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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财政经费决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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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农业农村局
2022年11月01日  仁寿县农业农村局
 索 引 号 1778711277/A083/2022-00124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日期 2022-11-01
 发布机构 A083
 公开程序 经本单位审核后公开

2021年度

仁寿县农业农村局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附件

第五部分附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十、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主要职能。根据仁寿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仁寿县农业农村局主要职责、机构设置及编制的规定,设立仁寿县农业农村局,为县政府组成部门,主要职能有:统筹研究和组织实施全县“三农”工作的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重大政策;贯彻执行国家扶贫开发和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移民安置、后期扶持的法律、法规、政策并组织实施;统筹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牵头组织开展全县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出深化农村经济体制改革和巩固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政策建议;指导全县乡村特色产业、农产品加工业(产地初加工)、休闲农业和乡村企业发展工作;负责全县种植业、畜牧业、渔业、农业机械化等农业各产业的监督管理;负责制定全县农业全产业机械化、智能化、数字化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县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组织开展全县农业资源区划和资源保护工作;负责全县有关农业生产资料和农业投入品的监督管理,组织农业生产资料市场体系建设,承担农作物种子(种苗)、食用菌种、蚕种、饲草良种、种畜禽、水产苗种、农药、兽药(渔药)、饲料、饲料添加剂等农业生产资料的监督管理职责,牵头负责“瘦肉精”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全县农业防灾减灾、农作物重大病虫害防治工作;负责组织移民安置规划、库区开发规划;负责全县农业投资管理;负责全县农田建设管理;负责扶贫、移民项目资金管理;制定全县农业科研、农技推广的规划、计划和有关政策并组织实施,牵头推动农业科技体制改革和农业科技创新体系建设;指导全县农业农村人才工作;牵头开展全县农业对外合作工作;统筹协调和监督指导全县农业综合执法;依法依规负责农业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监督管理工作;负责职责范围内的生态环境保护、审批服务便民化等工作;负责全县城乡环境综合治理的组织协调、检查评比、督察指导等工作,全面负责全县城镇和乡村环境综合治理的项目推进、制度建设、宣传教育等工作。

(二)2021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1、强化供给,筑牢产业发展基石。

深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推动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农村繁荣。今年来我县农业农村经济实现了较好发展。全县农业总产值预计达178亿元,其中一产增加值102亿元,同比增长7%。农村人居可支配收入预计实现19753元,同比增长11%。一是粮食生产稳定增收。在全市率先禁止耕地“非粮化”流转,积极编制出台粮食生产激励措施,坚决扛稳“粮食安全”政治责任。创新推进“立体种养”“带状复合”、代耕代种、行间套种等六种模式,以粮油现代农业园区为核心,引进省供销粮油公司建设2万亩粮油种植示范园,示范带动粮食生产“种、收、储、运、加、研、销”一体化发展。粮食作物播种面积达174.02万亩,同比增加0.72万亩;产量65.41万吨,同比增加0.38万吨。建成高标准农田4.3万亩。二是生猪产能持续增长。全面落实各级生猪恢复生产系列政策,广泛动员养殖户购买生猪保险,并及时提高赔付标准,提振中小养殖户信心。全力推进德康项目建设,840个生猪养殖单元全面开工,完工800个、投产595个。3个总存栏3万头种猪场建成投用,每个年出栏3万头的育肥场4座全面启动,其中3个已完工。全年出栏生猪113.35万头、存栏78.87万头,均超额完成市下任务。中德通内斯项目正在加快推进。三是特色产业蓬勃发展。全县水果种植面积53.56万亩、产量72.65万吨、产值44.67亿元;蔬菜种植面积18.5万亩、产量49.53万吨、产值9.4亿元。全面推进花椒产业提升改造,改造花椒园1485亩,引进花椒新品种10个,新栽80亩。持续实施枇杷振兴工程,改造枇杷老果园1485亩,引进枇杷新品种10个,新栽枇杷80亩。成功建成10.5万亩线性枇杷产业带,30万亩环形柑橘产业带、6.9万亩半月型梨产业带、2.5万亩点状花椒产业带,做大做强特色产业基地。

2、聚焦园区,引领产业高效发展

严格落实省委“10+3”、市委“583”产业体系要求,持续健全“243”特色农业产业体系,强化园区建设,打造主导产业优势明显、设施装备水平较高、产业链条基本健全的现代农业产业集中区。一是现代农业园区建设成效显著。按照“以点带面、连线成片、全域发展”的工作思路,整合涉农资金2.7亿元,新建54公里高标准产业环线,串联粮油现代园区、橙色田园、褚橙庄园等几大核心园区。围绕粮油现代农业园区核心区域,完成研学中心建设。引进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成都中牧生物有限公司,招商引资到位资金2亿元,整合各类园区发展资金3000万元,实施省级园区创建项目15项。成功承办全市粮食生产现场会。粮油现代农业园区成功通过省四星级园区标准验收,曹家“梨博苑”“橙色田园”创建为市级现代农业园区,富加枇杷、禄加“茶灵谷”、藕塘“香橘苑”等6个园区创建为县级现代农业园区。二是种养循环示范区全面升级。晚熟柑橘产业成功纳入全国特色产业集群项目,四川省晚熟柑橘研究院完成装修挂牌,完成新品种选育基地200亩、新技术示范基地200亩和初加工研发基地建设。强力推进区域内重点项目建设,总投资1.3亿元,占地150亩的有机肥配肥中心完成主体工程建设,预计2022年3月开始运行。投资100万元的智慧农业系统项目加快推进,目前已完成3000亩建设。三是产业深度融合发展不断拓展。围绕粮食、畜牧、果品等优势产业基地,依托远游天下等龙头企业,关联引进中炬高新、佳康食品、双双食品等食品加工生产线发展农副产品加工产业,加速品牌创建,2021年新增“三品一标”产品2个、总量达42个,文宫枇杷、曹家梨、张三芝麻糕获得国家地理标准产品认证;累计建成冷链库183座、容量1.9万吨,鲜果采后处理中心、川果智慧冷链物流中心加速建设,冷链物流体系和生鲜农产品配送系统初步成势。统筹推进“线上线下+入村进城”相融互促的“互联网+”模式,扩大销售空间,实现“味在眉山”销售收入224.73亿元。

3、坚守底线,有效衔接得到巩固

严格落实各级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精神,坚持“四个不摘”,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底线。一是巩固成果夯基础。制定《仁寿县健全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办法(试行)》,建立三级联动防致贫返贫长效帮扶机制。常态化开展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累计监测对象1544户3791人,制定一户一人一策帮扶措施,精准做好帮扶解困,持续巩固脱贫攻坚成果。抓实责任机制、帮扶机制和返贫监测机制,全面梳理摸排监测对象,针对不同类别人员,对监测对象分级分类落实各项帮扶措施,做到“应排尽排”“应纳尽纳”。二是政策叠加增效应。坚持规划引领乡村振兴,用好用活各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对23个重点帮扶村实行一村一策,编制重点镇乡村振兴概念规划,在资金、政策、项目等方面给予倾斜,补齐基础设施短板,发展乡村振兴产业。三是动能衔接助发展。推进衔接资金项目实施,加快资金拨付进度。梳理储备一批成熟度高、辐射带动效应好的帮扶项目,强化帮扶动能;健全利益联结机制和联农益农机制,鼓励并支持经营主体优先录用脱贫人口和监测对象,有效提升其收入水平。

4、整治环境,提振美丽乡村颜值

深入实施质量兴农和绿色兴农战略,突出抓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让“盆景”变“风景”“风景”变景区,展现山清水秀、村美人和的怡人画卷。一是健全改水改厕常态机制。坚持数量服从质量、进度服从实效的原则,扎实推进农村厕所革命整村推进示范村建设项目,强化改厕改水全过程管控,切实提高改建质量。累计完成“厕污共治”17万户,农村户用卫生厕所普及率达90%以上,生活污水得到有效处理的行政村达83%以上。二是健全垃圾收转运处置机制。按照“户分类、村收集、乡运输、县处理”要求,采用“因地制宜、分类收集、村民自治、市场运作”模式,探索形成“设施设备全额投入、运行维护定量补助、建设运营社会合作”的资金保障机制。累计投放户分类垃圾桶29万套、垃圾收集设施(房、桶)1.6万座,配备村社保洁车、垃圾转运车4298台,建成垃圾压缩中转站27座、易腐垃圾处理站1座、大件家具、建筑垃圾堆放点50个、再生资源拆解中心7座。垃圾焚烧发电厂建成投用,全县生活垃圾得到有效治理的行政村达100%,农村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97%以上。三是健全人居环境长效管护机制。坚持政府主导、农民主体地位,将维护村庄环境等乡村建设内容纳入村规民约,实行“门前三包”,推广“红黑榜”等激励举措,引导群众参与改厕改水建设管护。累计建成“美丽四川·宜居乡村”达标村96个。新申报乡村振兴省级先进镇3个、示范村6个,市级乡村振兴先进镇5个、示范村22个,预计可成功创建市级及以上乡村振兴先进镇2个,示范村15个。全面推进乡村治理示范村镇创建,申报市级乡村治理示范村15个、示范镇5个,申报省级乡村治理示范村4个、示范镇1个。截至目前,成功创建省级乡村治理示范村4个。

5、深化改革,积蓄全面振兴势能

一是综合改革有序推进。深入落实承包地“三权分置”,积极探索宅基地改革。健全县、乡、村三级土地流转服务平台,全县规模化土地流转面积达50.7万亩,规模化经营程度进一步提高。持续深化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全面完成清产核资工作,核资总额9.1亿元。通过积极盘活闲置资产、支农资金“拨改投”、发展服务组织和物业经济等多种形式,极大增加集体经济收入。二是发展资金成功缓解。建立“三农”财政投入稳定增长机制,加大强农惠农富农政策力度,完善农业支持保护制度,健全商业性金融、合作性金融、政策性金融相结合的农村金融服务体系,拓宽资金筹措渠道,确保“三农”投入力度不断增强、总量持续增加。三是发展人才得以保障。整合各渠道培训资金资源,建立政府主导、部门协作、统筹安排、产业带动的培训机制,通过职业教育、参加职业技能培训和技能鉴定,提升农户就业和创业成功率,增加农户工资性、经营性收益。持续加大乡村人才队伍建设,累计培育新型职业农民1986人,培育家庭农场1780个、专合组织971个。创优创业环境,全力搭建乡村人才回引机制,吸引工商企业人才、高校毕业生和科研院所专业人才等各类人才到农村投资兴业,形成乡村建设发展合力。四是利益联结更加紧密。成功探索出“公司+工商资本、集体经济组织”“公司+支部+合作社+农户”“合作社+贫困户”“公司+农户”等合作模式,积极引进工商资本,组织引导农民参与建设、分享红利,形成国有农业投资公司、工商资本、村集体、小农户“共进、共舞、共赢”。

二、机构设置

仁寿县农业农村局下属二级单位25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3个,其他事业单位22个。

纳入仁寿县农业农村局2021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包括:

1.12个片区农牧站

2.11个片区农机站

第二部分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 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收、支总计110520.68万元。与2020年相比,收入总计增加36479.02万元,增长49.27%,支出总计增加58864.13万元,增长113.95%。收入主要变动原因是乡村振兴、农业及畜牧业、城乡环境综合治理等项目资金投入增加,支出主要变动原因是乡村振兴、农业及畜牧业、城乡环境综合治理等项目资金支出增加。

 

(图1: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图)(柱状图)

二、 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本年收入合计88135.5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50729.03万元,占57.56%;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7406.54万元,占42.44%;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占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

 

(图2:收入决算结构图)(饼状图)

三、 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本年支出合计110520.6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4498.54万元,占13.12%;项目支出96022.15万元,占86.88%;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图3:支出决算结构图)(饼状图)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财政拨款收、支总计110520.68万元。与2020年相比,财政拨款收入总计增加36479.02万元,增长49.27%,支出总计增加58864.13万元,增长113.95%。收入主要变动原因是乡村振兴、农业及畜牧业、城乡环境综合治理等项目资金投入增加,支出主要变动原因是乡村振兴、农业及畜牧业、城乡环境综合治理等项目资金支出增加。

 

(图4: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柱状图)

五、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67575.57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61.14%。与2020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20877.12万元,增长44.71%。主要变动原因是乡村振兴、农业及畜牧业、城乡环境综合治理等项目资金支出增加。

 

(图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变动情况)(柱状图)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67575.57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41.52万元,占0.06%;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269.69万元,占1.88%;卫生健康(类)支出840.47万元,占1.24%;节能环保(类)支出2964.34万元,占4.39%;农林水(类)支出59994.34万元,占88.78%;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1434万元,占2.12%;住房保障支出1031.2万元,占1.53%。

 

(图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饼状图)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数为67575.57,完成预算100%。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201)组织事务(3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02:支出决算为41.52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2.社会保障和就业(208)行政事业单位养老05)行政事业单位养老(01:支出决算为30.33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3.社会保障和就业(208)行政事业单位养老05)事业单位离退休(02:支出决算为13.21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4.社会保障和就业(208)行政事业单位养老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05:支出决算为997.87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5.社会保障和就业(208)行政事业单位养老05)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06:支出决算为45.97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6.社会保障和就业(208)行政事业单位养老05)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养老(99:支出决算为6.01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7.社会保障和就业(208)就业补助07)公益性岗位补贴(05:支出决算为48.21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8.社会保障和就业(208)抚恤08)死亡抚恤01:支出决算为124.73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9.社会保障和就业(208)抚恤08)伤残抚恤(02:支出决算为3.36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10.卫生健康支出(210)行政事业单位医疗(11)行政单位医疗(01):支出决算为283.51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11.卫生健康支出(210)行政事业单位医疗(11)事业单位医疗(02):支出决算为556.96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12.节能环保支出(211)污染防治(03) 水体(02):支出决算为5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13.节能环保支出(211)其他节能环保支出(99)其他节能环保支出(99):支出决算为2959.34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14.农林水支出(213)农业农村(01)行政运行(01):支出决算为5167.57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15.农林水支出(213)农业农村(01)一般行政管理事务(02):支出决算为180.08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16.农林水支出(213)农业农村(01)事业运行(04):支出决算为6189.6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17.农林水支出(213)农业农村(01)病虫害控制(08):支出决算为882.74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18.农林水支出(213)农业农村(01)农产品质量安全(09):支出决算为173.11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19.农林水支出(213)农业农村(01)稳定农民收入补贴(20):支出决算为68.61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20.农林水支出(213)农业农村(01)农业生产发展(22):支出决算为4717.34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21.农林水支出(213)农业农村(01)农业资源保护修复与利用(35):支出决算为557.5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22.农林水支出(213)农业农村(01)农田建设(53):支出决算为131.58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23.农林水支出(213)农业农村(01)其他农业农村支出(99):支出决算为16089.58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24.农林水支出(213)水利(03)防汛(14):支出决算为170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25.农林水支出(213)水利(03)抗旱(15):支出决算为30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26.农林水支出(213)扶贫(05)一般行政管理事务(02):支出决算为0.23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27.农林水支出(213)扶贫(05)农村基础设施建设(04):支出决算为5435.6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28.农林水支出(213)扶贫(05)社会发展(06):支出决算为282.57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29.农林水支出(213)扶贫(05)扶贫贷款奖补和贴息(07):支出决算为30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30.农林水支出(213)扶贫(05)其他扶贫支出(99):支出决算为15888.05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31.农林水支出(213)目标价格补贴(09)其他目标价格补贴(99):支出决算为900.36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32.农林水支出(213)其他农林水支出(99)其他农林水支出(99):支出决算为3099.82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33.商业服务业等支出(216)商业流通事务(02)其他商业流通事务支出(99):支出决算为1355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34.商业服务业等支出(216)其他商业服务业等支出(99)他商业服务业等支出(99):支出决算为79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35.住房保障支出(221)住房改革支出(02)住房公积金(01):支出决算为1031.2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4498.54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2982.02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等。

公用经费1516.52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燃料费、劳务费、工会经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等。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40.02万元,完成预算33.74%,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进一步压减了开支。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1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1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13.92万元,占34.78%;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26.1万元,占65.22%。具体情况如下:

 

(图7:“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结构)(饼状图)

1.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0万元,完成预算100%。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次,出国(境)0人。因公出国(境)支出决算与2020年持平,增长0%。主要原因是因工作需要未安排出国(境)活动。

开支内容包括:无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3.92万元,完成预算44.3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比2020年增加13.92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因公车改革后给予公车定额保障。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全年按规定更新购置公务用车0辆,其中:轿车0辆、金额0万元,越野车0辆、金额0万元,载客汽车0辆、金额0万元,无主要用途。截至2021年12月底,单位共有公务用车7辆,其中:轿车3辆、越野车1辆、载客汽车3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13.92万元。主要用于农业、畜牧、扶贫、农机、城乡综合治理等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3.公务接待费支出26.1万元,完成预算26.27%。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比2020年增加4.69万元,增长21.91%。主要原因单位职能职责增加、涉农项目增加。其中:

国内公务接待支出26.1万元,主要用于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国内公务接待289批次,3250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共计支出26.1万元,具体内容包括:国内各地相关部门来仁寿学习考察、上级领导调研、指导工作等接待费。

外事接待支出0万元,外事接待0批次,0人,共计支出0万元,无主要用途。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2945.11万元。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1年,仁寿县农业农村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516.52万元,比2020年减少187.82万元,下降11.02%.主要原因是进一步压减了开支。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1年,仁寿县农业农村局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382.11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481.3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900.81万元。主要用于农业、畜牧业、乡村振兴、城乡综合治理等等项目。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987.1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83.42%,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仁寿县农业农村局共有车辆7辆,其中: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1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1辆、其他用车4辆,其他用车主要是用于开展业务活动的业务用车,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在2021年度预算编制阶段,组织对高标准农田建设、耕地地力保护补贴、高素质农民培育、动物疫病防控、“五良”融合产业宜机化改造、地理标志农产品保护和发展项目等99个项目开展了预算事前绩效评估,对99个项目编制了绩效目标,预算执行过程中,选取99个项目开展绩效监控,年终执行完毕后,对99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同时,本部门对2021年部门整体开展绩效自评和2021年专项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2021年仁寿县农业农村局部门整体绩效评价报告》和《2021年专项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见附件(第四部分)。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

5.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当年收支差额的金额。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税、提取的专用结余以及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的金额等。

8、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9.一般公共服务(201)组织事务(3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02):指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1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8)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05)行政单位离退休(01):指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1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8)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05)事业单位离退休(02):指反映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1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8)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05):指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1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8)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05)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06):指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1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8)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05)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99):指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方面的支出。

1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8)就业补助(07)公益性岗位补贴(05):指反映财政对符合条件的就业困难人员在公益性岗位就业给予的岗位补贴支出。

1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8)抚恤(08)死亡抚恤(01):指反映按规定用于烈士和牺牲、病故人员家属的一次性和定期抚恤金、丧葬补助费以及烈士褒扬金。

1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8)抚恤(08)伤残抚恤(02):指反映按规定用于伤残人员的抚恤金和按规定开支的各种伤残补助费。

19.卫生健康支出(210)行政事业单位医疗(11)行政单位医疗(01):指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20.卫生健康支出(210)行政事业单位医疗(11)事业单位医疗(02):指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的医疗经费。

21.城乡社区支出(212)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08)征地和拆迁补偿支出(01):指反映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和地方政府在征地和收购土地过程中支付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地上附着和青苗补偿费、拆迁补偿费支出。

22.城乡社区支出(212)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08)土地开发支出(02):指反映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和地方政府用于前期土地开发性支出以及前期土地开发相关的费用等支出。

23.城乡社区支出(212)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08)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支出(04):指反映土地出让收入用于农村饮水、环境、卫生、教育以及文化等基础设施建设支出。

24.城乡社区支出(212)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08)其他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99):指反映从国有土地收益基金安排用于其他支出。

25.城乡社区支出(212)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安排的支出(13)城市环境卫生(02):反映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安排用于道路清扫、垃圾清运及处理、污水处理、园林绿化等方面的支出。

26.农林水支出(213)农业农村(01)行政运行(01):指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27.农林水支出(213)农业农村(01)行政运行(01):指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28.农林水支出(213)农业农村(01)事业运行(04):指反映用于农业事业单位基本支出,事业单位实施、系统运行与资产维护等方面的支出。

29.农林水支出(213)农业农村(01)病虫害控制(08):指指反映用于病虫鼠害及疫情监测、预报、预防、控制、检疫、防疫所需的仪器、设施、药物、疫苗、种苗、疫畜(禽、鱼、植物)防治、扑杀补偿及劳务补助、菌(毒)种保藏及动植物及其产品检疫、检测等方面的支出。

30.农林水支出(213)农业农村(01)农产品质量安全(09):指反映用于农产品及其投入品的质量安全评估、监测、抽查、认证、应急处置,相关标准的制定、修订、实施、监管等方面的支出。

31.农林水支出(213)农业农村(01)稳定农民收入补贴(20):反映政府为稳定增加农民收入给予的补贴。

32.农林水支出(213)农业农村(01)农业生产发展(22):指反映用于耕地地力保护、适度规模经营、农机购置补贴、优势特色主导产业发展、畜牧水产发展、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等方面支出。

33.农林水支出(213)农业农村(01)农业资源保护修复与利用(35):指反映用于农业耕地保护、修复与建设,草原草场改良、利用及建设,渔业水产及水生生物资源保护与利用等方面的支出。

34.农林水支出(213)农业农村(01)农田建设(53):指反映用于农国建设和田间水利相关工程建设的支出。

35.农林水支出(213)农业农村(01)其他农业农村支出(99):指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农业农村方面的支出。

36.农林水支出(213)水利(03)防汛(14):指反映防汛业务支出。有关事项包括防汛物资购置管护,防汛通信设施设备、网络系统、车船设备运行维护,防汛值班、水情报汛、防汛指挥系统运行维护、水毁修复以及防汛组织(如防汛预案编制、检查、演习、宣传、会议等),汛期调用民工及劳动保护,水利设施灾后重建,退田还湖,蓄滞洪区补偿、水情、雨情、决策支持,防汛视频会商,应急度汛,山洪灾害防治等。

37.农林水支出(213)扶贫(05)农村基础设施建设(04):指反映用于农村贫困地区乡村道路、住房、基本农田、水利设施、人畜饮水、生态环境保护等生产生活条件改善方面的支出。

38.农林水支出(213)扶贫(05)社会发展(06):指反映用于农村贫困地区中小学教育、文化、广播、电视、卫生健康等方面的项目支出。

39.农林水支出(213)扶贫(05)扶贫贷款奖补和贴息(07):指反映用于农村贫困地区扶贫贷款的奖补和贴息支出。

40.农林水支出(213)扶贫(05)其他扶贫支出(99):指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扶贫方面的支出。

41.农林水支出(213)目标价络补贴(09)其他目标价络补贴(99):指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的其他农产品目标价格补贴支出。

42.商业服务业等支出(216)商业流通事务(02)其他商业流通事务支出(99):指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商业流通事务方面的支出。

43.商业服务业等支出(216)其他商业服务业等支出(99)其他商业服务业等支出(99):反映其他商业服务业等支出中除上述项目以久的其他支出。

44.住房保障支出(221)住房改革支出(02)住房公积金(01):指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45.其他支出(229)其他政府性基金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04)其他地方自行试点项目收益债券收入安排的支出(02):指反映其他地方自行试点项目收益专项债券收入安排的支出。

46.其他支出(229)彩票公益金安排的支出(60)用于社会公益事业的彩票公益金支出(02):指反映用于社会福利和社会救助的彩票公益金支出。

47.其他支出(229)彩票公益金安排的支出(60)用于其他社会公益事业的彩票公益金支出(99):指反映用于其他社会公益事业的彩票公益金支出。

48.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49.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50.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51.“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52.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租赁费、公务接待费、日常维修费、专用燃料费、劳务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办公设备购置、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四部分附件

附件

仁寿县农业农村局

2021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

一、部门(单位)概况

(一)机构组成。

仁寿县农业农村局因合并调整设内设机构22个股(室)直属25个事业站(所);下属二级预算单位23个,即12个片区农牧站, 11个片区农机站。

(二)机构职责。

根据仁寿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仁寿县农业农村局主要职责、机构设置及编制的规定,设立仁寿县农业农村局,为县政府组成部门,主要职能有:统筹研究和组织实施全县“三农”工作的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重大政策;贯彻执行国家扶贫开发和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移民安置、后期扶持的法律、法规、政策并组织实施;统筹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牵头组织开展全县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出深化农村经济体制改革和巩固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政策建议;指导全县乡村特色产业、农产品加工业(产地初加工)、休闲农业和乡村企业发展工作;负责全县种植业、畜牧业、渔业、农业机械化等农业各产业的监督管理;负责制定全县农业全产业机械化、智能化、数字化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县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组织开展全县农业资源区划和资源保护工作;负责全县有关农业生产资料和农业投入品的监督管理,组织农业生产资料市场体系建设,承担农作物种子(种苗)、食用菌种、蚕种、饲草良种、种畜禽、水产苗种、农药、兽药(渔药)、饲料、饲料添加剂等农业生产资料的监督管理职责,牵头负责“瘦肉精”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全县农业防灾减灾、农作物重大病虫害防治工作;负责组织移民安置规划、库区开发规划;负责全县农业投资管理;负责全县农田建设管理;负责扶贫、移民项目资金管理;制定全县农业科研、农技推广的规划、计划和有关政策并组织实施,牵头推动农业科技体制改革和农业科技创新体系建设;指导全县农业农村人才工作;牵头开展全县农业对外合作工作;统筹协调和监督指导全县农业综合执法;依法依规负责农业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监督管理工作;负责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生态环境保护、审批服务便民化等工作。

(三)人员概况。

仁寿县农业农村局编制共计971人,其中机关行政及机关参照公务员管理编制151名,局事业编制230名,下属单位编制590名。实有人员共计903人,其中:机关行政及机关参照公务员管理人员137人,机关事业人员233人,下属单位人员533人。

二、部门财政资金收支情况

(一)部门财政资金收入情况。

仁寿县农业农村局2021年总收入85520.68万元。其中年初结转结余收入22385.12万元,当年收入63135.56万元;基本支出14498.54万元,项目支出71022.14万元;年初预算数83262.81万元,决算数85520.68万元。

(二)部门财政资金支出情况。

2021年财政资金2021年总支出85520.68万元,其中年初结转和结余支出数22385.12万元,当年支出数63135.56万元,。支出主要用于保障该部门正常运转以及承担专项项目工作等。其中:基本支出14498.54万元,项目支出71022.14万元。

三、部门整体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1、部门绩效目标制定及目标完成情况。我单位根据本部门各项目的要求和实施方案,科学的设定绩效目标,在已完成的项目中绩效目标完成良好。

2、预算编制情况。仁寿县农业农村局2021年按照财政要求及时、准确、真实、完整编制预算,同时将预算信息在门户网站上及时公开。2020年仁寿县农业农村局收入预算总额为110520.68万元,且全部为当年财政收入。其中:人员支出12982.02万元,日常公用支出1516.52万元,项目支出96022.15万元。

3、执行进度情况。

一是行政运行保障情况,我局严格按照年初预算安排,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厉行节约规范使用预算资金。在收入管理中,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制度,无隐瞒收入和其他违反国家收费管理规定的行为。在支出管理中,认真执行国库集中支付、政府采购、公务卡报销、重点工作和大额支付上会集体决策等相关财务管理制度,加强动态监控,保障我单位各项工作顺利开展。

二是财政应返还额度情况。我局未形成的财政应返还额度。

三是“三公”经费预算执行情况。2021年我单位因公出国境支出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5万元,完成预算的55.68%;公务接待35.4万元,完成预算的73.73%。三公经费总支出未超预算支出。

支出控制及预算完成情况。我局坚持财经纪律,严控“三公”经费,严格集中支付。

5、违规记录情况。仁寿县农业农村局2021年无违规记录情况。

(二)专项预算管理

仁寿县农业农村局专项资金按照财政要求开展专项预算,同时对专项资金进行专户专账管理。2021年度共涉及专项项目137个,预算资金82599.3万元,本年度预算资金支出48637.03万元,支出比例58.88%,其中:

1.援藏援彝干部人才2021年相关待遇39.17万元,本年度预算资金支出39.17万元,支出比例100%。

2.第六批援藏干部人才相关待遇1.74万元,本年度预算资金支出1.72万元,支出比例98.85%。具体原因:援藏干部相关待遇已支付完毕,剩余资金不需支付。

3.援藏援彝人才补助0.63万元,本年度预算资金支出0.63万元,支出比例100%。

2021年河长制牵头联系单位工作经费5万元,本年度预算资金支出0万元,支出比例0%。具体原因:无相关工作经费支出。

4.喜鹊寺水库建设征地实物调查工作经费2万元,本年度预算资金支出0.88万元,支出比例44%。具体原因:相关职能已划转到水务局,我单位不再支付相关工作经费。

5.公务用车购置经费34.98万元,本年度预算资金支出34.98万元,支出比例100%。

6.脱贫攻坚工作经费中10.28万元,本年度预算资金支出10.25万元,支出比例99.7%。具体原因:相关工作经费已支付完毕,剩余资金不需支付。

7.办公楼堡坎应急排危加固30.74万元,本年度预算资金支出26.56万元,支出比例86.4%。剩余资金在2022年实现支付。

8.央视《田间示范秀》帮扶纪录片拍摄资金5万元,本年度预算资金支出5万元,支出比例100%。

9.餐厨垃圾无害化处理应急采购141.88万元,本年度预算资金141.88万元,支出比例100%。

10.餐厨垃圾无害化处理应急采购124.87万元,本年度预算资金支出124.87万元,支出比例100%。

11.2021年检疫证明订购、屠宰场监控网络服务费27.51万元,本年度预算资金支出27.51万元,支出比例100%。

12.2021年狂犬灭火疫苗、猪瘟疫苗、家犬狂犬病免疫证制作及实验室设备采购395.55万元,本年度预算资金支出372.37万元,支出比例94.14%。剩余资金在2022年实现支付。

13.强制扑杀无害化处置补助经费8.08万元,本年度预算资金支出8.08万元,支出比例100%。

14.2021年检疫标志、检疫印章订购33.65万元,本年度预算资金支出33.65万元,支出比例100%。

15.2021年检疫证明订购3.39万元,本年度预算资金支出0万元,支出比例0%。具体原因:已经实施,但报账资料不全,在2022年实现支付

16.仁寿县屠宰设备、监控一体化平台、设备维护工程及瘦肉精检测卡采购款94.88万元,本年度预算资金支出94.88万元,支出比例100%。

17.2020年度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经费2.97万元,本年度预算资金支出2.97万元,支出比例100%。

18.2021年农检中心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运行经费13万元,本年度预算资金支出10.78万元,支出比例82.92%。具体原因:采购结余,剩余资金收回财政,不再支付。

19.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运行经费(原子荧光仪)20万元,本年度预算资金支出20万元,支出比例100%。

20.2021年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经费28万元,本年度预算资金支出28万元,支出比例100%。

21.农产业质量安全运行经费16.48万元,本年度预算资金支出16.48万元,支出比例100%。

22.2020年63户种粮大户补助46.23万元,本年度预算资金33.63万元,支出比例72.74%。具体原因:种粮大户身份信息有待确认,在2022年实现支付。

23.2021年下半年生猪良种补贴项目53万元,本年度预算资金34.98万元,支出比例66%。具体原因:按照实际发生的补贴进行支付,剩余资金收回财政,不再支付。

24.2021-2023年产油大县奖励资金申报方案编制经费28.9万元,本年度预算资金28.9万元,支出比例100%。

25.2020年现代粮食园区农业品牌建设经费37.48万元,本年度预算资金37.47万元,支出比例99.97%。具体原因:采购结余,剩余资金不在支付。

26.2021年味在眉山高速公路立柱广告牌租赁费用17.5万元,本年度预算资金17.5万元,支出比例100%。

27.2021年柑橘科学技术服务费18万元,本年度预算资金18万元,支出比例100%。

28.“十四五”规划农业专项编制费31.19万元,本年度预算资金支出31.19万元,支出比例100%。

29.2021年粮食产业专项资金项目物资采购68.35万元,本年度预算资金支出68.35万元,支出比例100%。

30.2021年第一产业开门红奖励资金25万元,本年度预算资金支出25万元,支出比例100%。

31.乡村振兴产业发展项目资金30万元,本年度预算资金支出30万元,支出比例100%。

32.2020年能繁母猪补贴缺口资金12.57万元,本年度预算资金支出0万元,支出比例0%。已经支付。

33.味在眉山高速公路立柱广告费9.8万元,本年度预算资金支出9.8万元,支出比例100%。

34.2021年柑橘学技术服务费12万元,本年度预算资金支出0万元,支出比例0%。当年报账资料不全,在2022年支付。

35.2021年乡村振兴粮食产业专项资金115.98万元,本年度预算资金支出0万元,支出比例0%。未支付资金在2022年支付。

36.专项债券一案两书编制费91万元,本年度预算资金支出91万元,支出比例100%。

37.2021年省级财政现代农业发展工程资金开展生猪补助324.7万元,本年度预算资金支出179.03万元,支出比例55.14%。具体原因:,本年报账资料不齐,剩余资金在2022年支付。

38.2020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债券资金9.5万元,本年度预算资金支出9.5万元,支出比例100%。

39.2018-2020年高标准农田项目矢量化资金15万元,本年度预算资金支出15万元,支出比例100%。

40.《仁寿县整区域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示范县项目实施方案编制》资金19.58万元,本年度预算资金支出19.58万元,支出比例100%。

41.2020年中央财政农业资源及生态保护补助资金31.6万元,本年度预算资金支出31.6万元,支出比例100%。

42.2020年中央财政农业生产发展资金15.73万元,本年度预算资金支出15.73万元,支出比例100%。

43.2020年中央财政农业生产发展资金75万元,本年度预算资金支出75万元,支出比例100%。

44.2021年藏粮于地藏粮于技(高标准农田建设)中央预算内投资支出1268万元,本年度预算资金支出0万元,支出比例0%。具体原因:本年度接受上级文件较晚,前期准备工作不及时,在2022年实现全部支付。

45.2021年中央农田建设补助资金5603万元,本年度预算资金支出5603万元,支出比例100%。

46.2021年中央财政农业资源及生态保护补助资金627.1万元,本年度预算资金支出565.5万元,支出比例90.18%。剩余资金在2022年实现支付。

47.2021年中央农田建设补助资金257万元,本年度预算资金支出257万元,支出比例100%。

48.2021年中央财政动物防疫补助354.47万元,本年度预算资金支出4.7万元,支出比例1.33%。具体原因:本年度接受上级文件较晚,前期准备工作不及时,在2022年实现全部支付。

49.2021年省级财政乡村振兴转移支付740万元,本年度预算资金支出0万元,支出比例0%。具体原因:本年度接受上级文件较晚,前期准备工作不及时,在2022年实现全部支付。

50.2021年省级财政农业公共安全与生态资源保护利用工程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资金122.72万元,本年度预算资金支出48万元,支出比例39.11%。具体原因:本年度接受上级文件较晚,前期准备工作不及时,在2022年实现全部支付。

51.2021年省级财政农业公共安全与生态资源保护利用工程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资金133.5万元,本年度预算资金支出68.14万元,支出比例51.04%。具体原因:本年度接受上级文件较晚,前期准备工作不及时,在2022年实现全部支付。

52.2021年省级财政现代农业发展工程资金332万元,本年度预算资金支出2.72万元,支出比例0.82%。具体原因:本年度接受上级文件较晚,前期准备工作不及时,在2022年实现全部支付

53.2021年中央财政农业生产发展资金699万元,本年度预算资金支出148.46万元,支出比例21.24%。具体原因:本年度接受上级文件较晚,前期准备工作不及时,在2022年实现全部支付

54.2021年中央财政渔业发展补助资金(渔业绿色循环发展)资金354.03万元,本年度预算资金支出344.03万元,支出比例97.18%。具体原因:本年度接受上级文件较晚,前期准备工作不及时,在2022年实现全部支付。

55.2021年省级财政农田建设补助资金1965.5万元,本年度预算资金支出1965.5万元,支出比例100%。

56.2021年中央财政农田建设补助资金803万元,本年度预算资金支出803万元,支出比例100%。

57.2021年中央财政农业生产和水利救灾资金第一批(病虫害防治)资金100万元,本年度预算资金支出0万元,支出比例0%。具体原因:本年度接受上级文件较晚,前期准备工作不及时,在2022年实现全部支付

58.2021年中央财政农业生产发展资金1395万元,本年度预算资金支出130万元,支出比例9.32%。具体原因:本年度接受上级文件较晚,前期准备工作不及时,在2022年实现全部支付。

59.2021年中央财政动物防疫等补助和农业公共安全与资源保护利用资金33.13万元,本年度预算资金支出20.52万元,支出比例61.94%。具体原因:本年度接受上级文件较晚,前期准备工作不及时,在2022年实现全部支付。

60.2021年省级财政动物防疫等补助和农业公共安全与资源保护利用资金19.22万元,本年度预算资金支出16.54万元,支出比例86.06%。按照进度支付,在2022年实现全部支付。

61.2021年中央财政农业生产发展资金45.7万元,本年度预算资金支出45.7万元,支出比例100%。

62.2021年省级财政农田建设资金532万元,本年度预算资金支出28.1万元,支出比例5.28%。具体原因:本年度接受上级文件较晚,前期准备工作不及时,在2022年实现全部支付。

63.2021年省级财政现代农业发展工程共同事权转移支付资金5万元,本年度预算资金支出0万元,支出比例0%。具体原因:本年度接受上级文件较晚,前期准备工作不及时,在2022年实现全部支付。

64.2021年中央财政土地指标跨区域调剂收入安排的支出预算资金887万元,本年度预算资金支出887万元,支出比例100%。

65.省重点项目推进和投资运行“红黑榜”激励资金200万元,本年度预算资金支出200万元,支出比例100%。

66.中央财政农业生产发展和省级财政现代农业工程资金支持开展种粮大户补贴85.9万元,本年度预算资金支出0万元,支出比例0%。具体原因:本年度接受上级文件较晚,前期准备工作不及时,在2022年实现全部支付。

67.2021年省级财政支持农村厕所革命资金28.32万元,本年度预算资金支出28.32万元,支出比例100%。

68.2020年省级财政农业生产和水利救灾资金170万元,本年度预算资金支出170万元,支出比例100%。

69.2021年目标价格补贴865.2万元,本年度预算资金支出865.2万元,支出比例100%。

70.2021年生猪调出大县奖励资金642万元,本年度预算资金支出642万元万元,支出比例100%。

71.2021年生猪调出大县奖励资金79万元,本年度预算资金支出79万元万元,支出比例100%。

72.卫生填埋场红线内天然气管道改道费用20万元,本年度预算资金支出20万元万元,支出比例100%。

73.2020年仁寿县农村生活垃圾分类治理暨收转运体系建设资金216.73万元,本年度预算资金支出216.73万元万元,支出比例100%。

74.2020年枇杷产业振兴奖补资金377.28万元,本年度预算资金支出377.28万元万元,支出比例100%。

75.农村生活垃圾分类治理暨收转运体系建设资金169.58万元,本年度预算资金支出169.58万元万元,支出比例100%。

76.乡镇场镇环卫服务费用410.98万元,本年度预算资金支出410.98万元万元,支出比例100%。

77.第五批德康项目补助资金278万元,本年度预算资金支出278万元万元,支出比例100%。

78.四个种猪场三通一平项目资金2000万元,本年度预算资金支出2000万元万元,支出比例100%。

79.2020年支持现代农业产业发展等奖补资金349.22万元,本年度预算资金支出349.22万元万元,支出比例100%。

80.第七批德康100万头生猪代养场项目补助400万元,本年度预算资金支出400万元万元,支出比例100%。

81.第六批德康项目生猪代养场补助资金200万元,本年度预算资金支出200万元万元,支出比例100%。

82.2020年农村生活垃圾分类治理暨收转运体系建设垃圾桶采购项目资金177.46万元,本年度预算资金支出177.46万元万元,支出比例100%。

83.乡镇场镇环卫服务费用785.85万元,本年度预算资金支出785.85万元万元,支出比例100%。

84.2020年农村生活垃圾分类治理暨收转运体系建设项目161万元,本年度预算资金支出161万元万元,支出比例100%。

85.文宫镇实施易腐垃圾生物处理项目处理设备资金34.98万元,本年度预算资金支出33.23万元万元,支出比例95%。具体原因:未支付的资金为质保金。

86.先进村镇奖补资金450万元,本年度预算资金支出19.32万元,支出比例4.27%。具体原因:按照进度在2022年实现支付。

87.天宇屠宰中心基础设施建设工程款84.45万元,本年度预算资金支出84.45万元万元,支出比例100%。

88.乡镇场镇环卫服务费用604.5万元,本年度预算资金支出604.5万元万元,支出比例100%。

89.藕塘柑橘现代农业园区县级奖补资金15.6万元,本年度预算资金支出15.6万元万元,支出比例100%。

90.2019年仁寿县农村生活垃圾分类治理暨收转运体系建设项目资金(文宫镇垃圾分类基座建设质保金)1.04万元,本年度预算资金支出1.04万元万元,支出比例100%。

91.乡镇场镇环卫服务费用523.9万元,本年度预算资金支出282.1万元万元,支出比例100%。

92.2021年青花椒产业奖补资金81.25万元,,本年度预算资金支出81.25万元万元,支出比例100%。

93.2020年仁寿县农村生活垃圾分类治理暨收转运体系建设资金372.8万元,本年度预算资金支出372.8万元,支出比例100%。

94.第八批德康生猪代养场项目补助资金400万元,本年度预算资金支出160万元,支出比例40%。在2022年年初实现支付。

95.2020年仁寿县农村生活垃圾分类治理暨收转运体系建设资金61.44万元,本年度预算资金支出61.44万元,支出比例100%。

96.2019年仁寿县农村生活垃圾分类治理暨收转运体系(黑龙滩镇垃圾分类基座建设质保金、联户垃圾桶质保金)63.68万元,本年度预算资金支出63.68万元,支出比例100%。

97.2020年仁寿县农村生活垃圾分类治理暨收转运体系建设项目资金(垃圾压缩站压缩设备)504.13万元,本年度预算资金支出504.13万元,支出比例100%。

98.2020年仁寿县农村生活垃圾分类治理暨收转运体系建设资金191.36万元,本年度预算资金支出191.36万元,支出比例100%。

99.龙正镇采购垃圾桶资金3.34万元,本年度预算资金支出3.34万元,支出比例100%。

100.2021年支持现代农业产业发展高标准建园奖补资金693.16万元,本年度预算资金支出693.16万元,支出比例100%。

101.农村生活垃圾分类治理暨收转运体系建设项目资金(2019年禄加镇垃圾基座建设项目质保金、2020年黑龙滩、禄加镇、北斗镇拆解设备尾款)123.27万元,本年度预算资金支出0.68万元,支出比例0.55%。在2022年年初实现支付。

102.2020年仁寿县农村生活垃圾分类治理暨收转运体系建设资金6.3万元,本年度预算资金支出6.3万元,支出比例100%。

103.彰加镇集中安置点功能完善建设项目资金19.39万元,本年度预算资金支出19.39万元,支出比例100%。

104.农业产业发展风险补偿金1000万元,本年度预算资金支出1000万元,支出比例100%。

105.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PPP项目生活垃圾处理服务费360万元,本年度预算资金支出360万元,支出比例100%。

106.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PPP项目2021年第二季度生活垃圾处理服务费230万元,本年度预算资金支出230万元,支出比例100%。

107.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PPP项目注资资金1710万元,本年度预算资金支出1710万元,支出比例100%。

108.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PPP项目2021年第三季度生活垃圾处理费220万元,本年度预算资金支出182.13万元,支出比例82.79%。在2022年年初实现支付

109.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10月、11月生活垃圾处理服务费200万元,本年度预算资金支出0万元,支出比例0%。具体原因:本年报账资料不全,在2022年实现支付

110.仁寿县冷链物流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2021年第二批专项债券资金25000万元,本年度预算资金支出0万元,支出比例0%。具体原因:资金下达得较晚,在2022年按照工程进度实现支付。

111.2019年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农村公共厕所项目8.2万元,本年度预算资金支出8.2万元,支出比例100%。

112.2019年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农村公共厕所项目60.96万元,本年度预算资金支出50.6万元,支出比例83%。具体原因:剩余为采购结余。

113.2019年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农村公共厕所项目资金106万元,本年度预算资金支出106万元,支出比例100%。

114.2019年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农村公共厕所项目14.86万元,本年度预算资金支出14.86万元,支出比例100%。

115.2021年省级财政支持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综合补助资金61万元,本年度预算资金支出0万元,支出比例0%。在2022年年初实现支付。

116.2021年成品油价格调整对渔业补助848.28万元,本年度预算资金支出0万元,支出比例0%。具体原因:本年度接受上级文件较晚,前期准备工作不及时,在2022年实现全部支付。

117.2021年省级财政农业改革创新科技示范奖补资金(银行贷款贴息方向)3.22万元,本年度预算资金支出0万元,支出比例0%。具体原因:本年度接受上级文件较晚,前期准备工作不及时,在2022年实现全部支付。

118.2021年省级财政农业改革创新科技示范奖补资金(农业担保奖补方向)253.95万元,本年度预算资金支出0万元,支出比例0%。具体原因:本年度接受上级文件较晚,前期准备工作不及时,在2022年实现全部支付。

119.“十四五”规划编制费用17.7万元,本年度预算资金支出17.7万元,支出比例100%。

120.2021年县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3700万元,本年度预算资金支出3700万元,支出比例100%。

121.2020年中央和省市财政专项扶贫资金项目工程资金282万元,本年度预算资金支出271.37万元,支出比例96.23%,剩余资金在2022年支付

122.2021年县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支持三年交通提升行动村道建设项目资金87.23万元,本年度预算资金支出0万元,支出比例0%。根据实施进行拨款,在2022年实现支付。

123.仁寿县晚熟柑橘现代农业园主干道项目建设资金546万元,本年度预算资金支出546万元,支出比例100%。

124.2018年省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项目审计后余款7.57万元,本年度预算资金支出7.57万元,支出比例100%。

125.仁寿县橙色田园柑橘生猪种养循环现代产业园产业大道三段项目建设资金804万元,本年度预算资金支出804万元,支出比例100%。

126.2020年中央和省市财政专项扶贫资金项目前期经费10.77万元,本年度预算资金支出10.77万元,支出比例100%。

127.2021年春季学期雨露计划资金271.8万元,本年度预算资金支出271.8万元,支出比例100%。

128.脱贫人口小额信贷分险基金50万元,本年度预算资金支出30万元,支出比例60%。具体原因:当年报账资料不全,在2022年年初实现支付。

129.2021年脱贫攻坚工作经费67万元,本年度预算资金支出67万元,支出比例100%。

130.2021年脱贫攻坚工作经费37.86万元,本年度预算资金支出37.86万元,支出比例100%。

131.2021年脱贫攻坚工作经费29万元,本年度预算资金支出29万元,支出比例100%。

132.2021年脱贫攻坚工作经费(会易通业务服务费)2.48万元,本年度预算资金支出2.48万元,支出比例100%。

133.2021年防返贫致贫风险综合救助资金10万元,本年度预算资金支出9.88万元,支出比例98.8%。具体原因:按实际求助情况实施补助,剩余资金收回财政,不再支付。

134.2021年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6284万元,本年度预算资金支出6284万元,支出比例100%。

135.2021年省级财政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8860万元,本年度预算资金支出8247.59万元,支出比例93.09%。具体原因:按照施工进度拨款,在2022年年初实现支付。

136.2021年市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1200万元,本年度预算资金支出1200万元,支出比例100%。

(三)结果应用情况

通过部门绩效管理实施,按时将绩效目标、自评进行公开,并严格按照财政资金和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和使用办法,规范财政资金支出使用范围,确保财政资金和专项资金的使用效率,充分发挥了财政资金和专项资金的作用,保障了全县农牧业全面发展,提高了社会效益、环境效益,促进了农业农村增产增收和县域经的快整发展。

四、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

我单位部门整体绩效目标编制完整、合理,项目绩效目标编制明确、量化。按要求严格预算执行管理,严格执行各项内控管理制度,对项目专项资金实行专账管理、专户核算,会计核算较为规范。严格按照县财政局统一要求对预算信息进行公开,并经人大审核。在人员经费支出、公用经费支出严格执行县委县政府的各项制度;在项目经费的使用上,在保证各项任务顺利完成的同时,严格落实厉行节约的原则;三公经费总支出未超预算支出。总体评价较好。

(二)存在问题。

部分项目施工进度缓慢。项目的季节性导致部分项目错过实施季节;方案的反复修改导致部分项目实施进度缓慢。

(三)改进建设。

加快项目实施进度,对施工进度迟缓的项目进行全面梳理,对无法实施的项目进行变更,对已开工的项目,加强施工组织,保质保量在规定的时间内完工、验收并实现支付。


附件

仁寿县2021年高素质农民培育项目绩效自评报告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基本情况

川农函〔2021〕287号下达我县2021年高素质农民培训目标任务205人,其中省级调训10人(农业产业领军人才3人、农业经理人7人)、市级调训农业经理人8人、县级培训187人(经营管理型141人、专业生产型46人),参照S〔2021〕-293号补助标准,根据我县实际情况,共计培训209人。

(二)项目绩效目标

培育高素质农民209人(含省、市级调训人数,县级培训);高素质农民培育满意度≥85%。

(三)项目自评步骤及方法

通过查阅资料、学员回访、检查系统录入等方式开展自评。

二、项目资金申报及使用情况

(一)项目资金申报及批复情况。

本项目资金为中央财政农业生产发展资金,项目实施方案已报县政府审批。

(二)资金计划、到位及使用情况(可用表格形式反映)。

1.资金计划及到位。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农业农村厅《关于提前下达2021年中央财政农业生产发展资金的通知》(川财农〔2020〕186号)下达我县2021年高素质农民培育项目资金75万元。

2.资金使用。按照“先训后补”的原则,省市调训完成后,按程序将资金拨付至项目实施单位;县级培训完成后,培训机构申请县级验收,县农业农村局现场验收合格后,按相关规定,将资金直接拨付至项目实施单位。

(三)项目财务管理情况。

项目财务管理制度严格,设有财务审计股,会计核算及账务处理合规合法,该项目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财务处理及时、会计核算规范。

三、项目实施及管理情况

(一)实施主体及实施方式

1.省市调训。省级调训、市级调训分别由省级农业农村厅、市农业农村局确定培训机构,县农业农村局负责组织参训人员。

2.县级培训。县级培训由县农业农村局作为实施主体,按照政府采购方式确定4所培训机构开展培训工作。

(二)项目资金管理

1.公开公示。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将培训基地、培训任务、资金补助及使用等情况进行公示,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

2.资金管理。县财政局根据省财政厅下达资金文件,将指标下达到县农业农村局项目资金专户,县农业农村局按“专户专账、专人专管、专款专用”的原则管理使用。接受县财政、审计部门对补助资金实施专项审计、检查和稽查;对擅自改变资金用途,挤占、挪用、套取财政补助资金的培训机构,除追回违规项目资金、取消其培训机构资格、3年内不得参与培训基地申报外,还要依法追究法人、法人代表和直接责任人的责任。

3.资金拨付。按照“先训后补”的原则,省市调训完成后,按程序将资金拨付至项目实施单位;县级培训完成后,培训机构申请县级验收,县农业农村局现场验收合格后,按相关规定,将资金直接支付到项目实施单位。

四、项目绩效情况

(一)项目完成情况。

全面完成全年209人培训计划,项目资金全部拨付完成。

(二)项目效益情况。

学员均通过“云上智农”APP完成在线基地、在线课程、在线教师、在线组织管理、培训效果满意度评价等,在线评价率100%,培训满意度为100%。

五、评价结论及建议


仁寿县2021年家庭农场培育项目绩效自评报告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基本情况

《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农业农村厅关于提前下达2021年中央财政农业生产发展资金的通知》(川财农〔2020〕186号)下达我县2021年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任务项目资金100万元。

(二)项目绩效目标

建设2个以上农业科技示范基地,培育2个以上农业科技示范主体,参加5天以上脱产业务培训的基层农技人员420人,开展基层农业硕士、博士科技创新服务,农业主推技术到位率≥95%。

(三)项目自评步骤及方法

通过检查验收、主体回访等方式开展自评。

二、项目资金申报及使用情况

(一)项目资金申报及批复情况。

本项目资金为中央财政农业生产发展资金,项目实施方案已报县政府审批。

(二)资金计划、到位及使用情况(可用表格形式反映)。

1.资金计划及到位。《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农业农村厅关于提前下达2021年中央财政农业生产发展资金的通知》(川财农〔2020〕186号)下达我县2021年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任务项目资金100万元。

2.资金使用。按照“先建后补”的原则,省市培训完成后,按程序将资金拨付至项目实施单位,农业科技示范主体和农业科技示范展示基地物化补助的物资按照政府采购相关规定进行购买。

(三)项目财务管理情况。

项目财务管理制度严格,设有财务审计股,会计核算及账务处理合规合法,该项目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财务处理及时、会计核算规范。

三、项目实施及管理情况

(一)实施方式

1.省级骨干人才培训3人由省农业农村厅确定培训机构,县农业农村局负责组织参训人员。

2.按照《四川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开展2021年度基层农技人员知识更新培训的通知》(川农函〔2021〕397号)文件精神,市级基层农技人员培训417人按照政府采购相关程序在省、市农业科研院所、涉农院校中遴选确定1家培训机构承担培训任务。

3.农业科技示范主体和农业科技示范展示基地培育对象均按照自主申报,镇乡(街道)推荐,县农业农村局按相关要求审核的程序进行遴选,经公示之后按照政府采购相关程序对物化补助的物资进行购买。

(二)项目资金管理

1.公开公示。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按照相关规定将资金、项目进行公示公告,接受社会和群众的监督,确保资金安全、规范使用。

2.资金管理。县财政局根据省财政厅下达资金文件,将指标下达到县农业农村局项目资金专户,县农业农村局按“专户专账、专人专管、专款专用”的原则管理使用。

3.资金拨付。按照“先建后补”的原则,省市培训完成后,按程序将资金拨付至项目实施单位,农业科技示范主体和农业科技示范展示基地物化补助的物资按照政府采购相关规定进行购买。

四、项目绩效情况

(一)项目完成情况。

建设4个农业科技示范基地,培育4个农业科技示范主体,参加5天以上脱产业务培训的基层农技人员420人,开展基层农业硕士、博士科技创新服务,农业主推技术到位率≥95%。

(二)项目效益情况。

农技推广服务对象满意度达到100%。

五、评价结论及建议


仁寿县2021年家庭农场培育项目绩效自评报告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基本情况

根据《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农业农村厅关于提前下达2021年中央财政农业生产发展资金的通知》(川财农〔2020〕186号)下达我县家庭农场项目资金130万元。

2021年我县实施培育工程11个(其中:培育工程二类9个,培育工程一类2个),示范工程二类1个。

(二)项目绩效目标

2021年我县实施培育工程11个(其中:培育工程二类9个,培育工程一类2个),示范工程二类1个。

(三)项目自评步骤及方法

通过检查验收、主体回访等方式开展自评。

二、项目资金申报及使用情况

(一)项目资金申报及批复情况。

本项目资金为中央财政农业生产发展资金,项目实施方案已报县政府审批。

(二)资金计划、到位及使用情况(可用表格形式反映)。

1.资金计划及到位。根据《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农业农村厅关于提前下达2021年中央财政农业生产发展资金的通知》(川财农〔2020〕186号)下达我县家庭农场项目资金130万元。

2.资金使用。项目实行“先建后补”的方式建设,培育工程和示范工程项目建设竣工后,业主提出验收申请,经县农业农村局组织验收小组,对各项建设内容进行现场验收合格后,按规定兑现补助资金。将项目纳入拨改投管理,根据仁委办〔2018〕27号文件精神,按照“有偿使用”的原则,项目实施主体必须与该项目实施地所在村集体经济组织签订“拨改投”合作协议,并在财政资金形成的固定资产正常使用年限内,每年将该部分财政投入资金的1.5%作为年度收益分红资金支付给该项目实施地所在的村集体经济组织,做为村集体经济收入。

(三)项目财务管理情况。

项目财务管理制度严格,设有财务审计股,会计核算及账务处理合规合法,该项目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财务处理及时、会计核算规范。

三、项目实施及管理情况

(一)实施方式

项目实行“先建后补”的方式建设,培育工程和示范工程项目建设竣工后,业主提出验收申请,经县农业农村局组织验收小组,对各项建设内容进行现场验收合格后,按规定兑现补助资金。将项目纳入拨改投管理,根据仁委办〔2018〕27号文件精神,按照“有偿使用”的原则,项目实施主体必须与该项目实施地所在村集体经济组织签订“拨改投”合作协议,并在财政资金形成的固定资产正常使用年限内,每年将该部分财政投入资金的1.5%作为年度收益分红资金支付给该项目实施地所在的村集体经济组织,做为村集体经济收入。

(二)项目资金管理

1.公开公示。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在县农业农村局、项目实施镇进行公示,接受社会和群众的监督,确保资金安全、规范使用。

2.专户管理。县财政局根据省财政厅下达资金文件,将指标下达到县农业农村局项目资金专户,县农业农村局按“专人专管、专款专用”的原则管理使用。

3.资金拨付。按照“先建后补”的原则,在项目实施完成后,申请县级验收,县农业农村局组织相关单位现场验收合格后,对基建、设备类项目,如上级无特殊要求的,财政奖补资金20万元及以上的,由县农业农村局聘请中介机构进行投资审计,以审计锁定投资为基准进行补助。财政奖补资金20万元以下的,投资控制由农业农村局审核确定。为切实加快资金支出,基建类项目在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可灵活采取预拨、进度付款等方式,财政资金直接拨付到建设单位或者补助对象账户。

四、项目绩效情况

(一)项目完成情况。

全面完成全年11个培育工程、1个示范工程的建设,项目资金全部拨付完成。

(二)项目效益情况。

12个家庭农场对农业生产发展资金项目实施的满意度达到100%

五、评价结论及建议


仁寿县2021年晚熟柑橘优势特色产业集群建设项目自评报告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基本情况。

仁寿县2021年晚熟柑橘优势特色产业集群建设项目由县农业农村局牵头负责,主要承担规划、指导、统筹、协调、监督、验收、资金兑付等职能。该项目依据(川财农〔2021〕58号)、(川农函〔2021〕386号号)和《四川晚熟柑橘优势特色产业集群建设方案》编制方案实施,主要支持仁寿县晚熟柑橘全产业链发展,采取奖补方式建设基地提升、产地初加工和晚熟柑橘研究院建设,资金分配主要用于补齐产业发展短板和重点企业。

(二)项目绩效目标。

项目建设的主要内容有三项:一是标准化基地提升项目。建设0.2万生草栽培,0.2万亩综合防控,0.2万亩水肥一体化。二是产地初加工建设项目。购置安装两条生产线和建设冻库。三是晚熟柑橘研究院建设。新品种选育基地、新技术基地后续品种选育和技术研发,开展人才培训500人次。

(三)项目自评步骤及方法。

一是成立机构。农业农村局相关单位负责人为成员自评工作领导小组,并抽调相关人员组成了工作专班。二是制定方案。严格按照集群建设方案、绩效考评要求并结合仁寿集群建设实际制定了绩效自评方案,明确了评价目标、办法;三是综合评价。采取了牵头单位、协助单位、实施单位、监管单位分线自评,专家、群众分类自评,参与单位和专家综合评价的方式进行。四是推动项目。对于自评中出现问题、短板及时修正,对于自评中出现的矛盾不足及时解决,用更高标准、更高要求、更好质量、更优绩效,加快集群建设项目落地落实。

二、项目资金申报及使用情况

(一)项目资金申报及批复情况。

一是多方参与。广泛征求了群众、党员干部、专家、实施主体、相关乡镇和部门的意见,项目实施达成了共识,营造了项目实施的良好氛围。二是党组讨论。按照集群建设要求,结合仁寿产业发展规划和布局,突出解决产业发展问题,补齐产业发展短板,制定了初步草案,并经农业农村局党委集体讨论,形成了建设草案。三是常务会审批。草案敲定后,由县农业农村局和财政局在征求相关部门单位意见的基础上向县政府报审,最终由常务会审批同意形成仁寿县集群建设方案。四是省市备案。仁寿县建设方案报市政府领导签字同意,报省农业农村局备案。

(二)资金计划、到位及使用情况。

2021年度,总资金5150万元,中央资金补助1050万元,配套资金(地方配套及整合项目资金)700万元,社会资金3400万元。截至目前,中央资金、配套整合资金、社会资金均已到位,资金严格按照方案奖补和拨付,共兑付中央资金960万元。

(三)项目财务管理情况。

一是资金到位情况,仁寿县集群建设项目中央资金2190万元,已全部划到仁寿县财政,并按规定拨付到农业农村局。二是规范使用。目前,项目资金中中央资金还未支付,但财政局和农业农村局都制定了专门的项目资金管理办法。

三、项目实施及管理情况

结合项目组织实施管理办法,重点围绕以下内容进行分析评价,并对自评中发现的问题分析说明。

(一)项目组织架构及实施流程。一是建立推进机制,成立立了以分管副县长为组长,农业农村局局长为副组长,相关单位分管副职为成员的领导小组,统筹协调项目实施。

(二)项目管理情况。一是工作部署,项目批复后分管县长先后两次召开会议,具体研究项目推进工作;牵头单位也连续四次组织相关实施主体细化落实项目推进具体工作,协调解决项目推进存在的问题和困难。二是调度指导,农业农村局认真按照省市要求上报了月调度情况,并组织相关单位召开了两次专题工作推进会,多次到现场进行了现场指导和专题培训。三是规范执行。项目实施过程中严格按照制度要求开展,未出现违规现象;建设内容和建设主体也和建设方案一致;集群建设资料采取了专人专管,集中规范归档和管理。四是宣传总结,仁寿县集群建设的技术培训指导被眉山日报、四川今日在线多次报到。

(三)项目监管情况。一是定期调度,确保进度。二是深入一线,检查安全质量。

四、项目绩效情况

(一)项目完成情况。

一是标准化基地提升项目。0.2万生草栽培,0.2万亩综合防控,0.2万亩水肥一体化已完成。二是产地初加工建设项目。已购置安装两条生产线,冻库预计5月底完成。三是晚熟柑橘研究院建设。新品种选育基地已完成基地建设,引进品种33个,新技术基地已开展综合防控、生草栽培、水肥一体化等多项技术试验,培训180人次。

(二)项目效益情况。

一是产业目标,到2022年,晚熟柑橘总面积达到28万亩,总产量达到40万吨。改造老旧果园1.7万亩,辐射带动5万亩,标准化果园占比提高50%,达到70%。标准园区良种覆盖率达到100%,水肥一体化覆盖率达到70%,机械化水平达到50%。果园产量提高10%,果品优质率提高20%。二是加工目标,到2022年,新增一批采后商品化处理生产线,建成一批产地预冷及冷藏设施,新增晚熟柑橘预冷贮藏能力3万吨,产地初加工率提高5个百分点,达到65%,加工产值和农业产值比值达到2.27:1。三是产值目标,到2022年,集群一产产值达到40亿元,二产产值达到50亿元,三产产值达到15亿元,综合总产值达到105亿元。四是增收目标,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种植大户等产业化联合体模式更加紧密,带动能力进一步加强,利益联结机制更加完善,集群农户可通过参与种植、就地务工、土地租金、年终分红等多种方式分享产业发展红利。到2022年,力争集群农户人均产业收入达到3100元,增长31%。

五、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

集群建设充分考虑了项目的公平性、务实性、带动性、前瞻性、高效性,为仁寿柑橘产业高质量发展注入了活力和动力。总体来看项目设计规范、规划合理、决策科学、管理严格、推进顺畅预期效益良好,符合集群建设的要求和规定。

(二)存在的问题。

一是产业资金支持力度还不足;二是配比资金比列过大。

(三)相关建议。

一是继续加大资金投入;二是适度减低资金配比。


仁寿县2021年“菜篮子”农产品价格监测项目自评报告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基本情况。

1.说明项目主管部门(单位)在该项目管理中的职能。

县农业农村据负责牵头实施我县“菜篮子”农产品价格监测项目。包括制定实施方案,完成项目实施过程中的项目申报、项目进度跟踪监督、检查验收、资金拨付等工作。

2.项目立项、资金申报的依据。

根据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农业农村厅《关于下达2021年省级财政现代农业发展工程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资金的通知》(川财农〔2021〕18号)、眉山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1年省级财政现代农业发展工程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资金的通知》(眉财农〔2021〕35号)、四川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做好2021年省级财政现代农业发展工程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项目实施工作的通知》(川农函〔2021〕202号)等文件精神,制定《仁寿县2021年“菜篮子”农产品价格监测项目实施方案》报县政府审批,经过县政府常委会同意实施。

资金管理办法制定情况,资金支持具体项目的条件、范围与支持方式概况。

资金管理制度。项目资金管理实行专帐专户,专人专管,专款专用,不得挪用、挤占。

3.资金分配的原则及考虑因素。

安排3万元用于支付价格采集员报酬(含日常工作通讯费)。价格采集员2人,工作报酬1200元/人/月,通讯费50元/人/月。

(二)项目绩效目标。

1.项目主要内容。

继续在2020年市定点—仁寿县陵南市场实施,对蔬菜(含食用菌)、水果、畜产品类3个大类,54种农产品进行价格监测,其中蔬菜32个品种、食用菌7个品种、水果9个品种,畜产品6个品种。

2.项目应实现的具体绩效目标。加强对农产品价格监测,及时掌握全县“菜篮子”农产品市场价格信息动态,分析研判市场价格形势,切实把握好调控物价的时机、节奏和力度,确保市场供应和价格总体稳定,为农业农村科学决策提供强有力的数据支撑。

3.分析评价。申报内容与实际相符,申报目标合理可行。

(三)项目自评步骤及方法。

对照项目实施方案和绩效目标开展自评,一是对项目决策情况开展自评,项目决策程序严密、规划合理、结果符合。二是对项目实施情况开展自评,项目实施执行有效、使用合规。三是对预算指标完成情况开展自评,预算使用资金3万,预算率100%。四是对项目目标完成情况开展自评,项目规划目标全部完成,绩效目标完成。五是对操作程序开展自评,操作程序规范,没有发现违规违纪行为。

二、项目资金申报及使用情况

(一)项目资金申报及批复情况。

眉山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1年省级财政现代农业发展工程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资金的通知》(眉财农〔2021〕35号)下达我县“菜篮子”2021年农产品价格监测资金3万元。

制定《仁寿县2021年“菜篮子”农产品价格监测项目实施方案》,2021年5月经县人民政府常务同意实施。

(二)资金计划、到位及使用情况(可用表格形式反映)。

1.资金计划。眉山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1年省级财政现代农业发展工程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资金的通知》(眉财农〔2021〕35号)下达我县“菜篮子”2021年农产品价格监测资金3万元,安排3万元用于支付价格采集员报酬(含日常工作通讯费)。价格采集员2人,工作报酬1200元/人/月,通讯费50元/人/月,项目监测期限2021年7月1日起至2022年6月30日止。

2.资金到位。资金全部到位。

3.资金使用。预算资金3万,已拨付3万。

(三)项目财务管理情况。

财务管理制度健全,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账务处理及时,会计核算规范。

三、项目实施及管理情况

结合项目组织实施管理办法,重点围绕以下内容进行分析评价,并对自评中发现的问题分析说明。

(一)项目组织架构及实施流程。

加强领导。成立以县农业农村局分管领导为组长,市场与信息化股相关人员为成员的项目实施领导小组,确保项目顺利实施。

加强项目管理。市场与信息化股负责落实专人加强项目日常管理,督促指导仁寿县陵南市场认真按照监测内容和价格采集有关要求,高质量完成价格采集和上报工作。

实施流程:完成方案编制上报-通过政府采购劳务服务-先期支付50%资金,项目实施完成后拨付剩余50%资金

(二)项目管理情况。资金专款专用。规范项目操作程序,相关设备采购严格按照政府采购相关程序执行。

(三)项目监管情况。市场与信息化股负责落实专人加强项目日常管理,督促指导仁寿县陵南市场认真按照监测内容和价格采集有关要求,高质量完成价格采集和上报工作。

四、项目绩效情况

(一)项目完成情况。

完成数量:仁寿县陵南市场落实专人负责,每周三17:00前通过网页、微信小程序或APP的方式报送本市场监测农产品价格,同时分别报送市和县农业农村局。

完成质量:按项目实施方案在2020年市定点—仁寿县陵南市场实施。

完成时效:项目监测期限2021年7月1日起至2022年6月30日止。

完成成本:项目实施通过政府采购服务,实施使用资金控制在预算内。

(二)项目效益情况。

实现对蔬菜(含食用菌)、水果、畜产品类3个大类,54种农产品进行价格监测,其中蔬菜32个品种、食用菌7个品种、水果9个品种,畜产品6个品种。通过加强对农产品价格监测,及时掌握全县“菜篮子”农产品市场价格信息动态,分析研判市场价格形势,切实把握好调控物价的时机、节奏和力度,确保市场供应和价格总体稳定,为农业农村科学决策提供强有力的数据支撑。

五、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

一是项目决策层面程序严密、规划合理、结果符合根据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农业农村厅《关于下达2021年省级财政现代农业发展工程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资金的通知》(川财农〔2021〕18号)、眉山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1年省级财政现代农业发展工程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资金的通知》(眉财农〔2021〕35号)、四川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做好2021年省级财政现代农业发展工程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项目实施工作的通知》(川农函〔2021〕202号)等文件精神,为了认真搞好农情信息调度、农业环境监测、农业经济运行产量监测采集点信息采集工作要求,下达项目资金3万元,绩效目标要求对蔬菜(含食用菌)、水果、畜产品类3个大类,54种农产品进行价格监测。按照任务要求,制定了《仁寿县2021年“菜篮子”农产品价格监测项目实施方案》。二是项目实施过程中执行有效、资金使用合规。严格按照《仁寿县2021年“菜篮子”农产品价格监测项目实施方案》进行,并经农业农村局验收合格后,项目资金分两次进行拨付,县农业农村局依据仁寿县陵南市场先行支付50%项目经费,待项目实施完成后再申请支付剩余50%项目经费,每次申请须提供合法票据等相关报账资料,农业农村局审核后按规定程序拨付资金。三是绩效目标任务完成。实现对蔬菜(含食用菌)、水果、畜产品类3个大类,54种农产品进行价格监测,其中蔬菜32个品种、食用菌7个品种、水果9个品种,畜产品6个品种。

(二)存在的问题。

(三)相关建议。


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项目自评报告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基本情况。

1.说明项目主管部门(单位)在该项目管理中的职能。

县农业农村据负责牵头实施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项目。包括制定实施方案,完成项目实施过程中的项目申报、项目进度跟踪监督、检查验收、资金拨付等工作。

2.项目立项、资金申报的依据。

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农业农村厅《关于下达2021年中央财政农业生产发展资金的通知》(川财农〔2021〕58号)下达我县2021年中央财政农业生产发展资金4286.7万元,本次中央财政支持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建设项目资金145万元。根据绩效目标,县农业农村局、县财政局制定《仁寿县2021年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建设项目实施方案》,报县政府审批,经过县政府常委会同意实施。

3.资金管理办法制定情况,资金支持具体项目的条件、范围与支持方式概况。

资金管理制度。一是公开公示。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按照相关规定将资金、项目进行公示公告,接受社会和群众的监督,确保资金安全、规范使用。二是专户管理。县财政局将指标下达到县农业农村局项目资金专户,县农业农村局按“专款专用、专账核算、专人管理”原则加强资金使用管理。三是资金拨付。县农业农村局组织相关单位现场验收合格后,根据中介机构审计或者县农业农村局审核锁定投资确定财政补助资金,将财政补助资金直接拨付到建设单位或者补助对象账户。在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可灵活采取预拨、进度付款等方式。

资金支持具体项目的条件、范围与支持方式。按照《四川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做好2021年现代农业烘干冷链物流设施建设工作的通知》(N〔2021〕—1226号)要求,通过线上申报(截止7月26日,4个新型经营主体提交申报资料)、县农业农村局审核,确定仁寿县满溢家庭农场(县级示范家庭农场)、仁寿县钟祥镇十里八村家庭农场(县级示范家庭农场)、仁寿县张广清养殖专业合作社(省级示范合作社)、仁寿县祥泰农业专业合作社(省级示范合作社)等4个新型经营主体实施2021年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建设项目。对单个项目实施主体实行“双限”补贴暨原则上暨单个新建项目最高补贴不超过总造价的30%、单个中央资金项目最高补贴不超过100万元。项目预计总投资538.81万元,其中财政补助145万元、新型经营主体自筹393.81万元。

4.资金分配的原则及考虑因素。

根据各主体建设冻库容量,切实完成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建设内容。

(二)项目绩效目标。

1.项目主要内容。

建设冷藏库100吨10个,主要包括冷藏库体、制冷机组等主体工程,变压器及配套、灭火器(设施)、标识标牌等配套设施以及场地平整、库内保温、库内防水、场地硬化等基础工程

2.项目应实现的具体绩效目标。建设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4个,静态库容量1000吨(约5000m³)。

3.分析评价。申报内容与实际相符,申报目标合理可行。

(三)项目自评步骤及方法。

对照项目实施方案和绩效目标开展自评,一是对项目决策情况开展自评,项目决策程序严密、规划合理、结果符合。二是对项目实施情况开展自评,项目实施执行有效、使用合规。三是对预算指标完成情况开展自评,预算使用资金145万,预算率100%。四是对项目目标完成情况开展自评,项目规划目标全部完成,绩效目标完成。五是对操作程序开展自评,操作程序规范,没有发现违规违纪行为。

二、项目资金申报及使用情况

(一)项目资金申报及批复情况。

按照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农业农村厅《关于下达2021年中央财政农业生产发展资金的通知》(川财农〔2021〕58号)、四川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做好2021年现代农业烘干冷链物流设施建设工作的通知》(N〔2021〕—1226号)等文件要求,编制《仁寿县2021年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建设项目实施方案》,2021年7月经县人民政府常务同意实施。

(二)资金计划、到位及使用情况(可用表格形式反映)。

1.资金计划。《关于下达2021年中央财政农业生产发展资金的通知》(川财农〔2021〕58号)下达我县2021年中央财政农业生产发展资金4286.7万元,本次中央财政支持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建设项目资金145万元。

2.资金到位。资金全部到位。

3.资金使用。预算资金145万,已拨付145万。

(三)项目财务管理情况。

财务管理制度健全,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账务处理及时,会计核算规范。

三、项目实施及管理情况

结合项目组织实施管理办法,重点围绕以下内容进行分析评价,并对自评中发现的问题分析说明。

四、项目组织架构及实施流程。

(一)组织架构:成立由县农业农村局局长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相关业务站股负责人为成员的2021年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建设项目工作领导小组,负责项目指导和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农业农村局,具体负责项目实施牵头工作。领导小组成员要主动介入服务,增强协作联动,做到领导、干部、责任、措施“四落实”;目标、任务、时限、要求“四明确”;切实把好项目建设的监管、质量、进度关,确保项目建设按时按量高标准完成。

实施流程:完成方案编制-开展项目建设培训、签订项目建设协议、全面启动项目建设-实施项目建设内容-完成全部建设任务、资料整理和竣工验收。

(二)项目管理情况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建设项目,资金专款专用。规范项目操作程序,加强工作档案管理和项目建设进度管理。

(三)项目监管情况。项目手续办理、到工程开工建设、到工程竣工使用,全程跟踪服务,为项目建设保驾护航,确保各项目早日开工、顺利实施、如期竣工。实行每月进度质量实地督查制,由县农业农村局会同相关部门到建设现场实行督查。县级相关职能部门充分发挥监督职能,对建设项目的建设情况进行定期、不定期的督导,全程加强建设各项工作的监督管理,杜绝各类违规、违纪和违法行为,确保建设项目顺利实施、资金规范安全使用和效益最大发挥。主动接受纪检等相关部门的监督检查及新闻媒体的舆论监督。按照相关文件要求,配合应急、市场监管等部门,落实消防安全、防疫要求。

(四)项目绩效情况

1.项目完成情况。

完成数量:建设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4个,静态库容量1000吨。

完成质量:按项目实施方案规划项目建设地点、规模及内容。项目建设质量符合方案要求。

完成时效:项目实施按实施方案计划正常进行,已完成4个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建设。

完成成本:项目实施通过先建后补,实施使用资金控制在预算内。

2.项目效益情况

通过项目实施,建成了4个农产品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总容量1000吨。有效提升经营主体相关农产品保鲜能力,进而提升果蔬等农产品品质,保障农产品价格,按照30%农产品错峰上市,价格上浮15%计算,每年能够增加农产品销售额32.4万元。合计每年因项目实施能够为我县农业产业增收近100万元,经济效益十分显著。

五、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

一是项目决策层面程序严密、规划合理、结果符合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农业农村厅《关于下达2021年中央财政农业生产发展资金的通知》(川财农〔2021〕58号)、四川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做好2021年现代农业烘干冷链物流设施建设工作的通知》(N〔2021〕—1226号)等文件要求,下达项目资金145万元,绩效目标要求建设不少于4个农产品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总容量达到1000吨。按照任务要求,我县制定了《仁寿县2021年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建设项目实施方案》。二是项目实施过程中执行有效、资金使用合规。严格按照《仁寿县2021年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建设项目实施方案》进行,项目建设预算总价、建设用地面积、冷藏设备技术参数等均按照方案要求执行,资金拨付使用按照“先建后补”的方式,项目实施完成后,申请县级验收,县农业农村局组织相关单位现场验收合格后,按照以下方式锁定并兑现补助资金。三是绩效目标任务完成。完成总容量1000吨,4个农产品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建设。

(二)存在的问题。

无。

(三)相关建议。

无。


监测采集点信息采集项目自评报告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基本情况。

1.说明项目主管部门(单位)在该项目管理中的职能。

县农业农村据负责牵头实施农情信息调度、农业环境监测、农业经济运行监测采集点信息采集项目。包括制定实施方案,完成项目实施过程中的项目申报、项目进度跟踪监督、检查验收、资金拨付等工作。

2.项目立项、资金申报的依据。

四川省财政厅、省农业农村厅《关于下达2021年省级财政现代农业发展工程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资金的通知》(川财农〔2021〕18号)下达仁寿农业产业链条延伸建设经费2万元。编制《仁寿县2021年现代农业发展农业产业延伸项目实施方案》报县政府审批,经过县政府常委会同意实施。

资金管理办法制定情况,资金支持具体项目的条件、范围与支持方式概况。

资金管理制度。项目资金管理实行专帐专户,专人专管,专款专用,不得挪用、挤占。

设备购置实行政府采购,在安装调试、对接系统,并经农业农村局验收合格后,将财政资金拨付到供应商。

3.资金分配的原则及考虑因素。

通过政府采购3套台式电脑,用于提升信息采集、整理、分析、报送、发布等相关设施装备水平。

(二)项目绩效目标。

1.项目主要内容。

为做好我县农情信息调度、农业环境监测、农业经济运行分析、产量监测采、集点信息采集工作,需购置3套台式电脑。

2.项目应实现的具体绩效目标。购置3套台式电脑用于我县农情信息调度、农业环境监测、农业经济运行分析、产量监测采、集点信息采集工作。农情信息调度统计及时有效、准确收集、分析、报送,为各级党委、政府科学决策和指导农业生产提供了基础依据,也为农业生产指导管理提供了重要保障。

3.分析评价。申报内容与实际相符,申报目标合理可行。

(三)项目自评步骤及方法。

对照项目实施方案和绩效目标开展自评,一是对项目决策情况开展自评,项目决策程序严密、规划合理、结果符合。二是对项目实施情况开展自评,项目实施执行有效、使用合规。三是对预算指标完成情况开展自评,预算使用资金2万,预算率100%。四是对项目目标完成情况开展自评,项目规划目标全部完成,绩效目标完成。五是对操作程序开展自评,操作程序规范,没有发现违规违纪行为。

二、项目资金申报及使用情况

(一)项目资金申报及批复情况。

根据省财政厅、省农业农村厅《关于下达2021年省级财政现代农业发展工程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资金的通知》(川财农〔2021〕18号)和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编制《仁寿县2021年现代农业发展农业产业延伸项目实施方案》,2021年5月经县人民政府常务同意实施。

(二)资金计划、到位及使用情况(可用表格形式反映)。

1.资金计划。四川省财政厅、省农业农村厅《关于下达2021年省级财政现代农业发展工程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资金的通知》(川财农〔2021〕18号)下达仁寿农业产业链条延伸建设经费2万元。

2.资金到位。资金全部到位。

3.资金使用。预算资金2万,已拨付2万。

(三)项目财务管理情况。

财务管理制度健全,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账务处理及时,会计核算规范。

三、项目实施及管理情况

结合项目组织实施管理办法,重点围绕以下内容进行分析评价,并对自评中发现的问题分析说明。

(一)加强领导。成立以县农业农村局分管领导为组长的项目实施领导小组,确保项目顺利实施。

(二)加强资金管理。项目资金管理实行专帐专户,专人专管,专款专用,不得挪用、挤占。

(三)严格按照项目预算执行。设备购置实行政府采购,在安装调试、对接系统,并经农业农村局验收合格后,将财政资金拨付到供应商。

实施流程:完成方案编制上报-通过政府采购,完成设备的购置、安装调试和系统对接-进行验收,兑现财政资金

(四)项目管理情况。资金专款专用。规范项目操作程序,相关设备采购严格按照政府采购相关程序执行。

(五)项目监管情况。设备购置实行政府采购,在安装调试、对接系统过程中严格监督管理,农业农村局验收合格后,将财政资金拨付到供应商。

四、项目绩效情况

(一)项目完成情况。

完成数量:购置3套台式电脑

完成质量:按项目实施方案筛选供应商,完成设备的购置、安装调试和系统对接。

完成时效:项目实施按实施方案计划正常进行,已完成购置3套台式电脑。

完成成本:项目实施通过政府采购,实施使用资金控制在预算内。

(二)项目效益情况。

农情信息调度统计及时有效、准确收集、分析、报送,为各级党委、政府科学决策和指导农业生产提供了基础依据,也为农业生产指导管理提供了重要保障。随着农业现代化发展进程的加快和种植业结构调整的深化,农情信息采集工作也有了更高要求,为全面落实乡村振兴战略部署,适应新时代农业技术推广体系建设,充分发挥农情的参谋助手和指导服务作用。

五、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

一是项目决策层面程序严密、规划合理、结果符合根据省财政厅、省农业农村厅《关于下达2021年省级财政现代农业发展工程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资金的通知》(川财农〔2021〕18号)和上级有关文件精神,为了认真搞好农情信息调度、农业环境监测、农业经济运行产量监测采集点信息采集工作要求,下达项目资金2万元,绩效目标要求采购三台电脑。按照任务要求,制定了《仁寿县2021年现代农业发展农业产业延伸项目实施方案》。二是项目实施过程中执行有效、资金使用合规。严格按照《仁寿县2021年现代农业发展农业产业延伸项目实施方案》进行,设备购置实行政府采购,在安装调试、对接系统,并经农业农村局验收合格后,将财政资金拨付到供应商。三是绩效目标任务完成。购置三台电脑用于农情信息调度、农业环境监测、农业经济运行产量监测采集点信息采集工作。

(二)存在问题。

无。

(三)改进建议。

无。


化肥减量增效示范项目<田间实验>自评报告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基本情况

省财政厅、省农业农村厅《关于提前下达2021年中央财政农业资源及生态保护补助资金的通知》(川财农〔2020〕184号)下达我县2021年中央财政农业资源及生态保护补助资金627.1万元,其中化肥减量增效示范项目(田间实验)24.6万元。

(二)项目绩效目标

完成化肥减量增效田间肥效试验15个。

(三)项目自评步骤及方法

评价主要采取外业检查验收及内业查阅项目实施资料、实验数据、实验报告等进行评价。

二、项目资金申报及使用情况

(一)项目资金申报及批复情况

省财政厅、省农业农村厅《关于提前下达2021年中央财政农业资源及生态保护补助资金的通知》(川财农〔2020〕184号)下达项目资金24.6万元,经县人民政府批复同意后实施。

(二)资金计划、到位及使用情况

项目预算金额24.6万元,资金足额到位。经采购程序确定四川永福裕农业开发有限公司为服务单位,中标价24.0777万元。

(三)项目财务管理情况

项目财务管理制度严格,设有财务审计股,会计核算及账务处理合规合法,该项目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财务处理及时、会计核算规范。

三、项目实施及管理情况

项目由第三方服务单位具体实施,县农业农村部门按照工作要求开展指导督促工作,开展化肥减量增效田间肥效试验15个,包括肥料利用率试验8个、肥料校正试验7个。工作内容包括试验田布设,土壤、植株、果实样品采集化验,田间管理与记录,编写田间肥效试验报告等。实施时间为2021年9月至2022年10月,完成大春、小春两季作物田间实验。按照实施进度情况,开展现场检查核实,根据合同约定支付进度组织阶段性验收和兑现进度款项,目前已支付30%进度款。

四、项目绩效情况

(一)项目完成情况

项目已完成一季作物实验,今年大春作物实验已完成样品采集送检,现正在编制实验报告。

(二)项目效益情况

1.社会效益。通过项目实施,实验成果可作为化肥减量增效措施测土配方施肥参考施肥配方,做到减少肥料使用、节约生产农资投入成本,增加粮食产量,助力农民增收。

2.环境效益。通过田间实验,分析不同作物肥料使用最佳配方和数量,宣传引导农户科学施肥,减少化学肥料使用强度和使用量,从而减轻农业面源污染,提升农业生产生态环境。

3.满意度。项目实施过程中,被选为实验田的群众全力支持,对化肥减量增效认识程度高,对提升农产品品质、减少化肥使用量、节约投入成本积极性高,整体满意。

五、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

仁寿县农业农村局实施的化肥减量增效项目,经费及时拨付到位,支出合理合规,实现了预定的绩效目标,同时立项依据充分,目标明确,为推进全县化肥减量增效工作发挥了重要作用。

(二)存在的问题

今年因高温天气影响,实验田作物产量受到影响,对实验最终成果数据可能产生不确定偏差。

(三)相关建议

实验性项目对农时节点要求高,建议任务下达、资金下达考虑到季节性特点,尽早不宜迟,错过农时对实验实施可行性、科学性产生影响。


耕地质量等级评价与成果编制项目自评报告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基本情况

省财政厅、省农业农村厅《关于提前下达2021年中央财政农业资源及生态保护补助资金的通知》(川财农〔2020〕184号)下达我县2021年中央财政农业资源及生态保护补助资金627.1万元,其中化耕地质量等级评价2.5万元。

(二)项目绩效目标

开展县域耕地质量等级更新评价与成果编制1个。

(三)项目自评步骤及方法

评价主要采取外业检查验收及内业查阅项目实施资料、评价报告等进行评价。

二、项目资金申报及使用情况

(一)项目资金申报及批复情况

省财政厅、省农业农村厅《关于提前下达2021年中央财政农业资源及生态保护补助资金的通知》(川财农〔2020〕184号)下达项目资金2.5万元,经县人民政府批复同意后实施。

(二)资金计划、到位及使用情况

项目预算金额2.5万元,资金足额到位。经采购程序确定四川威尔检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为服务单位,中标价2.499万元。

(三)项目财务管理情况

项目财务管理制度严格,设有财务审计股,会计核算及账务处理合规合法,该项目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财务处理及时、会计核算规范。

三、项目实施及管理情况

项目由第三方服务单位具体实施,县农业农村部门按照工作要求开展指导督促工作,开展2021年耕地质量等级更新评价与成果编制1个。工作内容包括收集基础资料,包括土壤图、土地利用现状数据库(县级要求“三调”成果)和行政区划图。同时收集2020年度耕地质量等级评价成果,为2021年度开展耕地质量等级评价更新工作提供基础。构建耕地质量评价工作空间,建立耕地质量数据库,按照统一建立的耕地质量等级评价指标体系,计算耕地质量综合指数,划分县级耕地质量等级,完成县域耕地质量等级更新评价与成果编制。该工作已完成,支付100%进度款。

四、项目绩效情况

(一)项目完成情况

项目已完成,并实现合同金额支付。

(二)项目效益情况

通过项目实施,完成县域耕地质量等级更新评价,掌握我县耕地质量等级基础状况,为优化仁寿县耕地资源配置,加强耕地质量建设,促进农业绿色发展提供理论支撑。

五、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

仁寿县农业农村局实施的耕地质量等级更新评价项目,经费及时拨付到位,支出合理合规,实现了预定的绩效目标,同时立项依据充分,目标明确,为推进善耕地质量调查监测与评价制度发挥了重要作用。

(二)存在的问题

无。

(三)相关建议

无。


农产品及产地协同监测项目自评报告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基本情况

省财政厅、省农业农村厅《关于下达2021年省级财政农业公共安全与生态资源保护利用工程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资金的通知》(川财农〔2021〕17号)下达我县农产品质量安全133.5万元,其中用于农产品及产地协同监测项目2万元。

(二)项目绩效目标

抽取农产品及产地协同监测样品75个。

(三)项目自评步骤及方法

评价主要采取外业检查验收及内业查阅项目实施资料、评价报告等进行评价。

二、项目资金申报及使用情况

(一)项目资金申报及批复情况

省财政厅、省农业农村厅《关于下达2021年省级财政农业公共安全与生态资源保护利用工程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资金的通知》(川财农〔2021〕17号)下达我县农产品及产地协同监测资金2万元,经县人民政府批复同意后实施。

(二)资金计划、到位及使用情况

项目预算金额2万元,资金足额到位。经采购程序确定成都市宇奕环境治理服务部为服务单位,中标价1.979万元。

(三)项目财务管理情况

项目财务管理制度严格,设有财务审计股,会计核算及账务处理合规合法,该项目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财务处理及时、会计核算规范。

三、项目实施及管理情况

项目由第三方服务单位具体实施,县农业农村部门按照工作要求开展指导督促工作,开展2021年度种植业产品及产地协同监测样品采集75个。工作内容包括在文林街道办、普宁街道办、汪洋镇等20个乡镇(街道)的25个农田定位监测点取样75个(其中土壤样品25个、农产品样品<大春、小春>50个),并分别完成土壤三个粒径(2mm、0.25mm、0.149mm、)制样。该工作已完成,支付100%进度款。

四、项目绩效情况

(一)项目完成情况

项目已完成,并实现合同金额支付。

(二)项目效益情况

通过项目实施,作为农产品质量安全建设一项重要工作内容,为保障农产品生产和消费安全,保证农产品质量安全持续稳定向好发挥重要作用。

五、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

仁寿县农业农村局实施的农产品及产地协同监测项目,经费及时拨付到位,支出合理合规,实现了预定的绩效目标,同时立项依据充分,目标明确,为推进农产质量安全建设工作发挥了重要作用。

(二)存在的问题

无。

(三)相关建议

无。

关于2021年省级财政划拨动物防疫补助经费绩效自评报告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基本情况

本项目由仁寿县农业农村局负总责,县农业农村局计财股、县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县动物卫生监督所具体负责实施。所有项目报批通过后执行。

(二)项目绩效目标

效益指标:不发生大规模随意抛弃病死猪事件,重大动物疫情稳中有降,无区域性重大动物疫情发生。资金使用无重大违规违纪问题。

产出指标:依法对重大动物疫情处置率达到100%,强制免疫抗体合格率达到70%,养殖环节病死猪无害化处理补助按时发放到位;开展强制免疫“先打后补”试点。

(三)项目自评步骤及方法。

严格按照上级指示和有关要求执行。

二、项目资金申报及使用情况

(一)项目资金申报及批复情况

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农业农村厅《关于下达2021年中央财政动物防疫等补助经费及省级财政农业公共安全与资源保护利用工程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资金的通知》(川财农〔2021〕59号),下达我县2021年中央财政动物防疫等补助经费25.35万元(其中省级资金19.22万元,包括强制性免疫16.54万元,无害化处理2.68万元),实际到位19.22万元。《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农业农村厅关于下达2021年省级财政农业公共安全与生态资源保护利用工程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资金的通知》(川财农〔2021〕17号)下达我县2021年省级财政动物疫病防控补助资金97.72万元,实际到位97.72万元。以上省级动物防疫资金总计到位116.94万元(其中强制免疫114.26万元,无害化处理2.68万元)。

(二)资金计划、到位及使用情况

根据川财农〔2021〕17号、川财农〔2021〕59号下达绩效目标任务及相关文件要求,资金详细使用情况列下:

1.强制免疫疫苗省采项目支付资金32.3647万元(其中川财农〔2021〕17号15.8247万元,川财农〔2021〕59号16.54万元),采购高致病性禽流感疫苗95.29万份,实价0.34元/份,;强制免疫县采支付疫苗56.02855万元。用于采购猪口蹄疫O型、A型二价灭活苗,牛、羊口蹄疫O型-A型二价灭活苗,重组禽流感病毒(H5+H7)三价灭活苗及小反刍兽疫弱毒苗。强制疫苗采购共计支付88.39325万元。

2.畜禽强制免疫疫苗“先打后补”项目补贴费25.86675万元;对“自主采购口蹄疫疫苗、小反刍兽疫、高致病性禽流感疫苗自行实施免疫接种”的规模养殖场发放补助资金25.86675万元。

以上按项目建设内容实际支出114.26万元。预算使用执行率100%。所有项目资金已经全部支付完毕。

(三)项目财务管理情况。

项目实施过程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严格按照仁寿县政府采购及拨付程序进行支出,账务处理及时,会计核算规范,项目资金无挤占、挪用等现象发生,养殖环节无害化处理补助款项由县财政部门通过支付中心将补助资金直接拨付到规模化养殖场(小区)、养殖场、养殖户、散养户、集中处理运营单位。

三、项目实施及管理情况

(一)强化组织领导,统一思想。成立项目领导小组,县农业农村局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成员有纪检、计财股、县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动监所等,组织开展全县动物疫病防控工作。切实统一思想,做好政策衔接,加强协作配合,完善工作机制,完成实施项目。统筹安排资金用于强制免疫、疫病监测、诊断防控、强制扑杀和无害化处理工作。

(二)开展宣传培训,全体动员。利用政策宣传培训,通过电视广播、杂志报刊、移动终端等载体,以及入户宣讲、发放明白卡等形式,解读宣传政策。使广大养殖场户、养殖合作社、动物防疫组织等充分了解项目建设内容,确保项目有效实施。

(三)细化防控责任,督导纠正。一是按照政府主导,部门牵头,划片分场,将任务层层分解,落实到具体负责人,压实责任。重点督促养殖业主履行动物防疫法定义务。二是业务部门指导开展集中免疫。规模场程序化免疫,散养户春、秋两季集中免疫,结合日常免疫的免疫机制。乡镇畜牧兽医站技术人员、村干部、成立防疫小组,采取“集中免疫、分片包干、整村推进”的方式实施工作,做到程序科学、操作规范、标识到位、记录详实。特别对高致病性禽流感、口蹄疫等重大动物疫病的强制免疫工作,确保应免尽免,保证免疫质量达到上级要求。三是强化督导检查和抗体水平检测。结合防疫目标考核,对春、秋两防工作落实情况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县动物疫控中心开展血清抗体水平测评,对抗体水平不达标者,组织补免。

(四)强化资金监管,考核科学。按照项目资金使用绩效评估方案,依据目标完成情况、清单落实情况、资金使用管理情况等考核指标,科学考核评估,严格奖惩制度,保证项目建设质量,相关资金使用规范。无截留、滞留、挪用资金等违规违纪行为。

四、项目绩效情况

(一)畜禽免疫情况

全年共免疫注射猪口蹄疫140.18万头次,免疫密度100%;猪瘟140.18万头次,免疫密度100%;牛羊口蹄疫39.66万头次,免疫密度100%;禽流感1574.63万羽次,免疫密度100%;小反刍兽疫6.4944万只次,免疫密度100%;犬狂犬病50.9万只次,限养区免疫密度100%,农村免疫密度100%。重大动物应免密度达100%。

(二)抗体测评情况

全年共检测血清样本11280份,其中猪血清3600份、牛羊血清4080份、禽血清3600份。猪瘟和猪O型口蹄疫免疫抗体平均合格率分别为93.75%和94.42%;牛羊O型口蹄疫免疫抗体平均合格率为95.76%;羊小反刍兽疫免疫抗体合格率为93.17%;牲畜A型口蹄疫免疫抗体合格率为86.14%;高致病性禽流感H5和H7亚型免疫抗体合格率分别为89.83%、93.06%;免疫抗体平均合格率达91.50%。重大动物疫病抗体合格率均超国家动物疫病强制免疫计划“保持在70%以上”的总体目标。

(三)无害化处置情况

全年无害化处理病死猪(20kg以上)35285头、病死猪(20kg以下)2906头、犬41只、牛5头、羊155只、动物产品191120公斤,养殖环节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置率达100%。拨付无害化处理费用省级资金2.68万元,预算项目资金使用率达100%。

五、自评总结及下阶段计划

(一)自评总结:在上级机关的领导支持下,我县2021年重大动物疫病免疫密度达100%;血清抗体抽检,平均合格率达91.50%;养殖环节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置率达100%。未发生区域性重大动物疫情,未发生畜禽产品质量安全事故,无大规模随意抛弃病死猪事件,顺利完成全年目标任务,保障了我县畜牧业的健康发展。

(二)存在问题:我县幅员辽阔,下辖27个行政乡镇,畜牧业兴旺,畜禽交易繁荣,调出转入量大,疫病防控难度大;我们专业知识宣传培训力度不够,下辖基层动物防疫点存在薄弱环节;我中心存在老龄化问题,专业人才严重缺乏,人才梯度建设不够完善,青黄不接,退休后难以接续。

(三)下期计划:一方面我们加强政策理论学习,苦练内功,充分熟知政策,科学统筹工作,在思想上重视,在行动上积极,在上级领导机关的指导统筹下,使得我县畜牧业健康有序发展;另一方面我们加强专业人才队伍梯度建设,努力培养适应新时代畜牧业发展的综合性人才,加强专业知识学习,为我县畜牧业良好发展打下坚实基础;同时我们继续加强项目资金管理使用,确保专款专用,加强绩效考核,保证项目实施质量。


关于2021年中央财政划拨动物防疫补助费绩效自评报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负责单位

县农业农村局按相关程序组织执行动物防疫补助等经费项目具体实施工作。所有项目报批通过后执行。县财政局负责资金拨付并对资金的使用及管理全程监督。

(二)项目绩效目标

1.产出指标:中央财政补助经费使用率100%;依法对重大动物疫情处置率100%;高致病性禽流感、口蹄疫、小反刍兽疫等应免密度达90%以上,抗体合格率达70%以上;及时发放2020年1月1日-2020年12月31日期间养殖环节病死猪无害化处理补助经费;按时报送定点场点畜禽养殖、发病死亡情况和监测信息;

2.效益指标:资金使用无重大违规违纪问题;高致病性禽流感、口蹄疫、小反刍兽疫等优先防治病种疫情保持平稳;不发生大规模随意抛弃病死猪事件;

3.满意度指标:区域内新型经营主体和农民满意度≥80%。

(三)项目自评步骤及方法。

严格按照上级指示和有关要求执行。

二、项目资金申报及使用情况

(一)项目资金申报及批复情况

《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农业农村厅关于下达2021年中央财政动物防疫等补助经费及省及财政农业公共安全与资源保护利用工程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资金的通知》(川财农〔2021〕59号)与《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农业农村厅关于提前下达2021年中央财政动物防疫等补助经费通知》(川财农〔2020〕183号),下达我县专项资金406.82万元(其中动物防疫强制免疫补助经费364.81万元:中央财政348.27万元,省级财政16.54万元;无害化处理补助经费42.01万元:中央财政39.33万元,省级2.68万元)。我县获中央财政拨付动物防疫等补助经费强制免疫资金348.27万元,实际到位348.27万元,所有项目资金全部按时到位。

(二)资金计划、到位及使用情况

为保障我县防控目标高质量完成,确保动物疫病防控工作落实到位,严谨科学,县农业农村局会同县财政局制定了《仁寿县2021年中央财政动物防疫等补助经费及省级财政农业公共安全与资源保护利用工程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资金项目实施方案》,并于2021年2月下旬开始实际施行。

(三)项目财务管理情况

资金分配科学合理,实际用于:一是强免疫苗的采购,主要用于重大动物疫病疫苗采购(省农业农村厅统一政府采购,年底付款),重组禽流感病毒(H5+H7)三价灭活疫苗、猪O型-A型口蹄疫二价灭活疫苗、牛羊O型-A型口蹄疫二价灭活疫苗、小反刍兽疫弱毒疫苗、猪瘟弱赌疫苗及狂犬病疫苗;二是采购春秋两防防疫物资耗材及实验室耗材(政府采购注射器、针头、防护服、口罩、疫苗冷藏箱等);三是流行病学调查监测费;四是购买消毒药剂(政府采购);五是实验室废弃物处置费。

三、项目实施及管理情况

(一)资金使用情况

1.强免疫苗的采购经费229.296978万元,主要用于采购动物相关疫苗(省农业农村厅统一政府采购,年底付款,疫苗有:重组禽流感病毒(H5+H7)三价灭活疫苗、猪O型-A型口蹄疫二价灭活疫苗、牛羊O型-A型口蹄疫二价灭活疫苗、小反刍兽疫活疫苗)、猪瘟活疫苗及狂犬病疫苗;

2.春秋两防防疫物资耗材采购与实验室试剂、设备、器材采购(政府采购注射器、针头、防护服、口罩、疫苗冷藏箱等)共花费70.391万元;

3.流行病学调查监测费23万元;

4.购置消毒药剂(政府采购)共花费24.868万元;

5.实验室废弃物处置经费0.714022万元

以上项目共计花费348.27万元,项目资金预算使用率100%,所有项目资金已经全部支付完毕。

(二)畜禽免疫完成情况

2021年共免疫注射猪口蹄疫140.18万头次,免疫密度100%;猪瘟140.18万头次,免疫密度100%;牛羊口蹄疫39.66万头次,免疫密度100%、禽流感1574.63万羽次,免疫密度100%;小反刍兽疫6.4944万只次,免疫密度100%;犬狂犬病50.9万只次,限养区免疫密度100%,农村免疫密度100%。重大动物应免密度达100%。

(三)免疫抗体测评情况

2021年县疫控中心实验室累计共检测血清样本11280份,其中猪血清3600份、牛羊血清4080份、禽血清3600份。猪瘟和猪O型口蹄疫免疫抗体平均合格率分别为93.75%和94.42%;牛羊O型口蹄疫免疫抗体平均合格率分别为95.76%;羊小反刍免疫抗体合格率为93.17%;牲畜A型口蹄疫免疫抗体合格率为86.14%;高致病性禽流感H5和H7亚型免疫抗体合格率分别为89.83%、93.06%;重大动物疫病抗体合格率均达到并超过了2021年国家动物疫病强制免疫计划规定的“保持在70%以上”总体目标。

(四)无害化处置情况

全年无害化处理病死猪(20kg以上)35285头、病死猪(20kg以下)2906头、犬41只、牛5头、羊155只、动物产品191120公斤,养殖环节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置率达100%。拨付无害化处理费用中央资金39.33万元,预算项目资金使用率100%。

四、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一)产出指标。实现口蹄疫、高致病性禽流感、小反刍兽疫、猪瘟等重大动物疫病强制免疫,应免密度达100%,免疫抗体抽检合格率达100%;依法对重大动物疫情处置率100%;中央财政补助经费使用率达100%;实现养殖环节病死畜禽100%无害化处理;2020年1月1日-2020年12月31日期间养殖环境病死猪无害化处理补助经费发放及时;定点场点畜禽养殖、发病死亡情况和监测信息等相关信息报送及时。

(二)效益指标。实现资金使用无重大违规违纪问题;非洲猪瘟、口蹄疫、高致病性禽流感、小反刍兽疫等疫病防控形势稳定,未发生区域性重大动物疫情,无大规模随意抛弃病畜禽事件,顺利完成全年目标任务,保障了畜牧业的健康持续发展。

(三)满意度指标。项目实施严格按照仁寿县政府采购及拨付程序进行支出,账务处理及时,会计核算规范,项目资金无挤占、挪用等现象发生;规模化养殖场(小区)、养殖场、养殖户、散养户满意度达到95%以上。

五、自评结论及建议

(一)自评结论

中央财政动物防疫等补助经费项目管理制度健全,制定了相关领导小组管理制度,相关资金管理制度科学规范,严格按照财务管理制度报账,财务一致,凭证合法有效,资金走向清晰,总账、明细账、凭证管理规范。

(二)存在的问题

生猪产能上升,重大动物疫病疫苗购置经费、消毒物资购置经费、强制免疫效果监测经费、防疫物资及耗材购置经费、购买防疫社会化服务经费、养殖环节无害化处理经费都相应增大,中央财政动物防疫补助经费相对吃紧。

(三)相关建议

为进一步探索创新“先打后补”重大动物疫病强制免疫疫苗补助机制,发挥财政补助政策对动物防疫工作的促进作用,同时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促进养殖场依法落实动物防疫主体责任,全面提高重大动物疫病防控能力,恳请市、县政府和财政局同意在原资金渠道内增大我县动物防疫等补助经费投入。

2021年特聘动物防疫专员补助经费项目绩效评价报告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县农业农村局按相关程序组织特聘动物防疫专员补助经费项目的实施工作,由县动物疫控中心具体实施。县财政局负责资金拨付,对资金进行监督管理。

(二)项目绩效目标。

该项目资金按文件要求,由县农业农村局作为实施主体,严格按照程序组织实施,以科学合理的原则准确分配。以2000元/人.月补助,聘10人次,计24万元;年终考核绩效6000元/人,聘10人次,计6万元。

(三)项目绩效目标。

严格按照上级指示和有关要求执行。

二、项目资金申报及使用情况

据《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农业农村厅关于提前下达2021年中央财政农业生产发展资金的通知》(川财农〔2021〕186号)文件,下达我县专项资金12250.2万元,其中特聘动物防疫专员项目资金30万元。2022年10月底前全面完成资金拨付。

(一)产出指标:在生猪养殖重点(乡)镇特聘动物防疫专员不少于10名;

(二)效益指标:县域防疫能力水平明显提升;

(三)满意度指标:农技推广服务对象满意度≥70%;服务对象满意度≧90%。

三、项目完成情况

我县2021年10月起特聘动物防疫专员10名,主要开展开展以下工作:

(一)春防免疫工作。特聘动物防疫专员积极协助我县春季重大动物疫病免疫工作,与乡村兽医、村防疫员结对开展技术服务,提升了乡村兽医、村防疫员专业技能和实操水平;截至目前已全面完成工作任务,免疫密度达100%,免疫牲畜口蹄疫93.06万头,免疫猪瘟64.82万头,禽流感652.13万羽,免疫小反刍兽疫16.76万只,免疫犬只23.5万只,并于4月28日完成补免任务。

(二)大力推广“先打后补”。特聘动物防疫专员针对辖区符合申报条件的养殖场进行全覆盖推广,为畜禽养殖场户提供动物防疫技术支持。截至目前,对我县符合要求的养殖场户已完成全覆盖推行,“牧运通”微信小程序审核通过率达95%,截至目前我县已有32个养殖场户完成资格审核。

(三)春防免疫效果抗体水平监测。10名特聘动物防疫专员积极协助春防后采样、收样及实验室检测工作,为乡、镇、街道办畜牧兽医机构动物防疫工作提供指定的专业服务;截至目前,全县共采样2631件,抗体水平均超过国家规定标准。

(四)贯彻落实“三大行动”。2022年3月30日县指挥部按川防应指办﹝2022﹞4号文件要求,要求各乡镇(街道)以政府为主导,按属地管理原则,做好辖区内全覆盖消毒,通过多元化的宣传方式队生猪产业链各经营主体开展宣传培训。截至目前,我县共组织非洲猪瘟网格员2528名(县级15名,乡镇级310名,村级736名,队组级1467名)及10名防疫专员开展三大行动。全县发放使用各类消毒液(药)30.2吨,开展宣传培训1000余场次,发放资料1.8万份,张贴明白卡2万余份。

四、项目绩效情况

(一)产出指标:我县生猪养殖重点(乡)镇特聘动物防疫专员共10名。

(二)效益指标:县域防疫能力水平明显提升,圆满完成全年目标任务,保障了我县畜牧业的健康持续发展。

(三)满意度指标:农技推广服务对象满意度≥70%,规模化养殖场(小区)、养殖场、养殖户、散养户满意度达到95%以上。

五、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

该项目管理制度健全,制定了特聘动物防疫专员工作实施方案,相关资金管理制度严谨规范,严格按照财务管理制度报账,财务一致,凭证合法有效,资金走向明确清晰,总账、明细分账、凭证管理规范。

(二)存在的问题。

无。

(三)相关建议。

无。

 


仁寿县2021年专项预算文宫枇杷地理标志农产品保护和发展项目支出

绩效自评报告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主管单位:仁寿县农业农村局。

职能:牵头实施项目、编制实施方案、组织招标采购、项目建设推进。

项目立项、资金申报的依据:根据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农业农村厅《关于下达2021年中央财政农业生产发展资金的通知》( 川财农〔2021〕58号 )和四川省农业农村厅 四川省财政厅《关于做好2021年中央财政农业生产发展等项目实施工作的通知》(川农函〔2021〕386号文件要求,2021年地理标志农产品保护和发展项目专项资金264万元,其中中央资金200万元,其他资金64万元。

资金管理办法制定情况,资金支持具体项目的条件、范围与支持方式概况:此项目资金主要用于仁寿县文宫枇杷地理标志产品保护项目,主要任务是生产能力提升建设、质量提升与特色品质保证、品牌培育宣传及身份标识化和全程数字化提升建设。枇杷母本园示范园建设工程采取企业自筹、政府奖补方式,通过程序审计;服务类建设主管部门采取招标采购方式。

资金分配的原则及考虑因素:科学合理安排资金预算支出,实现资金落到实处,强化执行过程监督,严格政策措施。

(二)项目绩效目标。

1.项目主要内容

全面提升地理标志农产品文宫枇杷产业发展综合水平,通过生产标准化、产品特色化、身份标识化、全程数字化发展,实现文宫枇杷产品供给能力显著增强,产品认知度、知名度、美誉度和市场占有率显著提高,生产经营者及其他相关从业人员收益显著提升,地理标志农产品品牌保护取得显著成效,最终呈现出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协调统一的良好发展格局。到2022年全县枇杷面积稳定在20万亩,产量10万吨,实现产值10亿元以上。

2.项目应实现的具体绩效目标。

(1)提升生产能力

一是开展绿色防控技术措施示范推广718亩,建设枇杷基地水肥一体化设施150亩;二是建设文宫枇杷新品种示范园1个、母本园1个;三是新品种示范园、母本园、核心示范区设立项目宣传标识标牌3处;四是推进分级和加工设施建设,鼓励新产品研发,延长产业生产链条。

(2)保障质量品质

一是建成文宫枇杷全产业链标准体系,新制定核心技术标准与管理标准,形成文宫枇杷全产业链标准化推广示范典型;二是开展文宫枇杷标准化生产技术宣贯培训,培养专业技术人才;三是建立各项专业技术人员共同参与的社会化服务组织,为规模种植基地提供集中技术服务;四是开展文宫枇杷品质监测,建立品质监测评价体系。

(3)强化品牌宣传

一是打造文宫枇杷区域公共品牌,通过多渠道、多媒体等新模式宣传推广,扩大品牌知名度;二是打造文宫枇杷文创产品,提升产品文化底蕴;三是形成品牌高质量发展,新增文宫枇杷绿色、有机认证主体2家;四是积极组织参加省级以上地标宣传推介活动,确保参加展会经费。

(4)加大保护力度

一是提高文宫枇杷授权专标使用率,推进文宫枇杷地标农产品专用标志的授权使用,新增专标使用主体10家以上;二是开展文宫枇杷标志使用、产品质量监督巡检10次以上;三是建立文宫枇杷质量安全监测体系,完善地理标志农产品认定、监管、维权、服务等支持体系;四是建成文宫枇杷质量安全监管体系,购置监管数据、生产数据处理设备10套,全面提升文宫枇杷产品质量安全可信度。

(三)项目自评步骤及方法。

项目绩效自评采用股室经办人员、财务人员共同草拟自评报告,分别报分管领导、主要领导审阅后再报送。我局自评分数为91分。

二、项目资金申报及使用情况

(一)项目资金申报及批复情况。

此项目为中央财政资金下达。

(二)资金计划、到位及使用情况(可用表格形式反映)。

1.资金计划

2021年地理标志农产品保护和发展项目下达资金200万元,该项目分为枇杷母本园示范园建设工程和服务类建设。其中:枇杷母本园示范园建设工程采取企业自筹、政府奖补方式,企业自筹资金64万元,政府奖补预算资金62万元;服务类建设预算资金138万元,采取招标采购方式。

2.资金到位

2021年地理标志农产品保护和发展项目资金200万元,项目资金及时到位。

3.资金使用

2021年地理标志农产品保护和发展项目下达资金200万元,该项目分为枇杷母本园示范园建设工程和服务类建设,项目共支出资金合计88.5535万元。其中枇杷母本园示范园建设工程采取企业自筹、政府奖补方式,预算价格62万元,通过程序审计,实际支付价格审减为58.9435万元,具体实施内容为道路硬化988米,生产便道339米,蓄水池2口,围栏安装1567米,U型槽排水沟1096米,滴灌安装150亩,枇杷新品种引进17个,已经竣工验收并通过第三方审计完成支付;服务类建设预算资金138万元,采取招标采购方式低价中标,实际支付为98.7万元,主要用于生产能力提升、质量提升与特色品质保持、品牌培育宣传、身份标识化和全程数字化,根据合同约定已拨付30%的预付款29.61万元,剩余部分预计6月底工程完工验收,力争7月全部拨付。

(三)项目财务管理情况。

项目资金实行专户储存,专款专用,严格按照项目要求使用,严格按照财务制度支付,账务处理及时,会计核算规范,保证了项目资金使用安全、规范和有效。

三、项目实施及管理情况

(一)项目组织架构及实施流程。

1.项目业务站股根据项目申报和经费下达情况进行项目方案编制。

2.项目中枇杷母本园示范园建设工程由仁寿县古佛互惠枇杷专业合作社为实施主体,采取“先建后补”方式实施,项目实施前进行财政投资评审,自主实施完工审计后支付奖补资金。

3.项目中服务类建设采取招标采购方式,严格按照招标程序确定中标单位,签订服务合同,按照合同约定拨付资金。

(二)项目管理情况。

枇杷母本园示范园建设工程项目竣工由仁寿县农业农村局验收合格后,由仁寿县农业农村局聘请中介机构进行投资审计,以审计锁定投资为基准兑现补助资金,完成建设内容和总超过财政资金1倍以上的,兑现全部财政资金。

服务类建设由中标单位签订服务合同,按照合同约定,签订合同30个工作日支付合同总金额的30%,在要求的时间节点保质保量完成项目服务全部内容,经仁寿县农业农村局验收合格及省级主管部门认定后,30个工作日支付剩余70%合同价款。

(三)项目监管情况。

业务站股组织人员进行监督和指导。

四、项目绩效情况

(一)项目完成情况。

枇杷母本园示范园建设工程项目按期竣工验收支付资金。

服务类建设由于疫情原因导致建设项目中培训、展会时间延后,项目正在有序推进中,服务合同内容已完成60%,预计6月底工程完工验收,力争7月拨付剩余资金。

(二)项目效益情况。

通过项目的实施,全面提升了文宫枇杷地理标志农产品产业发展的综合水平,增强了文宫枇杷的产品认知度、知名度、美誉度和市场占有率,提升了生产经营者的收益,地理标志农产品品牌保护取得显著成效。

五、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

严格按照实施方案落实,方案内容符合国家政策方针,管理符合相关制度,严格完成项目实施内容。

(二)存在的问题。

无。

(三)相关建议。

无。

仁寿县2021年农产品质量安全(食用农产品

达标合格证制度推进)项目支出

绩效自评报告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主管单位:仁寿县农业农村局。

职能:牵头实施项目、编制实施方案、项目建设推进。

项目立项、资金申报的依据:根据《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农业农村厅关于下达2021年省级财政农业公共安全与生态资源保护利用工程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资金的通知》(川财农〔2021〕17号)文件要求,仁寿县2021年农产品质量安全(食用农产品达标合格证制度推进)项目专项资金44万元。

资金管理办法制定情况,资金支持具体项目的条件、范围与支持方式概况:此项目资金主要用于推进我县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制度建设,主要任务是落实专人负责、建立制度机制、加强培训指导、营造宣传氛围、加强监督管理、健全奖励机制。

资金分配的原则及考虑因素:科学合理安排资金预算支出,实现资金落到实处,强化执行过程监督,严格政策措施。

(二)项目绩效目标。

1.项目主要内容

培育四川省纯然生态农业开发有限公司、仁寿县曹家水果专业合作社等15家合格证达标标杆企业。在富加、汪洋、满井等十个乡镇的主要路口、生产基地、农贸市场等地采取宣传展板、宣传彩图、墙体标语等形式宣传食用达标农产品合格证制度。对全县范围内生产经营主体开展集中食用农产品达标合格证培训1次以上。

2.项目应实现的具体绩效目标。

建设食用农产品达标合格证制度标杆企业(基地)2个以上;名录库内生产主体开具合格证覆盖率达到100%;户外合格证固定宣传牌达到10个以上;名录库内主体80%以上入驻国家(省级)追溯平台。

(三)项目自评步骤及方法。

项目绩效自评采用股室经办人员、财务人员共同草拟自评报告,分别报分管领导、主要领导审阅后再报送。

二、项目资金申报及使用情况

(一)项目资金申报及批复情况。

此项目为省级财政资金下达。

(二)资金计划、到位及使用情况(可用表格形式反映)。

1.资金计划

仁寿县2021年农产品质量安全(食用农产品达标合格证制度推进)项目下达资金44万元。其中:合格证达标企业奖补30万元,制度宣传8万元,体系建设培训经费6万元。

2.资金到位

仁寿县2021年农产品质量安全(食用农产品达标合格证制度推进)项目下达资金44万元,项目资金及时到位。

3.资金使用

(1)合格证达标企业奖补30万元,用于培育四川省纯然生态农业开发有限公司、仁寿县曹家水果专业合作社等15家合格证达标标杆企业,15家企业均达到项目考核要求的,按照2万元/个标准给予奖补,进行奖补30万元。

(2)制度宣传8万元。在富加、汪洋、满井等十个乡镇的主要路口、生产基地、农贸市场等地采取宣传展板、宣传彩图、墙体标语等形式宣传食用达标农产品合格证制度,采用公开招投标方式,仁寿县文林镇远扬广告部中标,中标价格7.9801万元。

(3)体系建设培训经费6万元。对全县范围内生产经营主体开展集中食用农产品达标合格证培训1次以上,主要用于学员资料印刷及餐费、会务场地租赁费、教师授课费、参观学习等,受疫情影响,实际组织培训两场次,支出0.276万元。

项目结余5.7439万元,由县财政统一整合支配。

(4)项目财务管理情况。

项目资金实行专户储存,专款专用,严格按照项目要求使用,严格按照财务制度支付,账务处理及时,会计核算规范,保证了项目资金使用安全、规范和有效。

三、项目实施及管理情况

(一)项目组织架构及实施流程。

1.项目业务站股根据项目申报和经费下达情况进行项目方案编制。

2.项目中合格证达标标杆企业由企业按考核要求自行建设,建设完成验收合格后给予补助。

3.项目中食用农产品达标合格证制度宣传部分通过公开招投标,仁寿县文林镇远扬广告部中标,签订服务合同,按照合同约定拨付资金。

(二)项目管理情况。

1.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仁寿县农业公共安全项目工作领导小组,由县农业农村局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站、动监所、水产站、财会室、局办公室等相关站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确保项目顺利实施。农产品质量监督管理站具体负责食用农产品达标合格证制度项目的拟定、实施和总结工作;财会室具体负责资金的使用和监管工作;局办公室具体负责文件的印制及项目实施协调、后勤保障等工作。

2.加强监督管理。严格按照项目下达的建设内容和进度要求,加强项目管理,自觉接受上级检查和监督。积极推行项目物资设备政府采购制、项目检查验收制,保质保量完成任务。

3.项目监管情况。

业务站股组织人员进行监督和指导。

四、项目绩效情况

(一)项目完成情况。

项目建设完成15个食用农产品达标合格证制度标杆企业;在富加、汪洋、满井等十个乡镇的主要路口、生产基地等地采取宣传展板、宣传彩图、墙体标语完成食用农产品达标合格证宣传;名录库内主体80%以上入驻了国家(省级)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管理信息平台;组织开展2次食用农产品达标合格证制度培训。

(二)项目效益情况。

通过项目的实施,推进了我县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制度建设,提升了农产品质量安全治理能力,把生产主体管理、种养过程管控、农兽药残留自检、产品带证上市、问题产品溯源各项环节都集成起来,把产地准出市场准入衔接起来,把监管效能提升起来,落实了农产品生产经营主体责任,满足了消费者对农产品的安全消费需求,更加有效地保障了全县农产品质量安全。

五、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

严格按照实施方案落实,方案内容符合国家政策方针,管理符合相关制度,严格完成项目实施内容。

(二)存在的问题。

无。

(三)相关建议。

无。

农机购置补贴项目支出绩效

自评报告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基本情况。

农机购置补贴政策按照“自主购机、定额补贴、先购后补、县级结算、直补到卡(户)”方式实施。仁寿县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实施工作操作流程:发布实施规定→受理补贴申请→审验公示信息→兑付补贴资金。

(二)项目绩效目标。

年度共实施完成农机购置补贴中央资金164万元(含报废补贴资金),完成省下达农机购置补贴产出指标补贴机具台数≥407台(套)。

(三)项目自评步骤及方法。

通过农机购置补贴系统资金结算百分比以及补贴机具台数进行自评。

二、项目资金申报及使用情况

(一)项目资金申报及批复情况。

2021年度,农机购置补贴中省资金下达文件为川财农〔2020〕186号,共下达164万元,经县人民政府批复同意后实施。

(二)资金计划、到位及使用情况。

农机购置补贴主要用于支持购置先进适用农业机械,以及开展有关试点和农机报废补贴等方面。优先使用结转资金,农业农村厅会同财政厅加强资金使用情况监测,定期调度资金使用进度,对资金结余较大的地区和缺口地区进行动态调整,确保不发生资金大量结转,促进资金使用实现两年动态紧平衡。农机报废更新补贴按《仁寿县农业机械报废更新补贴实施方案》(仁农〔2020〕201号)执行。

截至目前,2021年下达的164万元中省资金已全部使用完毕。

三、项目实施及管理情况

(一)补贴范围和补贴机具。根据中央财政资金全国农机购置补贴机具种类范围,结合农业生产需要和资金供需实际,四川省农机购置补贴机具种类范围为15大类39个小类133个品目,仁寿县农机购置补贴种类范围按照四川省农机购置补贴机具种类范围执行,并根据全省、全市增补进行调整,具体工作按年度进行。

补贴机具必须是四川省补贴范围内的产品(农机专项鉴定产品、农机新产品除外),同时还应具备以下资质之一:(1)获得农业机械试验鉴定证书(包括尚在有效期内的农业机械推广鉴定证书);(2)获得农机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3)列入农机自愿性认证采信试点范围,获得农机自愿性产品认证证书。补贴机具须在明显位置固定标有生产企业、产品名称和型号、出厂编号、生产日期、执行标准等信息的铭牌。

(二)补贴对象、补贴标准和补贴数量。补贴对象为我县境内从事农业生产的个人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其中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包括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农业企业和其他从事农业生产经营的组织。

中央财政农机购置补贴实行定额补贴。仁寿县补贴标准按省农业农村厅、财政厅和市农业农村局、财政局发布的补贴标准执行。四川省按照农业农村部、财政部的要求,开展分类分档,依据同档产品上年市场销售均价测算确定各档次的补贴额上限,测算比例不超过30%,且通用类机具补贴额原则上不超过农业农村部、财政部发布的最高补贴额。县农业农村局要全面公开四川省2021-2023年农机购置补贴机具补贴额一览表,加强宣传,引导购机者根据各档次的补贴定额自主议价,不再对外公布具体产品的补贴额。

按照四川省、眉山市2021-2023年农机购置补贴实施指导意见要求,县级农机购置补贴实施方案需要设置购机者年度内享受补贴资金总额或购置农机具的台(套)数上限,县农业农村局、县财政局结合我县农机化发展实际和购机者需求,参照历年农机购置补贴实施方案确定补贴数量。仁寿县2021-2023年农机购置补贴实施方案明确同一从事农业生产的个人年度内享受中央补贴资金总额不超过10万元且享受补贴机具台数不超过6台(套);同一从事农业生产的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年度内享受中央补贴金额不超过30万元且享受补贴机具台数不超过15台(套)。

(三)资金使用。农机购置补贴支出主要用于支持购置先进适用农业机械,以及开展有关试点和农机报废补贴等方面。优先使用结转资金,确保不发生资金大量结转,促进资金使用实现两年动态紧平衡。农机购置补贴属于约束性任务,资金必须足额保障,不得用于其他任务支出。县财政局要保障补贴工作实施必要的组织管理经费。

四、项目绩效情况

项目已实施完毕。共实施完成农机购置补贴中央资金164万元(含报废补贴资金),超额完成省下达农机购置补贴产出指标补贴机具台数≥407台(套)。

五、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

仁寿县农业农村局严格农机购置补贴操作程序,坚持以人为本,为农民服务的理念,落实好国家强农惠农富农政策,促进了全县农业机械化向全程全面高质高效转型升级,加快提升了农业机械化产业链现代化水平。

(二)存在的问题。

1、农机购置补贴服务系统不够完善

省农业农村厅开发的“四川省农机购置补贴服务系统”设置缺乏操作性,存在很多难点,比如购机者本人必须现场采集人头像,系统生成的补贴资金申请表需要区县农业农村局、财政局签章,需要购机者签承诺书上的补贴资金数大小写,企业未及时录入机具信息,长时间不能线上推送提交补贴数据兑付补贴资金等。全省都在普遍反映“服务系统”存在诸多问题,不利于基层落实农机购置补贴惠农政策,同时购机者无法实现申请补贴资金“最多跑一次”、“最多跑一地”。

2、购机补贴经办人员年龄结构不合理

完成农机购置补贴工作需要熟练操作多个软件系统,而现阶段在职人员多为临近退休人员,非常缺乏年轻的专业技术人员,尤其缺乏熟悉电脑操作、擅长写材料的人员。

(三)相关建议。

定期开展对购机补贴经办人员业务能力的培训,针对不能及时受理补贴申请的购机户做好解释工作,加强对农机购置补贴惠农政策的宣传力度。

仁寿县2021年省级财政补助提灌站建设

项目自评报告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基本情况

1.仁寿县2021年度省级财政补助提灌站建设项目由我局负责此项目的规划、方案制定、建设管理和组织验收等职能。

2.川财农〔2021〕18号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农业农村厅《关于下达2021年省级财政现代农业发展工程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资金的通知》

3.资金分配原则及考虑因素:一是促进粮食生产,保障粮食安全;二是提灌站需求迫切,建设积极性高;

(二)项目绩效目标

此项目新建、改造提灌站2座,新增流量500立方米/小时,控灌面积2000亩,保灌面积大于800亩,正常运行大于15年。

(三)项目自评步骤及方法。

严格按照上级指示和有关要求执行。

二、项目资金申报及使用情况

(一)项目资金申报及批复

我局和县财政以仁农〔2021〕145号文件向县政府申报《2021年仁寿县省级财政现代农业发展工程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项目实施方案》,申报县级级财政补助资金40万元。得到县政府的批复,批复文号为县政府(送批件920号)。项目通过财评后,确定提灌站建设补助最终结果为44.19万元。

(二)资金计划、到位及使用情况

我局按照《2021年仁寿县2021年省级财政现代农业发展工程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项目实施方案》上报县政府,得到实施方案批复。通过财评结果,我局按照实施方案调整补助资金,应结余资金2.89万元,我局通过局党委会决定将结余资金2.89万元用于宝飞镇水晶村提灌站支路建设。我局严格按照申报内容进行项目建设,建设内容与申报内容相符,申报目标合理可行。

(三)项目财务管理情况

我局有健全的项目财务管理制度,成立了以局长赖利军同志为组长,分管农机化工作的总经济师曾文军同志为副组长、农机化股长、财会股长为成员的财务监督小组。通过这个财务监督管理小组对每笔资金支出进行监督管理,确保了此项目按财务管理制度和项目所需程序顺利实施建设。

三、项目实施及管理情况

(一)目标任务量完成情况

至此,已经完成2座提灌站的新建、改造,并通过相关人员验收合格。已经竣工的项目实际投资额和任务量相符,完成目标任务100%。

(二)目标质量完成情况

按照项目计划目标,已经竣工的提灌站项目质量达到质量要求。现经过一段时间试运行,已经竣工的提灌站皆运行良好,群众比较满意。

(三)目标进度完成情况

项目建设按照方案要求如期完成。

四、项目绩效情况

(一)项目组织架构及实施流程。

1、此项目省级财政资金47.08万元,财政补助资金到位100%,并且资金到位及时。

2、资金使用情况,至此,项目资金实际支出财政补助47.08万元,资金开支范围、标准均按照“实施方案”执行。支付进度按照工程建设进度来进行,确保了项目顺利实施。已经完工的提灌站建设项目支出依据合规合法,支付金额占预付金额的100%。

(二)项目管理情况

我县在每个涉及此项目的乡镇成立了以乡镇主要领导为组长,村社干部和技术人员为成员的项目实施领导小组,按照《方案》要求,镇(乡)人民政府按照财政投资项目建设的程序确定施工队伍,然后按照实施方案的要求对项目进行建设。项目领导小组负责项目的组织实施、质量监管、工程进度监督以及协调项目涉及的与村民有关的问题。

(三)项目监管情况。

预计此项目全部完成后新增了提水能力500立方米/小时,新增灌面2000亩,提高了当地粮食综合生产能力,推动了粮食生产,促进了农民增收,加强了我县农业基础设施,增强了我县农业抗灾救灾能力。

五、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

1.我县提灌站现有1200余座,大都建于上世纪70年代,需要维修改造的提灌站众多,维修改造资金缺口大,望财政加大对我县提灌站建设资金投入。

2.提灌站建设项目在规划选址定点、县政府审批、财评、确定承建方等环节中耗时太多,使项目建设进度滞后,建议政府、部门在相关环节加快进度。

3.受益群众筹资困难。

4.提灌站配套电力与提灌站建设不同步,部门、乡镇沟通、协调需加强。

(二)存在的问题。

无。

(三)相关建议。

无。

2021年产油大县项目自评报告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主管部门职能。由县农业农村局、县发改局共同实施2021年中央产油大县奖励资金1000万元。县农业农村局完成油菜生产领域过程中的“四新”创新展示、油菜绿色高产高效示范、规模经营扶持、科技创新投资、三产融合发展等生产领域工作,投资660.55万元;县发改局完成流通领域中的油料加工、仓储及物流体系建立等流通领域工作,投资339.45万元。

2.项目立项、资金申报的依据。《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农业农村厅四川省物资储备局关于下达2021年中央产油大县奖励资金专项预算的通知》(川财建〔2021〕296号)下达我县2021年项目资金1000万元,根据绩效目标,制定《仁寿县2021年耕地轮作休耕制度试点项目实施方案》,报县政府审批,经县政府常务会同意实施。

3.资金管理办法制定情况,资金支持具体项目的条件、范围与支持方式概况。

资金管理制度。公开公示。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接受社会和群众的监督,确保资金安全、规范使用。专户管理。县财政局根据省财政厅下达资金文件,将指标下达到县农业农村局项目资金专户,县农业农村局按“专账核算、专人管理、专款专用”的原则管理使用。资金拨付。在项目实施完成后,按相关规定和合同约定,将资金直接拨付给项目农资供应商或服务组织。

资金支持具体项目的条件。一般示范县,每县每年集中连片建立油菜改产高效示范片面积3万亩以上。实行统一规划布局、统一良种供应、统一技术培训、统一技术规格、统一社会化服务,重点突出绿色高产高效集成应用、全程机械化、病虫草害统防统治、绿色防控等关键技术措施落实,增强示范效果。

资金支持具体项目的范围。产油大县奖励资金全部用于与油料生产和产业发展直接有关的项目支出,主要包括:

(1)支持油菜、花生等油料作物品种优质化、生产清洁化(绿色两减)、经营规模化、服务社会化(全程机械化)、功能多样化、营销订单化发展,重点突出油菜绿色高产高效创建、“四新”(新品种、新技术、新模式、新机制)示范展示等与油料生产直接相关的支出;鼓励支持科研单位与生产一线联合开展科技创新研究应用,加大对油菜种植大户和“两主体、四中心”等社会化综合服务体培育扶持力度,加强产品质量安全监测、检测(含产地土壤检测、产品检测)。

(2)支持油菜收购资金贷款贴息;扶持油脂加工、收储、物流配送、品牌建设、三产融合和油脂加工科技创新等产业发展方面支出。

资金支持方式。物化补助;奖励补助。

4.资金分配的原则及考虑因素。一是油菜生产领域与流通领域融合发展,实现油菜产业区域化布局、规模化生产、专业化服务、产业化经营;二是按照建设目标,高标准建成“天府菜油”优质标准原料基地,高品质发展“天府菜油”特色产品,建成集中连片高产高效示范片7万亩,打造“四新”创新展示基地核心区0.42万亩;三是推进乡镇(街道)整建制示范片建设。

(二)项目绩效目标。

1.项目主要内容。

县农业农村局负责油菜生产领域项目建设。在珠嘉镇、青岗乡等7个镇乡建设油菜绿色高产高效示范片7万亩,其中:珠嘉镇0.48万亩、青岗乡0.6万亩、虞丞乡0.97万亩、文宫镇2.2万亩、曹家镇1.05万亩、钟祥镇0.8万亩、始建镇0.9万亩。

(1)“四新”创新展示

新品种展示。地点在钟祥镇,面积0.02万亩。建设油菜新品种的展示田,集中展示油菜新品种20个以上,通过田间展示筛选出适宜仁寿种植的高产优质油菜新品种。

新技术新模式新机制示范展示。规模0.4万亩,其中:珠嘉镇0.1万亩、青岗乡0.1万亩、钟祥镇0.2万亩。开展油菜机播机收、稻草覆盖、绿色防控、统防统治等配套绿色高效新技术新模式推广和三产融合发展新机制,引领全县油菜产业由依赖资源消耗向追求绿色生态可持续转变,走出一条产出高效、产品安全、资源节约、环境友好、融合发展的高质量发展之路。

(2)油菜绿色高产高效示范

规模6.6万亩,其中:珠嘉镇0.38万亩、青岗乡0.5万亩、虞丞乡0.97万亩、文宫镇2.2万亩、曹家镇1.05万亩、钟祥镇0.6万亩、始建镇0.9万亩。集中实行五统一技术服务、全程机械化、病虫害统防统治、绿色防控等关键技术措施应用,突出示范引领作用,辐射带动全县油菜生产的发展。

(3)扶持适度规模经营

加强对全县油菜适度规模经营者的扶持,提高油菜种植大户的积极性,对种植油菜50亩及以上的油菜种植大户实施奖励补助。

(4)加强科技创新

项目区与省农科院、四川农业大学合作建设油菜技术研发及推广平台1个,进行科技攻关、开展优质品种选育、新技术研发和熟化技术组装集成,推动产业提质增效。

(5)三产融合发展

在青岗乡打造1000亩的彩色油菜花观赏地——菜花坞,并举办油菜花节。

县发改局负责流通领域项目建设。在大化镇建设油料平房仓4栋,单个仓容2500吨,仓容共计1万吨。

建立油料加工、仓储及物流体系。创新产销模式。项目区深化“订单农业”,采用“公司+收储企业+农户”的模式,与农户签订订单面积2万亩。结合仁寿县十四五粮食安全规划,在大化镇,建设油料仓储、加工、物流体系,补齐我县油料加工、储备设施短板。

2.项目应实现的具体绩效目标。

建设集中连片高质高效示范片7万亩,打造“四新”创新展示示范基地核心区0.42亩,辐射带动全县油菜种植水平提升;全县油菜播面达31.03万亩,亩产达147公斤,总产达4.56万吨。

3.分析评价。申报内容与实际相符,申报目标合理可行。

(三)项目自评步骤及方法。

对照项目实施方案和绩效目标开展自评,一是对项目决策情况开展自评,程序严密、规划合理;二是对项目实施情况开展自评,按照方案规划,2022年6月开始正式建设;三是对预算指标完成情况开展自评,油菜生产领域预算金额为660.55万元,结合流通领域预算金额339.45万元,共计预算使用金额1000万元,预算率100%;四是对项目目标完成情况开展自评,按照方案规划,2022年6月开始正式建设,2023年6月完成建设;五是对操作程序开展自评,截止本项目自评填报,操作程序规范,没有发现违规违纪行为。

二、项目资金申报及使用情况

(一)项目资金申报及批复情况。

《关于下达2021年中央产油大县奖励资金专项预算的通知》(川财建〔2021〕296号)下达我县2021年项目资金1000万元,按照绩效目标,编制《仁寿县2021年中央产油大县奖励资金用于产业融合发展暨产油大县示范县项目建设实施方案》,2022年3月经县人民政府同意实施方案。

(二)资金计划、到位及使用情况(可用表格形式反映)。

1.资金计划。《关于下达2021年中央产油大县奖励资金专项预算的通知》(川财建〔2021〕296号)下达我县2021年项目资金1000万元,其中中央资金1000万元。

2.资金到位。资金全部到位。

3.资金使用。预算资金1000万元,因错过2021年油菜种植季节,按照方案安排,2022年开始项目建设。

(三)项目财务管理情况。

财务管理制度健全,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账务处理及时,会计核算规范。

三、项目实施及管理情况

结合项目组织实施管理办法,重点围绕以下内容进行分析评价,并对自评中发现的问题分析说明。

(一)项目组织架构及实施流程。

组织架构:成立以县委副书记、县政府县长为组长,县委常委、县政府副县长为副组长,农业农村、财政、发展和改革等部门为成员单位的工作领导小组,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建立议事协调机制,统筹推进四川省仁寿县2021—2023年中夹财政产油大县奖励资金用于“天府莱油”产业融合发展暨产油大县示范县项目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农业农村局,由农业农村局局长任办公室主任,负责领导小组日常工作。

实施流程:完成方案编制—完成油菜示范片所需农资政府采购—开展油菜种植期间培训和指导—启动油料仓储设施建设—开展油菜产量田间调查,搞好油菜适时收获—项目验收总结。

(二)项目管理情况。

项目开始实施后,将采取以下管理方法。资金专款专用。规范项目操作程序,相关物资采购由农业农村局严格按照政府采购相关程序执行。加强试点工作档案管理,乡镇、村做好物资发放登记造册并经受益主体签字确认,存档备查。

(三)项目监管情况。

项目开始实施后,将采取以下监管方法。项目所需农资、预算总价、技术参数等,采购代理公司确定后全部报局班子会审议通过,由代理公司完成采购活动,资金文件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公示,并按相关规定项目采购活动在政府采购网公示,接受纪检部门的监督。

四、项目绩效情况

(一)项目完成情况。

2022年3月,仁寿县农业农村局、仁寿县财政局、仁寿县发改局共同草拟了《仁寿县2021年中央产油大县奖励资金用于产业融合发展暨产油大县示范县项目建设实施方案》,经报送县政府后同意实施。其中生产领域由农业农村局实施,流通领域由县发改局实施。按照方案建设周期,2022年6月开始项目建设,目前正在开展油菜绿色高产高效示范建设,2023年6月项目完工。

(二)项目效益情况。

1.预计经济效益。通过项目实施,建成油菜绿色高质高效示范片7万亩,实现项目节本增效699万元。其中:项目区油菜增产增收147万元,项目区油菜生产所需种子、肥料、农药等直接生产成本节本增效371万元,项目区开展统防统治、机播、机收环节服务节约人工成本181万元。通过项目实施,建成油料仓储,全县油料仓储明显提升,可以增收企业收入100万,解决10人至20人就业。

项目建设带动全县油菜产业发展,以万亩油菜示范基地为核心,打造油菜花观赏基地、举办油菜花节,积极开展乡村旅游业发展。全县油菜播种面积31.03万亩,油菜总产4.56万吨,一产总产值27368.5万元,二产加工油脂产值33526.4万元,通过乡村观光、农耕体验、餐饮住宿等延伸油菜产业链,三产产值500万元,实现全县综合产值61394.8万元,较项目实施前综合产值增加6122.7万元。

2.预计社会效益。通过项目的实施,一是提高农民科技素质,增强其自身发展能力。有效改变滥施化肥和乱用农药的习惯,提高其现代化种植水平,改变传统经营理念。二是通过集成推广先进适用技术,实施油菜标准化、规模化生产,提高社会组织化程度,降低劳动强度。三是广泛推广优质油菜品种、绿色防控、全程机械化服务、科学使用农药化肥等农业新技术,有效提升全县油菜种植技术水平,提升全县油菜优质化率,增加绿色优质油菜籽的有效供给,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高品质生活需求。四是油菜花赏花带动乡村旅游,丰富了城乡居民生活,带动油菜产业链延伸及农旅融合发展,促进农民增收。

3.预计生态效益。通过项目实施,可以减少农业投入品的使用,有利于生态环境的保护。一是通过推广油菜配方施肥、增施有机肥、培肥地力,秸秆还田,减少化肥使用量,改善土壤肥力条件,有效提升土壤有机质含量;二是通过化肥与有机肥的合理使用,改善不合理的用肥结构,提高肥料利用率,控制土壤硝酸盐的增长和减少水体富营养化,减轻作物生理病害;三是通过统防统治及绿色防控措施,积极示范推广生物农药、杀虫灯及高效低残留农药,加强绿色防控,有效减少化学农药使用量,切实减少面源污染,有效促进全县油菜产业绿色高质量发展。

五、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

项目决策层面程序严密、规划合理。《关于下达2021年中央产油大县奖励资金专项预算的通知》(川财建〔2021〕296号)下达我县2021年项目资金1000万元,结合我县实际,制定了《仁寿县2021年中央产油大县奖励资金用于产业融合发展暨产油大县示范县项目建设实施方案》,其中油菜生产领域投资660.55万元,在珠嘉镇、青岗乡等7个镇乡建设油菜绿色高产高效示范片7万亩,包括“四新”创新展示新品种展示0.02万亩、新技术新模式新机制展示0.4万亩、油菜绿色高产高效示范6.6万亩、扶持适度规模经营、加强科技创新、三产融合发展等内容;流通领域投资339.45万元,在大化镇建设油料平房仓4栋,单个仓容2500吨,仓容共计1万吨。

项目在前期申报、方案编制、落地执行、监管管理、实地验收、资金支出等方面皆按程序执行,无任务违规违纪行为。

(二)存在的问题。

无。

(三)相关建议。

无。

2021年商品粮大县项目自评报告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基本情况。

1.说明项目主管部门(单位)在该项目管理中的职能。

县农业农村局、县发改局负责牵头实施商品粮大县项目资金848万元。包括制定实施方案,完成项目实施过程中的农资政府采购、技术培训、检查验收等工作。县农业农村局负责粮食生产领域475.51万元,县发改局负责流通领域372.49万元。

2.项目立项、资金申报的依据。

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1年商品粮大市、商品粮大县奖励资金专项预算的通知(川财建〔2021〕294号)文件,下达我县2021年商品粮大县奖励资金848万元。

3.资金管理办法制定情况,资金支持具体项目的条件、范围与支持方式概况。

根据我县自然条件、经济发展水平、水土资源条件、农业产业化布局等实际情况,结合仁寿现代粮食产业示范园区建设需要。项目拟选择在自然资源条件好、基础设施较完善、干群积极性高技术到位好、粮食规模经营示范带动效果好、有实施类似项目经验的珠嘉镇、方家镇、大化镇、文宫镇、青岗乡等乡镇作为项目实施区域,集中连片建设绿色高质高效创建示范片。

4.资金分配的原则及考虑因素。

鼓励和持支持粮食适度规模发展,壮大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将项目区粮食生产规模较大示范带动效果好的种粮大户纳入绿色高质高效创建范围。

(二)项目绩效目标。

1.项目主要内容。

(1)推广优质品种。按照“因地制宜、品质优先、兼顾产量”的原则,选择适宜我县种植的中筋优质小麦品种、优质高蛋白玉米品种、国标三级以上水稻品种。

(2)实行物化补助。创建区的种子、复合肥料、农膜等农资实行物化补助,项目所需农资通过政府采购,再统一供应到位,落实到田块。

(3)开展社会化服务。加强农机农艺融合,通过政府购买服务,重点开展小麦机播、水稻机插作业,提高劳动生产效率,实现粮食生产的节本增效。

2.项目应实现的具体绩效目标,包括目标的量化、细化情况以及项目实施进度计划等。

建设绿色高质高效创建示范片1.67万亩,其中:小麦0.87万亩、玉米0.2万亩、水稻0.6万亩。实施计划:

(1)2022年3月10日前。完成水稻、玉米创建片所需农资政府采购,并发放到种植户手中。

(2)2022年3月10日至3月30日。开展水稻和玉米绿色高质高效创建技术培训,现场指导水稻集中育秧,玉米精量播种。

(3)2022年4月1日至11月10日。完成玉米苗期追肥,中后期田间管理;完成水稻集中育秧苗床管理,水稻机插秧,苗期追肥、中后期田间管理;指导种植者开展水稻、玉米病虫害防治工作,成水稻、玉米田间测产工作。

(4)2022年10月10日前。完成小麦创建片所需农资政府采购,并发放到种植户手中。

(5)2022年10月10日至11月20日。完成小麦机播机手的培训,指导小麦机械播种工作。

(6)2022年11月20日至2023年5月10日。完成小麦田间管理技术培训和指导;完成小麦田间测产工作。

3.分析评价申报内容是否与实际相符,申报目标是否合理可行。

申报内容与实际相符,申报目标合理可行。

(三)项目自评步骤及方法。

对照项目实施方案和绩效目标开展自评,一是对项目决策情况开展自评,项目决策程序严密、规划合理、结果符合;二是对项目实施情况开展自评,项目实施执行有效、使用合规;三是对预算指标完成情况开展自评,预算使用资金475.51万元,预算率100%;四是对项目目标完成情况开展自评,项目目前正在建设中;五是对操作程序开展自评,截止本项目自评填报,操作程序规范,没有发现违规违纪行为。

二、项目资金申报及使用情况

(一)项目资金申报及批复情况。

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1年商品粮大市、商品粮大县奖励资金专项预算的通知(川财建〔2021〕294号)文件,下达我县2021年商品粮大县奖励资金848万元。县农业农村局、县财政局共同编制了《仁寿县2021年商品粮大县奖励资金用于粮食生产和发展的实施方案》,2022年1月10日经县政府批复同意实施。其中,县农业农村负责粮食生产领域475.51万元。

(二)资金计划、到位及使用情况(可用表格形式反映)。

1.资金计划。《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1年商品粮大市、商品粮大县奖励资金专项预算的通知》(川财建〔2021〕294号)下达我县商品粮大县奖励资金848万元,其中省级资金848万元。县农业农村局负责粮食生产领域475.51万元。

2.资金到位。资金全部到位。

3.资金使用。预算资金475.51万元,已拨付万元。

(三)项目财务管理情况。

财务管理制度健全,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账务处理及时,会计核算规范。

三、项目实施及管理情况

结合项目组织实施管理办法,重点围绕以下内容进行分析评价,并对自评中发现的问题分析说明。

(一)项目组织架构及实施流程。

组织架构:农业农村局成立由农技、植保等方面的专家组成的技术服务指导小组,负责商品粮大县项目的技术培训和指导。

实施流程:完成方案编制—完成示范片所需农资政府采购—开展水稻、小麦种植期间培训和指导—开展水稻、小麦田间测产,搞好水稻、小麦适时收获—资金拨付—项目完成。

(二)项目管理情况。规范项目操作程序,相关物资采购由农业农村局严格按照政府采购相关程序执行。加强试点工作档案管理,乡镇、村做好物资发放登记造册并经受益主体签字确认,存档备查。

(三)项目监管情况。项目所需农资、预算总价、技术参数等,采购代理公司确定后全部报局班子会审议通过,由代理公司完成采购活动,资金文件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公示,并按相关规定项目采购活动在政府采购网公示,接受纪检部门的监督。监管过程中没有发现违规违纪行为。

四、项目绩效情况

(一)项目完成情况。

建设绿色高质高效创建示范片1.67万亩,其中:小麦0.87万亩、玉米0.2万亩、水稻0.6万亩。完成情况:

1.小麦绿色高质高效创建0.87万亩,目前正在建设中。

2.玉米绿色高质高效创建0.2万亩建设完成。

3.水稻绿色高质高效创建0.6万亩建设完成。

完成质量:按项目实施方案规划项目建设地点、面积和内容,水稻、小麦所需农资通过政府采购全部发放使用,项目所需服务通过政府采购由中标企业按照方案组织实施。项目建设质量符合方案要求。

完成时效:项目实施按规定计划正常进行,已完成水稻绿色高质高效示范片建设和玉米绿色高质高效示范片建设。

完成成本:项目实施内容通过政府采购,实际使用资金控制在预算内。

(二)项目效益情况。

通过项目建设,项目区1.67万亩,总产预计6569吨,总增产237吨,总节本增效319万元,其中:粮食优质增产增效62.5万元、农机作业节本增效266.5万元;辐射带动周边乡镇及全县粮食增产增收。通过项目建设,推广优质粮食作物品种提高粮食优质化率,推广配套高产栽培技术提高粮食生产水平,从而增加绿色优质粮食的有效供给;推广农机化作业提高劳动生产率降低生产成本,推广绿色防控技术措施,有效地减少化学农药使用,推广使用厚度0.01mm以上的地膜,并指导种植者全面清除田间残膜,有效地减轻化学农药和残膜对生态环境的破坏。建成后的油料仓储,全县油料仓储明显提升,可以增收企业收入100万,解决10人至20人就业问题。

五、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

一是项目决策层面程序严密、规划合理、结果符合。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1年商品粮大市、商品粮大县奖励资金专项预算的通知(川财建〔2021〕294号)文件,下达我县2021年商品粮大县奖励资金848万元。按照绩效目标,县农业农村局会同县发改局,制定了《仁寿县2021年商品粮大县奖励资金用于粮食生产和发展的实施方案》,其中县农业农村局负责粮食生产领域475.51万元。开展建设绿色高质高效创建示范片1.67万亩,其中:小麦0.87万亩、玉米0.2万亩、水稻0.6万亩。二是项目实施过程中执行有效、资金使用合规。严格按照《仁寿县2021年商品粮大县奖励资金用于粮食生产和发展的实施方案》进行,项目所需农资、预算总价、技术参数等,采购代理公司确定后全部报局班子会审议通过,由代理公司完成采购活动,资金文件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公示,并按相关规定项目采购活动在政府采购网公示,接受纪检部门的监督。资金管理按照公开公示、专户管理,确保资金安全、规范使用。三是完成预算资金使用。项目实施内容通过政府采购,实际使用资金控制在预算内。

(二)存在的问题。

无。

(三)相关建议。

无。

2021年轮作休耕制度试点项目自评报告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主管部门职能。

县农业农村局负责牵头实施耕地轮作休耕制度试点资金600万元。包括制定实施方案,完成项目实施过程中的农资政府采购、技术培训、检查验收等工作。

2.项目立项、资金申报的依据。

省财政厅、省农业农村厅《关于提前下达2021年中央财政农业资源及生态保护补助资金的通知》(川财农〔2020〕184号)下达我县2021年耕地轮作休耕制度试点资金600万元,根据绩效目标,县农业农村局、县财政局制定《仁寿县2021年耕地轮作休耕制度试点项目实施方案》,报县政府审批,经县政府常务会同意实施。

3.资金管理办法制定情况,资金支持具体项目的条件、范围与支持方式概况。

资金管理制度。一是公开公示。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接受社会和群众的监督,确保资金安全、规范使用。二是专户管理。县财政局根据省财政厅下达资金文件,将指标下达到县农业农村局项目资金专户,县农业农村局按“专账核算、专人管理、专款专用”的原则管理使用。三是资金拨付。在项目实施完成后,按相关规定和合同约定,将资金直接拨付给项目农资供应商或服务组织。

资金支持具体项目的条件。

(1)坚持统筹推进,集中连片实施。积极引导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大力推进冬闲田(土)扩种油菜,推广玉米大豆轮作或间套作、幼林果树套作扩种大豆。结合乡村振兴示范镇村建设,坚持乡镇自愿扩种原则,在有扩种意愿和扩种潜力的区域,以乡镇整建制推进,以产业带(环线)集中连片实施。支持种植大户、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等新型经营主体积极参与,发挥示范带动作用。

(2)坚持依靠科技,绿色生态发展。把质量优先、效益提升、绿色生态作为试点工作的重要内容。强化农业科技创新,大力推广“双低”油菜和高蛋白大豆品种,建设“天府菜油”优质道地原料基地。加强绿色“双减”高效技术模式集成示范,打造油菜、大豆绿色高质量发展示范典型。创新技术推广模式,构建示范、推广相协调,普通农户、各类新型经营主体等积极参与的高效科技推广机制。

(3)坚持精准管理,稳妥有序推进。以农民为主体,充分尊重乡镇和农民意愿,发挥其主观能动性,不搞强迫命令、不搞“一刀切”。对扩种油菜、大豆耕地实施质量监测,跟踪耕地地力变化。加强扩种、轮作或间套作试点考核监督,积极探索运用卫星遥感技术对试点工作进行辅助监测,压实乡镇政府和相关部门责任,提高管理水平。

资金支持具体项目的范围。

(1)补助对象。包括轮作、扩种油菜农户和种植大户、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等各类新型经营主体。

(2)补助标准。耕地轮作休耕试点补助600万元。一是建设油菜绿色高质高效示范片3.45万亩以上(扩种油菜1万亩以上),拟在珠嘉粮食园区核心区建设0.416万亩、宝飞镇示范片1.85万亩(扩种油菜0.638万亩)、谢安镇示范片1.184万亩(扩种油菜0.362万亩),投资150万元。其中:油菜种子3450公斤,预算单价100元/公斤,小计34.5万元;有机水溶肥17.25万包,预算单价4元/包,小计69万元;杀菌剂10.35万包,预算单价3元/包,小计31.05万元;硼肥10.35万包,预算单价1.49元/包,小计15.45万元。二是建设大豆绿色高质高效示范片6.53万亩以上(扩种大豆3万亩以上),拟在珠嘉镇粮食园区核心区及汪洋镇、彰加镇、藕塘镇、禄加镇等22个具有扩种潜力的乡镇建设,投资450万元。其中:大豆种14.7万公斤,预算单价15元/公斤,小计220.5万元;复混肥料979.5吨,预算单价2.342元/吨,小计229.5万元。

(3)补助方式。物化补助。

(4)技术路径。种植模式。油菜秋播重点开发冬闲田(土)扩种油菜,以及油稻两熟轮作和玉-油等轮作;大豆夏播重点开发幼龄果树套作、玉米(高粱等)/大豆复合种植以及麦-豆等两熟轮作,间套作具体参照“DB51/T2475-2018玉米-大豆带状复合种植全程机械化技术规程”执行。品种选择。严把种子质量关,油菜种子选择“双低”品种,质量按照《NY414-2000低芥酸低硫苷油菜种子》标准执行;大豆种子选择不含转基因成分的高产高蛋白种,且适合套作种植的大豆品种。配套技术。大力推广测土配方施肥,增施有机肥,科学施药,减少化肥农药用量。

资金支持方式。物化补助。

4.资金分配的原则及考虑因素。一是切实完成油菜、大豆扩种任务,二是推进镇乡(街道)整建制示范片建设,三是结构调整规模小,具有扩种潜力的镇乡(街道)。

(二)项目绩效目标。

1.项目主要内容。建设油菜绿色高质高效示范片3.45万亩以上(扩种油菜1万亩以上);建设大豆绿色高质高效示范片6.53万亩以上(扩种大豆3万亩以上)。

2.项目应实现的具体绩效目标。扩种油菜任务1万亩,扩种大豆任务3万亩。

3.分析评价。申报内容与实际相符,申报目标合理可行。

(三)项目自评步骤及方法。

对照项目实施方案和绩效目标开展自评,一是对项目决策情况开展自评,项目决策程序严密、规划合理、结果符合;二是对项目实施情况开展自评,项目实施执行有效、使用合规;三是对预算指标完成情况开展自评,预算使用资金600万元,预算率100%;四是对项目目标完成情况开展自评,项目规划目标全部完成,绩效目标完成;五是对操作程序开展自评,截止本项目自评填报,操作程序规范,没有发现违规违纪行为。

二、项目资金申报及使用情况

(一)项目资金申报及批复情况。

《关于提前下达2021年中央财政农业资源及生态保护补助资金的通知》(川财农〔2020〕184号)下达我县2021年轮作休耕油菜项目资金600万元,按照目标任务,编制《仁寿县2021年耕地轮作休耕制度试点项目实施方案》,2021年5月经县人民政府常务议同意实施。

(二)资金计划、到位及使用情况(可用表格形式反映)。

1.资金计划。《关于提前下达2021年中央财政农业资源及生态保护补助资金的通知》(川财农〔2020〕184号)下达我县2021年轮作休耕项目资金600万元,其中中央资金600万元。

2.资金到位。资金全部到位。

3.资金使用。预算资金600万元,已拨付600万元。

(三)项目财务管理情况。

财务管理制度健全,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账务处理及时,会计核算规范。

三、项目实施及管理情况

结合项目组织实施管理办法,重点围绕以下内容进行分析评价,并对自评中发现的问题分析说明。

(一)项目组织架构及实施流程。

组织架构:成立以政府分管负责同志为组长,农业农村、财政、统计等部门为成员单位的工作领导小组,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建立议事协调机制,统筹推进轮作休耕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农业农村局,由农业农村局局长任办公室主任,负责轮作休耕试点具体工作。农业农村局成立由农技、土肥、植保、种子管理等方面的专家组成的技术服务指导小组,负责轮作休耕试点工作的技术培训和指导。

实施流程:完成方案编制—完成油菜示范片所需农资政府采购—开展油菜种植期间培训和指导—开展油菜田间测产,搞好油菜适时收获—项目完成。

(二)项目管理情况。

耕地轮作休耕制度试点工作任务是约束性任务,资金专款专用。规范项目操作程序,相关物资采购由农业农村局严格按照政府采购相关程序执行。加强试点工作档案管理,乡镇、村做好物资发放登记造册并经受益主体签字确认,存档备查。

(三)项目监管情况。

项目所需农资、预算总价、技术参数等,采购代理公司确定后全部报局班子会审议通过,由代理公司完成采购活动,资金文件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公示,并按相关规定项目采购活动在政府采购网公示,接受纪检部门的监督。监管过程中没有发现违规违纪行为。

四、项目绩效情况

(一)项目完成情况。

完成数量:建设油菜绿色高质高效示范片3.45万亩;建设大豆绿色高质高效示范片6.53万亩。扩种油菜任务1万亩,扩种大豆任务3万亩。

完成质量:按项目实施方案规划项目建设地点、面积和内容,油菜、大豆所需农资通过政府采购全部发放使用,项目所需服务通过政府采购由中标企业按照方案组织实施。项目建设质量符合方案要求。

完成时效:项目实施按实施方案计划正常进行,已完成大豆绿色高质高效示范片建设和油菜绿色高质高效示范片建设。

完成成本:项目实施内容通过政府采购,实际使用资金控制在预算内。

(二)项目效益情况。

通过项目实施,鼓励支持种植大户、家庭农场、农业专业合作社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开展规模化种植,带动散户和周边乡镇及全县粮食主产区,推广种植优质粮食作物品种提高粮食优质化率,保障粮食安全。

五、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

一是项目决策层面程序严密、规划合理、结果符合。省农业农村厅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1年中央财政农业资源及生态保护补助资金的通知》(川财农〔2020〕184号)下达我县2021年轮作休耕项目资金600万元,绩效目标要求扩种油菜任务1万亩,扩种大豆任务3万亩。按照任务要求,我县制定了《仁寿县2021年耕地轮作休耕制度试点项目实施方案》,开展建设油菜绿色高质高效示范片3.45万亩以上(扩种油菜1万亩以上);建设大豆绿色高质高效示范片6.53万亩以上(扩种大豆3万亩以上)。二是项目实施过程中执行有效、资金使用合规。严格按照《仁寿县2021年耕地轮作休耕制度试点项目实施方案》进行,项目所需农资、预算总价、技术参数等,采购代理公司确定后全部报局班子会审议通过,由代理公司完成采购活动,资金文件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公示,并按相关规定项目采购活动在政府采购网公示,接受纪检部门的监督。资金管理按照公开公示、专户管理,确保资金安全、规范使用。三是完成预算资金使用。项目实施内容通过政府采购,实际使用资金控制在预算内。四是绩效目标任务完成。完成建设油菜绿色高质高效示范片3.45万亩以上(扩种油菜1万亩以上);完成建设大豆绿色高质高效示范片6.53万亩以上(扩种大豆3万亩以上)。

(二)存在的问题。

无。

(三)相关建议。

无。

2021年种粮大户补贴项目自评报告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基本情况

省财政厅省农业农村厅《关于下达中央财政农业生产发展和省级财政现代农业发展工程资金支持开展种粮大户补贴的通知》(川财农〔2021〕133号)下达我县2021年种粮大户补贴85.9万元。

(二)项目绩效目标。

对县辖内种植粮食(小麦、玉米、水稻)单季最大面积大于等于30亩以上的种粮户进行现金补贴。粮食规模经营面积比上年提高5%。

(三)项目自评步骤及方法。

严格按照上级指示和有关要求执行。

二、项目资金申报及使用情况

(一)项目资金申报及批复情况

县农业农村局县财政局《关于仁寿县2021年种粮大户补贴资金兑现有关事项的请示》,县人民政府送批件160号收文批复同意实施。方案符合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

(二)资金计划、到位及使用情况

种粮大户补贴资金于2022年4月底前通过“眉山市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发放监管平台”发放到其社保卡账户。

(三)项目财务管理情况。

项目申报内容与具体实施内容相符,申报目标合理可行。

三、项目实施及管理情况

(一)资金计划、到位及使用情况。

1.资金计划及到位

项目资金全部为财政资金,资金到位率100%,到位及时。

2.资金使用

总资金85.9万元,应兑付资金85.9万元。已完成兑付补贴资金。支付依据合规合法,资金支付与预算相符。

(二)项目财务管理情况

项目财务管理制度、机构设置完善,项目资金管理严格按照财务管理制度执行,财务处理及时,会计核算规范。

(三)项目组织实施情况

项目工作开展经报请县政府审议通过后再实施,县农业农村局组织实施,种植业股负责种粮大户补贴对象和补贴面积的核实汇总,计财股负责项目资金的使用监管。

镇乡(街道)对辖区内种粮大户补贴对象、面积、标准、资金进行张榜公示,接受纪检部门的监督。

四、项目绩效完成情况

(一)项目完成情况

全县2021年种粮大户补贴涉及76户种粮者,补贴面积1.07万亩,补贴标准80元/亩,补贴资金85.9万元。补贴资金已兑付完成。2021年种粮大户补贴面积10737.58亩,略低于2020年种粮大户补贴面积11060.02亩。

(二)项目效益情况

通过项目建设,促进了种粮大户的种粮积极性,带动周边农民科学种粮技能和水平,对全县粮食生产稳定和发展起到了积极作用,从而提高全县粮食的有效供给。

五、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

对县辖内种植粮食(小麦、玉米、水稻)单季最大面积大于等于30亩以上的种粮户进行现金补贴。粮食规模经营面积比上年提高5%。对全县粮食生产稳定和发展起到了积极作用,从而提高全县粮食的有效供给。

(二)存在的问题。

无。

(三)相关建议。

无。

2021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项目

自评报告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基本情况。

根据省财政厅省农业农村厅《关于提前下达2021年中央财政农业生产发展资金的通知》(川财农〔2020〕186号);省财政厅 省农业农村厅《关于下达2021年中央财政农业生产发展资金的通知》(川财农〔2021〕58号)下达我县2021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14442.9万元。统筹2020年度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4.43334万元,2021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总资金14447.873006万元。

(二)项目绩效目标。

以绿色生态为导向,鼓励农民采取秸秆还田、科学施肥用药、推进病虫害绿色防控和统防统治等综合措施,切实加强农业生态资源保护,自觉提升耕地地力。对拥有耕地承包权的种地农民进行现金补贴。发放时限在2021年9月30日前。

(三)项目自评步骤及方法。

严格按照上级指示和有关要求执行。

二、项目资金申报及使用情况

(一)项目资金申报及批复情况。

县农业农村局县财政局《仁寿县2021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兑现方案》,县人民政府送批件896号收文批复同意实施。方案符合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

(二)资金计划、到位及使用情况

根据《关于提前下达2021年中央财政农业生产发展资金的通知》(川财农〔2020〕186号)、《关于下达2021年中央财政农业生产发展资金的通知》(川财农〔2021〕58号)下达我县2021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14442.9万元。统筹2020年度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4.43334万元,2021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总资金14447.873006万元。

(三)项目财务管理情况。

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于2021年8月底前通过“眉山市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发放监管平台”发放到其社保卡账户。

三、项目实施及管理情况

(一)资金计划、到位及使用情况。

1.资金计划及到位

项目资金全部为财政资金,资金到位率100%,到位及时。

2.资金使用

总资金14447.873006万元,应兑付资金14447.33334万元。已完成兑付补贴资金14443.044986万元。

支付依据合规合法,资金支付与预算相符。

(二)项目财务管理情况

项目财务管理制度、机构设置完善,项目资金管理严格按照财务管理制度执行,财务处理及时,会计核算规范。

(三)项目组织实施情况

项目工作开展经报请县政府审议通过后再实施,县农业农村局组织实施,种植业股负责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对象和补贴面积的核实汇总,计财股负责项目资金的使用监管。

镇乡(街道)对辖区内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对象、面积、标准、资金进行张榜公示,接受纪检部门的监督。

四、项目绩效完成情况

(一)项目完成情况

全县2021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涉及335195户,补贴面积98.582861万亩,补贴标准146.55元/亩,补贴资金14443.044986万元。补贴资金已兑付完成99.9%。余132户,4.010787万元未兑付成功,主要是原因有:1.基础信息录入错误。2.部分人员失联,无法核实正确的姓名、身份证和社保卡。3.部分省外卡不能生成打款数据。4.社保信息和银行预留信息不一致,造成发放失败。5.部分有2张以上的社保卡,不能生成打款数据。6.部分无社保卡。7.部分社保卡状态不正常。待乡镇核实农户信息,农户修改完善补贴信息后再次打款。

(二)项目效益情况

通过项目建设,促进了享受补贴农户的种粮积极性,带动周边农民科学种粮技能和水平,提高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意识,自觉提升耕地地力,对全县粮食生产稳定和发展起到了积极作用,从而提高全县粮食的有效供给。

五、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

对拥有耕地承包权的种地农民进行现金补贴,促进了享受补贴农户的种粮积极性,提高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意识,自觉提升耕地地力,对全县粮食生产稳定和发展起到了积极作用。

(二)存在的问题。

无。

(三)相关建议。

无。

农民合作社(含奶农合作社)自评报告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基本情况。

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农业农村厅《关于提前下达2021年中央财政农业生产发展资金的通知》(川财农〔2020〕186号)下达我县支持农民合作社(含联合社)项目资金200万元(其中支持川猪类农民合作社70万元)。主要支持农民合作社(含联合社)改善生产经营条件,应用先进技术,建设清选包装、烘干等产地初加工和营销体系(包括电商平台)、仓储、冷链物流等设施设备,开展农产品质量认证,提升规模化、集约化、标准化、信息化生产能力。

(二)项目绩效目标。

支持省级及以上示范社3个,省级以下示范社6个,联合社1个;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对农业生产发展资金项目实施的满意度≥80%。

(三)项目自评步骤及方法。

通过实地验收,查看资料,审计项目,了解支持合作社项目完成情况,开展绩效测评。

二、项目资金申报及使用情况

(一)项目资金申报及批复情况。

按照四川省农业农村厅四川省财政厅《关于做好2021年中央财政农业生产发展等项目实施工作的通知》(川农函〔2021〕386号)文件精神,经农民合作社自主申报,镇乡(街道)、村(社区)推荐,县农业农村局对照自筹资金、近三年已实施情况并与县财政局会商,拟推荐仁寿县森鑫生态农业专业合作社联合社等10个合作社实施项目并报请县政府审定(送批件958号),报市局备案。

(二)资金计划、到位及使用情况(可用表格形式反映)。

省级示范农民合作社补助标准30万元/个;市级示范农民合作社补助标准15万元/个;县级示范农民合作社补助标准10万元/个。主要支持农民合作社(含联合社)改善基础设施条件,引进、选育、推广和应用优质优良品种,开展“三品一标”认证,建设营销体系、清选包装、冷链物流、仓储烘干、信息化、农产品产地初加工等设施设备。补助资金存放县财政局专户。

(三)项目财务管理情况。

按照仁寿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仁寿县涉农资金统筹整合管理长效机制实施意见(试行)>的通知》(仁府办发〔2020〕27号)文件要求,财政奖补资金20万元及以上的项目须进行财政投资评审。奖补项目建设支出原则上应具备合规票据。项目竣工后,由项目主管部门聘请中介机构进行投资审计,奖补资金以审计锁定投资为基准按比例进行补助。

三、项目实施及管理情况

(一)项目组织架构及实施流程。

成立由县农业农村局局长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县级相关部门及业务站股负责人为成员的仁寿县农业生产农民合作社项目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农业农村局,县农业农村局要做好项目实施牵头工作。

(二)项目管理情况。

县农业部门抽调技术人员对农民合作社项目建设进行技术指导和服务,切实加强项目实施指导和日常监督,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和调整,确保工程工期,在规定时间内,保质保量完成建设内容。

(三)项目监管情况。

严格执行公告公示制度,对项目申报、实施、资金拨付等重点环节加强监督检查,做到规范透明,阳光操作。

四、项目绩效情况

(一)项目完成情况。

10个实施项目农民合作社均已全部完工,农业农村局验收通过后,三方机构审计合格。

(二)项目效益情况。

经济效益。项目建设后能提升合作社自身发展能力,提高产品竞争力,促进合作社节本增收。

社会效益。项目建设后能促进成员和非成员增收,具有示范带动作用。

满意度。实施项目合作社对农业生产发展资金项目实施的满意度80%以上。

五、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

严格按照省财政厅要求,及时将补助资助拨付到项目公司,进一步推动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项目高标准、规范化、多领域落地实施,强化补助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二)存在的问题。

财评资料繁琐,财评程序复杂,聘请三方审计均对项目工期有一定影响。

(三)相关建议。

对补助资金低于30万的项目,简化财评和审计过程,有效提高项目推进进度。

眉山市仁寿县中央预算内投资高标准农田

建设项目绩效自评报告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基本情况。

根据四川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做好2021年财政转移支付农田建设项目和灾毁农田修复项目工作的通知》(川农发〔2021〕24号)文件要求及眉山市农业农村局统筹安排,为深入实施“藏粮于地、藏粮于技”战略,由县农业农村局负责实施眉山市仁寿县中央预算内投资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项目总投资3600万元,计划建设高标准农田1.2万亩。

项目于2021年9月13日通过仁寿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眉山市仁寿县中央预算内投资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代立项)的批复》(仁发改〔2021〕206号)立项。

严格执行农业部基本建设管理办法,落实资金“专人管理,专账核算,专款专用”的。“三专”管理办法,在仁寿县国库集中支付中心设眉山市仁寿县中央预算内投资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项目资金专户、由县农业农村局确定专人,建立专账。一是根据项目实施方案,项目资金由县农村局统一管理,规范使用;二是切实实行县级报账制,通过公开招标,按项目建设实际和合同约定,按进度付款实行县级报账到国库集中支付中心集中支付到施工单位;三是各项目实施单位按投资计划和工程进度,严把支出关,支出凭证须有业主单位现场负责人、监理负责人、农田建设管理股负责人、分管领导、计财股负责人及领导审核签字后,报农业农村局审定同意方可支出资金;四是控制现金支出,项目资金全部通过转账方式拨付建设施工单位,防止资金流失。项目竣工后,县乡镇村项目建设单位组织收方检查验收。根据项目工程量严格分配资金,优先使用中省财政资金,使其效益最大化。

(二)项目绩效目标。

该项目计划建设高标准农田1.2万亩,建设地点为宝飞镇。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土地平整305亩,整治山坪塘22座,新建蓄水池6口,新建及整治提灌站5座,新建及整治排灌渠系5.51公里,新建及整治田间道路33.87公里。申报内容于具体实施内容相符合,申报目标基本合理可行。

(三)项目自评步骤及方法。

根据项目绩效自评分类分层指标,采用分级评分法、比率分值法、缺(错)项扣分法等,通过查阅项目资料、现场查看、走访项目区群众等,对项目进行综合评价。

二、项目资金申报及使用情况

(一)项目资金申报及批复情况

项目申报资金3600万元。其中,工程建设费用2900万元,其他费用700万元,批复资金3600万元。资金来源:中央财政资金1268万元(川财农〔2021〕103号),省级财政资金532万元(川财农〔2021〕77号),市级资金205万元眉财农〔2021〕37号,县级财政资金1595万元。

(二)资金计划、到位及使用情况

1.资金计划及到位。项目计划总投资3600万元,中央中央财政资金1268万元,省级财政资金532万元,市级资金205万元,县级财政资金,1595万元,资金到位率100%。

2.资金使用。在保证资金安全的前提下,项目采取预付款、进度款(包括民工工资)等形式支付工程款项。截至2022年4月29日,已支付工程进度款19542134万元,中省资金支付率100%。资金支付依据齐全,均以施工合同约定和已完成合格工程量价款为依据,且与预算相符,未出现相关问题。

(三)项目财务管理情况。

严格执行我县报账制度,实行专款专用。项目资金预算纳入我县年度财政预算管理,我单位根据工程进度按照合同约定申请需拨付项目资金额度,无违规违纪情况。

三、项目实施及管理情况

(一)项目组织架构及实施流程

县委领导分管乡村振兴副书记亲自抓,定期调度项目进度,召集县农业农村局、县发展和改革局、县财政局、县自然资源与规划局、项目所在乡镇,研究项目推进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并提出解决办法。实行挂图作战管理。将眉山市仁寿县中央预算内投资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纳入挂图作战管理,落实每个项目一名责任县领导、一个推进班子、一个牵头责任单位、一张目标进度清单、一张挂图作战表、一个考核标准。每月一调度,每季一评比。根据挂图作战规定,该项目的指挥长为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和县政府分管副县长。两位领导定期到施工现场督导,及时协调解决施工过程中出现的问题,确保工程有序推进。

(二)项目管理情况。县农业农村局按照政府采购程序于2021年3月25日确定可研编制单位,9月13日通过县发展和改革局立项批复,5月23日启动勘察设计挂网招标,9月10日完成实施方案报批,于2021年11月5日完成施工单位招标。

(三)项目监管情况。我局成立了眉山市仁寿县中央预算内投资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项目质量监管工作小组,县农业农村局领导任领导小组组长、有关部门的负责人为监管小组成员,加强对项目质量监管工作的组织领导,确保项目顺利实施。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农业农村局农田建设管理股,由股长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领导小组日常工作。项目乡镇、村社组织专人负责项目的质量监督和协调工作,同时鼓励有经验的村民组成质量监督小组,督促施工方在施工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及时整改。

四、项目绩效情况

(一)项目完成情况。

目前已完成田土调型305亩,占计划总量305亩的100%;蓄水池6口,占计划总量6口的100%;整治山坪塘21座,占计划总量22座的95.5%;修建田间道路28.35公里,占计划总量33.87公里的83.70%;提灌站5座,占计划总量5座的100%。项目总体推进符合预期。

(二)项目效益情况。

实施项目的区域内,道路通达率达到92%以上,受益农业人口数量达超10万人,新增和改善灌溉达标面积1.2万亩,新增和改善排水达标面积1.2万亩,年节约水量达到设计量96%,灌溉水利用率达到设计量98%,种植效益达到设计量96%,年节约水量达到设计量96%,每年每亩节省劳动力约0.3个,增施有机肥,减少化肥的投入量,群众满意度达90%以上,同时项目区通过修建基础设施和田土调型及土壤改良培肥措施,改善了小气候,使水土得到保持,肥料污染也明显减少,周围环境明显改善。

五、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

根据项目实施情况,结合2022年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通用指标、产出指标、效益指标和满意度等),该项目基本达到预期目标。

(二)存在的问题。

工程施工时,有个别村民不理解,有抱怨情绪,出现阻工、信访现象;村上的交通条件有限,材料运输困难。

(三)相关建议。

施工前和施工中,多宣传我们项目给当地老百姓的好处,有因施工产生的问题积极解决,村民利益受损的,根据标准赔偿,多沟通,得到他们的理解;有项目资金来时,村上多考虑改善一下当地交通条件。

四川省眉山市仁寿县2021年宝飞片区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绩效自评报告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基本情况。

根据四川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做好2021年财政转移支付农田建设项目和灾毁农田修复项目工作的通知》(川农发〔2021〕24号)文件要求及眉山市农业农村局统筹安排,为深入实施“藏粮于地、藏粮于技”战略,由县农业农村局负责实施眉山市仁寿县中央预算内投资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项目总投资3000万元,计划建设高标准农田1万亩。

项目于2021年9月13日通过仁寿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眉山市仁寿县中央预算内投资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代立项)的批复》(仁发改〔2021〕205号)立项。

严格执行农业部基本建设管理办法,落实资金“专人管理,专账核算,专款专用”的。“三专”管理办法,在仁寿县国库集中支付中心设眉山市仁寿县中央预算内投资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项目资金专户、由县农业农村局确定专人,建立专账。一是根据项目实施方案,项目资金由县农村局统一管理,规范使用;二是切实实行县级报账制,通过公开招标,按项目建设实际和合同约定,按进度付款实行县级报账到国库集中支付中心集中支付到施工单位;三是各项目实施单位按投资计划和工程进度,严把支出关,支出凭证须有业主单位现场负责人、监理负责人、农田建设管理股负责人、分管领导、计财股负责人及领导审核签字后,报农业农村局审定同意方可支出资金;四是控制现金支出,项目资金全部通过转账方式拨付建设施工单位,防止资金流失。项目竣工后,县乡镇村项目建设单位组织收方检查验收。根据项目工程量严格分配资金,优先使用中省财政资金,使其效益最大化。

(二)项目绩效目标。

该项目计划建设高标准农田1万亩,建设地点为宝飞镇。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土地平整346亩,整治山坪塘18座,新建蓄水池9口,新建及整治提灌站9座,新建及整治排灌渠系7.46公里,新建及整治田间道路18.77公里。申报内容于具体实施内容相符合,申报目标基本合理可行。

(三)项目自评步骤及方法。

根据项目绩效自评分类分层指标,采用分级评分法、比率分值法、缺(错)项扣分法等,通过查阅项目资料、现场查看、走访项目区群众等,对项目进行综合评价。

二、项目资金申报及使用情况

(一)项目资金申报及批复情况

项目申报资金3000万元。其中,工程建设费用2400.64万元,其他费用599.36万元,批复资金3000万元。资金来源:中央资金803万元川财农〔2020〕40号、中央资金257万元川财农〔2020〕185号,省级资金884万元川财农〔2021〕40号,市级资金205万元眉财农〔2021〕37号,县级资金851万元。

(二)资金计划、到位及使用情况

1.资金计划及到位。项目计划总投资3000万元,中央中央财政资金1060万元,省级财政资金884万元,市级资金205万元,县级财政资金851万元,资金到位率100%。

2.资金使用。在保证资金安全的前提下,项目采取预付款、进度款(包括民工工资)等形式支付工程款项。截至2022年4月29日,已支付工程进度款16785590万元,中省资金支付率86%。资金支付依据齐全,均以施工合同约定和已完成合格工程量价款为依据,且与预算相符,未出现相关问题。

(三)项目财务管理情况。

严格执行我县报账制度,实行专款专用。项目资金预算纳入我县年度财政预算管理,我单位根据工程进度按照合同约定申请需拨付项目资金额度,无违规违纪情况。

三、项目实施及管理情况

(一)项目组织架构及实施流程。县委领导分管乡村振兴副书记亲自抓,定期调度项目进度,召集县农业农村局、县发展和改革局、县财政局、县自然资源与规划局、项目所在乡镇,研究项目推进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并提出解决办法。实行挂图作战管理。将眉山市仁寿县中央预算内投资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纳入挂图作战管理,落实每个项目一名责任县领导、一个推进班子、一个牵头责任单位、一张目标进度清单、一张挂图作战表、一个考核标准。每月一调度,每季一评比。根据挂图作战规定,该项目的指挥长为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和县政府分管副县长。两位领导定期到施工现场督导,及时协调解决施工过程中出现的问题,确保工程有序推进。

(二)项目管理情况。县农业农村局按照政府采购程序于2021年3月25日确定可研编制单位,9月13日通过县发展和改革局立项批复,5月23日启动勘察设计挂网招标,9月10日完成实施方案报批,于2021年11月5日完成施工单位招标。

(三)项目监管情况。我局成立了眉山市仁寿县中央预算内投资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项目质量监管工作小组,县农业农村局领导任领导小组组长、有关部门的负责人为监管小组成员,加强对项目质量监管工作的组织领导,确保项目顺利实施。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农业农村局农田建设管理股,由股长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领导小组日常工作。项目乡镇、村社组织专人负责项目的质量监督和协调工作,同时鼓励有经验的村民组成质量监督小组,督促施工方在施工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及时整改。

四、项目绩效情况

(一)项目完成情况。

目前已完成田土调型346亩,占计划总量346亩的100%;蓄水池9口,占计划总量9口的100%;整治山坪塘17座,占计划总量18座的94.4%;修建田间道路18.77公里,占计划总量18.77公里的100%;提灌站7座,占计划总量9座的77.78%。项目总体推进符合预期。

(二)项目效益情况。

实施项目的区域内,道路通达率达到92%以上,受益农业人口数量达超3万人,新增和改善灌溉达标面积1万亩,新增和改善排水达标面积1万亩,年节约水量达到设计量96%,灌溉水利用率达到设计量98%,种植效益达到设计量96%,年节约水量达到设计量96%,每年每亩节省劳动力约0.3个,增施有机肥,减少化肥的投入量,群众满意度达90%以上,同时项目区通过修建基础设施和田土调型及土壤改良培肥措施,改善了小气候,使水土得到保持,肥料污染也明显减少,周围环境明显改善。

五、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

根据项目实施情况,结合2022年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通用指标、产出指标、效益指标和满意度等),该项目基本达到预期目标。

(二)存在的问题。

工程施工时,有个别村民不理解,有抱怨情绪,出现阻工、信访现象;村上的交通条件有限,材料运输困难。

(三)相关建议。

施工前和施工中,多宣传我们项目给当地老百姓的好处,有因施工产生的问题积极解决,村民利益受损的,根据标准赔偿,多沟通,得到他们的理解;有项目资金来时,村上多考虑改善一下当地交通条件。

2020年省级财政农业公共安全与资源保护利用工程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项目

(水产品质量安全专项监测项目)

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基本情况

根据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农业厅《关于提前下达2020年省级财政农业公共安全与资源保护利用工程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资金的通知》(川财农〔2019〕207号)文件下达我县水产品质量安全专项监测经费12.5万元,对全县重点专业合作社、重点养殖户的鲢鱼、鳙鱼、草鱼、鲤鱼、鲫鱼、鲶鱼等当地主养品种,抽检150个样品,其中定量检测50个样品、快速检测100个样品。定量检测1700元/个,小计8.5万元,快速检测400元/个,小计4万元,合计12.5万元。

(二)项目绩效目标

完成水产品质量安全抽检150个样品,其中定量检测50个样品、快速检测100个样品。

(三)项目自评步骤及方法

由县农业农村局对抽检内容进行验收,根据第三方出据的检测结论开展绩效测评。

二、项目资金申报及使用情况

(一)项目资金申报及批复情况

2020年度,水产品质量安全专项监测中省资金下达文件为川财农〔2019〕207号,经县人民政府批复同意后实施。

(二)资金计划、到位及使用情况

2020年水产品质量安全专项监测项目上级资金12.5万元,四川威尔检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在“采购仁寿县水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服务项目,项目编号:SCJWY-2020-MS198号”的竞争性磋商中中标,最终成交金额12.25万元。该公司共完成抽检150个样品,其中定量检测50个样品、快速检测100个样品,县财政拨付其水产品质量安全专项监测费用共计12.25万元。

(三)项目财务管理情况

项目财务管理制度严格,设有财务审计股,会计核算及账务处理合规合法,该项目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财务处理及时、会计核算规范。

三、项目实施及管理情况

水产品质量安全专项监测项目由县农业农村局水产服务中心负责组织抽样,委托具有资质的(具有市场监管部门颁发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和农业农村部门颁发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考核合格证书)、检测参数获得认证的有关检测机构进行实验室检测和快速检测。

四、项目绩效情况

(一)项目完成情况

项目已实施完毕,资金拨付率100%。

(二)项目效益情况

1.社会效益。水产品质量安全抽检工作在保障消费者饮食安全中发挥重要的作用,也是水产品质量安全监控的有效手段之一,有助于规范养殖生产环节用药,提高养殖生产者的产品质量安全意识。

2.环境效益。水产品稳产保供能力提升,检测工作有利于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可规范养殖户用药行为,保障水产养殖生态环境安全,促使本地区水产品质量安全形势持续稳定向好和水产养殖业健康可持续发展,资金使用无重大违规违纪问题。

3.满意度。保障水产品质量安全和养殖水域生态环境安全,群众满意度达90%以上。

五、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

严格按照省财政厅要求,及时将资金拨付到三方检测公司,进一步推动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项目高标准、规范化、多领域地实施,强化补助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二)存在的问题

无。

(三)相关建议

无。

仁寿县2021年集中连片养殖池塘标准化改造和尾水治理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渔业绿色循环发展)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基本情况

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农业农村厅《关于下达2021年中央财政渔业发展补助资金的通知》(川财农〔2021〕41号)下达我县2021年中央财政渔业发展补助资金354.03万元,根据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做好水产养殖尾水治理工作的通知》(川农函〔2021〕262号)文件要求,完成集中连片内陆养殖池塘标准化改造和尾水治理不少于1174亩,渔业产业结构持续优化。

(二)项目绩效目标

完成集中连片内陆养殖池塘标准化改造和尾水治理不少于1174亩;渔业产业结构持续优化。

(三)项目自评步骤及方法

由县农业农村局牵头,组织相关单位组成验收组,对建设内容进行验收,并根据第三方审计公司审计结果开展绩效测评。

二、项目资金申报及使用情况

(一)项目资金申报及批复情况

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农业农村厅《关于下达2021年中央财政渔业发展补助资金的通知》(川财农〔2021〕41号)下达我县2021年中央财政渔业发展补助资金354.03万元,经县人民政府批复同意后实施。

(二)资金计划、到位及使用情况

概算投资738.47万元,其中财政补助354.03万元,各养殖户自筹384.44万元,建设集中连片养殖池塘标准化改造和尾水治理1192亩。2021年12月分两次支付已全部补助到养殖户。

(三)项目财务管理情况

县农业农村局按照“专人管理”“专款专用”“专账核算”原则加强资金管理。项目竣工后经县农业农村局验收合格后,由县农业农村局聘请中介机构进行投资审计,按国库集中支付相关规定将补助资金354.03万元已直接拨付到养殖户账户。

三、项目实施及管理情况

重点围绕球溪河流域水生态治理,改善水域环境质量,筛选出具有一定养殖规模、对实施池塘标准化改造和尾水治理积极性高、资金筹措计划满足项目建设需求的养殖户实施该项目,主要包括养殖基地的池塘清淤、生产道路硬化、池塘护坡,新建池塘挡墙、排水管道、排污口、沉淀池、生态净化池和铺设生态浮床等池塘标准化改造和养殖尾水治理方面。由县农业农村局专人负责现场施工技术指导。

四、项目绩效情况

(一)项目完成情况

项目已实施完毕,资金拨付率100%。

(二)项目效益情况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分析。完成集中连片内陆养殖池塘标准化改造和尾水治理1192亩,渔业产业结构持续优化。

2.效益指标完成情况分析。通过完成该项目实施对渔业经济发展的促进作用效果显著,资金使用无重大违规违纪问题,水产品稳产保供能力有效提升。

五、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

仁寿县农业农村局实施的养殖池塘标准化改造和尾水治理项目,经费及时拨付到位,支出合理合规,实现了预定的绩效目标,同时立项依据充分,逐步实现规模化池塘养殖尾水治理全覆盖,实现渔业绿色循环发展,促进水产品保供能力进一步提升,促进我县渔业从规模扩张转向渔业绿色健康养殖发展。

(二)存在的问题

无。

(三)相关建议

无。

仁寿县2021年成品油价格调整对渔业

补助资金水产养殖池塘尾水治理项目

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基本情况

根据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农业农村厅《关于下达2021年成品油价格调整对渔业补助预算的通知》(川财农〔2021〕95号)文件要求精神,下达我县水产养殖池塘尾水治理项目资金778.77万元。

(二)项目绩效目标

完成5690亩养殖池塘和方家镇金鸡村“方家镇现代渔业生态循环圈养示范基地”养殖尾水治理,主要包括池塘护坡,新建排水管道、排污口、沉淀池、生态净化池和铺设生态浮床、种植水生植物等养殖尾水治理。

(三)项目自评步骤及方法

由县农业农村局牵头,组织相关单位组成验收组,对建设内容进行验收,并根据第三方审计公司审计结果开展绩效测评。

二、项目资金申报及使用情况

(一)项目资金申报及批复情况。

2021年成品油价格调整对渔业补助预算下达文件为川财农〔2021〕95号,县农业农村局、县财政局于2022年4月13日,向县人民政府报送《仁寿县农业农村局仁寿县财政局关于送审仁寿县2021年成品油价格调整对渔业补助预算资金项目实施方案的请示》(仁农〔2022〕71号),4月18日,县人民政府签批同意此请示(2022年仁寿县人民政府送批件320号)。

(二)资金计划、到位及使用情况。

1.资金计划及到位。根据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农业农村厅《关于下达2021年成品油价格调整对渔业补助预算的通知》(川财农〔2021〕95号)下达我县水产养殖池塘尾水治理778.77万元,资金到位率100%。

2.资金使用。该项目共计使用资金778.77万元,资金使用率100%。资金使用安全、规范、有效。资金支付范围、支付标准、支付进度、支付依据等合规合法、与预算相符。

(三)项目财务管理情况。

县农业农村局财务管理制度健全,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账务处理及时,会计核算规范。

三、项目实施及管理情况

已完成5690亩养殖池塘和方家镇金鸡村“方家镇现代渔业生态循环圈养示范基地”养殖尾水治理,主要包括池塘护坡,新建排水管道、排污口、沉淀池、生态净化池和铺设生态浮床、种植水生植物等养殖尾水治理。

成立由县农业农村局局长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水产服务中心、办公室、计财股、纪检办等负责人为成员的仁寿县水产养殖池塘尾水治理项目工作领导小组,负责项目的组织、协调、督查等。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水产服务中心负责人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办公室日常工作。整个项目工作由领导小组负责协调,相关站股办按照各自分工,负责项目组织实施、资料收集、监管、资金拨付等工作。

四、项目绩效情况

(一)项目完成情况

该项目于2022年5月全面完工,完成率为100%。该项目与建设实施方案内容一致,工程质量合格,项目资金拨付率100%。

(二)项目效益情况

1.经济效益。水质好了,病害少了,鱼的产量有所增加,成鱼品质也更高了,出售价格也比一般养殖场每斤高出不少。

2.社会效益。通过水产养殖尾水处理技术,促进养殖生产向集约型转变,实现水产养殖可持续发展,形成“以点带面、示范带动、整体推进”的推广效应,提升渔业养殖水环境质量,推动渔业绿色发展。

3.生态效益。有效处理水产养殖尾水,有效改善流域污染问题。通过项目建设,完善水产养殖尾水处理设施,使养殖尾水得到有效处理,实现养殖尾水达标排放。

五、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

项目设立符合国家产业政策,为我县渔业稳产保供打下了坚实基础。项目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效益明显,筑牢了渔业绿色发展稳产保供。

(二)存在的问题

无。

(三)相关建议。

无。

仁寿县2021年成品油价格调整(对渔业

补助资金水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抽检)

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基本情况

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农业农村厅《关于下达2021年成品油价格调整对渔业补助预算的通知》(川财农〔2021〕95号)文件下达我县水产养殖业绿色发展专项资金848.28万元,其中水产品质量安全抽检69.51万元。从全县50亩以下的3014户水产养殖户(养殖场)中随机抽样2317户,每个养殖户(养殖场)抽检1个主养品种,每个样品检测指标为4类(孔雀石绿1个、硝基呋喃类1个、氯霉素1个、氧氟沙星1个)。

(二)项目绩效目标

完成2317批次水产品样品使用快速检测设备定性检测,每个样品检测指标为4类(孔雀石绿1个、硝基呋喃类1个、氯霉素1个、氧氟沙星1个)。

(三)项目自评步骤及方法

由县农业农村局对抽检内容进行验收,根据第三方出据的检测结论开展绩效测评。

二、项目资金申报及使用情况

(一)项目资金申报及批复情况

2021年成品油价格调整对渔业补助预算下达文件为川财农〔2021〕95号,经县人民政府批复同意后实施。

(二)资金计划、到位及使用情况

2021年成品油价格调整(对渔业补助资金水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抽检)项目上级资金69.51万元,成都中诚研创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在“仁寿县2021年成品油价格调整对渔业补助资金(水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抽检)采购项目,项目编号:511421202200273号”的竞争性磋商中中标,最终成交金额69.08万元。该公司共完成抽检2317个样品,每个样品检测指标为4类(孔雀石绿1个、硝基呋喃类1个、氯霉素1个、氧氟沙星1个),县财政拨付其水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抽检费用共计69.08万元。根据工作需要在原基础上增加15个水产品抽样检测,抽检费用0.43万元。

(三)项目财务管理情况

项目财务管理制度严格,设有财务审计股,会计核算及账务处理合规合法,该项目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财务处理及时、会计核算规范。

三、项目实施及管理情况

水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抽检项目由县农业农村局水产服务中心负责组织抽样,委托具有资质的(具有市场监管部门颁发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和农业农村部门颁发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考核合格证书)、检测参数获得认证的有关检测机构进行实验室检测和快速检测。

四、项目绩效情况

(一)项目完成情况

项目已实施完毕,资金拨付率100%。

(二)项目效益情况

1.社会效益。水产品质量安全抽检工作在保障消费者饮食安全中发挥重要的作用,也是水产品质量安全监控的有效手段之一,有助于规范养殖生产环节用药,提高养殖生产者的产品质量安全意识。

2.环境效益。水产品稳产保供能力提升,检测工作有利于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可规范养殖户用药行为,保障水产养殖生态环境安全,促使本地区水产品质量安全形势持续稳定向好和水产养殖业健康可持续发展,资金使用无重大违规违纪问题。

3.满意度。保障水产品质量安全和养殖水域生态环境安全,群众满意度达90%以上。

五、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

严格按照省财政厅要求,及时将资金拨付到三方检测公司,进一步推动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项目高标准、规范化、多领域地实施,强化补助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二)存在的问题

无。

(三)相关建议

无。

仁寿县农业农村局

关于2021年度项目支出绩效自查评估报告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基本情况。

2021年中央、省下达我县资金17644万元,中央资金6284万元、省级11360万元,(含天管委2500万元),;市级资金1380万元,(含天管委180万元);县级财政衔接资金配套12000万元,(含水利、教育、医保3878.22万元)总计31024万元。现将工程项目推进情况汇报如下:

(二)项目绩效目标。

6284万元中央资金主要用于以下建设项目

1.产业发展直补到户项目534.9万元。完成养殖牛20头、羊451头、猪2199头,鸡、鸭、鹅小家禽79770只。覆盖建档立卡脱贫户2496户,7600余人,实现人均增收700元。

2.小额信贷贴息28.09万元。对240户脱贫户贷款用于产业发展提供贴息帮助其产业发展增产增收。

3.巩固脱贫攻坚成果产业发展道路422万元。主要用于藕塘镇新庙村、白坝村产业发展道路黑化道路5.6公里项目进度款。

4.乡村振兴示范点产业发展道路620万元。主要用于藕塘镇齐心村、黄泥村产业发展道路黑化道路4.7公里项目进度款。

5.橙色田园柑橘生猪种养循环现代农业园1965万元,中央资金1161万元,县级资金804万元。完成5.5公里,宽6.5米黑化产业道路。

6.德康生猪养殖产业道路770万元,中央资金181.01万元,省级资金588.99万元。完成7.2公里,4.5米宽道路硬化。

7.易地扶贫搬迁贷款贴息3337万元。为25960户建档立卡脱贫户搬迁贷款贴息。

8860省级资金主要用于以下建设项目

1.跨省就业补助项目155.59万元。完成跨省外出务工人员2639人交通补贴,鼓励其外出务工,稳定就业。

2.第二批精准到户产业发展713.4万元。完成养殖牛38头、羊490头、猪3948头,鸡、鸭、鹅小家禽78750只。覆盖建档立卡脱贫户2490户,7600余人,实现人均增收700元。

3.农业产业生产线项目3160万元。以藕塘镇为实施主体创建藕塘镇集体经济组织,建设切片烘干生产线860万元,果袋生产线740万元,有机肥生产线780万元,农业机械采购780万元,以资金入股的方式投资水发公司和入股宝马有机肥厂取得收益按不低于收益70%量化分配于脱贫户、监测户巩固脱贫成果增加脱贫户收益。

4.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1173.25万元。其中藕塘镇新庙村、代寺社区黑化产业道路6公里,项目进度款,省级资金89.03万元。藕塘镇八井村、前卫村黑化产业道路3.5公里,项目进度款220.3万元。富加镇康乐社区、桂树村、鱼茂村黑化产业道路3.2公里,项目进度款225.58万元。德康生猪循环养殖产业路588.99万元,易地搬迁安置点后续扶持项目49.35万元。

5.用于补助交通三年提升行动道路建设3657.76万元,新建道路200余公里,村社道路加宽400余公里,覆盖建档立卡脱贫户4500户15000余人。

1200万元市级资金主要用于以下建设项目

1.用于补助交通三年提升行动道路建设彰加镇三个标段374.68万元,新建村社道路4公里,村社道路加宽12公里。覆盖受益建档立卡脱贫户549户,1729人。

2.用于补助交通三年提升行动道路建设方家镇村道公路

建设359.2万元,新建道路3.2公里,村社道路加宽21.4公里。覆盖受益建档立卡脱贫户468户,1379人。

3.用于补助交通三年提升行动道路建设虞丞乡四个标段466.12万元 ,新建加宽道路17公里,覆盖受益建档立卡脱贫户391户,982人。

县级资金8121.78万元主要用于以下建设项目

1.防致贫返贫救助10万元。对23户脱贫户进行综合救助有效防止返贫的发生。

2.春季学期雨露计划271.8万元。对符合条件的1812人中、高职脱贫学生进补助,帮助其减轻生活负担。

3.仁寿县“橙色田园”柑橘生猪种养循环现代农业园产业大道三段项目804万元。富加东风、柳沟村完成5.536公里黑化道路建设。

4.2020年中央和省市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产业发展道路黑化项目271.37万元。藕塘镇完成3.32公里产业道路黑化建设。

5.褚橙晚熟柑橘现化农业园主干道项目546万元。富加镇东风村,完成新建设2.7公里黑化道路建设。

6.2021年县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彰加镇易地扶贫搬迁集中安置点建设项目19.39万元。

7.2018年省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曹家镇李庙村、禄加长沟村)质保金7.57万元。

8.脱贫人口小额信贷分险基金50万元。按分险基金与协作金融机构1:10的放大贷款规模,有效引导银行,金融机构向符合条件的脱贫户发放扶贫小额信用贷款,支持其发展种养业,农副产品加工业,持续巩固脱贫成果。

9.2021年县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87万元藕塘镇新庙村、代寺社区黑化产业道路6公里进度款。

10.用于补助交通三年提升行动道路建设6054.65万元。新建道路200余公里,村社道路加宽400余公里,覆盖建档立卡脱贫户4500户15000余人。

(三)项目自评步骤及方法。

主要查看项目设立时是否经过事前评估或可行性论证,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是否健全完善;项目设立依据是否充分,项目年度绩效目标与中长期规划是否一致;按项目法分配的项目,以所有项目点实施完成情况与规划计划情况进行对比;按因素法分配的项目和据实据效分配的项目,将资金分配方向与规划计划支持方向进行对比;项目实施是否遵守相关法律法规;项目调整手续是否完备;项目合同、验收报告、技术鉴定等资料是否齐全并及时归档;项目实施的人员条件、场地设备、信息支撑等是否落实到位。

二、项目资金申报及使用情况

(一)项目资金申报及批复情况。

严格按相关程序申报,并按上级批复实施方案执行。

(二)资金计划、到位及使用情况。

到位中央资金6284万元,省级资金11360万元(天管委2500万元),市级资金1380万元(天管委180万元),县级资金12000万元(医保、教育、水利、3878.22万元),执行率为100%。

(三)项目财务管理情况。

项目实施单位财务管理制度健全,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账务处理及时,会计核算规范。

三、项目实施及管理情况

项目由农业农村局主管产业道路项目由交通局为业主采用EPC方式实施。交通三年提升行动项目由交通局主管分乡镇按程序规范组织实施。项目实施前需进行财政投资评审。县农业农村局、县财政局负责对项目进行专项督导及资金管理,对项目实施、资金使用和兑付等重点环节进行监督检查。同时,接受社会外围监督,在项目进行规划时乡镇进行公示,按照“四议两公开”工作法,让村民了解项目建设地点、内容、投资规模及构成,接受群众监督。

四、项目绩效情况

(一)项目完成情况。

项目数量完成100%、验收合格率100%。

(二)项目效益情况。

道路通车率达100%,工程投入使用率100%,没有发生安全事故,项目移交后管护情况良好。受益群众满意率达100%。

五、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

项目决策科学。项目实施程序严密,经过严格评估论证,管理制度健全完善;项目规划符县委重大决策部署,与项目年度目标一致;项目实施结果与规划计划一致。

项目实施合规。项目实施基本符合相关管理制度规定;项目资金使用符合相关的财务管理制度规定。

(二)存在的问题。

无。

(三)相关建议。

无。

2021年省财政农业公共安全与生态资源保护利用工程专项中植物疫情监测及阻截防控任务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绩效目标

1.项目主要内容:开展农业植物疫情监测调查工作;并对我县检疫性有害生物稻水象甲等开展阻截防控。

2.项目应实现的具体绩效目标:在慈航镇、汪洋镇、彰加镇、始建镇、钟祥镇、宝飞镇、板桥镇、龙正镇、新店镇9个乡镇建立植物检疫性有害生物监测点20个,植物疫情监测调查0.33万亩次,植物疫情防控处置0.17万亩次,建立1个300亩阻截防控示范区,植物疫情防控处置率100%。

3.严格按照《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农业农村厅关于下达2021年省级财政农业公共安全与生态资源保护利用工程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资金的通知》《四川省农业农村厅植物检疫站关于落实2021年省级财政农业公共安全与生态资源保护利用工程专项中植物疫情监测及阻截防控任务的通知》制定合理可行的实施方案。

(三)项目自评步骤及方法

严格按照项目绩效目标开展项目自评,自查实施内容和资金支付情况,填写绩效自评打分表,形成自评报告。

二、项目资金申报及使用情况

(一)项目资金批复情况

项目实施方案于2021年6月2日送县政府审批,6月8日审批通过。并于6月10日送市农业农村局审批,《眉山市农业农村局 眉山市财政局关于2021年省级财政农业公共安全与资源保护利用工程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资金项目实施方案的批复》(眉农计〔2021〕38号)于2021年7月20日批复。由于进行项目招投标,确定实施主体,最快还需要半个多月时间,已错过稻水象甲最佳防控时间,为充分发挥资金效益,因此经向市农业农村局报备,调整为2022年实施该项目。

(二)资金计划、到位及使用情况

1.资金计划。2021年省财政农业公共安全与生态资源保护利用工程专项中植物疫情监测及阻截防控任务10万专项资金。主要用于建立20个监测点,实施主体在监测时段2022年4月至7月调查监测面积0.33万亩,补助标准为15元/亩,共需补助资金49500元。开展稻水象甲阻截防控面积1700亩(含300亩阻截防控示范区建设,实际面积以落实防治面积为准),药剂防控费、人工费及防控示范区建设费合计共需资金50500元。

2.资金到位。根据《四川省财政厅 四川省农业农村厅关于下达2021年省级财政农业公共安全与生态资源保护利用工程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资金的通知》(川财农〔2021〕17号),资金到位10万元。

3.资金使用。目前该项目已全部实施完毕,并于7月已完成支付资金9.95万元,剩余500元为采购节余。

(三)项目财务管理情况

县农业农村局会同财政局强化项目实施和资金使用监管,确保项目取得实效,保障资金使用安全。坚持专款专用,按照实施方案以及相关资金管理规定,严格规范操作,强化资金监管,做到专款专用,严防挤占挪用。

三、项目实施及管理情况

结合项目组织实施管理办法,重点围绕以下内容进行分析评价,并对自评中发现的问题分析说明。

(一)项目组织架构及实施流程

为保障该项目顺利实施,县农业农村局成立由分管领导为组长的项目实施领导小组,负责项目的组织、协调和监督工作;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确定实施主体,签订服务合同,由实施主体开展疫情监测、防控工作,县农业农村局开展技术指导,实施区域乡镇、村社负责对实施主体进行全程监督,县农业农村局组织项目抽查及验收工作。

(二)项目管理情况

严格按照政府采购规定,通过竞争性磋商确定实施主体,对拟实施主体进行公示,加强社会监督;加强工作督促检查,及时解决项目实施过程中出现的各种问题,确保各项工作和技术措施落到实处。

四、项目绩效情况

(一)项目完成情况

目前植物疫情监测调查点共建立20个监测点,监测调查任务面积0.33万亩,调查次数不少于3次,实际完成监测调查任务面积0.83万亩,实际调查次数3次。

对我县检疫性有害生物稻水象甲等开展阻截防控,目标任务面积0.17万亩,实际阻截防控面积0.40万亩,并在钟祥镇德意村创建1个稻水象甲阻截防控示范区,示范面积300亩。

(二)项目效益情况

经济效益:通过实施水稻稻水象甲及水稻细条病监测防控项目,有效地减轻水稻稻水象甲带来的危害,为粮食安全生产(稳产增产)保驾护航。

社会效益:通过实施水稻稻水象甲及水稻细条病监测防控项目,做到早预防、早防控,有效减少虫情基数,有效遏制疫情传播蔓延,减少化学农药使用,减少农业面源污染,农产品质量安全形式持续稳定向好。

服务对象满意度:区域内新型经营主体和农民满意度≥80%。

五、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

根据项目实施情况,结合2022年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通用指标、产出指标、效益指标和满意度等),该项目基本达到预期目标。

(二)存在的问题

一是编制方案花费时间较长,二是批复时间也较长,导致实施时间过于紧促,错过疫情调查及防控最佳时间。

(三)相关建议

一是针对相类似的项目,做好项目储备工作,并早做谋划,提前编制好项目拟实施方案,节约编制方案时间。二是加强与审批单位的沟通,特别是具有农事操作季节的项目,要及时将有关情况反馈给审批单位,尽可能缩短审批时间。

2021年省级财政农业公共安全与生态资源保护利用工程监测预警项目

绩效自评报告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主要内容:由县农业农村局作为项目实施主体,开展植保重大病虫害监测预警面积1.5万亩。

2.《四川省财政厅 四川省农业农村厅关于下达2021年省级财政农业公共安全与生态资源保护利用工程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资金资金的通知》(川财农﹝2021﹞17号)下达仁寿县植保重大病虫害监测资金15万元,2020年植保重大病虫害监测项目结余资金1.7万元,总投资16.7万元。

3.严格按照《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农业农村厅关于下达2021年省级财政农业公共安全与生态资源保护利用工程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资金的通知》(川财农﹝2021﹞17号)和《关于做好2021年省级财政农业公共安全与资源保护利用工程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项目实施工作的通知》(川农函﹝2021﹞201号)文件要求,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合理可行的实施方案。

4.开展植保重大病虫害监测预警面积1.5万亩。具体内容是:(1)完善农作物病虫观测场,做到标识清晰、设施齐全、设备先进、工作有序;(2)维护更新新型测报工具,确保设备正常运转;(3)开展病虫调查,信息传输发布;(4)田间观测场和群众测报点土地租赁及运行工作补助。

(二)项目绩效目标。

1.病虫观测场建设。购买太阳能虫情测报灯(自动识别)1台,安装在粮食园区内病虫观测场对粮油作物主要病虫害进行监测预警,计划投资14万元。

2.监测预警工作。虫情测报设备更新维护、设备土地租赁及管护、技术资料印制、病虫防控技术培训、标牌制作安装等费用,计划投资0.3万元。

3.群众测报员补助。建立5个群众测报点(珠嘉镇、文宫镇、满井镇、汪洋镇、谢安镇),聘请5名测报员对全县农作物重大病虫害进行监测,每名测报员劳务补助400元/月(含交通费、田间病虫调查、信息上报、资料费等费用),计划投资2.4万元。

上述资金可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在各项间调剂使用,结余资金转2022年继续用于植保重大病虫监测预警工作。通过对主要农作物重大病虫灾害监测预警,进一步推进我县自动化、智能化病虫监测设备更新换代,农作物病虫田间观测场标准化程度不断提升,智慧测报体系逐步建立,病虫监测预警准确率达90%以上,病虫监测信息汇报完成率达95%以上,确保我县粮食稳产、高产。

4.开展植保重大病虫害监测预警面积1.5万亩。具体内容是:(1)完善农作物病虫观测场,做到标识清晰、设施齐全、设备先进、工作有序;(2)维护更新新型测报工具,确保设备正常运转;(3)开展病虫调查,信息传输发布;(4)田间观测场和群众测报点土地租赁及运行工作补助。

(三)项目自评步骤及方法。

严格按照项目绩效目标开展项目自评,自查实施内容和资金支付情况,填写绩效自评打分表,形成自评报告。

二、项目资金申报及使用情况

(一)项目资金申报及批复情况。

项目实施方案于2021年6月2日送县政府审批,6月8日审批通过。并于6月10日送市农业农村局审批,《眉山市农业农村局 眉山市财政局关于2021年省级财政农业公共安全与资源保护利用工程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资金项目实施方案的批复》(眉农计〔2021〕38号)于2021年7月20日批复。

(二)资金计划、到位及使用情况(可用表格形式反映)。

1.资金计划。《四川省财政厅 四川省农业农村厅关于下达2021年省级财政农业公共安全与生态资源保护利用工程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资金资金的通知》(川财农﹝2021﹞17号)下达仁寿县植保重大病虫害监测资金15万元,2020年植保重大病虫害监测项目结余资金1.7万元,总投资16.7万元。计划开展植保重大病虫害监测预警面积1.5万亩。病虫观测场建设。购买太阳能虫情测报灯(自动识别)1台,安装在粮食园区内病虫观测场对粮油作物主要病虫害进行监测预警,计划投资14万元。监测预警工作。虫情测报设备更新维护、设备土地租赁及管护、技术资料印制、病虫防控技术培训、标牌制作安装等费用,计划投资0.3万元。群众测报员补助。建立5个群众测报点(珠嘉镇、文宫镇、满井镇、汪洋镇、谢安镇),聘请5名测报员对全县农作物重大病虫害进行监测,每名测报员劳务补助400元/月(含交通费、田间病虫调查、信息上报、资料费等费用),计划投资2.4万元。

2.资金到位。根据《四川省财政厅 四川省农业农村厅关于下达2021年省级财政农业公共安全与生态资源保护利用工程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资金的通知》(川财农〔2021〕17号),资金到位15万元,2020年植保重大病虫害监测项目结余资金1.7万元,共计16.7万元。

3.资金使用。目前该项目已全部实施完毕,并于2021年12月完成支付资金16.7万元。

(三)项目财务管理情况。

严格按照川财农﹝2019﹞207号和川财农﹝2019﹞177号)要求,项目资金管理实行专帐专户,专人专管,专款专用,不得挪用、挤占。严格按照项目预算执行,实行报帐制,县农业农村局计财审计股从严把握。

三、项目实施及管理情况

结合项目组织实施管理办法,重点围绕以下内容进行分析评价,并对自评中发现的问题分析说明。

(一)项目组织架构及实施流程。为保障该项目顺利实施,县农业农村局成立由分管领导为组长的项目实施领导小组,负责项目的组织、协调和监督工作,确保项目顺利实施。

(二)项目管理情况。严格按照政府采购规定,采购部分通过竞争性磋商确定实施主体,对拟实施主体进行公示,加强社会监督;加强工作督促检查,及时解决项目实施过程中出现的各种问题,确保各项工作和技术措施落到实处。严格按照川财农﹝2019﹞207号和川财农﹝2019﹞177号)要求,项目资金管理实行专帐专户,专人专管,专款专用,不得挪用、挤占。严格按照项目预算执行,实行报帐制,县农业农村局计财审计股从严把握。

(三)项目监管情况。我局成立了仁寿县2021年省级财政农业公共安全与生态资源保护利用工程监测预警项目质量监管工作小组,县农业农村局领导任领导小组组长、有关部门的负责人为监管小组成员,加强对项目质量监管工作的组织领导,确保项目顺利实施。

四、项目绩效情况

(一)项目完成情况。

采购了太阳能远程信息化虫情测报系统,支付了珠嘉观测场测报灯管护费,珠嘉测报场性诱设备管护费,慈航测报灯管护费,方家测报灯管护费,汪洋测报灯管护费,植物重大病虫防控技术宣传资料费,群测点测报员工资补助。

(二)项目效益情况。

通过对主要农作物重大病虫灾害监测预警,进一步推进我县自动化、智能化病虫监测设备更新换代,农作物病虫田间观测场标准化程度不断提升,智慧测报体系逐步建立,病虫害监测预警面积超过1.5万亩,病虫监测预警准确率达90%以上,病虫监测信息汇报完成率达95%以上,确保了我县粮食稳产、高产。

五、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

根据项目实施情况,结合2022年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通用指标、产出指标、效益指标和满意度等),该项目基本达到预期目标。

(二)存在的问题。

无。

(三)相关建议。

无。

仁寿县2021年中央财政农业生产和水利救灾资金植保重大病虫防治项目

绩效自评报告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主要内容:由县农业农村局作为项目实施主体,按照政府采购相关规定,以政府购买服务的形式确定承接服务主体开展统防统治、技术培训、设立标识牌。

2.四川省财政厅 四川省农业农村厅《关于下达2021年中央财政农业生产和水利救灾资金预算(第一批)的通知》(川财农〔2021〕39号)下达我县资金100万元,用于一二类农作物病虫害统防统治。

3.严格按照四川省财政厅 四川省农业农村厅《关于下达2021年中央财政农业生产和水利救灾资金预算(第一批)的通知》(川财农〔2021〕39号)和《农业生产和水利救灾资金管理办法》文件要求,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合理可行的实施方案。

4.项目总投入100万元,在仁寿县珠嘉镇、大化镇、方加镇、青岗乡、谢安镇、彰加镇、慈航镇、龙正镇、新店镇、曹家镇、汪洋镇、禾加镇、黑龙滩镇、始建镇、满井镇、钟祥镇、文宫镇等17个镇乡整建制实施水稻一代螟虫等一类农作物病虫害专业化统防统治作业服务(含技术培训和标识标牌)10万亩,每亩补助10元,投入资金100万元。各镇乡之间实施面积可根据当年实际种植面积作适当调整。

(二)项目绩效目标。

1.统防统治作业内容

采用释放赤眼蜂防治水稻一代螟虫。螟成虫羽化初期至末期投放,每次每亩投放2枚带菌稻螟赤眼蜂,每枚0.5万头。

2.技术培训

在病虫防治关键期,承接服务主体免费对乡镇农技人员开展技术培训,举办培训班1期,培训人员50人次。承接服务主体免费对实施区域村组干部、种植大户进行病虫害绿色防控和专业化统防统治技术培训,举办培训班17期(每个项目镇乡1期),培训人员850人次。

3.设立标识牌

承接服务主体在每个乡镇一类农作物病虫害统防统治服务区域各设立1个“IPM绿色防控示范园区”标识牌(2M*3M,双面彩喷),共17个,费用由承接服务主体负责。

4.开展草地贪夜蛾、水稻二化螟、稻纵卷叶螟、稻瘟病、稻飞虱等一类农作物病虫害专业化统防统治作业服务10万亩,病虫危害损失率控制在4%以下,有效遏制暴发流行成灾。项目区农民或防治服务组织基本满意。

5.采取赤眼蜂防治方式实施2022年农作物病虫害统防统治,防治对象为水稻螟虫;对实施区域村组干部、种植大户进行培训17期(每个项目乡镇1期),培训人员850人次;在每个项目乡镇设立1个标识牌,共17个。

(三)项目自评步骤及方法。

严格按照项目绩效目标开展项目自评,自查实施内容和资金支付情况,填写绩效自评打分表,形成自评报告。

二、项目资金申报及使用情况

(一)项目资金申报及批复情况。

资金文件6月8日印发,实施方案于7月5日通过,经测算,确定代理机构、需求论证、编制采购文件、公示等相关程序最快也需要1个月,超过我县2021年一类农作物病虫害统防统治适期(最迟防治适期为7月23日前),经咨询市农业农村局,调整用于2022年一类农作物病虫害统防统治作业服务。

(二)资金计划、到位及使用情况(可用表格形式反映)。

1.资金计划。《四川省财政厅 四川省农业农村厅关于下达2021年中央财政农业生产和水利救灾资金预算(第一批)的通知》(川财农〔2021〕39号)下达我县项目资金100万元,用于一二类农作物病虫害统防统治。2021年我县确定水稻统防统治区域为珠嘉镇、大化镇、方家镇、青岗乡、谢安镇、彰加镇、慈航镇、龙正镇、新店镇、曹家镇、汪洋镇、禾加镇、黑龙滩镇、始建镇、满井镇、钟祥镇、文宫镇17个镇乡,落实防治面积100000亩,采用释放赤眼蜂防治水稻一代螟虫,螟成虫羽化初期至末期投放,成本不超过10元/亩。

2.资金到位。根据四川省财政厅 四川省农业农村厅《关于下达2021年中央财政农业生产和水利救灾资金预算(第一批)的通知》(川财农〔2021〕39号),资金到位100万元。

3.资金使用。目前该项目已全部实施完毕,并于6月完成支付资金99万元,剩余1万元为采购节余。

(三)项目财务管理情况。

县农业农村局会同财政局强化项目实施和资金使用监管,确保项目取得实效,保障资金使用安全。坚持专款专用,按照实施方案以及相关资金管理规定,严格规范操作,强化资金监管,做到专款专用,严防挤占挪用。

三、项目实施及管理情况

结合项目组织实施管理办法,重点围绕以下内容进行分析评价,并对自评中发现的问题分析说明。

(一)项目组织架构及实施流程。为保障该项目顺利实施,县农业农村局成立由分管领导为组长的项目实施领导小组,负责项目的组织、协调和监督工作;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确定实施主体,签订服务合同,由实施主体开展疫情监测、防控工作,县农业农村局开展技术指导,实施区域乡镇、村社负责对实施主体进行全程监督,县农业农村局组织项目抽查及验收工作。

(二)项目管理情况。严格按照政府采购规定,通过竞争性磋商确定实施主体,对拟实施主体进行公示,加强社会监督;加强工作督促检查,及时解决项目实施过程中出现的各种问题,确保各项工作和技术措施落到实处。

(三)项目监管情况。我局成立了仁寿县2021年中央财政农业生产和水利救灾资金植保重大病虫防治项目质量监管工作小组,县农业农村局领导任领导小组组长、有关部门的负责人为监管小组成员,加强对项目质量监管工作的组织领导,确保项目顺利实施。项目招标评审有局纪检人员参与,项目抽查验收阶段有局财会人员参与,项目乡镇、村社组织专人负责项目的质量监督和协调工作,督促承接服务主体在实施过程中对出现的问题及时整改。

四、项目绩效情况

(一)项目完成情况。

2022年,水稻一代螟虫防控任务面积100000亩,完成防治面积100000亩以上,完成率100.08%,完成投资按照任务面积计算,亩防治费9.9元,实际完成投资100000亩×9.9元/亩=99万元。在病虫防治关键期,承接服务主体免费对乡镇农技人员开展技术培训,举办培训班1期,培训人员51人次。承接服务主体免费对实施区域村组干部、种植大户进行病虫害绿色防控和专业化统防统治技术培训,举办培训班17期(每个项目镇乡1期),培训人员850人次以上。承接服务主体在每个乡镇一类农作物病虫害统防统治服务区域各设立1个“IPM绿色防控示范园区”标识牌(2M*3M,双面彩喷),共设立17个。

(二)项目效益情况。

防控效果符合防控指标,有效遏制暴发流行成灾;项目区水稻重大病虫防控时效不超过有效防控时期,绿色防控和统防统治覆盖率达100%,化学农药使用量减少30%以上,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率100%,防效达80%以上,项目区农户或防治服务组织基本满意。确保了水稻生产安全。

五、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

根据项目实施情况,结合2022年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通用指标、产出指标、效益指标和满意度等),该项目基本达到预期目标。

(二)存在的问题。

一是编制方案花费时间较长,二是批复时间也较长,导致实施时间过于紧促,超过我县2021年一类农作物病虫害统防统治适期,只能调整用于2022年一类农作物病虫害统防统治作业服务。

(三)相关建议。

一是针对相类似的项目,做好项目储备工作,并早做谋划,提前编制好项目拟实施方案,节约编制方案时间。二是加强与审批单位的沟通,特别是具有农事操作季节的项目,要及时将有关情况反馈给审批单位,尽可能缩短审批时间。

病死和病害动物无害化处理项目绩效

自评报告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基本情况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机制的意见》(国办发〔2014〕47号)和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机制的实施意见》(川办发〔2015〕38号)文件精神“原则上生猪调出大县和年饲养量在5000万只以上的家禽养殖大县要建立1个专业无害化处理场”,经县政府同意,采取政府购买方式确定由成都市科农动物无害化处置有限公司负责我县病死动物和病害产品无害化处置工作,并与该公司签订合作协议。无害化处理费用按实际处理量定期结算,按仁财建〔2016〕40号文件领导批示,除上级财政补助资金外由县财政补贴,其执行标准为:病死猪中央标准为80元/头(无论大小),县上实际执行标准为20公斤以上的猪80元/头,20公斤以下的猪为20元/头。其余畜禽中央和省均无明确要求,县上执行标准为牛600元/头,羊、犬(20公斤以上)65元/只,羊、犬(20公斤以下)20元/只,鱼、禽、兔及动物组织1元/公斤(2021年7月调整为2.5元/公斤)。

(二)项目绩效目标

不因随意丢弃病死动物引发大规模动物疫情。

(三)项目自评步骤及方法

1.现场评价抽样选点情况

在仁寿县境内选取了四川福美嘉牧业、龙正张光清养殖场、满井王兴建养殖场、龙正郭良光养殖场、洪峰李勇明养殖场等5个养殖场(专业户)和部分散养户、禽类养殖户进行现场评价,主要考察内容为养殖场病死动物是否全数作无害化处置、无害化处置动物数量的核查和片区监管人员是否严格按工作要求开展工作。现场评价结果显示,5个养殖场(专业户)无害化处理猪只数量与养殖档案登记死亡头数一致,无害化处理单上养殖场负责人、片区监管人员、现场收集人员均签字确认,收集过程有照片作为佐证,做到了死亡猪只全申报、应收尽收,过程监管严密有效。

2.评价方法

评价主要采取查阅项目资料、无害化收集单、养殖场养殖档案座谈等方式开展,进行现场评价。

二、项目资金申报及使用情况

(一)项目资金申报及批复情况

2021年度,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置中省资金下达文件为川财农〔2020〕183号(26.72万元)和川财农〔2021〕59号(15.29万元),经县人民政府批复同意后实施。

(二)资金计划、到位及使用情况

1.资金计划及到位

2021年病死和病害动物无害化处理项目上级资金42.01万元已全部拨付给无害化处理公司。

2.资金使用

2021年,成都市科农动物无害化处置有限公司共为我县无害化处理生猪(20公斤以上)35285头,生猪(20公斤以下)2906头,犬41只,牛5头,羊155只,鱼、禽、兔及动物组织191120公斤,县财政拨付其无害化处置费用共计3320841元(上级资金420100元,县财政配套2900741元)。

(三)项目财务管理情况

项目财务管理制度严格,设有财务审计股,会计核算及账务处理合规合法,该项目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财务处理及时、会计核算规范。

三、项目实施及管理情况

病死和病害动物无害化处理项目由仁寿县农业农村局组织实施。一是严格要求成都市科农动物无害化处置有限公司按合作协议开展无害化处理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技术规范》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实施病死动物及病害产品的无害化处理,做到应收尽收。二是要求各乡镇提高认识、清楚补助标准、做好宣传动员工作,要求养殖场在畜禽死亡后,必须马上联系乡镇兽医或者科农公司,不得随意掩埋、焚烧甚至食用或销售,积极配合科农公司对病死畜禽及产品的收集工作。现场监管人员需到场监管收集全过程并签字确认。三是制定了《关于加强病死动物和病害动物产品无害化处理监管工作的通知》等文件,要求各乡镇畜牧站加强领导、建立制度、完善台账、确定专门的片区监管人员负责监管收集病死(病害)畜禽及产品的全过程,不得虚报、谎报病死畜禽数量和重量。

四、项目绩效情况

(一)项目完成情况

项目已实施完毕,资金拨付率100%。

(二)项目效益情况

1.社会效益。我县规范了病死动物和病害产品的无害化处理工作,严格根据相关文件精神和合作协议按实际处理量进行补贴,争取最大限度地利用有限资源完成运输车购买补助、运输车监管设备配置和无害化处理所需费用。无害化处理后的残渣和油能够用于工业生产,产生一定经济效益。病死动物和病害产品集中处置这一行为在养殖户中有良好的社会反响,对于养殖户来说,既没有任何经济负担又能有效防止疫病传播,促进了社会进步,提高了人民生活水平。规范了实施该政策之前的行业乱象、填补了管理漏洞,基本实现了预期目标。

2.环境效益。随意掩埋或焚烧病死动物和病害产品会污染地下水,增加污水量。在腐烂分解过程中散发的恶臭容易引诱狗等其他动物的翻刨甚至叼至异地,破坏周围土壤和现有土质结构,固体废物通过各种途径进入农田,对生态环境状况产生破坏性影响。在病死动物和病害产品经过集中处置后,以上面临的所有环境问题迎刃而解。

3.满意度。对全县各乡镇的各大养殖场和部分散养户进行走访了解时,养殖户对该政策的实施方案、实施过程和最终效果都表示了认可,在不产生经济负担的前提下,既为自己的养殖场省下了无害化处理的人力、物力,又能防止疫病传播、保护生态环境,养殖户的满意度都非常高。

五、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

仁寿县农业农村局实施的病死和病害动物无害化处理项目,经费及时拨付到位,支出合理合规,实现了预定的绩效目标,同时立项依据充分,目标明确,为推进仁寿县动物无害化处理发挥了重要作用。

(二)存在的问题

仁寿县因地制宜建立了委托集中处理和自行处理相结合的无害化处理长效机制。但在全国非洲猪瘟疫情爆发后,养殖场从生物安全角度考虑,均实行全封闭养殖,片区监管人员因不能进场,对自行处理的过程监管存在一定盲区。

(三)相关建议

一是加强对养殖场的宣传指导工作,逐步淘汰化尸窖等传统落后的处理方式,严格按照无害化处理技术规范开展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工作;二是对自行处理的养殖场要加大监管力度,提高疫病监测频次,深入分析死亡率,定期查看养殖场无害化处理台账,要求养殖场保留无害化处理全过程影像资料备查。

关于眉山市财政局下达我县2021年

专项预算省重点项目推进和投资运行“红黑榜”激励资金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主管部门在项目管理中的职能。

项目主管部门为仁寿县农业农村局,负责项目方案编制报批、项目管理、指导项目实施、指导建成后运行、进行项目绩效评估等。

2.项目立项、资金申报的依据

按照眉山市财政局《下达省重点项目推进和投资运行“红黑榜”激励资金的通知》(眉财农〔2021〕48号)精神,结合我县实施德康100万头生猪养殖暨屠宰肉食品加工项目的实际情况,申报该项目资金。

3.资金管理办法制定情况,资金支持具体项目的条件、范围与支持方式

按照项目资金专款专用原则,对我县2018年底开始实施的省级重点项目“仁寿德康100万头生猪养殖暨屠宰肉食品加工项目”代养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予以支持。截至2021年11月,全县德康代养场开工580个单元,符合项目支持条件。

4.资金分配的原则及考虑因素。

根据我县与德康集团签订的《100万头生猪养殖暨屠宰肉食品加工项目合作协议》,2019年至2021年间,全县新建德康代养场800个单元,县财政按20万元/单元给予业主建设补助。项目随机抽取3户业主20个单元实施该项目。

(二)项目绩效目标

1.项目主要内容。

(1)汪洋镇尖山村卓洋生态家庭农场2个单元:含管理区用房230平方米、生产区圈舍2430平方米、粪污处理设施1100立方米、化尸池25立方米、蓄水池60立方米、各类风机30台、降温水帘118平方米、母猪限位栏120个、母猪产床14套、保育舍地暖72平方米、料塔3个、自动供料线200米、自动环控箱13台、干湿分离机1台、50KW备用发电机1台、围栏等。

(2)新建宝马镇决心村张野家庭农场4个单元:含管理区用房291平方米、生产区圈舍4340平方米、粪污处理设施2200立方米、化尸池27立方米、蓄水池100立方米、各类风机66台、降温水帘160平方米、母猪限位栏200个、母猪产床28套、保育舍地暖84平方米、料塔3个、自动供料线350米、自动环控箱13台、干湿分离机1台、50KW备用发电机1台、围栏等。

(3)慈航镇观音村领航家庭农场4个单元。含管理区用房291平方米、生产区圈舍4340平方米、粪污处理设施2200立方米、化尸池27立方米、蓄水池100立方米、各类风机66台、降温水帘160平方米、母猪限位栏200个、母猪产床28套、保育舍地暖84平方米、料塔3个、自动供料线350米、自动环控箱13台、干湿分离机1台、50KW备用发电机1台、围栏等。

2、项目应实现的具体绩效目标

项目建成后,具体实施项目的3个家庭农场10个单元代养场,常年存栏能繁母猪500头,年出栏生猪能力1万头。

项目进度计划为:2021年12月底完成全部基础设施和配套设施建设;2022年1月,圈舍及环境全面消杀工作;2022年2月底,开始引种关猪;2023年2月,达到设计生产能力,年出栏生猪1万头。

3.项目建设的可行性

2018年11月13日,仁寿县人民政府与德康集团签署了“100万头生猪养殖暨屠宰肉食品加工项目”。项目计划2019年至2021年,全县新建1座祖代种猪场、800个单元生猪代养场(德康2号家庭农场),达到年出栏生猪100万头的能力。项目纳入省市县政府挂图作战重点项目管理。实施“红黑榜”奖励项目的3户家庭农场,为德康签约代养户,已于2021年1月完成选址,并开始建设;2021年12月建成验收合格。项目建设与实际相符,切实可行。

(三)项目自评步骤及方法

1.项目户选择。在德康签约的在建合作户中随机选择3和家庭农场10个单元规模。

2.建设指导。局上安排专人,实行包保负责制。

3.竣工验收。以德康公司验收资料为基础,局上组织验收。

4.资金兑现。验收合格后,按程序按20万元/单元兑现奖补资金合计200万元。

5.生产管理。在德康公司管理的基础上,局上确定专人包保负责。按月统计监测项目户生猪存栏情况、母猪产仔情况、出栏情况、收入情况、粪污无害化处理和资源化利用情况等,分析项目投入产出情况。

二、项目资金申报及使用情况

(一)项目资金申报及批复情况

2021年11月15日,县农业农村局会同县财政局编制《仁寿县重点项目推进和投资运行“红黑榜”激励资金实施方案》(仁农〔2021〕176号),经报县政府审定同意(县政府送批件1158号)后上报市农业农村局、市财政局《关于送审<仁寿县重点项目推进和投资运行“红黑榜”激励资金实施方案>的请示》(仁农〔2021〕189号),眉山市农业农村局、市财政局下达《关于对仁寿县2021年省级财政重点项目推进和投资运行“红黑榜”激励资金奖补项目实施方案的批复》(眉农计〔2021〕62号),下达我县2021年省重点项目推进和投资运行“红黑榜”激励资金200万元。

(二)资金计划、到位及使用情况(见附表)

附表:仁寿县2021年“红黑榜”激励资金项目情况表

业主姓名

联系电话

代养场地址

代养场(单元)

补助金额(20万元/单元)

张野(仁寿县宝马镇张野家庭农场)

15519177776

仁寿县宝马镇决心村5组

4

80

张进(仁寿县慈航镇领航家庭农场)

18688061600

仁寿县慈航镇观音社区9组

4

80

张凤苹(仁寿县尖山村卓洋生态家庭农场)

13688357046

仁寿县汪洋镇尖山村3组

2

40

合计



10

200

项目已于2021年11月25日通过德康集团、县农业农村局验收,2021年12月底全部兑现三户奖补资金合计200万元。

三、项目实施及管理情况

(一)项目实施组织构架及实施流程

1.建立项目领导小组。由县委、县政府分管领导为组长,县政府办、县农业农村局、县财政局、县自然资源局、眉山市仁寿生态环境局、县发改局、县行政审批局、县金融管理局及国网仁寿供电公司、县农担公司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建立了仁寿德康项目领导小组(仁府办函〔2018〕145号)。负责德康100万头生猪养殖暨屠宰肉食品加工项目及市“红黑榜”激励资金项目的规划、政策、发动、领导和管理等工作。

2.建立项目工作小组。由县农业农村局局长任组长,分管副局长及县自然资源局、眉山市仁寿生态环境局分管副局长任副组长,相关业务人员为成员,建立了项目工作小组,负责项目选址、审批、融资、实施指导等工作。

3.项目实施流程。项目方案编制—项目申报—项目批复—项目选址—项目设施农业用地备案—项目设计—项目融资—项目实施—项目指导—竣工验收—项目奖补资金兑现—项目建成后期管理。

(二)项目管理情况

1.从德康签约合作户中选择业主实施项目。

2.按照德康2号家庭农场设计和建设标准建设。

3.项目选址符合用地、环保要求,并按规定办理设施农业用地备案、环保备案或环评批复。

4.项目由业主自行建设。由于项目投资以业主为主(占总投资85%以上)财政补助为辅,不适宜招投标和政府采购,因此项目建设由业主自行选择施工方进行建设和设备采购。

(三)项目监管情况

1.资金专账管理。“红黑榜”激励项目资金实行专户专账管理,专款专用。

2.组织专班实施。县局成立种养办,专门负责德康项目及“红黑榜”激励资金项目实施监管和指导。

3.建设全程监管。对所有德康代养场项目和“红黑榜”激励资金项目业主,从选址、办证、工程建设、种养结合等,开展全过程监管,发现问题立行立改。

四、项目绩效情况

(一)项目完成情况

2021年11月中下旬,县农业农村局组织相关人员对项目3户项目实施户建设的家庭农场进行了验收,全部完成或超额完成穆鸟任务。

1.汪洋镇尖山村卓洋生态家庭农场2个单元:新建管理区用房353平方米,完成153.5%;新建生产区圈舍2512平方米,完成103.34%;新建粪污处理设施1170立方米,完成106.36%;新建化尸池40立方米、新建蓄水池80立方米、各类风机30台、降温水帘118平方米、母猪限位栏120个、母猪产床14套、保育舍地暖96平方米、料塔3个、自动供料线335米、自动环控箱13台、干湿分离机1台、50KW备用发电机1台、围栏226米,均完成或超额完成目标任务。

2.宝马镇决心村张野家庭农场4个单元:新建管理区用房292平方米,完成100.34%;新建生产区圈舍4370平方米,完成100.69%;新建粪污处理设施3040立方米,完成138.18%;、化尸池150立方米、新建蓄水池140立方米、各类风机66台、降温水帘160平方米、母猪限位栏200个、母猪产床28套、保育舍地暖196平方米、料塔3个、自动供料线380米、自动环控箱13台、干湿分离机1台、50KW备用发电机1台、围栏216米,均完成或超额完成目标任务。

3.慈航镇观音村领航家庭农场4个单元。新建管理区用房344平方米,完成118.21%;新建生产区圈舍4450平方米,完成102.53%;新建粪污处理设施2300立方米,完成104.55%;新建化尸池65立方米、蓄水池112立方米、各类风机66台、降温水帘160平方米、母猪限位栏268个、母猪产床28套、保育舍地暖196平方米、料塔3个、自动供料线360米、自动环控箱13台、干湿分离机1台、50KW备用发电机1台,均完成或超额完成任务。

(二)项目效益情况

1.经济效益分析

实施项目的汪洋镇尖山村卓洋生态家庭农场、宝马镇决心村张野家庭农场、慈航镇观音村领航家庭农场,设计规模为德康2号家庭农场(自繁自养代养场)10个单元,常年存栏能繁母猪500头,按我县德康代养户投产至今的生产水平,每头母猪每年出栏商品猪20.4头,每年可保证出栏商品猪10200头。按照2018年11月7日眉山市委副书记黄剑东、市政府副市长肖忠良同德康集团董事长王德根、德康集团副董事长胡伟等研究加快推进华西希望-德康集团眉山200万头生猪一体化项目建设工作《会议纪要》(眉府阅〔2018〕97号)约定,“给予合作代养户平均不低于260元/头的代养费”计算,项目年代养费收入265.2万元,平均每个单元代养费收入26.52万元。

经调查,我县代养场建设投入为112万元/单元,每年运行投入人工、水电、维护等费用为6.4万元,年代养纯收益为26.52万元-6.4万元=20.12万元,项目静态投资期为(112万元-20万元)/20.12万元+1=5.57年。

2.社会效益分析

一是项目示范带动作用。在项目示范带动下,全县建成投产德康代养场260个单元,存栏母猪1.3万头,年产能26万头,有力促进了我县生猪产业发展。二是项目建设标准化智能化自动化水平提升,推进了我县生猪产业整体水平的提高。

3.生态效益分析

项目建设按照“以养定种、种养结合”开展,粪污前期处理方式为刮粪式干清粪,减少了粪污量,做到了“源头减量”;后期采取干湿分离,建设配套足够的沼气池(化粪池)、曝氧池进行无害化处理,配套田间蓄污池,并按存栏5头/亩标准配套足量的种植用地,处理后的粪污还田做粪肥,做到“零排放、零污染”、生态效益明显。

4.可持续效益分析

项目推行生猪自繁自养,能够培养一大批懂技术的新型职业技术农民,“家有千金,不如技术在身”、“技不压身”,可保证农民养猪项目的可持续发展。

五、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

1.项目设立符合国家产业政策,采取“大企业+小业主”方式发展生猪产业,为我县生猪稳产保供打下了坚实基础,为擦亮四川生猪品牌做贡献。。

2.项目建设标准化智能化自动化水平提高,有力提高了全县生猪产业整体水平,示范作用明显。

3.项目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效益明显,培养了一大批新型职业技术农民,筑牢了可持续发展技术基础。

4.政企合作推进生猪全产业链发展效果明显。

5.建议大面积推广德康生猪养殖模式。

(二)存在的问题

1.德康公司生产环节技术力量不足。

2.部分德康代养户技术能力不足。

3.个别德康代养户粪污处置和利用不到位。

(三)相关建议

1.加强德康代养户技术培训、技术指导。

2.加强代养户粪污无害化处理和资源化利用常态化监管。

仁寿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项目2021年专项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基本情况。

1.仁寿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项目采取PPP模式实施,社会资本方为四川省能源投资集团公司,仁寿县农业农村局为牵头主管单位,负责协调、监管项目建设及运营。

2.项目公司由四川省能源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占股70%和仁寿县供排水有限公司占股30%共同出资成立,项目一期总投资57600万元,注册资本金19000万元,四川能源投资集团有限公司13300万元,仁寿县供排水有限公司5700万元。项目所需资金由四川省能源投资集团负责融资解决。按《仁寿县人民政府常务会议决定事项通知》(仁府定字第10号)精神,一是由县财政负责,按照合同约定时限,按期拨付项目注册资本金5700万元。二是县治理办(机构改革已并入县农业农村局)负责督促四川能源投资集团按时拨付该企业承担的项目注册资本金,公司注册资金为1.9亿元人民币,四川省能源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持有公司70%股权,仁寿县供排水有限责任公司持有公司30%股权,资本金19000万元已全部到位(四川省能源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投入13300万元,仁寿县供排水有限公司5700万元)。

3.按《四川省财政厅关于做好2021年省级财政支持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PPP)综合补助资金申报工作的通知》(川财金〔2021〕40号)文件精神,对全省示范项目给予项目单位贴息补助。

4.按《四川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1年省级财政支持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PPP)综合补助资金的通知》(川财金〔2021〕78号)文件精神,给予项目公司61万融资成本补助。

(二)项目绩效目标。

1.仁寿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PPP项目建设一座日处理1200吨的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分两期建设,一期规模800吨/日;二期400吨/日。总投资6.90亿元,一期总投5.76亿元,二期总投1.14亿元。厂区占地总面积为118.8亩。

2.项目建设一座日处理1200吨的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厂区占地总面积为118.8亩分两期建设,一期规模800吨/日,采用2×400吨/日的焚烧线,配一套18MW凝汽式汽轮发电机组;二期增加一条400吨/日的焚烧线和一套9MW凝汽式汽轮发电机组,主厂房一次性建成,年运行时间不少于333天,年处理生活垃圾约40万吨,年发电约2亿度。配套新建处理400吨/日的渗沥液处理车间。项目建设期二年,运营期28年,2019年2月进场道路开工建设,2019年9月开始主体工程建设,2020年7月主厂房封顶,2020年12月完工,投入运行。2021年累计处理成活垃圾251482.49吨。

3. 该项目申报内容总体与具体实施相符,申报目标合理可行。

(三)项目自评步骤及方法。

由县农业农村局牵头,组织相关单位组成专家组,通过实地调研,查看资料,召开座谈会,了解项目公司生产运营情况,开展绩效测评。

二、项目资金申报及使用情况

(一)项目资金申报及批复情况。

按《四川省财政厅关于做好2021年省级财政支持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PPP)综合补助资金申报工作的通知》(川财金〔2021〕40号)文件精神,申报了垃圾焚烧发电厂项目融资成本补助249.23万元。《四川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1年省级财政支持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PPP)综合补助资金的通知》(川财金〔2021〕78号)下达了项目公司61万融资成本补助。

(二)资金计划、到位及使用情况(可用表格形式反映)。

1.资金计划。公司注册资金为1.9亿元人民币,贷款合计3.86亿元。本次融资成本补助61万元。

2.资金到位。一是注册资本金。公司注册资金为1.9亿元人民币,现已全部到位(其中:四川省能源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投入13300万元,仁寿县供排水有限公司5700万元)。本项目申请固定资产贷款合计3.86亿元,其中: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仁寿支行2亿元、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眉山分行1.86亿元,融资授信两家银行已出。截止本月工行仁寿支行已提款18500万元;中国银行眉山分行已提款12500万元。合计收到融资银行借款31000万元。2021年12月28日省财政将61万元补助资金下达到县上。

3.资金使用。2022年2月17日我局已将61万元补助拨付到项目公司。项目公司将获得的补助资金按照企业财务管理规定进行核算管理。

(三)项目财务管理情况。

项目公司设立财务部,专职财务人员3名,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建立《发票收据管理制度》、«应收款管理制度»、《财务清查制度》等财务管理、资金管理制度,并严格执行,财务处理及时,会计核算规范,每月向平台公司上报财务报表,每季度进行一次财务分析,每年接受省国资委审计。

三、项目实施及管理情况

(一)项目组织架构及实施流程。

2018年2月,通过公开招投标,四川省能源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中标,2018年8月与仁寿县政府签订PPP协议,垃圾处理费暂定为52.5元/吨。2018年10月集团公司与县供排水公司以7:3的股权比例共同出资成立了仁寿川能环保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仁寿环保能源)负责仁寿项目的建设、运行,注册资本金19000万元。项目自2019年11月开工建设,于2021年1月13日成功通过试运行进入商业运行阶段。

(二)项目管理情况。

仁寿县政府授权仁寿县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办公室(因机构改革并入县农业农村局)作为实施机构,县治理办委托代理机构通过公开招标采购社会资本,需求论证、招标文件核心条款经相关部门审核会商,报经县政府同意,所有招标公告、中标结果均在四川政府采购网进行了公示。

仁寿川能环保能源有限公司于2018年10月25日注册成立,负责本项目的投融资、设计、建设、运营、维护、移交等。公司设立股东会,董事会,设立综合管理部、财务资产部、生产技术部等职能管理部门及生产运营部等生产储备人员。本月在职上岗人数72人。

(三)项目监管情况。

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项目推进工作,2018年至2020年连续4年将本项目纳入县重点挂图作战项目考核,先后由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县政协主席、县政府副县长担任责任领导。2018年为顺利推进项目,先后下发了《中共仁寿县委办公室仁寿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仁寿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项目推进领导小组的通知》(仁委办〔2018〕95号)、《仁寿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仁寿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PPP项目谈判小组的通知》(仁府办函〔2018〕77号),为有力推进项目提供有保障。

四、项目绩效情况

(一)项目完成情况。

仁寿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项目按可研、招标文件要求,按计划进度完成项目建设,质量达标,有效控制投资成本,实现目标计划,完成投资5.76亿元。

(二)项目效益情况。

本项目属于对仁寿县长远建设和经济发展具有重要作用的项目,在国民经济发展中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始终显著。

1.社会效益

仁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能改变以前垃圾处理设施的落后状态,可以有效地控制二次污染,协调城市生态与周边地区的生态环境,提高城市的环境质量,从而提高城市形象,促进社会经济发展。项目的建设与投产,可以安置一批富余劳动力,增加就业机会,促进劳动力的转移,产生良好的社会效益。

2.生态效益

本项目占地少,处理周期短,无害化程度高,且产生的热量可作能源利用,快速的使垃圾无害化、减量化和资源化,具有巨大的环境效益。

3.群众满意

垃圾的无害化处理,总体环境质量的改善,都有益于人们的身心健康,减少疾病的发生,提高人们的生活质量,降低医疗费用,服务群众满意。

4.可持续效益

项目建成后,将每年约处理生活垃圾40万吨,发电约2亿度,既解决了垃圾处理难题,又产生清洁能源,具有较大的可持续效益。

5.经济效益

项目公司的收文主要来源于售电收入和垃圾处理费,按国家发改委政策,每度享受0.66元电价补贴,按PPP协议,每吨垃圾由县财政支付52.5元垃圾处理费,项目具有财务可行性、盈利性和偿债能力。

五、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

严格按照省财政厅要求,及时将补助资助拨付到项目公司,进一步推动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项目高标准、规范化、多领域落地实施,强化补助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二)存在的问题。

无。

(三)相关建议。

无。

关于2021年农村“厕所革命”整村推进示范村建设项目支出绩效的自评报告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资金及批复情况。按照省农业农村厅、省乡村振兴局、省财政厅《关于做好2021年农村“厕所革命”整村推进示范村建设项目的通知》(川农函〔2021〕479号)要求,上级下达我县资金共计1139.41万元,其中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1年中央财政土地指标跨省域调剂收入安排的支出预算的通知》(川财农〔2021〕87号)安排887万、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1年省级财政支持农村“厕所革命”资金预算的通知》(川财农〔2021〕112号)安排252.41万元。结合我县实际,我局于2021年11月5日编制《2021年中央财政土地指标跨省域调剂收入安排资金和2021年省级财政支持农村“厕所革命”资金使用方案》(仁农〔2021〕169号)报县政府审批并于2021年11月11日审批通过(县人民政府送批件1137号)。

(二)项目绩效目标。2021年我县实施28个整村推进示范村建设并完成无害化卫生厕所改造13902户,确保示范村卫生厕所普及率达85%以上,厕所粪污无害化处理率达90%以上。

(三)项目资金申报相符性。

1.我县农村厕所革命项目申报内容是对标省市要求申报,与具体实施内容相符。

2.申报目标对标省市下达任务分配,合理。

二、项目实施及管理情况

(一)资金计划、到位及使用情况。

1.资金计划到位情况。该项目资金涉及中央、省级财政资金已全部到位,其中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1年中央财政土地指标跨省域调剂收入安排的支出预算的通知》(川财农〔2021〕87号)安排887万、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1年省级财政支持农村“厕所革命”资金预算的通知》(川财农〔2021〕112号)安排252.41万元,全部用于我县(含天府新区眉山市管委会仁寿片区)28个农村“厕所革命”整村推进示范村建设。

2.资金使用。按照《2021年中央财政土地指标跨省域调剂收入安排资金和2021年省级财政支持农村“厕所革命”资金使用方案》(仁农〔2021〕169号)要求,上级资金计划分两部分使用,其中天府新区眉山市管委会仁寿片区实施224.09万元和仁寿县实施915.32万元。

3.补助标准。根据《中共仁寿县委乡村振兴暨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大力实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建设大美仁寿·宜居乡村推进方案>的通知》(仁委农领 〔2019〕2号)文件要求,对改造农村厕所的农户按照总投入的40%进行补助,其中:新建三联沼气池每户补助2000元;改建三联沼气池每户补助400元;购买PE、PVC成品三格化粪池每户补助800元;购买玻钢成品三格化粪池每户补助1200元;新建砖砌三格化粪池每户补助1200元;改造砖砌三格化粪池每户补助1200元;购买一体化完整上下水冲式成品化粪池每户补助7000元。按工作计划安排,对实施农村散户污水处理每户补助800元。

(二)项目财务管理情况。

1.项目管理。一是公示公告。各镇(乡)街道要切实抓好建设任务、项目资金公告公示,提高项目建设和资金使用的透明度。要重点督促村委会通过村务公开,对全村改厕台账、到户补助金额等做到事前、事中、事后全程公开,一户一档,接受社会和村民监督;二是严格把关质量。各乡镇(街道)要切实按照国家质量监管总局制发标准《农村三格式户厕建设技术规范》(GB/T38836-2020)、《农村三格式户厕运行维护规范》(GB/T38837-2020)、《农村集中下水道收集户厕建设技术规范》(GB/T38838-2020)建设农村户用无害化卫生厕所,村镇逐级逐户验收后报县农业农村局验收。三是强化监督检查。县农业农村局将不定期对工作开展进度、施工质量等进行督促指导,对质量不过关、工作进度缓慢的乡镇予以通报。各乡镇须于2021年11月底以前全面完成建设任务,12月底前全面完成资金拨付。

2.资金管理。一是资金下达和拨付。县财政局将资金下达至县农业农村局项目资金专户,县农业农村局按照“专款专用”“专人管理”“专账核算”原则加强资金管理,并按照国库集中支付相关规定做好资金拨付;二是加大线索移交和问题处理力度,确保资金安全。县农业农村局、各项目镇(乡)街道加大违规违纪问题线索移交力度,对于骗取、套取、挤占、挪用,或违规发放等行为,要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三)项目组织实施情况。

该项目由县农业农村局牵头,乡镇负责具体实施,县级成立了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办公室,贯彻执行县委、县政府“厕污共治”工作指示精神,协调县级相关部门,督促镇乡政府(街道办)强力推进“厕污共治”工作,并抽调专人成立了八个农村“厕污共治”督导组,负责开展“厕污共治”宣传发动,协调乡镇,督导进度,技术指导,质量监督,竣工抽验,乡镇情况收集、整理、上报等工作。

三、项目绩效情况

(一)任务分配情况。2021年我县实施农村“厕所革命”整村推进示范村项目包含眉山天府新区仁寿片区任务,经与天府新区协商,按照补助资金/任务数的户均补助标准,天府新区眉管委按建设任务4村2806户划拨中省资金224.09万元,仁寿剩余26个村11528户建设任务,实施中省资金915.32万。

(二)项目完成情况。该项目2021年全面完成我县28个村改厕14334户整村推进任务(含天府新区眉山市管委会仁寿片区),农村户用卫生厕所普及率达90%。上级下达我县资金1139.41万元,拨付资金1139.41万元,资金拨付率达100%,一是预算支出严格控制在预算率100%内,二是严格资金专款专用,确保资金无超范围使用。

(二)项目效益情况。2021年我县示范村卫生厕所普及率达90%。项目的实施,改善了农民群众的居住条件,引导农民群众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切实增强了农民群众的获得感和幸福感。

四、问题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及存在的问题。一是劳动力大量外出,建设难。全县七普人口数据显示,常住人口中流动人口占比高达27%,农村流动人口占比更高。在农村户用卫生厕所新建改造过程中,不管是运用砖砌式三格化粪池还是成品一体化三格化粪池,均出现劳动力短缺的情况。流动人口数量庞大,留守老人改厕意愿不强,中短期务工人员中有一定改厕意愿,但时间条件不允许导致室内改造迟迟未完成。二是丘陵地区农户分散,运维难。仁寿县作为百万丘陵人口大县,总聚居度仅有17.45%,绝大多数农村居民呈点状分布、散状居住,给基础设施的投入带来巨大压力。农村厕所革命是民生工程、基础工程,没有收益,使用集中抽粪或是滴灌管网收集,则成本高,难度大;建管运维带来的巨大压力导致社会资本介入不积极,很难有效调动社会资金投入;管护难度大,个别冲水箱、便盆、管道等设施设备有损坏,难以界定质量问题还是使用问题,统一管护难度大。

(二)相关建议。积极鼓励社会资本参与。在保障工程质量的前提下,集中打捆包装项目,将农村厕所建管运维工程面向社会招标,政府由养人、养物向购买社会服务转变,提高财政资金效率。各村在完成整村推进无害化卫生厕所普及率达90%的基础上,按照中央“愿改尽改”的原则,持续推进无害化卫生厕所建设。

关于仁寿德康代养场建设项目

绩效自评报告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主管部门在项目管理中的职能。

项目主管部门为仁寿县农业农村局,负责项目宣传、任务分解下达、指导项目实施、指导建成后运行、进行项目绩效评估等。

2.项目立项、资金申报的依据

(1)仁寿县政府与四川德康集团签订的《100万头生猪养殖暨屠宰肉食品加工项目合作协议》。

(2)仁寿县人民政府(送阅件1510号)收文处理笺《关于德康眉山200万头生猪一体化项目推进情况的工作通报》。

3.资金管理办法制定情况,资金支持具体项目的条件、范围与支持方式

按照项目资金专款专用原则,对我县2018年底开始实施的市县重点项目“仁寿德康100万头生猪养殖暨屠宰肉食品加工项目”代养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予以支持。截至2021年12月,全县德康代养场完工271个单元(其中村集体经济4个单元除外),符合项目支持条件。

4.资金分配的原则及考虑因素。

根据我县与德康集团签订的《100万头生猪养殖暨屠宰肉食品加工项目合作协议》,2019年至2021年间,全县新建德康代养场800个单元,建成验收合格后,县财政按20万元/单元给予业主建设补助。

(二)项目绩效目标

1.项目主要内容。

设计50头母猪为1个养殖单元,按母猪存栏规模配套建设相应规模的功能圈舍(包括母猪配种怀孕舍、母猪产仔舍、仔猪保育舍和育肥舍)、功能用房(生活及管理用房、防疫用房、自备发电房)、相应的粪污处理设施(收集池、沼气池或化粪池、曝氧池、田间蓄污池、收集联通排出管线)、安装相应的设备设施(风机、水帘、自动环控箱、饲料塔及自动饲喂料线、刮粪机、固液分离机等),实行自繁自养,控制母猪同期发情,按批次循环生产,每月均衡出栏,每个单元年产能1200头左右。公司按每批次生产成绩计付代养户代养报酬。该模式成为德康2号家庭农场(德康2号代养场),是德康集团在我县推广的唯一代养模式。

2、项目应实现的具体绩效目标

项目建成后,全县新增德康800个单元2号代养场,常年存栏能繁母猪4万头,年产能100万头。

项目进度计划为:2019年建成300个单元德康代养场、2020年建成300个单元、2021年建成200个单元。2022年达到100万头生猪产能。

3.项目建设的可行性

2018年11月13日,仁寿县人民政府与德康集团签署了“100万头生猪养殖暨屠宰肉食品加工项目”。项目计划2019年至2021年,全县新建1座祖代种猪场、800个单元生猪代养场(德康2号家庭农场),达到年出栏生猪100万头的能力。项目纳入省市县政府挂图作战重点项目管理。县上将800个单元代养场建设任务分解下达给各乡镇,相关部门在代养场选址、设施农业用地备案、项目立项、家庭农场注册、建设融资担保贷款、环境影响评价(环评备案)、猪场专变用电办理、进出场道路建设、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审批等方面,给予指导、帮助、优惠、项目配套等。以户为单位,按德康标准检查后,组织验收;验收合格后,县上按程序兑现奖补资金,德康公司按程序配送仔猪及后备补助,相应的物料疫苗药品等,开始关猪生产。项目建设与实际相符,切实可行。

(三)项目自评步骤及方法

1.项目户选择。选择有养猪积极性、有一定经济基础、有相应配套的种植用地(利于粪污消纳、农业综合开发)、讲诚信知守法的业主,同德康公司签订养猪合作协议,建设德康代养场,享受我县给与的相关优惠政策和服务。

2.建设指导。局上安排专人,分片负责建设过程中涉及的选址用地、施工指导、立项注册、融资贷款、专变用电、环评备案、证照办理、道路建设、消纳用地等相关方面的协调、指导和服务。

3.竣工验收。以德康公司验收资料为基础,局上组织验收。截至2021年12月,全县建成并验收合格德康2号代养场103户271个单元。

4.资金兑现。验收合格后,按程序按20万元/单元兑现102户德康2号代养场267个单元(其中有3户4个单元为村集体经济,本项目不再给予补助)5340万元奖补资金、兑现德康慈航镇种猪场奖励资金200万元。

5.生产管理。在德康公司管理的基础上,局上确定专人包保负责。按月统计监测项目户生猪存栏情况、母猪产仔情况、出栏情况、收入情况、粪污无害化处理和资源化利用情况等,分析项目投入产出情况。

二、项目资金申报及使用情况

(一)项目资金申报及批复情况

县上将项目纳入重点项目实行挂图作战管理。2019年局上根据每年任务安排向县财政申报安排当年相应的资金;2020年、2021年根据实际完成情况申报当年用于兑现的资金。县财政根据实际情况审核后,安排拨出批次专项资金5540万元。

(二)资金计划、到位及使用情况

到2022年12月底,通过德康集团、县农业农村局组织验收德康代养场103户271个单元、种猪场1座,已按程序分期兑现奖补资金5540万元。其中102户德康代养场5340万元、德康慈航种猪场200万元。

三、项目实施及管理情况

(一)项目实施组织构架及实施流程

1.建立项目领导小组。由县委、县政府分管领导为组长,县政府办、县农业农村局、县财政局、县自然资源局、眉山市仁寿生态环境局、县发改局、县行政审批局、县金融管理局及国网仁寿供电公司、县农担公司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建立了仁寿德康项目领导小组(仁府办函〔2018〕145号)。负责德康100万头生猪养殖暨屠宰肉食品加工项目的规划、政策、发动、领导和管理等工作。

2.建立项目工作小组。由县农业农村局局长任组长,分管副局长及县自然资源局、眉山市仁寿生态环境局分管副局长任副组长,相关业务人员为成员,建立了项目工作小组,负责项目选址、审批、融资、实施指导等工作。

3.项目实施流程。项目方案编制—项目申报—项目批复—项目选址—项目设施农业用地备案—项目设计—项目融资—项目实施—项目指导—竣工验收—项目奖补资金兑现—项目建成后期管理。

(二)项目管理情况

1.从德康签约合作户中选择业主实施项目。

2.按照德康2号家庭农场设计和建设标准建设。

3.项目选址符合用地、环保要求,并按规定办理设施农业用地备案、环保备案或环评批复。

4.项目由业主自行建设。由于项目投资以业主为主(占总投资85%以上)财政补助为辅,不适宜招投标和政府采购,因此项目建设由业主自行选择施工方进行建设和设备采购。

(三)项目监管情况

1.资金专账管理。项目资金实行专户专账管理,专款专用。

2.组织专班实施。县局成立种养办,专门负责德康项目项目实施监管和指导。

3.建设全程监管。对所有德康代养场项目业主,从选址、办证、工程建设、种养结合等,开展全过程监管,发现问题立行立改。

4.建立业主专档。对建成竣工验收合格并兑现奖补资金的代养场,分户建立专档管理。档案内容包括项目申请书、营业执照、身份证复印件、银行卡复印件、消纳用地流转合同、设施农业用地备案、环评备案表、德康养殖合同、代养场建设中及建成后图片、代养场德康公司竣工验收表、代养场县局验收表、县局资金拨付表等。

四、项目绩效情况

(一)项目完成情况

到2022年12月底,全县建成德康代养场103户271个单元,设计年存栏母猪13550头,年产能33.88万头;建成投产慈航镇德康5000头祖代种猪场1座,汪洋镇1座15000头商品猪扩繁场、富加镇1座5000头商品猪扩繁场、禾加镇1座5000头商品猪扩繁场,设计存栏母猪3万头,年仔猪产能78万头。代养场、种猪场、扩繁场设计存栏母猪43550头,年产能111.88万头。产能已经超过仁寿县和德康公司签订的《100万头生猪养殖暨屠宰肉食品加工项目合作协议》计划的年出栏生猪100万头的计划任务。

(二)项目效益情况

1.经济效益分析

全县已经建成投产271个单元德康2号代养场,存栏母猪13550头,年出栏生猪能力33.88万头。按我县德康代养户投产至今的生产水平,每头母猪每年出栏商品猪20.4头,每年可保证出栏商品猪27.64万头。按照2018年11月7日眉山市委副书记黄剑东、市政府副市长肖忠良同德康集团董事长王德根、德康集团副董事长胡伟等研究加快推进华西希望-德康集团眉山200万头生猪一体化项目建设工作《会议纪要》(眉府阅〔2018〕97号)约定,“给予合作代养户平均不低于260元/头的代养费”计算,项目年代养费收入7186.92万元,平均每个单元代养费收入26.52万元。

经调查,我县代养场建设投入为112万元/单元,每年运行投入人工、水电、维护等费用为6.4万元,年代养纯收益为26.52万元-6.4万元=20.12万元,项目静态投资期为(112万元-20万元)/20.12万元+1=5.57年。

2.社会效益分析

一是建立了德康商品猪基地。为富加镇中德通内斯欧盟标准肉食品加工厂一期200万头生产线项目建设提供了优质猪源。二是为我县生猪稳产保供奠定了建设的基础。三是项目建设标准化智能化自动化水平提升,推进了我县生猪产业整体水平的提高。

3.生态效益分析

项目建设按照“以养定种、种养结合”开展,粪污前期处理方式为刮粪式干清粪,减少了粪污量,做到了“源头减量”;后期采取干湿分离,建设配套足够的沼气池(化粪池)、曝氧池进行无害化处理,配套田间蓄污池,并按存栏5头/亩标准配套足量的种植用地,处理后的粪污还田做粪肥,做到“零排放、零污染”、生态效益明显。

4.可持续效益分析

项目推行生猪自繁自养,能够培养一大批懂技术的新型职业技术农民,“家有千金,不如技术在身”、“技不压身”,可保证农民养猪项目的可持续发展。

五、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

1.项目设立符合国家产业政策,采取“大企业+小业主”方式发展生猪产业,为我县生猪稳产保供打下了坚实基础,为擦亮四川生猪品牌做贡献。。

2.项目建设标准化智能化自动化水平提高,有力提高了全县生猪产业整体水平,示范作用明显。

3.项目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效益明显,培养了一大批新型职业技术农民,筑牢了可持续发展技术基础。

4.政企合作推进生猪全产业链发展效果明显。

5.建议大面积推广德康生猪养殖模式。

(二)存在的问题

1.德康4座种猪场产能外溢格局形成。德康建成投产的4座种猪场和扩繁场,年产仔猪能力78万头。建成投产的虞丞乡同意村、乐群村、龙正镇中咀村3座年出栏3万头规模德康自建育肥场每年可消纳仔猪9万头、在建的曹家镇水星村3万头德康自建育肥场年消纳仔猪3万头、慈航祖代种猪场年选育后备母猪4万头,以上合计消纳16万头。尚有60万头左右仔猪,因我县内没有建设相应的专业育肥场而外调出县,在我县不能转化成出栏。“墙内开花墙外香”,仔猪产能外溢,我县将成为德康仔猪基地。

2.德康公司生产环节技术力量不足,服务不到位。

3.部分德康代养户技术能力不足,产能达不到预期,造成效益低。

4.个别德康代养户粪污处置和利用不到位,需要进一步完善。

(三)相关建议

1.县上应积极协调德康集团,一是新建德康专业育肥场、二是推广适度规模德康育肥猪代养场(“1100型生猪代养场”和“1400型生猪代养场均可”),努力将建成投产的4座猪场60万头产能外溢转化成仁寿出栏。

2.加强德康代养户技术培训、技术指导,提高技能,增加产能,提高代养效益。

3.加强代养户粪污无害化处理和资源化利用常态化监管,种养结合。循环发展,实现零排放、零污染。

2021年风险补偿金项目绩效自评报告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基本情况。

1县农业农村局负责组织收集贷款申请,对贷款对象进行主体资格审查,将审查合格的申请提交农担公司进行担保办理。

2.明确资金用途。将安排的省级财政奖补资金注入“乡村振兴农业产业发展贷款风险补偿金账户”,专项用于风险补偿,不得调整、挪用、转移用于其他任何方面。

(二)项目绩效目标。

项目主要内容。乡村振兴农业产业发展贷款风险补偿金省级财政奖补资金

(三)项目自评步骤及方法

严格按照领导要求和相关文件规定执行。

二、项目资金申报及使用情况

(一)资金计划、到位及使用情况

1.资金计划。2021年11月24日下达700万(川财农〔2021〕194)号。

2.资金到位。2021年11月24日下达700万(川财农〔2021〕194)号。

3.资金使用。用于投入乡村振兴农业产业发展贷款风险补偿金。

三、项目实施及管理情况

县农业农村局负责账户日常收支管理,县财政局负责风险补偿金筹集、注入和监理,账户内资金专项用于乡村振兴农业产业发展贷款风险补偿,严禁调整、挪用、转移用于其他任何方面。

四、项目绩效情况

(一)项目完成情况。

2021年11月24日下达700万(川财农〔2021〕194)号,2022年4月将奖补资金转入“仁寿县乡村振兴农业产业发展风险补偿金账户”邮政储蓄银行账户.

(二)项目效益情况。

2021年全仁寿县担保贷款248户、担保金额24014.6万元。

五、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

项目资金按照要求用于乡村振兴风险补偿金,不存在违纪违规情况,各项目申报流程严格按照要求严密且合规,项目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效益明显,项目资金使用符合相关的财务管理制度规定。

(二)存在的问题。

结合自评情况,分析存在的问题及原因。

(三)相关建议。

涉农项目投资较大、回笼资金周期长且受气候、病虫、市场影响较大,加之不能提供有效的反担保物,担保风险大,建议对于还款方式可以更加创新,进行按揭还款,对恶意贷款应增加联动机制,对待不及时还款甚至不还款等恶意行为应加大惩处力度,解决担保顾虑,做到应担尽担。

仁寿县生猪调出大县奖励资金项目

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基本情况

根据四川省财政厅《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1年生猪调出大县奖励资金预算的通知》(川财建〔2020〕375号) 《财政厅关于下达2021年生猪调出大县奖励资金预算的通知》(川财建〔2021〕43号) 《关于印发<四川省生猪(牛羊)调出大县奖励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川财建〔2016〕72号)文件精神,该资金可用于生猪(牛羊)生产环节的圈舍改造、良种引进、粪污处理、防疫、保险、牛羊饲草料基地建设,以及流通环节的冷链物流、仓储、加工设施设备等方面的支出。该资金用于专项补助仁寿铧锐农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德康汪洋镇永胜村、华林村7500头种猪场项目一期工程,由仁寿县农业农村局负责具体实施。

(二)资金分配原则

根据仁寿县人民政府与四川德康农牧科技有限公司100万头生猪养殖暨屠宰肉食品加工项目合作协议及《关于德康眉山200万头生猪一体化项目推进情况的工作通报》(2018年仁寿县人民政府送阅件1510号),仁寿铧锐农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德康汪洋镇永胜村、华林村7500头种猪场项目一期项目总投资概算1567万元,省财政下达我县2020年生猪调出大县奖励资金721万元全部用于一期工程补助,补助金额为项目总投资的45.5%。

(三)资金管理办法

根据《仁寿县涉农资金统筹整合管理长效机制实施意见(试行)》执行,项目建设完工后,经仁寿县华锐农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仁寿县鑫城建设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县农业农村局、县财政局组织验收合格后,县农业农村局将补助资金直接拨付到仁寿县华锐农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账户。

(四)项目绩效目标

1.项目主要内容

德康汪洋镇永胜村、华林村7500头种猪场项目建设内容包括:后备育成舍面积2800平方米;分娩舍面积10800平方米;配怀舍面积15800平方米;引种隔离舍面积3320平方米,蓄水池容积1300立方米。生活区面积4700平方米。环保处理区面积4200平方米;氧化池面积2700平方米;应急池面积2700平方米;无害化处理间面积380平方米。项目总坪面积203亩,总投资概算1200万元。项目备案文号:川投资备【2020-511421-03-03-431657】FGQB-0023号。

一期工程建设内容为:总坪面积9800平方米、新建配怀一舍面积5200平方米、新建分娩一舍面积3200平方米、限位栏2200个、产床500套。一期项目总投资概算1513万元。

2.项目实现的绩效目标.

项目预计2021年4月完工,2021年5月实现资金拨付。7500头种猪场项目建设完成后,预计每年产仔数达到15万头,预计新增产值2.55亿元。

3.项目资金申报相符性。

申报内容与实际相符,申报目标合理可行。

二、项目资金申报及使用情况

(一)项目资金申报及批复情况。

县农业农村局、县财政局于2021年2月4日,向县人民政府报送《仁寿县农业农村局仁寿县财政局关于使用2021年生猪调出大县奖励资金的请示》(仁农〔2021〕23号),2月21日,县人民政府签批同意此请示(2021年仁寿县人民政府送批件149号)。后又于6月4日,向县人民政府报送《仁寿县农业农村局仁寿县财政局关于使用2021年生猪调出大县奖励资金的请示》(仁农〔2021〕82号),6月9日,县人民政府签批同意此请示(2021年仁寿县人民政府送批件553号)。

(二)资金计划、到位及使用情况

资金计划及到位。根据四川省财政厅《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1年生猪调出大县奖励资金预算的通知》(川财建〔2020〕375号)下达我县642万元,《财政厅关于下达2021年生猪调出大县奖励资金预算的通知》(川财建〔2021〕43号)下达我县79万元,资金到位率100%。

资金使用。截至目前,该项目共计使用资金721万元,资金使用率100%。资金使用安全、规范、有效。资金支付范围、支付标准、支付进度、支付依据等合规合法、与预算相符。

(三)项目财务管理情况。

县农业农村局财务管理制度健全,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账务处理及时,会计核算规范。

三、项目实施及管理情况

结合项目组织实施管理办法,重点围绕以下内容进行分析评价,并对自评中发现的问题分析说明。

(一)项目组织架构及实施流程

项目组织架构:成立由县农业农村局局长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畜牧生产科教站、办公室、计财股、纪检办等负责人为成员的仁寿县生猪标准化建设项目工作领导小组,负责项目的组织、协调、督查等。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畜牧生产科教站站长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办公室日常工作。

项目实施流程:整个项目工作由领导小组负责协调,相关站股办按照各自分工,负责项目组织实施、资料收集、监管、资金拨付等工作。

四、项目绩效情况

(一)项目完成情况

该项目标准化圈舍建设内容:新建母猪分娩一舍3200平方米,新建母猪配怀一舍5200平方米,安装产床500套,购置限位栏2200个,总坪面积9800平方米。经验收人员实地踏勘,场平面积:9850平方米,完成率为100.5%;母猪分娩一舍长:115米,宽:30米,面积:3450平方米,完成率为107.8%;母猪配怀一舍长:120米,宽:45米,面积:5400平方米,完成率为103.8%;产床数量:500套,完成率为100%;限位栏数量:2200个,完成率为100%。该项目与建设实施方案内容一致,工程质量合格,于2021年3月23日完成验收,第一批资金于2021年3月26日完成拨付,拨付率100%;第二批资金于2021年6月24日完成拨付,拨付率100%。

(二)项目效益情况

1.经济效益

扩大生产规模,增加农民就业。新建7500头种猪场项目建设完成后,预计每年产仔数达到15万头,预计新增产值2.55亿元。

2.社会效益

推行标准生产,促进结构调整。在生产管理过程中,全面推行全封闭式管理、同源引种、全进全出以及科学完整的疫病综合防控措施,提高了生猪出栏率和整齐度。通过该项目建设,进一步促进生猪产业健康发展。

3.生态效益

有效处理粪污,改善民生问题。通过项目建设,完善粪污综合处理设施,全部实行干清粪工艺和粪污综合处理利用,避免环境污染,粪污科学处理后还田,提高土壤地力,促进种植业发展,有利于推动环境友好型、资源节约型畜牧业发展。

五、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

1.项目设立符合国家产业政策,为我县生猪稳产保供打下了坚实基础,为擦亮四川生猪品牌做贡献。

2.项目建设标准化智能化自动化水平提高,有力提高了全县生猪产业整体水平,示范作用明显。

3.项目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效益明显,培养了一大批新型职业技术农民,筑牢了可持续发展技术基础。

(二)存在的问题

1.我县没有配备相应产能的育肥场,造成仔猪产能外溢,我县将成为德康仔猪基地。

2.德康公司生产环节技术力量不足,产能达不到预期。

(三)相关建议

1.县上应积极协调德康集团,努力促成德康专业育肥场的建设,防止生猪产能外溢。

2.德康公司应加强专业技能提升。

2021年稻谷目标价格补贴项目绩效

自评报告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基本情况。

省财政厅省农业农村厅《关于下达2021年目标价格补贴(稻谷)的通知》(川财建〔2021〕89号)下达我县稻谷目标价格补贴资金865.2046万元,按照省财政厅 省农业农村厅 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关于印发四川省调整完善稻谷补贴政策实施方案的通知》(川财建〔2020〕122号)要求,贯彻落实国家稻谷补贴政策,保障稻谷种植收益基本稳定。

(二)项目绩效目标。

落实好稻谷补贴有关工作,结合实际制定具体补贴方案,实现补贴资金及时兑付、保障优势产区稻谷种植收益基本稳定、引导种植结构调整促进增加绿色优质稻谷供给、支持深化稻谷收储制度改革等绩效目标。

(三)项目自评步骤及方法。

按照文件要求自评。

二、项目资金申报及使用情况

(一)项目资金申报及批复情况。

项目于2021年11月11日完成批复。

(二)资金计划、到位及使用情况(可用表格形式反映)。

1.资金计划。省上下达我县2021年稻谷补贴资金865.2046万元,上年结余1.140181万元,合计补贴资金866.344781万元,结合核实的全县稻谷实际种植面积统筹确定补贴标准。

2.资金到位。资金及时并100%到位。

3.资金使用。完成一次打款,打款成功金额8467559.93元。

(三)项目财务管理情况。

总体评价各项目实施单位财务管理制度健全,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账务处理及时,会计核算规范。

三、项目实施及管理情况

(一)项目组织架构及实施流程。

2021年稻谷目标价格补贴通过四川省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资格审批系统(以下简称审批系统)正式运行,运用现代化信息手段,加强农户补贴信息及资格审批管理,实现资金发放全流程在线实时监管,提升补贴发放的规范性、精准性和时效性,推进稻谷目标价格补贴“阳光审批、阳光发放、阳光监管”。

(1)村(社区)。申报面积—信息录入—线上线下公示—上传图片—提交申报。以村(社区)为单位完成辖区内应享受补贴对象的基础信息的登记、核实工作,按照系统要求,村(社区)将补贴对象提供的基础数据信息,录入系统中,完成基础数据的申报备案。录入完成后,以村(社区)为单位进行线上公示,并打印公示表进行线下张榜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天,公示无异议后,将线下公示图片上传系统,再提交申报镇乡(街道)。

(2)镇乡(街道)。调查核实—线上线下公示—上传图片—提交。镇乡(街道)按抽查比例抽查当前批次中3%的农户;抽查完成后,以镇乡(街道)为单位进行线上公示,并打印公示表进行线下张榜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天,公示无异议后,将线下公示图片和抽查图片上传系统,再提交县级。

(3)县级。调查核实—上传材料—提交。县农业农村部门按抽查比例抽查当前批次中0.5%的农户。抽查完成后,上传相关抽查材料,再提交县财政局。

(4)补贴标准测算。县财政局根据稻谷目标价格补贴补贴资金总额和全县核实补贴面积统筹确定全县统一的补贴标准,再由县农业农村局确认补贴标准。

(5)补贴资金公示。补贴标准确认后,各镇乡(街道)在审批系统进行资金公示,并打印纸质文档进行乡村两级线下公示,两级公示主体均为镇乡人民政府(办事处),村(社区)级公示以村(社区)为单位选择不少于3个群众集中点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天,公示无异议后,上传公示照片,确认公示。

(二)项目管理情况。建立稻谷补贴发放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定期讨论研究稻谷补贴发放相关事宜。县农业农村局负责组织审核、确认全县稻谷补贴面积、政策宣传、解释等,并牵头对稻谷补贴资金发放情况进行检查。县财政局负责稻谷补贴资金的测算、下达、监管工作和补贴发放经费保障工作。县发改局负责稻谷生产成本收益和市场价格监测工作,负责通过粮食产业发展政策引导农民加大绿色优质水稻生产、组织市场化收购等促进稻谷收储制度和价格形成机制改革。县国资金融局负责金融机构的组织协调工作。各金融机构负责将稻谷目标价格补贴资金打卡到农户“一卡通”账户,摘要须写明是“稻谷补贴”,及时将发放稻谷目标价格补贴资金推送到发放平台,并将电子文档传送县农业农村局备查。各镇乡(街道)负责组织辖区内种植面积的申报、核实、公示、档案管理工作。

(三)项目监管情况。县审计局要将稻谷补贴发放纳入审计监督范围;县农业农村局、县财政局、县发改局等部门要成立督查组,适时对各乡镇稻谷补贴组织申报、核实、公示等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对弄虚作假、挤占、挪用和套取补贴资金,以及擅自扩大补贴范围等违规行为,按照《监察法》《预算法》《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四、项目绩效情况

(一)项目完成情况。

完成一次打款,打款成功金额8467559.93元。

(二)项目效益情况。

1.产出指标

2021年稻谷补贴下达资金866.344781万元将全部用于稻谷补贴,补贴资金通过“一卡通”兑付到补贴农户社保卡,已发放资金8467559.93万元,未完成打款金额195873.02万元,已完成总金额的97.73%。

2.效益指标

通过稻谷目标价格补贴的实施,保护了农户种植稻谷的积极性,保障了产区的稻谷种植收益,提高了我县绿色优质稻谷种植面积,提高稻谷的市场竞争力,稻谷种植面积相对稳定。

3.满意度指标

补贴对象对稻谷目标价格补贴项目实施,满意度99%。

五、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

项目资金全部用于补贴发放,不存在违纪违规情况,补贴流程严格按照省厅要求,公开透明。

(二)存在的问题。

部分农户社保卡存在多张卡,异地卡等问题,造成补贴不能全部兑现完成。

(三)相关建议。

建议完善农户社保信息录入,以提高补贴兑现成功率。

2021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项目绩效

自评报告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基本情况。

根据《省农业厅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四川省调整完善农业三项补贴政策实施方案的通知》(川农业〔2015〕50号)、《省农业农村厅 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做好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工作的通知》(川农〔2018〕16号)、《财政部 农业农村部关于修订印发农业相关转移支付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农〔2020〕10号)、《省财政厅 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做好2021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工作的通知》(川财农〔2021〕16号)等文件精神,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坚持以绿色生态为导向,探索耕地地力保护发放与耕地地力保护行为相挂钩的机制,加大耕地使用情况的核实力度,做到享受补贴农民的耕地不撂荒、地力不下降,切实推动“藏粮于地”战略部署,遏制耕地“非农化”,引导农民自觉提升耕地地力。

(二)项目绩效目标。

产出指标:9月30日前发放到位。

(三)项目自评步骤及方法。

按照文件要求自评。

二、项目资金申报及使用情况

(一)项目资金申报及批复情况。

项目于2021年9月2日完成批复。

(二)资金计划、到位及使用情况(可用表格形式反映)。

1.资金计划。《省财政厅 省农业农村厅关于提前下达2021年中央财政农业生产发展资金的通知》(川财农〔2020〕186号)下达我县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11551.2万元,《省财政厅 省农业农村厅关于下达2021年中央财政农业生产发展资金的通知》(川财农〔2021〕58号)下达我县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2891.7万元,两批资金共计14442.9万元(两批补贴资金合并兑现),上年结转资金4.973006万元,补贴资金合计14447.873006万元。全县核实补贴面积98.582861万亩,补贴标准146.55元/亩,应兑现补贴资金为14447.33334万元,结转下年0.539666万元。

2.资金到位。资金及时并100%到位。

3.资金使用。2021年8月30日完成第一次兑现打款,打款成功金额14305.839809万元;2021年11月22日完成第二次兑现打款,打款成功金额103.693846万元;2022年1月10日完成第三次兑现打款,打款成功金额23.547095万元,合计打款成功金额14433.08075万元。

(三)项目财务管理情况。

总体评价各项目实施单位财务管理制度健全,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账务处理及时,会计核算规范。

三、项目实施及管理情况

(一)项目组织架构及实施流程。

2021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通过四川省农业农村厅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资格审批系统(以下简称审批系统)正式运行,运用现代化信息手段,加强农户补贴信息及资格审批管理,实现资金发放全流程在线实时监管,提升补贴发放的规范性、精准性和时效性,推进耕地地力保护补贴“阳光审批、阳光发放、阳光监管”。

(1)村(社区)。登记核实—信息录入—线上线下公示—上传图片—提交申报。以村(社区)为单位完成辖区内应享受补贴对象的基础信息的登记、核实工作,按照系统要求,村(社区)将补贴对象提供的基础数据信息,录入系统当中,完成基础数据的申报备案。录入完成后,以村(社区)为单位进行线上公示,并打印公示表进行线下张榜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天,公示无异议后,将线下公示图片上传系统,再提交申报镇乡(街道)。

(2)镇乡(街道)。抽查—线上线下公示—上传图片—提交。镇乡(街道)按要求抽查当前批次中补贴面积排名前20名和后20名的农户,要求每个村(社区)抽查不少于3户;抽查完成后,以镇乡(街道)为单位进行线上公示,并打印公示表进行线下张榜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天,公示无异议后,将线下公示图片和抽查图片上传系统,再提交县级。

(3)县级。抽查—上传材料—提交。县级按要求抽查当前批次中补贴面积排名前30名和后20名的农户,要求抽查本批次20%的镇乡(街道),每个镇乡(街道)的10%的村(社区),每村(社区)不少于5户。抽查完成后,县上传相关抽查材料,再提交县财政局。

(4)补贴标准测算。县财政局会同县农业农村局根据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总额和全县核实补贴面积统筹确定全县统一的补贴标准。2021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总额14447.873006万元,全县核实补贴面积98.582861万亩,确定补贴标准为146.55元/亩。

(5)补贴资金公示。县农业农村局会同县财政局将补贴标准下达到各镇乡(街道),各镇乡(街道)按照下达的补贴标准将资金分配核算到补贴农户后,将补贴资金进行乡村两级公示,两级公示主体均为镇乡人民政府(办事处),村(社区)级公示以村(社区)为单位选择不少于3个群众集中点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天,公示无异议后,再将2021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应兑付补贴资金统计表(附1)、惠民惠农一卡通导入表(附2)电子档报送县农业农村局。县农业农村局汇总。

(6)补贴资金发放。县农业农村局对镇乡(街道)报送的兑现数据进行审核汇总,2021年耕地地力保护应兑现资金14447.33334万元(见附3),县农业农村局向县财政局申请拨付补贴资金,并将补贴资金划转到兑付银行。同时,县农业农村局将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发放基础数据导入“眉山市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发放监管平台”,生成打款文件,8月31日前兑付银行批量发放到补贴对象“社保卡”账户。

承兑银行在每批次打款后,及时向县农业农村局反馈打款信息。因补贴对象提供的账户信息有误造成补贴资金发放失败的,承兑银行应在次日内将发放失败资金转回清算银行,并将发放失败人员信息标注后通过平台反馈给农业农村局,再由农业农村局反馈给各镇乡(街道),各镇乡(街道)应在7个工作日内,核实发放失败的原因,重新修正、完善相关信息后,报县农业农村局,再按上述发放程序重新发放。

因补贴对象个人原因当年无法纠错的,应做好台账和动态管理,对各种客观原因当年不能兑付的补贴资金县农业农村局应退回县财政局粮食风险资金专户(县农业农村局应将未兑现名册做附件),待今后可以发放时按程序补发。

(二)项目管理情况。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资金兑现关系到广大农民切身利益和农业农村发展大局。成立县政府县长任组长,县政府分管农业的副县长任副组长,宣传、财政、农业农村、审计、国资金融、相关银行、镇乡(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等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农业农村局,县农业农村局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补贴相关工作。镇乡(街道)也要成立相应机构,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推进一次性补贴发放工作。

(三)项目监管情况。县财政局负责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预算下达、补贴标准测算和资金监管,同时参与相关监督检查等工作。

县农业农村局负责组织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政策宣传工作,牵头制定实施方案、业务培训指导;抽查核实、确认补贴标准、发放补贴资金;组织监督检查,承担项目资金绩效评价。

镇乡(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是实施本辖区内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工作的直接责任主体,要落实具体责任部门和工作人员,认真组织开展业务培训,对村(实区)上报数据进行抽查核实、汇总公示以及补贴资金公示确认。严防多报、少报、瞒报(或漏报)、虚报冒领。负责补贴对象的基础信息申报、核实、公示、汇总申报,同时做好社保卡“一卡通”办理、信息核对和审核汇总、录入和群众信访等。

村(社区)具体负责对耕地地力保护补贴面积进行调查核实、申报备案、面积公示。村组对补贴对象、补贴面积的真实性负责,特别是农户补贴基础信息要一一核对准确,若造成打卡不成功、不及时和未得到补贴的,后果由村民委员会自行负责。

兑付银行负责将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打卡到农户社保卡,摘要必须载明是“耕保补贴”,每批次补贴资金发放后及时将发放结果反馈县农业农村局。

各成员单位,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配合,协同推进各项工作。

四、项目绩效情况

(一)项目完成情况。

2021年8月30日完成第一次兑现打款,打款成功金额14305.839809万元;2021年11月22日完成第二次兑现打款,打款成功金额103.693846万元;2022年1月10日完成第三次兑现打款,打款成功金额23.547095万元,合计打款成功金额14433.08075万元。

(二)项目效益情况。

1.产出指标

2021年8月30日完成第一次兑现打款,打款成功金额14305.839809万元;2021年11月22日完成第二次兑现打款,打款成功金额103.693846万元;2022年1月10日完成第三次兑现打款,打款成功金额23.547095万元,合计打款成功金额14433.08075万元。

五、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

项目资金全部用于补贴发放,不存在违纪违规情况,补贴流程严格按照省厅要求,公开透明。

(二)存在的问题。

部分农户社保卡存在多张卡,异地卡等问题,造成补贴不能全部兑现完成。

(三)相关建议。

建议完善农户社保信息录入,以提高补贴兑现成功率。

2021年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项目绩效

自评报告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基本情况。

省财政厅省农业农村厅《关于下达2021年中央财政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资金预算的通知》(川财农〔2021〕75号)文件,下达我县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资金1984.37万元,用于对2021年大春主要粮食作物实际种植者进行一次性补贴。

(二)项目绩效目标。

产出指标:7月20日前发放到位。

效益指标:资金使用无重大违规违纪问题。

(三)项目自评步骤及方法。

按照文件要求自评。

二、项目资金申报及使用情况

(一)项目资金申报及批复情况。

项目于2021年8月4日完成批复。

(二)资金计划、到位及使用情况(可用表格形式反映)。

1.资金计划。2021年上级下达我县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资金19843700元,统筹2019年度和2020年度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11952.8元,2021年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总资金19855652.8元,根据各镇乡(街道)公示上报汇总补贴面积525281.82亩,测算补贴标准为37.8元/亩。

2.资金到位。资金及时并100%到位。

3.资金使用。2021年8月13日完成第一次兑现打款,打款成功金额19128859.36元;2021年12月27日完成第二次兑现打款,打款成功金额610954.21元,合计打款成功19739813.57元。

(三)项目财务管理情况。

总体评价各项目实施单位财务管理制度健全,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账务处理及时,会计核算规范。

三、项目实施及管理情况

(一)项目组织架构及实施流程。

(1)核定补贴面积。7月16—28日,镇乡(街道)完成辖区内补贴对象及面积的登记、核实,以村(社区)为单位选择不少于3个群众集中点进行张榜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天,公示无异议后,镇乡(街道)对补贴面积进行审核确认;镇乡(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以正式文件将补贴面积(包括涉及村数、组数、户数、面积情况进行说明)和附表1、2报县农业农村局进行审核汇总,锁定全县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面积。

(2)测算补贴标准。8月1日前,县农业农村局会同县财政局根据锁定面积,测算补贴标准,印发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兑现方案,明确补贴标准及各镇(乡)街道补贴资金额度。

(3)公示补贴资金。8月10日前,镇乡(街道)按照下达的补贴标准和额度将资金分配核算到户,并对补贴对象的补贴面积、补贴标准、补贴金额进行镇乡(街道)、村(社区)两级同时公示,两级公示主体均为镇乡(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公示时间不少于7天。镇乡(街道)公示在镇(乡)党务政务公开栏进行公示,村(社区)级公示以村(社区)为单位选择不少于3个群众集中点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将附表3、4报县农业农村局。

(4)兑付补贴资金。8月15日前,县农业农村局通过“眉山市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发放监管平台”将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资金发放到普通农户、种粮大户、家庭农场主社保卡。承兑银行兑现补贴资金后,及时将交易回执单和回盘数据返县农业农村局,县农业农村局及时与县财政局、镇乡(街道)做好对帐处理。农民合作社、农业企业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资金,由县农业农村局按要求拨付到其对公账户。

(5)建立补贴信息档案。各镇乡(街道)要加强农业补贴信息档案管理,将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工作相关的文件,张榜公示图片,分户补贴名册等装订成册,建档备查。

(二)项目管理情况。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资金兑现关系到广大农民切身利益和农业农村发展大局。成立县政府县长任组长,县政府分管农业的副县长任副组长,宣传、财政、农业农村、审计、国资金融、相关银行、镇乡(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等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农业农村局,县农业农村局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补贴相关工作。镇乡(街道)也要成立相应机构,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推进一次性补贴发放工作。

(三)项目监管情况。县财政、农业农村、审计部门加强监督检查,通过事前现场抽查审核、事中随机抽查、事后专项核查等方式,开展定期检查和重点抽查。检查内容包括:补贴对象是否符合政策要求,补贴面积是否属实,张榜公示是否到位,补贴资金是否兑付到位,档案资料是否齐全等。对不认真履行职责、政策执行发生偏差的要及时纠正;杜绝虚假冒领、截留挪用补贴资金等违纪违规问题发生,对任何单位和个人滞留、截留、挤占、挪用和骗取补贴资金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严肃问责。

四、项目绩效情况

(一)项目完成情况。

2021年8月13日完成第一次兑现打款,打款成功金额19128859.36元;2021年12月27日完成第二次兑现打款,打款成功金额610954.21元,合计打款成功19739813.57元。

(二)项目效益情况。

1.产出指标

2021年8月13日完成第一次兑现打款,打款成功金额19128859.36元;2021年12月27日完成第二次兑现打款,打款成功金额610954.21元,合计打款成功19739813.57元。

2.效益指标

资金使用无重大违规违纪问题。

五、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

项目资金全部用于补贴发放,不存在违纪违规情况,补贴流程严格按照省厅要求,公开透明。

(二)存在的问题。

部分农户社保卡存在多张卡,异地卡等问题,造成补贴不能全部兑现完成。

(三)相关建议。

建议完善农户社保信息录入,以提高补贴兑现成功率。

2021年仁寿县省星级现代农业园区

奖补项目绩效自评报告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基本情况

仁寿县2021年省星级现代农业园区奖补项目总投资为1654万元,其中省级财政资金1000万元。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

1.基地建设。实施小流量农田灌排渠9.5公里,建设蓄水池5口。建设宽1.5-3米水泥混凝土道路4公里;实施标准化提灌站3座,现有2座提灌站进行技改,配套提灌站电力设备;建设粮草饲科研示范基地200亩,配套种养循环设施装备如青贮池、粪污池(沼气池)、酒糟池、干草棚等。支持农机服务组织购买农机装备、完善服务设施。

2.农产品加工物流。为规模业主仁寿锦圣农业发展有限公司建设1000m2冷链仓储中心1处,建设200m2冷链物流集配中心1处;为四川天地粮兴生态农业有限责任公司建设1000m2冷链仓储中心1处,建设200m2冷链物流集配中心1处。

3.农业新业态。引进龙头电商服务平台,进行现代农业园区农业产业宣传推广;提升合作社的社会服务功能,对粮油产业开展各个生产环节的专业化服务。提升育秧中心自动化效能,购置自动化设施装备;对烘干中心进行升级改造,实施地坪等工程;建设农事综合服务中心1处,建设面积1600平方米;充分挖掘乡土人文、田园乡村、青山绿水等资源,在产业大道高速路口至园区沿线两侧进行环境提升改造工程,另在花园社区选址新建文化活动中心一处。

4.质量品牌。积极组织辖区企业每年参加省级以上农产品展销会1次以上,开展推介洽谈对接交流活动,对展位费给予适当补贴;推进绿色发展,壮大园区农产品品牌建设,支持园区重点合作社建设“两品一标”;园区内区域公用品牌培育,采取主流媒体宣传,高速公路、地铁、机场宣传等。

5.科技创新。新建四川农业大学麦玉豆实验室1处,配套实验所需设施设备如超净工作台、电子显微镜、电子天平等。(只是对购买设备进行补助,对基础设施建设不进行补助)新建种养循环实验室1处,配套实验所需设施设备如超净工作台、电子显微镜、电子天平等;与中科院、四川农业大学、四川大学等科研院所和高等院校的合作,建立服务于全产业链的技术创新服务团队,聘请专家开展技术指导工作,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农技推广骨干人员,开展农技、种植、农机、农产品安全、化肥农药减量等全产业链分期开展培训2次以上,对产生的培训、会议、学员食宿等费用进行补助;与四川农业大学合作,重点开展大豆、玉米等新品种培育等,开展新品种、新技术展示、示范,对小麦、高粱、水稻、大豆等新品种进行示范展示,对新品种及新品种推广相适应的设施设备进行适当补助;建设淹水稻作业示范基地20亩。

(二)项目资金申报相符性

2021年仁寿县省星级现代农业园区奖补项目申报内容为省星级现代农业园区建设,项目建设内容主要为基地建设、农产品加工物流、农业新业态、质量品牌、科技创新5个方面,通过项目实施实现园区基础设施建设完善、公共服务能力提升、产品质量优化、利益联结紧密、品牌效益凸显、全产业链优化等,实现园区全域、全产业链、全价值链高质量发展。申报内容与实施内容相符,申报目标合理可行。

(三)项目自评步骤及方法。

严格按照上级指示和有关文件要求执行。

二、项目实施及管理情况

(一)资金计划、到位及使用情况。

1.资金计划及到位情况。截至目前,项目资金已按照2021年省星级现代农业园区奖补项目实施方案资金筹措计划全部到位,包括省级培育资金1000万元和县级配套资金654万元,资金到位及时性,到位率100%。

2.资金使用。截至目前,省级培育资金已拨付566.5785万元,拨付率56.7%;根据现目前各子项目实施进度,预计8月底所有资金均拨付到位,拨付率达95%以上。资金开支范围完全按照项目实施方案支出,支付依据合规合法并与预算相符。

(二)项目财务管理情况。

资金使用审批管理严格执行项目资金管理办法和财务管理制度,实行县级报账制,严格项目资金的“专户、专帐、专款”管理,财务处理及时、会计核算规范。项目资金的使用公开透明,健全完善项目资金档案管理制度,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充分发挥省级补助资金和地方配套资金的使用效益。

(三)项目组织实施情况。

1.项目组织管理架构。成立仁寿县现代农业园区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强化园区的领导。全面落实县委县政府主要负责同志担任园区“园长”制,成立县委县政府主要负责同志为组长,县委县政府分管负责同志、相关部门、乡镇为成员的创建省级现代农业园区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协调项目组织实施和监督管理。

2.具体实施流程。项目采取先建后补的方式进行,符合政府采购和招投标的,严格按照相关规定执行。项目建设完成后,由实施主体开展自查;自查合格后,报县现代农业园区管委会申请竣工验收,县现代农业园区管委会组织相关部门及专家共同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严格按照资金拨付流程兑付补助资金。

三、项目完成情况。

对照项目计划完成目标,已完成工程量投资753.6886万元,其中省级培育资金完成566.58万元。

1.基地建设。农田水利设施基础设施项目均已完成工程量的70%,包括实施小流量农田灌排渠9.5公里,建设蓄水池5口。建设宽1.5-3米水泥混凝土道路4公里;实施标准化提灌站3座,现有2座提灌站进行技改,配套提灌站电力设备;建设粮草饲科研示范基地200亩,配套种养循环设施装备如青贮池、粪污池(沼气池)、酒糟池、干草棚等.

2.农机奖补。支持农机服务组织购买农机装备15台、完善服务设施3处,给予奖补金额54.17万元。

3.农产品加工物流。对规模业主四川天地粮兴生态农业有限责任公司建设的冷链仓储中心及冷链物流集配中心,项目整体已完工,由农业园区管委会将奖补资金纳入“拨改投”管理,奖补金额34万元整。

4.农业新业态。通过公开招投标,建设面积1600平方米的农事综合服务中心建设项目已正常开工并完成总工程量的70%,已支付193.098万元。

5.质量品牌。园区组织辖区内企业积极开展品牌推广,对园区内区域公用品牌进行培育,与主流媒体签订长期宣传合作协议2次,年初央视新闻网、央视新闻频道新闻直播间、央视新闻频道经济半小时及川内主流媒体等均对园区玉豆带状符合种植、园区工作经验成效进行了多次宣传报道,同时在高速公路、产业大道等干线树立20余处品牌、企业及院校合作的大型广告宣传牌,宣传费用支出120余万元。

6.科技创新。新建专家工作站1处、种养循环实验室1处,项目工程已基本完工,建设投入26.69万元。为四川农业大学麦玉豆实验室配套实验所需设施设备如超净工作台、电子显微镜、电子天平等。种养循环实验室配套所需设施设备如超净工作台、电子显微镜、电子天平等均已到位,支出总额20万元。与四川农业大学、中科院、省农科院、西南大学等高等院校相关专家团队合作,全方位建立服务于园区全产业链全新服务团队4个。同时聘请“天府学者”专家杨文钰教授开展技术指导工作,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农技推广骨干人员,开展农技、种植、农机、农产品安全、化肥农药减量等全产业链分期开展培训2次,开展新品种、新技术展示、示范,对小麦、高粱、水稻、大豆等新品种进行示范展示5次,全年进行职业农民培训1000余人次。

四、项目效益情况。

1.经济效益。通过园区示范带动,积极整合资源开展产业输出,将带动全县粮油产业发展,到2021年底累计示范带动面积达25万亩,产值按0.8万元/亩计算,将实现间接经济效益20亿元,园区内种植户人均年增收6570元,高于全县平均水平33.2%。

2.社会效益。园区粮油产业向品种优良、高质高效、创新引领、业态融合方向发展,提升区域品牌影响力,将辐射带动园区周边粮油产品的标准化生产,引领全县农业产业高质量发展。通过项目实施,园区经营主体将紧跟科技新前沿,瞄准消费新趋势,将“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代耕代种”等现代新理念引入生产经营活动,创新生产方式、经营方式和资源利用方式,建立健全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实现生产、生活、生态共赢。

3.生态效益。项目实施将绿色发展理念贯穿于产业全链条,遵循节约集约循环利用的资源观,推进农药化肥减量和废弃物综合利用,实现资源化利用,加强生态环境建设和保护,有利于实现区域形成绿色、安全的生态环境。通过实施粮油种植为主,粮-草-饲产业示范推广的种养循环工程,提高农村有机废物利用率的同时提升土壤有机质含量,减少资源浪费,保护生态环境。

4.服务对象满意度。园区内道路交通、农田水利、农业产业、农村风貌的建设提升,将进一步优化粮油标准化生产的条件、夯实融合发展基础、提高农户生活质量水平。

五、问题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及存在的问题。

省级专项项目资金尚有433.42万元未拨付,是由于个别基础设施项目因财评、招投标等原因造成开工时间滞后,因此工程未完全完工,预计8月底所有子项目资金支付率可达95%以上,不存在违规建设等情况。

(二)相关建议。

建议上级有关部门加大对粮油类园区的资金支持力度。

仁寿县2021年灾毁农田修复项目绩效

自评报告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基本情况。

根据四川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做好2021年财政转移支付农田建设项目和灾毁农田修复项目工作的通知》(川农发〔2021〕24号)文件要求及眉山市农业农村局统一安排,为深入实施“藏粮于地、藏粮于技”战略,由县农业农村局负责实施仁寿县2021年灾毁农田修复项目。项目总投资18300万元,计划修复高标准农田6.1万亩(其中眉山天府新区1.5万亩)。

项目于2021年5月17日通过仁寿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仁寿县2021年灾毁农田修复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代立项)的批复》(仁发改〔2021〕95号)立项。

严格执行农业部基本建设管理办法,落实资金“专人管理,专账核算,专款专用”的。“三专”管理办法,在仁寿县国库集中支付中心设仁寿县2021年灾毁农田修复项目资金专户、由县农业农村局确定专人,建立专账。一是根据项目实施方案,项目资金由县农村局统一管理,规范使用;二是切实实行县级报账制,通过公开招标,按项目建设实际和合同约定,按进度付款实行县级报账到国库集中支付中心集中支付到施工单位;三是各项目实施单位按投资计划和工程进度,严把支出关,支出凭证须有业主单位现场负责人、监理负责人、农田建设管理股负责人、分管领导、计财股负责人及领导审核签字后,报农业农村局审定同意方可支出资金;四是控制现金支出,项目资金全部通过转账方式拨付建设施工单位,防止资金流失。项目竣工后,县乡镇村项目建设单位组织收方检查验收。根据项目工程量严格分配资金,优先使用中省财政资金,使其效益最大化。

(二)项目绩效目标。

该项目计划修复高标准农田6.1万亩(其中眉山天府新区1.5万亩),建设地点为龙马镇万古村、世享村、东山村;宝飞镇的柏岭村、永谷村、锦泉村、龙马村、文兴村、九龙村;始建镇古耳村、文武村、杨泗村、白山村;富加镇民主村、鱼茂村;藕塘镇新庙村等5个乡镇16个村。主要建设内容包括:田土型调整8001亩,地力培肥61000亩,整治山坪塘113座,新建蓄水池84口,新建及整治提灌站5座,新建及整治排灌渠系61.596公里,新建及整治田间道路138.835公里。申报内容于具体实施内容相符合,申报目标基本合理可行。

(三)项目自评步骤及方法。

根据项目绩效自评分类分层指标,采用分级评分法、比率分值法、缺(错)项扣分法等,通过查阅项目资料、现场查看、走访项目区群众等,对项目进行综合评价。

二、项目资金申报及使用情况

(一)项目资金申报及批复情况

项目申报资金18300万元。其中,工程建设费用16572.06万元,其他费用1727.94万元,批复资金18300万元。资金来源:中央财政资金7320万元(川财农〔2020〕154号),省级财政资金1311万元(川财农〔2021〕40号),县级财政资金9669万元。

(二)资金计划、到位及使用情况

1.资金计划及到位。项目计划总投资18300万元,中央中央财政资金7320万元,省级财政资金1311万元,县级财政资金9669万元,资金到位率100%。

2.资金使用。在保证资金安全的前提下,项目采取预付款、进度款(包括民工工资)等形式支付工程款项。截至2022年4月29日,已支付工程进度款11445.15万元,中省资金支付率100%。资金支付依据齐全,均以施工合同约定和已完成合格工程量价款为依据,且与预算相符,未出现相关问题。

(三)项目财务管理情况。

严格执行我县报账制度,实行专款专用。项目资金预算纳入我县年度财政预算管理,我单位根据工程进度按照合同约定申请需拨付项目资金额度,无违规违纪情况。

三、项目实施及管理情况

(一)项目组织架构及实施流程。县委领导分管乡村振兴副书记亲自抓,定期调度项目进度,召集县农业农村局、县发展和改革局、县财政局、县自然资源与规划局、项目所在乡镇,研究项目推进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并提出解决办法。实行挂图作战管理。将仁寿县2021年灾毁农田修复项目纳入挂图作战管理,落实每个项目一名责任县领导、一个推进班子、一个牵头责任单位、一张目标进度清单、一张挂图作战表、一个考核标准。每月一调度,每季一评比。根据挂图作战规定,该项目的指挥长为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和县政府分管副县长。两位领导定期到施工现场督导,及时协调解决施工过程中出现的问题,确保工程有序推进。

(二)项目管理情况。县农业农村局按照政府采购程序于2021年3月24日确定可研编制单位,5月17日通过县发展和改革局立项批复,5月23日启动勘察设计挂网招标,9月10日完成实施方案报批,于2021年11月5日完成施工单位招标。

(三)项目监管情况。我局成立了仁寿县2021年灾毁农田修复项目质量监管工作小组,县农业农村局领导任领导小组组长、有关部门的负责人为监管小组成员,加强对项目质量监管工作的组织领导,确保项目顺利实施。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农业农村局农田建设管理股,由股长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领导小组日常工作。项目乡镇、村社组织专人负责项目的质量监督和协调工作,同时鼓励有经验的村民组成质量监督小组,督促施工方在施工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及时整改。

四、项目绩效情况

(一)项目完成情况。

目前已完成田土调型7600亩,占计划总量8001亩的94.99%;蓄水池65口,占计划总量84口的77.4%;整治山坪塘108座,占计划总量113座的95.6%;修建田间道路111.1公里,占计划总量138.835公里的79.95%;提灌站4座,占计划总量5座的80%。项目总体推进符合预期。

(二)项目效益情况。

实施项目的区域内,道路通达率达到92%以上,受益农业人口数量达113098人,新增和改善灌溉达标面积6.1万亩,新增和改善排水达标面积6.1万亩,年节约水量达到设计量96%,灌溉水利用率达到设计量98%,种植效益达到设计量96%,年节约水量达到设计量96%,每年每亩节省劳动力约0.3个,增施有机肥,减少化肥的投入量,群众满意度达90%以上,同时项目区通过修建基础设施和田土调型及土壤改良培肥措施,改善了小气候,使水土得到保持,肥料污染也明显减少,周围环境明显改善。

五、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

根据项目实施情况,结合2022年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通用指标、产出指标、效益指标和满意度等),该项目基本达到预期目标。

(二)存在的问题。

工程施工时,有个别村民不理解,有抱怨情绪,出现阻工、信访现象。

(三)相关建议。

施工前和施工中,多宣传我们项目给当地老百姓的好处,有因施工产生的问题积极解决,村民利益受损的,根据标准赔偿,多沟通,得到他们的理解。

2021年市级财政乡村振兴奖补资金项目

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基本情况。

《眉山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0年度市级乡村振兴和现代农业园区奖补专项资金的通知》(眉财农〔2021〕10号)精神,对评上市级先进乡镇奖励100万元、市级示范村奖奖励20万元、市级园区200万元。我县大化镇、新店镇被评为市级先进乡镇,“橙色田园”柑桔生猪种养循环现代农业园区被评为市级示范园区,满井镇云锦社区等15个村、社区被评为市级示范村,共计700万元。市级奖补资金700万元整合了县级奖补资金240万元一并实施。项目严格按照《四川省乡村振兴转移支付资金管理办法》(川财农〔2019〕45号)文件执行。资金主要用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产业发展基础设施配套及深化农村改革。县农业农村局负责对申报奖补项目进行专项督导,对项目实施、资金使用和兑付等重点环节进行监督检查。

(二)项目绩效目标。

市级奖补资金700万元整合了县级奖补资金240万元一并实施。各乡镇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奖补资金重点用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和产业发展基础设施配套。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方面,主要支持农村污水治理、垃圾处理、厕所革命、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和农村路、水、电、气、讯“五网”基础设施建设;产业发展基础设施配套方面,主要支持高标准农田建设、眉山市“583”农业产业体系和仁寿县“243”现代农业产业体系构建。奖补资金不得用于绿化、墙体彩绘、乱搭乱建设施拆除、规划方案编制、宣传材料制作、文化民俗展示等与市级奖补资金重点支持方向无关的项目。

申报内容与实际相符,申报目标合理可行。

(三)项目自评步骤及方法。

主要查看项目设立时是否经过事前评估或可行性论证,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是否健全完善;项目设立依据是否充分,符合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部署和宏观政策规划,项目年度绩效目标与中长期规划是否一致;按项目法分配的项目,以所有项目点实施完成情况与规划计划情况进行对比;按因素法分配的项目和据实据效分配的项目,将资金分配方向与规划计划支持方向进行对比;项目实施是否遵守相关法律法规;项目调整手续是否完备;项目合同、验收报告、技术鉴定等资料是否齐全并及时归档;项目实施的人员条件、场地设备、信息支撑等是否落实到位。

二、项目资金申报及使用情况

(一)项目资金申报及批复情况。

严格按相关程序申报,并按上级批复实施。

(二)资金计划、到位及使用情况。

已到位市级财政乡村振兴奖补专项资金700万元,目前项目进展顺利。

(三)项目财务管理情况。

项目实施单位财务管理制度健全,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账务处理及时,会计核算规范。

三、项目实施及管理情况

项目实施主体为市级命名的先进乡镇、示范村,按程序规范组织实施。其中,先进乡镇转移支付资金项目按政府招投标、采购程序规范组织实施;示范村转移支付资金20万元及以上的,项目实施前需进行财政投资评审。县农业农村局、县财政局负责对申报奖补的项目进行专项督导,对项目实施、资金使用和兑付等重点环节进行监督检查。同时,接受社会外围监督,在项目进行规划时乡镇进行公示,按照“四议两公开”工作法,让村民了解项目建设地点、内容、投资规模及构成,接受群众监督。

四、项目绩效情况

(一)项目完成情况。

项目数量完成100%、验收合格率100%,由于程序复杂等原因,完成时间不及时。

(二)项目效益情况。

道路通车率达100%,工程投入使用率100%,上访处理率达100%,没有发生安全事故,项目移交后管护情况良好。受益群众满意率达100%。

五、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

项目决策科学。项目实施程序严密,经过严格评估论证,管理制度健全完善;项目规划符合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部署,与项目年度目标一致;项目实施结果与规划计划一致。

项目实施合规。项目实施基本符合相关管理制度规定;项目资金使用符合相关的财务管理制度规定;项目资金整体预算执行略有滞后;项目资金有结余。

(二)存在的问题。

项目方案编制、上会、上报、备案等前期工作费时费力,资金3月3日就下达了,8月31日才召开项目推进大会;部门协作不协调,到11月初才开始了项目财评;个别乡镇反复修改设计,导致进度缓慢。

(三)相关建议。

一是提前做好方案编制等前期工作,避免资金文件下达后才做方案编制上会报备等前期工作。

二是加强部门之间协作,做到项目立项、财评、采购或招标等程序无缝对接。

三是转变干部作风,增强责任感使命感。个别乡镇在项目推进过程中,不按项目时间节点推进工作,导致项目推进滞后。

2021年市级财政乡村振兴奖补资金项目

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基本情况。

《眉山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0年度市级乡村振兴和现代农业园区奖补专项资金的通知》(眉财农〔2021〕10号)精神,对评上市级先进乡镇奖励100万元、市级示范村奖奖励20万元、市级园区200万元。我县大化镇、新店镇被评为市级先进乡镇,“橙色田园”柑桔生猪种养循环现代农业园区被评为市级示范园区,满井镇云锦社区等15个村、社区被评为市级示范村,共计700万元。市级奖补资金700万元整合了县级奖补资金240万元一并实施。项目严格按照《四川省乡村振兴转移支付资金管理办法》(川财农〔2019〕45号)文件执行。资金主要用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产业发展基础设施配套及深化农村改革。县农业农村局负责对申报奖补项目进行专项督导,对项目实施、资金使用和兑付等重点环节进行监督检查。

(二)项目绩效目标。

市级奖补资金700万元整合了县级奖补资金240万元一并实施。各乡镇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奖补资金重点用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和产业发展基础设施配套。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方面,主要支持农村污水治理、垃圾处理、厕所革命、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和农村路、水、电、气、讯“五网”基础设施建设;产业发展基础设施配套方面,主要支持高标准农田建设、眉山市“583”农业产业体系和仁寿县“243”现代农业产业体系构建。奖补资金不得用于绿化、墙体彩绘、乱搭乱建设施拆除、规划方案编制、宣传材料制作、文化民俗展示等与市级奖补资金重点支持方向无关的项目。

申报内容与实际相符,申报目标合理可行。

(三)项目自评步骤及方法。

主要查看项目设立时是否经过事前评估或可行性论证,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是否健全完善;项目设立依据是否充分,符合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部署和宏观政策规划,项目年度绩效目标与中长期规划是否一致;按项目法分配的项目,以所有项目点实施完成情况与规划计划情况进行对比;按因素法分配的项目和据实据效分配的项目,将资金分配方向与规划计划支持方向进行对比;项目实施是否遵守相关法律法规;项目调整手续是否完备;项目合同、验收报告、技术鉴定等资料是否齐全并及时归档;项目实施的人员条件、场地设备、信息支撑等是否落实到位。

二、项目资金申报及使用情况

(一)项目资金申报及批复情况。

严格按相关程序申报,并按上级批复实施。

(二)资金计划、到位及使用情况。

已到位市级财政乡村振兴奖补专项资金700万元,目前项目进展顺利。

(三)项目财务管理情况。

项目实施单位财务管理制度健全,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账务处理及时,会计核算规范。

三、项目实施及管理情况

项目实施主体为市级命名的先进乡镇、示范村,按程序规范组织实施。其中,先进乡镇转移支付资金项目按政府招投标、采购程序规范组织实施;示范村转移支付资金20万元及以上的,项目实施前需进行财政投资评审。县农业农村局、县财政局负责对申报奖补的项目进行专项督导,对项目实施、资金使用和兑付等重点环节进行监督检查。同时,接受社会外围监督,在项目进行规划时乡镇进行公示,按照“四议两公开”工作法,让村民了解项目建设地点、内容、投资规模及构成,接受群众监督。

四、项目绩效情况

(一)项目完成情况。

项目数量完成100%、验收合格率100%,由于程序复杂等原因,完成时间不及时。

(二)项目效益情况。

道路通车率达100%,工程投入使用率100%,上访处理率达100%,没有发生安全事故,项目移交后管护情况良好。受益群众满意率达100%。

五、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

项目决策科学。项目实施程序严密,经过严格评估论证,管理制度健全完善;项目规划符合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部署,与项目年度目标一致;项目实施结果与规划计划一致。

项目实施合规。项目实施基本符合相关管理制度规定;项目资金使用符合相关的财务管理制度规定;项目资金整体预算执行略有滞后;项目资金有结余。

(二)存在的问题。

项目方案编制、上会、上报、备案等前期工作费时费力,资金3月3日就下达了,8月31日才召开项目推进大会;部门协作不协调,到11月初才开始了项目财评;个别乡镇反复修改设计,导致进度缓慢。

(三)相关建议。

一是提前做好方案编制等前期工作,避免资金文件下达后才做方案编制上会报备等前期工作。

二是加强部门之间协作,做到项目立项、财评、采购或招标等程序无缝对接。

三是转变干部作风,增强责任感使命感。个别乡镇在项目推进过程中,不按项目时间节点推进工作,导致项目推进滞后。

2021年专项预算“五良”融合产业宜机化改造项目绩效自评报告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基本情况。

1.2021年仁寿县“五良”融合宜机化改造项目,县农业农村局主要在全县摸底调查落实该项目的实施地点,并编制实施方案向上申报;完成实施主体遴选;配合省研究设计院完成项目规划设计、预算等;督促实施主体严格按照规划设计方案施工,做好平时质量、数量等工程监管工作;项目完成经实施主体自验后进行初验,并报市局终验;项目完成后总结经验,开展自评工作,并进行绩效评价等。

2.依据《四川省财政厅 四川省农业农村厅关于下达2021年省级财政现代农业发展工程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的通知》(川财农〔2021〕18号)文件精神,为推进我县丘陵山区宜机化改造工作,在我县方加镇、青岗乡、珠嘉镇等实施“五良”融合宜机化改造项目。

3.一是资金来源。省级财政安排宜机化项目补助资金实行专款专用,不得挪用截留等。二是补助标准。宜机化项目完工后并经县、市验收合格后,按旱地每亩1000元、缓坡化旱地每亩1500元、水平条田每亩2000进行补助,补助标准不超过总投入的30%。 三是报账管理要求。宜机化实施业主提供真实、合法、有效、完整的项目报账资料,县局对提供的报账资料真实性、有效性、合法性等进行复核,及时、足额拨付资金。四是其他补充情况。如项目投资实际大于限额的,超出项目资金由实施业主自行承担;如小于限额的,相应减少补助金额,结余资金待继续实施后经验收合格后予以支付。

(二)项目绩效目标

1.仁寿县2021年五良融合宜机化改造项目主要由仁寿越友种植专业合作社、仁寿县怀仁街道全程机械化综合农事服务中心、仁寿县虹瑄农机专业合作社、仁寿县腾赢量农业专业合作社等实施。项目总实施亩数1906.7亩,总投资970.4万元。(其中财政补助290万元,实施主体自筹680.4万元),主要是地块互联互通、地块整型、贯通沟渠、地力提升等。

2.仁寿县2021年五良融合宜机化改造项目产出指标1000亩以上项目区1个,由仁寿县藤赢量公司实施;效益指标中大型农业机械通达率达100%,资金使用无重大违规违纪问题。

3.2021年仁寿县五良融合宜机化改造项目申报内容为:计划实施亩数1906.7亩,总投资970.4万元。(其中财政补助290万元,实施主体自筹680.4万元)与实际相符,各实施主体圆满完成既定目标,申报目标合理可行。

(三)项目自评步骤及方法。

由主管部门成立仁寿县五良融合宜机化改造项目绩效评价小组,制定自评方案,通过对现场点评价和组织开展填写满意度调查问卷表,以及安照项目预算安排内容查阅财务资料等步骤及方法,对照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进行自评。

二、项目资金申报及使用情况

(一)项目资金申报及批复情况。

2021年仁寿县五良融合宜机化改造项目,编制预算项目经费290万元,并经省厅批复并实施。符合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申报的内容与具体实施内容相符,且申报目标合理可行。

(二)资金计划、到位及使用情况(可用表格形式反映)。

1.资金计划。全年资金计划290万元。

2.资金到位。省厅计划补助资金290万元,实施主体计划自筹资金680.4万元,计划到位970.4万元,实际到位资金970.4万元,资金到位率和到位及时性均为100%

3.资金使用。截止评价时点项目资金实际支出286.66万元,其中腾赢量支出115.72万元、怀仁街道办支出47万元、虹瑄支出55万元、越友合作社支出68.94万元。资金支出范围、标准支付进度及支付依据合规合法,资金支付与预算相符。

(三)项目财务管理情况。

各项目实施单位财务管理制度健全,并配备专业会计人员,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账务处理是及时,会计核算规范等。通过以上环节的管理,避免挪用、挤占、截留项目资金的违规行为发生。

三、项目实施及管理情况

(一)项目组织架构及实施流程。

仁寿县五良融合宜机化改造项目,在主管部门市农业农村局和县委、县政府的领导和监督下,按照财政资金管理和使用办法和单位财务制度管理及内控制度等组织项目实施,并严格按照规划设计方案施工,及时拨付项目资金,确保我县宜机化改造项目工作有序开展和目标任务完成。

(二)项目管理情况。

仁寿县2021年宜机化改造项目实施主体采用自行申报、现场核实、粮油优先、择优选取的方式确定。根据各主体情况择优选取,对其经营情况,财务情况等进行评分确定,四个农业经营主体经营粮食种植面积位于全县前列,每户主体拥有多台(套)、农机具,宜机化改造需求强烈。

(三)项目监管情况。

由市农业农村局、县财政局、县农业农村局对项目实施情况进行共同监管,采取定期和不定期方式进行现场检查,查阅相关费用清单资料等,确保项目实施到位。

四、项目绩效情况

(一)项目完成情况。

仁寿县“五良”融合产业宜机化改造项目实际完成面积1930亩,中大型农业机械地块通达率100%。完成总投资999.8万元(其中省级财政290万元,业主自筹709.8万元)。

仁寿虹瑄农机专业合作社建成农机下田坡道71处,地块改造303亩,渠道淤泥整理2064米,地力提升303亩。完成投资189.7万元。

仁寿县腾赢量农业专业合作社建成农机下田坡道186处,地块改造1027亩,农机生产便道1700米,地力提升1027亩。完成投资399.1万元。

仁寿越友种植专业合作社建成农机下田坡道91处,地块改造360亩,农机生产便道1048米,地力提升360亩。完成投资241.3万元。

仁寿怀仁全程机械化综合农事服务中心建成农机下田坡道64处,地块改造240亩,农机生产便道985米,地力提升240亩。完成投资169.7万元。

(二)项目效益情况。

1.经济效益。本项目建设成功后,项目改造后可新增耕种面积53亩,区域内可实现全程机械化作业,有效减少成本100元/亩,使每亩每年可增收200元以上。

2.社会效益。项目建成后,可利用建成的现代农业生产经营实体与培训实施,通过讲座、办培训班等形式,向农民和农业技术人员传授现代农业知识与技能,带动一大批农民走上现代化的高产、高质、高效农业生产的道路,促进当地农业的设施化生产水平。起到很好示范带动作用。

3.生态效益。项目建成后,有利于保持水土,可极大的减少水土流失,具有防风、防尘、改善小气候,净化空气等各种功能。项目建设结合绿色生产,采用生物技术,形成连续完整的生态链,具有培肥土壤、提高土地利用、优化生态结构的价值。以粮食、蔬菜、水果、家禽为主的生态模式,不仅可产生大量优质有机肥、生物肥供田施用,提高土壤有机质含量。

五、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

仁寿县“五良”融合产业宜机化改造项目,在省厅、市局、县委县政府的支持下,圆满完成2021年既定目标,政府解决了撂荒地、业主节约了成本、农户增加了收入,得到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好评,群众满意度非常高,评价结果为良好。

(二)存在的问题。

一是仁寿县作为人口大县、农业大县,资金需求量大,宜机化改造范围广,但补助比例偏小,补助资金少,改造积极性不高;二是该项目第一次实施,边改造边摸索,施工进度慢。三是该项目财评时间长,财评资金确认额低,影响业主积极性。

(三)相关建议。

一是各县收到省厅批复实施资金后可否不进行财政评审;二是对需求大的区县可否提高财政资金额。

2021年省级财政乡村振兴转移支付专项

资金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基本情况。

《四川省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考评激励办法(试行)》(川委办〔2018〕39号)精神,对评上省级先进乡镇奖励500万元、省级示范村奖励60万元。我县文宫镇被评为先进乡镇,文宫镇桂湾村、曹家镇东联村、汪洋镇上游村、高家镇英头村被评为省级示范村,共计740万元。项目严格按照《四川省乡村振兴转移支付资金管理办法》(川财农〔2019〕45号)文件执行。资金主要用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产业发展基础设施配套及深化农村改革。县农业农村局负责对申报奖补项目进行专项督导,对项目实施、资金使用和兑付等重点环节进行监督检查。

(二)项目绩效目标。

740万元省级财政乡村振兴转移支付专项资金主要建设以下内容:

1.省级先进乡镇:文宫镇(500万元),拟投入58万元用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其中:

(1)6万元用于文宫镇9条主要干道沿线文宫辖区内500余座垃圾设施维修和提升改造。

(2)10万元用于桂湾村2社—4社和6社—9社因本次公路加宽而造成交通影响的杆管线整改,长度为6千米。

(3)42万元用于桂湾村—坚强村的村道两旁渠系整治,长度为3千米,宽度为0.6米,深度0.65米。

2.拟投入442万元用于产业发展基础设施配套。其中:

(1)110万元用于石家社区桃花产业观光大道硬化、加宽,硬化长度为300米,宽度为5米;加宽长度为3.3千米,宽度为2.2米。

(2)126万元用于新建单个蓄水量为150余立方米的农田灌溉蓄水池3个,维修涵洞80米、渠系2.2千米和塘埂1千米。

(3)26万元用于桂湾村和石家社区“10+3”农业发展,提升枇杷种植水平和抗风险能力,在32.8余亩枇杷园内上盖标准化设施大棚。

(4)拟投入180万元用于桂湾村9社村民活动广场旁修建一个具有川西民居风格的四合院,以展示村风民俗、农耕文化、饮食文化等。占地面积为600平方米,建筑面积为1300平方米,并配套相应的附属设施。建成后通过与文宫镇石鲁艺术馆形成观光旅游线增收,四合院可租赁用于寿宴、婚宴和办会等,每年增加集体收入约8万元。

3.省级示范村(曹家镇东联村60万元、汪洋镇上游村60万元、文宫镇桂湾村60万元、高家镇鹰头村60万元)

(1)拟投入36万元用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在东联村进行亮化建设,安装太阳能路灯180盏。

(2)拟投入24万元用于产业发展基础设施配套,在东联村6组新建生产道路,长度为530米,宽度为3米。

(3)拟投入6万元用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在双马桥、上游水库和雷碑坳各修建1座密闭式垃圾分类亭。

(4)拟投入54万元用于产业发展基础设施配套。其中,25万元用于原上游村1社460米和3社540米的产业断头道路硬化,宽度为3米。22万元用于幸福梯田—大坪山产业道路修建,长度为700米,宽度为4.5米。7万元用于勤俭桥—幸福梯田产业路加宽1.5米,长度为350米。

(5)拟投入20万元用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其中,10万元用于桂湾村4组苍满堰桥加宽3米,跨度为4.5米,总长度为7米。10万元用于桂湾村4.6千米黑化路两旁绿化用地边坡整理。

(6)拟投入40万元用于产业发展基础设施配套,修建能繁母猪养殖场,提升集体猪场附加值。计划养殖规模为60头母猪及所产仔猪,建筑面积为300平方米,建成后以出租或自营等方式促进村集体经济增收。

(7)拟投入39万元用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其中,8万元用于鹰头村存在安全隐患道路的护栏修建,长度为300米。31万元用于从鹰头村4组桥儿田处至鹰头村6组高章先屋外村通社主干道路硬化,长度为800米,宽度为3米。

(8)拟投入4万元用于产业发展基础设施配套,对鹰头村3组山坪塘进行维修。

(9)拟投入17万元用于乡风文明建设,新建乡风文明文化休闲广场1处,占地约6亩。申报内容与实际相符,申报目标合理可行。

(三)项目自评步骤及方法。

主要查看项目设立时是否经过事前评估或可行性论证,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是否健全完善;项目设立依据是否充分,符合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部署和宏观政策规划,项目年度绩效目标与中长期规划是否一致;按项目法分配的项目,以所有项目点实施完成情况与规划计划情况进行对比;按因素法分配的项目和据实据效分配的项目,将资金分配方向与规划计划支持方向进行对比;项目实施是否遵守相关法律法规;项目调整手续是否完备;项目合同、验收报告、技术鉴定等资料是否齐全并及时归档;项目实施的人员条件、场地设备、信息支撑等是否落实到位。

二、项目资金申报及使用情况

(一)项目资金申报及批复情况。

严格按相关程序申报,并按上级批复实施。

(二)资金计划、到位及使用情况

到位省级财政乡村振兴转移支付专项资金740万元,目前支出719.6万元,其中高家镇英头村60万元直接划拨到天管委,资金执行率为97%。

(三)项目财务管理情况。

项目实施单位财务管理制度健全,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账务处理及时,会计核算规范。

三、项目实施及管理情况

项目实施主体为省级命名的先进乡镇、示范村,按程序规范组织实施。其中,先进乡镇转移支付资金项目按政府招投标、采购程序规范组织实施;示范村转移支付资金20万元及以上的,项目实施前需进行财政投资评审。县农业农村局、县财政局负责对申报奖补的项目进行专项督导,对项目实施、资金使用和兑付等重点环节进行监督检查。同时,接受社会外围监督,在项目进行规划时乡镇进行公示,按照“四议两公开”工作法,让村民了解项目建设地点、内容、投资规模及构成,接受群众监督。

四、项目绩效情况

(一)项目完成情况。

项目数量完成100%、验收合格率100%,由于程序复杂等原因,完成时间不及时。

(二)项目效益情况。

道路通车率达100%,工程投入使用率100%,上访处理率达100%,没有发生安全事故,项目移交后管护情况良好。受益群众满意率达100%。

五、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

项目决策科学。项目实施程序严密,经过严格评估论证,管理制度健全完善;项目规划符合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部署,与项目年度目标一致;项目实施结果与规划计划一致。

项目实施合规。项目实施基本符合相关管理制度规定;项目资金使用符合相关的财务管理制度规定;项目资金整体预算执行略有滞后;项目资金有结余。

(二)存在的问题。

项目方案编制、上会、上报、备案等前期工作费时费力,资金3月3日就下达了,8月31日才召开项目推进大会;部门协作不协调,到11月初才开始了项目财评;个别乡镇反复修改设计,导致进度缓慢。

(三)相关建议。

一是提前做好方案编制等前期工作,避免资金文件下达后才做方案编制上会报备等前期工作。

二是加强部门之间协作,做到项目立项、财评、采购或招标等程序无缝对接。

三是转变干部作风,增强责任感使命感。个别乡镇在项目推进过程中,不按项目时间节点推进工作,导致项目推进滞后。

2021年特定目标类部门预算项目绩效目标自评(瘦肉精专项监测项目)

主管部门及代码

仁寿县农业农村局115 117 22M B19 156 59F

实施单位

仁寿县农业农村局

项目预算

执行情况

(万元)

预算数:

50.1

执行数:

49.6608

其中:

财政拨款

50.1

其中:

财政拨款

49.6608

其他资金


其他资金


年度总体目标

完成情况

预期目标

目标实际完成情况

不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件

未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件

年度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一级

指标

二级

指标

三级

指标

预期指标值

实际完成指标值

完成

指标

数量指标

检测卡采购数量

单联卡12300套、多联卡15000套

单联卡12300套、多联卡15000套

质量指标

检测准确率

≥99%

100%

时效指标




成本指标




效益

指标

经济效益 指标




社会效益 指标

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发生率

0

0

生态效益 指标




可持续影响指标




满意

度指标

满意度

指标




2021年特定目标类部门预算项目绩效目标自评(生猪定点屠宰场监控平台和网络运行管理项目)

主管部门及代码

仁寿县农业农村局115 117 22M B19 156 59F

实施单位

仁寿县农业农村局

项目预算

执行情况

(万元)

预算数:

48.35

执行数:

47.6

其中:

财政拨款

48.35

其中:

财政拨款

47.6

其他资金


其他资金


年度总体目标

完成情况

预期目标

目标实际完成情况

不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件

未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件

年度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一级

指标

二级

指标

三级

指标

预期指标值

实际完成指标值

完成

指标

数量指标

屠宰场监控覆盖率

100%

100%

质量指标




时效指标




成本指标




效益

指标

经济效益 指标




社会效益 指标

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发生率

0

0

生态效益 指标




可持续影响指标




满意

度指标

满意度

指标




2021年特定目标类部门预算项目绩效目标自评(2021年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

主管部门及代码

仁寿县农业农村局115 117 22M B19 156 59F

实施单位

仁寿县农业农村局

项目预算

执行情况

(万元)

预算数:

122

执行数:

31.3

其中:

财政拨款

122

其中:

财政拨款

31.3

其他资金


其他资金


年度总体目标

完成情况

预期目标

目标实际完成情况

农产品质量安全智慧监管项目建设、农产品质量安全阵地建设、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制度暨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示范县建设

农产品质量安全智慧监管项目建设、农产品质量安全阵地建设、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制度暨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示范县建设

年度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一级

指标

二级

指标

三级

指标

预期指标值

实际完成指标值

完成

指标

数量指标




质量指标




时效指标

年度农业生产发展资金执行率

≥90

25.66%

成本指标




效益

指标

经济效益 指标




社会效益 指标




生态效益 指标




可持续影响指标

资金使用重大违规违纪问题

满意

度指标

满意度

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

≥95

99%

2021年特定目标类部门预算项目绩效目标自评(按照眉农函〔2020〕26号、仁寿县人民政府送批件649号、仁府办〔2018〕46号,2021年预算安排金额330万元,用于2020年瘦肉精专项监测工作经费、2020年生猪定点屠宰监控、2020年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经费待支付款项,2021年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监督工作经费。)

主管部门及代码

仁寿县农业农村局115 117 22M B19 156 59F

实施单位

仁寿县农业农村局

项目预算

执行情况

(万元)

预算数:

66

执行数:

46.5246

其中:

财政拨款

66

其中:

财政拨款

46.5246

其他资金


其他资金


年度总体目标

完成情况

预期目标

目标实际完成情况

县级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测任务量为560个样品,需实施样品抽取、制样、检验检测、室内分析、报告资料等流程。

已完成

年度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一级

指标

二级

指标

三级

指标

预期指标值

实际完成指标值

完成

指标

数量指标

抽查560个样品

560个

560个

质量指标




时效指标

2021年12月底

2021年12月底

2021年11月完成

成本指标




效益

指标

经济效益 指标




社会效益 指标




生态效益 指标




可持续影响指标




满意

度指标

满意度

指标




2021年特定目标类部门预算项目绩效目标自评(四川省现代粮食产业仁寿示范园区现代农业科技示范园)

主管部门及代码

仁寿县农业农村局115 117 22M B19 156 59F

实施单位

仁寿县农业农村局

项目预算

执行情况

(万元)

预算数:

285

执行数:

113.72

其中:

财政拨款

285

其中:

财政拨款

113.72

其他资金


其他资金


年度总体目标

完成情况

预期目标

目标实际完成情况

建成高标准农田面积1420.3亩

建成高标准农田面积1420.3亩

年度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一级

指标

二级

指标

三级

指标

预期指标值

实际完成指标值

完成

指标

数量指标

田间道路建设长度

≥9公里

9.9公里

质量指标

验收合格率

100%

100%

时效指标




成本指标




效益

指标

经济效益 指标

粮食综合生产能力

明显提升

明显提升

社会效益 指标




生态效益 指标




可持续影响指标




满意

度指标

满意度

指标

受益群众满意度

≥90%

100%

2021年特定目标类部门预算项目绩效目标自评(2021年支持现代农业产业发展高标准建园项目)

主管部门及代码

仁寿县农业农村局115 117 22M B19 156 59F

实施单位

仁寿县农业农村局

项目预算

执行情况

(万元)

预算数:

2000

执行数:

693.16

其中:

财政拨款

2000

其中:

财政拨款

693.16

其他资金


其他资金


年度总体目标

完成情况

预期目标

目标实际完成情况

完成20000亩水肥一体化管网系统

实际完成6931.6亩水肥一体化管网系统

年度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一级

指标

二级

指标

三级

指标

预期指标值

实际完成指标值

完成

指标

数量指标

建成水肥一体化管网系统面积(亩)

20000

6931.6

质量指标




时效指标

完成时间

预计2021年12月

2021年10月完成

成本指标




效益

指标

经济效益 指标




社会效益 指标




生态效益 指标

系统节水率

30%以上

35%以上

可持续影响指标




满意

度指标

满意度

指标

业主满意度

90%以上

95%以上

2021年特定目标类部门预算项目绩效目标自评(仁寿县2021年推进枇杷产业振兴项目

主管部门及代码

仁寿县农业农村局115 117 22M B19 156 59F

实施单位

仁寿县农业农村局

项目预算

执行情况

(万元)

预算数:

284.08

执行数:

135.2

其中:

财政拨款

284.08

其中:

财政拨款

135.2

其他资金


其他资金


年度总体目标完成情况

预期目标

目标实际完成情况

老枇杷园改造2548亩、新栽植枇杷728亩、引进新品种10个等工作

老枇杷园改造1485亩、新栽植枇杷80亩、引进新品种10个

年度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预期指标值

实际完成指标值

完成

指标

数量指标

改造老枇杷园面积(亩)

2548

1485

质量指标




时效指标

完成时间

2021年12月

2021年10月

成本指标




效益

指标

经济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指标




生态效益指标




可持续影响指标




满意

度指标

满意度指标

业主满意度

90%以上

95%以上

2021年特定目标类部门预算项目绩效目标自评(2021年仁寿县花椒产业发展奖补项目

主管部门及代码

仁寿县农业农村局115 117 22M B19 156 59F

实施单位

仁寿县农业农村局

项目预算

执行情况

(万元)

预算数:

188.6

执行数:

81.25

其中:

财政拨款

188.6

其中:

财政拨款

81.25

其他资金


其他资金


年度总体目标完成情况

预期目标

目标实际完成情况

改造花椒营造林100亩、硬化生产便道5公里、新建蓄水池18口、购置花椒初加工设备11套

硬化生产便道2.505公里,蓄水池6口、初加工设备3套

年度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预期指标值

实际完成指标值

完成

指标

数量指标

蓄水池数量(口)

18

6

质量指标




时效指标

完成时间

2021年12月

2021年10月完成

成本指标




效益

指标

经济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指标




生态效益指标




可持续影响指标




满意

度指标

满意度指标

业主满意度

90%以上

95%以上

2021年特定目标类部门预算项目绩效目标自评(仁寿县人民政府和中国农业科学院柑桔研究所)

主管部门及代码

仁寿县农业农村局115 117 22M B19 156 59F

实施单位

仁寿县农业农村局

项目预算

执行情况

(万元)

预算数:

30

执行数:

30

其中:

财政拨款

30

其中:

财政拨款

30

其他资金


其他资金


年度总体目标完成情况

预期目标

目标实际完成情况

协助建立晚熟柑桔研究院、提供5份新品种枝条、开展技术培训3-5次

协助完成了晚熟柑桔研究院的建设工作、提供10份新品种枝条、开展技术培训4次

年度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预期指标值

实际完成指标值

完成

指标

数量指标

提供新品种枝条数量(份)

5

10

质量指标




时效指标

完成时间

预计2021年12月

2021年10月完成

成本指标




效益

指标

经济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指标




生态效益指标




可持续影响指标





满意度指标

业主满意度

满意

度指标

95%以上

2021年特定目标类部门预算项目绩效目标自评(2021德康代养场项目)

主管部门及代码

仁寿县农业农村局115 117 22M B19 156 59F

实施单位

仁寿县农业农村局

项目预算

执行情况

(万元)

预算数:

6200

执行数:

2240

其中:

财政拨款

6200

其中:

财政拨款

2240

其他资金


其他资金


年度总体目标完成情况

预期目标

目标实际完成情况

新建112个单元德康代养场

建成116个单元德康代养场

年度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预期指标值

实际完成指标值

完成

指标

数量指标

单元数(个)

112

116

质量指标

标准化程度(个)

112

116

时效指标

2021年度

如期完成

如期完成

成本指标

建设成本(万元)

15148

15658

效益

指标

经济效益指标

出栏产值(万元)

22400

23200

社会效益指标

代养收益(万元)

2240

2320

生态效益指标

带动种植面积(亩)

11200

11600

可持续影响指标

正常生产经营

正常

正常

满意

度指标

满意度指标

业主满意程度

满意

满意

2021年特定目标类部门预算项目绩效目标自评(病死动物及其产品无害化处理项目)

主管部门及代码

仁寿县农业农村局115 117 22M B19 156 59F

实施单位

仁寿县农业农村局

项目预算

执行情况

(万元)

预算数:

332.0841

执行数:

332.0841

其中:

财政拨款

332.0841

其中:

财政拨款

332.0841

其他资金


其他资金


年度总体目标

完成情况

预期目标

目标实际完成情况

不发生大规模动物疫情

未发生大规模动物疫情

年度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一级

指标

二级

指标

三级

指标

预期指标值

实际完成指标值

完成

指标

数量指标

收集病死猪处理率

100%

100%

质量指标




时效指标

收集时效

24小时内前往收集

在接到报案后24小时内完成了收集

成本指标




效益

指标

经济效益 指标




社会效益 指标

动物疫情发生率

0

0

生态效益 指标




可持续影响指标




满意

度指标

满意度

指标




2021年特定目标类部门预算项目绩效目标自评(厕污共治

主管部门及代码

仁寿县农业农村局

实施单位

全县各镇乡村(社区)

项目预算

执行情况

(万元)

预算数:

6011

执行数:

1232.597

其中:

财政拨款

6011

其中:

财政拨款

1232.497

其他资金


其他资金


年度总体目标完成情况

预期目标

目标实际完成情况

完成农村“厕污共治”10000户,资金拨付6011万元

完成农村“厕污共治”13738户,资金拨付1232.597万元

年度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预期指标值

实际完成指标值

完成

指标

数量指标

完成厕污共治

10000户

13738户

质量指标




时效指标




成本指标




效益

指标

经济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指标

卫生厕所普及率

≥85%

90%

生态效益指标

厕污无害化处理率

≥90%

90%

可持续影响指标




满意

度指标

满意度指标

群众满意度

≥90%

96%

2021年特定目标类部门预算项目绩效目标自评(仁寿县2021年鼓励发展高端食品)

主管部门及代码

仁寿县农业农村局115 117 22M B19 156 59F

实施单位

仁寿县农业农村局

项目预算

执行情况

(万元)

预算数:

66

执行数:

66

其中:

财政拨款

66

其中:

财政拨款

66

其他资金


其他资金


年度总体目标

完成情况

预期目标

目标实际完成情况

按照仁委发奖补2020年仁委办〔2018〕28号文件精神,以“以奖代补、先建后补”的原则,鼓励现代农业设施化、科技化和品牌化建设。对2020年获得国家地理标志保护产品、有机食品、绿色食品、绿色食品续展和无公害农产品品牌的16家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拨付66万元奖补资金。

已向2020年获得国家地理标志保护产品、有机食品、绿色食品、绿色食品续展和无公害农产品品牌的16家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拨付66万元奖补资金。

年度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一级

指标

二级

指标

三级

指标

预期指标值

实际完成指标值

完成

指标

数量指标

拨付66万奖补资金

66

100%

质量指标




时效指标




成本指标




效益

指标

经济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指标

资金使用无重大违纪问题

生态效益指标

“三品一标”奖补体系建设,推进了农业生产标准化进程,提升了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和生态保护质量。

可持续影响指标




满意

度指标

满意度

指标




2021年特定目标类部门预算项目绩效目标自评(家庭农场省级示范场奖补)

主管部门及代码

仁寿县农业农村局115 117 22M B19 156 59F

实施单位

仁寿县农业农村局


项目预算

执行情况

(万元)

预算数:

10

执行数:

10


其中:

财政拨款

10

其中:

财政拨款

10


其他资金


其他资金



年度总体目标

完成情况

预期目标

目标实际完成情况


奖补2021年家庭农场省级示范场5个,每个2万元

奖补2021年家庭农场省级示范场5个,每个2万元


年度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一级

指标

二级

指标

三级

指标

预期指标值

实际完成指标值


完成

指标

数量指标

奖补2021年家庭农场省级示范场5个,每个2万元

5

5


质量指标





时效指标





成本指标





效益

指标

经济效益 指标





社会效益 指标





生态效益 指标





可持续影响指标





满意

度指标

满意度

指标





2021年特定目标类部门预算项目绩效目标自评(生态健康养殖试点项目)

主管部门及代码

仁寿县农业农村局115 117 22M B19 156 59F

实施单位

仁寿县农业农村局


项目预算

执行情况

(万元)

预算数:

20.6751

执行数:

20.6751


其中:

财政拨款

20.6751

其中:

财政拨款

20.6751


其他资金


其他资金



年度总体目标

完成情况

预期目标

目标实际完成情况


在钟祥镇、方家镇、曹家镇、始建镇实施生态健康养殖试点项目,建池塘底排污、过滤沉淀池和池塘内循环等生态健康养殖技术,配套鱼菜共生、生态净化池、节水循环等节能减排环保设施。

完成钟祥镇、方家镇、曹家镇、始建镇新建池塘底排污、过滤沉淀池和池塘内循环等节能减排环保设施。


年度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一级

指标

二级

指标

三级

指标

预期指标值

实际完成指标值


完成

指标

数量指标

完成水产生态健康养殖面积

264亩

264亩


质量指标

渔业产业结构持续优化


时效指标





成本指标





效益

指标

经济效益指标

对渔业经济发展的促进作用明显


社会效益指标





生态效益指标

养殖尾水有效治理


可持续影响指标





满意

度指标

满意度

指标

渔业绿色循环发展满意度

基本满意

100%


2021年特定目标类部门预算项目绩效目标自评(天宇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主管部门及代码

仁县农业农村局115 117 22M B19 156 59F

实施单位

四川万里航绿化园林有限公司

项目预算

执行情况

(万元)

预算数:

655.4329

执行数:

456

其中:

财政拨款

456

其中:

财政拨款

456

其他资金

0

其他资金

0

年度总体目标完成情况

预期目标

目标实际完成情况

在珠嘉镇国和村,新建连接公路长0.375公里,新建排污管网0.412公路,新建检查井15个

完成

年度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预期指标值

实际完成指标值

完成

指标

数量指标


新建连接公路长0.375公里,新建排污管网0.412公路,新建检查井15个

完成

质量指标


施工质量验收合格

完成

时效指标




成本指标




效益

指标

经济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指标




生态效益指标




可持续影响指标




满意

度指标

满意度指标




2021年特定目标类部门预算项目绩效目标自评(天宇屠宰中心344.75米连接道路工程)

主管部门及代码

仁县农业农村局115 117 22M B19 156 59F

实施单位

四川全阳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项目预算

执行情况

(万元)

预算数:

346.3923

执行数:

315.212

其中:

财政拨款

315.212

其中:

财政拨款

315.212

其他资金

0

其他资金

0

年度总体目标完成情况

预期目标

目标实际完成情况

天宇屠宰中心344.75米连接道路工程

完成

年度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预期指标值

实际完成指标值

完成

指标

数量指标


天宇屠宰中心344.75米连接道路工程

完成

质量指标




时效指标


工程期从2020年4月至2020年9月

完成

成本指标




效益

指标

经济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指标




生态效益指标




可持续影响指标




满意

度指标

满意度指标




2021年特定目标类部门预算项目绩效目标自评(现代农业产业奖补)

主管部门及代码

仁寿县农业农村局115 117 22M B19 156 59F

实施单位

仁寿县农业农村局


项目预算

执行情况

(万元)

预算数:

57.8

执行数:

40.8


其中:

财政拨款

57.8

其中:

财政拨款

40.8


其他资金


其他资金



年度总体目标

完成情况

预期目标

目标实际完成情况


“味在眉山”省级展会补贴项目18万元,“天府仁品”立柱广告租用项目租金39.8万元。

“味在眉山”省级展会补贴项目13.5万元;“天府仁品”立柱广告租用项目租金27.3万元。


年度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一级

指标

二级

指标

三级

指标

预期指标值

实际完成指标值


完成

指标

数量指标

“味在眉山”省级展会补贴项目18万元,“天府仁品”立柱广告租用项目租金39.8万元。

57.8万

40.8万


质量指标





时效指标





成本指标





效益

指标

经济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指标





生态效益指标





可持续影响指标





满意

度指标

满意度

指标





2021年特定目标类部门预算项目绩效目标自评(脱贫攻坚工作经费)

主管部门及代码

仁寿县农业农村局115 117 22M B19 156 59F

实施单位

仁寿县农业农村局

项目预算

执行情况

(万元)

预算数:

291

执行数:

154.27

其中:

财政拨款

291

其中:

财政拨款

154.27

其他资金


其他资金


年度总体目标完成情况

预期目标

目标实际完成情况

脱贫攻坚工作经费200万元、中央广播电视总台财经节目《走村直播脱贫》活动仁寿专题直播工作费用61万元、仁寿县2020年脱贫攻坚宣传工作30万元。

脱贫攻坚工作经费87.41万元、中央广播电视总台财经节目《走村直播脱贫》活动仁寿专题直播工作费用36.96万元、仁寿县2020年脱贫攻坚宣传工作29.9万元。

年度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预期指标值

实际完成指标值

完成

指标

数量指标

脱贫攻坚工作经费

200

87.41

质量指标

《走村直播脱贫》活动仁寿专题直播工作费

61

36.96

时效指标

资金支付及时率(%)

100

100

成本指标




效益

指标

经济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指标




生态效益指标




可持续影响指标




满意

度指标

满意度指标




2021年特定目标类部门预算项目绩效目标自评(扶贫专项450万)

主管部门及代码

仁寿县农业农村局115 117 22M B19 156 59F

实施单位

项目涉及镇乡人民政府

项目预算

执行情况

(万元)

预算数:

450

执行数:

436.5

其中:

财政拨款

450

其中:

财政拨款

436.5

其他资金


其他资金


年度总体目标完成情况

预期目标

目标实际完成情况

为改善乡村产业基础设施,提升人居环境,对全县5个先进县级乡镇,20个县示范村进行奖补。

为改善乡村产业基础设施,提升人居环境,对全县5个先进县级乡镇,20个县示范村进行奖补。

年度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预期指标值

实际完成指标值

完成

指标

数量指标

奖补乡镇(≥个)

5

19

质量指标

奖补示范村(≥个)

20

33

时效指标

资金精准使用情况(≥%)

95

100

成本指标




效益

指标

经济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指标




生态效益指标

人居环境是否明显改善

可持续影响指标




满意

度指标

满意度指标

受益群众满意度(≥%)

95

100

2021年特定目标类部门预算项目绩效目标自评(扶贫专项3000万)

主管部门及代码

仁寿县农业农村局115 117 22M B19 156 59F

实施单位

项目涉及镇乡、部门

项目预算

执行情况

(万元)

预算数:

3000

执行数:

3000

其中:

财政拨款

3000

其中:

财政拨款

3000

其他资金


其他资金


年度总体目标完成情况

预期目标

目标实际完成情况

2020年中央和省市财政专项扶贫资金道路建设项目(含前期)544.98万元;2021年春秋季雨露计划项目,标准1500元/人.学期;防止返贫、致贫处置预警基金500万元;仁寿铧锐橙色田园产业大道一、二段建设项目670万元;仁寿县褚橙晚熟柑桔现代农业园主干道项目1000万元;彰加镇易地扶贫搬迁集中安置点建设项目19.39万元。

1.防致贫返贫救助脱贫户23户;2.春季学期雨露计划补助1812人;3.“橙色田园”柑橘生猪种养循环现代农业园产业大道三段,完成5.536公里黑化道路;4.藕塘镇完成3.32公里产业道路黑化建设;5.褚橙晚熟柑橘现化农业园主干道,新建2.7公里黑化道路;6.彰加镇易地扶贫搬迁集中安置点建设项目19.39万元;7.藕塘镇新庙村、代寺社区黑化产业道路6公里;9.交通三年提升项目建设覆盖建档立卡脱贫户4500户15000余人。

年度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预期指标值

实际完成指标值

完成

指标

数量指标

黑化道路里程数(≥公里)

15

17.55

质量指标

防致贫返贫救助脱贫户(≥户)

20

23

时效指标

补助高职脱贫学生(≥人)

1800

1812

成本指标

资金支付及时率(≥%)

95

100

效益

指标

经济效益指标

质量合格率(≥%)

95

100

社会效益指标

助农增收(≥元)

500

800

生态效益指标




可持续影响指标

基础设施得到是否明显好转

满意

度指标

满意度指标

受益对象满意率(≥%)

95

100

2021年特定目标类部门预算项目绩效目标自评(2021年人居环境整治项目)

主管部门及代码

仁寿县农业农村局115 117 22M B19 156 59F

实施单位

仁寿县农业农村局

项目预算

执行情况

(万元)

预算数:

12074.798

执行数:

9485.818

其中:

财政拨款

12074.798

其中:

财政拨款

9485.818

其他资金


其他资金


年度总体目标完成情况

预期目标

目标实际完成情况

落实人居环境整治项目有关工作,结合实际制定有关项目具体方案,实现资金及时兑付、项目推进按时进行、据实项目资金使用情况、按照指标任务引导项目完成。

由于部分项目存在未竣工结算、质保期限等问题达不到支付条件,故总体目标完成80%。

年度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预期指标值

实际完成指标值

完成

指标

数量指标




质量指标

新建垃圾处理设施,采购设备合格率

95%

95%

时效指标




成本指标




效益

指标

经济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指标




生态效益指标

提升环境治理水平,改善人居环境

生活垃圾有效处理率100%

98%

可持续影响指标




满意

度指标

满意度指标

受益群众满意度

95

95%

2021年特定目标类部门预算项目绩效目标自评(风险补偿金)

主管部门及代码

仁寿县农业农村局115 117 22M B19 156 59F

实施单位

仁寿县农业农村局


项目预算

执行情况

(万元)

预算数:

1000

执行数:

1000


其中:

财政拨款

1000

其中:

财政拨款

1000


其他资金


其他资金



年度总体目标

完成情况

预期目标

目标实际完成情况


完成风险补偿金1000万拨付

完成风险补偿金1000万拨付


年度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一级

指标

二级

指标

三级

指标

预期指标值

实际完成指标值


完成

指标

数量指标


拨付1000万

拨付1000万


质量指标





时效指标


2021年年底前完成

2021年年底前完成


成本指标





效益

指标

经济效益 指标





社会效益 指标





生态效益 指标





可持续影响指标





满意

度指标

满意度

指标





2021年特定目标类部门预算项目绩效目标自评(示范园区奖补)

主管部门及代码

仁寿县农业农村局115 117 22M B19 156 59F

实施单位

四川仁寿喜安农业发展有限公司

项目预算

执行情况

(万元)

预算数:

67.11

执行数:

20

其中:

财政拨款

20

其中:

财政拨款

15.6

其他资金

47.11

其他资金

40

年度总体目标完成情况

预期目标

目标实际完成情况

完善了现代农业园区内的基础设施建设,提升了园区内的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效率。

成功提升了园区内的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效率。

年度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预期指标值

实际完成指标值

完成

指标

数量指标


1个有机肥发酵池、1个稀释池、1个灌施系统

1个有机肥发酵池、1个稀释池、1个灌施系统

质量指标




时效指标




成本指标




效益

指标

经济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指标


初步实现了柑橘生猪种养循环,扩大了农业园区的承载能力

实现了柑橘生猪种养循环,扩大了农业园区的承载能力

生态效益指标




可持续影响指标




满意

度指标

满意度指标




第五部分附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十、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附件【仁寿县农业农村局2021年部门决算公开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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