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手册
一、事项基本信息
(一)政策类别:权益类
(二)政策类型:其他稳经济政策
(三)发布层级:仁寿县
(四)执行层级:仁寿县各乡镇人民政府、园区管委会、辖区内相关部门
(五)适用地区:仁寿县
(六)有效期:2023年3月22日至2028年3月22日
(七)支持对象:仁寿县符合仁寿县产业发展规划,在县内注册登记纳税,市场前景好,诚实守信,依法正常生产经营,具备还款能力的一、二、三产企业(含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确因短期市场因素,致资金周转困难,将严重影响正常生产经营和稳定的,可申请应急周转资金。对国家法律法规政策限制和淘汰的产业不予支持。
(八)申报条件:企业在县内相关银行的贷款转贷、提前还款续贷等符合条件的,经贷款银行审核同意达到用信条件并出具续贷、转贷意见。
(九)申报时限:企业贷款到期前30个以上工作日申报
(十)兑现标准:企业申请转续贷必须事先获得贷款银行或地方法人银行业机构审核同意,并取得针对即将到期的单笔贷款的转续贷正式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后,企业持《意见》、《仁寿县企业应急临时周转资金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及相关申请资料,向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或相关行业管理部门提出书面使用应急周转资金的申请。
(十一)兑现方式:其他
(十二)兑现时限:按程序执行
(十三)受理部门(单位):惠企政策服务专窗、仁寿县志诚融资担保有限责任公司
(十四)办理部门(单位)及咨询电话:仁寿县志诚融资担保有限责任公司风控部19982661600
(十五)政策依据:《眉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眉山市进一步用好企业应急转贷资金和贷款风险补偿基金促进全市经济高质量发展实施办法〉的通知》(眉府发〔2020〕8号)
二、受理标准及审查要点
(一)受理标准:
完整填报《仁寿县企业应急临时周转资金申请表》,相关部门审核同意后,县领导审核同意。
(二)审查要点:
按照仁寿县应急临时周转资金申请资料清单审查其提供的资料。
(三)样本样表(详见附件):


三、兑现流程图

申兑指南
一、事项基本信息
(一)政策类别:权益类
(二)政策类型:其他稳经济政策
(三)执行层级:仁寿县
(四)适用地区:仁寿县
(五)有效期:2023年3月22日至2028年3月22日
(六)申请对象:仁寿县符合仁寿县产业发展规划,在县内注册登记纳税,市场前景好,诚实守信,依法正常生产经营,具备还款能力的一、二、三产企业(含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确因短期市场因素,致资金周转困难,将严重影响正常生产经营和稳定的,可申请应急周转资金。对国家法律法规政策限制和淘汰的产业不予支持。
(七)申报条件:企业在县内相关银行的贷款转贷、提前还款续贷等符合条件的,经贷款银行审核同意达到用信条件并出具续贷、转贷意见。
(八)申报时效:企业贷款到期前30个以上工作日申报
(九)兑现标准:企业申请转续贷必须事先获得贷款银行或地方法人银行业机构审核同意,并取得针对即将到期的单笔贷款的转续贷正式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后,企业持《意见》、《仁寿县企业应急临时周转资金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及相关申请资料,向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或相关行业管理部门提出书面使用应急周转资金的申请。
(十)兑现方式:其他
(十一)兑现时限:按程序执行
(十二)惠企政策服务专窗咨询电话:028-36275133
(十三)监督投诉电话:12345
(十四)受理地址:仁寿县怀仁街道仁寿大道二段47号政务服务中心1楼惠企政策服务专窗
(十五)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早上9:00-12:00,下午13:30-17:00
二、申请材料
详情咨询仁寿县志诚融资担保有限责任公司风控部19982661600
政策解读
问: 哪些企业可以使用?
答: 仁寿县内诚实守信,依法正常生产经营,具备还款能力的一、二、三产企业(含新型农业经营主体)。
问:应急临时周转资金可以使用多久?
答:在仁寿境内的地方法人银行业机构贷款使用的,其资金借用期限原则上不超过20天。在其他银行业机构贷款的企业,其资金借用期限原则上不超过30天。如遇国家法定节假日资金使用期限可顺延。
问:使用应急临时周转资金有哪些费用?
答:只按实际使用天数收取利息外,没有其他任何费用。
问:使用应急临时周转资金利率是多少,怎么计算?
答:在规定期限内,按人民银行公布的上月市场利率(LPR一年期)上浮30%并按实际使用天数计收资金使用费。
问:不能按时归还应急临时周转资金受到的处罚?
答:企业借用应急临时周转资金期满未还,从期满次日起按不高于人民银行公布的上月市场利率(LPR一年期)的2倍收取资金使用费,同时按司法程序依法追还,并限制再次申请使用该应急周转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