部分与荣威山脉,即兆嘉、曹家、景贤、钟祥、高家、鳌陵、文宫、大化等乡镇干旱坡薄地布置桃、枣、核桃基地,并建成213国道、仁简路桃花走廊;在曹家、钟祥、谢安、中岗等乡镇布置梨基地。优质生猪生产基地,规模养殖主要规划在国道213线和省道106线地带。国道213线重点发展大化、文林、慈航等乡镇,省道106线重点发展龙正、富加北斗等乡镇。优质山羊生产基地,规划布置在高家、清水、景贤、天峨等乡镇。优质水产生产基地,规划在仁简路地带布置池塘养鱼产业带;仁资路地带布置休闲、旅游、复合渔业产业带;仁井路地带布置稻渔工程产业带;在禾加、禄加、汪洋及周边区域小水库群布置渔业高产产业带;在视高、里仁、清水、兴盛等乡镇布置鱼苗鱼种生产产业带。优质竹木生产基地,以中丘、深丘为重点发展速生丰产用材林、竹林等主要原料林基地;大力发展四旁树资源,培育短周期工业原料林;以高家、黑龙滩、文宫、曹家、虞丞等乡镇为重点生态林木。
第17条 第二产业
巩固壮大现有优势产业,培育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加快淘汰落后产业,推进资源开发利用,积极推进产业向园区集中,加快园区建设和产业集群发展,以纺织、光电、机械、食品、化工及矿产开采加工为主导产业,不断壮大视高、富加、龙正、汪洋和文林五大工业园区。全县形成“1+4”工业园区发展布局,即1个省级经济开发区(视高经济开发区),4个市级工业园区,即文林工业园区、富加化工产业园区、汪洋循环经济园区和龙正三化联动试验园区。在视高经济开发区结合“天府新区”规划建设培育机械、电子为主的产业集群,在文林工业园区发展以制药、纺织为主的产业集群,在龙正三化联动试验园区发展以建材、新能源和食品为主的产业集群,在汪洋循环经济园区发展以建材、机械制造和煤化工为主的产业集群。
第18条 第三产业
积极培育现代物流业,为全县经济发展提供有力保障,规划全县形成五个物流园区,即仁寿城市日用消费品物流园区、视高综合物流园区、汪洋建材物流园区、龙正龙驹物流园区、文宫水果物流园。引导发展电子商务、金融、咨询、法律等行业现代服务业,提高其在第三产业中的比重;进一步健全城乡商业服务网络体系,扩大销售,刺激消费,满足人民群众生产生活需要。加快旅游业发展,依托“天府新区”国际休闲度假会议中心的建设和黑龙滩风景名胜区形成“成都—龙泉湖—三岔湖—高家镇—文宫镇—仁寿城市—黑龙滩—黄龙溪”的旅游环线,加快“2+3”旅游区建设,即黑龙潭景区旅游园与三岔湖仁寿景区旅游园2个旅游园区以及两山生态旅游环线园、曹家乡村旅游示范园与文宫乡村旅游示范园3个乡村旅游园的建设。
第19条 综合经济分区
仁寿县划分为“一心四区”县域经济体系分区。
一心经济区,包括文林镇、宝马乡、珠嘉乡、青岗乡、大化镇、古佛乡、满井镇、钟祥镇、始建镇与合兴乡等10个乡镇。全县政治、经济、文化中心,坚持以县城和文林工业园区为中心,加快建设50万人、50平方公里的“两化互动、产城一体”大城市,形成县域经济核心增长极。
东部经济区,包括富加镇、藕塘乡、石咀乡、玉龙乡、农旺乡、河口乡、新店乡、双堡乡、板桥乡、禾加镇、中农镇、龙马镇、方加镇、元通乡、向家乡、中岗乡、龙桥乡、曲江乡、北斗镇、城堰乡、谢安乡、鸭池乡等22个乡镇。坚持以富加镇和富加化工产业园区为支撑,把富加建成县域副中心、仁东增长极。
北部经济区,包括视视高镇、兴盛乡、里仁乡、清水镇、文宫镇、鳌陵乡、板燕乡、高家镇与观寺乡等9个乡镇。坚持以视高镇和视高经济开发区为支撑,形成产业新城和北部片区经济增长极,并根据“天府新区”建设积极发展配套产业;同时,结合三岔湖国际会议中心建设,积极发展旅游。
南部经济区,包括汪洋镇、涂家乡、四公乡、松峰乡、彰加镇、促进乡、慈航镇、禄加镇、宝飞镇、天峨乡、识经乡与凤陵乡等12个乡镇。坚持以汪洋镇和汪洋循环经济园区为支撑,形成产业新城和南部片区经济增长极。
西部经济区,包括龙正镇、黑龙潭、洪峰乡、虞丞乡、曹家乡、景贤乡与兆嘉乡等7个乡镇。坚持以龙正镇、黑龙滩镇、龙正三化联动试验园区和黑龙滩风景区为支撑,打造“三化联动、景城一体”示范区,形成西部片区经济增长极。
第二节 城镇化发展战略与结构规划
第20条 城镇化发展战略
1、以成都平原城市群规划空间形态为主,积极融入并结城市群和合成都天府新区规划建设,优化城镇空间布局,构建科学合理的适应仁寿社会经济发展的城镇体系。大力培育仁寿城市为成都平原城市群的四级中心中等城市;结合天府新区的建设,加快发展视高镇与高家镇;重点发展文宫镇、龙马镇、方加镇、禾加镇、禄加镇、宝飞镇、彰加镇、钟祥镇、始建镇、满井镇、富加镇、龙正镇、北斗镇、慈航镇、汪洋镇、清水镇等16个重点城镇。形成以仁寿城市为核心,区域中心城镇为依托、重点镇为骨干、一般镇与乡集镇为基础的布局合理、等级清晰与分工明确的城镇体系。
2、加强园区建设,促进城镇化与工业化联动发展。加快视高、文林、龙正与汪洋等四个工业园区建设,引导产业和各种生产要素向园区聚集,强化工业企业向园区集中,园区向城镇集中,促进人口向城镇集中,形成具有规模优势和聚集效应的特色产业群、产业带、产业基地,使产业园区成为城镇空间拓展和经济发展的增长点。与此同时,要积极支持重点小城镇特色产业集中区发展,促进城镇技术资金与农村劳动力等生产要素良性互动与优化配置。
3、坚持城乡统筹,促进城镇化与新农村建设互动发展。以新农村和农村新型社区建设为重点,推进城镇基础设施向农村延伸,城镇公共服务设施向农村覆盖,逐步实现城乡基本公共产品与公共服务均等化,建立城乡协同发展的良性机制,促进城镇化与新农村建设良性互动。
4、加强基础设施和人居环境建设,提高城镇发展质量和承载能力。大力开展城镇园林绿化建设,切实改善城镇生态与人居环境。同时,由城镇规模的外延扩张向城镇功能的提升和精明增长转型,强调旧城原有物质环境的再利用,旧城原有经济功能的再提升和旧城原有社区的再发展,提升城镇建设质量。
第21条 行政建制调整建议
建议仁寿在规划期内撤县建市;建议撤宝马乡与珠嘉乡,并入文林镇,文林镇设街道办;结合新农村建设,对行政村进行合、并、撤等行政建制调整。
第22条 村镇空间结构
仁寿县域村镇空间总体形成“一心两带一区块”的发展格局。“一心”指仁寿城市,“两带”指沿成赤高速村镇发展带与省道106线村镇发展带,“一区块”指环天府新区区块,包括视高镇、兴盛乡、里仁乡、清水镇、黑龙滩镇、文宫镇、鳌陵乡、板燕乡、高家镇与观寺乡等10个乡镇,该区块借助天府新区将会快速发展。
第23条 村镇等级结构
规划仁寿县域村镇体系为六个等级。
一级中心城市:仁寿城市(含文林、宝马与珠嘉三个乡镇)。
二级区域中心镇:文宫镇、视高镇、清水镇、富加镇与汪洋镇等5个城镇。
三级重点城镇:大化镇、高家镇、龙马镇、方加镇、北斗镇、禾加镇、禄加镇、宝飞镇、彰加镇、慈航镇、钟祥镇、始建镇、满井镇、兴盛乡、里仁乡、龙正镇与黑龙潭镇等17个城镇。
四级一般城镇与乡集镇:中农镇、青岗乡、洪峰乡、虞丞乡、鳌陵乡、观寺乡、古佛乡、元通乡、龙桥乡、曲江乡、鸭池乡、农旺乡、藕塘乡、石咀乡、玉龙乡、凤陵乡、板桥乡、河口乡、四公乡、松峰乡、涂家乡、促进乡、板燕乡、天峨乡、识经乡、双堡乡、新店乡、向家乡、中岗乡、城堰乡、合兴乡、谢安乡、景贤乡、兆嘉乡与曹家乡等35个城镇与乡集镇。
五级中心村:是指交通比较方便、人口相对集聚、配套有乡村生产和生活服务网点的农村居民点。仁寿县共规划中心村87个。
六级基层村:仁寿县共规划基层村483个
第24条 城镇规模结构
一级中心城市:城市人口达到50万人。
二级区域中心镇:城镇人口在3-20万人之间,总量32.5万人,平均城镇人口6.5万人。
三级重点城镇:城镇人口在1-3万人之间,总量24.7万人,平均城镇人口1.45万人。
四级一般城镇与乡集镇:城镇人口在0.1-1.0万人之间,总量8 5万人,平均城镇人口0.24万人。
五级中心村:结合新农村建设,建议聚集人口在600人以上。
六级基层村:根据新农村建设要求,尽量聚居。
第25条 村镇职能结构
1、中心地职能。一级中心城市,培育服务成都都市圈南部次区域的现代服务业中心。二级区域中心城镇,视高镇应向小城市规模发展,形成县域北部的中心城镇,结合天府新区建设,突出产业发展。清水镇结合天府新区建设,突出旅游服务与休闲度假的发展,形成仁寿与双流结合部的中心城镇。文宫镇突出交通枢纽和物流中心,积极发展农业观光休闲旅游,形成县域东北区域的中心城镇。富加镇突出交通枢纽和地理区位,通过其农副产品加工,形成县域中部的中心城镇。汪洋镇突出矿产的开采与加工,形成县域南部的中心城镇。三级重点镇,强调镇域特色,提高对区域内城镇的服务、带动职能,发展成为具有县域发展带动力的城镇。
2、专门化职能。城镇的专门化职能将形成综合型、工贸型、农贸型、旅游型4种专门化职能。
第26条 重点区域发展指引——仁寿环天府新区区域
仁寿环天府新区区域包括视高镇、兴盛乡、里仁乡、清水镇、黑龙滩镇、文宫镇、鳌陵乡、板燕乡、高家镇与观寺乡等10个乡镇。其规划面积为555.13平方公里。
总体定位:以视高与高家为核心和引擎,以为天府新区发展服务与配套的宜业宜游宜居的现代田园新区。其定位内涵为:天府新区南部核心组团与重要组成部分、天府新区的重要配套服务基地、国际性的会议会展文化休闲基地、城乡一体化发展示范基地、都市休闲旅游地。
产业发展:按照“产业高端、配套完善、布局集中”的原则,大力发展高端农副产品深加工、机械、电子制造业,积极培育现代制造业配套产业,注重发展会议会展、休闲度假旅游和现代都市观光农业,成为再造一个产业成都的重要组成部分。其具体为:依托天府新区建设,视高组团建设成为以高端农副产品深加工、机械、电子制造业为主的产城一体现代化新城区,依托紧邻天府新区的清水、兴盛与里仁培育现代制造业配套产业,依托交通便捷的文宫建设物流与现代制造业配套产业,依托成都铁路货运外绕线在清水建设物流中心,依托“三岔湖”、“黑龙潭”与牛角寨大佛建设国际性的会议会展与文化休闲度假,依托文宫“中国枇杷之乡”建设山地果林休闲观光,依托鳌陵与板燕现代农业发展建设都市农业休闲观光。
空间布局结构: “一带两翼、一城六区”。一带:居中的龙泉山旅游带。 两翼:以龙泉山为界形成东西两翼两个产业片区。一城:视高天府新区新城。以视高、清水、里仁与兴盛为依托,集聚发展高端农副产品深加工、电子、机械制造业、现代制造业配套、与物流业等功能,建设成为产城一体的现代化新城区。六区:杨柳旅游配套与高端住宅区、黑龙潭休闲旅游区、龙泉山脉山地生态观光旅游区、高家会议会展体育休闲区、板燕鳌陵农耕文化休闲展示区、文宫物流与配套产业区。
道路交通规划:形成以高速公路、快速路及结构性主干路为主以干线公路及旅游公路为重要支撑的“24123”区域道路网络格局。“2”:即“一横一纵”的高速公路,“4”:即“三纵一横”的同城化快速路网络,“1”:天府中轴线南延线结构性主干路,“2”:文宫--观寺、仁东纵线,二级以上,“3”:三岔湖环湖路、黑龙滩环湖东路、西路三条将特色旅游道路。
轨道交通规划:成昆铁路货运外绕线走蒲中高速北侧规划在清水南设货运作业站,服务于视高产业新城及仁寿县城。天府新区轨道“TF1”快线延伸至黑龙滩东侧后穿龙泉山至仁寿县城,服务于仁寿与成都同城发展。视高设三处、黑龙滩设一处、文宫东南与旅游轨道连接设站一处。天府新区旅游轨道从高家向西南延伸至“TF1” 线,实现三岔湖与黑龙滩轨道交通的无缝对接并与天府新区规划的“TF4”线共同形成环龙泉山旅游轨道环线。设高家、文宫两站。
第27条 重点城镇发展指引
1、视高镇
天府新区南大门,以光电、机械与现代制造业为主的工贸型区域中心城镇。规划2015年为7万人,2020年为10万人,2030年为16万人。
2、清水镇
以发展旅游、休闲、度假与居住、天府新区配套产业为主的区域中心城镇。规划2015年为1.2万人,2020年为1.8万人,2030年为3.0万人。
3、文宫镇
以农业观光休闲旅游、交通物流与农副产品加工为主的农贸型区域中心城镇。规划2015年为2.5万人,2020年为3.0万人,2030年为4.0万人。
4、富加镇
以发展商贸、建材、化工为主的综合型区域中心城镇。规划2015年为3.0万人,2020年为4.0万人,2030年为6.0万人。
5、汪洋镇
以陶瓷、煤焦化、耐材与水泥为主的工贸型区域中心城镇。规划2015年为3.2万人,2020年为4.0万人,2030年为6.0万人。
第三节 县域新农村建设与城乡土地利用协调规划
第28条 新农村建设总体思路
按照中央“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总体要求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新农村建设成片推进的决策部署,积极推广灾后重建中新农村建设的成功经验,坚持统筹城乡发展基本方略,以新型村落和公共服务建设为载体,以科学规划为前提,以改善民生为核心,以设施配套为基础, 民主管理为保障,以机制机制创新为动力,加快仁寿新农村建设步伐,促进农村呈现民富村美、文明和谐的崭新面貌。
第29条 新农村建设目标
按照“三打破、三提高”的要求, 2012年,建设完成2个以上乡镇新村(聚居点)和村级公共服务中心,2015年,完成县域内新村(聚居点)和村级公共服务中心建设任务的50%,人口聚居度达到60%。2020年,基本完成县域内新村(聚居点)和村级公共服务中心建设任务。2030年,全面完成县域内新村(聚居点)和村级公共服务中心建设任务。
第30条 新村建设布局规划
村庄的等级结构分为中心村和基层村两级。新村规模结构分为特大型(大于1000人)、大型(600—1000人)、中型(200—600人)与小型(50—200人)四种类型。
第31条 中心村规划
中心村是指交通比较方便、具有一定的经济实力、产业和人口相对集聚,可以带动周边3—5个村的发展。仁寿共规划中心村87个。一般为特大型与大型新村,用地规模按人均建设用地65平方米左右控制。
镇乡名 |
规划中心村 |
镇乡名 |
规划中心村 |
文林镇 |
三圣村、学习村 |
禄加镇 |
大松村、法轮村 |
宝马乡 |
小沟村 |
宝飞镇 |
柏岭村、民权村 |
珠嘉乡 |
志气村、朝村村 |
天峨乡 |
高林村、金牛村 |
青岗乡 |
发展村 |
识经乡 |
龙主村 |
大化镇 |
水梨村、曹河村 |
凤陵乡 |
尖石村、文兴村 |
文宫镇 |
飞跃村、红专村 |
彰加镇 |
黄岭村、雄家村、张庙村 |
高家镇 |
长江村、六一村 |
慈航镇 |
新田村、楼房村、三台村 |
观寺乡 |
万年村、火炬村 |
汪洋镇 |
民益村、大忠村、四合村、大洪村 |
板燕乡 |
红岩村 |
涂家乡 |
红日村、凉水村 |
龙马镇 |
万古村、陪堰村 |
四公乡 |
华宁村 |
方加镇 |
班竹村、哨楼村 |
松峰乡 |
新和村、双塘村 |
元通乡 |
韩家村、石岩村 |
钟祥镇 |
青石村 |
中岗乡 |
静宁村、翻水村 |
始建镇 |
柳树村、通江村 |
龙桥乡 |
黑竹村 |
曹家乡 |
勤劳村、清泉村 |
曲江乡 |
爱武村 |
满井镇 |
广桥村、战斗村 |
北斗镇 |
花门村、三元村 |
景贤乡 |
新村村 |
城堰乡 |
赵家村 |
富加镇 |
音堂村、卫国村 |
谢安乡 |
华阳村 |
农旺乡 |
黄坳村、磨响村 |
鸭池乡 |
白沙村 |
玉龙乡 |
雷鸣村 |
禾加镇 |
回龙村 |
龙正镇 |
东方红村、石顶村 |
双堡乡 |
保华村、达摩村 |
洪峰乡 |
新建村、古佛村 |
板桥乡 |
瓦窑村 |
黑龙滩镇 |
大井村、海洪村、金山村 |
河口乡 |
七一村 |
清水镇 |
大坡村、红沙村 |
中农镇 |
解放村 |
视高镇 |
洪湖村、兴家村 |
新店乡 |
贵仕村、双河村 |
里仁乡 |
罗家村 |
第32条 基层村规划
基层村是指除中心村以外的其它行政村,仁寿县共规划有483个基层村,用地规模按人均建设用地60平方米左右控制。
第33条 公共服务设施规划
公共服务设施按等级与规模分别配置,但遵循等级配置大于规模配置,当等级与规模重叠时,按等级配置。
1、等级配置,按(村两委)活动场所和便民服务中心、农民培训中心、文化体育中心、卫生计生中心、综治调解中心、农家购物中心(即“1+6”)为主要内容进行建设。
项目 |
设施名称 |
注 释 |
中心村 |
基层村 |
管理 |
村级组织 活动场所 |
建筑面积约100-150平方米 |
● |
● |
综合调解中心 |
建筑面积约100平方米左右 |
● |
● |
教育 |
小学 |
人均建筑面积10平方米左右 |
● |
--- |
托幼(儿)园 |
建筑面积约200平方米 |
● |
● |
村民培训中心 |
含图书室、科技服务点等, 建筑面积100-150平方米 |
● |
△ |
医疗 卫生 |
卫生计生中心 |
建筑面积100-200平方米 |
● |
● |
文化 体育 |
文化体育中心 |
建筑面积100-150平方米 |
● |
● |
商业 服务 |
便民服务中心 |
提供代办、就业、社保等服务, 建筑面积100平方米左右 |
● |
● |
农家购物中心 |
含农贸市场,建筑面积50-200平方米左右 |
● |
● |
备注:●必设 △可设 ---不设
2、规模配置,按特大型、大型、中型、小型四级配置文化体育中心、便民服务中心、农家购物中心等公共设施。
项目 |
设施名称 |
注 释 |
特大、大型 |
中、小型 |
文化 体育 |
文化体育中心 |
建筑面积100-150平方米 |
● |
△ |
商业 服务 |
便民服务中心 |
提供代办、就业、社保等服务, 建筑面积100平方米左右 |
● |
● |
农家购物中心 |
含农贸市场,建筑面积50-200平方米左右 |
● |
● |
备注:●必设 △可设 ---不设
第34条 城镇建设用地标准
为了保证仁寿县城镇发展的需要,从节约用地、保护资源及国家有关国土政策出发,根据城镇发展现状,并参照国家标准,确定仁寿县城镇用地标准。
|
近期(2015年) |
中期2020年) |
远期(2030年) |
人均城镇用地 (平方米) |
人均城镇用地 (平方米) |
人均城镇用地 (平方米) |
一级城镇 |
85 |
90 |
95 |
二级城镇 |
90 |
95 |
100 |
三级城镇 |
90 |
95 |
100 |
四级城镇 |
90 |
95 |
100 |
第35条 城镇建设用地
仁寿县域城镇建设总用地2015年将达到59.10平方公里,2020年将达到78.56平方公里,2030年将达到113.20平方公里。
第36条 与土地利用规划的协调
根据《仁寿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到2020年仁寿建设用地总规模不超过377.11平方公里,其中仅20%用于城镇建设用地,即75.42平方公里。本规划城镇建设用地2020年为78.56平方公里,高于《仁寿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规划规模约3.14平方公里,则与《仁寿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基本保持一致;且天府新区的视高片区规划规模为20平方公里,2020年前须建设10平方公里以上,超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建设用地有充足的指标保证。同时建议在用地布局、用地时序等方面做好衔接,确保基础设施建设、产业开发、民生工程等重大项目用地;切实做好农村土地整治工作,规范有序推进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有效促进耕地保护,提高节约集约用地水平,促进城乡统筹发展。
第四节 县域基础设施与社会服务设施规划
第37条 县域综合交通发展策略
融入天府新区,适当超前发展;对接枢纽,控制走廊;引导发展,服务城镇;完善网络,城乡协调;保护生态,突出特色。
第38条 县域综合交通发展目标
县域交通以“对接成都,融入天府新区,建设西部幸福县”为宗旨,突出加强与成都中心城区的快速衔接,以高速公路、铁路为主骨架,以区域快速联系道路为支撑,以县域二级、三级干线公路为基础,以旅游公路及天府新区旅游轨道延伸线为特色,全方位提升仁寿的区域综合交通地位,变“过路节点”为“交通枢纽”,实现与成都、眉山的“同城效应”,建设北融天府新区,南启川南及云贵,东西连接成昆、川藏及成渝走廊的成都平原经济区南部重要的交通枢纽。
范围 |
交通联系方式 |
交通发展目标 |
成都平原经济区 |
客运联系 |
轨道方式 |
仁寿南站20分钟到达眉山站,30分钟到达天府新站,30分钟到达资阳站,45分钟到达双流机场 |
公路方式 |
仁寿南站20分钟到达眉山,25分钟到达第二机场,30分钟到达资阳城市,40分钟到达天府新站,50分钟到达双流机场 |
货运联系 |
轨道方式 |
仁寿南站物流园25分钟到达眉山站, 35分钟到达资阳站 |
公路方式 |
仁寿南站物流园25分钟20分钟到达眉山,25分钟到达第二机场,30分钟到达资阳, 50分钟到达双流机场,70分钟到达乐山港 |
县域 |
客运联系 |
公交方式 |
仁寿南站至县城各镇镇区公交出行单程时间在45分钟以内 |
小汽车方式 |
仁寿南站至县城各镇镇区以小汽车出行单程时间在30分钟以内 |
中心城市 |
客运联系 |
公共交通 |
95%以公交方式出行的单程时间不超过40分钟,乘客平均候车时间不超过5分钟 |
道路交通 |
城区机动车平均车速达到30公里/小时,高峰小时平均车速不低于25公里/小时 |
静态交通 |
公共停车设施周转率中心区达到7-9次/日,其它地区达到5-7次 |
第39条 县域公路交通规划
在在建的成自泸高速公路和遂资眉高速公路及规划拟建的仁沐高速公路和环成都平原高速公路(第三绕城高速)的基础上,进一步突出仁寿县域与天府新区的快速交通联系、巩固和加强仁眉、仁简、仁资及仁井方向的交通联系,形成以 “二横二纵”的高速公路网络及“三横三纵”的区域快速公路网络为骨架,以“一横三纵”的二、三级县域干线公路网及旅游通道为支撑,以通乡通村公路为城乡一体化基础的县域公路网络格局。
“二横二纵”的高速公路:即在建的成自泸高速公路和遂资眉高速公路及拟建的仁沐高速公路和环成都平原高速公路,在县域形成“二横二纵”的高速公路网络,四条高速公路在县域内共设置五处枢纽立交和15处出入高速的互通立交。
“三横三纵”的区域快速公路网络:“三纵”:西线,为站华路南延线,在县域过视高后经清水、龙正并在洪峰与雅眉资遂高速公路相接后向西南至青神;中线,北段为天府大道南延线,是贯穿成都主城区和天府新区中心的南北向轴线大道,到视高新城后以快速路的形式过清水并在黑龙滩风景区北侧向东南穿越龙泉山后在大化镇南进入仁寿城市规划建成区,并与仁寿环城快速路衔接,南段为国道213线升级,并通过满井立交和慈航立交与遂眉资高速及仁沐高速公路相接;东线,为仁东环线的北段,北接彭三快速南接遂资眉高速及106线。“三横”,北线,为“彭三”快速干道,贯穿县域的高家和观寺两个乡镇;中线,为县域中部“仁简”快速公路,串接县域东部的方家、龙马及龙桥等乡镇;南线,为省道106线升级改造。
“一横三纵”的二、三级干线公路网:“一横”:为县域南部东西向联系慈航、彰加-禾家-禄加-禾家等乡镇的公路。“三纵”:西纵,为联系黑龙滩-钟祥-彰加-汪洋等乡镇并至威远境内的联系线;中纵,为北至“三岔湖国际旅游服务中心组团”并与天府新区南部东西向快速干道及第三绕城高速相接,向南经方家-富加-禄加并在天峨乡南与西纵线相接;东纵,即仁东环线的南段,北在北斗与东纵快速相接,南经禾加与县域南部的“一横”干线公路相接,支撑县域东部的南北向交通联系。
“双环”旅游公路网络:建设联系黄龙溪文化旅游中心—三星—高家(三岔湖国际旅游服务中心)—文宫—大化—杨柳(黑龙滩风景名胜区)—里仁—江口—黄龙溪的大旅游环线;同时,黑龙滩景区规划建设湖东环线并与湖西环线对接,形成环湖旅游公路,规划鼓励并引导旅游公路环线上的自行车交通与车行交通安全共享共存,并要求在交通建设中予以特殊处理。
客货枢纽:规划在县城及视高结合物流用地及铁路枢纽分别设置大型综合货运枢纽一处。县域长途客运中心县城设置两处二级公路客运中心,视高设置一处二级公路客运中心,其它乡镇以三级以下客运站为主配置。
第40条 县域铁路规划
规划新建雅眉资遂铁路经县域中部东西向通过,并在县城南部预留二级铁路客货枢纽的发展用地。
规划成都铁路货运外绕线经县域的里仁、清水、文宫、板燕、中岗等乡镇,在视高南(清水镇附近)设置货运作业站。
规划天府新区城市轨道“TF1”线向南延伸至仁寿城市,同时天府新区旅游轨道从高家向西南延伸并穿龙泉山至黑龙滩风景旅游区与“TF1”线相接,形成环龙泉山旅游轨道环线。规划在仁寿县域设高家、文宫、黑龙滩旅游中心及视高四个站。
第41条 航空与水上交通
仁寿的航空交通近期以成都双流机场为依托,中远期主要以成都第二机场为依托,通过高速公路与快速通道,实现仁寿城区半小时以内到达成都第二机场,50分钟以内到达双流机场的时空目标,享受方便快捷的航空交通服务。
在提升黑龙滩风景区旅游度假服务品质、保护景区生态环境的前提下,合适的位置设置游船码头,适度发展黑龙滩景区的水上旅游交通服务。
第42条 县域给水工程规划
城镇水厂应本着集中取水统一供水原则建设。除个别用水量特别大,水质有特殊要求或城镇给水厂无法满足的个别用水大户外,原则上应由城镇给水厂统一供水。
市区根据城市总体规划要求建设给水厂,其余各乡镇给水厂建设不宜过多,原则上一个镇只能建设一座水厂。同时结合城镇、中心村分布,考虑基础设施一体化,相邻城镇可合建水厂。一些规模很小的给水厂和供水站,可考虑采用成套处理设备处理。
第43条 县域排水工程规划
规划要求远期一、二、三级城镇排水体制采用雨、污分流。雨水经雨水管渠就近排入水体,污水经污水管道收集后送入污水处理厂进行二级处理后排放。四级城镇,可采用截流式合流制,近中期可采用氧化塘、沟等经初级处理后排入水体,远期应采用二级处理达标后排放。乡村可采用合流制,污水经简单处理、消毒后作农用或就近排入水体。
暴雨强度计算采用成都市暴雨强度公式,各城镇污水量按平均日用水量的90%计。
第44条 县域供电工程规划
仁寿电网为典型的受端电网,供电电源以国家电网为主,自有电源作为补充和调峰。
规划500kV变电站变压器容载比为1.4,220kV变电站变压器容载比为1.6-1.9,110kV变电站变压器容载比为1.8-2.1,近期取高值,远期取低值。
220kV变电站最终规模设置3台变压器,单台容量180MVA或240MVA。110kV变电站最终规模设置2-3台变压器,单台容量40MVA或50MVA。
仁寿市域电网电压等级分为500kV、220 kV、110 kV、10 kV、0.38kV。
规划在里仁乡建设一座500千伏变电站,主变容量为2×100万千伏安,在宝马建设一座500千伏变电站,主变容量为2×100万千伏安。规划扩建枣树220kV变电站,主变容量为3×12万千伏安,新建城南、清水、宝飞3座220kV变电站,主变容量均为3×15万千伏安;规划新建110kV变电站13座,将现状6座110kV变电站扩容。
规划以500kV变电站为中心,加快220kV、110kV变电站的布点和主要通道的建设,构建坚强的分区环网网架。
第45条 县域电信工程规划
规划一级城镇电话普及率预测为55%,二级城镇40%,三级四级城镇40%,农村30%。在仁寿城市建设第二汇接局,二、三、四级城镇建设模块端局。
规划近期城市至各乡镇的骨干传输网拟建成4×2.5G的WDM系统,并应能提供100M、1000M等各种各样的接口速率以满足各种不同接口的业务需要。远期系统根据传输量增加,应平滑顺利地扩容至8×2.5G、16×2.5G、32×2.5G等。
在目前第二代数字无线移动通信水平下,近期主要是扩容增加用户,并做好向第三代数字无线通信过渡的准备。远期要实现第三代数字无线通信。
第46条 邮政规划
加快仁寿邮政局(含邮件处理中心)建设,建制镇设置邮政支局,乡设置邮政所。
第47条 广播电视规划
提高全县的有线电视入户率和无线数字电视覆盖率,有线无线结合,在规划期末争取各级城镇的镇区达到100%,农村达到90%。广播覆盖率达99%以上。
第48条 县域燃气工程规划
规划仁寿县域城镇用气由中石油南干线就近提供,由高压天然气输气管道输天然气至各城镇。
仁寿县域天然气输配系统主要由输气干线、储配站、配气管网等设施组成。高压管网设计及运行压力由供气企业根据输气量、距离等因素确定;规划城镇内部中压管网设计压力为0.4兆帕,运行压力为0.3兆帕。
高压输气管线安全防护距离按《输气管道工程设计规范》(GB50251-2003)执行。
第49条 公共服务设施规划
公共服务设施按照使用功能分为教育设施、医疗卫生设施、文化娱乐设施、体育设施、社会福利与保障设施、行政管理与社区服务设施、商业设施与市政公用设施八类。按其公益性和经营性的程度不同,可分为公益性、经营性、混合性三类公共设施;本规划主要规划公益性公共服务设施。
类别 |
项 目 |
一级城镇 |
二级城镇 |
三级城镇 |
四级城镇 和乡集镇 |
一、行政管理 |
党政、团体机构 |
● |
● |
● |
● |
公检法机构 |
● |
● |
● |
● |
各专项管理机构 |
● |
● |
● |
● |
街道办事处 |
● |
● |
● |
○ |
居委会 |
● |
● |
● |
● |
二、教育机构 |
专业院校、职业学院 |
○ |
○ |
— |
— |
中专、职高 |
● |
○ |
○ |
— |
高级中学 |
● |
○ |
○ |
— |
初级中学 |
● |
● |
● |
● |
小学 |
● |
● |
● |
● |
幼儿园、托儿所 |
● |
● |
● |
● |
三、医疗卫生设施
|
综合医院 |
● |
○ |
— |
— |
专科医院 |
● |
○ |
— |
— |
妇幼保健院 |
● |
○ |
— |
— |
乡镇卫生院 |
— |
● |
● |
● |
社区卫生服务站 |
● |
○ |
○ |
— |
计划生育站(组) |
● |
● |
● |
● |
四、文化娱乐设施 |
会展中心、展览馆 |
○ |
— |
— |
— |
图书馆、档案馆 |
● |
○ |
— |
— |
文化娱乐中心 |
● |
● |
● |
○ |
青少年活动中心 |
● |
● |
● |
○ |
老年活动中心 |
● |
● |
● |
○ |
广播站、电视台、转播台 |
● |
— |
— |
— |
五、体育设施 |
体育中心、体育馆 |
● |
— |
— |
— |
各专业练习场馆 |
● |
— |
— |
— |
全民健身场所 |
● |
● |
● |
● |
六、社会福利与保障设施 |
综合性社会福利院 |
● |
○ |
○ |
— |
老年福利院 |
● |
● |
● |
● |
农村敬老院 |
● |
● |
● |
● |
儿童福利院 |
● |
○ |
— |
— |
残疾人员康复站 |
● |
○ |
○ |
— |
社会捐助站 |
● |
○ |
○ |
— |
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站 |
○ |
— |
— |
— |
七、农贸市场 |
标准化农贸市场 |
● |
● |
● |
○ |
生鲜超市 |
○ |
○ |
○ |
○ |
农村放心店 |
○ |
● |
● |
● |
农资放心店 |
○ |
● |
● |
● |
注:● 为必设项目,○ 为可设项目,— 为不设项目
第五节 县域生态环境建设和保护规划
第50条 生态环境建设总体目标
加强生态环保工程建设,积极推进对现有污染源的治理工作,使全县生态资源不断增加,可再生资源不断增值,促进县域生态环境向绿化、净化、美化的可持续生态系统演变,将仁寿建设成为生态良好、环境优美、生态安全、可持续发展的健康安全的城市。
第51条 生态环境建设近期目标
生态环境质量得到明显改善,产业结构进一步优化,循环经济逐步推进,环境保护和污染综合治理工作得到加强,生态素养和意识逐步提高,生态环境管理和监测体系进一步完善,为生态县的进一步建设奠定坚实的基础。
2015年,森林覆盖率达到38%,水土流失治理率达55%,受保护地区占国土面积比例达18%,集中式引用水源达标率80%,城镇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率达95%,工业用水重复率达75%。
第52条 生态环境建设中、远期目标
国家级生态县22项指标全部达标。生态县建设走上健康平稳的发展轨道。各种污染源得到全面控制和治理,整体生态环境质量得到明显改善,稳定可靠的生态安全保障体系基本形成,以循环经济为核心的资源节约型经济切实成为支撑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绿色屏障。
森林覆盖率达到45%,水土流失治理率达80%,受保护地区占国土面积比例达20%以上,集中式引用水源达标率100%,城镇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率达100%,工业用水重复率达80%以上。
第53条 生态功能分区
规划将仁寿县划分为4个生态功能区:低丘平坝生态功能区;中低山生态功能区;东部丘陵生态功能区;中部生态功能区。
区划名称 |
区划范围 |
占县域 面积比例 |
主要特征 |
低丘平坝生态功能区 |
主要包括清水、里仁、洪峰、黑龙滩等7个乡镇。 |
10.75% |
土地过渡垦殖,水土流失较为严重。 |
中低山生态功能区 |
包括文宫、曹家、虞丞、大化等11个乡镇。 |
15.1% |
人口密度大,环保设施建设滞后,区域水环境相对较差。 |
东部丘陵生态功能区 |
包括向家、青岗、宝马、识经、汪洋等41个乡镇。 |
71.9% |
资源利用无序,森林植被破坏严重,水土流失严重。 |
中部生态功能区 |
主要为文林镇 |
2.46% |
人口高度集中,环境压力大。 |
第54条 主导生态功能建设
低丘平坝生态功能区:加强农田基本建设,提高蓄水、保水的能力,控制水土流失。大力发展“沼气—太阳能—省柴灶—小水电”的能源结构模式,通过“三改”工程(改厕、改厨、改圈),改善农村生态环境。
中低山生态功能区:发挥山区优势,调整农业产业结构,以林为主,发展林农牧多种经营。控制农药、化肥施用量,推广绿色及无害食品,大力发展特色水果种植业。
东部丘陵生态功能区:规范和严格管理矿产资源开发,防止矿产开发和农林业开发对生态环境和生态系统的不利影响。限制污染负荷量大的产业,禁止发展达不到环保要求的产业。加强丘陵植被的保护与恢复,持续推进天保工程和退耕还林工程,治理水土流失,改善区域生态条件。
中部生态功能区:大力发展生态型工业,加大工业污染防治力度,确保工业污染源达标排放。逐步完善各项环保设施,提高清洁能源普及率。
第六节 县域风景旅游和历史文化保护规划
第55条 风景旅游资源特征
仁寿山川秀美,旅游资源丰富。包括黑龙滩省级风景名胜区、黄姑溶洞群以及丰富的观光农业旅游资源。历史文化底蕴深厚,全县有国家级文物保护保护单位2 处(牛角寨大佛、双石牌坊)、省级7处。“仁寿抬工号子”已被四川省人民政府列为第一批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并已申报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其区位优势明显,风景旅游发展潜力较大,但存在区域同质竞争激烈,旅游产品开发水平低、市场竞争力弱,旅游景点系统性不强、配套服务设施建设滞后等不足。
第56条 发展目标
打造成都都市圈颇具实力的具有优美自然生态环境和浓郁地方特色的乡村度假和水上观光旅游目的地。规划旅游人口规模1500万人次。
第57条 发展主题
展示仁爱寿乡的历史蕴涵,营造怡人的乡村田园。
第58条 规划布局
仁寿县旅游结构规划为“一心一带五片”。“一心”:以仁寿城市和黑龙滩风景名胜区为核心,合理控制景区开发强度,提升旅区品质,完善城市旅游配套服务功能,联合打造县域旅游发展的引擎。“一带”:以成仁快速通道西线、中线为界,沿龙泉山脉贯穿全县的县域主要旅游带。通过对该区域内旅游资源点、线、面的合理组织,全面推动全县旅游业发展。“五片”:包括高家片区、文宫片区、虞丞片区、曹家片区和双堡片区。
第59条 旅游线路
充分考虑与周边重点旅游资源的衔接以及两湖一山景区的完整性,结合重大基础设施的规划建设,尤其是由成都地铁1号线延伸线、天府新区旅游轨道专线构成的旅游轨道线路建设。形成以下主要旅游环线:
(1)依托天府大道南延线、县域旅游公路,形成成都—黑龙滩—仁寿城市—文宫—高家—天府新区“两湖一山国际旅游文化区—成都”的区域旅游环线。
(2)由黄龙溪文化旅游中心—三星—高家(三岔湖国际旅游服务中心)—文宫(大化)—杨柳(黑龙滩风景名胜区)—里仁—江口—黄龙溪的区域旅游环线。
(3)由环湖西路、东路与城市外环路构成“景城一体”的核心旅游环线。
第60条 历史文化资源保护的意义
仁寿县的文物资源,既是地方历史文化的载体,又是当地经济社会的人文景观。保护这些文物资源,是人类现代文明发展的需要,是可持续发展的具体行动,也是新型城镇化建设的战略方向。因此,县域文物资源的保护与合理开发利用,对县域历史文化的延续与旅游业的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第61条 县域文物资源的保护措施:
(1)普查资源,摸清家底
对县域各种文物资源进行综合普查和评价,区别文物资源的历史、科学与艺术上的价值,为保护与开发利用资源提供科学依据。
(2)划定区域,分级保护
对具有一定保护利用价值的文物资源,应划定重点保护区,一般保护区和建设控制区的保护范围,制定保护规划,提出保护措施。
重点保护区,为文物保护单位本身的界限为界;环境协调区的界限,主要是限制在文物保护单位内外视线所及的范围。
禁止在保护范围内进行下列活动:开山、采石、开矿等破坏传统格局和历史风貌的活动;占用保护规划确定保留的园林绿地、河湖水系、道路等;修建生产、储存爆炸性、易燃性、放射性、毒害性、腐蚀性物品的工厂、仓库等;在历史建筑上刻划、涂污。
(3)科学规划,严格管理
县文物行政主管部门应加强对全县文物古迹的监督管理,科学合理切实可行地制定文物古迹保护的详细规划。
城镇规划建设部门在实施大型基础设施建设中,应首先征求文物部门意见,做好地面地下文物的勘测工作,划定红线,实施有效保护。
在县域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范围内不得进行其他建设工程。如有特殊需要,必须经原公布的人民政府和上一级文化行政管理部门同意。在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范围内进行其他建设工程,必须经省、市人民政府和国家文化行政管理部门同意。
(4)保证经费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安排保护资金,列入本级财政预算。鼓励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个人参与历史文化遗产保护。
第七节 县域综合防灾与空间管制规划
第62条 防洪规划
境内无大河过境,其河流均属季节性河流,汇水面积小,对其河流设防标准按小流域(山洪)来进行设防,重现期按20~10年进行设防。
第63条 消防规划
按“五分钟’’原则,结合城市用地布局规划,在保留现有消防站的基础上,并在文宫、汪洋、富加、北斗、龙正、视高各设一个普通消防站,每个用地0.3ha。
第64条 抗震规划
据《中国地震参数区划图》(GB18306-2001),本区地震动峰值加速度为0.05g,地震动反应谱特征周期值为0.35s,地震基本烈度为Ⅵ级,区域稳定性好。
生命线工程建筑(如医院、消防、供水、供电、通讯)须提高设防,确保地震时公用设施安全;建筑物的设计应按现行《建筑抗震设计规划》执行。
第65条 地质灾害防治
仁寿县地质灾害分为五个区域。即高家镇—文宫镇—黑龙滩镇—曹家乡以滑坡为主的地质灾害高易发区,区内地质灾害发育,主要以滑坡为主,崩塌次之,现有地质灾害点53个,规模以中、小型为主;汪洋镇—松峰乡—识经乡—禄加镇—禾嘉镇—板桥乡以滑坡、崩塌为主的地质灾害高易发区,区内地质灾害发育,主要以滑坡和崩塌为主,现有地质灾害点48个,规模以小型为主;慈航镇—钟祥镇—文林镇—古佛乡—观寺乡以滑坡为主的地质灾害中易发区,区内现有地质灾害点6个,规模以小型为主;龙桥乡—鸭池乡—玉龙乡—富加镇以崩塌为主的地质灾害中易发区,区内现有地质灾害点4个,规模以小型为主;龙马镇—珠嘉乡—宝马乡—始建镇地质灾害低易发区,其地形较平缓,属地质灾害低易发区。坚持预防为主、避让与治理相结合的原则,合理规划各类工程建设布局,采用工程治理与生物工程措施等综合治理方法进行治理。
第66条 已建区空间管制
已建区系指县域内的所有城镇与村庄的建成区,其发展主要是结构调整、集约发展、生态友好模式发展,突出资源利用的优化;其发展主要是结构调整、集约发展、生态友好模式发展,突出资源利用的优化。具体措施与要求如下:
1、合理科学提高建成区土地利用率。防止土地资源利用的浪费。
2、在建设更新过程中科学合理组织用地功能,优化人居环境、优化土地利用效益;城镇建成区的改造应在进行科学论证的前提下编制专项改造规划或控制性详细规划,改造必须符合城镇总体规划要求。
3、在城镇、村庄建设更新过程中,应注重地方特色与历史文化内涵的挖掘、保护和传承。历史文化名城、古镇、古村落的优化建设应在专项历史和风貌保护规划指导下进行。
第67条 适建区空间管制
适建区是指规划期内县域新增的城镇建设区、村镇聚落扩展区。是根据县域工业化、城镇化战略要求,资源优先配置的发展区。具体措施与要求如下:
1、城镇建设用地必须是纳入两规(《总体规划》《土地利用规划》)的覆盖区域。
2、城镇的重点开发空间(规划期内新增的城市建设区)的开发必须在总体规划指导下编制控制性详细规划,采取整体规划、成片开发、分期建设的开发策略。
3、结合新农村示范片的建设,开展村的行政区划调整,加大新村建设力度,形成具有一定人口规模聚居的新村,使村民的居住环境得到改善,市政设施和公共设施相对完善。
4、积极推进乡村建设的集约化,在乡村建设用地总量不再增加的前提下,通过城镇化发展人口转移后的农村退宅还耕、迁村并点、土地规模经营等多种途径,使乡村建设用地得到更有效控制。新村人均建设用地控制在65平方米左右。
5、鼓励乡村发展多种产业以带动农村现代化。原则上,乡村工业项目都向镇区集中,建设工业小区,某些中心村视条件可发展少量无污染工业,建立工贸小区。
第68条 限建区空间管制
限建区指城镇总体规划建设用地以外的一般农田、林地、园地、河流两侧的绿化带、区域交通与地质灾害高易发区、风景名胜区的外围协调区等。主要是黑龙潭风景名胜区的外围协调区、仁寿城市远景发展用地、高家镇—文宫镇—黑龙滩镇—曹家乡以滑坡为主的地质灾害高易发区、汪洋镇—松峰乡—识经乡—禄加镇—禾嘉镇—板桥乡以滑坡、崩塌为主的地质灾害高易发区、213国道与106省道两侧、成赤高速与遂资眉高速及成都平原环线两侧、遂资眉铁路两侧等。
其空间管制主要突出对开发的限制。具体措施与要求如下:
1、严格控制建设用地规模,不得随意变更土地利用性质。
2、确需变更性质的必须经相应的国土、水利、环保、交通、农牧、城市规划管理、城市建设、旅游等管理部门组织论证和确认后,并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市总体规划》的修编中体现。
3、一般农田变更为城镇建设用地,必须是在《城市总体规划》或《村镇建设规划》的建设用地范围内。
4、严格管理建设项目,强调生态环境影响评价与补偿,必要的建设项目需采取生态保护与恢复措施。
第69条 禁建区空间管制
禁建区包括生态保护区、基本农田保护区、区域公用设施、风景区的生态和景观敏感区、各级自然与人文景观保护区、水源涵养与保护区、蓄滞洪区、生态敏感区等,是具有重大的生态培育、调节功能,重要的自然和人文价值,以及对人民生命财产会造成危害的地区。主要是黑龙潭风景名胜区、断裂带周围、难以治理的滑坡与崩塌周围、黑龙潭水源涵养与保护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基本农田保护区等。原则上禁止在区内进行任何与保护功能无关的开发建设活动。
第八节 城市规划区综合发展规划
第70条 城市规划区经济社会发展目标
配合城市建设和经济发展战略目标,在更大范围内解决城市农副产品供给、基础设施配套、生态及旅游环境保护、城乡均衡发展等问题;加强城市对周边村镇的辐射带动作用,实现城乡统筹发展。
第71条 村镇居民点规划
依据仁寿土地利用规划所确定的农村居住建设用地,以新村集聚点建设为引导,集中地安排村镇居民点,控制人均、户均占地,按新村集聚点建设标准,配套完善生活服务设施及市政基础设施。
第72条 蔬菜及副食品基地规划
规划蔬菜基地集中布置在宝马乡、珠嘉乡和青岗乡等处;规划家禽、蛋禽基地主要分布在满井、宝马和青岗乡等处;规划水产基地主要安排在黑龙滩水库周边;规划沿龙泉山麓设枇杷、梨等水果生产基地,既具有经济价值,又发挥生态及观赏作用,符合沿龙泉山麓发展生态农业观光带的设想。
第73条 交通规划
规划区交通建设主要依托成自泸高速、遂资眉高速、国道213线、省道106线和仁简公路等对外联系道路,以及城市外围环形交通线,强化规划区内各村镇与中心城市的便捷联系,实现村村通油路(水泥路)的目标,为规划区范围内城乡统筹发展奠定基础。
第74条 市政公用设施规划
规划利用并扩大现状大化乡垃圾处理场,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实现垃圾无公害化处理;现状殡葬场位于城南规划建成区内,规划中期搬迁至距城市一定距离,位于下风向的龙泉山麓。
第75条 自然生态及环境保护规划
规划在城、镇、村建设的同时,充分突出自然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合理有效地开发利用自然资源,加强山体、林地、湿地、基本农田和水体的保护。具体如下:
1、加强沿龙泉山麓一带山坡地的退耕还林、植树造林建设,推动沿龙泉山麓的农业观光产业带建设,突出其生态涵养功能。
2、在城市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规划所确定的原则下开发使用土地,加强基本农田保护。
3、鼓励建设小型农业水利设施和保水设施,加强地表水的拦蓄,大力发展生态无公害农业和节水型农业。
4、沿公路、高压线、高压输气管两侧及变电站、储配站、垃圾处理厂等设施周边按照有关要求控制生态防护林带。
第四章 城市性质与规模
第76条 城市性质
本次规划确定仁寿城市的性质为:成都平原城市群县域中心城市,以发展制药、纺织为主的宜业、宜居、宜旅的景城一体田园城市。
第77条 城市职能
1、成都平原城市群的四级中心城市;
2、“天府新区”延伸腹地;
3、景城一体田园城市;
4、是四川重要的粮、油、猪、果等农业生产基地;
5、是眉山市国民经济的重要支撑,眉山的副中心城市;
6、仁寿县域的政治经济文化中心。
第78条 城市人口规模
仁寿城市人口规模规划为:2015年33万人左右;2020年40万人左右;2030年50万人左右。终极规模按80万人控制。
第79条 城市用地规模
规划仁寿城市建设用地规模为:2015年2804.69公顷; 2020年3653.16公顷;2030年4729.56公顷;远景8000公顷左右。
第80条 人均用地指标
规划仁寿城市人均用地指标2030年为94.59平方米,2020年为91.33平方米,2015年为84.99平方米。
第五章 城市用地布局规划
第一节 城市发展方向与城市开发边界
第81条 城市发展方向选择
仁寿城市发展方向为背山面野,即采取“南延北扩,重点东进”的空间发展策略。同时,规划以黑龙滩水库为依托,在城市东北侧邻黑龙滩的北门桥一带打造为仁寿城市的城郊休闲度假地。
第82条 城市开发边界
仁寿城市终极规模城市开发边界为东至成自泸高速,北抵大化,西临黑龙滩,南到遂资眉高速,面积约为115.57平方公里。
第二节 城市空间布局结构与功能分区
第83条 城市空间布局结构
“以旧城为依托,以东北部新城为城市主中心,以南部文林工业区为产业集聚发展区,沿山前发展的分片集中组团式布局”,形成“一城两翼、多组团”的城市空间结构。
第84条 城市发展生态格局
规划形成“山水相连绕平川” 的城市生态格局。“山水相连”指以西侧黑龙滩水库景区、龙泉山脉等自然山体和水体景观与东部浅丘谷地河道及湿地有机相连,作为城市的生态背景和廊道,延续城市山水相伴的传统生态格局。“绕平川”指穿城而过的金马河及其它周边支沟的在规划城区内保持自然蜿蜒的原生形态,形成自然生态隔离滨水绿化走廊,并与西部山势相互呼应。形成“生态田园绿楔”城市生态格局。
第85条 城市功能分区
根据仁寿城市用地发展方向选择和城市空间布局结构,将仁寿城市分为新城片区、旧城片区、南部产业片区三个功能区。并结合各片区产业发展特点,以产城单元为核心,形成产城一体的发展格局。
第86条 新城片区
北至蜂蜜、珠嘉,南至水碾桥,西至国道213线,东至巫家沟、牌坊湾。包括行政办公、商务办公、商业服务、文化娱乐、旅游文教、生活居住共7组团。规划建成区面积约27平方公里,人口规模33.0万人。功能定位:城市行政教育科技中心和文化旅游服务中心,以行政办公、教育、商业贸易、文体与居住为主的综合发展区。
重点安排县级行政办公、商贸服务、旅游接待、医疗卫生、文化体育、教育科研用地,以及为之配套的居住用地。国道213线沿线的二、三类污染企业,随着产业结构的调整逐步搬迁至南部产业发展区。东北靠近213线的山前一带,重点发展文化、教育和休闲用地。
该片区作为仁寿城市与成都市区及天府新区对接的前沿和大门,其对外联系在现有高速公路连接线及213国道的基础上,考虑与天府大道延伸线无缝对接,同时预留城市与县域东环线和成都市二机场的接口。
第87条 旧城片区
南起国道213线,北至仁眉公路;东以国道213为界,西至望峨山山脚。规划建成区面积约11.5平方公里;人口规模17.0万人。功能定位:城市商业金融中心,以商业、金融、文化娱乐、居住为主的综合发展区。
以疏解旧城片区人口、置换建设用地、降低建筑密度、控制发展规模、提高环境质量为主导,逐步形成生态型的综合发展区。从旧城搬迁出的行政办公、工业等用地,应尽可能置换为公共空间,或静态交通设施用地。对外联系以106线和213老线为依托,作为城市西部门户。
第88条 南部产业片区
龙泉山脉以东,国道213线以南、满井以北的丘陵地区。北起国道213线,南至满井;东达范家沟、西至龙泉山脚,规划建成区面积约11.5平方公里。
规划以食品和农副产品加工产业为主,辅以纺织、制药等产业。旧城内的二、三类工业搬迁至该产业区。并按物流园区的功能要求,配套相应设施。对外联系以213线、106线及规划雅遂高速,以及规划遂资眉铁路为依托,为城市南部的出入口。
第三节 城市用地布局规划
第89条 工业用地布局规划
规划对城区内大多数效益差,污染重,布局散乱,无发展用地的中小型工业企业,结合仁寿产业结构调整,根据国家产业政策预以调整。保留仁寿棉纺厂等工业,在国道213线以南依托文林工业园区沿213线东西两侧的地区集中布置工业发展区,其靠近城市一侧安排一类工业,二、三类工业企业主要安排在集中区南部。
旧城区内的二类、三类工业规划期内应逐步搬迁入园,并按工业门类要求集中成组群布置。搬迁工业用地“退二进三”,规划为商住和商务办公用地。
工业用地集约使用标准按国土资源部国土资发〔2008〕24号文关于《工业项目建设用地控制指标》的通知执行。具体容积率控制见下表。
代 码 |
行业分类名称 |
容 积 率 |
13 |
农副食品加工业 |
≥1.0 |
14 |
食品制造业 |
≥1.0 |
15 |
饮料制造业 |
≥1.0 |
16 |
烟草加工业 |
≥1.0 |
17 |
纺织业 |
≥0.8 |
18 |
纺织服装鞋帽制造业 |
≥1.0 |
19 |
皮革、毛皮、羽绒及其制品业 |
≥1.0 |
20 |
木材加工及竹、藤、棕、草制品业 |
≥0.8 |
21 |
家具制造业 |
≥0.8 |
22 |
造纸及纸制品业 |
≥0.8 |
23 |
印刷业、记录媒介的复制 |
≥0.8 |
24 |
文教体育用品制造业 |
≥1.0 |
25 |
石油加工、炼焦及核燃料加工业 |
≥0.5 |
26 |
化学原料及化学制品制造业 |
≥0.6 |
27 |
医药制造业 |
≥0.7 |
28 |
化学纤维制造业 |
≥0.8 |
29 |
橡胶制品业 |
≥0.8 |
30 |
塑料制品业 |
≥1.0 |
31 |
非金属矿物制品业 |
≥0.7 |
32 |
黑色金属冶炼及压延加工业 |
≥0.6 |
33 |
有色金属冶炼及压延加工业 |
≥0.6 |
34 |
金属制品业 |
≥0.7 |
35 |
通用设备制造业 |
≥0.7 |
36 |
专用设备制造业 |
≥0.7 |
37 |
交通运输设备制造业 |
≥0.7 |
39 |
电气机械及器材制造业 |
≥0.7 |
40 |
通信设备、计算机及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 |
≥1.0 |
41 |
仪器仪表及文化、办公用机械制造业 |
≥1.0 |
42 |
工艺品及其他制造业 |
≥1.0 |
43 |
废弃资源和废旧材料回收加工业 |
≥0.7 |
规划工业用地630.23公顷,占城市建设总用地13.33%,人均12.60平方米。
第90条 仓储用地布局规划
仓储用地规划主要结合仁寿城市物流园区的建设而布局。规划在拟建雅眉资遂铁路仁寿火车站西北侧布置城市生产、生活性集中物流园区,其主要由仓储、集装、运输、批发市场、配送中心和加工工业等组成,并配套生活居住设施。生活性仓储主要安排在火车站西侧,生产性仓储主要安排在火车站以北,在工业园区西侧设中转仓储用地,原则上各企业内部仓储不作为城市仓储考虑。
规划要求有一定危险性仓库用地远离城市,按有关规范选址和建设,留够防护距离,原则上安排在望峨山山谷。
规划仓储用地158.29公顷,占城市建设用地3.35%,人均3.17平方米。
第91条 公共管理服务用地布局规划
公共管理服务用地包括行政办公、文化娱乐、体育、医疗卫生以及教育科研等用地。根据各类公共管理服务的性质特点和要求,采取城市——片区——居住区——小区分级成套布置,确定合理的服务半径。
规划公共管理服务用地473.28公顷,占城市建设用地10.01%,人均9.47平方米。
第92条 行政办公用地
规划在新城片区道寺湾与火烧坡一带布置城市行政中心,为了充分体现级差地租效益,改善现有行政办公条件与环境,对旧城有条件的行政办公迁至城市行政中心。保留旧城区部分行政办公用地。
规划各街道办事处、派出所和居委会等基础行政办公用地随居住区的建设而分别设置。
规划行政办公用地75.15公顷,占城市建设用地1.59%,人均1.50平方米。
第93条 文化娱乐用地
规划保留旧城片区现状的文化娱乐设施。在旧城片区原县政府大院设置安排工人文化宫和老年活动中心等文化娱乐设施,在新城片区的湿地公园外侧设置博物馆、青少年宫、音乐厅和群艺中心等文化娱乐设施,在新城片区的北部结合黑龙滩环湖东线出入口的建设设置旅游休闲性文化娱乐设施,在居住区及居住小区设置相应的文化娱乐设施。
规划对现状一些简陋且质量差的文化设施建筑宜采取拆迁或置换的办法,高标准进行建设。规划的文化娱乐设施建筑,应运用文化建筑的理念进行建设,充分体现地方文化、地方风情的建筑个性。
城市文化中心主要集中在新城区的湿地公园外围。片区级文化设施,尽量与市级共用设置。居住区级与居住小区级文化娱乐设施随居住区与居住小区的建设而设置。
规划文化娱乐用地80.51公顷,占城市建设用地1.70%,人均1.61平方米。
第94条 体育用地
规划保留现状的体育设施,积极改造现有体育场馆;加快新城片区仁寿县体育中心建设,并在新城片区的各组团新增部分体育设施用地。
各居住区与居住小区应配以相应的体育设施,完善全城体育设施用地的分级配套要求。在不影响学校正常教学秩序的前提下,倡导市民健身利用学校体育场地。
规划体育用地25.22公顷,占城市建设用地0.53%,人均0.50平方米。
第95条 医疗卫生用地
仁寿城市现有医疗卫生用地受到限制,难以进一步扩大。规划保留现状医疗卫生用地,但其设施设备需进一步提高完善。规划在新城片区的各组团及工业配套区的生活组团等地,按分级配套的原则和合理的服务半径新建城市级和片区级医疗卫生设施。各居住区和居住小区按照合理的服务半径设置小型医院或门诊所。
规划医疗卫生用地38.14公顷,占城市建设用地0.81%,人均0.76平方米。
第96条 教育科研用地
仁寿城市应大力发展职业教育事业,着重加强基础教育,扩大高等教育规模,积极发展中等职业技术教育和成人教育,为发展中的仁寿县培养一批技术熟练工。同时,在省内吸引名牌大学到仁寿开办分校,为大中专院校的创建发展提供优厚的条件。
规划以现状城北职业技术学院为依托,在其周边积极发展教育科研用地,形成城市文化教育功能组团。保留旧城部分教育科研用地,如教师进修学院、党校、中专成人教育等。同时在南城产业园区东北部安排科技研发用地。
规划教育科研用地241.57公顷,占城市建设用地5.11%,人均4.83平方米。
第97条 商业服务业用地
商业服务业用地按城市级、片区级、居住区级与居住小区级等分级配套建设,尊重传统和习惯行为,充分发挥级差地租效益。居住区级与居住小区级商业服务业用地随居住区与居住小区的建设而分别设置。
规划保留旧城片区沿街分布的商业服务业用地,继续发挥传统的商业服务业地位作用,结合旧城的改造,将商业人流从传统的“一张皮”式的沿街线状发展引入到呈纵深式的街区块状发展。旧城片区继续发挥城市商贸中心作用,新城片区规划为城市金融服务业中心,物流园区设置交易展示中心,规划在新城片区东部的九斗种设置城市会展中心,在南城产业园区东北布置以新兴电子商务、贸易咨询和金融服务为主的生产服务性商业用地。
城市大型批发市场与专业市场随物流中心的建设而设置,城市农贸市场随居住小区的建设而设置。农贸市场的建设原则上不宜以街代市,按服务半径800~1000米配置,其营业面积不宜小于1000平方米。
规划商业服务业用地455.65公顷,占城市建设用地9.63%,人均9.11平方米。
第98条市政公用设施用地布局规划
规划搬迁火葬场至城西龙泉山山脚。其余市政公用设施用地见有关章节。规划市政公用设施用地78.74公顷,占城市建设用地1.66%,人均1.57平方米。
第四节 城市居住用地布局规划
第99条 规划目标
实现人均住房建筑面积的小康水平,力争达到人均35平方米;运用新的技术手段,提高住宅舒适性和安全性,推动智能住宅和生态住宅建设。
建设以人为本新型社区,使之成为实现服务社会化和保障社会化的基本单位,至2030年,新建社区居民民主决策和管理参与度达到100%,社区基层组织健全度、重大事件公示率、社区服务覆盖率、社区管理人员配置率均达到100%。
建设优美社区和生态社区,改善社区环境,提高住区公共设施和公共绿化配置水平,到2030年新建社区绿化覆盖率达到35%,社区文体娱乐设施、停车设施完善,充分考虑老年人、儿童和残疾人士等弱势群体的特殊需要。
第100条 住房需求
到2030年,仁寿城市人口住房需求为908万平方米;平均每年需建设约45.40万平方米。
第101条 建设标准
廉租房:面向低收入和特困的城市居民,包括在城市化过程中进入城市的暂住人口,主要为解决暂时住房困难。套型建筑面积应不小于50平方米。
经济适用房:面向中低收入的小部分城市居民,包括在城市化过程中进入城镇的农业人口的低端。套型建筑面积应不大于70平方米。
普通商品住房:面向中低收入的大部分城市居民,包括在城市化过程中进入城市的农业人口高端,住房需求量较大。套型建筑面积应不大于90平方米。
中高档商品住房:面向高收入的小部分城市居民,住房需求量较小,套型建筑面积按市场需求而定,原则上不超过200平方米。
第102条 建设要求
规划逐步增加中低价位、中小套型的普通商品住宅和经济适用住房供给,完善廉租住房保障制度。初步建立以面向不同收入阶层的多层次住房供给体系,逐步解决中低收入家庭的住房需求。在各居住片区中,选择环境相对优美或地价相对较高的地段布置中高档房地产开发。重点在旧城片区城南、城东、城北组团和产业园配套生活组团内选择就业和交通便利的地段布置经济适用房、廉租房居住用地。普通商品房在新城区集中建设,住宅建筑以多层与小高层为主,靠新城中心区及重要地段可局部发展中高层和高层,临水靠山地带以发展点式或低层住宅为主。
第103条 布局规划
规划按片区划分以组团形式适当集中成片布置居住用地,规划居住用地1426.15公顷,占城市建设总用地30.15%,人均28.52平方米。
旧城片区:包括老城核心组团、北门组团、城北组团、城东组团、城南组团,共五个组团。居住用地规模484.76公顷,居住人口约17.0万人。
新城片区:包括行政中心居住组团、文化娱乐居住组团、商贸办公居住组团、文教旅游居住组团、商业服务居住组团与生活配套居住组团,共七个组团。居住用地规模941.39公顷,居住人口约33.0万人。
第104条居住区公共服务配套建设
居住区建设必须严格按《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公建配套标准进行配套设施建设,坚持中小学,幼儿园建设与城市建设“同步规划,合理布局,同步建设”的原则。切实保证各级各类学校用地。禁止任何单位或个人侵占学校用地,禁止将现有学校教学用地挪作非教学用地。在旧城区要结合旧城改造,大力改造和完善现有学校办学条件达不到规范要求的学校,形成完整的教育设施网络。
1)现有学校应整合教育资源,原则按仁寿县教育规划布置。规划建议根据2030年人口发展规模,部分重点中小学规模可适当扩大,学校数量可根据规模变化作相应调整。
2)新区规划的学校必须按国家有关规定满足人均用地指标,以保障中小学阶段的义务教育水平。
3)居住区按规划人口规模和服务半径,结合社区建设布局具有一定规模和数量的幼儿园。
第105条 居住区绿地配套建设
主要布置在居住区中心,以改善城市景观环境,各居住小区需设置小区级公园绿地以及规划要求的绿化隔离带,在各居住区外围靠近交通干线和工业区的地带设置绿化隔离带,旧城改造居住区绿地率不宜低于25%,新建居住区绿地率不宜低于35%。
第106条 居住区道路与停车场配套建设
居住区道路与城市主、次干道接口不宜太多,不宜承担城市主、次干路功能,不宜将城市客、货交通引入居住区内部。在新建居住区内应按相关规范配建停车场与停车位,每个停车位用地按25--30平方米计。
第六章 城市绿地系统规划
第107条 规划目标
从城市绿地的类型组织、布局结构和等级分工等方面完善城市绿地系统框架,全面提高城市绿地的建设质量,深入挖掘历史文化内涵,营造多样化的绿化景观特征,形成分工明确、设施完善的绿化网络,展现山水相融的绿化特征,建设独具特色的宜居城市。
第108条 绿地系统结构规划
以西部自然山体为背景与屏障,东部浅丘田野为基衬,楔入城市,以天仁公园、飞泉山公园、湿地公园和滑石滩公园四个城市级公园为核心,其它公园作为节点,通过金马河滨河绿化廊道与道路绿带的有机组织,使各绿化要素之间彼此联通,相互交融,互为映衬,构建多层次、多功能、多景观的立体化绿化网络,形成“西屏东楔,四心一廊,三横两纵”的绿地系统结构。
西屏:城市西部自然山体背景。
东楔:沿仁寿至富家、龙马等道路附近,楔入城市内部的,分隔不同组团的城市绿楔。
四心:天仁公园、飞泉山公园、湿地公园、滑石滩公园4个城市级公园。
一廊:沿金马河贯穿城市的滨河绿化休闲廊道。
三横两纵:依托高速公路连接线、仁成路、龙滩大道及工业园区东西干道的骨架性绿带。
第109条公园绿地
规划确定的城市公园为天仁公园、飞泉山公园、湿地公园和滑石滩公园共4处。天仁公园,以休闲娱乐、运动健身、登高观景为主的综合性休憩公园,规模约135.43公顷。飞泉山公园,以休闲娱乐,观光游览为主,展示佛教文化、爱国主义文化的生态型综合公园,规模约94.53公顷。湿地公园,为文化博览,花卉观光植物公园,规模约120.6公顷。滑石滩公园,集休闲体验,文化体验、体育健身及开展水上活动的综合性文化主题公园,规模约106.98公顷。按照均匀分布的原则,规划确定了5个片区公园,即工业区入口公园、高拱山公园、周家坝公园、包家河公园、赵家坝公园。
第110条 滨河绿地与街头绿地
现状国道213以内的金马河段,结合旧城更新,建设连续开敞的滨河绿化空间,提升城市活力,完善城市绿化网络,绿带宽度原则上不低于10米,新区金马河段绿带宽度原则上不低于50米。沿城市重要景观道路,在城市主要出入口、干道交叉口等重要视觉聚焦点,布置若干街头绿地,为城市居民提供就近的休闲游憩场所,改善城市综合环境质量。
第111条 城市广场
规划在保留现有的人民广场、体育广场及街心公园广场外,结合城市新区建设和旧城功能疏散及有机更新,充分考虑市民公共活动特点,在城市行政文体中心、各分区中心、铁路公路等交通枢纽、重要的文物古迹、城市公园绿地等处布置相应功能的城市广场,规划新增城市广场11处。
第112条 生产绿地
规划结合城市周边的农业产业调整,于城东两大绿楔(沿仁寿至富家、龙马道路附近)
内安排花草、苗木生产培养基地。
第113条 防护绿地
规划沿成自泸高速公路、110kV电力线、工业区干道及水体等设置防护绿带。结合国家相关规范和景观打造需求,严格控制其防护距离,绿带宽度高速公路按60米控制,其它按50米控制。
第114条 绿地规划指标与公共绿地规划建设(详见下表)
城市绿地规划指标表
性质 |
单位 |
规划规模 |
备注 |
一、城市建设总用地 |
公顷 |
4729.56 |
|
二、城市规划人口 |
万人 |
50 |
|
三、城市绿地总面积 其中: |
公顷 |
736.49 |
按纳入用地平衡的绿地数量计算 |
1、公园绿地 |
公顷 |
686.65 |
生产绿地、生态绿地与附属绿地未纳入用地平衡 |
2、防护绿地 |
公顷 |
49.84 |
四、绿地率 |
% |
15.57 |
按纳入用地平衡的绿地数量计算 |
五、人均绿地 |
平方米 |
14.73 |
六、人均公园绿地 |
平方米 |
13.73 |
主要公共绿地规划建设表
序号 |
名称 |
类别 |
位置 |
规模(ha) |
备注 |
1 |
天仁公园 |
综合公园 |
翳嘶山、跨鳌山 |
135.43 |
|
2 |
飞泉山公园 |
综合公园 |
飞泉山 |
94.53 |
|
3 |
湿地公园 |
植物公园 |
金马河 |
120.60 |
|
4 |
滑石滩公园 |
综合公园 |
金马河 |
106.98 |
|
5 |
高拱山公园 |
片区公园 |
城东 |
24.78 |
|
6 |
周家坝公园 |
片区公园 |
城东 |
31.09 |
|
7 |
包家河公园 |
片区公园 |
城北 |
21.36 |
|
8 |
赵家坝公园 |
片区公园 |
城北 |
15.34 |
|
9 |
工业区入口公园 |
片区公园 |
城南工业区 |
2.81 |
|
10 |
滨河绿地 |
休闲、游憩 |
旧城 |
5.19 |
|
11 |
其他公共绿地合计 |
休闲、游憩 |
各片区 |
128.54 |
街头绿地、小游园 |
|
公共绿地总计 |
|
|
686.65 |
|
第七章 城市景观风貌及历史文化保护规划
第一节 城市景观风貌规划
第115条 城市景观风貌特征
仁寿城市地处龙泉山脉东南边缘深丘和浅丘交接地带,西靠龙泉山有跨鳌、翳嘶、飞泉三山相峙,东部浅丘地势平坦,背山面野,城市界面清晰明了;金马河由西向东蜿蜒城区,城市与自然相依相融。仁寿县自隋朝建县以来,已有1400多年的历史,文化积淀深厚。先后诞生了后唐诗人孙光宪,文武双全的宋宰相虞允文,“东方梵高”石鲁、著名画家冯建吴兄弟和新中国地质事业奠基人之一黄汲清院士等,“仁寿抬工号子”已被列为四川省第一批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并已申报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但目前城市中保留下来的历史遗存仅剩奎星阁、天主教堂、华严寺等,同时缺乏对历史文化传承和宣扬的人文景观。随着城市的不断发展,城市从以往的“三面环山”变成了如今的“背山面野”。
第116条 规划目标
规划以“显山”、“续水”、“引绿”、“布点”、“控廊”为原则,突出仁寿“山”、“水”、“田”、“城”的城市特色,以营造生态城市、花园城市为方向,将城市建设为人与自然和谐共存的现代化山水田园宜居城市。
第117条 建筑风貌分区规划
商贸办公风貌区:位于仁寿大道延伸线两侧区域,是城市未来的行政、商贸、文化娱乐中心,也是未来成都至仁寿的入城区域。建筑风格突出现代时尚,环境绿化精致优美,体现高效、繁华的现代都市生活。
文教科研风貌区:位于城北龙滩大道以北。以创造宁静、优美、舒适的科研学术氛围为重点,同时辅以部分商业、文化娱乐建筑,规划创造灵动而不失秩序感的城市空间,突出城市的科教气息。
现代居住风貌区:现状国道213以东,除以上两个分区外的其它区域。以构筑雅致、
优美的人居环境空间为特色,强调建筑与周边生态田园的融合,建筑风格统一协调,允许同中求异,形成温馨、和谐、环境优美的现代化居住风貌。
现代工业风貌区:主要为城南工业集中发展区。借鉴国内外先进的工业区设计风格,创造整洁、有序、轻盈的工业园区新形象。整体上应遵循多样中求和谐的原则,工业风貌区内对建筑与环境的色彩、形式应不求硬性统一,鼓励在满足功能基础上创新形式,达成现代、新颖的整体风格。
传统居住风貌区:主要为现状213以内的区域。该区域基本为现状城市建成区,原则上本区建筑风貌不做较大调整。对部分与周边环境不符的建筑,进行建筑风貌改造与之协调。
第118条 城市出入口
城市的入口空间作为城市对外形象的窗口节点,同时也是城市整体空间序列的起始。结合城市总体规划中道路规划的要求,明确城市八大主要出入口。具体包括成自泸高速公路入城口、遂资眉高速公路入城口、省道106线入城口、黑龙潭环湖东路入城口、国道213线入城口、仁富路至城市新区入口、仁富路至旧城入口、仁富路至工业园区入口。其中前三个出入口为一级门户节点,其余为二级门户节点。规划要求在城市出入口景观区采取“个性化设计”, 通过建(构)筑物、小品、绿化、标识等要素的建设,增强特征区域的可识别性和风貌特征,共同形成仁寿城市景观门户区。
第119条 绿化广场
规划在城市各片区布置了较多的以休闲游憩为主要功能的广场、片区公园、小游园等开敞公共空间。各绿化广场除遵循城市开敞空间设计的一般原则外,还应结合城市风貌分区,根据片区功能需求,多样化选择地面铺装、植被搭配,增强文化氛围,增设体验活动,鼓励市民积极参与,提高自身公共效益。
第120条 制高景点
对现有的跨鳌山制高景点进行景观优化,品质提升;在飞泉山制高景点设置相应的观景平台和休息设施,并结合飞泉山公园的规划建设,改善城区至该点的交通。根据用地布局规划,利用市区级中心部分高层建筑,设置次一级的眺望点,完善城市观景体系。
第121条 主要道路交叉口
主要道路交叉口是城市中视线聚焦的重点区域,应该通过建构筑物或绿化等赋予其相应的景观价值。交叉口周围的建筑应严格控制其建筑立面,建筑之间可根据其类型和功能,可以进行多样化的组合,丰富建筑外观,避免“火柴盒”式的建筑出现在城市主要道路交叉口。
第122条 景观轴线规划
仁寿城市主要景观轴线由金马河滨河景观轴线和城市主要干道景观轴线形成。
金马河滨河景观轴线,该轴线起于城市源头,贯穿全城。该轴线以现状国道213为界可分为旧城、新城两段。旧城段主要通过对河道的整治,改善水环境质量,敞开河道,增加亲水性设计,补充完善配套设施和小品,建设方便市民的滨河绿化游览步道,廊道宽度按不小于10米设置。新城段主要依托湿地公园的打造,营造大尺度的亲水环境,多样化的水岸绿化景观,多功能的休闲游憩环境。
干道景观轴线,规划“两横三纵一环”的干道景观轴线。“两横”指仁寿大道及延伸线、工业区东西向干道,“三纵”指城市新区南北干道、工业区东西向向干道、环湖东路入城道路,“一环”指城市新区环状干道。规划结合干道周边用地性质对沿线景观风貌进行控制,其中仁寿大道及延伸线、工业区十字干道属交通性干道,沿路两侧主要为公共建筑或工业建筑,规划要求其视线开阔、有方向感,道路景观应适宜于远距离、以车行速度观赏的特点,并加强沿路绿化培育,适量选择简洁、高大的乔木树种,配以大面积的花卉灌丛,并通过相对完整的建筑立面和丰富的建筑外观元素充分体现新都市区或工业区的时代感;其它道路属生活型干道,规划要求街道空间尺度宜人,适宜于近距离、慢速观赏的特点,两侧建筑按风貌分区要求进行控制,建筑细部处理精致不繁琐,人行道应尽量拓宽,并设置必要的休息设施,同时街道两侧街头应尽量开辟街头绿地或小型游园供人游憩,要营造良好的生活休闲氛围,体现宜居的城市特色。
第123条 城市空间轮廓控制
1、建筑轮廓线控制
山体公园周边地带建筑以低层、多层为主,平均开发强度容积率控制在1.2以下,确保山体自然景观的开敞性;沿仁寿大道延伸线、陵州大道建筑以高层为主,辅以多层建筑,轮廓线错落有致,充分体现时代感;湿地公园段周边建筑以低层、多层为主,高层建筑零星分布,其它滨河绿地两侧建筑以多层为主,避免建筑对城市重要名片的遮挡。
2、建筑制高点规划
仁寿大道延伸线商贸中心为第一建筑制高点,以城市新区南北干道商业中心、仁成大道商业中心、罗板桥附近、街心公园附近为第二、三、四、五制高点,形成较为突出的隆起,丰富城市立面。同时,作为城市标志性建筑,制高建筑本身应美观、独特。
第124条 夜景照明系统
夜景照明系统应以各功能空间为重点照明地段,以城市标志性建筑、城市广场为夜间照明点,以商业街和滨河绿带构成重要照明带,与现状天人公园制高点的照明系统相互呼应,注重灯光的色彩搭配,点亮金马河,点亮滨河生活,丰富城市夜景。公共建筑照明应突出建筑空间鲜明的开放性、公众性和时代性。
第二节 城市历史文化保护规划
第125条 保护规划原则和目标
1、努力保护仁寿的历史文化遗产和独具特色的城市风貌,充分挖掘仁寿丰富的历史文化内涵,使之成为塑造城市特色,提升城市品质、扩大城市影响的主要资源。
2、坚持"抢救、保护、继承、发展的方针",抢救濒临毁坏的珍贵文物古迹,保护历史文化遗存。
3、系统保护与重点保护相结合,保护有价值的文物古迹和历史建筑,通过对城市格局和风貌的保护,将城市各个历史时期的遗迹有机地组织起来,形成完整的保护体系,从总体形象上体现仁寿历史文化古城特色。
4、保护、展示与合理利用相结合,与城市文化景观的创造相结合,建设具有文化特色的历史古城。
5、遵循"可持续发展"的原则,在保护文化遗产的同时,保护好自然遗产及生态环境。
6、古城保护与城市建设发展相结合,通过保护古城,促进和推动城市现代文化的繁荣和经济的发展,以经济的发展促进城市历史文化的保护。
第126条 历史文化保护框架规划
综合考虑保护环境风貌、城市格局、文物古迹、建筑风格和发掘历史文化内涵五个方面,按照城市整体格局和风貌、历史文化保护区和文物古迹三个保护层次,在城市范围内划出4片自然风景和文物古迹比较集中的环境风貌保护区,2片历史文化保护区,和各级文物保护单位和优秀近代建筑的保护范围。以古城垣、自然山丘、水系和现代林荫大道为骨干,形成保护性的绿化网络,连接各个片、区、点,充分发挥山、水、城、田交融一体、小巧宜人的古城特色,重点挖掘、展示以著名历史人物南宋抗金名相虞允文,五代“花间派”词人孙光宪,近现代有爱国将领潘文华、董长安,有“东方梵高”之称的长安画派代表人物石鲁、著名画家冯建吴两兄弟,新中国地质事业奠基人之一的黄汲清院士等为代表的“仁者寿”人文历史,建立完整的历史文化保护体系。
第127条 城市整体格局和风貌
从环境风貌和古城格局两个方面突出仁寿山、水、城、田交融一体的空间环境特色,提出保护与控制要求。
(1)环境风貌的保护:仁寿独特的自然山水风貌是构成仁寿城市空间特色的重要组成部分,必须维护自然山水的永恒性,保护山形水态格局和自然景观风貌,严格禁止随意改变地形地貌、破坏山脉水系进行开发建设。水系突出保护金马河水系等水面。
(2)古城格局的保护 :保护古代轴线、城池、河湖水系和道路街巷四个方面以体现古城格局。
(3)城市空间轮廓的保护和高度控制:保护城市空间轮廓,分层控制建筑高度是保护城市传统风貌特色的重要手段。
第128条 历史文化保护区的保护
对文物古迹比较集中连片或能较完整地体现某一历史时期传统风貌和特色的街区、建筑群、古遗址,根据其历史、文化、艺术价值划定历史文化保护区。对划定的各历史文化保护区应编制专门的保护规划,确定保护原则、保护主题和保护要点,划定保护范围,提出控制高度及其范围,规定保护方法,制定重要节点或建筑立面整治规划设计,拟定保护整治措施和管理办法,并按程序申报相应的保护等级。
第129条 文物保护单位保护
(1)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对已公布的45处县级以上文物保护单位分别划定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
(2)近代优秀建筑的保护:规划将72处列入保护名单的优秀近代建筑,根据其重要程度和历史文化价值分为三个保护级别进行保护。一级保护建筑:凡列为省级以上文保单位的近代建筑,部分已列为市级文保单位,同时具有重大历史意义或科学、艺术价值的近代建筑。二级保护建筑:其余列为市、县级文保单位的近代建筑,有一定历史文化价值的近代建筑。三级保护建筑:未列为一、二级保护等级的近代建筑。
第130条 历史文化遗存的展示和利用规划
建立广泛的博物馆系列,运用丰富的文物资源,真实生动地反映和展现仁寿的历史和文化,构筑多方位的历史文化遗产展示体系,重点展示“仁者寿”的人文文化。
重视旧城中的历史文化积累,提示隐形文化的内涵,结合旧城改造和环境建设,谨慎修复一批有特色的文物古迹。对已不复存在的文物古迹原则上不再恢复。
建立标志物系列,对于无法恢复的古文化遗址,重要的建筑遗址,都城遗址等,用标志物的方法加以展示,通过简要的文字或图示,将文物古迹的概况、格局介绍给后人,对于重大历史事件发生地和重要历史人物活动场所,通过雕塑等手法,进一步增强城市的历史文化氛围和艺术性,丰富人民的文化生活。
第131条 规划实施建议措施
1、宣传:组织社会各方面力量,广泛深入地宣传仁寿"仁者寿"的历史文化特点,以及文物古迹、风景名胜、古建筑、近代优秀建筑的价值和地位,增强古城保护意识。
2、深化规划:在古城保护专项规划基础上,通过详细规划和城市设计层层深化,作为规划管理的依据。
3、落实资金:广泛筹集古城保护和建设资金,以及因名胜保护的要求而增加的投资费用。
4、恢复利用:有计划地修复重点文物建筑。对于近期内修复有困难的古迹、遗址,在设立文物保护标志的同时,要保留其用地,控制周边的建设。文物保护要与利用相结合。经修复的文物建筑,应作为与文化、历史等有关的陈列、展览。对有条件开放浏览参观的文物古迹,应做好整治和利用规划,逐步迁出占用的单位或住户,清理整治环境,建设成新的旅游景点。
第八章 城市道路交通规划
第一节 城市道路交通发展战略
第132条 城市道路交通发展战略目标
构建一个适度超前引导、支撑城市空间拓展和结构调整,以公共交通、慢行交通及现代物流体系为主体特征,以景城一体为特色,“畅达、高效、绿色、安全、和谐”的城市道路交通系统。
第133条 交通发展策略
1、加快形成以高速公路、轨道交通和区域快速道路为重点的城市对外交通体系。
(1)加快成-自-泸高速公路、遂-资-眉高速公路和仁沐高速公路建成通车,积极推进成都三绕高速公路的适时建设,充分把握高速公路枢纽建设契机,实现城市对外交通的战略性跨越发展。
(2)大力发展成都至仁寿的多路径快速通道建设,加快成—仁及仁—眉一体化步伐,支撑成都南部一圈层城市建设。
(3)加快推进雅-眉-资-遂铁路开工建设,积极推动及天府新区城市轨道快线K3线、旅游轨道线轻轨延伸至黑龙滩风景旅游区,适时建设联系仁寿南站和天府新区环龙泉山轨道交通文宫站的轨道交通建设(或地面快速公交线RBT),实现仁寿交通的多元化发展。
(4)建设环城高等级联系公路,分流过境交通、出入城交通,减少过境交通及出入城交通对城市内部交通的干扰。
(5)合理布局客、货交通枢纽,加强各交通运输方式之间的联运。
2、优化道路交通网络,提高城市效率
3、突出强调交通发展建设与城市土地利用和山水格局的协调
4、优先发展公共交通,促使城市出行结构合理化
5、构建特色鲜明的城市慢行交通系统
6、货运交通的社会化、专业化发展
7、加强静态交通建设管理
8、加强交通管理,充分发挥城市综合交通网络和设施的潜力
第134条 交通运输需求预测
2030年仁寿城市货运总量预测为2000万吨/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