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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财政经费决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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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县农业农村局部门决算
2023年10月30日  仁寿县农业农村局
 索 引 号 1778711277/A083/2023-00081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日期 2023-10-30
 发布机构 A083
 公开程序 经本单位审核后公开

2022年度

仁寿县农业农村局

部门决算

目录

公开时间:20231030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机构设置第二部分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附件

第五部分附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十三、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主要职能。根据仁寿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仁寿县农业农村局主要职责、机构设置及编制的规定,设立仁寿县农业农村局,为县政府组成部门,主要职能有:统筹研究和组织实施全县三农工作的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重大政策;贯彻执行国家扶贫开发和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移民安置、后期扶持的法律法规、政策并组织实施;统筹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牵头组织开展全县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出深化农村经济体制改革和巩固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政策建议;指导全县乡村特色产业、农产品加工业(产地初加工)、休闲农业和乡村企业发展工作;负责全县种植业、畜牧业、渔业、农业机械化等农业各产业的监督管理;负责制定全县农业全产业机械化、智能化、数字化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县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组织开展全县农业资源区划和资源保护工作;负责全县有关农业生产资料和农业投入品的监督管理,组织农业生产资料市场体系建设,承担农作物种子(种苗)、食用菌种、蚕种、饲草良种、种畜禽、水产苗种、农药、兽药(渔药)、饲料、饲料添加剂等农业生产资料的监督管理职责,牵头负责瘦肉精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全县农业防灾减灾、农作物重大病虫害防治工作;负责组织移民安置规划、库区开发规划;负责全县农业投资管理;负责全县农田建设管理;负责扶贫、移民项目资金管理;制定全县农业科研、农技推广的规划、计划和有关政策并组织实施,牵头推动农业科技体制改革和农业科技创新体系建设;指导全县农业农村人才工作;牵头开展全县农业对外合作工作;统筹协调和监督指导全县农业综合执法;依法依规负责农业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监督管理工作;负责职责范围内的生态环境保护、审批服务便民化等工作;负责全县城乡环境综合治理的组织协调、检查评比、督察指导等工作,全面负责全县城镇和乡村环境综合治理的项目推进、制度建设、宣传教育等工作。

(二)2022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1、以创新驱动为源泉,坚持规划先行行稳致远。

一是深入调研早谋划。因地制宜研究谋划三农重点工作,高水平编制仁寿县农业产业功能区规划、高起点建设“243”特色产业发展布局,聚焦形成特色鲜明、结构合理、链条完整的现代农业发展格局。高质量完成第一批文宫、富家片区十四五国土空间规划,第二批片区规划初稿编制已完成,擘划乡村振兴发展蓝图。二是明确责任早落实。印发《仁寿县贯彻落实<2022年度四川省市(州)党政和省直部门(单位)领导班子领导干部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实绩考核实施方案的工作方案》《2022年度仁寿县镇乡(街道)党政和县级涉农部门(单位)领导班子领导干部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实绩考核实施方案》,落实党政一把手抓乡村振兴第一责任人制度,第一责任人靠前指挥,靠前行动,形成全县齐抓共管乡村振兴新格局。

2、以固基促稳为基础,夯实支柱产业发展底盘。

一是建好天府粮仓。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来川莅眉关于眉山打造天府粮仓的重要指示精神,科学编制《关于打造新时代更高水平天府粮仓丘区示范区的决定》。以粮油现代农业园区为核心,将青岗乡、方家镇全域纳入,新建万亩稻麦水旱轮作园区,打造天府粮仓丘区示范区核心区;在文宫眉东新城协同发展区、仁寿城乡融合发展示范片区打造以麦玉豆、稻油为主的10万亩粮油产业带;在钟祥现代农业示范片区、龙正东彭仁新融合发展区打造稻油、稻麦、稻鱼为主的20万亩粮油产业带;在富加三产融合发展片区、汪洋绿色转型发展示范片区打造以麦(菜)玉豆(薯)、橘豆为主的30万亩粮油产业带;在钟祥、慈航、彰加交界区域建设万亩麦玉豆(薯)绿色高质高效示范基地;在龙正区域建设水稻制种基地;在文宫区域建设万亩稻油绿色高产高效示范基地;在富加区域建设万亩玉(橘)豆粮经统筹示范基地,夯实一核三带四基地粮食生产压舱石。《四川仁寿聚焦四有种粮强化产粮大县担当》,被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农村部主办刊物《乡村振兴文稿》2022年第10期刊发。二是抢抓粮食生产。全面实施藏粮于地、藏粮于技战略,严格落实县、乡、村三级田长制责任体系,实现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责任全覆盖。2022年全覆盖盘活5.39万亩撂荒地,腾退低质低效经果林1.01万亩,建成6.8万亩田成方、渠相通、路相连、旱能灌、涝能排高标准农田,启动9.2万亩高标准农田建设。2022年预计全年粮食作物播种面积达184.63万亩、增长6.1%,粮食产量65.7万吨。仁寿县农业农村局荣获稻香杯四川省农业丰收奖先进集体,农民日报大版面刊发王岳书记署名文章《切实扛稳粮食生产先进县稳粮重任》,央视新闻客户端、央视官方抖音号《丰收画卷》栏目全国直播仁寿丰收画卷。三是强化生猪供应。建立生猪产能监测预警体系和逆周期调控机制,支持标准化规模场建设,实现生猪政策性保险全覆盖,推行育肥猪出栏价格保险创新试点。加快德康代养场生猪补栏,完成2022年生猪调出大县奖励资金项目实施,落实常年存栏能繁母猪500头以上的规模养殖场补贴。预计2022年实现生猪出栏110万头,能繁母猪存栏稳定在6.7万头以上。德康全产业链项目被农业农村部评为全省唯一的生猪全产业链标准化试点基地。

3、以产业兴旺为核心,提升特色产业发展水平。

一是特色产业集群发展迅猛。组建仁寿县乡村振兴服务公司,为农业产业发展提供农资、农机、农技、农产品销售、品牌打造等全产业链服务,打造一站式服务平台。晚熟柑橘产业成功纳入全国柑橘产业集群规划,川果交易中心正在申领大宗商品交易中心牌照,成功打造生产+加工+种养循环+研发+品牌+流通+休闲旅游为一体的晚熟柑橘产业集群核心区。2022年,预计全县枇杷产量7.2万吨、产值7.5亿元;梨产量5.8万吨,产值3.5亿元;目前全县30万亩晚熟柑橘陆续进入采摘期,预计今年销售46.5万吨、产值25亿元。二是院校合作夯实科技支撑。坚持院县战略合作,先后建立博士工作站、晚熟柑橘研究院、巨型稻蛙立体种养示范基地、良种繁育基地,与省农科院、四川农业大学、西南大学、中柑所等建立长期战略合作关系。柔性引进杨文钰教授等一线专家学者,推行良种良机良技,良种覆盖率99%以上,全县农作物机械化率达到71%以上,实用新技术覆盖率95%以上。成功招引德康集团、中粮集团、水发民生等知名企业入驻,仁寿县已纳入省级第四批农民合作社质量提升整县推进试点县。累计培育省市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18家,农民专业合作社768家、家庭农场1837家,建成农业科技示范基地11个。三是园区建设呈现多点开花。锚定产业兴旺主方向,将园区建设作为农业发展火车头,深入推进园村一体、产村相融。聚焦粮油、柑橘等优势产业,累计出台园区建设配套政策十余项,争取到省级农业园区专项资金1000万元,整合县财政资金2000万元/年,以粮油现代农业园区为主体,实行园区梯度培育计划。粮油农业园区成功创建省星级农业园区,仁寿县曹家梨博苑现代农业园区、仁寿县橙色田园柑橘生猪种养循环现代农业园区、仁寿县稻椒鱼现代农业园区创建为市级农业园区、累计建成县级以上农业园区8个,储备园村一体园区”22个,构建起省市县乡四级园区梯度体系。

4、以生态宜居为重点,人与自然和谐共处。

一是美丽乡村画卷初成。在方家镇、满井镇、虞丞乡等乡镇10个村实施农村厕所革命整村推进示范项目,全县农村户用卫生厕所普及率达90%。持续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县域267个涉农村(社区)中具备污水治理能力的行政村243个,生活污水得到有效治理的村(社区)占比达91%。全覆盖开展村庄清洁日村庄清洁行动。全县农村生活垃圾得到有效处理的行政村占比达100%,生活垃圾分类处理推广率达79.8%,农村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98%以上。二是乡风文明全面提升。整治农村天价彩礼、薄养厚葬、铺张浪费等陈规陋习,在曹家镇梨树社区等44个村(社区)试点建设文明义仓,通过志愿+积分形式充分发挥群众主体作用;推广星级文明户挂牌评定,评选先进榜样。累计评选省市县文明家庭19户、最美家庭88户、星级文明户1080户,其中获评中国好人7人、省级道德模范4人,乡村风尚持续优化,乡村群众见贤思齐。截至目前,全县累计创建市级及以上乡村振兴先进乡镇10个、先进村58个,市级及以上乡村治理示范镇5个、示范村32个。三是基层治理体系夯实。293名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平均年龄44岁,35岁及以下95人、占比32.4%;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225人、占比76.8%;优秀农民工和致富带头人225人、占比76.8%。遴选名匠、名医、名师等8个领域152名本土菁才,出台《仁寿县精英才俊奖励办法》,培育各行业领域人才1.4万人次,双带能力、治理能力大幅提升,率先推行的群众身后一件事改革经验全省推广,仁寿县被省委宣传部列为两个中心融合发展工作试点县。五是强化衔接成效巩固。选派市县党员干部、县属国有企业员工5816人,第一书记98名,驻村工作队员196名,各部门(乡镇)专职工作人员180余人结对帮扶。通过企业开发扶贫岗位、公益性岗位+以工代赈项目支持+外出务工等方式,实现就近就地务工,设置4565个公益性岗位,较2021年增加903个。全县脱贫户、监测户纳入低保734714204人,纳入特困供养496729人,实现低保应兜尽兜。县农开中心被党中央、国务院授予全国脱贫攻坚先进集体称号。

5、以共同富裕为目标,深化农业农村综合改革。

一是稳步推进产权制度改革。出台《仁寿县村级集体经济攻坚三年提升行动实施方案(2022—2024年)》,为98个帮扶村(社区)落实1名县级领导、1个县级部门、1家规模企业、1名金融村官四个一扶持机制,帮助村级组织发展壮大集体经济。将汪洋镇劳模村、富加镇雷鸣村、黑龙滩镇渡槽村等12个行政村作为2022年扶持村,指导制定一村一策方案,带动全县集体经济发展。涌现出明珠村、水利社区等一批集体经济发展先进村,改革经验在全省复制推广。预计2022年,实现村集体经济收入全面消薄(大于1万),25%的村集体经济收入达到10万元以上,村集体经济平均年收入达到8万。二是强化资金要素保障。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战略。2022年县本级一般公共预算57.56亿元,其中用于乡村振兴投入为7.3亿元,占比12.68%,占比较上年高1.46%。截止10月底,财政一般公共预算支持乡村振兴预计实际投入为14.56亿元,预计全年实际投入高于2021年度。三是加大项目包装储备。2022年农业农村局成功包装入库专项债券资金项目2个,总投资51988万元,其中仁寿县2021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已成功发行债券资金5000万元,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和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计划2023年发行债券资金13000万元。

二、机构设置

仁寿县农业农村局下属二级单位25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3个,其他事业单位22个。

无纳入仁寿县农业农村局2022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

第二部分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收、支总计93711.15万元。与2021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减少16809.53万元,下降15.21%。收入主要变动原因是结转结余资金减少,片区农牧站和片区农机站因机构改革人员转隶至乡镇导致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减少。支出主要变动原因是结转结余资金减少,片区农牧站和片区农机站因机构改革人员转隶至乡镇导致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减少。

 

(图1: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图)(柱状图)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本年收入合计93711.1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66644.59万元,占71.12%;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7066.56万元,占28.88%;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占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

 

(图2:收入决算结构图)(饼状图)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本年支出合计93711.1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824.17万元,占8.35%;项目支出85886.98万元,占91.65%;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图3:支出决算结构图)(饼状图)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财政拨款收、支总计93711.15万元。与2021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减少16809.53万元,下降15.21%。收入主要变动原因是结转结余资金减少,片区农牧站和片区农机站因机构改革人员转隶至乡镇导致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减少。支出主要变动原因是结转结余资金减少,片区农牧站和片区农机站因机构改革人员转隶至乡镇导致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减少。

 

(图4: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柱状图)

 

五、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66644.59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71.12%。与2021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减少930.98万元,下降1.38%。主要变动原因是结转结余资金减少,片区农牧站和片区农机站因机构改革人员转隶至乡镇导致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减少。

 

(图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变动情况)(柱状图)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66644.59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2.06万元,占0.0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751.28万元,占1.13%卫生健康支出367.84万元,占0.55%节能环保(类)支出7.42万元,占0.01%城乡社区(类)支出83万元,占0.12%农林水(类)支出63831.15万元,占95.78%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694万元,占1.04%住房保障支出530.49万元,占0.8%粮食物资储备(类)支出316.35万元,占0.47%其他支出61万元,占0.09%

 

(图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饼状图)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数为66644.59完成预算100%。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201)纪检监察事务(11)一般行政管理事务(02支出决算为1.83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2.一般公共服务(201)组织事务(3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02支出决算为0.24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3.一般公共服务(208)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05)行政单位离退休(01支出决算为20.13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4.一般公共服务(208)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05支出决算为464.07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5.一般公共服务(208)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05)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06支出决算为106.89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6.一般公共服务(208)就业补助(07)公益性岗位补贴(05支出决算为47.13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7.一般公共服务(208)抚恤(08)死亡抚恤(01支出决算为113.06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8.一般公共服务(210)行政事业单位医疗(11)行政单位医疗(01支出决算为342.09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9.一般公共服务(210)行政事业单位医疗(11)事业单位医疗(02支出决算为25.75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10.一般公共服务(211)污染防治(03)水体(02支出决算为7.42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11.城乡社区管理事务(212)城乡社区管理事务(01)一般行政管理事务(02支出决算为83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12.城乡社区管理事务(212)城乡社区管理事务(01)一般行政管理事务(02支出决算为83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13.农林水支出(213)农业农村(01)行政运行(01支出决算为5641.97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14.农林水支出(213)农业农村(01)一般行政管理事务(02支出决算为90.47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15.农林水支出(213)农业农村(01)事业运行(04支出决算为364.22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16.农林水支出(213)农业农村(01)防灾减灾(19支出决算为99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17.农林水支出(213)农业农村(01)农业生产发展(22支出决算为165.98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18.农林水支出(213)农业农村(01)农村社会事业(26支出决算为280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19.农林水支出(213)农业农村(01)农村道路建设(42支出决算为30.73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20.农林水支出(213)农业农村(01)农田建设(53支出决算为8192.67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21.农林水支出(213)农业农村(01)其他农业农村支出(99支出决算为34313.26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22.农林水支出(213)脱贫攻坚衔接乡村振兴(05)行政运行(01支出决算为168.37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23.农林水支出(213)脱贫攻坚衔接乡村振兴(05)其他巩固脱贫衔接乡村振兴支出(99支出决算为13203.74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24.农林水支出(213)其他农林水支出(99)其他农林水支出(99支出决算为1280.75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25.商业服务业等支出(216)商业流通事务(02)其他商业流通事务支出(99支出决算为694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26.信访保障支出(221)住房改革支出(02)住房公积金(01支出决算为530.49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27.粮油物资储备支出(222)粮油物资事务(01)其他粮油物资事务支出(99支出决算为316.35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28.其他支出(229)其他支出(99)其他支出(99支出决算为61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7824.17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6508.86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抚恤金、生活补助、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等。

公用经费1315.31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基础设施建设、其他资本性支出等。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36.03万元,完成预算47.41%,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进一步压减了开支。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2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8.47万元,占23.51%;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27.56万元,占76.49%。具体情况如下:

 

(图7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结构)(饼状图)

1.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0万元,完成预算100%。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次,出国(境)0人。因公出国(境)支出决算比2021年持平,增长0%。主要原因是因工作需要未安排出国(境)活动。

开支内容包括:无。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8.47万元完成预算23.5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比2021年增减少5.45万元,下降39.15%。主要原因是进一步压减了开支。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全年按规定更新购置公务用车0辆,其中:轿车0辆、金额0万元,越野车0辆、金额0万元,载客汽车0辆、金额0万元,无主要用途。截至202212月底,单位共有公务用车7辆,其中:轿车3辆、越野车1辆、载客汽车3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8.47万元。主要用于农业、畜牧业、扶贫、农机、城乡综合治理、乡村振兴等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3.公务接待费支出27.56万元,完成预算68.9%。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比2021年增加1.46万元,增长5.59%。主要原因是工作标准高、要求严,各项检查、学习交流增加。其中:

国内公务接待支出27.56万元,主要用于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国内公务接待281批次,3062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共计支出27.56万元,具体内容包括:国内各地相关部门来仁寿学习考察、上级领导调研、指导工作等接待费。

外事接待支出0万元,外事接待0批次,0人,共计支出0万元,无主要用途。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7066.56万元。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2年,仁寿县农业农村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315.31万元,比2021年减少201.21万元,下降13.27%。主要原因是进一步压减了开支。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2年,仁寿县农业农村局政府采购支出总额5951.01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168.77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3782.25万元。主要用于农业、畜牧业、乡村振兴、城乡综合治理等项。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2876.01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48.33%,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2589.2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43.51%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21231日,仁寿县农业农村局共有车辆7辆,其中: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车2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1辆、其他用车4辆,其他用车主要是用于开展业务活动的业务用车,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在2022年度预算编制阶段,组织对2022年人居环境治理项目、2022年藏粮于地藏粮于技专项中央基建投资预算项目等168个其他运转类和特定目标类项目开展了预算事前绩效评估,对168个项目编制了绩效目标;预算执行过程中,选取168个项目开展绩效监控;年终执行完毕后,对168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同时,本部门对2022年部门整体开展了绩效自评,《2022年农业农村局部门整体绩效评价报告》和《2022年专项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2022年度)》见附件(第四部分)。

 

第三部分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

5.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当年收支差额的金额。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税、提取的专用结余以及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的金额等。

8、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9.一般公共服务(201)纪检监察事务(11)一般行政管理事务(02):指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10.一般公共服务(201)组织事务(3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02):指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1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8)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05)行政单位离退休(01):指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1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8)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05):指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1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8)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05)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06):指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1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8)就业补助(07)公益性岗位补贴(05):指反映财政对符合条件的就业困难人员在公益性岗位就业给予的岗位补贴支出。

1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8)抚恤(08)死亡抚恤(01):指反映按规定用于烈士和牺牲、病故人员家属的一次性和定期抚恤金、丧葬补助费以及烈士褒扬金。

16.卫生健康支出(210)行政事业单位医疗(11)行政单位医疗(01):指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17.卫生健康支出(210)行政事业单位医疗(11)事业单位医疗(02):指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的医疗经费。

18.节能环保支出(211)污染治理(03)水体(02):指反映政府在排水、污水治理、水污染防治、湖库生态环境保护、水源地保护、国土江河综合整治、河流治理与保护、地下水修复与保护等方面的支出。

19.城乡社区支出(212)城乡社区管理事务(01)一般行政管理事务(02):指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20.城乡社区支出(212)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08)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支出(04):指反映土地出让收入用于农村供水保障、村庄公共设施建设和管护以及与农业农村直接相关的以工代赈等方面的支出。

21.城乡社区支出(212)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08)农业生产发展支出(14):指反映土地出让收入用于高标准农田建设、农田水利建设、农村土地综合整治、耕地及永久基本农田保护支出、现代种业提升等方面的支出。

22.城乡社区支出(212)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08)农村社会事业支出(15):指反映土地出让收入用于农村教育、农村文化和精神文明建设等方面的支出。

23.城乡社区支出(212)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08)农业农村生态环境支出(16):指反映土地出让收入用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与农业农村直接相关的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保护修复等方面的支出。

24.城乡社区支出(212)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08)其他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99):指反映土地出让收入用于其他方面的支出。不包括市县级政府当年按规定用土地出让收入向中央和省级政府缴纳的新增建设用有偿使用费的支出。

25.城乡社区支出(212)国有土地收益基金安排的支出(10)征地和拆迁补偿支出(01):指反映国有土地收益基金中安排用于收购储备土地需要支付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拆迁补偿费支出。

26.城乡社区支出(212)农业土地开发资金安排的支出(11)农业土地开发资金安排的支出(00):指反映从计提的农业土地开发资金中安排用于农业土地开发的支出。

27.农林水支出(213)农业农村(01)行政运行(01):指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28.农林水支出(213)农业农村(01)一般行政管理事务(02):指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29.农林水支出(213)农业农村(01)事业运行(04):指反映用于农业事业单位基本支出,事业单位设施、系统运行与资产维护等方面的支出。

30.农林水支出(213)农业农村(01)防灾减灾(19):指反映对农业生产因遭受自然、生物灾害损失给予的帮助,促进农业防灾增产措施补助,海滩救助补助,因其他灾害导致农牧渔业生产者损失给予的补助。

31.农林水支出(213)农业农村(01)农业生产发展(22):指反映用于耕地地力保护、适度规模经营、农机购置补贴、优势特色主导产业发展、畜牧水产发展、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等方面支出。

32.农林水支出(213)农业农村(01)农村社会事业(26):指反映用于农村社会事业发展的支出。

33.农林水支出(213)农业农村(01)农村道路建设(42):指反映用于农村公路、乡村道路建设方面的支出。

34.农林水支出(213)农业农村(01)农田建设(53):指反映用于农田建设和田间水利相关工程建设的支出。

35.农林水支出(213)农业农村(01)其他农业农村支出(99):指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农业农村方面的支出。

36.农林水支出(213)巩固脱贫衔接乡村振兴(05)行政运行(01):指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37.农林水支出(213)巩固脱贫衔接乡村振兴(05)其他巩固脱贫衔接乡村振兴支出(99):指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方面的支出。

38.农林水支出(213)其他农林水支出(99)其他农林水支出(99):指反映除化解债务支出以外其他用于农林水方面的支出。

39.商业服务业等支出(216)商业流通事务(02)其他商业流通事务支出(99):指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商业流通事务方面的支出。

40.住房保障支出(221)住房改革支出(02)住房公积金(01):指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41.粮油物资储备支出(222)粮油物资事务(01)其他粮油物资事务支出(99):指反映其他用于粮油和物资事务方面的支出。

42.其他支出(229)其他政府基金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04)其他地方自行试点项目收益专项债券收入安排的支出(02):指其他地方自行试点项目收益专项债券收入安排的支出。

43.其他支出(229)其他支出(99)其他支出(99):指反映其他不能划分到具体功能科目中的支出项目。

44.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45.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46.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47.“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48.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公务接待费、培训费、劳务费、工会经费、其他交通费、日常维修费、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办公设备购置以及其他费用。

第四部分附件

附件

仁寿县农业农村局

2022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

一、部门概况

(一)机构组成。

农业农村局内设机构23个:办公室、人事股、计划投资财务股、农村合作经济指导股、党建办公室、发展规划与农业园区股、种植业与农药肥料股、畜牧兽医股、科技标准教育股、饲料兽药股、农业机械化股、信访维稳股、农业综合行政执法一中队、农业综合行政执法二中队、农业综合行政执法三中队、案件管理股、机关党委、县委农办秘书股、督查股、安全监督管理股、农产品质量安监股、农田建设管理股、政策研究改革股。

下属事业单位25个:县乡村振兴服务中心(正科级)、县农产品质量检验检测中心(挂味在眉山食品产业推进服务中心牌子)(副科级)、县现代农业融合发展服务中心(副科级)、县农村能源开发服务中心(参公事业单位)、县植物检疫站(参公事业单位)、县农村经济经营管理站(参公事业单位)、县农产品质量监督管理站、县农业科教站(挂四川省农业广播电视学校仁寿县分校牌子)、县植物保护站、县种子管理站(挂县种子质量监督检验站牌子)、县动物饲料饲草工作站、县畜牧生产科教站、县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县农机化技术推广站(挂县农机研究所、县成人中等农业机械化学校牌子)、县水产服务中心、县农村集体经济服务中心、县经济作物站、县耕地保护中心、县畜牧兽医服务总站、县农业项目服务中心、县农业采购服务中心、县农业污染治理服务中心、县农业大数据发展中心、县农业招商引资服务中心、县农村宅基地服务中心。

(二)机构职能。

1.统筹研究和组织实施全县三农工作的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重大政策。参与起草三农有关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贯彻执行国家有关种植业、畜牧业、渔业、农业机械化等农业领域工作的法律法规、政策以及县委、县政府关于三农方面的决策部署。参与涉农的财税、价格、收储、金融保险、进出口等政策制定。

2.承担县对口支援藏区彝区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负责统筹指导全县援藏援彝、社会扶贫工作。负责援藏援彝具体政策项目和资金统筹协调等工作。负责联络县外机构或组织在县内定点扶贫与扶贫协作工作,联系县级扶贫社会组织。负责组织扶贫开发对外交流与合作及外资外援项目的引进与实施。承担乡村振兴协会业务指导股室职责。

3.统筹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牵头组织开展全县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统筹推动发展农村社会事业、农村公共服务、农村文化、农村基础设施和乡村治理。指导农业遗产的保护传承和开发利用。指导农村精神文明和优秀农耕文化建设。

4.提出深化农村经济体制改革和巩固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政策建议。负责农民承包地、农村宅基地管理和改革有关工作。负责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指导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发展、集体资产和财务管理工作。拟订农业产业化经营的发展规划与政策并组织实施,指导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建设与发展。指导、监督减轻农民负担工作。

5.指导全县乡村特色产业、农产品加工业(产地初加工)、休闲农业和乡村企业发展工作。指导特色农产品优势区建设和管理工作。组织拟订并实施现代农业园区的政策与规划,负责现代农业园区评定工作。提出促进大宗农产品流通政策建议,研究制定大宗农产品市场体系建设与发展规划。培育、保护和发展农产品品牌,组织协调菜篮子工程有关工作。负责农业信息体系建设,推动数字农业发展。负责监测分析农业农村经济运行。承担农业统计工作。

6.负责全县种植业、畜牧业、渔业、农业机械化等农业各产业的监督管理。指导粮食等农产品生产。指导粮食生产功能区和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建设和管理工作。组织构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生产体系、经营体系,指导农业标准化、规模化生产。落实促进粮油、畜禽、水产等主要农产品生产发展的相关政策措施,引导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和产品品质改善,促进农业绿色发展。负责渔政渔港、网具监督管理。

7.负责制定全县农业全产业机械化、智能化、数字化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引进、示范和推广农业机械新技术、新机具,指导全县农业机械基础设施的规划建设和管理工作。指导设施农业、农机库棚、机电提灌、机耕道等基础设施建设。

8.负责全县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组织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追溯、风险评估。参与制定农产品质量安全地方标准并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指导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检验检测体系和信用体系建设。开展对符合安全标准的农产品生产(养殖)基地认定、产品认证、农产品地理标志登记的初审、转报和证后监管保护工作。

9.组织开展全县农业资源区划和资源保护工作。指导农用地、渔业水域以及农业生物物种资源的保护与管理,负责水生野生动植物保护、耕地及永久基本农田质量保护工作。负责农村能源建设和资源环境工作。指导农产品产地环境管理和农业清洁生产,提出划定农产品禁止生产区城的政策建议,指导设施农业、生态循环农业、节水农业发展以及农村可再生能源综合开发利用、农业生物质产业发展。

10.负责全县有关农业生产资料和农业投入品的监督管理,组织农业生产资料市场体系建设,承担农作物种子(种苗)、食用菌种、蚕种、饲草良种、种畜禽、水产苗种、农药、兽药(渔药)、饲料、饲料添加剂等农业生产资料的监督管理职责,牵头负责瘦肉精监督管理工作。监督管理兽医医疗器械、肥料。制定有关农业生产资料地方标准并监督实施,会同有关部门监督实施农业生产资料国家标准。组织兽医医政、兽药(渔药)药政药检工作,负责执业兽医和畜禽屠宰行业管理。

11.负责全县农业防灾减灾、农作物重大病虫害防治工作。指导实施动植物防疫和检疫的法律法规、规章及政策。指导动植物防疫检疫体系建设,组织监督管理县内动植物防疫检疫工作,组织实施重大动植物疫情的扑灭。组织植物检疫性有害生物普查。牵头管理外来农业物种。监测、核查、发布农业灾情,组织参与种子、种苗、化肥、兽药(渔药)等农业生产救灾物资的储备和调拨,提出生产救灾资金安排建议,指导紧急救灾和灾后生产恢复。

12.负责全县农业投资管理。提出农业投融资体制机制改革建议。编制中央、省级、市级和县级投资安排的农业投资项目建设规划,提出农业投资规模和方向、扶持农业农村发展财政项目的建议,按照规定权限审批农业投资项目,负责农业投资项目资金安排和监督管理。

13.负责全县农田建设管理。拟订农田建设发展规划,提出农田建设项目需求建议。负责全县农田建设管理、高标准农田建设和耕地质量管理。编制农业综合开发涉及农田建设项目、农田整治项目、农田水利建设项目的计划,并组织实施和管理。

14.指导乡镇(街道)常态化开展防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工作。指导乡镇(街道)对脱贫户和监测户进行动态调整,为相关行业部门提供脱贫户和监测户身份信息确认;负责跟踪监测脱贫户和监测户务工和收入变化情况;负责做好临时公益性岗位的申报和补贴发放工作;负责用好防返贫致贫综合救助资金;配合做好易地扶贫搬迁人口后续帮扶工作。

15.制定全县农业科研、农技推广的规划、计划和有关政策并组织实施,牵头推动农业科技体制改革和农业科技创新体系建设。指导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和农技推广体系建设,组织农作物、畜禽、水产养殖等新品种育种攻关和农业先进技术引进、试验、转化、示范、推广。负责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监督管理和农业植物新品种保护。

16.指导全县农业农村人才工作。制定农业农村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农业教育和农业职业技能开发,指导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农业科技人才培养和农村实用人才培训工作。

17.牵头开展全县农业对外合作工作。承办政府间农业涉外事务,参与拟订外向型农业发展规划,指导外向型农业发展。参与农业贸易促进和有关国际交流合作,参与执行有关农业援外项目。组织开展农业投资促进活动,推动农业开放合作。

18.统筹协调和监督指导全县农业综合执法。负责监督指导重大案件查处和跨区域执法的组织协调工作。推进农业依法行政。

19.依法依规负责农业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农业机械、农(兽)药、饲料、渔业、畜禽屠宰行业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的监督管理。负责组织实施农村沼气项目的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监督管理。对农业园区的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工作实施行业监督管理。负责制定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年度监督检查计划并组织实施。

20.负责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生态环境保护、审批服务便民化等工作。

21.职能转变。一是统筹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深化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促进农业绿色发展、高质量发展,推动农业全面升级、农村全面进步、农民全面发展,加快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二是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和相关农业生产资料、农业投入品的监督管理,坚持最严谨的标准、最严格的监管、最严厉的处罚、最严肃的问责,严防、严管、严控质量安全风险,让人民群众吃得放心、安心。三是深入推进简政放权,加强对行业内交叉重复以及性质相同、用途相近的农业投资项目的统筹整合,最大限度缩小项目审批范围,进一步下放审批权限,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切实提升支农政策效果和资金使用效益。四是统筹推进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改革。仁寿县农业农村局所属事业单位(含参公事业单位)不再承担行政管理职能,其行政管理职能交由仁寿县农业农村局机关有关内设机构承担。

22.有关职责分工。一是与县经济贸易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县经济贸易局负责农产品加工业精深加工相关工作。县农业农村局负责农产品加工业产地初加工相关工作和农业机械化相关工作。二是与县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县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会同县农业农村局建立健全协同配合机制,推动乡村旅游工作。县农业农村局负责休闲农业推动工作。三是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有关职责分工。县农业农村局负责食用农产品从种植养殖环节到进入批发、零售市场或生产加工企业前的质量安全监督管理。食用农产品进入批发、零售市场或生产加工企业后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监督管理。县农业农村局负责动植物疫病防控、畜禽屠宰环节、生鲜乳收购环节质量安全的监督管理。两部门要建立食品安全产地准出、市场准入和追溯机制,加强协调配合和工作衔接,形成监管合力。四是与县发展和改革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县发展和改革局负责提出农村经济发展战略;组织编制农村经济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县农业农村局负责农村工作及农业投资项目管理。五是与县水利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县水利局负责全县水利行业内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工作。县农业农村局负责协调指导全县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工作,协调处理有关农田水利基本建设事宜。

(三)人员概况。

全系统行政编制111名(含68名参公编制),参公事业编制28名,事业编制299名。截止2022年年末干部职工425人,其中局机关100人(行政人员95人(含参公41人)、工勤人员5人),下属事业单位325人(参公人员16人、事业人员293人、公益性岗位10人、聘用人员6人(汇智公司劳务派遣))。

二、部门财政资金收支情况

(一)部门财政资金收入情况。

仁寿县农业农村局2022年总收入106737.11万元,基本支出7878.67万元,项目支出98858.44万元。

(二)部门财政资金支出情况。

2022年财政资金2022年总支出93711.1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824.17万元,项目支出85886.98万元。支出主要用于保障该部门正常运转以及承担的项目工作等。

三、部门整体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一)部门预算管理。

1、包括部门绩效目标制定、目标完成、预算编制准确、支出控制、预算动态调整、执行进度、预算完成情况和违规记录等情况。

部门绩效目标制定及目标完成情况。我单位根据本部门各项目的要求和实施方案,科学设定绩效目标,在已完成的项目中绩效目标完成良好。

2、预算编制情况。仁寿县农业农村局2022年按照财政要求及时、准确、真实、完整编制预算,同时将预算信息在门户网站上及时公开。2022年仁寿县农业农村局收入预算总额为106737.11万元,且全部为当年财政收入。其中:人员支出7878.67万元,项目支出98858.44万元。

3、执行进度情况。一是行政运行保障情况,我局严格按照年初预算安排,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厉行节约规范使用预算资金。在收入管理中,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制度,无隐瞒收入和其他违反国家收费管理规定的行为。在支出管理中,认真执行国库集中支付、政府采购、公务卡报销、重点工作和大额支付上会集体决策等相关财务管理制度,加强动态监控,保障我单位各项工作顺利开展。二是三公经费预算执行情况。2022年我单位因公出国境支出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8.47万元,完成预算的23.53%;公务接待27.56万元,完成预算的68.9%。三公经费总支出未超预算支出。

4、支出控制及预算完成情况。我局坚持财经纪律,严控三公经费,严格集中支付。

5、违规记录情况。2022年无违规记录情况。

(二)专项预算管理。

根据各项目资金性质,按照补贴类、基建类、工程类和服务类等客观地分类制定预算执行计划,督导项目实施单位加快预算执行,发挥资金效益。切实做到绩效目标紧密联系项目,起到引领、约束作用,加强项目实施过程控制,及时了解预算执行差异,相应进行警示纠偏,督促整改,避免闲置沉淀资金,做到第一时间发现、第一时间处置、第一时间盘活,第一时间提效。2022年度专项预算包括乡村振兴基础设施建设、高标准农田建设、农村环境治理、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农产品质量安全、种养殖业补贴、农业公共资源保护、对农民个人和经营组织的补贴等项目103个。专项预算预算资金98858.44万元,支出85886.98万元,支出比例86.87%

(三)结果应用情况。

按照2022年预算编制要求,结合我局中长期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围绕县委、县政府重点工作任务安排,将目标责任落实到具体单位,确定了年度目标。全年基本支出保证了部门的正常运转,项目支出保障了重点工作的开展。预算编制较为准确、目标基本科学合理,管理制度完善,按照要求及时公开财务信息、反馈结果应用;严格落实厉行节约的原则,全年未发生超预算超范围支出。预算执行中执行进度略微滞后,较好地完成了年度目标任务,总体评价较好。

四、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

按照2022年预算编制要求,结合我局中长期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围绕县委、县政府重点工作任务安排,将目标责任落实到具体单位,确定了年度目标。全年基本支出保证了部门的正常运转,项目支出保障了重点工作的开展。预算编制较为准确、目标基本科学合理,管理制度完善,按照要求及时公开财务信息、反馈结果应用;严格落实厉行节约的原则,全年未发生超预算超范围支出。预算执行中执行进度略微滞后,较好地完成了年度目标任务,总体评价较好。

(二)存在问题。

临时性及突发性乡村振兴及中心工作增加,无专项预算,其经费在公用经费中列支,导致单位公用经费严重不足,影响单位日常运转。

(三)改进建议。

一是建议合理增加乡村振兴及中心等工作专项经费预算,保障单位日常运转。二是继续加强绩效评价结果应用,将事后绩效评价结果运用到改进业务管理、财务管理和资金管理等方面,及时调整资金使用方向,最大限度发挥资金使用效益。

附件

2022年县级人居环境整治项目

绩效自评报告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基本情况。

根据川财投〔201710号四川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17年城乡环境综合治理等专项预算资金的通知、仁城乡治办〔201730号仁寿县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办公室关于龙马镇场镇污水处理管网相关工作的通知、仁寿县人民政府常务会议决定事项通知(仁府定字第18号)(总字〔201825号)、仁寿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PPP项目合同、县政府领导签批件(送批件1002号)、仁寿县人民政府常务会议决定事项通知(仁府定字第7号)(总字〔202014号)、仁寿县人民政府(2021年送批件742号)、仁寿县人民政府常务会议决定事项通知(仁府定字第11号)(总字〔202022号)2022年县级资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垃圾治理)包括仁寿县龙马镇场镇生活污水处理管网建设项目、板桥镇群力村等200个村垃圾分类设施建设项目、仁寿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项目、2020年农村垃圾治理暨收转运体系建设项目、仁寿县垃圾焚烧发电卫生填埋场项目、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项目6个子项目,2022年预算安排3163万元,已下达1539万元。

(二)项目绩效目标。

落实人居环境整治项目(垃圾治理)有关工作,结合实际制定有关项目具体方案,实现资金及时兑付、项目推进按时进行、据实项目资金使用情况、按照指标任务引导项目完成、支持有关项目制度改革等绩效目标。2022年预算安排3163万元资金主要用于以下建设项目:

1、仁寿县龙马镇场镇生活污水处理管网建设项目:审计后资金和质保金30万元,需纳入2022年预算。

2、板桥镇群力村等200个村垃圾分类设施建设项目:基础建设审计后资金和质保金86万元,需纳入2022年预算。

3、仁寿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项目:202112月至202212月的运行服务费1500万元,需纳入2022年预算。

42020年农村垃圾治理暨收转运体系建设项目:垃圾桶质保、压缩设备质保、基础建设审计及质保、拆解设备质保、监理剩余3%、黑龙滩基座建设质保370万元,根据项目进度纳入2022年预算。

52021年农村生活垃圾分类暨收转运体系建设项目:乡镇垃圾基座建设及联户垃圾桶采购777万元,需纳入2022年预算。

6、仁寿县垃圾焚烧发电卫生填埋场项目:卫生填埋厂项目建设内容为焚烧发电厂提供飞灰填埋和临时性垃圾堆放服务,20212022处理服务费400万元,需纳入2022年预算。

(三)项目自评步骤及方法。

按照《关于开展2022年度财政支出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要求,开展项目绩效自评。一是强化项目管理情况。严格按照相关文件、纪要规定,明确提出资金支出使用范围。二是开展项目督查。县农业农村局加强行业指导,并对项目实施情况、资金落实及使用情况进行专项督导,确保资金安全使用。

二、项目资金申报及使用情况

(一)项目资金申报及批复情况。

严格按相关程序申报,并按上级批复实施。

(二)资金计划、到位及使用情况。

1.资金计划。2022年预算安排3163万元。

2.资金到位。资金已下达1539万元。

3.资金使用。资金已使用1539万元。

(三)项目财务管理情况。

县农业农村局财务管理制度健全,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账务处理及时,会计核算规范。

三、项目实施及管理情况

人居环境整治项目中有6个子项目(垃圾治理),各项目由专门业务站股按照规范的程序实施。分别对应实施方案有:项目实施前进行财政投资评审、建立项目领导小组对项目进行专项督导、建立项目工作小组负责项目的实施指导、建立专档负责项目的资金管理。相关项目实施流程为:项目方案编制项目申报项目批复项目选址项目设施用地备案项目设计项目实施项目指导竣工验收项目资金兑现项目建成后期管理。

四、项目绩效情况

(一)项目完成情况。

1、仁寿县龙马镇场镇生活污水处理管网建设项目:2022年预算30万元,此项目由于未按时间要求完成审计工作,未达到支付条件。

2、板桥镇群力村等200个村垃圾分类设施建设项目:2022年预算86万元,审计后结算已支付57万元。

3、仁寿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项目:2022预算1500万元,实际拨付1020万元(此项目为垃圾处理费,按实际垃圾处理量据实拨付)。

42020年农村垃圾治理暨收转运体系建设项目:2022年预算370万元,已支付119万元,剩余资金由于审计结算等原因未达到支付条件。

52021年农村生活垃圾分类暨收转运体系建设项目:2022年预算777万元,已支付343万元,剩余资金未达到支付条件。

6、仁寿县垃圾焚烧发电卫生填埋场项目:2022年预算400万元因项目实施单位未完成项目决算相关资料,未达到支付条件,故未支付。

(二)项目效益情况。

人居环境整治项目(垃圾治理)中包含的多个项目有各自的项目效益情况,分别是:

仁寿县龙马镇场镇生活污水处理管网建设项目:确保生活污水产生到处置正常运行,减少污染,提升环境治理水平,改善人居环境,提高群众的生活质量,提高群众满意度。

2、板桥镇群力村等200个村垃圾分类设施建设项目:提升环境治理水平,改善人居环境,提高群众的生活质量,提高群众满意度。

3、仁寿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项目:垃圾的无害化处理,总体环境质量的改善,都有益于人们的身心健康,减少疾病的发生,提高人们的生活质量,降低医疗费用,服务群众满意,项目建成后,将每年约处理生活垃圾40万吨,发电约2亿度,既解决了垃圾处理难题,又产生清洁能源,具有较大的可持续效益。

42020年农村垃圾治理暨收转运体系建设项目:确保垃圾分类治理及收转运正常运行,提升环境治理水平,改善人居环境,提高群众的生活质量,提高群众满意度。

52021年农村生活垃圾分类暨收转运体系建设项目:确保垃圾分类治理及收转运正常运行,提升环境治理水平,改善人居环境,提高群众的生活质量,提高群众满意度。

仁寿县垃圾焚烧发电卫生填埋场项目:项目的投用,有效解决了焚烧发电厂产出的飞灰无害化处理问题,提供应急贮存生活垃圾服务,有利于创造一下更加优美环境,有利于人民群众的健康。

五、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

各项目设立科学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各项目资金按照要求用于项目实施,不存在违纪违规情况,各项目施工流程严格按照主管部门要求严密且合规,项目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效益明显,各项目资金使用符合相关的财务管理制度规定。

(二)存在的问题。

在制定年初预算过程中,由于某些项目还处在投入概算阶段,后经过财评、招投标、审计等环节,导致年初预算与实际支付资金存在较大差异。

(三)相关建议。

各项目继续做好相关工作,按照要求继续完善,争取最优、最稳、最快速地完成各个项目。

2022年乡镇场镇环卫服务项目

绩效自评报告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基本情况。

根据中共仁寿县委常委会议决定事项的通知(仁委定字第10号)(总字〔20221号),2022年乡镇场镇环卫服务项目20223月至20225月),预算安排604.5万元,已下达604.5万元。

(二)项目绩效目标。

落实2022年乡镇场镇环卫服务项目有关工作,结合实际制定有关项目具体方案,实现资金及时兑付、项目推进按时进行、据实项目资金使用情况、按照指标任务引导项目完成、支持有关项目制度改革等绩效目标。20223月至20225月预算安排604.5万元资金主要用于全县乡镇场镇环卫服务运转,每月按照乡镇评分据实拨付服务费。

(三)项目自评步骤及方法。

按照《关于开展2022年度财政支出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要求,开展项目绩效自评。一是强化项目管理情况。严格按照相关文件、纪要规定,明确提出资金支出使用范围。二是开展项目督查。县农业农村局加强行业指导,并对项目实施情况、资金落实及使用情况进行专项督导,确保资金安全使用。

二、项目资金申报及使用情况

(一)项目资金申报及批复情况。

严格按相关程序申报,并按上级批复实施。

(二)资金计划、到位及使用情况。

1.资金计划。20223月至20225月预算安排604.5万元。

2.资金到位。资金已下达604.5万元。

3.资金使用。资金已使用604.5万元。

(三)项目财务管理情况。

县农业农村局财务管理制度健全,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账务处理及时,会计核算规范。

三、项目实施及管理情况

2022年乡镇场镇环卫服务项目由专门业务站股按照规范的程序实施。分别对应实施方案有:项目实施前进行财政投资评审、建立项目领导小组对项目进行专项督导、建立项目工作小组负责项目的实施指导、建立专档负责项目的资金管理。相关项目实施流程为:项目方案编制项目申报项目批复项目选址项目设计项目实施项目指导项目资金兑现项目后期管理。

四、项目绩效情况

(一)项目完成情况。

2022年乡镇场镇环卫服务项目(20223月至20225月)预算安排604.5万元,已全额支付。

(二)项目效益情况。

2022年乡镇场镇环卫服务项目确保清扫保洁及垃圾收转运正常运行,提升环境水平,改善人居环境,提高群众的生活质量,提高群众满意度。

五、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

该项目设立科学符合国家产业政策,项目资金按照要求用于项目实施,不存在违纪违规情况,项目实施流程严格按照主管部门要求严密且合规,项目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效益明显,项目资金使用符合相关的财务管理制度规定。

(二)相关建议。

各项目继续做好相关工作,按照要求继续完善,争取最优、最稳、最快速地完成各个项目。

2022年乡镇场镇环卫服务项目

绩效自评报告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基本情况。

根据中共仁寿县委常委会议决定事项的通知(仁委定字第10号)(总字〔20221号),2022年乡镇场镇环卫服务项目断档期间费用),预算安排503.75万元,已下达503.75万元。

(二)项目绩效目标。

落实2022年乡镇场镇环卫服务项目有关工作,结合实际制定有关项目具体方案,实现资金及时兑付、项目推进按时进行、据实项目资金使用情况、按照指标任务引导项目完成、支持有关项目制度改革等绩效目标。2022年预算安排503.75万元资金主要用于全县乡镇场镇环卫服务运转,每月按照乡镇评分据实拨付服务费。

(三)项目自评步骤及方法。

按照《关于开展2022年度财政支出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要求,开展项目绩效自评。一是强化项目管理情况。严格按照相关文件、纪要规定,明确提出资金支出使用范围。二是开展项目督查。县农业农村局加强行业指导,并对项目实施情况、资金落实及使用情况进行专项督导,确保资金安全使用。

二、项目资金申报及使用情况

(一)项目资金申报及批复情况。

严格按相关程序申报,并按上级批复实施。

(二)资金计划、到位及使用情况。

1.资金计划。2022年预算安排503.75万元。

2.资金到位。资金已下达503.75万元。

3.资金使用。资金已使用503.75万元。

(三)项目财务管理情况。

县农业农村局财务管理制度健全,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账务处理及时,会计核算规范。

三、项目实施及管理情况

2022年乡镇场镇环卫服务项目由专门业务站股按照规范的程序实施。分别对应实施方案有:项目实施前进行财政投资评审、建立项目领导小组对项目进行专项督导、建立项目工作小组负责项目的实施指导、建立专档负责项目的资金管理。相关项目实施流程为:项目方案编制项目申报项目批复项目选址项目设计项目实施项目指导项目资金兑现项目后期管理。

四、项目绩效情况

(一)项目完成情况。

2022年乡镇场镇环卫服务项目(断档期间费用)预算安排503.75万元,已全额支付。

(二)项目效益情况。

2022年乡镇场镇环卫服务项目确保清扫保洁及垃圾收转运正常运行,提升环境水平,改善人居环境,提高群众的生活质量,提高群众满意度。

五、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

该项目设立科学符合国家产业政策,项目资金按照要求用于项目实施,不存在违纪违规情况,项目实施流程严格按照主管部门要求严密且合规,项目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效益明显,项目资金使用符合相关的财务管理制度规定。

(二)相关建议。

各项目继续做好相关工作,按照要求继续完善,争取最优、最稳、最快速地完成各个项目。

2021年省级财政农田建设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资金项目绩效自评报告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基本情况。

根据四川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做好2021年财政转移支付农田建设项目和灾毁农田修复项目工作的通知》(川农发〔202124号)文件要求及眉山市农业农村局统筹安排,为深入实施藏粮于地、藏粮于技战略,由县农业农村局负责实施眉山市仁寿县中央预算内投资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项目总投资3000万元,计划建设高标准农田1万亩。项目于2021913日通过仁寿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眉山市仁寿县中央预算内投资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代立项)的批复》(仁发改〔2021205号)立项。

严格执行农业部基本建设管理办法,落实资金专人管理,专账核算,专款专用三专管理办法,在仁寿县国库集中支付中心设立眉山市仁寿县中央预算内投资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项目资金专户、由县农业农村局确定专人,建立专账。一是根据项目实施方案,项目资金由县农村局统一管理,规范使用;二是切实实行县级报账制,通过公开招标,按项目建设实际和合同约定,按进度付款实行县级报账到国库集中支付中心集中支付到施工单位;三是各项目实施单位按投资计划和工程进度,严把支出关,支出凭证须有业主单位现场负责人、监理负责人、农田建设管理股负责人、分管领导、计财股负责人及领导审核签字后,报农业农村局审定同意方可支出资金;四是控制现金支出,项目资金全部通过转账方式拨付建设施工单位,防止资金流失。项目竣工后,县乡镇村项目建设单位组织收方检查验收。根据项目工程量严格分配资金,优先使用中省财政资金,使其效益最大化。

(二)项目绩效目标。

该项目计划建设高标准农田1万亩,建设地点为宝飞镇。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土地平整346亩,整治山坪塘18座,新建蓄水池9口,新建及整治提灌站9座,新建及整治排灌渠系7.46公里,新建及整治田间道路18.77公里。申报内容具体实施内容相符合,申报目标基本合理可行。

(三)项目自评步骤及方法。

根据项目绩效自评分类分层指标,采用分级评分法、比率分值法、缺(错)项扣分法等,通过查阅项目资料、现场查看、走访项目区群众等,对项目进行综合评价。

二、项目资金申报及使用情况

(一)项目资金申报及批复情况。

项目申报资金3000万元。其中,工程建设费用2400.64万元,其他费用599.36万元,批复资金3000万元。资金来源:中央资金803万元川财农〔202040号、中央资金257万元川财农〔2020185号,省级资金884万元川财农〔202140号,市级资金205万元眉财农〔202137号,县级资金851万元。

(二)资金计划、到位及使用情况。

1.资金计划及到位。项目计划总投资3000万元,中央财政资金1060万元,省级财政资金884万元,市级资金205万元,县级财政资金851万元,资金到位率100%

2.资金使用。在保证资金安全的前提下,项目采取预付款、进度款(包括民工工资)等形式支付工程款项。截至2022429日,已支付工程进度款16785590元,中省资金支付率86%。资金支付依据齐全,均以施工合同约定和已完成合格工程量价款为依据,且与预算相符,未出现相关问题。

(三)项目财务管理情况。

县委领导分管乡村振兴副书记亲自抓,定期调度项目进度,召集县农业农村局、县发展和改革局、县财政局、县自然资源与规划局、项目所在乡镇,研究项目推进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并提出解决办法。实行挂图作战管理。将眉山市仁寿县中央预算内投资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纳入挂图作战管理,落实每个项目一名责任县领导、一个推进班子、一个牵头责任单位、一张目标进度清单、一张挂图作战表、一个考核标准。每月一调度,每季一评比。根据挂图作战规定,该项目的指挥长为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和县政府分管副县长。两位领导定期到施工现场督导,及时协调解决施工过程中出现的问题,确保工程有序推进。

三、项目实施及管理情况

(一)项目组织架构及实施流程。县农业农村局按照政府采购程序于2021325日确定可研编制单位,913日通过县发展和改革局立项批复,523日启动勘察设计挂网招标,910日完成实施方案报批,于2021115日完成施工单位招标。

(二)项目管理情况。结合项目特点,总体评价各项目实施单位执行相关法律法规及项目管理制度等情况,如招投标、政府采购、项目公示制等相关规定。

(三)项目监管情况。我局成立了眉山市仁寿县中央预算内投资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项目质量监管工作小组,县农业农村局领导任领导小组组长、有关部门的负责人为监管小组成员,加强对项目质量监管工作的组织领导,确保项目顺利实施。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农业农村局农田建设管理股,由股长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领导小组日常工作。项目乡镇、村社组织专人负责项目的质量监督和协调工作,同时鼓励有经验的村民组成质量监督小组,督促施工方在施工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及时整改。

四、项目绩效情况

(一)项目完成情况。

目前已完成田土调型346亩,占计划总量346亩的100%;蓄水池9口,占计划总量9口的100%;整治山坪塘17座,占计划总量18座的94.4%;修建田间道路18.77公里,占计划总量18.77公里的100%;提灌站7座,占计划总量9座的77.78%。项目总体推进符合预期。

(二)项目效益情况。

根据项目实施情况,结合2022年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通用指标、产出指标、效益指标和满意度等),该项目基本达到预期目标。

五、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

结合项目自身特点、评价重点及管理办法等要求,围绕专项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对项目进行总体评价。

(二)存在的问题。

工程施工时,有个别村民不理解,有抱怨情绪,出现阻工、信访现象;村上的交通条件有限,材料运输困难。

(三)相关建议。

施工前和施工中,多宣传我们项目给当地老百姓的好处,有因施工产生的问题积极解决,村民利益受损的,根据标准赔偿,多沟通,得到他们的理解;有项目资金来时,村上多考虑改善一下当地交通条件。

2022年藏粮于地藏粮于技专项中央基建投资预算项目绩效自评报告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基本情况。

根据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农业农村厅关于下达2022年省级财政农田建设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资金的通知》(川财农〔202272号)文件要求,为深入实施藏粮于地、藏粮于技战略,由县农业农村局负责实施眉山市仁寿县中央预算内投资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2022年)。项目总投资4320万元,计划建设高标准农田1.2万亩。项目于2022825日通过仁寿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眉山市仁寿县中央预算内投资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代立项)的批复》(仁发改〔2022251号)立项。

严格执行农业部基本建设管理办法,落实资金专人管理,专账核算,专款专用三专管理办法,在仁寿县国库集中支付中心设立眉山市仁寿县中央预算内投资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项目资金专户、由县农业农村局确定专人,建立专账。一是根据项目实施方案,项目资金由县农村局统一管理,规范使用;二是切实实行县级报账制,通过公开招标,按项目建设实际和合同约定,按进度付款实行县级报账到国库集中支付中心集中支付到施工单位;三是各项目实施单位按投资计划和工程进度,严把支出关,支出凭证须有业主单位现场负责人、监理负责人、农田建设管理股负责人、分管领导、计财股负责人及领导审核签字后,报农业农村局审定同意方可支出资金;四是控制现金支出,项目资金全部通过转账方式拨付建设施工单位,防止资金流失。项目竣工后,县乡镇村项目建设单位组织收方检查验收。根据项目工程量严格分配资金,优先使用中省财政资金,使其效益最大化。

(二)项目绩效目标。

本项目新建高标准农田12000亩,土地平整4158.23亩,地力培肥12000亩,整治山坪塘5座,小型集雨设施5座,新建提灌站5座,整治提灌站2座,整治排灌渠5.9公里,新建涵洞18个、人行桥53处、沉砂池16口,硬化机耕道路0.74公里,整治生产路19.6公里,下田坡道602处,技术培训500人次,耕地质量监测10处,建设项目公示牌5座,设置单体工程标识牌297块,新建安全警示牌22处。

二、项目资金申报及使用情况

(一)项目资金申报及批复情况

项目总投资4320万元,其中,工程建设费3903.91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210.37万元,预备费205.72万元。资金来源为中央预算内资金1283万元,省级财政资金517万元,市级财政资金100万元,自筹资金2420万元。

(二)资金计划、到位及使用情况

1.资金计划及到位。项目计划总投资4320万元,中央财政资金1283万元,省级财政资金517万元,市级资金100万元,县级财政资金2420万元。

2.资金使用。在保证资金安全的前提下,项目采取预付款、进度款(包括民工工资)等形式支付工程款项。截至目前,已支付工程进度款2535.502万元,中省资金支付率100%。资金支付依据齐全,均以施工合同约定和已完成合格工程量价款为依据,且与预算相符,未出现相关问题。

(三)项目财务管理情况。

严格执行我县报账制度,实行专款专用。项目资金预算纳入我县年度财政预算管理,我单位根据工程进度按照合同约定申请需拨付项目资金额度,无违规违纪情况。

三、项目实施及管理情况

(一)项目组织架构及实施流程

县委领导分管乡村振兴副书记亲自抓,定期调度项目进度,召集县农业农村局、县发展和改革局、县财政局、县自然资源与规划局、项目所在乡镇,研究项目推进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并提出解决办法。实行挂图作战管理。将眉山市仁寿县中央预算内投资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纳入挂图作战管理,落实每个项目一名责任县领导、一个推进班子、一个牵头责任单位、一张目标进度清单、一张挂图作战表、一个考核标准。每月一调度,每季一评比。根据挂图作战规定,该项目的指挥长为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和县政府分管副县长。两位领导定期到施工现场督导,及时协调解决施工过程中出现的问题,确保工程有序推进。

(二)项目管理情况。

县农业农村局按照政府采购程序于20223月确定可研编制单位,8月通过县发展和改革局立项批复,5月启动勘察设计挂网招标,9月完成实施方案报批,于20221110日完成施工单位招标。

(三)项目监管情况。

我局成立了眉山市仁寿县中央预算内投资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项目质量监管工作小组,县农业农村局领导任领导小组组长、有关部门的负责人为监管小组成员,加强对项目质量监管工作的组织领导,确保项目顺利实施。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农业农村局农田建设管理股,由股长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领导小组日常工作。项目乡镇、村社组织专人负责项目的质量监督和协调工作,同时鼓励有经验的村民组成质量监督小组,督促施工方在施工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及时整改。

四、项目绩效情况

(一)项目完成情况。

目前已完成田土调型4158.23亩,占计划总量4158.23亩的100%;蓄水池5口,占计划总量5口的100%;整治山坪塘5座,占计划总量5座的100%;修建田间道路18.77公里,占计划总量18.77公里的100%;提灌站2座,占计划总量2座的100%。项目总体推进符合预期。

(二)项目效益情况。

实施项目的区域内,道路通达率达到92%以上,受益农业人口数量达超3.5万人,新增和改善灌溉达标面积1万亩,新增和改善排水达标面积1万亩,年节约水量达到设计量96%,灌溉水利用率达到设计量98%,种植效益达到设计量96%,年节约水量达到设计量96%,每年每亩节省劳动力约0.3个,增施有机肥,减少化肥的投入量,群众满意度达90%以上,同时项目区通过修建基础设施和田土调型及土壤改良培肥措施,改善了小气候,使水土得到保持,肥料污染也明显减少,周围环境明显改善。

五、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

根据项目实施情况及支出绩效,该项目基本达到预期目标。

(二)存在的问题。

工程施工时,有个别村民不理解,有抱怨情绪,出现阻工、信访现象;村上的交通条件有限,材料运输困难。

(三)相关建议。

施工前和施工中,多宣传我们项目给当地老百姓的好处,有因施工产生的问题积极解决,村民利益受损的,根据标准赔偿,多沟通,得到他们的理解;有项目资金来时,村上多考虑改善一下当地交通条件。

2022年高标准农田建设

项目绩效自评报告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基本情况。

1.仁寿县农业农村局为2022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的主管部门和建设单位。按县政府的批示采用以奖代补的形式选定了仁寿铧锐农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作为项目的业主方,并通过公开招投标方式确定了项目监理。农业农村局作为项目的建设方,积极履行对项目整体把控的作用,做到了对项目的质量进度方面的把控。项目总投资33086.45万元,计划建设高标准农田9.2万亩。

2.项目分7个子项目实施,包括四川省眉山市2022年仁寿县中央预算内投资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四川省眉山市2022年仁寿县曹家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四川省眉山市2022年仁寿县钟祥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四川省眉山市2022年仁寿县满井镇、虞丞乡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四川省眉山市2022年仁寿县慈航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四川省眉山市2022年仁寿县彰加镇铧炉片区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四川省眉山市2022年仁寿县彰加镇楼影片区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项目于2022825日通过仁寿县发展和改革局仁发改〔2022249号、仁发改〔2022250号、仁发改〔2022251号、仁发改〔2022252号、仁发改〔2022253号、仁发改〔2022254号、仁发改〔2022255号)。

3.一是根据项目实施方案,项目资金由县农村局统一管理,规范使用;二是切实实行县级报账制,通过公开招标,按项目建设实际和合同约定,按进度付款实行县级报账到国库集中支付中心集中支付到施工单位;三是各项目实施单位按投资计划和工程进度,严把支出关,支出凭证须有业主单位现场负责人、监理负责人、农田建设管理股负责人、分管领导、计财股负责人及领导审核签字后,报农业农村局审定同意方可支出资金;四是控制现金支出,项目资金全部通过转账方式拨付建设施工单位,防止资金流失。项目竣工后,县乡镇村项目建设单位组织收方检查验收。根据项目工程量严格分配资金,优先使用中省财政资金,使其效益最大化。

4.严格执行农业部基本建设管理办法,落实资金专人管理,专账核算,专款专用三专管理办法,在仁寿县国库集中支付中心设眉山市仁寿县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项目资金专户、由县农业农村局确定专人,建立专账。

(二)项目绩效目标。

12022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包括新建高标准农田建设9.2万亩,包括田型调整32718.41亩,土壤改良9.2万亩,新建及整治排灌渠系61.182公里,整治山坪塘 68 座,新建蓄水池56口,新建及整治提灌站45座,新建及整治田间道路 143.888 公里等。

(三)项目自评步骤及方法。

根据项目绩效自评分类分层指标,采用分级评分法、比率分值法、缺(错)项扣分法等,通过查阅项目资料、现场查看、走访项目区群众等,对项目进行综合评价。

二、项目资金申报及使用情况

(一)项目资金申报及批复情况。

仁寿县农业农村局仁寿县财政局关于送审《仁寿县2022年度高标准农田建设资金使用方案》的请示于2022825经县委常委会议议定事项通知总字〔202229号仁委定字第10号批复。

(二)资金计划、到位及使用情况(可用表格形式反映)。

项目名称

资金文件

资金下发是否及时

资金构成

资金的支付情况

资金的支付依据

2022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

川财建〔2022〕111号

及时,2022.5.19下发

中央资金8778万

该项目总投资33086.45万元,目前完成资金支付11213.655万元

按合同相关约定,付款申请经各责任主体签批后按三重一大规定经局党委会决策支付相应资金。目前资金主要用于施工进度款的支付,合同约定:合同签订后20个日历天内,支付施工费合同价10%的预付款,每月支付产值的80%。

川财农〔2021〕151号

及时,2021.11.25下发

川财农〔2022〕49号

及时,2022.5.19下发

川财农〔2022〕72号

及时,2022.6.29下发

省级资金4805万

眉财农〔2022〕02号

及时,2022.3.4下发

市级资金490万



县级资金19013.45万

(三)项目财务管理情况。

严格执行我县报账制度,实行专款专用。项目资金预算纳入我县年度财政预算管理,我单位根据工程进度按照合同约定申请需拨付项目资金额度,无违规违纪情况。

三、项目实施及管理情况

(一)项目组织架构及实施流程。

县委领导分管乡村振兴副书记亲自抓,定期调度项目进度,召集县农业农村局、县发展和改革局、县财政局、县自然资源与规划局、项目所在乡镇,研究项目推进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并提出解决办法。实行挂图作战管理。将眉山市仁寿县中央预算内投资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纳入挂图作战管理,落实每个项目一名责任县领导、一个推进班子、一个牵头责任单位、一张目标进度清单、一张挂图作战表、一个考核标准。每月一调度,每季一评比。根据挂图作战规定,该项目的指挥长为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和县政府分管副县长。两位领导定期到施工现场督导,及时协调解决施工过程中出现的问题,确保工程有序推进。

(二)项目管理情况。

根据县委常委会议议定事项通知总字〔202229号仁委定字第10号批复,该项目采用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epc模式实施。根据仁寿县十四届县委第 24 次常委会扩大会议 仁委定字第4号总字202211批复并同意通过避选方式确定仁寿县2022-2024 年农田建设项目实施主体。仁寿县农业农村局通过遴选确定仁寿钟锐农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为仁寿县2022--2024 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实施主体,负责项目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等的招标。县农业农村局负责监理单位和耕地质量检测单位的招标和采购。该项目涉及单位均通过公开招投标或政府采购确定,严格按照招投标法和政府采购法执行。

(三)项目监管情况。

我局成立了眉山市仁寿县中央预算内投资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项目质量监管工作小组,县农业农村局领导任领导小组组长、有关部门的负责人为监管小组成员,加强对项目质量监管工作的组织领导,确保项目顺利实施。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农业农村局农田建设管理股,由股长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领导小组日常工作。项目乡镇、村社组织专人负责项目的质量监督和协调工作,同时鼓励有经验的村民组成质量监督小组,督促施工方在施工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及时整改。

四、项目绩效情况

(一)项目完成情况。

项目已完工,通过业主方组织的验收,正在进行县级验收和市级验收。

(二)项目效益情况。

改善了田间交通和水利条件,提升了农田产出效益,促进农民增收。提高农业生产抗风险能力,降低年际间波动,促进农业新品种、新技术、新装备的推广和应用。减少水资源的浪费,减少农药和化肥的使用量,保护生态环境,改善农田生态系统的稳定性,促进农业的可持续发展。乡镇反映良好,高标准农田建成后,乡镇流转增快、增多,自耕自种的农户收入增加。

五、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

项目为政府直接投资项目,牵涉面广,耗时长,在项目立项设计中还需要多结合当地实际,采取专业的项目管理方法,及时跟进进度,解决问题。项目各级指标都优秀,达到项目立项预期。

(二)存在的问题。

1部分地方存在安全隐患(山坪塘未修建护栏);2部分区域施工度到不到方案要求;3设计、施工过程中与老百姓协调不充分,导致群众意见多。

(三)相关建议。

1充分调查了解,改进存在安全隐患的地方;2加强监管,督促监理全过程参与,确保整改验收中发现的问题;3设计、施工中多当地群众、村干部沟通,施工中多听取百姓意见,确保他们实实在在受益。

2022年中央财政农田建设补助资金(600万元)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基本情况。

根据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财政厅关于转下达2022年藏粮于地藏粮于技专项高标准农田和东北黑土地保护建设项目中央基建投资预算的通知》(川农发〔2022111号)文件要求,为深入实施藏粮于地、藏粮于技战略,由县农业农村局负责实施眉山市仁寿县中央预算内投资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2022年)。项目总投资4320万元,计划建设高标准农田1.2万亩。

项目于2022825日通过仁寿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眉山市仁寿县中央预算内投资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代立项)的批复》(仁发改〔2022251号)立项。

严格执行农业部基本建设管理办法,落实资金专人管理,专账核算,专款专用三专管理办法,在仁寿县国库集中支付中心设立眉山市仁寿县中央预算内投资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项目资金专户、由县农业农村局确定专人,建立专账。一是根据项目实施方案,项目资金由县农村局统一管理,规范使用;二是切实实行县级报账制,通过公开招标,按项目建设实际和合同约定,按进度付款实行县级报账到国库集中支付中心集中支付到施工单位;三是各项目实施单位按投资计划和工程进度,严把支出关,支出凭证须有业主单位现场负责人、监理负责人、农田建设管理股负责人、分管领导、计财股负责人及领导审核签字后,报农业农村局审定同意方可支出资金;四是控制现金支出,项目资金全部通过转账方式拨付建设施工单位,防止资金流失。项目竣工后,县乡镇村项目建设单位组织收方检查验收。根据项目工程量严格分配资金,优先使用中省财政资金,使其效益最大化。

(二)项目绩效目标。

本项目新建高标准农田12000亩,土地平整4158.23亩,地力培肥12000亩,整治山坪塘5座,小型集雨设施5座,新建提灌站5座,整治提灌站2座,整治排灌渠5.9公里,新建涵洞18个、人行桥53处、沉砂池16口,硬化机耕道路0.74公里,

整治生产路19.6公里,下田坡道602处,技术培训500人次,

耕地质量监测10处,建设项目公示牌5座,设置单体工程标识

297块,建新安全警示牌22处。

二、项目资金申报及使用情况

(一)项目资金申报及批复情况

项目总投资4320万元,其中,工程建设费3903.91万元,

工程建设其他费210.37万元,预备费205.72万元。资金来源为

中央预算内资金1283万元,省级财政资金517万元,市级财政

资金100万元,自筹资金2420万元。

(二)资金计划、到位及使用情况

1.资金计划及到位。项目计划总投资4320万元,中央财政资金1283万元,省级财政资金517万元,市级资金100万元,县级财政资金2420万元。

2.资金使用。在保证资金安全的前提下,项目采取预付款、进度款(包括民工工资)等形式支付工程款项。截至目前,已支付工程进度款2535.502万元,中省资金支付率100%。资金支付依据齐全,均以施工合同约定和已完成合格工程量价款为依据,且与预算相符,未出现相关问题。

(三)项目财务管理情况。

严格执行我县报账制度,实行专款专用。项目资金预算纳入我县年度财政预算管理,我单位根据工程进度按照合同约定申请需拨付项目资金额度,无违规违纪情况。

三、项目实施及管理情况

(一)项目组织架构及实施流程

县委领导分管乡村振兴副书记亲自抓,定期调度项目进度,召集县农业农村局、县发展和改革局、县财政局、县自然资源与规划局、项目所在乡镇,研究项目推进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并提出解决办法。实行挂图作战管理。将眉山市仁寿县中央预算内投资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纳入挂图作战管理,落实每个项目一名责任县领导、一个推进班子、一个牵头责任单位、一张目标进度清单、一张挂图作战表、一个考核标准。每月一调度,每季一评比。根据挂图作战规定,该项目的指挥长为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和县政府分管副县长。两位领导定期到施工现场督导,及时协调解决施工过程中出现的问题,确保工程有序推进。

(二)项目管理情况。县农业农村局按照政府采购程序于2022325日确定可研编制单位,825日通过县发展和改革局立项批复,523日启动勘察设计挂网招标,910日完成实施方案报批,于20221110日完成施工单位招标。

(三)项目监管情况。我局成立了眉山市仁寿县中央预算内投资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项目质量监管工作小组,县农业农村局领导任领导小组组长、有关部门的负责人为监管小组成员,加强对项目质量监管工作的组织领导,确保项目顺利实施。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农业农村局农田建设管理股,由股长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领导小组日常工作。项目乡镇、村社组织专人负责项目的质量监督和协调工作,同时鼓励有经验的村民组成质量监督小组,督促施工方在施工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及时整改。

四、项目绩效情况

(一)项目完成情况。

目前已完成田土调型4158.23亩,占计划总量4158.23亩的100%;蓄水池5口,占计划总量5口的100%;整治山坪塘5座,占计划总量5座的100%;修建田间道路18.77公里,占计划总量18.77公里的100%;提灌站2座,占计划总量2座的100%。项目总体推进符合预期。

(二)项目效益情况。

实施项目的区域内,道路通达率达到92%以上,受益农业人口数量达超3.5万人,新增和改善灌溉达标面积1万亩,新增和改善排水达标面积1万亩,年节约水量达到设计量96%,灌溉水利用率达到设计量98%,种植效益达到设计量96%,年节约水量达到设计量96%,每年每亩节省劳动力约0.3个,增施有机肥,减少化肥的投入量,群众满意度达90%以上,同时项目区通过修建基础设施和田土调型及土壤改良培肥措施,改善了小气候,使水土得到保持,肥料污染也明显减少,周围环境明显改善。

五、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

根据项目实施情况及支出绩效,该项目基本达到目标。

(二)存在的问题。

工程施工时,有个别村民不理解,有抱怨情绪,出现阻工、信访现象;村上的交通条件有限,材料运输困难。

(三)相关建议。

施工前和施工中,多宣传我们项目给当地老百姓的好处,有因施工产生的问题积极解决,村民利益受损的,根据标准赔偿,多沟通,得到他们的理解。

2022年中央财政农田建设补助资金项目

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基本情况。

1.仁寿县农业农村局为2022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的主管部门和建设单位。按县政府的批示采用以奖代补的形式选定了仁寿铧锐农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作为项目的业主方,并通过公开招投标方式确定了项目监理。农业农村局作为项目的建设方,积极履行对项目整体把控的作用,做到了对项目的质量进度方面的把控。项目总投资6895万元,计划建设高标准农田8万亩。

2.资金文件为川财农〔2021151号。

3.一是根据项目实施方案,项目资金由县农村局统一管理,规范使用;二是切实实行县级报账制,通过公开招标,按项目建设实际和合同约定,按进度付款实行县级报账到国库集中支付中心集中支付到施工单位;三是各项目实施单位按投资计划和工程进度,严把支出关,支出凭证须有业主单位现场负责人、监理负责人、农田建设管理股负责人、分管领导、计财股负责人及领导审核签字后,报农业农村局审定同意方可支出资金;四是控制现金支出,项目资金全部通过转账方式拨付建设施工单位,防止资金流失。项目竣工后,县乡镇村项目建设单位组织收方检查验收。根据项目工程量严格分配资金,优先使用中省财政资金,使其效益最大化。

4.严格执行农业部基本建设管理办法,落实资金专人管理,专账核算,专款专用三专管理办法,在仁寿县国库集中支付中心设眉山市仁寿县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项目资金专户、由县农业农村局确定专人,建立专账。

(二)项目绩效目标。

1.新建高标准农田6.8万亩。

2.新建农田6.8万亩,验收合格率100%,1-2年内完成,使当地粮食综合生产力明显提升,田间道路通达率90%以上,耕地质量和水资源利用率逐步提升,受益群众满意度90%以上。

3.申报内容与实际相符,申报目标合理可行。

(三)项目自评步骤及方法。

根据项目绩效自评分类分层指标,采用分级评分法、比率分值法、缺(错)项扣分法等,通过查阅项目资料、现场查看、走访项目区群众等,项目最终得分99分。

二、项目资金申报及使用情况

(一)项目资金申报及批复情况。

川财农〔2021151号统计总共下达资金6895万元。

(二)资金计划、到位及使用情况(可用表格形式反映)。

1.资金计划。本项目资金为6895万元,全部是中央资金。我单位将全部资金用于高标准农田建设。

2.资金到位。全部到位。

3.资金使用。按合同相关约定,付款申请经各责任主体签批后按三重一大规定经局党委会决策支付相应资金。目前资金主要用于施工进度款的支付,合同约定:合同签订后20个日历天内,支付施工费合同价10%的预付款,每月支付产值的80%。现竣工验收合格后支付剩余资金。

(三)项目财务管理情况。

严格执行我县报账制度,实行专款专用。项目资金预算纳入我县年度财政预算管理,我单位根据工程进度按照合同约定申请需拨付项目资金额度,无违规违纪情况。

三、项目实施及管理情况

结合项目组织实施管理办法,重点围绕以下内容进行分析评价,并对自评中发现的问题分析说明。

(一)项目组织架构及实施流程。

县委领导分管乡村振兴副书记亲自抓,定期调度项目进度,召集县农业农村局、县发展和改革局、县财政局、县自然资源与规划局、项目所在乡镇,研究项目推进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并提出解决办法。实行挂图作战管理。将眉山市仁寿县中央预算内投资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纳入挂图作战管理,落实每个项目一名责任县领导、一个推进班子、一个牵头责任单位、一张目标进度清单、一张挂图作战表、一个考核标准。每月一调度,每季一评比。根据挂图作战规定,该项目的指挥长为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和县政府分管副县长。两位领导定期到施工现场督导,及时协调解决施工过程中出现的问题,确保工程有序推进。

(二)项目管理情况。根据县委常委会议议定事项通知总字〔202229号仁委定字第10号批复,该项目采用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epc模式实施。根据仁寿县十四届县委第 24 次常委会扩大会议 仁委定字第4号总字202211批复并同意通过避选方式确定仁寿县2022-2024 年农田建设项目实施主体。仁寿县农业农村局通过遴选确定仁寿钟锐农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为仁寿县2022--2024 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实施主体,负责项目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等的招标。县农业农村局负责监理单位和耕地质量检测单位的招标和采购。该项目涉及单位均通过公开招投标或政府采购确定,严格按照招投标法和政府采购法执行。

(三)项目监管情况。

我局成立了眉山市仁寿县中央预算内投资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项目质量监管工作小组,县农业农村局领导任领导小组组长、有关部门的负责人为监管小组成员,加强对项目质量监管工作的组织领导,确保项目顺利实施。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农业农村局农田建设管理股,由股长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领导小组日常工作。项目乡镇、村社组织专人负责项目的质量监督和协调工作,同时鼓励有经验的村民组成质量监督小组,督促施工方在施工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及时整改。

四、项目绩效情况

(一)项目完成情况。

项目已完工,通过业主方组织的验收,正在进行县级验收和市级验收。

(二)项目效益情况。

改善了田间交通和水利条件,提升了农田产出效益,促进农民增收。提高农业生产抗风险能力,降低年际间波动,促进农业新品种、新技术、新装备的推广和应用。减少水资源的浪费,减少农药和化肥的使用量,保护生态环境,改善农田生态系统的稳定性,促进农业的可持续发展。乡镇反映良好,高标准农田建成后,乡镇流转增快、增多,自耕自种的农户收入增加。

五、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

项目为政府直接投资项目,牵涉面广,耗时长,在项目立项设计中还需要多结合当地实际,采取专业的项目管理方法,及时跟进进度,解决问题。项目各级指标都优秀,达到项目立项预期。

(二)存在的问题。

设计、施工过程中与老百姓协调不充分,导致群众意见多。

(三)相关建议。

设计、施工中多当地群众、村干部沟通,施工中多听取百姓意见,确保他们实实在在受益。

藏粮于地藏粮于技(高标准农田建设)

中央基建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基本情况。

根据四川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做好2021年财政转移支付农田建设项目和灾毁农田修复项目工作的通知》(川农发〔202124号)文件要求及眉山市农业农村局统筹安排,为深入实施藏粮于地、藏粮于技战略,由县农业农村局负责实施藏粮于地藏粮于技(高标准农田建设)中央基建项目。项目总投资3600万元,计划建设高标准农田1.2万亩。项目于2021913日通过仁寿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藏粮于地藏粮于技(高标准农田建设)中央基建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代立项)的批复》(仁发改〔2021206号)立项。

严格执行农业部基本建设管理办法,落实资金专人管理,专账核算,专款专用三专管理办法,在仁寿县国库集中支付中心设藏粮于地藏粮于技(高标准农田建设)中央基建项目项目资金专户、由县农业农村局确定专人,建立专账。一是根据项目实施方案,项目资金由县农村局统一管理,规范使用;二是切实实行县级报账制,通过公开招标,按项目建设实际和合同约定,按进度付款实行县级报账到国库集中支付中心集中支付到施工单位;三是各项目实施单位按投资计划和工程进度,严把支出关,支出凭证须有业主单位现场负责人、监理负责人、农田建设管理股负责人、分管领导、计财股负责人及领导审核签字后,报农业农村局审定同意方可支出资金;四是控制现金支出,项目资金全部通过转账方式拨付建设施工单位,防止资金流失。项目竣工后,县乡镇村项目建设单位组织收方检查验收。根据项目工程量严格分配资金,优先使用中省财政资金,使其效益最大化。

(二)项目绩效目标。

该项目计划建设高标准农田1.2万亩,建设地点为宝飞镇。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土地平整305亩,整治山坪塘22座,新建蓄水池6口,新建及整治提灌站5座,新建及整治排灌渠系5.51公里,新建及整治田间道路33.87公里。申报内容具体实施内容相符合,申报目标基本合理可行。

(三)项目自评步骤及方法。

根据项目绩效自评分类分层指标,采用分级评分法、比率分值法、缺(错)项扣分法等,通过查阅项目资料、现场查看、走访项目区群众等,对项目进行综合评价。

二、项目资金申报及使用情况

(一)项目资金申报及批复情况

项目申报资金3600万元。其中,工程建设费用2900万元,其他费用700万元,批复资金3600万元。资金来源:中央财政资金1268万元(川财农〔2021103号),省级财政资金532万元(川财农〔202177号),市级资金205万元眉财农[2021]37号,县级财政资金1595万元。

(二)资金计划、到位及使用情况

1.资金计划及到位。项目计划总投资3600万元,中央财政资金1268万元,省级财政资金532万元,市级资金205万元,县级财政资金1595万元,资金到位率100%

2.资金使用。在保证资金安全的前提下,项目采取预付款、进度款(包括民工工资)等形式支付工程款项。截至2022429日,已支付工程进度款19542134万元,中省资金支付率100%。资金支付依据齐全,均以施工合同约定和已完成合格工程量价款为依据,且与预算相符,未出现相关问题。

(三)项目财务管理情况。

严格执行我县报账制度,实行专款专用。项目资金预算纳入我县年度财政预算管理,我单位根据工程进度按照合同约定申请需拨付项目资金额度,无违规违纪情况。

三、项目实施及管理情况

(一)项目组织架构及实施流程

县委领导分管乡村振兴副书记亲自抓,定期调度项目进度,召集县农业农村局、县发展和改革局、县财政局、县自然资源与规划局、项目所在乡镇,研究项目推进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并提出解决办法。实行挂图作战管理。将藏粮于地藏粮于技(高标准农田建设)中央基建项目纳入挂图作战管理,落实每个项目一名责任县领导、一个推进班子、一个牵头责任单位、一张目标进度清单、一张挂图作战表、一个考核标准。每月一调度,每季一评比。根据挂图作战规定,该项目的指挥长为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和县政府分管副县长。两位领导定期到施工现场督导,及时协调解决施工过程中出现的问题,确保工程有序推进。

(二)项目管理情况。县农业农村局按照政府采购程序于2021325日确定可研编制单位,913日通过县发展和改革局立项批复,523日启动勘察设计挂网招标,910日完成实施方案报批,于2021115日完成施工单位招标。

(三)项目监管情况。我局成立了藏粮于地藏粮于技(高标准农田建设)中央基建项目项目质量监管工作小组,县农业农村局领导任领导小组组长、有关部门的负责人为监管小组成员,加强对项目质量监管工作的组织领导,确保项目顺利实施。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农业农村局农田建设管理股,由股长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领导小组日常工作。项目乡镇、村社组织专人负责项目的质量监督和协调工作,同时鼓励有经验的村民组成质量监督小组,督促施工方在施工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及时整改。

四、项目绩效情况

(一)项目完成情况。

目前已完成田土调型305亩,占计划总量305亩的100%;蓄水池6口,占计划总量6口的100%;整治山坪塘21座,占计划总量22座的95.5%;修建田间道路28.35公里,占计划总量33.87公里的83.70%;提灌站5座,占计划总量5座的100%。项目总体推进符合预期。

(二)项目效益情况。

实施项目的区域内,道路通达率达到92%以上,受益农业人口数量达超10万人,新增和改善灌溉达标面积1.2万亩,新增和改善排水达标面积1.2万亩,年节约水量达到设计量96%,灌溉水利用率达到设计量98%,种植效益达到设计量96%,年节约水量达到设计量96%,每年每亩节省劳动力约0.3个,增施有机肥,减少化肥的投入量,群众满意度达90%以上,同时项目区通过修建基础设施和田土调型及土壤改良培肥措施,改善了小气候,使水土得到保持,肥料污染也明显减少,周围环境明显改善。

五、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

根据项目实施情况,结合2022年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通用指标、产出指标、效益指标和满意度等),该项目基本达到预期目标。

(二)存在的问题。

工程施工时,有个别村民不理解,有抱怨情绪,出现阻工、信访现象;村上的交通条件有限,材料运输困难。

(三)相关建议。

施工前和施工中,多宣传项目给当地老百姓的好处,有因施工产生的问题积极解决,村民利益受损的,根据标准赔偿,多沟通,得到他们的理解。

仁寿县2021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专项债券)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基本情况。

由县农业农村局负责实施仁寿县2021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专项债券),是由县农业农村局申请的专项债券资金,将用于仁寿县20213个高标项目资金拨付。项目总投资5000万元,计划建设高标准农田6.8万亩。3个子项目于20229月通过仁寿县发展和改革局立项。

严格执行农业部基本建设管理办法,落实资金专人管理,专账核算,专款专用三专管理办法,在仁寿县国库集中支付中心设仁寿县2021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专项债券)项目资金专户、由县农业农村局确定专人,建立专账。一是根据项目实施方案,项目资金由县农村局统一管理,规范使用;二是切实实行县级报账制,通过公开招标,按项目建设实际和合同约定,按进度付款实行县级报账到国库集中支付中心集中支付到施工单位;三是各项目实施单位按投资计划和工程进度,严把支出关,支出凭证须有业主单位现场负责人、监理负责人、农田建设管理股负责人、分管领导、计财股负责人及领导审核签字后,报农业农村局审定同意方可支出资金;四是控制现金支出,项目资金全部通过转账方式拨付建设施工单位,防止资金流失。项目竣工后,县乡镇村项目建设单位组织收方检查验收。根据项目工程量严格分配资金,优先使用中省财政资金,使其效益最大化。

(二)项目绩效目标。

仁寿县2021年灾毁农田修复项目:(1土地平整主要为田土型调整6000其中仁寿县5000亩,眉山天府新区1000);(2土壤改良地力培肥61000其中仁寿46000亩,仁寿天府新区15000,购买商品有机肥12200;(3灌溉和排水整治塘堰41座,新建蓄水池294口,整治及新建渠道防渗97412米、灌溉输水管20918米,新建及整治提灌站4座,其中新建3座,整治1配套渠系建筑物及单元工程标识牌等;(4田间道路新建及整治机耕道121184米,配套道路附属设施及单元工程标识牌等;(5其他附属工程主要为项目公示牌、宣传标识等标志牌安装制作等。建成高标准农田6.1万亩。

二、项目资金申报及使用情况

(一)项目资金申报及批复情况

总投资26,988.00万元。其中,项目资本金13562.00万元,占项目资金筹措总额50.25%。资本金来源于自筹资金,项目资本金按照项目实施进度分年度到位。拟发行债券金额13426.00万元,占项目资金筹措总额的49.75%。拟发行时间2022年发行,其中2022年发行12115.00万元,2023年发行1311.00万元。

(二)资金计划、到位及使用情况

1.资金计划及到位。项目计划总投资26,988万元,拟发行13426万元,已下发5000万元,剩余资金还未下达。

2.资金使用。在保证资金安全的前提下,项目采取预付款、进度款(包括民工工资)等形式支付工程款项。截至目前,已支付工程进度款5000万元,债券资金支付率100%。资金支付依据齐全,均以施工合同约定和已完成合格工程量价款为依据,且与预算相符,未出现相关问题。

(三)项目财务管理情况。

严格执行我县报账制度,实行专款专用。项目资金预算纳入我县年度财政预算管理,我单位根据工程进度按照合同约定申请需拨付项目资金额度,无违规违纪情况。

三、项目实施及管理情况

(一)项目组织架构及实施流程

县委领导分管乡村振兴副书记亲自抓,定期调度项目进度,召集县农业农村局、县发展和改革局、县财政局、县自然资源与规划局、项目所在乡镇,研究项目推进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并提出解决办法。实行挂图作战管理。将仁寿县2021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专项债券)纳入挂图作战管理,落实每个项目一名责任县领导、一个推进班子、一个牵头责任单位、一张目标进度清单、一张挂图作战表、一个考核标准。每月一调度,每季一评比。根据挂图作战规定,该项目的指挥长为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和县政府分管副县长。两位领导定期到施工现场督导,及时协调解决施工过程中出现的问题,确保工程有序推进。

(二)项目管理情况。县农业农村局按照政府采购程序于20213月确定可研编制单位,9月通过县发展和改革局立项批复,523日启动勘察设计挂网招标,910日完成实施方案报批,于20211125日完成施工单位招标。

(三)项目监管情况。我局成立了仁寿县2021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专项债券)项目质量监管工作小组,县农业农村局领导任领导小组组长、有关部门的负责人为监管小组成员,加强对项目质量监管工作的组织领导,确保项目顺利实施。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农业农村局农田建设管理股,由股长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领导小组日常工作。项目乡镇、村社组织专人负责项目的质量监督和协调工作,同时鼓励有经验的村民组成质量监督小组,督促施工方在施工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及时整改。

四、项目绩效情况

(一)项目完成情况。

1土地平整主要为田土型调整完成5000亩,完成率100%;2土壤改良地力培肥46000亩完成率100%,购买商品有机肥12200吨完成率100%;3灌溉和排水整治塘堰41座完成率100%,新建蓄水池294口完成率100%,新建及整治提灌站4座完成率100%。建成高标准农田6.1万亩项目总体推进符合预期。

(二)项目效益情况。

实施项目的区域内,道路通达率达到92%以上,受益农业人口数量达超20万人,新增和改善灌溉达标面积1万亩,新增和改善排水达标面积1万亩,年节约水量达到设计量96%,灌溉水利用率达到设计量98%,种植效益达到设计量96%,年节约水量达到设计量96%,每年每亩节省劳动力约0.3个,增施有机肥,减少化肥的投入量,群众满意度达90%以上,同时项目区通过修建基础设施和田土调型及土壤改良培肥措施,改善了小气候,使水土得到保持,肥料污染也明显减少,周围环境明显改善。

五、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

根据项目实施情况及支出绩效,该项目基本达到预期目标。

(二)存在的问题。

工程施工时,有个别村民不理解,有抱怨情绪,出现阻工、信访现象;村上的交通条件有限,材料运输困难。

(三)相关建议。

施工前和施工中,多宣传我们项目给当地老百姓的好处,有因施工产生的问题积极解决,村民利益受损的,根据标准赔偿,多沟通,得到他们的理解;有项目资金来时,村上多考虑改善一下当地交通条件。

2021年中央财政农业生产发展资金

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专合社)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基本情况。

1.农业农村局在该项目管理中的职能

严格按照项目资金文件、项目实施指导文件等文件要求,拟订农业项目建设规划,报县政府审议同意后组织实施。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加强资金监管、项目调度,并做好绩效评价相关工作,推动项目资金效益充分发挥,确保项目的顺利实施和资金的有效利用。

2.项目立项、资金申报的依据

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农业农村厅《关于下达2020年中央财政农业生产发展资金的通知》(川财农〔202094号)下达我县支持农民合作社(含联合社)项目资金405万元,主要支持农民合作社示范社含联合社改善基础设施条件,引进、选育、推广和应用优质优良品种,开展三品一标认证,构建营销体系、清选包装、冷链物流、仓储烘干、信息化、农产品产地初加工等设施设备,2021年已完成支付245万元,剩余160万元未支付;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农业农村厅《关于提前下达2021年中央财政农业生产发展资金的通知》(川财农〔2020186号)下达我县支持农民合作社(含联合社)项目资金200万元,主要支持农民合作社(含联合社)改善生产经营条件,应用先进技术,建设清选包装、烘干等产地初加工和营销体系(包括电商平台)、仓储、冷链物流等设施设备,开展农产品质量认证,提升规模化、集约化、标准化、信息化生产能力。共计财政补助资金360万元。

3.资金管理办法制定情况,资金支持具体项目的条件、范围与支持方式概况

县财政局根据资金文件将指标下达到县农业农村局项目资金专户,县农业农村局按专人管理”“专款专用专账核算原则加强资金使用管理。农民合作社项目建设竣工后,提出验收申请,经县农业农村局组织验收合格后,以审计锁定投资或者县农业农村局确认投资为基准兑现补助资金,其中完成建设内容和总额超过财政资金1倍以上的,100%兑现奖补资金,县农业农村局按照国库集中支付的相关规定,将补助资金直接拨付到项目实施单位账户。

4.资金分配的原则及考虑因素

按照申报要求县农业农村局将相关信息在仁寿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信息公开栏和仁寿县示范社微信群进行告,经县内符合申报条件的农民合作社自主申报,村社区、镇乡街道推荐,县农业农村局对照申报要求对申报对象资质进行审核,按照优先支持“243”产业粮食、生猪2大主导产业,柑橘、枇杷、梨、花椒4大特色产业,现代农业种业、装备和烘干冷链物流3大先导性产业和未曾实施过农民合作社示范社项目的原则,参照近三年来农民合作社示范社项目实施情况进行遴选。

(二)项目绩效目标。

1.项目主要内容

支持仁寿县腾赢量农业专业合作社、仁寿越友种植专业合作社、仁寿县森鑫生态农业专业合作社联合社等18个农民合作社(含联合社)示范社新建生产便道、生产用房,购买机器设备等项目建设。

2.项目应实现的具体绩效目标,包括目标的量化、细化情况以及项目实施进度计划等

支持18个农民合作社(含联合社)示范社,在2021年内完成项目建设及资金拨付,要求推动农民合作社(含联合社)发展壮大,增强合作社服务带动能力,新增带动农户300户以上,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对农业生产发展资金项目实施的满意度≥80%,项目财政补助资金共计360万元,目前项目已全部验收合格完成资金拨付。

3.分析评价申报内容是否与实际相符,申报目标是否合理可行

18个农民合作社(含联合社)示范社项目申报内容与实际相符,有制定详细的建设规划和实施方案,建设规范符合预期,目标合理可行。

(三)项目自评步骤及方法。

按照《关于开展2022年度财政支出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要求,开展项目绩效自评。一是强化项目管理情况。严格按照四川省农业农村厅四川省财政厅《关于做好2021年中央财政农业生产发展等项目实施工作的通知》川农函〔2021386文件规定,明确资金使用范围。二是加强项目管理指导。县农业部门抽调技术人员对农民合作社项目建设进行技术指导和服务,切实加强项目实施指导和日常监督,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和调整,确保工程工期,在规定时间内,保质保量完成建设内容。

二、项目资金申报及使用情况

(一)项目资金申报及批复情况。

县农业农村局、县财政局于20201021日,向县人民政府报送《仁寿县农业农村局仁寿县财政局关于送审仁寿县2020年中央财政农业生产发展资金各项目实施方案的请示》,2020114日县人民政府签批同意此请示(2020年仁寿县人民政府常务会议决定事项通知(仁府定字第8号))。2021823日,向县人民政府报送《仁寿县农业农村局仁寿县财政局关于送审仁寿县2021年中央财政农业生产发展项目各实施方案的请示》,2021916日,县人民政府签批同意此请示(2022年仁寿县人民政府送批件958号收文处理笺)。

(二)资金计划、到位及使用情况(可用表格形式反映)。

资金计划及到位。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农业农村厅《关于下达2020年中央财政农业生产发展资金的通知》(川财农〔202094号)下达我县支持农民合作社(含联合社)项目资金405万元,2021年已完成支付245万元,剩余160万元未支付;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农业农村厅《关于提前下达2021年中央财政农业生产发展资金的通知》(川财农〔2020186号)下达我县支持农民合作社(含联合社)项目资金200万元,资金到位率100%

资金使用。202212月底前,共支付项目补助资金360万元,资金使用率100%。资金使用安全、规范、有效。资金支付范围、支付标准、支付进度、支付依据等合规合法、与预算相符。

(三)项目财务管理情况。

县农业农村局财务管理制度健全,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账务处理及时,会计核算规范。

三、项目实施及管理情况

结合项目组织实施管理办法,重点围绕以下内容进行分析评价,并对自评中发现的问题分析说明。

(一)项目组织架构及实施流程。

成立由县农业农村局局长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相关股负责人为成员的仁寿县农民合作社项目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合作经济指导股,负责日常工作。农民合作社项目经县政府审批,省市备案后动工实施,项目于202212月底完成建设内容,及验收支付财政补助资金。

(二)项目管理情况。

严格执行公告公示制度,对项目申报、实施、资金拨付等重点环节加强监督检查,做到规范透明阳光操作。

(三)项目监管情况。

县农业部门抽调技术人员对农民合作社项目建设进行技术指导和服务,切实加强项目实施指导和日常监督,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和调整,确保工程工期,在规定时间内,保质保量完成建设内容。

四、项目绩效情况

(一)项目完成情况。

18个农民合作社(含联合社)示范社项目均已建设完成通过验收,项目财政补助资金共计360万元已全部拨付。

(二)项目效益情况。

经济效益。项目建设后能提升合作社自身发展能力,提高产品竞争力,促进合作社节本增收。

社会效益。项目建设后能促进成员和非成员增收,具有示范带动作用。

满意度。实施项目合作社对农业生产发展资金项目实施的满意度80%以上。

五、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

严格按照省财政厅要求,及时将补助资金拨付到项目主体,进一步推动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项目高标准、规范化、多领域落地实施,强化补助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二)存在的问题。

申报资料繁琐,申请程序复杂,制作方案计划均对项目工期有一定影响。

(三)相关建议。

简化申报申请过程,有效提高项目推进进度。项目完成后,要不断总结经验教训,持续改进和优化流程和工具,以提高项目的效率和质量。

仁寿县2021年专项预算文宫枇杷地理标志农产品保护和发展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主管单位:仁寿县农业农村局。

职能:牵头实施项目、编制实施方案、组织招标采购、项目建设推进。

项目立项、资金申报的依据:根据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农业农村厅《关于下达2021年中央财政农业生产发展资金的通知》(川财农〔202158号)和四川省农业农村厅四川省财政厅《关于做好2021年中央财政农业生产发展等项目实施工作的通知》(川农函〔2021386号)文件要求,2021年地理标志农产品保护和发展项目专项资金264万元,其中中央资金200万元,其他资金64万元。

资金管理办法制定情况,资金支持具体项目的条件、范围与支持方式概况:此项目资金主要用于仁寿县文宫枇杷地理标志产品保护项目,主要任务是生产能力提升建设、质量提升与特色品质保证、品牌培育宣传及身份标识化和全程数字化提升建设。枇杷母本园示范园建设工程采取企业自筹、政府奖补方式,通过程序审计;服务类建设主管部门采取招标采购方式。

资金分配的原则及考虑因素:科学合理安排资金预算支出,实现资金落到实处,强化执行过程监督,严格政策措施。

(二)项目绩效目标。

1.项目主要内容

全面提升地理标志农产品文宫枇杷产业发展综合水平,通过生产标准化、产品特色化、身份标识化、全程数字化发展,实现文宫枇杷产品供给能力显著增强,产品认知度、知名度、美誉度和市场占有率显著提高,生产经营者及其他相关从业人员收益显著提升,地理标志农产品品牌保护取得显著成效,最终呈现出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协调统一的良好发展格局。到2022年全县枇杷面积稳定在20万亩,产量10万吨,实现产值10亿元以上。

2.项目应实现的具体绩效目标。

1)提升生产能力

一是开展绿色防控技术措施示范推广718亩,建设枇杷基地水肥一体化设施150亩;二是建设文宫枇杷新品种示范园1个、母本园1个;三是新品种示范园、母本园、核心示范区设立项目宣传标识标牌3处;四是推进分级和加工设施建设,鼓励新产品研发,延长产业生产链条。

2)保障质量品质

一是建成文宫枇杷全产业链标准体系,新制定核心技术标准与管理标准,形成文宫枇杷全产业链标准化推广示范典型;二是开展文宫枇杷标准化生产技术宣贯培训,培养专业技术人才;三是建立专业技术人员共同参与的社会化服务组织,为规模种植基地提供集中技术服务;四是开展文宫枇杷品质监测,建立品质监测评价体系。

3)强化品牌宣传

一是打造文宫枇杷区域公共品牌,通过多渠道、多媒体等新模式宣传推广,扩大品牌知名度;二是打造文宫枇杷文创产品,提升产品文化底蕴;三是形成品牌高质量发展,新增文宫枇杷绿色、有机认证主体2家;四是积极组织参加省级以上地标宣传推介活动,确保参加展会经费。

4)加大保护力度

一是提高文宫枇杷授权专标使用率,推进文宫枇杷地标农产品专用标志的授权使用,新增专标使用主体10家以上;二是开展文宫枇杷标志使用、农产品质量监督巡检10次以上;三是建立文宫枇杷质量安全监测体系,完善地理标志农产品认定、监管、维权、服务等支持体系;四是建成文宫枇杷质量安全监管体系,购置监管数据、生产数据处理设备10套,全面提升文宫枇杷产品质量安全可信度。

(三)项目自评步骤及方法。

项目绩效自评采用股室经办人员、财务人员共同草拟自评报告,分别报分管领导、主要领导审阅后再报送。我局自评分数为91分。

二、项目资金申报及使用情况

(一)项目资金申报及批复情况。

此项目为中央财政资金下达。

(二)资金计划、到位及使用情况(可用表格形式反映)。

1.资金计划

2021年地理标志农产品保护和发展项目下达资金200万元,该项目分为枇杷母本园示范园建设工程和服务类建设。其中:枇杷母本园示范园建设工程采取企业自筹、政府奖补方式,企业自筹资金64万元,政府奖补预算资金62万元;服务类建设预算资金138万元,采取招标采购方式。

2.资金到位

2021年地理标志农产品保护和发展项目资金200万元,项目资金及时到位。

3.资金使用

2021年地理标志农产品保护和发展项目下达资金200万元,该项目分为枇杷母本园示范园建设工程和服务类建设,项目共支出资金合计88.5535万元。其中枇杷母本园示范园建设工程采取企业自筹、政府奖补方式,预算价格62万元,通过程序审计,实际支付价格审减为58.9435万元,具体实施内容为道路硬化988米,生产便道339米,蓄水池2口,围栏安装1567米,U型槽排水沟1096米,滴灌安装150亩,枇杷新品种引进17个,已经竣工验收并通过第三方审计完成支付;服务类建设预算资金138万元,采取招标采购方式低价中标,实际支付为98.7万元,主要用于生产能力提升、质量提升与特色品质保持、品牌培育宣传、身份标识化和全程数字化,根据合同约定拨付30%的预付款,剩余部分工程完工验收后全部拨付。为进一步提升文宫枇杷生产能力、身份识别,此项目增项建设印刷文宫枇杷专用包装盒28000个,购买黄板纸100000张、太阳能杀虫灯70盏,支出资金42.3565余万元。

(三)项目财务管理情况。

项目资金实行专户储存,专款专用,严格按照项目要求使用,严格按照财务制度支付,账务处理及时,会计核算规范,保证了项目资金使用安全、规范和有效。

三、项目实施及管理情况

(一)项目组织架构及实施流程。

1.项目业务站股根据项目申报和经费下达情况进行项目方案编制。

2.项目中枇杷母本园示范园建设工程由仁寿县古佛互惠枇杷专业合作社为实施主体,采取先建后补方式实施,项目实施前进行财政投资评审,自主实施完工审计后支付奖补资金。

3.项目中服务类建设采取招标采购方式,严格按照招标程序确定中标单位,签订服务合同,按照合同约定拨付资金。

(二)项目管理情况。

枇杷母本园示范园建设工程项目竣工由仁寿县农业农村局验收合格后,由仁寿县农业农村局聘请中介机构进行投资审计,以审计锁定投资为基准兑现补助资金,完成建设内容和总投资超过财政资金1倍以上的,兑现全部财政资金。

服务类建设由中标单位签订服务合同,按照合同约定,签订合同30个工作日支付合同总金额的30%,在要求的时间节点保质保量完成项目服务全部内容,经仁寿县农业农村局验收合格及省级主管部门认定后,30个工作日支付剩余70%合同价款。

(二)项目监管情况。

业务站股组织人员进行监督和指导。

四、项目绩效情况

(一)项目完成情况。

枇杷母本园示范园建设工程项目、服务类建设均按期竣工验收支付资金。

(二)项目效益情况。

通过项目的实施,全面提升了文宫枇杷地理标志农产品产业发展的综合水平,增强了文宫枇杷的产品认知度、知名度、美誉度和市场占有率,提升了生产经营者的收益,地理标志农产品品牌保护取得显著成效。

五、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

严格按照实施方案落实,方案内容符合国家政策方针,管理符合相关制度,严格完成项目实施内容。

(二)存在的问题。

无。

(三)相关建议。

无。

农机购置补贴项目

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2021年中央财政农业生产发展资金项目(农机购置补贴)

2、主管部门:仁寿县农业农村局。

县农业农村局是农机购置补贴政策的实施主体、责任主体和操作主体。

3、资金情况:资金来源为川财农〔2020186号,农机购置补贴资金涉及164万。

(二)项目绩效目标。

1、项目内容:购置先进适用农业机械,以及开展有关试点和农机报废补贴等方面。

2、绩效目标:

补贴机具台数≥407台(套),资金使用无重大违规违纪问题。

(三)项目自评步骤及方法。

根据以往年度受理购机户补贴申请录入补贴系统中的资金情况,调研农机专业合作社、种粮大户购机需求情况,收集相关资料,综合分析相关情况后,对项目的立项必要性、目标合理性、实施可行性实施评估。

二、项目资金申报及使用情况

(一)项目资金申报及批复情况。

1、资金文件下达时间:20201223日。

2、农机购置补贴资金文件(164万)由县政府20211118日批复通过。

3、农机购置补贴实施方案印发时间:2021122日。

(二)资金使用

农机购置补贴惠农政策资金本着应录尽录、应补尽补的宗旨,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确保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农业农村厅《关于提前下达2021年中央财政农业生产发展资金的通知》(川财农〔2020186号)分解下达的绩效目标全面完成。截止20221231日,164万已全部使用完毕,补贴机具台数1102台,受益农户970户。

(三)项目财务管理情况。

县农业农村局按照农机购置补贴资金兑付时限要求,及时审核汇总补贴资金兑付申请与有关材料,通过国库集中支付方式向符合要求的购机者兑付资金,其中兑付给个人的农机购置补贴资金必须通过社会保障卡一卡通发放,兑付给生产经营组织的农机购置补贴资金通过对公转账发放。每批次购机补贴资金皆有支付凭证。

三、项目实施及管理情况

(一)项目组织架构及实施流程。

仁寿县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实施工作操作流程:发布实施规定受理补贴申请审验公示信息兑付补贴资金。

(二)项目管理情况。

实施方案明确县农业农村局要依托四川省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申请办理服务系统,动态分析基层农业农村部门办理补贴申请具体时限,及时预警和定期通报超时办理行为,督促相关部门加快补贴申请受理、资格审核、机具核验、资金兑付等工作。按照省农业农村厅要求健全完善农机购置补贴信息公开专栏,及时、全面公开农机购置补贴信息,按年度公告近三年县域内补贴受益信息,公开违规查处结果等信息,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三)项目监管情况。

为落实好农机购置补贴强农惠农政策,确保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廉洁实施,仁寿县成立了农机购置补贴工作小组,由县农业农村局局长任组长,县财政局、县审计局、县农业农村局分管负责人和县纪委监委派驻县农业农村局纪检监察组组长为成员,切实加强组织协调,密切沟通配合,集体研究确定农机购置补贴重要工作,健全完善风险防控工作制度和内部控制规程,明确职责分工,形成工作合力。县农业农村局是农机购置补贴政策的实施主体、责任主体和操作主体,要认真落实组织实施、审核和监管责任;县财政局是资金监管责任主体;镇乡人民政府(街道办)负责受理补贴申请、审验公示信息,协助做好农机购置补贴惠农政策宣传。

四、项目绩效情况

(一)项目完成情况。

截止20221231日,164万已全部使用完毕,项目完成率100%

(二)项目效益情况。

补贴机具台数1102台,受益农户970户,群众满意度98%,资金使用未发现任何问题。

五、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

此项目为补贴类项目,是一项惠农惠民政策,实施以来,得到了购机户的一致好评,进一步提升了农业机械化率。

(二)存在的问题。

仁寿县近两年审计、财会监管、纪检监察在农机购置补贴惠农政策领域未发现任何问题。

(三)相关建议。

省农业农村厅把农机购置补贴资金兑付超时情况纳入了粮食安全党政同责考核,建议县财政局加快资金兑付进度。

特聘动物防疫专员项目

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管理:县农业农村局按相关程序负责并组织特聘防疫员补助等经费项目具体实施工作。县财政局负责资金拨付,对资金的管理情况监督。

2.项目资金来源:项目资金来自《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农业农村厅关于下达2022年中央财政农业生产发展资金的通知》(川财农〔202268号)下达的仁寿县2022年中央财政农业生产发展资金2626万元,其中特聘防疫员项目资金27万元。

3.资金管理办法制定情况:为保障完成我县今年动物防控任务,确保动物疫病防控工作的科学性、严谨性、公正性,提升我县动物疫病防控水平,县农业农村局会同县财政局制定了《仁寿县2022年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项目实施方案》并于20229月下旬开始实施。

4.实施主体与分配的原则:该项目资金按文件要求,由县农业农村局作为实施主体,严格按照程序组织实施,以科学合理的原则适当分配。

5.项目建设期限:202310月底前全面完成资金拨付。

(二)项目绩效目标。

1.项目主要内容。根据《仁寿县特聘动物防疫专员绩效考评办法》,由县农业农业局组织动物防疫平台相关站股成立考核小组,对2021年度所招募的9名特聘防疫员从综合素质、工作业绩、创新、社会评议等四个方面进行综合考核,考核合格后进行续聘作为2022年度特聘防疫员,考核不合格则按相关招募程序进行递补。

2.项目应实现的具体绩效目标。一是效益指标,资金使用无重大违规违纪问题;二是满意度指标,农技推广服务对象满意度≥70%;三是产出指标,招募特聘农技员5人以上。

3.评价申报内容分析。《仁寿县2022年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项目实施方案》与实际相符,其申报目标合理可行。

(三)项目自评步骤及方法。

按照《关于开展2022年度财政支出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要求,开展项目绩效自评。一是强化项目管理情况,根据《仁寿县特聘动物防疫专员绩效考评办法》,由县农业农业局组织动物防疫平台相关站股成立考核小组,对2021年度所招募的9名特聘防疫员从综合素质、工作业绩、创新、社会评议等四个方面进行综合考核,考核合格后进行续聘作为2022年度特聘防疫员,考核不合格则按相关招募程序进行递补。二是开展项目督查,县农业农村局加强行业指导,并对项目实施情况、资金落实及使用情况进行专项督导,确保资金安全使用。

二、项目资金申报及使用情况

(一)项目资金申报及批复情况。

县农业农村局、县财政局于2022914日,向县人民政府报送《仁寿县农业农村局仁寿县财政局关于送审仁寿县2022年中央财政农业生产发展资金生猪良种补贴7个项目实施方案的请示》,2022923日,县人民政府签批同意此请示(仁府定字第11号)。

(二)资金计划、到位及使用情况(可用表格形式反映)。

1.资金计划与到位。《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农业农村厅关于下达2022年中央财政农业生产发展资金的通知》(川财农〔202268号)下达的仁寿县2022年中央财政农业生产发展资金2626万元,下达特聘防疫员项目资金27万元,资金到位率100%

2.资金使用。截至目前,该项目共计使用资金9万元,资金使用率33%。资金使用安全、规范、有效。资金支付范围、支付标准、支付进度、支付依据等合规合法、与预算相符。

(三)项目财务管理情况。

该项目实施单位财务管理制度健全,具有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账务处理及时,会计核算规范。

三、项目实施及管理情况

(一)项目组织架构及实施流程。根据《仁寿县特聘动物防疫专员绩效考评办法》,由县农业农业局组织动物防疫平台相关站股成立考核小组,对2021年度所招募的9名特聘防疫员从综合素质、工作业绩、创新、社会评议等四个方面进行综合考核,考核合格后进行续聘作为2022年度特聘防疫员,考核不合格则按相关招募程序进行递补。

(二)项目管理及监管情况。项目实施单位严格按照《仁寿县2022年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项目实施方案》及《仁寿县特聘动物防疫专员绩效考评办法》,开展项目建设,落实招聘与考核。由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对项目实施情况、资金落实及使用情况进行专项督导,确保资金安全使用。

四、项目绩效情况

(一)项目完成情况。

我县202110月特聘动物防疫员10名,从以下几点开展全县动物防疫工作:

1.春防免疫工作。特聘防疫员积极参与我县春季重大动物免疫工作,与乡村兽医、村防疫员结对开展技术服务,增强乡村兽医、村防疫员专业技能和实操水平;截至目前已全面完成工作任务,免疫密度达100%,免疫牲畜口蹄疫46.63万头,禽流感281.63万羽,免疫小反刍兽疫5.49万只,免疫犬只22.17万只,并于428日完成补免任务。

2.大力推广先打后补。特聘防疫员针对辖区符合申报条件的养殖场进行全覆盖推广,为畜禽养殖场户提供动物防疫技术帮扶。截至目前,对我县符合要求的养殖场户已完成全覆盖推行,牧运通微信小程序审核通过率达100%,截至目前我县已有7个养殖场户完成资格审核。

(二)项目效益情况。

一是效益指标,资金使用均无重大违规违纪问题;二是满意度指标,农技推广服务对象满意度≥70%;三是产出指标,已招募9名特聘防疫专员。

五、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

该项目管理制度健全,制定了特聘防疫员工作实施方案,相关资金管理制度科学规范,严格按照财务管理制度报账,财务一致,凭证合法有效,资金走向清晰,总账、明细账、凭证管理规范。

(二)存在的问题。

无。

(三)相关建议。

无。

优势特色产业集群建设项目支出

绩效自评报告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基本情况。

仁寿县2021年晚熟柑橘优势特色产业集群建设项目由县农业农村局牵头负责,主要承担规划、指导、统筹、协调、监督、验收、资金兑付等职能。该项目依据(川财农【202158号)、(川农函2021386号)和《四川晚熟柑橘优势特色产业集群建设方案》编制方案实施,主要支持仁寿县晚熟柑橘全产业链发展,采取奖补方式标准化基地提升、产地初加工和晚熟柑橘研究院建设,资金分配主要用于补齐产业发展短板和重点企业。

(二)项目绩效目标。

项目建设的主要内容有三项:一是标准化基地提升项目。建设0.2万生草栽培,0.2万亩综合防控,0.2万亩水肥一体化。二是产地初加工建设项目。购置安装两条生产线和建设冻库。三是晚熟柑橘研究院建设。新品种选育基地、新技术基地后续品种选育和技术研发,开展人才培训500人次。

(三)项目自评步骤及方法。

一是成立机构。农业农村局相关单位负责人为成员自评工作领导小组,并抽调相关人员组成了工作专班。二是制定方案。严格按照集群建设方案、绩效考评要求并结合仁寿集群建设实际制定了绩效自评方案,明确了评价目标、办法;三是综合评价。采取了牵头单位、协助单位、实施单位、监管单位分线自评,专家、群众分类自评,参与单位和专家综合评价的方式进行。四是推动项目。对于自评中出现的问题、短板及时修正,对于自评中出现的矛盾不足及时解决,用更高标准、更高要求、更好质量、更优绩效,加快集群建设项目落地落实。

二、项目资金申报及使用情况

(一)项目资金申报及批复情况。

一是多方参与。广泛征求群众、党员干部、专家、实施主体、相关乡镇和部门的意见,项目实施达成了共识,营造了项目实施的良好氛围。二是党组讨论。按照集群建设要求,结合仁寿产业发展规划和布局,突出解决产业发展问题,补齐产业发展短板,制定了初步草案,并经农业农村局党委集体讨论,形成了建设草案。三是常务会审批。草案敲定后,由县农业农村局和财政局在征求相关部门单位意见的基础上向县政府报审,最终由常务会审批同意形成仁寿县集群建设方案。四是省市备案。仁寿县建设方案报市政府领导签字同意,报省农业农村局备案。

(二)资金计划、到位及使用情况。

2021年度,总资金5150万元,中央资金补助1050万元,配套资金(地方配套及整合项目资金)700万元,社会资金3400万元。截至目前,中央资金、配套整合资金、社会资金均已到位,资金严格按照方案奖补和拨付,共兑付中央资金1050万元。

(三)项目财务管理情况。

一是资金到位情况,仁寿县集群建设项目中央资金1050万元,已全部划到仁寿县财政,并按规定拨付到农业农村局。二是规范使用。目前,项目资金中央资金按规定支付,并且财政局和农业农村局制定了专门的项目资金管理办法。

三、项目实施及管理情况

(一)项目组织架构及实施流程。

建立推进机制,成立了以分管副县长为组长,农业农村局局长为副组长,相关单位分管副职为成员的领导小组,统筹协调项目实施。

(二)项目管理情况。

一是工作部署,项目批复后分管县长先后两次召开会议,具体研究项目推进工作;牵头单位也连续四次组织相关实施主体细化落实项目推进具体工作,协调解决项目推进存在的问题和困难。二是调度指导,农业农村局认真按照省市要求上报了月调度情况,并组织相关单位召开了两次专题工作推进会,多次到现场进行了现场指导和专题培训。三是规范执行。项目实施过程中严格按照制度要求开展,未出现违规现象;建设内容和建设主体也和建设方案一致;集群建设资料采取了专人专管,集中规范归档和管理。四是宣传总结,仁寿县集群建设的技术培训指导被眉山日报、四川今日在线多次报

(三)项目监管情况。

一是定期调度,确保进度。二是深入一线,检查安全质量。

四、项目绩效情况

(一)项目完成情况。

一是标准化基地提升项目。0.2万生草栽培,0.2万亩综合防控,0.2万亩水肥一体化已完成。二是产地初加工建设项目。已购置安装两条生产线,冻库20225月底已完成。三是晚熟柑橘研究院建设。新品种选育基地已完成基地建设,引进品种43个,新技术基地已开展综合防控、生草栽培、水肥一体化等多项技术试验,培训350人次。

(二)项目效益情况。

一是产业目标,到2022年,晚熟柑橘总面积达到28万亩,总产量达到40万吨。改造老旧果园1.7万亩,辐射带动5万亩,标准化果园占比提高50%,达到70%。标准园区良种覆盖率达到100%,水肥一体化覆盖率达到70%,机械化水平达到50%。果园产量提高10%,果品优质率提高20%。二是加工目标,到2022年,新增一批采后商品化处理生产线,建成一批产地预冷及冷藏设施,新增晚熟柑橘预冷贮藏能力3万吨,产地初加工率提高5个百分点,达到65%,加工产值和农业产值比值达到2.27:1。三是产值目标,到2022年,集群一产产值达到40亿元,二产产值达到50亿元,三产产值达到15亿元,综合总产值达到105亿元。四是增收目标,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种植大户等产业化联合体模式更加紧密,带动能力进一步加强,利益联结机制更加完善,集群农户可通过参与种植、就地务工、土地租金、年终分红等多种方式分享产业发展红利。到2022年,力争集群农户人均产业收入达到3100元,增长31%

五、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

集群建设充分考虑了项目的公平性、务实性、带动性、前瞻性、高效性,为仁寿柑橘产业高质量发展注入了活力和动力。总体来看项目设计规范、规划合理、决策科学、管理严格、推进顺畅预期效益良好,符合集群建设的要求和规定。

(二)存在的问题。

一是产业资金支持力度还不足;二是配比资金比例过大。

(三)相关建议。

一是继续加大资金投入;二是适度减低资金配比。三是建议业主单位实施类似项目时加大项目前期统筹、协调力度,对于发现延期严重的项目,开工后要求施工单位采取相应措施进行赶工,减少工期延误,保证项目及时完工。

2022年中央和省级财政衔接推进

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基本情况。

1.主管部门在该项目管理中的职能。根据《仁寿县县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仁财农〔202134号)文件要求,2022年中央和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主管部门负责会商县财政局,提出资金分配建议方案,并按程序报审;负责资金和项目具体使用管理、绩效管理、监督检查等工作,按照权责对等原则落实监管责任。县农业农村局、县民宗局、县水利局负责项目总体规划、指导监督、项目终验、绩效自评、资金拨付等工作;县交通运输局负责道路类项目的组织实施、技术指导、质量监管、信访稳定及项目初验。

2.项目立项、资金申报的依据。按照《关于提前下达2022年中央和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川财农〔2021162号)要求,根据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实际,编制《仁寿县2022年中省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实施方案》。

3.资金管理办法制定情况及资金支持范围与方式。为加强过渡期财政衔接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中央和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关于在农业农村基础设施建设领域积极推广以工代赈方式的实施细则》及国家和省有关政策等规定,制定了《仁寿县县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资金使用范围主要包括:一是巩固脱贫攻坚成果项目,包括精准到户产业发展项目、支持脱贫人口(含监测对象)跨省就业补助、易地扶贫搬迁贷款贴息补助、小额贷款贴息等;二是续建中省衔接资金项目,主要包括产业发展道路及易地搬迁安置点配套设施建设;三是山洪灾害危险区基层责任人履职补助。

4.资金分配的原则及考虑因素。衔接资金按照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总体要求,一是优先保障巩固脱贫攻坚成果相关项目资金需求,二是保障2021年经县委、县政府审定报省备案的续建中省衔接资金项目资金需求,不足部分由后续各级财政衔接资金和其他资金据实保障。

(二)项目绩效目标。

12022年中央和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主要内容:一是巩固脱贫攻坚成果项目,包括精准到户产业发展项目、支持脱贫人口(含监测对象)跨省就业补助、易地扶贫搬迁贷款贴息补助、小额贷款贴息等;二是续建中省衔接资金项目,主要包括产业发展道路及易地搬迁安置点配套设施建设;三是山洪灾害危险区基层责任人履职补助。

22022年中央和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绩效目标:一是精准到户产业发展项目。项目覆盖26个镇乡(街道)195个村(社区)5681户脱贫户(含监测户),鼓励支持发展种养殖业,增强造血功能,实现年度人均增收500元以上;二是支持脱贫人口(含监测帮扶对象)跨省就业补助项目。项目覆盖32个镇乡(街道)3000人脱贫人口(含监测帮扶对象),通过一次性对其跨省就业发放交通补助,鼓励其外出务工,稳定就业,实现年度人均增收6000元以上;三是易地扶贫搬迁贷款贴息补助。对全县易地扶贫搬迁户建房、基础设施建设等政府贷款进行贴息,防范金融风险;四是脱贫人口小额信贷贴息。通过对脱贫人口(含监测帮扶对象)进行小额信贷贴息,增强脱贫人口发展内生动力,提高可持续发展水平;五是续建中省衔接资金项目。按《仁寿县2021年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项目实施方案》(仁农〔202115号)、《仁寿县2021—2022年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实施方案》(仁农〔2021131号)执行;六是山洪灾害危险区基层责任人履职补助。通过对山洪灾害危险区基层责任人的激励,使其更加认真负责地履行山洪灾害防治监测巡查和预警转移职责,避免和减轻因山洪灾害的发生而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保障危险区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促进全县经济社会和谐稳定发展。

3.通过对2022年中央和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的充分分析,该项目申报内容与实际相符,申报目标合理可行。

(三)项目自评步骤及方法。

2022年中央和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运用前后对比法,即对照事前绩效目标及事后完成情况,开展绩效评价工作。具体步骤:

1.成立财政专项资金绩效评价小组,筹划准备。

2.收集资料,组织实施。

3.开展评价,编制报告。

二、项目资金申报及使用情况

(一)项目资金申报及批复情况。

根据《关于提前下达2022年中央和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川财农〔2021162号),省上下达我县2022年省级财政衔接乡村振兴补助资金15824万元,其中:农业农村局13335万元。

(二)资金计划、到位及使用情况。

1.资金计划及到位。2021128日,省上下达我县2022年省级财政衔接乡村振兴补助资金15824万元,其中:农业农村局13335万元。202215日,县财政局将中央资金3236万元,省级衔接资金10099万元下达至农业农村局,20221222日,因方案调整(仁财农下达〔202237号)。财政局下达资金53.32万元至农业农村局,合计下达资金13388.32万元,资金到位率100%

2.资金使用。2022年中央和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13388.32万元(含调来水利局53.32万元),其中:用于产业直补到户1546.8万元;用于支持脱贫人口(含监测帮扶对象)跨省就业补助146.81万元;用于易地扶贫搬迁贷款贴息补助3161万元;用于脱贫人口小额贷款贴息19.74万元;用于汪洋镇人民社区易地搬迁安置点改造提升450.65万元;用于山洪灾害危险区基层责任人履职补贴1.68万元;衔接乡村振兴产业发展道路建设4335.32万元。根据《仁寿县2022年衔接资金调剂用于天府粮仓农用机械购置项目实施方案》(仁农〔2022178号)、36次常务会总字〔202227号,仁府定字第7号,调剂用于天府粮仓农用机械购置1983万元;根据关于调剂使用2022年财政衔接资金的请示(仁农〔2022177号)、36次常务会总字〔202227号,仁府定字第8号,调剂交通三年提升等项目1743.32万元。资金使用安全、规范、支付依据合规合法、与预算相符。

(三)项目财务管理情况。

按照《中央和省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办法》《中央和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和《仁寿县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文件要求,我单位健全财务管理制度,在财政局的监督下,严格执行财政衔接资金县级报账制,指导项目单位按程序实施项目,严把项目质量关,严审项目管理及报账资料,及时处理会计账务,规范会计核算等。

三、项目实施及管理情况

(一)项目组织架构及实施流程。

1.精准到户产业发展项目

1)农户申请。镇乡(街道)按照仁寿县农业农村局《关于认真做好2022年中省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精准到户产业发展项目的通知》要求,发动符合条件的脱贫人口(含监测帮扶对象)向村委会书面申请。

2)入户调查。各镇乡(街道)指导村两委根据脱贫人口(含监测帮扶对象)申请,逐户调查摸清产业发展具体需求,对照补助标准制定产业发展规划,以村为单位填报《2022年中省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精准到户产业发展项目规划表》。

3)编制方案。各镇乡(街道)指导村两委以村为单位编制2022年中省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精准到户产业发展项目初步实施方案,报县农业农村局审核。

4)民主审议。组织召开村民代表大会,采取一事一议方式对本村的精准到户产业发展项目实施方案进行审议,审议通过后形成一事一议决议书报镇乡(街道)人民政府审核汇总,同时报农业农村局备案。

5)公示公告。实施方案经县政府审批同意后,项目所在镇乡(街道)、村(社区)负责对项目补助标准、实施对象、补助金额等信息进行公示。

6)检查验收。按照脱贫人口(含监测帮扶对象)申请、乡村两级检查验收公示、县级抽验程序进行。

7)资金拨付。项目验收合格后,补助资金以户为单位通过社保卡一卡通兑现到户。

2.脱贫人口(含监测帮扶对象)跨省就业补助项目。

1)农户申请。镇乡(街道)按照《仁寿县农业农村局关于支持脱贫人口(含监测帮扶对象)跨省就业补助通知》要求,发动符合条件的脱贫人口(含监测帮扶对象),据实向村委会书面申请补贴,补助不超过(含)500/·年。

2)调查核实。各镇乡(街道)指导村两委根据脱贫人口(含监测帮扶对象)申请,调查核实每个人跨省就业及交通费用情况,以村为单位填报《2022年支持脱贫人口(含监测帮扶对象)跨省就业补助明细表》。

3)民主审议。组织召开村民代表大会,采取一事一议方式对本村脱贫人口(含监测帮扶对象)跨省就业交通费用补贴情况进行审议,审议通过后形成一事一议决议书报镇乡(街道)人民政府审核汇总,同时报农业农村局备案。

4)公示公告。项目所在镇(乡)、村(社区)负责对审议通过后的《2022年支持脱贫人口(含监测帮扶对象)跨省就业补助明细表》(含补助对象、补助标准、补助金额等信息)进行公示。

5)资金拨付。公示无异议后,补助资金通过社保卡一卡通兑现到人。

3.易地扶贫搬迁贷款贴息补助

县农业农村局根据贷款规模将长期低息贷款和专项建设基金利息划转铧锐公司,由公司按季付息,年终据实结算,剩余资金划转财政对口安排用于偿还新增地方政府一般债券资金利息。

4.脱贫人口小额信贷贴息

按照《关于创新开展扶贫小额信贷的实施意见》(仁委办〔2015121号)、《关于深入扎实做好过渡期脱贫人口小额信贷工作的通知》(银保监发〔20216号)要求,经承贷银行、镇乡(街道)、创业担保公司、县农业农村局、县财政局审核后,县农业农村局将脱贫人口小额信贷贴息资金通过社保卡一卡通兑现到户。

5.续建中省衔接资金项目

按《仁寿县2021年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项目实施方案》(仁农〔202115号)、《仁寿县2021—2022年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实施方案》(仁农〔2021131号)执行。

6.山洪灾害危险区基层责任人履职补助

由县水利局主管,相关镇乡(街道)作为实施主体,按照《四川省山洪灾害危险区责任人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尚未印发)对所在镇乡(街道)脱贫、边缘易致贫山洪灾害危险区基层责任人履职进行补助。由于现阶段惠民惠农一卡通阳光监管平台未全面建成,补助资金由县水利局通过社保卡一卡通兑现到人。

(二)项目管理情况。

1.按照《四川省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强化扶贫资金项目管理的通知》(川脱贫办发〔202038号)文件要求,一是清理资金项目,做到资金项目家底清;二是收集整理资料,做到项目情况明;三是及时更新数据信息,做到系统数据完整真实;四是优化项目管理流程,依法合规加快项目实施。

2.按照《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做好县级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项目库建设管理的通知》(国乡振发〔20213号)文件要求,一是保持政策总体稳定;二是加强部门衔接配合;三是调整优化入库项目;四是优化项目入库程序。五是提高项目入库质量。

3.按照《中央和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和《仁寿县县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文件要求,2022年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的使用管理,严格项目的规划、申报、实施和管理,严格执行项目招投标、政府采购及项目公示制度等,产业类项目支持方向与财政衔接资金管理办法要求相符。

(三)项目监管情况。为保证项目顺利推进,项目实施股室参与督导项目建设全过程,成立项目推进专班,定期调度项目进度,开展项目实施督导、检查,资金支出情况跟踪督促。针对跟踪督促发现项目序时进度问题,根据《关于加强中央和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使用管理的实施意见》川财农〔202261文件要求,建立项目资金调剂使用机制,及时将衔接资金调剂用于其他建设进度快、资金需求急的项目,并督促项目建设单位、施工单位按要求实施到位,确保资金支付到位。

四、项目绩效情况

(一)项目完成情况。

2022年中央和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13388.32万元,其中:用于产业直补到户1546.8万元;用于支持脱贫人口(含监测帮扶对象)跨省就业补助146.81万元;用于易地扶贫搬迁贷款贴息补助3161万元;用于脱贫人口小额贷款贴息19.74万元;用于汪洋镇人民社区易地搬迁安置点改造提升450.65万元;用于山洪灾害危险区基层责任人履职补贴1.68万元;衔接乡村振兴产业发展道路建设4335.32万元;用于天府粮仓农用机械购置1983万元;用于交通三年提升等项目1743.32万元。项目验收合格率达到100%

(二)项目效益情况。

巩固拓展脱贫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项目实际完成任务量达到绩效目标申报任务量,衔接资金严格按照衔接资金管理办法使用范围,用于巩固拓展脱贫成果和衔接推进乡村振兴两个方面。衔接资金项目明确与脱贫户及监测户的利益联结机制,优先覆盖脱贫户监测户。产业直补到户受益贫困户564118438人,实现户均增收2700元。小额贷款贴息受益脱贫户253户,户均贷款额度5万元,用于产业发展,增加了脱贫户脱贫致富的内生动力。基础设施类项目严格按照政府性投资项目及相关办法、规定组织实施,在项目完工、及时确权移交,落实专人管护。脱贫户、监测户生产生活环境得到明显改善,受益群众满意度达95%以上。

五、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

结合2022年中央和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自身特点、评价重点及管理办法等要求,围绕专项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对项目进行总体评价:该项目自评得分:97.4分,通过项目实施,实现基础设施道路提升,助力产业发展,实现脱贫户稳固脱贫,无返贫风险,巩固脱贫成果,实现了农户增产增收。我县2022年中央和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无纪检监察、检察院、审计、督查巡查、财政日常监管、专项核查、第三方抽查等发现和曝光的违规违纪使用财政衔接资金的情况。

(二)存在的问题。

1.项目推进滞后。主要原因是新冠疫情影响,施工难度增加,工期延后。

2.资金拨付不及时。因工程进度滞后,项目达到付款条件相应延迟,故按项目资金支付序时进度要求有不足。

(三)相关建议。

1.强化项目管理。紧紧围绕提高衔接资金使用效益的目标,从项目谋划、入库、申报、实施、验收等环节入手强化项目管理。加强项目实施过程监督,将专项检查及日常督导相结合,定期调度,及时发现问题,及时整改问题,确保项目如期完工。

2.强化项目储备。提前启动前期工作,提高入库项目质量,解决资金等项目问题,采取适度提前启动、梯次启动、合理规划跨年项目等方式进行项目建设,按照《加强中央和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使用管理实施意见》(川财农〔202261号)文件要求,对项目进度缓慢或实施困难的项目,及时将资金调剂用于其他建设快,资金需求急的项目。

冷链物流及配套基础设施项目

支出绩效自评报告范本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主管部门(单位)在项目管理中的职能。

本项目主管部门是仁寿县农业农村局。其职责为按照专项债券发行和管理的要求并根据具体项目的收入、成本等因素,建立本地区专项债券项目库,做好入库项目的规划期限、投资计划、收益和融资平衡方案、预期收入等测算,做好专项债券年度项目库与政府债务管理系统的衔接,配合做好专项债券发行各项准备工作,加强对项目实施情况的监控,并统筹协调相关部门保障项目建设进度,如期实现项目收入,确保专项债券到期后,项目收入和收益全部覆盖发行债券本息。

(二)项目立项、资金申报的依据。

1、项目实施的必要性、可行性、公益性

1)必要性评估

2018年,四川省委农工委、省发改委、省财政厅等8个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开展乡村振兴规划试点工作的通知》,明确仁寿县成为眉山市唯一的全省乡村振兴规划试点县。

仁寿全县上下也不断强化认识,统一行动,在公共财政投入上优先保障,在公共服务上优先安排,在要素配置上优先满足,在干部配备上优先考虑,先后出台了支持乡村振兴战略实施的一系列文件,以真金白银的具体政策条款,在县级层面最大程度地解决战略实施过程中的各种困难,引领乡村振兴各项工作开展。

本项目的建设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2016-2020)规划纲要》《四川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眉山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等国家、省、市各项政策规定。同时,对于保证仁寿地区社会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

2)可行性评估

项目投向领域符合地方政府专项债券支持领域,项目实施内容未列入专项债券负面清单。项目立项依据充分,已完成项目立项且立项程序合规。

3)公益性评估

项目符合《财政部发展改革委人民银行银监会关于贯彻国务院关于加强地方政府融资平台公司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相关事项的通知》(财预[2010]412号)规定要求。

2、项目建设投资合规性与项目成熟度

1)仁寿县冷链物流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本项目已完成可研报告编制。

本项目已取得《仁寿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仁寿县冷链物流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可研(代立项)的批复》(仁发改[2020]196号)。

本项目已取得《仁寿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仁寿县冷链物流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用地预审情况说明的函》(仁自然资规函202033号)。

本项目已取得《仁寿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仁寿县冷链物流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选址意见的函》(仁自然资规函202032号)。

本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已经完成备案,备案号:202051142100000351

本项目配套土地已取得征地批文(川府土[2019]745号)。

2)物流大道(红星路南延线仁寿段)工程

本项目已完成可研报告编制。

本项目已取得仁寿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红星路南延线仁寿段工程项目立项的批复》(仁发改[2016]439号)。

本项目已取得仁寿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红星路南延线仁寿段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仁发改[2017]207号)。

本项目已取得《仁寿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同意调整仁寿县红星路南延线仁寿段建设项目业主单位的函》(仁发改[2017]371号)。

本项目已取得仁寿县国土资源局《关于红星路南延线仁寿段工程项目用地预审意见的复函》(仁国土资函20176号)。

本项目已取得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选字第5114212017003020023号)。

本项目已取得环评批复(眉市环建函2018125号)。

本项目1标段、2标段已完成招标工作。

本项目已获得施工许可,审批部门为仁寿县交通运输局。

3)本项目的发债申请工作已完成实施方案、法律意见书、财务评估报告编制单位的落实及签约,已完成报告编制前的实地调研走访、资料收集、论证分析、财务测算等工作,已完成实施方案、法律意见书、财务评估报告的编制。

综合以上情况,项目建设投资合规,成熟可行。

3、项目资金来源和到位可行性

本项目总投资为112385.13万元,其中资本金72385.13万元,占总投资的64.41%。资本金来源于财政预算资金、上级和本级政府专项资金。项目资本金按照项目实际进度分年度到位。

综合以上情况,项目除债券资金外,其他渠道资金明确且到位时间、条件能够落实。

4、债券资金需求和资金使用计划合理性

本项目计划发行专项债券融资40000.00万元,占总投资的35.59%。除专项债券外,本项目没有其他融资。本项目计划2021年发行专项债券25000.00万元,债券期限为15年期;2022年发行专项债券15000.00万元,债券期限为15年期。

项目资金需求与项目建设进度匹配,与年度目标匹配。债券发行规模合理,分年发行规模、期限与项目建设进度相匹配。

资金管理办法制定情况,资金支持具体项目的条件、范围与支持方式概况。

项目业主在银行设置独立于日常经营账户的债券募集资金使用专户、项目收入归集专户、偿债资金专户,分别存放项目收益债券的募集资金、项目收入资金和项目收益、债券还本付息资金。规范选择专户开户银行,采用集体决策方式和竞争性方式选择开户银行,程序规范、责任明确、操作可行,并与专户银行签订规范的服务协议,约定开户银行履行部分监管职责,确保融资资金按约定用途和程序使用,发现有违规操作时应采取相关措施并及时向财政部门报告。

专户资金的使用情况和结余情况应接受财政部门、审计部门和项目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项目业主对专户资金进行定期报告和披露,资金专户的收支情况和结余情况,一方面定期(每年一次)向财政部门和项目主管部门报告,另一方面也按约定的方式向社会进行披露。

仁寿县冷链物流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属于城乡冷链物流基础设施项目。项目的实施符合国家、四川省、眉山市和仁寿县十三五规划以及行业规划。目前纳入该范围的项目为仁寿县冷链物流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物流大道(红星路南延线仁寿段)。支持方式主要以资金支持为主。

4.资金分配的原则及考虑因素。

本项目资金流出主要包括项目建设投资支出、债券本息偿付和项目运营成本。关于项目建设投资支出,负责项目建设的单位按照进度提出申请,并报送相关要件,审核后拨付。关于债券本息偿付,由本级财政组织准备需要到期支付的债券本息,并逐级向省财政缴纳本期应当承担的还本付息资金。运营成本严格计划支出,预算外支出及时上报审批。

1)制定项目资金计划并严格执行

根据项目建设进度要求,编制详细的月、季度、年度资金使用计划,并根据工程的具体进展情况,及时对计划进行调整。建设单位于每月固定时间对施工方上报的《项目资金收支情况》进行审核。项目建设过程中,严格资金计划执行,定期对资金计划执行情况进行跟踪检查,比较核对实际费用支出额与计划费用支出额,并分析产生偏差的原因,采取有效措施加以控制。

2)加强项目合同管理

一是严格履行合同签订程序,把好合同订立关。二是监督合同的履行,确保工程进度施工质量。对设计变更、工程签证、工程量的计量标准以及验工计价等有关事项,按照工程进度及时进行验工计价,防止工程进度与验工计价脱节和滞后。

(二)项目绩效目标。

1.项目主要内容。

仁寿县冷链物流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主要为解决仁寿县柑橘仓储、分拣包装及运输问题,共包括2个子项目:仁寿县冷链物流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物流大道(红星路南延线仁寿段)。

物流大道途经仁寿县高家、观寺、中岗、向家、龙桥、鸭池、城堰、北斗、中农、河口、禾加、禄加、宝飞、双堡、识经、天峨等16个乡镇。这16个乡镇是仁寿交通条件最差的乡镇。这16个乡镇是西南地区200万亩优质柑橘(杂柑)基地的中心。这16个乡镇拥有优质柑橘(杂柑)基地近30万亩。

1)仁寿县冷链物流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

项目用地总面积13.00公顷,新建冷链物流及配套基础设施,总建筑面积113178.0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新建冷藏保鲜库30000平方米,新建仓库30780.0平方米,配套建设分拣包装中心47758.0平方米以及交易中心、餐厅、活动中心、门卫4640平方米,配套实施停车场、排水、通讯、场平等基础建设工程。

2)物流大道(红星路南延线仁寿段)工程

物流大道(红星路南延线仁寿段)按全线采用一级公路标准(空港经济区市政配套),设计速度80公里/小时,起点至龙桥乡段路基宽按32米(空港经济区市政配套段路基宽55米)、双向6车道进行设计;龙桥乡至终点按24.5米、双向4车道的标准进行设计;至识经火车站、天峨支线按全线采用二级公路,设计速度60公里/小时,路基宽15米的标准进行设计。

2.项目应实现的具体绩效目标

1.项目总体建设目标

1)完成项目建设施工

2)在202212月前完成项目竣工验收

3)债券存续期内实现年度收支平衡和总体收支平衡

2. 2022年建设目标

1)建设内容完成100%

2)实现年度收支平衡

具体项目绩效目标设定情况详见附件一专项债券项目绩效目标表

3.申报内容与实际相符,申报目标按照预定计划完成。

(三)项目自评步骤及方法。

项目自评步骤:成立项目自评工作小组 评价组开展自查自评填报绩效自评表、基础数据表向主管部门提交自评表、基础数据表和相关佐证资料。自评采用的方法是关键绩效指标(KPI)。

二、项目资金申报及使用情况

(一)项目资金申报及批复情况。

项目资金申报严格按照项目施工合同及施工进度审批,施工进度达到合同约定的支付条件后才能够申报资金。资金申报后会严格对申报资料进行审核,并到现场进行核查,待核查通过后才能批复下拨资金。

(二)资金计划、到位及使用情况(可用表格形式反映)。

本项目截至2019已投资35355.94万元,2020

计划投资8620.00万元,2021年计划投资44424.19万元,

2022年计划投资23985.00万元。

本项目建设期利息和发行费用全部由资本金覆盖。

截至目前,仁寿县冷链物流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债券资金40000万元已全部到位且全部完成对外支付。

(三)项目财务管理情况。

项目实施单位有完善的财务管理制度,岗位职责明确,资金支出严格按照财务管理制度执行。公司财务处理按照权责发生制严格执行,账务处理及时、准确,会计核算严格按照会计制度执行,合法合规。

三、项目实施及管理情况

项目组织架构及实施流程。

实施机构:仁寿县农业农村局

主管部门:仁寿县农业农村局

项目业主:仁寿县鑫城建设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等均按程序依法确定。

项目管理情况。

项目实施单位制定了完善的管理制度,包括招标采购制度、项目管理制度等;项目施工合同中对各方权责也进行了明确。

(三)项目监管情况。

项目业主派遣专人负责各个项目的监管,同时聘请监理单位对日常施工进行监管。主管部门随时到项目检查,并在资金审批时需到现场核查。

四、项目绩效情况

(一)项目完成情况。

物流大道(红星路南延线仁寿段)工程已竣工。

(二)项目效益情况。

1.社会效益分析

1)建设冷链物流是仁寿县农业现代化发展进程加快的迫切需要。近年来,随着仁寿县农业现代化、规模化发展进程加快,大规模、长距离、反季节的农产品交易迅速扩大,需要冷链物流加快发展以适应农产品大规模生鲜农产品流通的需要。同时,区域农产品结构趋同,竞争日益激烈,迫切需要大力发展冷链物流,全面提升仁寿县特色农产品市场核心竞争力,加快特色农产品走出去步伐。

2)改善区域农副产品的物流条件,提高仁寿县鲜活商品储藏、安全性和保鲜度,加快仁寿农业特色产业发展,响应国家乡村振兴,拓展农村经济市场发展。

3)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完善路网,改善区域交通条件。项目实施后将形成有效交通公路网,为区域内提供安全、舒适、快速的交通服务,对整合地区优势资源、加快区域经济发展具有重要作用。

4)随着项目的建设,仁寿县乡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体系将进一步完善,可有利于促进仁寿县农村一、二、三产业全面整合,并推动仁寿县城乡一体化发展水平提升。

5)改善当地群众的就业、收入及生活水平。项目实施过程中,工程建设需要大量的建筑工人和一定量的管理人员,可以为项目地居民提供一些短期就业岗位;项目建成后可以提供更多的工作岗位,为下岗、失业人员提供就业机会。

因此,本项目可以增强公共就业服务能力,完善城乡均等的就业创业公共服务体系,维护劳动者平等就业权利,营造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良好环境。有利于坚持就业优先战略,扩大就业规模。

2.经济效益分析

1)加快冷链物流发展,既是减少农产品产后损失,间接节约耕地等农业资源,促进农业可持续发展的重要举措,也是带动农产品跨季节均衡销售,促进农民稳定增收的重要途径。

2)有利于整合市场资源,提高农产品流通的组织化程度和流通效率,降低流通成本,提高本地农产品的市场竞争力,促进乡村振兴战略的推进。

3)提升土地利用价值。本项目的实施,能够促进仁寿县土地集约利用,有效缓解建设用地供需矛盾,进一步提高农村建设用地的利用效率,优化区域土地资源配置和土地利用结构,促进土地的节约集约化利用,提升了土地利用价值。

4)项目的建设将极大地完善区域的基础设施水平,为周边的发展带来良好的机遇,周围区域将随着项目的建成进入快速的发展阶段。因此,项目建设将较大地改善区域投资环境、吸引投资,加快区域的发展步伐,进一步促进地方经济的发展。

3.生态效益分析

农产品冷链物流的发展,能显著降低农产品流通中的污染和腐烂变质比例,能有效提升农产品品质,减少营养流失,是保障流通食品安全的必要手段。本项目通过发展冷链物流产业,引导当地经济模式转型升级,淘汰污染产业,培育绿色经济,把仁寿县建设成为无污染、无破坏的金山银山。符合生态演变规律,可促进区域生态环境良性发展,环境效益显著。项目选址符合仁寿县城市总体规划,项目建设不存在环境制约因素,实施后能满足区域环境质量与环境功能要求,与周围环境相容。

4.本项目具有显著的公益性

1)本项目通过建设冷链物流,保障了农产品的食品安全和产品品质,又有利于提高仁寿县农业生产能力、促进农民稳定增收,是服务于社会和人民,服务于国民经济建设,于国于民都具有十分重大意义的公益性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2)本项目建设期会提供大量的施工岗位,建筑业是农民工就业的主要行业,在当前就业形势严峻的条件下,本项目提供的施工岗位对解决农民工就业具有积极的作用。项目建成后又可以提供更多的工作岗位,为下岗、失业人员提供就业机会。因此,本项目可以增强公共就业服务能力,完善城乡均等的就业创业公共服务体系,维护劳动者平等就业权利,营造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良好环境。有利于坚持就业优先战略,扩大就业规模。

3)大力发展冷链物流,有利于全面提升仁寿县特色农产品市场核心竞争力,加快特色农产品走出去步伐, 进而优化地区产业结构,保障仁寿经济的可持续发展和居民收入的稳步增长,利于构建合理有序的收入分配格局,缩小城乡、区域、社会成员之间收入分配差距,促进居民收入增长和经济发展同步、劳动报酬增长和劳动生产率提高同步。从而促进社会事业全面发展,增加公共服务供给,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使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人民,使人

五、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

自评总分100分,项目自评得分98分,评分结果为。其中通用指标20分,产出指标20分,受益指标48分,满意度10分,项目实施情况符合预期。项目审计已完成,无需要解决的问题。

(二)相关建议。

2021年中央和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

振兴补助资金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基本情况。

1.主管部门在该项目管理中的职能。根据《仁寿县县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仁财农〔202134号)文件要求,2021年中央和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主管部门负责会商县财政局,提出资金分配建议方案,并按程序报审;负责资金和项目具体使用管理、绩效管理、监督检查等工作,按照权责对等原则落实监管责任。县农业农村局、县发改局负责项目总体规划、指导监督、项目终验、绩效自评、资金拨付等工作;县交通运输局负责道路类项目的组织实施、技术指导、质量监管、信访稳定及项目初验。

2.项目立项、资金申报的依据。按照《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乡村振兴局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四川省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四川省农业农村厅四川省林业和草原局四川省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下达2021年中央和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的通知》(川财农〔202155号)要求,根据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实际,编制《仁寿县20212022年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实施方案》。

3.资金管理办法制定情况及资金支持范围与方式。为加强过渡期财政衔接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中央和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关于在农业农村基础设施建设领域积极推广以工代赈方式的实施细则》及国家和省有关政策等规定,制定了《仁寿县县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资金使用范围主要包括:一是支持脱贫人口(含监测对象)稳定就业,对跨省就业的脱贫劳动力给予交通补助;二是支持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三是补齐必要的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和公益性基础设施建设短板

4.资金分配的原则及考虑因素。衔接资金根据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以工代赈、少数民族发展,综合考虑脱贫人口(含监测帮扶对象)规模和结构,产业发展和基础设施补短以及乡村振兴规划相关项目等需求,按照保障急需原则,依据当年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任务对资金分配重点进行优化调整,并进行综合平衡。

(二)项目绩效目标。

12021年中央和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612.41)主要内容:一是支持脱贫人口(含监测帮扶对象)跨省就业补助。二是支持易地搬迁安置点后续扶持项目建设。三是支持衔接乡村振兴产业发展道路建设。

22021年中央和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612.41)绩效目标:一是支持脱贫人口(含监测帮扶对象)跨省就业补助28.16万元;二是支持易地搬迁安置点后续扶持项目汪洋镇人民社区易地搬迁安置点改造提升面积约1600平方米,资金需求49.35万元;三支持衔接乡村振兴产业发展道路建设约10公里。

4.通过对2021年中央和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612.41)的充分分析,该项目申报内容与实际相符,申报目标合理可行。

(三)项目自评步骤及方法。

2021年中央和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612.41)运用前后对比法,即对照事前绩效目标及事后完成情况,开展绩效评价工作。具体步骤:

7.成立财政专项资金绩效评价小组,筹划准备。

8.收集资料,组织实施。

9.开展评价,编制报告。

二、项目资金申报及使用情况

(一)项目资金申报及批复情况。

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乡村振兴局、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四川省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四川省农业农村厅四川省林业和草原局、四川省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下达2021的中央和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的通知》(川财农〔202155号),省上下达我县2021年省级财政衔接乡村振兴补助资金11360万元,其中:天府新区2500万元。截止20211231日,因财务提前办理决算,余612.41万元未实现支付,结转入20221月实现支出。

(二)资金计划、到位及使用情况。

1.资金计划及到位。20221月,县财政局及时将上年结转的省级衔接资金612.41万元下达至农业农村局。资金及时到位率100%

2.资金使用。2021年中央和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612.41万元,其中:用于支持脱贫人口(含监测帮扶对象)跨省就业补助28.16万元;用于汪洋镇人民社区易地搬迁安置点改造提升49.35万元;用于衔接乡村振兴产业发展道路建设项目534.9万元。资金使用安全、规范、支付依据合规合法、与预算相符。

(三)项目财务管理情况。

按照《中央和省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办法》《中央和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和《仁寿县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文件要求,我单位健全财务管理制度,在财政局的监督下,严格执行财政衔接资金县级报账制,指导项目单位按程序实施项目,严把项目质量关,严审项目管理及报账资料,及时处理会计账务,规范会计核算等。

三、项目实施及管理情况

(一)项目组织架构及实施流程。

1.脱贫人口(含监测帮扶对象)跨省就业补助项目。

1)农户申请。镇乡(街道)按照《仁寿县农业农村局关于支持脱贫人口(含监测帮扶对象)跨省就业补助通知》要求,发动符合条件的脱贫人口(含监测帮扶对象),据实向村委会书面申请补贴,单程补助不超过(含)500/.年。

2)调查核实。各镇乡(街道)指导村两委根据脱贫人口(含监测帮扶对象)申请,调查核实每个人跨省就业及交通费用情况,以村为单位填报《2021年支持脱贫人口(含监测帮扶对象)跨省就业补助明细表》。

3)民主评议。组织召开村民代表大会,采取一事一议方式对本村脱贫人口(含监测)帮扶对象)跨省就业交通费用补贴情况进行审议,审议通过后形成一事一议决议书报镇乡(街道)人民政府审核汇总,同时报农业农村局备案。

4)公示公告。项目所在镇)乡)、村(社区)负责对审议通过后的《2021年支持脱贫人口(含监测帮扶对象)跨省就业补助明细表》(含补助对象、补助标准、补助金额等信息)进行公示。

5)资金拨付。公示无异议后,补助资金通过社保卡一卡通兑现到人。

2.衔接乡村振兴产业发展道路建设、易地搬迁安置点后续扶持项目。

1)下达计划。县农业农村局、县财政局根据县政府批复的项目实施计划,下达项目计划到县交通运输局或相关镇乡(街道)政府。县农业农村局、县财政局分别将资金分配方案、使用方案在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公示公告。

2)项目立项。按照工程项目管理要求,县交通运输局或乡镇作为项目实施主体,向县发改局申请立项。

3)施工、可研、地勘、测绘、设计、预算、图审及代理公司确认。由县交通运输局或镇乡(街道)按程序确定单位。相关会议纪要、中标通知书、合同文件、合同金额、成果报县农业农村局审核备案。

4)财政评审。县交通运输局或镇乡(街道)将项目预算送县财政评审中心进行财政评审。

5)合同签订。县交通运输局或镇乡(街道)严格按规范合同文本与地勘、设计、预算、监理、施工单位签订合同,明确各方权责。

6)施工管理。县交通运输局或镇乡(街道)将项目在党务、政务公开栏和村务公开栏公示后,施工单位进场施工,监理单位进行现场监理;县交通运输局或乡镇(街道)落实专人具体负责项目实施全过程的组织协调、技术指导、资料收集归档,并严格把关确保工程保质保量完成。

7)项目验收。一是项目初验,项目完工后,由县交通运输局或各乡镇(街道)组织村组干部、群众代表、地勘、设计、监理、施工单位进行初验,验收合格后汇编验收资料申请县农业农村局组织终验。二是项目复核,县农业农村局组织相关行业主管部门、乡镇、设计、施工、监理等对工程项目进行复核。

8)项目审计。终验合格后,相关部门、镇乡(街道)在三个月内负责办理项目竣工审计决算,县审计局负责对办理情况进行审核监督。

9)移交管护。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县交通运输局或镇乡(街道)与项目运营管理单位及时办理移交并明确管护责任主体,制定管护制度,落实管护人员,确保工程长期发挥效益。

(二)项目管理情况。

1.按照《四川省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强化扶贫资金项目管理的通知》(川脱贫办发〔202038号)文件要求,一是清理资金项目,做到资金项目家底清;二是收集整理资料,做到项目情况明;三是及时更新数据信息,做到系统数据完整真实;四是优化项目管理流程,依法合规加快项目实施。

2.按照《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做好县级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项目库建设管理的通知》(国乡振发〔20213号)文件要求,一是保持政策总体稳定;二是加强部门衔接配合;三是调整优化入库项目;四是优化项目入库程序。五是提高项目入库质量。

3.按照《中央和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和《仁寿县县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文件要求,2021年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的使用管理,严格项目的规划、申报、实施和管理,严格执行项目招投标、政府采购及项目公示制度等,产业类项目支持方向与财政衔接资金管理办法要求相符。

(三)项目监管情况。为保证项目顺利推进,由项目实施股室参与督导项目建设全过程,严把程序规范关,严把工程质量关,严把资金控制关。确保工程质量,杜绝违法乱纪行为发生。

四、项目绩效情况

(一)项目完成情况。

2021年中央和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612.41)万元,其中:用于支持脱贫人口(含监测帮扶对象)跨省就业补助28.16万元;用于汪洋镇人民社区易地搬迁安置点改造提升49.35万元;用于衔接乡村振兴产业发展道路建设项目534.9万元。项目验收合格率达到100%

(二)项目效益情况。

巩固拓展脱贫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项目实际完成任务量达到绩效目标申报任务量,衔接资金严格按照衔接资金管理办法使用范围,用于巩固拓展脱贫成果和衔接推进乡村振兴两个方面。衔接资金项目实施方案中明确项目与脱贫户及监测户的利益联结机制,且优先覆盖脱贫户监测户,往年资产收益项目持续有效运行,实现收益分红548万元。基础设施类项目严格按照政府性投资项目及相关办法、规定组织实施,在项目完工、及时确权移交,落实专人管护。脱贫户、监测户生产生活环境得到明显改善,受益群众满意度达95%以上。

五、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

结合2021年中央和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自身特点、评价重点及管理办法等要求,围绕专项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对项目进行总体评价:该项目自评得分98分,通过项目实施,实现基础设施补短,产业道路提升,巩固脱贫成果,实现了脱贫户增产增收。我县2021年中央和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612.41)无纪检监察、检察院、审计、督查巡查、财政日常监管、专项核查、第三方抽查等发现和曝光的违规违纪使用财政衔接资金的情况。

(二)存在的问题。

1.项目推进滞后。主要原因是新冠疫情影响,施工难度增加,工期延后。

2.资金拨付不及时。因工程进度滞后,项目达到付款条件相应延迟,故按项目资金支付序时进度要求有不足。

(三)相关建议。

1.强化项目管理。紧紧围绕提高衔接资金使用效益的目标,从项目谋划、入库、申报、实施、验收等环节入手强化项目管理。加强项目实施过程监督,将专项检查及日常督导相结合,定期调度,及时发现问题,及时整改问题,确保项目如期完工。

2.强化项目储备。提前启动前期工作,提高入库项目质量,解决资金等项目问题,采取适度提前启动、梯次启动、合理规划跨年项目等方式进行项目建设,按照《加强中央和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使用管理实施意见》(川财农〔202261号)文件要求,对项目进度缓慢或实施困难的项目,及时将资金调剂用于其他建设快,资金需求急的项目。

2022年中央和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

振兴补助资金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基本情况。

1.主管部门在该项目管理中的职能

根据《仁寿县县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仁财农〔202134号)文件要求,2022年第二批中央和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主管部门负责会商县财政局,提出资金分配建议方案,并按程序报审;负责资金和项目具体使用管理、绩效管理、监督检查等工作,按照权责对等原则落实监管责任。县农业农村局、县发改局负责项目总体规划、指导监督、项目终验、绩效自评、资金拨付等工作;县交通运输局负责道路类项目的组织实施、技术指导、质量监管、信访稳定及项目初验。

2.项目立项、资金申报的依据

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意见》(中发〔20181号)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重大决策部署和《仁寿县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23个重点帮扶村实施意见(2021—2025年)》要求,为加快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乡村振兴道路,全面提升帮扶村道路、水利等基础设施设立该项目。根据《省财政厅省乡村振兴局省发改委省民宗委省农业农村厅省林业和草原局关于下达2022年中央和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川财农〔202250号)和眉山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2年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的通知》(眉财农〔202213号)文件要求,县农业农村局会同县发改局、县财政局草拟了《仁寿县2022年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实施方案》。

3.资金管理办法制定情况,资金支持具体项目的条件、范围与支持方式概况

为加强过渡期财政衔接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中央和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关于在农业农村基础设施建设领域积极推广以工代赈方式的实施细则》及国家和省有关政策等规定,制定了《仁寿县县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按照《中央和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川财农〔202136号)文件精神,严格资金使用用途、使用范围、使用程序,严格执行项目方案、资金使用等项目公示制度,严格项目建设过程监管,确保项目资金使用效益。资金使用范围主要包括:一是产业发展直补到户,二是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基础设施提档升级,三是重点帮扶村产业发展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

4.资金分配的原则及考虑因素

衔接资金按照我县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总体要求,一是优先保障巩固脱贫攻坚成果相关项目资金需求,二是根据《中央和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川财农〔202136文件要求,对重点帮扶村予以倾斜支持。结合我县实际,对23个省定重点帮扶村坚持优先保障急需的原则,支持产业发展和基础设施补短项目。

(二)项目绩效目标

1. 2022年第二批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主要内容:一是精准到户产业发展项目237.8万元(中央衔接资金237.8万元);二是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基础设施提档升级项目400万元中央衔接资金130万元、省衔接资金270万元;三是重点帮扶村产业发展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1295.2万元中央衔接资金55.2万元、省级衔接资金90万元、市级接资金1150万元

2.项目应实现的具体绩效目标

2022年第二批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绩效目标:

12022年第二批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精准到户产业发展项目。项目覆盖25个镇乡(街道)103个村(社区)1104户脱贫户(含监测户),鼓励支持发展种养殖业,增强造血功能,实现年度人均增收500元以上。

2)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2022年基础设施提档升级项目。项目建设地点在富加镇欢家村、珠嘉镇三溪社区、彰加镇促进村、怀仁街道黑虎社区、汪洋镇民益村,通过项目实施,改善群众出行和生产条件,提升脱贫户获得感、安全感、幸福感,有效统筹城乡交通发展,为产业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32022年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重点帮扶村产业发展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项目覆盖19个镇乡(街道)23个重点帮扶村,带动乡村产业发展,扩大集体经济收入,激发乡村内生动力,解决重点帮扶村人员出行、生产需求,增加村集体经济收入,促进产业振兴与脱贫攻坚有效衔接,持续巩固脱贫成果。

3.通过对2022年第二批中央和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的充分分析,该项目申报内容与实际相符,申报目标合理可行。

(三)项目自评步骤及方法

2022年第二批中央和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运用前后对比法,即对照事前绩效目标及事后完成情况,开展绩效评价工作。具体步骤:

10.成立财政专项资金绩效评价小组,筹划准备。

11.收集资料,组织实施。

12.开展评价,编制报告。

二、项目资金申报及使用情况

(一)项目资金申报及批复情况

根据《省财政厅省乡村振兴局省发改委省民宗委省农业农村厅省林业和草原局关于下达2022年中央和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川财农〔202250号)和眉山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2年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的通知》(眉财农〔202213号),省上下达我县中央和省级财政衔接资金783万元(其中中央资金423万元,省级资金360万元,乡村振兴考核奖励60万元定向用于青岗乡盘龙省级重点帮扶优秀村),市上下达我县市级衔接资金1350万元(其中:仁寿县农业农村局1150万元,眉山天府新区200万元)。

(二)资金计划、到位及使用情况

1.资金计划及到位。2022517日,省上下达我县2022年中央和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783万元,其中:中央资金423万元,省级资金360万元。2022625日,县财政局将783万元衔接资金下达至农业农村局。2022527日,市上实拨我县市级衔接资金1150万元。资金及时到位率100%

2.资金使用。2022年第二批财政衔接资金合计1932.81万元(0.29万元补贴资金发放失败退回),其中用于精准到户产业发展项目237.8万元其中(含0.29万元补贴资金发放失败退回),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基础设施提档升级项目384.68万元,重点帮扶村产业发展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812.53万元,根据关于调剂使用2022年财政衔接资金的请示(仁农〔2022177号)、36次常务会总字〔202227号,仁府定字第8号,调剂衔接乡村振兴产业发展道路建设420.39万元,交通三年提升等项目77.6万元。资金使用安全、规范、支付依据合规合法、与预算相符。

(三)项目财务管理情况。

按照《中央和省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办法》《中央和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和《仁寿县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文件要求,我单位健全财务管理制度,在财政局的监督下,严格执行专项扶贫资金县级报账制,指导项目单位按程序实施项目,严把项目质量关,严审项目管理及报账资料,及时处理会计账务,规范会计核算等。

三、项目实施及管理情况

(一)项目组织架构及实施流程

精准到户产业发展项目主管部门为县农业农村局,项目所在镇乡(街道)作为实施主体,按照先建后补方式实施,项目验收合格后,补助资金由县农业农村局通过社保卡一卡通兑现到户。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2022年基础设施提档升级项目主管部门为县发改局,2022年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重点帮扶村产业发展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主管部门为县农业农村局,项目所在镇乡(街道)作为实施主体,按程序组织实施。实施流程如下:

1.2022年第二批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精准到户产业发展项目。

采取先建后补方式实施,实施程序如下:

1)农户申请。镇乡(街道)按照仁寿县农业农村局《关于认真做好2022年第二批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精准到户产业发展项目的通知》要求,发动符合条件的脱贫人口(含监测帮扶对象)向村委会书面申请。

2)入户调查。各镇乡(街道)指导村两委根据脱贫人口(含监测帮扶对象)申请,逐户调查摸清产业发展具体需求,对照补助标准制定产业发展规划,以村为单位填报《2022年第二批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精准到户产业发展项目规划表》。

3)编制方案。各镇乡(街道)指导村两委以村为单位编制2022年第二批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精准到户产业发展项目初步实施方案,报县农业农村局审核。

4)民主审议。组织召开村民代表大会,采取一事一议方式对本村的精准到户产业发展项目实施方案进行审议,审议通过后形成一事一议决议书报镇乡(街道)人民政府审核汇总,同时报农业农村局备案。

5)公示公告。实施方案经县政府审批同意后,项目所在镇乡(街道)、村(社区)负责对项目补助标准、实施对象、补助金额等信息进行公示。

6)检查验收。按照脱贫人口(含监测帮扶对象)申请、乡村两级检查验收公示、县级抽验程序进行。

7)资金拨付。项目验收合格后,补助资金以户为单位通过社保卡一卡通兑现到户。

2.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2022年基础设施提档升级项目

由县发改局主管,项目实施所在乡镇人民政府作为业主,按程序实施。

3. 2022年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重点帮扶村产业发展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1)县政府审批。县农业农村局依据中、省、市下达资金编制实施计划报县政府审批。

2)下达计划。县农业农村局根据县政府批复的项目实施计划,下达项目计划到相关镇乡(街道)政府。县农业农村局将资金分配方案、使用方案在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公示公告。

3)项目立项。按照工程项目管理要求,相关乡镇作为项目实施主体,向县发改局申请立项。

4)地勘、测绘、可研、设计、预算、图审及代理公司确认。由相关乡镇(街道)按程序确定单位。相关会议纪要、中标通知书、合同文件、合同金额、成果报县农业农村局审核备案。

5)财政评审。镇乡(街道)将项目预算送县财政评审中心评审。

6)招标管理。相关镇乡(街道)按照四川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四川省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2020年版)的通知》(川财规〔202011号)要求,按程序确定施工、监理单位。

7)合同签订。相关镇乡(街道)严格按规范合同文本与设计、预算、监理、施工单位签订合同,明确各方权责。

8)施工管理。相关镇乡(街道)将项目在党务、政务公开栏和村务公开栏公示后,施工单位进场施工,监理单位进行现场监理;镇乡(街道)落实专人具体负责项目实施全过程的组织协调、技术指导,资料收集归档,并严格把关确保工程保质保量完成。

9)项目初验。项目完工后,由各镇乡(街道)组织村组干部、群众代表、设计、监理、施工单位进行初验,验收合格后汇编验收资料申请县农业农村局组织复核。

10)项目复核。县农业农村局组织相关行业主管部门、乡镇、设计、施工、监理等对工程项目进行复核。

11)项目审计。终验合格后,相关镇乡(街道)负责办理项目竣工决算,并在复核后三个月内将项目竣工资料送县审计局审计。

12)移交管护。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相关镇乡(街道)与项目运营管理单位及时办理移交并明确管护责任主体,制定管护制度,落实管护人员,确保工程长期发挥效益。

(二)项目管理情况

1.招标管理

相关镇乡(街道)按照四川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四川省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2020年版)的通知》(川财规〔202211号)要求,按程序确定施工、监理单位。

2.项目公示情况

严格按照《关于印发中央和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川财农〔202136要求全面落实公告公示制度。

1)县级公告公示。及时将2022衔接资金分配结果和项目安排计划及计划完成情况、2022年度项目库在县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公告公示。

2)村级公示公告。及时将衔接资金项目实施、完成情况在村务公开栏进行公告公示。

3.资金分配

衔接资金严格按照《中央和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川财农〔202136和《仁寿县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仁财农〔202134的使用范围,用于巩固拓展脱贫成果和衔接推进乡村振兴两个方面,对23个省定重点帮扶村坚持优先保障急需的原则,支持产业发展和基础设施补短项目。

4.项目实施

产业类项目明确联农带农机制,通过壮大村集体经济收益,采取收益分红、资产入股等方式,增加脱贫户和监测户收入,稳固脱贫防止返贫;项目实施方案中明确项目与脱贫户含监测对象的利益联结机制,且优先覆盖监测对象。基础设施类项目严格按照政府投资项目相关规定组织实施,其中可研、地勘、设计、预算、施工、监理等单位确定按照四川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四川省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2020)〉的通知》川财规〔202011要求执行。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后及时办理移交,建立管护制度,落实专人管护。

(三)项目监管情况

成立项目推进专班,定期调度项目进度,开展项目实施督导、检查,资金支出情况跟踪督促。针对跟踪督促发现项目序时进度问题,根据《关于加强中央和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使用管理的实施意见》川财农〔202261文件要求,建立项目资金调剂使用机制,及时将衔接资金调剂用于其他建设进度快、资金需求急的项目,并督促项目建设单位、施工单位按要求实施到位,确保资金支付到位。

四、项目绩效情况

(一)项目完成情况

2022年第二批中央和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1932.81万元(0.29万元补贴资金发放失败退回),其中:用于产业直补到户237.8万元(含0.29万元补贴资金发放失败退回);用于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基础设施提档升级项目384.68万元,用于重点帮扶村产业发展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812.53万元,用于衔接乡村振兴产业发展道路建设420.39万元,用于交通三年提升等项目77.6万元。项目验收合格率达到100%

(二)项目效益情况

巩固拓展脱贫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项目实际完成任务量达到绩效目标申报任务量,衔接资金严格按照衔接资金管理办法使用范围,用于巩固拓展脱贫成果和衔接推进乡村振兴两个方面。衔接资金项目明确与脱贫户及监测户的利益联结机制,优先覆盖脱贫户监测户。产业直补到户受益脱贫户10983478人,实现户均增收2165元。基础设施类项目严格按照政府性投资项目及相关办法、规定组织实施,在项目完工、及时确权移交,落实专人管护。脱贫户、监测户生产生活环境得到明显改善,受益群众满意度达95%以上。

五、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

结合2022年第二批中央和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自身特点、评价重点及管理办法等要求,围绕专项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对项目进行总体评价:该项目自评得分:97.3分,通过项目实施,实现易地搬迁安置点基础设施的提升,助力产业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实现脱贫户稳固脱贫,无返贫风险,巩固脱贫成果,实现了农户增产增收。我县2022年第二批中央和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无纪检监察、检察院、审计、督查巡查、财政日常监管、专项核查、第三方抽查等发现和曝光的违规违纪使用财政衔接资金的情况。

(二)存在的问题

1.项目推进滞后。主要原因是新冠疫情影响,施工难度增加,工期延后。

2.资金拨付不及时。因工程进度滞后,项目达到付款条件相应延迟,故按项目资金支付序时进度要求有不足。

(三)相关建议

1.强化项目管理。紧紧围绕提高衔接资金使用效益的目标,从项目谋划、入库、申报、实施、验收等环节入手强化项目管理。加强项目实施过程监督,将专项检查及日常督导相结合,每周收集项目进度,做到及时发现问题,及时整改问题,确保项目如期完工。

2.强化项目储备。提前启动前期工作,提高入库项目质量,解决资金等项目问题,采取适度提前启动、梯次启动、合理规划跨年项目等方式进行项目建设,按照《加强中央和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使用管理实施意见》(川财农〔202261号)文件要求,对项目进度缓慢或实施困难的项目,及时将资金调剂用于其他建设快,资金需求急的项目。

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项目

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基本情况。

1.农业农村局在该项目管理中的职能

严格按照项目资金文件、项目实施指导文件等文件要求,拟订农业项目建设规划,报县政府审议同意后组织实施。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加强资金监管、项目调度,并做好绩效评价相关工作,推动项目资金效益充分发挥,确保项目的顺利实施和资金的有效利用。

2.项目立项、资金申报的依据

按照中央和省委20231号文件关于开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工作的总体部署和全省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工作会议精神,切实做好我县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工作,依据省市确权登记工作有关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立项申报该项目。

3.资金管理办法制定情况,资金支持具体项目的条件、范围与支持方式概况

按省、市要求,县政府将确权登记工作所需经费列入本级财政预算,县财政局、县农业局负责积极争取上级财政支持。县财政局负责按工作需要及时拨付有关经费确保工作正常开展。

4.资金分配的原则及考虑因素

因空管和天气影响,造成航摄航测作业工期延期,同时我县举家外出户较多且农户签字确认慢影响确权作业公司项目推进速度,成果资料多,场地限制及数字化归档也延长了成果资料交接时间但目前成果资料已验收、审计确认并归档。项目总价5495.73万元,前期已支付3661.5万元,按照合同约定,此次支付各确权作业公司剩余服务费用共1834.23万元。其中确权作业公司技术服务费1783.13万元,航摄作业公司技术服务费46.5万元,确权登记信息管理系统费用4.6万元。

(二)项目绩效目标。

1.项目主要内容

查清承包地块面积和空间位置。全面组织清理土地承包档案,对土地承包情况进行摸底调查。

建立健全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簿。依据《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管理办法》和不动产统一登记的原则,在现有土地承包合同、证书的基础上,根据依法确认的承包地块、面积和空间位置等登记信息,对土地承包经营权进行全面登记。

开展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颁证。在建立健全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簿的基础上,适时开展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的补发和换发工作。

建立农村土地承包管理信息系统。根据登记过程中形成的影像、图表和文字等资料,按照统一标准建立农村土地承包信息数据库,实现农村土地承包管理信息化。

做好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资料归档。确权登记档案由农村土地承包管理部门负责集中保管同时,建立健全整理立卷、分类归档、公开查阅、安全保密等制度。

2.项目应实现的具体绩效目标,包括目标的量化、细化情况以及项目实施进度计划等

动员培训。

召开动员部署会,发放《告承包农户书》,利用广播、电视、互联网、印发宣传册和标语等方式广泛宣传动员,让基层干部、广大农民群众了解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知晓确权登记的意义、内容、方法、步骤和好处等。对参与确权登记的工作人员进行法律、政策、测绘知识、档案管理、保密规定等有关知识的培训,确保确权登记工作按时按质完成。

确定技术单位。

通过公开招标方式,以是否具备有关资质、技术人员、软硬件设备、确权登记经验以及业绩等为条件,确定招标设计单位,开展有关专业技术工作。

获取达到精度要求影像资料

通过航拍获取1:10001:2000满足《规程》精度要求的航片,对个别地方农户承包耕地所占比重不足20%的,可采取GPS实测等方式获取达到精度要求的影像资料。

制作工作底图。

1.以村民小组为单位,制作1:10001:2000正射影像图 DOM

2.外业调绘,在正射影像图 DOM上实地逐一标注承包地块;

3.内业矢量化,完成地块范围矢量、面积计算、坐标设定宗地编码等;

4.查漏补缺,更补遗漏、工作失误等造成的漏缺部分

5.形成宗地编码、实际地块、矢量化图三者对应的工作底图。

地块确认和信息搜集。

技术人员凭借工作底图,与村社工作组和熟悉社内情况的农民代表逐户指认地块、确认地块四至,并搜集整理农户承包地块有关信息。对于农户不认可的权属登记信息和作业单位在室内发现的错误进行修改变更。

公示并建立登记簿。

由村民小组将经营户确认的地籍草图和农户承包地块有关信息资料进行公示,对公示中存在的异议,及时进行核实、修正并再次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村组将农户签字确认后的地籍图等资料上报乡镇,乡镇汇总审核后报县政府,县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根据乡镇上报的登记资料建立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簿。

发证。

乡镇对农户填写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登记申请书进行初审,经县农业主管部门审核后,由县政府向农户颁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

资料归档

严格按照农业部、国家档案局颁发的《关于加强农村土地承包档案管理工作的意见》和省农业厅、省档案局下发的《关于加强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档案管理的通知》,对确权登记全过程的纸质和电子信息包括工作底图、地籍测量原始记录、村民小组地籍图、登记簿以及一系列图、表、文字等进行归档。纸质档案以分户建档和村民小组建档结合的方式编制目录装订建档立卷电子档案采取自下而上的土地承包信息系统的方式进行管理。

(三)项目自评步骤及方法。

按照《关于开展2022年度财政支出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要求,开展项目绩效自评。一是强化项目管理情况。严格按照《仁寿县人民政府关于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的实施意见》仁府发〔201331文件规定,明确资金使用范围。二是加强项目管理指导。县农业局负责制定确权登记工作方案、完善操作规程、开展业务培训,及日常管理,收集、汇总确权登记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和新问题并提出指导意见。

二、项目资金申报及使用情况

(一)项目资金申报及批复情况。

仁寿县农业农村局《关于传达贯彻全省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工作会议精神的请示》,已经2013512日眉山市第三届人民政府第57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201373日县人民政府印发《仁寿县人民政府关于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的实施意见》仁府发〔201331文件。

(二)资金计划、到位及使用情况(可用表格形式反映)。

仁寿县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项目经费明细表

项目分包情况

中标单位

预估面积(万亩)

中标单价(元/亩)

合同暂定总价(万元)

送审面积(万亩)

审定实测面积(万亩)

送审金额(万元)

审定金额(万元)

审减金额(万元)

已付金额(万元)

还需付金额(万元)

合计

2015

2016

2017

2018

珠嘉镇试点

四川省核工业地质调查院

4.58

27

123.66

4.32

4.17

116.51

112.46

-4.05

93.00

0.00

50.00

30.00

13.00

19.46

河口乡试点

四川省煤田测绘工程院

2.14

29

62.06

2.12

2.12

61.49

61.49

0.00

690.00

0.00

360.00

250.00

80.00

466.19

包一(14个乡镇)

34

26

884

45.13

42.10

1173.49

1094.70

-78.78

包二(14个乡镇)

四川省遥感信息测绘

39

27.21

1061.19

41.81

38.64

1137.68

1051.30

-86.37

730.00

0.00

380.00

250.00

100.00

321.30

包三(15个乡镇)

国家测绘地理信息局第三大地测量队

42

27.19

1142

51.56

48.95

1401.84

1330.92

-70.92

610.00

0.00

290.00

250.00

70.00

720.92

包四(15个乡镇)

四川空间信息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33

25.6

844.8

37.71

34.97

965.33

895.24

-70.09

640.00

0.00

290.00

250.00

100.00

255.24

仁寿县行政区域内航摄航测成果采购

北京天下图数据技术有限公司

2606平方公里

3944.74元/平方公里

930.00






883.50

372.00

0.00

279.00

232.50

46.50

仁寿县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信息管理系统项目

四川田册科技有限公司



19.6






15.00

0.00

0.00

0.00

15.00

4.60

合计


154.72

27.00

4117.71

182.65

170.95

4856.35

4546.13

-310.22

3661.50

372.00

1370.00

1309.00

610.50

1834.23


注:合同约定按实际确权登记面积结算费用










(三)项目财务管理情况。

县农业农村局财务管理制度健全,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账务处理及时,会计核算规范。

三、项目实施及管理情况

(一)项目组织架构及实施流程。

成立以县政府县长为组长,县政府分管领导为副组长的确权登记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督导全县确权登记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由县农业、财政、监察、公共资源交易、国土资源、农工委、法制、档案、宣传、群工、司法、水务、林业、维稳办等部门组成,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农业局。确权登记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按照各自职责统筹指导确权登记工作。各乡镇和村(社区)成立相应的工作机构,具体负责组织实施确权登记工作。各村民小组成立由村组干部、熟悉组内情况和德高望重人士等35人参与的工作组式村民议事会,参与权属指界、地块确认等。

(二)项目管理情况。

严格执行公告公示制度,对项目申报、实施、资金拨付等重点环节加强监督检查,做到规范透明阳光操作。

(三)项目监管情况。

县农业局负责制定确权登记工作方案、完善操作规程、开展业务培训,及日常管理,收集、汇总确权登记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和新问题并提出指导意见。县委农工办负责加强对确权登记工作的政策指导。县国土资源局负责及时提供有关资料。县司法局县政府法制办负责为确权登记工作提供法律服务。县档案局负责指导做好确权登记档案管理。县水务局、县林业局分别负责提供水利设施建设占用耕地、退耕还林到户面积等资料,协同处理好矛盾纠纷。县监察局负责确权登记工作的责任追究和违纪违规案件的查处。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负责确权登记工作涉及的招标工作。县政府信访局负责及时处理群众来信来访。县新农办负责强化宣传和舆论引导。

四、项目绩效情况

(一)项目完成情况。

项目目前已全部完成,总价5495.73万元,前期已支付3661.5万元,按照合同约定,2022年支付各确权作业公司剩余服务费用共1834.23万元。其中确权作业公司技术服务费1783.13万元,航摄作业公司技术服务费46.5万元,确权登记信息管理系统费用4.6万元。

(二)项目效益情况。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物权法》《农村土地承包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为依据将承包地块面积、空间位置、合同和权属证书等全面落实到户强化对土地承包经营权的保护,健全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制度,把现有土地承包关系稳定并长久不变落到实处。

五、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

2016627日至73日和912日至17日,按照《四川省农业厅关于印发四川省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检查验收办法试行)〉的通知》川农业〔201413文件要求,省级检查验收专家组分两批对仁寿县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成果进行了检查验收评分91.7分,成果达到优秀。

(二)存在的问题。

因空管和天气影响,造成航摄航测作业工期延期,同时我县举家外出户较多且农户签字确认慢影响确权作业公司项目推进速度,成果资料多,场地限制及数字化归档也延长了成果资料交接时间。

(三)相关建议。

制定计划时适当延长项目建设时间,项目完成后,要不断总结经验教训,持续改进和优化流程和工具,以提高项目的效率和质量。

2022年中央财政农业生产发展资金项目

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基本情况。

1.农业农村局在该项目管理中的职能

严格按照项目资金文件、项目实施指导文件等文件要求,拟订农业项目建设规划,报县政府审议同意后组织实施。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加强资金监管、项目调度,并做好绩效评价相关工作,推动项目资金效益充分发挥,确保项目的顺利实施和资金的有效利用。

2.项目立项、资金申报的依据

《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农业农村厅关于下达2022年中央财政农业生产发展资金的通知》(川财农〔202268号)下达我县2022年中央财政农业生产发展资金2626万元,其中支持农民合作社高质量发展项目资金150万元。主要支持农民合作社示范社改善生产经营条件(包括基础设施建设,如沟渠、作业道路、设施农业建设等;清选包装、烘干等产地初加工和仓储、冷链物流等设施设备建设;品种改良等),开展品牌建设(包括农产品质量认证,农产品溯源,注册推广合作社品牌等,拓展销售渠道(包括农超对接,网络销售,农产品进社区、学校等),开展规范化建设(规范财务管理,实行会计电算化,建立成员账户等。加大从事粮食和大豆油料种植的农民合作社、联合社支持力度。

3.资金管理办法制定情况,资金支持具体项目的条件、范围与支持方式概况

县财政局根据省财政厅资金文件将指标下达到县农业农村局项目资金专户,县农业农村局按专人管理、专款专用、专账核算原则加强资金使用管理。按照先建后补的原则,在项目实施完成后,申请县级验收,县农业农村局组织相关单位现场验收合格后,达到计划投资补助全额补助,完成建设任务但投资未达到计划投资则按比例进行奖补。

4.资金分配的原则及考虑因素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按照相关规定将资金、项目进行公示公告,接受社会和群众的监督,确保资金安全、规范使用。县内符合申报条件的农民合作社自主申报,村社区、镇乡街道推荐,县农业农村局对照申报要求对申报对象资质进行审核遴选。

(二)项目绩效目标。

1.项目主要内容

支持仁寿越友种植专业合作社、仁寿县中盛禾红薯种植专业合作社实施省级及以上示范社项目,仁寿县腾赢量农业专业合作社、仁寿县郭能农机专业合作社、仁寿兴富中药材种植专业合作社、仁寿县藤飞种养殖专业合作社、仁寿县裕农蔬菜专业合作社、仁寿县魏钦种植专业合作社、仁寿幸福果缘农业专业合作社、仁寿陵果农业专业合作社、仁寿县三农兔业养殖专业合作社实施县级及以上示范社项目。

2.项目应实现的具体绩效目标,包括目标的量化、细化情况以及项目实施进度计划等

支持11个农民合作社示范社,在2022年内完成项目建设及资金拨付,要求推动农民合作社发展壮大,增强合作社服务带动能力,新增带动农户300户以上,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对农业生产发展资金项目实施的满意度≥80%,项目财政补助资金共计150万元,目前项目已全部验收合格完成资金拨付。

3.分析评价申报内容是否与实际相符,申报目标是否合理可行

11个农民合作社示范社项目申报内容与实际相符,有制定详细的建设规划和实施方案,建设规范符合预期,目标合理可行。

(三)项目自评步骤及方法。

按照《关于开展2022年度财政支出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要求,开展项目绩效自评。一是强化项目管理情况。严格按照《四川省农业农村厅四川省财政厅关于做好2022年中央财政农业生产发展等项目实施工作的通知》(川农函〔2022437号)文件规定,明确资金使用范围。二是加强项目管理指导。县农业部门抽调技术人员对农民合作社项目建设进行技术指导和服务,切实加强项目实施指导和日常监督,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和调整,确保工程工期,在规定时间内,保质保量完成建设内容。

二、项目资金申报及使用情况

(一)项目资金申报及批复情况。

县农业农村局、县财政局于2022914日,向县人民政府报送《仁寿县农业农村局仁寿县财政局仁寿县2022年中央财政农业生产发展资金生猪良种补贴等7个项目实施方案的请示》,2022923日县人民政府签批同意此请示(2022年仁寿县人民政府常务会议决定事项通知(仁府定字第11号))。

(二)资金计划、到位及使用情况(可用表格形式反映)。

资金计划及到位。《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农业农村厅关于下达2022年中央财政农业生产发展资金的通知》(川财农〔202268号)下达我县2022年中央财政农业生产发展资金2626万元,其中支持农民合作社高质量发展项目资金150万元,资金到位率100%

资金使用。202212月底前,共支付项目补助资金150万元,资金使用率100%。资金使用安全、规范、有效。资金支付范围、支付标准、支付进度、支付依据等合规合法、与预算相符。

(三)项目财务管理情况。

县农业农村局财务管理制度健全,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账务处理及时,会计核算规范。

三、项目实施及管理情况

结合项目组织实施管理办法,重点围绕以下内容进行分析评价,并对自评中发现的问题分析说明。

(一)项目组织架构及实施流程。

成立由县农业农村局局长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相关股负责人为成员的仁寿县农民合作社项目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合作经济指导股,负责日常工作。农民合作社项目经县政府审批,省市备案后动工实施,项目于202212月底完成建设内容,及验收支付财政补助资金。

(二)项目管理情况。

严格执行公告公示制度,对项目申报、实施、资金拨付等重点环节加强监督检查,做到规范透明阳光操作。

(三)项目监管情况。

县农业部门抽调技术人员对农民合作社项目建设进行技术指导和服务,切实加强项目实施指导和日常监督,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和调整,确保工程工期,在规定时间内,保质保量完成建设内容。

四、项目绩效情况

(一)项目完成情况。

11个农民合作社(含联合社)示范社项目均已建设完成通过验收,项目财政补助资金共计150万元已全部拨付。

(二)项目效益情况。

经济效益。项目建设后能提升合作社自身发展能力,提高产品竞争力,促进合作社节本增收。

社会效益。项目建设后能促进成员和非成员增收,具有示范带动作用。

满意度。实施项目合作社对农业生产发展资金项目实施的满意度80%以上。

五、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

严格按照省财政厅要求,及时将补助资金拨付到项目主体,进一步推动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项目高标准、规范化、多领域落地实施,强化补助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二)存在的问题。

申报资料繁琐,申请程序复杂,制作方案计划均对项目工期有一定影响。

(三)相关建议。

简化申报申请过程,有效提高项目推进进度。项目完成后,要不断总结经验教训,持续改进和优化流程和工具,以提高项目的效率和质量。

2021年省级财政乡村振兴转移支付专项

资金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基本情况。

《四川省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考评激励办法(试行)》(川委办201839号)精神,对评上省级先进乡镇奖励500万元、省级示范村奖励60万元。我县文宫镇被评为先进乡镇,文宫镇桂湾村、曹家镇东联村、汪洋镇上游村、高家镇英头村被评为省级示范村,共计740万元。项目严格按照《四川省乡村振兴转移支付资金管理办法》(川财农【201945号)文件执行。资金主要用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产业发展基础设施配套及深化农村改革。县农业农村局负责对申报奖补项目进行专项督导,对项目实施、资金使用和兑付等重点环节进行监督检查。

(二)项目绩效目标。

740万元省级财政乡村振兴转移支付专项资金主要涵盖以下内容:

一是省级先进乡镇:文宫镇(500万元)

1.拟投入58万元用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其中:

16万元用于文宫镇9条主要干道沿线文宫辖区内500余座垃圾设施维修和提升改造。

210万元用于桂湾村2—4社和6—9社因本次公路加宽而造成交通影响的杆管线整改,长度为6千米。

342万元用于桂湾村坚强村的村道两旁渠系整治,长度为3千米,宽度为0.6米,深度0.65米。

2.拟投入442万元用于产业发展基础设施配套。其中:

1110万元用于石家社区桃花产业观光大道硬化、加宽,硬化长度为300米,宽度为5米;加宽长度为3.3千米,宽度为2.2米。

2126万元用于新建单个蓄水量为150余立方米的农田灌溉蓄水池3个,维修涵洞80米、渠系2.2千米和塘埂1千米。

326万元用于桂湾村和石家社区“10+3”农业发展,提升枇杷种植水平和抗风险能力,在32.8余亩枇杷园内上盖标准化设施大棚。

4)拟投入180万元用于桂湾村9社村民活动广场旁修建一个具有川西民居风格的四合院,以展示村风民俗、农耕文化、饮食文化等。占地面积为600平方米,建筑面积为1300平方米,并配套相应的附属设施。建成后通过与文宫镇石鲁艺术馆形成观光旅游线增收,四合院可租赁用于寿宴、婚宴和办会等,每年增加集体收入约8万元。

二是省级示范村(240万元)

1.曹家镇东联村(60万元)

1)拟投入36万元用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在东联村进行亮化建设,安装太阳能路灯180盏。

2)拟投入24万元用于产业发展基础设施配套,在东联村六组新建生产道路,长度为530米,宽度为3米。

2.汪洋镇上游村(60万元)

1)拟投入6万元用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在双马桥、上游水库和雷碑坳各修建1座密闭式垃圾分类亭。

2)拟投入54万元用于产业发展基础设施配套。其中,25万元用于原上游村1460米和3540米的产业断头道路硬化,宽度为3米。22万元用于幸福梯田大坪山产业道路修建,长度为700米,宽度为4.5米。7万元用于勤俭桥幸福梯田产业路加宽1.5米,长度为350米。

3.文宫镇桂湾村(60万元)

1)拟投入20万元用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其中,10万元用于桂湾村4组苍满堰桥加宽3米,跨度为4.5米,总长度为7米。10万元用于桂湾村4.6千米黑化路两旁绿化用地边坡整理。

2)拟投入40万元用于产业发展基础设施配套,修建能繁母猪养殖场,提升集体猪场附加值。计划养殖规模为60头母猪及所产仔猪,建筑面积为300平方米,建成后以出租或自营等方式促进村集体经济增收。

4.高家镇鹰头村(60万元)

1)拟投入39万元用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其中,8万元用于鹰头村存在安全隐患道路的护栏修建,长度为300米。31万元用于从鹰头村4组桥儿田处至鹰头村六组高章先屋外村通社主干道路硬化,长度为800米,宽度为3米。

2)拟投入4万元用于产业发展基础设施配套,对鹰头村3组山坪塘进行维修。

3)拟投入17万元用于乡风文明建设,新建乡风文明文化休闲广场1处,占地约6亩。

申报内容与实际相符,申报目标合理可行。

(三)项目自评步骤及方法。

主要查看项目设立时是否经过事前评估或可行性论证,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是否健全完善;项目设立依据是否充分,符合县委、县政府重大决策部署和宏观政策规划,项目年度绩效目标与中长期规划是否一致;按项目法分配的项目,以所有项目实施完成情况与规划计划情况进行对比;按因素法分配的项目和据实据效分配的项目,将资金分配方向与规划计划支持方向进行对比;项目实施是否遵守相关法律法规;项目调整手续是否完备;项目合同、验收报告、技术鉴定等资料是否齐全并及时归档;项目实施的人员条件、场地设备、信息支撑等是否落实到位。

二、项目资金申报及使用情况

(一)项目资金申报及批复情况。

严格按相关程序申报,并按上级批复实施。

(二)资金计划、到位及使用情况

到位省级财政乡村振兴转移支付专项资金740万元,目前支出734.3万元,其中高家镇英头村60万元直接划拨到天管委,资金执行率为99%

(三)项目财务管理情况。

项目实施单位财务管理制度健全,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账务处理及时,会计核算规范。

三、项目实施及管理情况

项目实施主体为省级命名的先进乡镇、示范村,按程序规范组织实施。其中,先进乡镇转移支付资金项目按政府招投标、采购程序规范组织实施;省级示范村转移支付资金项目实施前需进行财政投资评审。县农业农村局、县财政局负责对申报奖补的项目进行专项督导,对项目实施、资金使用和兑付等重点环节进行监督检查。同时,接受社会外围监督,在项目进行规划时乡镇进行公示,按照四议两公开工作法,让村民了解项目建设地点、内容、投资规模及构成,接受群众监督。

四、项目绩效情况

(一)项目完成情况。

项目数量完成100%、验收合格率100%,由于程序复杂、部门协调不够等原因,完成时间不及时。

(二)项目效益情况。

道路通车率达100%,工程投入使用率100%,上访处理率达100%,没有发生安全事故,项目移交后管护情况良好。受益群众满意率达100%

五、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

项目决策科学。项目实施程序严密,经过严格评估论证,管理制度健全完善;项目规划符合县委、县政府重大决策部署,与项目年度目标一致;项目实施结果与规划计划一致。

项目实施合规。项目实施基本符合相关管理制度规定;项目资金使用符合相关的财务管理制度规定;项目资金整体预算执行达99%;项目资金有结余。

(二)存在的问题。

项目方案编制、上会、上报、备案等前期工作费时费力,资金33日就下达了,831日才召开项目推进大会;部门协作不协调,到11月初才开始了项目财评;个别乡镇反复修改设计,以致以后的程序不能按时进行,导致进度缓慢。

(三)相关建议。

一是提前做好方案编制等前期工作,避免资金文件下达后才做方案编制上会报备等前期工作。

二是加强部门之间协作,做到项目立项、财评、采购或招标等程序无缝对接。

三是转变干部作风,增强责任感使命感。个别乡镇在项目推进过程中,不按项目时间节点推进工作,导致项目推进滞后。

2021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

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基本情况。

根据四川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做好2021年财政转移支付农田建设项目和灾毁农田修复项目工作的通知》(川农发〔202124号)文件要求及眉山市农业农村局统筹安排,为深入实施藏粮于地、藏粮于技战略,由县农业农村局负责实施眉山市仁寿县2021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包括中央预算内投资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仁寿县2021年宝飞片区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仁寿县2021年灾毁农田修复项目)。项目总投资24900万元,计划建设高标准农田8.3万亩。

中央预算内投资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于2021913日通过仁寿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眉山市仁寿县中央预算内投资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代立项)的批复》(仁发改〔2021206号)立项;仁寿县2021年宝飞片区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于2021913日通过仁寿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眉山市仁寿县中央预算内投资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代立项)的批复》(仁发改〔2021205号)立项;仁寿县2021年灾毁农田修复项目2021517日通过仁寿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仁寿县2021年灾毁农田修复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代立项)的批复》(仁发改〔202195号)立项。

严格执行农业部基本建设管理办法,落实资金专人管理,专账核算,专款专用三专管理办法,在仁寿县国库集中支付中心设仁寿县2021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资金专户、由县农业农村局确定专人,建立专账。一是根据项目实施方案,项目资金由县农村局统一管理,规范使用;二是切实实行县级报账制,通过公开招标,按项目建设实际和合同约定,按进度付款实行县级报账到国库集中支付中心集中支付到施工单位;三是各项目实施单位按投资计划和工程进度,严把支出关,支出凭证须有业主单位现场负责人、监理负责人、农田建设管理股负责人、分管领导、计财股负责人及领导审核签字后,报农业农村局审定同意方可支出资金;四是控制现金支出,项目资金全部通过转账方式拨付建设施工单位,防止资金流失。项目竣工后,县乡镇村项目建设单位组织收方检查验收。根据项目工程量严格分配资金,优先使用中省财政资金,使其效益最大化。

(二)项目绩效目标。

12021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包括新建高标准农田建设8.3万亩,其中仁寿县2021年灾毁农田修复项目6.1万亩(包含天府新区1.5万亩),建设地点为龙马镇万古村、世享村、东山村;宝飞镇的柏岭村、永谷村、锦泉村、龙马村、文兴村、九龙村;始建镇古耳村、文武村、杨泗村、白山村;富加镇民主村、鱼茂村;藕塘镇新庙村等5个乡镇16个村。主要建设内容包括:田土型调整8001亩,地力培肥61000亩,整治山坪塘113座,新建蓄水池84口,新建及整治提灌站5座,新建及整治排灌渠系61.596公里,新建及整治田间道路138.835公里;仁寿县2021年宝飞片区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1万亩,建设地点为宝飞镇。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土地平整346亩,整治山坪塘18座,新建蓄水池9口,新建及整治提灌站9座,新建及整治排灌渠系7.46公里,新建及整治田间道路18.77公里;中央预算内投资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计划建设高标准农田1.2万亩,建设地点为宝飞镇。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土地平整305亩,整治山坪塘22座,新建蓄水池6口,新建及整治提灌站5座,新建及整治排灌渠系5.51公里,新建及整治田间道路33.87公里;申报内容具体实施内容相符合,申报目标基本合理可行。

(三)项目自评步骤及方法。

根据项目绩效自评分类分层指标,采用分级评分法、比率分值法、缺(错)项扣分法等,通过查阅项目资料、现场查看、走访项目区群众等,对项目进行综合评价。

二、项目资金申报及使用情况

(一)项目资金申报及批复情况。

仁寿县2021年灾毁农田修复项目申报资金18300万元。其中,工程建设费用16572.06万元,其他费用1727.94万元,批复资金18300万元。资金来源:中央财政资金7320万元(川财农〔2020154号),省级财政资金1311万元(川财农〔202140号),县级财政资金9669万元;仁寿县2021年宝飞片区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申报资金3000万元。其中,工程建设费用2400.64万元,其他费用599.36万元,批复资金3000万元。资金来源:中央资金803万元川财农[2020]40号、中央资金257万元川财农[2020]185号,省级资金884万元川财农[2021]40号,市级资金205万元眉财农[2021]37号,县级资金851万元;中央预算内投资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申报资金3600万元。其中,工程建设费用2900万元,其他费用700万元,批复资金3600万元。资金来源:中央财政资金1268万元(川财农〔2021103号),省级财政资金532万元(川财农〔202177号),市级资金205万元眉财农[2021]37号,县级财政资金1595万元。

(二)资金计划、到位及使用情况(可用表格形式反映)。

1.资金计划及到位。项目计划总投资24900万元,中央资金9648万元,省市资金3137万元,县级配套资金12115万元。其中仁寿县2021年灾毁农田修复项目申报资金18300万元。其中,工程建设费用16572.06万元,其他费用1727.94万元,批复资金18300万元。资金来源:中央财政资金7320万元,省级财政资金1311万元,县级财政资金9669万元;仁寿县2021年宝飞片区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申报资金3000万元。其中,工程建设费用2400.64万元,其他费用599.36万元,批复资金3000万元。资金来源:中央资金803万元、中央资金257万元,省级资金884万元,市级资金205万元,县级资金851万元;中央预算内投资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申报资金3600万元。其中,工程建设费用2900万元,其他费用700万元,批复资金3600万元。资金来源:中央财政资金1268万元,省级财政资金532万元,市级资金205万元眉财农,县级财政资金1595万元。资金到位率100%

2.资金使用。在保证资金安全的前提下,项目采取预付款、进度款(包括民工工资)等形式支付工程款项。目前该项目在结算阶段,截至20234月底,已支付工程进度款17708.28.15万元,中省资金支付率100%。资金支付依据齐全,均以施工合同约定和已完成合格工程量价款为依据,且与预算相符,未出现相关问题。

(三)项目财务管理情况。

严格执行我县报账制度,实行专款专用。项目资金预算纳入我县年度财政预算管理,我单位根据工程进度按照合同约定申请需拨付项目资金额度,无违规违纪情况。

三、项目实施及管理情况

(一)项目组织架构及实施流程。

县委领导分管乡村振兴副书记亲自抓,定期调度项目进度,召集县农业农村局、县发展和改革局、县财政局、县自然资源与规划局、项目所在乡镇,研究项目推进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并提出解决办法。实行挂图作战管理。将仁寿县2021年灾毁农田修复项目纳入挂图作战管理,落实每个项目一名责任县领导、一个推进班子、一个牵头责任单位、一张目标进度清单、一张挂图作战表、一个考核标准。每月一调度,每季一评比。根据挂图作战规定,该项目的指挥长为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和县政府分管副县长。两位领导定期到施工现场督导,及时协调解决施工过程中出现的问题,确保工程有序推进。

(二)项目管理情况。

仁寿县2021年灾毁农田修复项目县农业农村局按照政府采购程序于2021324日确定可研编制单位,517日通过县发展和改革局立项批复,523日启动勘察设计挂网招标,910日完成实施方案报批,于2021115日完成施工单位招标,20221011日完成县级验收;中央预算内投资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县农业农村局按照政府采购程序于2021325日确定可研编制单位,913日通过县发展和改革局立项批复,523日启动勘察设计挂网招标,910日完成实施方案报批,于2021115日完成施工单位招标,2022830日完成县级验收。仁寿县2021年宝飞片区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县农业农村局按照政府采购程序于2021325日确定可研编制单位,913日通过县发展和改革局立项批复,523日启动勘察设计挂网招标,910日完成实施方案报批,于2021115日完成施工单位招标,2022830日完成县级验收。目前均处于财评审计阶段。

(三)项目监管情况。

仁寿县农业农村局作为该项目的主管部门,设置农田建设管理股对该项目进行专项管理,针对项目的进度管理,农业农村局实行挂图作战,实时监控项目进度,当进度出现偏差时及时整合各方资源进行纠偏确保项目进度的正常推进。对于项目的质量监管,农建股工作人员严格要求业主方、监理方严控质量,对发现的质量问题通过专题例会,监理例会予以交底和要求,对于严重的质量问题严格按照合同约定处罚,确保项目的质量合格。同时在项目的质量管控中,引入乡镇质量监督员最大范围最实时对质量进行监管。

四、项目绩效情况

(一)项目完成情况。

累计建成高标准农田8.3万亩,其中仁寿县2021年灾毁农田修复项目6.1万亩(包含天府新区1.5万亩),仁寿县2021年宝飞片区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1万亩,仁寿县中央预算内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1.2万亩,项目推进符合预计。

(二)项目效益情况。

仁寿县2021年灾毁农田修复项目实施项目的区域内,道路通达率达到92%以上,受益农业人口数量达113098人,新增和改善灌溉达标面积6.1万亩,新增和改善排水达标面积6.1万亩,年节约水量达到设计量96%,灌溉水利用率达到设计量98%,种植效益达到设计量96%,年节约水量达到设计量96%,每年每亩节省劳动力约0.3个,增施有机肥,减少化肥的投入量,群众满意度达90%以上,同时项目区通过修建基础设施和田土调型及土壤改良培肥措施,改善了小气候,使水土得到保持,肥料污染也明显减少,周围环境明显改善仁寿县2021年宝飞片区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实施项目的区域内,道路通达率达到92%以上,受益农业人口数量达超3万人,新增和改善灌溉达标面积1万亩,新增和改善排水达标面积1万亩,年节约水量达到设计量96%,灌溉水利用率达到设计量98%,种植效益达到设计量96%,年节约水量达到设计量96%,每年每亩节省劳动力约0.3个,增施有机肥,减少化肥的投入量,群众满意度达90%以上,同时项目区通过修建基础设施和田土调型及土壤改良培肥措施,改善了小气候,使水土得到保持,肥料污染也明显减少,周围环境明显改善;仁寿县中央预算内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实施项目的区域内,道路通达率达到92%以上,受益农业人口数量超10万人,新增和改善灌溉达标面积1.2万亩,新增和改善排水达标面积1.2万亩,年节约水量达到设计量96%,灌溉水利用率达到设计量98%,种植效益达到设计量96%,年节约水量达到设计量96%,每年每亩节省劳动力约0.3个,增施有机肥,减少化肥的投入量,群众满意度达90%以上,同时项目区通过修建基础设施和田土调型及土壤改良培肥措施,改善了小气候,使水土得到保持,肥料污染也明显减少,周围环境明显改善。

五、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

根据项目实施情况,结合2022年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通用指标、产出指标、效益指标和满意度等),该项目基本达到预期目标。

(二)存在的问题。

工程施工时,有个别村民不理解,有抱怨情绪,出现阻工、信访现象;村上的交通条件有限,材料运输困难。

(三)相关建议。

施工前和施工中,多宣传我们项目给当地老百姓的好处,有因施工产生的问题积极解决,村民利益受损的,根据标准赔偿,多沟通,得到他们的理解;有项目资金来时,村上多考虑改善一下当地交通条件。

乡村振兴农业产业发展贷款风险补偿金省级财政奖补资金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基本情况。

1县农业农村局负责组织收集贷款申请,对贷款对象进行主体资格审查,将审查合格的申请提交农担公司进行担保办理。

2.明确资金用途。将安排的省级财政奖补资金注入乡村振兴农业产业发展贷款风险补偿金账户,专项用于风险补偿,不得调整、挪用、转移用于其他任何方面。

(二)项目绩效目标。

1.项目主要内容乡村振兴农业产业发展贷款风险补偿金省级财政奖补资金。

二、项目资金申报及使用情况

(一)资金计划、到位及使用情况。

1.资金计划。资金计划、到位及使用情况

1.资金计划。20211124日下达700川财农2021194号。

2.资金到位。20211124日下达700川财农2021194号。

3.资金使用。用于投入乡村振兴农业产业发展贷款风险补偿金。

(三)项目财务管理情况。

县农业农村局负责账户日常收支管理,县财政局负责风险补偿金筹集、注入和监理,账户内资金专项用于乡村振兴农业产业发展贷款风险补偿,严禁调整、挪用、转移用于其他任何方面。

三、项目绩效情况

(一)项目完成情况。

20211124日下达700川财农202119420224月将奖补资金转入仁寿县乡村振兴农业产业发展风险补偿金账户邮政储蓄银行账户,

(二)项目效益情况。

为全面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部署,积极转变财政支持方式,充分发挥财政资金引导作用,带动金融资本加大对乡村振兴农业产业发展的信贷投入,推进全省现代农业高质量发展。我县把握乡村振兴突破方向,以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抓手,深入推进农业信贷担保贷款工作,全力以赴保供给、战脱贫、促振兴,农村民生显著改善,乡村面貌焕然一新,2021年全推荐县担保贷款248户、担保金额24014.6万元。2021年按期还本贷款主体164户、还款金额13706万元,补贴贷款主体223.9182万。

 

乡村振兴农业产业发展贷款风险补偿金及2021年担保贷款贴息项目

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基本情况。

1.县农业农村局负责组织收集贷款申请,对贷款对象进行主体资格审查,将审查合格的申请提交农担公司进行担保办理。

2.资金用途。将县财政每年安排1000万元注入乡村振兴农业产业发展贷款风险补偿金账户,专项用于风险补偿,不得调整、挪用、转移用于其他任何方面。对按期还本付息的,仁寿县财政按照贷款额度的1.5%予以贴息,切实降低贷款主体负担。

(二)项目绩效目标。

1.项目主要内容乡村振兴农业产业发展贷款风险补偿金及2021年担保贷款贴息。

二、项目资金申报及使用情况

(一)资金计划、到位及使用情况。

1.资金计划。2022年预算1210万。

2.资金到位。20231223.9182

3.资金使用。用于投入乡村振兴农业产业发展贷款风险补偿金,和补贴贷款主体

(二)项目财务管理情况。

县农业农村局负责账户日常收支管理,县财政局负责风险补偿金筹集、注入和监理,账户内资金专项用于乡村振兴农业产业发展贷款风险补偿,严禁调整、挪用、转移用于其他任何方面,农业农村局负责收集贷款主体相关佐证依据,及报账依据,并补贴到贷款主体。

三、项目绩效情况

(一)项目完成情况。

2022年推荐219户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贷款金额达22796万元2021年按期还本贷款主体164户、还款金额13706万元,补贴贷款主体223.9182万。

(二)项目效益情况。

为全面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部署,积极转变财政支持方式,充分发挥财政资金引导作用,带动金融资本加大对乡村振兴农业产业发展的信贷投入,推进全省现代农业高质量发展。我县把握乡村振兴突破方向,以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抓手,深入推进农业信贷担保贷款工作,全力以赴保供给、战脱贫、促振兴,农村民生显著改善,乡村面貌焕然一新2022年推荐219户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贷款金额达22796万元。2021年按期还本贷款主体164户、还款金额13706万元,补贴贷款主体223.9182万。

 

仁寿县2022年大豆玉米带状

复合种植示范推广项目

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基本情况。

1.仁寿县农业农村局在仁寿县2022年大豆玉米带状复合种植示范推广项目的主要职责为:制定项目实施方案、项目预算。监督和评估项目进度、项目质量、项目成本。组织实施项目的各项工作,包括物资服务采购、物资分发、技术指导、项目资金报账等工作。

2.项目立项、资金申报的依据:四川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 2022年大豆玉米带状复合种植示范推广实施方案的通知》。

3.资金支持具体项目的条件、范围与支持方式概况: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把大豆玉米带状复合种植示范推广工作放在突出位置和省农业农村厅下达我县5万亩目标任务的工作要求,结合我县实际,以32个乡镇(街道)为核心,建设珠嘉镇核心片和31个乡镇(街道)示范推广片,形成全县有核心,乡镇(街道)有示范,层层推广的格局。

(二)项目绩效目标。

1.项目主要内容:建设大豆绿色高产示范片9.92万亩,其中大豆玉米带状复合种植示范片8.12万亩,幼龄果树间种大豆1.8万亩。带动全县大豆种植面积扩大。

2.项目应实现的具体绩效目标为:建设完成大豆绿色高产示范片9.92万亩,其中大豆玉米带状复合种植示范片8.12万亩,幼龄果树间种大豆1.8万亩,202212月底前,完成项目总结并上报总结材料。

3.本项目申报分析评价申报内容与实际相符,申报目标合理可行。

(三)项目自评步骤及方法。

由主管部门成立仁寿县2022年大豆玉米带状复合种植示范推广项目绩效评价小组,制定自评方案,通过对现场点评价和组织开展填写满意度调查问卷表,以及按照项目预算安排内容查阅财务资料等步骤及方法,对照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进行自评。

二、项目资金申报及使用情况

(一)项目资金申报及批复情况。

本项目资金申报、批复及预算调整等程序均合理、合法符合各项规定。

(二)资金计划、到位及使用情况(可用表格形式反映)。

1.资金计划。本项目的资金为750万元,全部是中央资金。

2.资金到位。本项目的资金为750万元,全部是中央资金。资金到位时间为2022624日,资金到位率100%,资金到位及时。

3.资金使用。截止20221231日,本项目共支出625.75万元,资金支付率为100%,资金支付及时。资金均按照合同约定的支付标准支付,支付依据合法合规,与预算相符,支付进度符合项目要求。

(三)项目财务管理情况。

本项目实施单位财务管理制度健全,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账务处理及时,会计核算规范。

三、项目实施及管理情况

(一)项目组织架构及实施流程。

县上成立以农业农村局局长为组长,农业农村局、财政局分管局长为副组长,种植业股、耕地保护中心等部门为成员单位的工作领导小组。

仁寿县农业农村局为项目实施主体。仁寿县农业农村局通过政府采购方式,采购项目所需物资,并发放到项目区农户手中。社会化服务通过政府采购确认服务主体,完成项目建设。农业农村局编印发放技术资料,开展大豆、玉米生产全过程技术培训指导。

(二)项目管理情况。

项目招投标、政府采购、项目公示等均合理、合理、合规。

(三)项目监管情况。

项目实施期间,仁寿县农业农村局通过实地调查、入户访问、查验物资分发入户花名册等方式对项目的实施进行严格监管。

四、项目绩效情况

(一)项目完成情况。

本项目建设完成大豆绿色高产示范片9.92万亩,其中大豆玉米带状复合种植示范片8.12万亩,幼龄果树间种大豆1.8万亩,项目完成数量符合方案要求,质量高,进度合理,成本控制在预算内。

(二)项目效益情况。

经济效益:达到了玉米不减产,多收一季豆的目的,提升了种植收益。

社会效益、可持续效益:推广大豆玉米带状复合种植技术,提升我县大豆、玉米种植水平。

服务对象满意度:本项目服务对象满意度≥90%

五、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

本项目设计、实施合理、合法、合规。项目组织结构完善、责任落实到位、资金管理严谨、完成情况良好、服务对象满意度高。

(二)存在的问题。

无。

(三)相关建议。

无。

仁寿县2022年中央财政产油大县奖励资金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基本情况。

1.仁寿县农业农村局在2021年中央财政产油大县奖励资金项目的主要职责为:制定项目实施方案、项目预算。监督和评估项目进度、项目质量、项目成本。组织实施项目的各项工作,包括物资服务采购、物资分发、技术指导、项目资金报账等工作。

2.项目立项、资金申报的依据: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农业农村厅四川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关于印发四川省20212023年中央财政产油大县奖励资金用于天府菜油产业融合发展暨产油大县示范县项目建设申报指南的通知》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农业农村厅四川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关于下达2022年中央产油大县奖励资金专项预算的通知》(川财建〔2022331号)。

3.资金支持具体项目的条件、范围与支持方式概况:结合我县实际,在汪洋镇、禾加镇等8个乡镇建设油菜绿色高质高效行动示范片7万亩,其中:汪洋镇1万亩、禾加镇0.65万亩、禄加镇0.6万亩、宝飞镇1.8万亩、大化镇0.6万亩、慈航镇0.5万亩、谢安镇1.2万亩、板桥0.65万亩。

(二)项目绩效目标。

1.项目主要内容为:在汪洋镇、禾加镇等8个乡镇建设油菜绿色高质高效行动示范片7万亩,在谢安镇集中展示油菜新品种20个以上。

2.项目应实现的具体绩效目标为:建设完成油菜绿色高质高效行动示范片7万亩,项目建设周期为20228月至202312月。项目区油菜籽亩产180公斤以上。建立100亩以上油菜新品种示范片。项目地群众满意度达90%以上。

3.本项目申报分析评价申报内容与实际相符,申报目标合理可行。

(三)项目自评步骤及方法。

由主管部门成立仁寿县2022年中央财政产油大县项目绩效评价小组,制定自评方案,通过对现场点评价和组织开展填写满意度调查问卷表,以及按照项目预算安排内容查阅财务资料等步骤及方法,对照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进行自评。

二、项目资金申报及使用情况

(一)项目资金申报及批复情况。

本项目资金申报、批复及预算调整等程序均合理、合法符合各项规定。

(二)资金计划、到位及使用情况(可用表格形式反映)。

1.资金计划。本项目资金为1000万元,全部是中央资金,其中农业农村局实施部分资金为512.42万元。

2.资金到位。本项目仁寿县农业农村局实施的资金为512.42万元,全部是中央资金。资金到位时间为2022114日,资金到位率100%

3.资金使用。截止20221231日,本项目共支出8.81万元,资金支付率为0.881%。资金均将按照合同约定的支付标准支付,支付依据合法合规,与预算相符,支付进度将符合项目要求。

(三)项目财务管理情况。

本项目实施单位财务管理制度健全,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账务处理及时,会计核算规范。

三、项目实施及管理情况

(一)项目组织架构及实施流程。

仁寿县农业农村局为项目实施主体。仁寿县农业农村局通过政府采购方式,采购项目所需物资,并发放到项目区农户手中。社会化服务通过政府采购确认服务主体,完成项目建设。农业农村局编印发放技术资料,开展油菜生产全过程技术培训指导。

(二)项目管理情况。

项目招投标、政府采购、项目公示等均合理、合理、合规。

(三)项目监管情况。

项目实施期间,仁寿县农业农村局通过实地调查、入户访问、查验物资分发入户花名册等方式对项目的实施进行严格监管。

四、项目绩效情况

(一)项目完成情况。

已在汪洋镇、禾加镇等8个乡镇建设油菜绿色高质高效行动示范片7万亩。油菜已完成种植,还需持续指导、管理油菜生产,直至油菜完成收获。

(二)项目效益情况。

经济效益:通过本项目的实施,将建成油菜绿色高质高效示范片7万亩。预计将实现项目节本增效722.8万元。

社会效益:通过项目的实施,一是提高农民的科学素质,增强其自身发展的能力有效改变滥施化肥和乱用农药的习惯,提高其现代化种植水平,改变传统经营理念。二是通过集成推广先进适用技术、实施油菜标准化、规模化生产,提高社会组织化程度,降低劳动强度。三是广泛推广优质油菜品种、绿色防控、全程机械化服务、有效提升全县油菜种植技术水平。

生态效益:通过项目实施,减少农业投入品的使用,有利于生态环境的保护。

服务对象满意度:本项目服务对象满意度≥90%

五、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

本项目设计、实施合理、合法、合规。项目组织结构完善、责任落实到位、资金管理严谨、完成情况良好、服务对象满意度高。

(二)存在问题及建议。

无。

2022年稻谷补贴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基本情况。

1.仁寿县农业农村局在仁寿县2022年稻谷补贴项目的主要职责为:联合仁寿县财政局制定项目实施方案。监督和评估项目进度、项目质量、核实补贴面积。组织实施项目的各项工作,包括补贴面积的抽查核对、项目资金拨付等工作。

2.项目立项、资金申报的依据: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农业农村厅《关于提前下达2022年目标价格补贴(稻谷)的通知》(川财建〔2021363号)。

3.资金支持具体项目的条件、范围与支持方式概况:为保障优势产区稻谷种植收益基本稳定、引导种植结构调整促进增加绿色优质稻谷供给、支持深化稻谷收储改革,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农业农村厅下达我县2022年稻谷目标价格补贴资金,该资金共计820.3253万元,全部用于补贴我县稻谷实际种植者。

4.资金分配的原则:公平公正公开,补贴面积、补贴金额真实,严禁骗取、套取、贪污、挤占、截留补贴资金。

(二)项目绩效目标。

1.项目主要内容:2022年稻谷目标价格补贴发放对象为我县区域内水稻实际种植者,本项目统筹全县核实的水稻补贴面积(即种植面积),确定统一标准后,将补贴资金发放到户。

2.项目应实现的具体绩效目标:在930日前,核实补贴面积,制定补贴标准,做好补贴资金公示,将820.3253万元补贴资金发放到位。

3.本项目申报内容与实际相符,申报目标合理可行。

(三)项目自评步骤及方法。

由主管部门成立仁寿县2022年稻谷补贴项目绩效评价小组,制定自评方案,通过对现场点评价和组织开展填写满意度调查问卷表,以及按照项目预算安排内容查阅财务资料等步骤及方法,对照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进行自评。

二、项目资金申报及使用情况

(一)项目资金申报及批复情况。

本项目资金申报、批复及预算调整等程序均合理、合法符合各项规定。

(二)资金计划、到位及使用情况(可用表格形式反映)。

1.资金计划。本项目的资金为820.3253万元,全部是中央资金。

2.资金到位。本项目的资金为820.3253万元,全部是中央资金。资金到位时间为20211231日,资金到位率100%

3.资金使用。截止20221231日,本项目共支出820.3253万元,资金支付率为100%,资金支付及时,支付依据合法合规,与预算相符,支付进度符合项目要求。

(三)项目财务管理情况。

本项目实施单位财务管理制度健全,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账务处理及时,会计核算规范。

三、项目实施及管理情况

(一)项目组织架构及实施流程。

县上成立以县政府分管农业农村工作的副县长为组长,农业农村局、财政局、发改局、国资金融、各承办金融机构等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稻谷目标价格补贴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稻谷目标价格补贴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农业农村局。

仁寿县农业农村局为项目实施主体,仁寿县农业农村局和仁寿县财政局共同负责。县农业农村局负责补贴面积的统计、核实、资金发放情况检查、资金拨付、政策宣传、解释等工作。

(二)项目管理情况。

本项目公示透明,方案制定准确严谨、执行合理高效,管理无纰漏。

(三)项目监管情况。

县审计局将稻谷补贴纳入审计监督范围。县农业农村局、县财政局、县发改局等部门成立督查组,对项目实施各环节进行监督检查。

四、项目绩效情况

(一)项目完成情况。

本项目兑现完成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专项资金820.3253万元,补贴资金用于稻谷相关支出的比例为100%,建立了部门间协调机制,建立稻谷目标价格补贴公示等制度落实率100%,方案制定及时且符合仁寿县实际,补贴资金及时兑现率100%

(二)项目效益情况。

经济效益:有效保障了仁寿县县域内稻谷实际种植者的合理收益,且资金使用无重大违规违纪问题。

社会效益:仁寿县2022年稻谷种植面积与上年相比基本稳定,2022年绿色优质稻谷种植面积高于去年。

服务对象满意度:本项目服务对象满意度≥90%

五、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

本项目设计、实施合理、合法、合规。项目组织结构完善、责任落实到位、资金管理严谨、完成情况良好、服务对象满意度高。

(二)存在的问题。

无。

(三)相关建议。

无。

2022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基本情况。

1.仁寿县农业农村局在仁寿县2022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项目的主要职责为:制定项目实施方案。监督和评估项目进度、核实补贴面积、制定补贴标准。组织实施项目的各项工作,包括补贴面积的抽查核对、项目资金拨付等工作。

2.项目立项、资金申报的依据: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农业农村厅《关于提前下达2022年中央财政农业生产发展资金(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方向)的通知》(川财农〔2021166号)。

3.资金支持具体项目的条件、范围与支持方式概况:为做好农业生产发展相关工作,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农业农村厅下达我县耕地地力保护补贴专项资金,该资金共计14196.3万元,全部用于我县耕地地力保护补贴。

4.资金分配的原则:公平公正公开,补贴面积、补贴金额真实,严禁骗取、套取、贪污、挤占、截留补贴资金。

(二)项目绩效目标。

1.项目主要内容: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发放对象原则上为拥有耕地承包权的种粮农民。享受补贴的农民需做好耕地不撂荒,地力不降低。本项目统筹全县核定的耕地地力保护补贴面,确定统一标准后,将补贴资金发放到户。

2.项目应实现的具体绩效目标:在630日前,核实补贴面积,制定补贴标准,做好补贴资金公示,将14196.3万元补贴资金发放到位。

3.本项目申报内容与实际相符,申报目标合理可行。

(三)项目自评步骤及方法。

由主管部门成立仁寿县2022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项目绩效评价小组,制定自评方案,通过对现场点评价和组织开展填写满意度调查问卷表,以及按照项目预算安排内容查阅财务资料等步骤及方法,对照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进行自评。

二、项目资金申报及使用情况

(一)项目资金申报及批复情况。

本项目资金申报、批复及预算调整等程序均合理、合法符合各项规定。

(二)资金计划、到位及使用情况(可用表格形式反映)。

1.资金计划。本项目的资金为14196.3万元,全部是中央资金。

2.资金到位。本项目的资金为14196.3万元,全部是中央资金。资金到位时间为20211210日,资金到位率100%

3.资金使用。截止20221231日,本项目共支出14196.3万元,资金支付率为100%,资金支付及时,支付依据合法合规,与预算相符,支付进度符合项目要求。

(三)项目财务管理情况。

本项目实施单位财务管理制度健全,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账务处理及时,会计核算规范。

三、项目实施及管理情况

(一)项目组织架构及实施流程。

仁寿县财政局负责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预算下达,会同农业农村局测算补贴标准、做好资金监管,同时参与相关监督检查工作。

仁寿县农业农村局负责政策宣传、方案制定、业务培训指导、抽查核实、会商财政局制定补贴标准、发放补贴资金、组织监督检查、承担项目资金绩效评价等工作。

镇乡(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是本项目的直接责任主体。要认真组织开展业务培训,抽查核实村(社区)上报数据,做好汇总公示工作。

(二)项目管理情况。

本项目公示透明,方案制定准确严谨、执行合理高效,管理无纰漏。

(三)项目监管情况。

县财政、农业农村、审计部门加强监督检查,落实定期检查和重点抽查相结合的补贴监督机制。对不认真履行职责、政策执行发生偏差的及时纠正;杜绝虚假冒领、截留挪用补贴资金等违规违纪问题。

四、项目绩效情况

(一)项目完成情况。

本项目兑现完成耕地地力保护补贴专项资金14196.3万元,资金支付及时,支付依据合法合规,与预算相符,支付进度符合项目要求,资金使用无重大违规违纪问题。

(二)项目效益情况。

经济效益:有效保障了种粮农民合理收益,且资金使用无重大违规违纪问题。

社会效益:有效减少了耕地撂荒、地力降低等情况,保障粮油、蔬菜等产品的有效供给。

服务对象满意度:本项目服务对象满意度≥90%

五、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

本项目设计、实施合理、合法、合规。项目组织结构完善、责任落实到位、资金管理严谨、完成情况良好、服务对象满意度高。

(二)存在的问题。

无。

(三)相关建议。

无。

仁寿县2022年耕地轮作休耕制度试点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基本情况。

1.仁寿县2022年耕地轮作休耕制度试点项目的主要职责为:制定项目实施方案、项目预算。监督和评估项目进度、项目质量、项目成本。组织实施项目的各项工作,包括物资服务采购、物资分发、技术指导、项目资金报账等工作。

2.项目立项、资金申报的依据:四川省农业农村厅《关于提前下达2022年中央财政农业资源及生态保护补助资金的通知》(川财农〔2021169号)。

3.资金支持具体项目的条件、范围与支持方式概况:四川省农业农村厅下达我县2022年中央财政农业资源及生态保护补助资金600万元,要求耕地轮作休耕种植油菜4万亩(其中扩种冬油菜1万亩)。仁寿县农业农村局联合仁寿县财政局,结合仁寿县实际,编写了《仁寿县2022年耕地轮作休耕制度试点实施方案》(该方案已获县政府同意)。方案安排在龙马镇、北斗镇、高家镇、方家镇、富家镇、黑龙滩镇建设油菜高产绿色高质高效示范片6.308万亩(扩种1.013万亩)。

(二)项目绩效目标。

1.项目主要内容:在龙马镇、北斗镇、高家镇、方家镇、富家镇、黑龙滩镇建设油菜高产绿色高质高效示范片6.308万亩(扩种1.013万亩),其中龙马镇0.974万亩(扩种油菜0.5万亩)、北斗镇1.231万亩(扩种油菜0.307万亩)、高家镇1.063万亩(扩种油菜0.206万亩)、方家镇0.982万亩、富家镇1.674万亩、黑龙滩镇0.438万亩。

2.项目应实现的具体绩效目标为:建设完成油菜高产绿色高质高效示范片6.308万亩(扩种1.013万亩),完成1.013万亩的油菜扩种任务。20235月底前,完成项目总结并上报总结材料。

3.本项目申报分析评价申报内容与实际相符,申报目标合理可行。

(三)项目自评步骤及方法。

由主管部门成立仁寿县2022年耕地轮作休耕制度试点项目绩效评价小组,制定自评方案,通过对现场点评价和组织开展填写满意度调查问卷表,以及按照项目预算安排内容查阅财务资料等步骤及方法,对照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进行自评。

二、项目资金申报及使用情况

(一)项目资金申报及批复情况。

本项目资金申报、批复及预算调整等程序均合理、合法符合各项规定。

(二)资金计划、到位及使用情况(可用表格形式反映)。

1.资金计划。本项目的资金为600万元,全部是中央资金。

2.资金到位。本项目的资金为600万元,全部是中央资金。资金到位时间为20211210日,资金到位率100%,资金到位及时。

3.资金使用。截止20221231日,本项目共支出475.34万元,资金支付率为100%。资金均按照合同约定的支付标准支付,支付依据合法合规,与预算相符,支付进度符合项目要求。

(三)项目财务管理情况。

本项目实施单位财务管理制度健全,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账务处理及时,会计核算规范。

三、项目实施及管理情况

结合项目组织实施管理办法,重点围绕以下内容进行分析评价,并对自评中发现的问题分析说明。

(一)项目组织架构及实施流程。

县上成立以政府分管领导为组长,农业农村局、财政局、统计局为成员单位的工作领导小组。

仁寿县农业农村局为项目实施主体。仁寿县农业农村局通过政府采购方式,采购项目所需物资,并发放到项目区农户手中。农业农村局编印发放技术资料,开展油菜生产全过程技术培训指导。

(二)项目管理情况。

项目招投标、政府采购、项目公示等均合理、合理、合规。

(二)项目监管情况。

项目实施期间,仁寿县农业农村局通过实地调查、入户访问、查验物资分发入户花名册等方式对项目的实施进行严格监管。

四、项目绩效情况

(一)项目完成情况。

本项目完成油菜高产绿色高质高效示范片6.308万亩的种植任务,完成1.013万亩的油菜扩种任务。目前油菜尚在生产期,需要等油菜收获后项目才能完工。项目完成数量符合方案要求,质量高,进度合理,成本控制在预算内。

(二)项目效益情况。

经济效益:减少了项目区农户在油菜种植上的投入,增加了油菜种植收益。

社会效益、可持续效益:推广了耕地轮作休耕种植模式,改善了土壤物理和养分结构。

服务对象满意度:本项目服务对象满意度≥90%

五、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

本项目设计、实施合理、合法、合规。项目组织结构完善、责任落实到位、资金管理严谨、完成情况良好、服务对象满意度高。

(二)存在问题及建议。

无。

2022年中央财政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项目(第二批)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基本情况。

1.仁寿县农业农村局在仁寿县2022年中央财政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项目(第二批)的主要职责为:制定项目实施方案。监督和评估项目进度、项目质量、核实补贴面积、制定补贴标准。组织实施项目的各项工作,包括补贴面积的抽查核对、项目资金拨付等工作。

2.项目立项、资金申报的依据: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农业农村厅《关于预下达2022年中央财政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资金(第二批)预算的通知》(川财农〔202263号)。

3.资金支持具体项目的条件、范围与支持方式概况:为应对农资价格上涨形势,保障种粮农民合理收益,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农业农村厅下达我县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专项资金(第二批),该资金共计886万元,全部用于我县实际种粮农民的补贴。

4.资金分配的原则:公平公正公开,补贴面积、补贴金额真实,严禁骗取、套取、贪污、挤占、截留补贴资金。

(二)项目绩效目标。

1.项目主要内容: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发放对象为我县区域内水稻、玉米实际种植者,首先对二次核实的全县水稻和玉米补贴面积(即种植面积)较第一次申报增加的面积,按34.93/亩的标准进行补贴。剩余资金按照本核实的全县水稻和玉米补贴面积(即种植面积),确定统一标准后,将补贴资金发放到户。

2.项目应实现的具体绩效目标:在712日前,核实补贴面积,制定补贴标准,做好补贴资金公示,将886万元补贴资金发放到位。

3.本项目申报内容与实际相符,申报目标合理可行。

(三)项目自评步骤及方法。

由主管部门成立仁寿县2022年中央财政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项目(第二批)绩效评价小组,制定自评方案,通过对现场点评价和组织开展填写满意度调查问卷表,以及按照项目预算安排内容查阅财务资料等步骤及方法,对照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进行自评。

二、项目资金申报及使用情况

(一)项目资金申报及批复情况。

本项目资金申报、批复及预算调整等程序均合理、合法符合各项规定。

(二)资金计划、到位及使用情况(可用表格形式反映)。

1.资金计划。本项目的资金为886万元,全部是中央资金。

2.资金到位。本项目的资金为886万元,全部是中央资金。资金到位时间为2022620日,资金到位率100%

3.资金使用。截止20221231日,本项目共支出885.84万元,资金支付率为99.98%,资金支付及时,支付依据合法合规,与预算相符。

(三)项目财务管理情况。

本项目实施单位财务管理制度健全,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账务处理及时,会计核算规范。

三、项目实施及管理情况

(一)项目组织架构及实施流程。

县上成立以县政府县长为组长,农业农村局、财政局分管局长为副组长,县政府分管农业的副县长和纪委书记为副组长,宣传、财政、农业农村、审计、国资金融、相关银行、镇乡(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等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农业农村局,县农业农村局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相关工作。

仁寿县农业农村局为项目实施主体,仁寿县农业农村局和仁寿县财政局共同负责。县农业农村局负责补贴面积的统计、核实,补贴标准测算,资金拨付等工作。

(二)项目管理情况。

本项目公示透明,方案制定准确严谨、执行合理高效,管理无纰漏。

(三)项目监管情况。

县财政、农业农村、县纪委、审计部门负责本项目的监督检查工作。通过事前现场抽查审核、事中随机调查、事后专项核查等方式开展监管工作。本项目补贴面积属实,公示到位,档案资料齐全,无违规违纪问题。

四、项目绩效情况

(一)项目完成情况。

本项目兑现完成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专项资金885.84万元,资金支付及时,支付依据合法合规,与预算相符,支付进度符合项目要求,资金使用无重大违规违纪问题。

(二)项目效益情况。

经济效益:有效应对了农资价格上涨形势,保障了种粮农民合理收益,且资金使用无重大违规违纪问题。

服务对象满意度:本项目服务对象满意度≥90%

五、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

本项目设计、实施合理、合法、合规。项目组织结构完善、责任落实到位、资金管理严谨、完成情况良好、服务对象满意度高。

(二)存在问题及建议。

无。

2022年中央财政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项目(第一批)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基本情况。

1.仁寿县农业农村局在仁寿县2022年中央财政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项目(第一批)的主要职责为:制定项目实施方案。监督和评估项目进度、项目质量、核实补贴面积、制定补贴标准。组织实施项目的各项工作,包括补贴面积的抽查核对、项目资金拨付等工作。

2.项目立项、资金申报的依据: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农业农村厅《关于下达2022年中央财政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资金预算的通知》(川财农〔202233号)。

3.资金支持具体项目的条件、范围与支持方式概况:为应对农资价格上涨形势,保障种粮农民合理收益,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农业农村厅下达我县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专项资金,该资金共计1969万元,全部用于我县实际种粮农民的补贴。

4.资金分配的原则:公平公正公开,补贴面积、补贴金额真实,严禁骗取、套取、贪污、挤占、截留补贴资金。

(二)项目绩效目标。

1.项目主要内容: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发放对象为我县区域内水稻、玉米实际种植者,本项目统筹全县核实的水稻和玉米补贴面积(即种植面积),确定统一标准后,将补贴资金发放到户。

2.项目应实现的具体绩效目标:在420日前,核实补贴面积,制定补贴标准,做好补贴资金公示,将1969万元补贴资金发放到位。

3.本项目申报内容与实际相符,申报目标合理可行。

(三)项目自评步骤及方法。

由主管部门成立仁寿县2022年中央财政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项目(第一批)绩效评价小组,制定自评方案,通过对现场点评价和组织开展填写满意度调查问卷表,以及按照项目预算安排内容查阅财务资料等步骤及方法,对照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进行自评。

二、项目资金申报及使用情况

(一)项目资金申报及批复情况。

本项目资金申报、批复及预算调整等程序均合理、合法符合各项规定。

(二)资金计划、到位及使用情况(可用表格形式反映)。

1.资金计划。本项目的资金为1969万元,全部是中央资金。

2.资金到位。本项目的资金为1969万元,全部是中央资金。资金到位时间为2022413日,资金到位率100%

3.资金使用。截止20221231日,本项目共支出1969万元,资金支付率为100%,资金支付及时,支付依据合法合规,与预算相符,支付进度符合项目要求。

(三)项目财务管理情况。

本项目实施单位财务管理制度健全,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账务处理及时,会计核算规范。

三、项目实施及管理情况

(一)项目组织架构及实施流程。

县上成立以县政府县长为组长,农业农村局、财政局分管局长为副组长,县政府分管农业的副县长和纪委书记为副组长,宣传、财政、农业农村、审计、国资金融、相关银行、镇乡(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等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农业农村局,县农业农村局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相关工作。

仁寿县农业农村局为项目实施主体,仁寿县农业农村局和仁寿县财政局共同负责。县农业农村局负责补贴面积的统计、核实,补贴标准测算,资金拨付等工作。

(二)项目管理情况。

本项目公示透明,方案制定准确严谨、执行合理高效,管理无纰漏。

(三)项目监管情况。

县财政、农业农村、县纪委、审计部门负责本项目的监督检查工作。通过事前现场抽查审核、事中随机调查、事后专项核查等方式开展监管工作。本项目补贴面积属实,公示到位,档案资料齐全,无违规违纪问题。

四、项目绩效情况

(一)项目完成情况。

本项目兑现完成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专项资金1969万元,资金支付及时,支付依据合法合规,与预算相符,支付进度符合项目要求,资金使用无重大违规违纪问题。

(二)项目效益情况。

经济效益:有效应对了农资价格上涨形势,保障了种粮农民合理收益,且资金使用无重大违规违纪问题。

服务对象满意度:本项目服务对象满意度≥90%

五、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

本项目设计、实施合理、合法、合规。项目组织结构完善、责任落实到位、资金管理严谨、完成情况良好、服务对象满意度高。

(二)存在的问题。

无。

(三)相关建议。

无。

2022年中央财政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项目(第三批)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基本情况。

1.仁寿县农业农村局在仁寿县2022年中央财政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项目(第一批)的主要职责为:制定项目实施方案。监督和评估项目进度、项目质量、核实补贴面积、制定补贴标准。组织实施项目的各项工作,包括补贴面积的抽查核对、项目资金拨付等工作。

2.项目立项、资金申报的依据: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农业农村厅《关于预下达2022年中央财政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资金(第三批)预算的通知》(川财农〔2022129号)。

3.资金支持具体项目的条件、范围与支持方式概况:为应对农资价格上涨形势,保障种粮农民合理收益,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农业农村厅下达我县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专项资金,该资金共计1056万元,全部用于我县实际种粮农民的补贴。

4.资金分配的原则:公平公正公开,补贴面积、补贴金额真实,严禁骗取、套取、贪污、挤占、截留补贴资金。

(二)项目绩效目标。

1.项目主要内容: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发放对象为我县区域内水稻、玉米实际种植者,本项目统筹全县核实的水稻和玉米补贴面积(即种植面积),确定统一标准后,将补贴资金发放到户。

2.项目应实现的具体绩效目标:在1030日前,核实补贴面积,制定补贴标准,做好补贴资金公示,将1056万元补贴资金发放到位。

3.本项目申报内容与实际相符,申报目标合理可行。

(三)项目自评步骤及方法。

由主管部门成立仁寿县2022年中央财政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项目(第三批)绩效评价小组,制定自评方案,通过对现场点评价和组织开展填写满意度调查问卷表,以及按照项目预算安排内容查阅财务资料等步骤及方法,对照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进行自评。

二、项目资金申报及使用情况

(一)项目资金申报及批复情况。

本项目资金申报、批复及预算调整等程序均合理、合法符合各项规定。

(二)资金计划、到位及使用情况(可用表格形式反映)。

1.资金计划。本项目的资金为1056万元,全部是中央资金。

2.资金到位。本项目的资金为1056万元,全部是中央资金。资金到位时间为2022930日,资金到位率100%

3.资金使用。截止20221231日,本项目共支出1056万元,资金支付率为100%,资金支付及时,支付依据合法合规,与预算相符,支付进度符合项目要求。

(三)项目财务管理情况。

本项目实施单位财务管理制度健全,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账务处理及时,会计核算规范。

三、项目实施及管理情况

(一)项目组织架构及实施流程。

县上成立以县政府县长为组长,农业农村局、财政局分管局长为副组长,县政府分管农业的副县长和纪委书记为副组长,宣传、财政、农业农村、审计、国资金融、相关银行、镇乡(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等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农业农村局,县农业农村局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相关工作。

仁寿县农业农村局为项目实施主体,仁寿县农业农村局和仁寿县财政局共同负责。县农业农村局负责补贴面积的统计、核实,补贴标准测算,资金拨付等工作。

(二)项目管理情况。

本项目公示透明,方案制定准确严谨、执行合理高效,管理无纰漏。

(三)项目监管情况。

县财政、农业农村、县纪委、审计部门负责本项目的监督检查工作。通过事前现场抽查审核、事中随机调查、事后专项核查等方式开展监管工作。本项目补贴面积属实,公示到位,档案资料齐全,无违规违纪问题。

四、项目绩效情况

(一)项目完成情况。

本项目兑现完成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专项资金1056万元,资金支付及时,支付依据合法合规,与预算相符,支付进度符合项目要求,资金使用无重大违规违纪问题。

(二)项目效益情况。

经济效益:有效应对了农资价格上涨形势,保障了种粮农民合理收益,且资金使用无重大违规违纪问题。

服务对象满意度:本项目服务对象满意度≥90%

五、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

本项目设计、实施合理、合法、合规。项目组织结构完善、责任落实到位、资金管理严谨、完成情况良好、服务对象满意度高。

(二)存在的问题。

无。

(三)相关建议。

无。

2022年省级财政现代农业发展工程资金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基本情况。

1.仁寿县农业农村局在2022年省级财政现代农业发展工程资金项目的主要职责为:制定项目实施方案、项目预算。监督和评估项目进度、项目质量、项目成本。组织实施项目的各项工作,包括物资服务采购、物资分发、技术指导、项目资金报账等工作。

2.项目立项、资金申报的依据: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农业农村厅《关于下达2022年省级财政现代农业发展工程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资金的通知》(川财农〔202255号)。

3.资金支持具体项目的条件、范围与支持方式概况:项目暂无实施方案,将尽快根据我县实际情况与乡镇条件合理制定实施方案。

(二)项目绩效目标。

优化改造非粮化农业园地12310亩,其中:腾退非粮化农业园地9610亩,整治撂荒地2700亩;建设粮经复合示范基地16590亩,其中:水旱轮作高效种植示范15090亩,粮药复合高效种植示范500亩,粮菜复合高效种植示范1000亩;培育粮经种植大户10户、农民专业合作示范社2个。

建设五良融合宜机化改造示范片1000亩以上。新建改造标准化电力提灌站4座。按照工作日历,及时、完整、准确报送农情监测数据。

(三)项目自评步骤及方法。

由主管部门成立仁寿县2022年省级财政现代农业发展工程资金项目绩效评价小组,制定自评方案,通过对现场点评价和组织开展填写满意度调查问卷表,以及按照项目预算安排内容查阅财务资料等步骤及方法,对照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进行自评。

二、项目资金申报及使用情况

(一)项目资金申报及批复情况。

本项目资金申报、批复及预算调整等程序均合理、合法符合各项规定。

(二)资金计划、到位及使用情况。

1.资金计划。本项目的资金为2387万元,全部是省级资金。

2.资金到位。本项目的资金为2387万元,全部是省级资金。资金到位时间为202262日,资金到位率100%,资金到位及时。

3.资金使用。截止20221231日,本项目共支出355.64万元,资金支付率为14.899%,资金支付及时。资金均按照合同约定的支付标准支付,支付依据合法合规,与预算相符,支付进度符合项目要求。

(三)项目财务管理情况。

本项目实施单位财务管理制度健全,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账务处理及时,会计核算规范。

三、项目实施及管理情况

(一)项目组织架构及实施流程。

县上成立以县委书记和县长为组长,县委政府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县农业农村局、县发改局、县财政局等部门和乡镇主要负责人的项目工作领导小组。

仁寿县农业农村局为项目实施主体。仁寿县农业农村局负责非粮化农业园地优化改造抽检验收工作。仁寿县农业农村局通过政府采购方式,采购项目所需物资,并发放到项目区农户手中。社会化服务通过政府采购确认服务主体,完成项目建设。农业农村局编印发放技术资料,开展相关农作物生产全过程技术培训指导。

(二)项目管理情况。

项目招投标、政府采购、项目公示等均合理、合理、合规。

(三)项目监管情况。

项目实施期间,仁寿县农业农村局通过实地调查、入户访问、查验物资分发入户花名册等方式对项目的实施进行严格监管。

四、项目绩效情况

(一)项目完成情况。

截至202212月底,本项目完成了优化改造非粮化农业园地12310亩任务,完成了水旱轮作高效示范的油菜和蔬菜种植任务,水稻种植任务需待2023年大春生产时完成。项目尚处于建设期。

建设完成1000亩以上五良融合宜机化改造示范片一片。新建改造标准化电力提灌站4座。按照工作日历,及时、完整、准确地报送了农情监测数据。

(二)项目效益情况。

经济效益:通过项目建设,预计项目区将实现节本增效3995.96万元。其中:一是完成非粮化农业园地改造1.23万亩,年产粮食9724.9吨,粮食增收3372.94万元;二是建成粮经复合种植示范基地1.509万亩,年产水稻8450.4吨、油菜894.35吨,中药材92.5吨、鲜蔬菜13440吨,年总产值4583.93万元,年增收519.02万元;三是项目区开展社会化服务节本104万元。

社会效益:一是通过项目实施,切实推进耕地使用效益和粮食生产水平。二是有利于持续推进粮食生产功能区和重要农产品保护区建设,稳定粮油、蔬菜供给。三是通过推广粮经复合发展模式,有利于促进农民增收,提升农民种粮积极性。四是通过五良融合宜机化改造、提灌站新建提升了耕地种植条件,改善了土壤肥力,让项目区的耕地更加适宜机械耕种,切实提高农作物种植收益。

生态效益:一是优化生产模式,提升生产技术,推广化肥农药减量增效绿色高效技术模式,推行秸秆、糠壳还田,减少面源污染,改善耕地质量,促进环境改善。

服务对象满意度:本项目服务对象满意度≥90%

五、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

本项目设计、实施合理、合法、合规。项目组织结构完善、责任落实到位、资金管理严谨、完成情况良好、服务对象满意度高。

(二)存在的问题。

一是仁寿县作为人口大县、农业大县,资金需求量大,宜机化改造范围广,但补助比例偏小,补助资金少,改造积极性不高;二是宜机化改造项目第一次实施,边改造边摸索,施工进度慢。

(三)相关建议。

对需求大的区县可否提高财政补助资金额,提高资金补助比例,引导社会资本投入。

仁寿县2022年中央财政产油大县奖励资金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基本情况。

1.仁寿县农业农村局在2022年中央财政产油大县奖励资金项目的主要职责为:制定项目实施方案、项目预算。监督和评估项目进度、项目质量、项目成本。组织实施项目的各项工作,包括物资服务采购、物资分发、技术指导、项目资金报账等工作。

2.项目立项、资金申报的依据: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农业农村厅四川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关于印发四川省20212023年中央财政产油大县奖励资金用于天府菜油产业融合发展暨产油大县示范县项目建设申报指南的通知》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农业农村厅四川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关于下达2022年中央产油大县奖励资金专项预算的通知》(川财建〔2022331号)。

3.资金支持具体项目的条件、范围与支持方式概况:结合我县实际,在汪洋镇、禾加镇等8个乡镇建设油菜绿色高质高效行动示范片7万亩,其中:汪洋镇1万亩、禾加镇0.65万亩、禄加镇0.6万亩、宝飞镇1.8万亩、大化镇0.6万亩、慈航镇0.5万亩、谢安镇1.2万亩、板桥0.65万亩。

(二)项目绩效目标。

1.项目主要内容为:在汪洋镇、禾加镇等8个乡镇建设油菜绿色高质高效行动示范片7万亩,在谢安镇集中展示油菜新品种20个以上。

2.项目应实现的具体绩效目标为:建设完成油菜绿色高质高效行动示范片7万亩,项目建设周期为20228月至202312月。项目区油菜籽亩产180公斤以上。建立100亩以上油菜新品种示范片。项目地群众满意度达90%以上。

3.本项目申报分析评价申报内容与实际相符,申报目标合理可行。

(三)项目自评步骤及方法。

由主管部门成立仁寿县2022年中央财政产油大县项目绩效评价小组,制定自评方案,通过对现场点评价和组织开展填写满意度调查问卷表,以及按照项目预算安排内容查阅财务资料等步骤及方法,对照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进行自评。

二、项目资金申报及使用情况

(一)项目资金申报及批复情况。

本项目资金申报、批复及预算调整等程序均合理、合法符合各项规定。

(二)资金计划、到位及使用情况(可用表格形式反映)。

1.资金计划。本项目资金为1000万元,全部是中央资金,其中农业农村局实施部分资金为512.42万元。

2.资金到位。本项目仁寿县农业农村局实施的资金为512.42万元,全部是中央资金。资金到位时间为2022114日,资金到位率100%

3.资金使用。截止20221231日,本项目共支出8.81万元,资金支付率为0.881%。资金均将按照合同约定的支付标准支付,支付依据合法合规,与预算相符,支付进度将符合项目要求。

(三)项目财务管理情况。

本项目实施单位财务管理制度健全,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账务处理及时,会计核算规范。

三、项目实施及管理情况

(一)项目组织架构及实施流程。

仁寿县农业农村局为项目实施主体。仁寿县农业农村局通过政府采购方式,采购项目所需物资,并发放到项目区农户手中。社会化服务通过政府采购确认服务主体,完成项目建设。农业农村局编印发放技术资料,开展油菜生产全过程技术培训指导。

(四)项目管理情况。

项目招投标、政府采购、项目公示等均合理、合理、合规。

(五)项目监管情况。

项目实施期间,仁寿县农业农村局通过实地调查、入户访问、查验物资分发入户花名册等方式对项目的实施进行严格监管。

四、项目绩效情况

(一)项目完成情况。

已在汪洋镇、禾加镇等8个乡镇建设油菜绿色高质高效行动示范片7万亩。油菜已完成种植,还需持续指导、管理油菜生产,直至油菜完成收获。

(二)项目效益情况。

经济效益:通过本项目的实施,将建成油菜绿色高质高效示范片7万亩。预计将实现项目节本增效722.8万元。

社会效益:通过项目的实施,一是提高农民的科学素质,增强其自身发展的能力有效改变滥施化肥和乱用农药的习惯,提高其现代化种植水平,改变传统经营理念。二是通过集成推广先进适用技术、实施油菜标准化、规模化生产,提高社会组织化程度,降低劳动强度。三是广泛推广优质油菜品种、绿色防控、全程机械化服务、有效提升全县油菜种植技术水平。

生态效益:通过项目实施,减少农业投入品的使用,有利于生态环境的保护。

服务对象满意度:本项目服务对象满意度≥90%

五、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

本项目设计、实施合理、合法、合规。项目组织结构完善、责任落实到位、资金管理严谨、完成情况良好、服务对象满意度高。

(二)存在问题及建议。

无。

 

2022年中央财政农业资源及生态保护补助资金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基本情况。

12022年中央财政农业资源及生态保护补助资金项目的主要职责为:制定项目实施方案、项目预算。监督和评估项目进度、项目质量、项目成本。组织实施项目的各项工作,包括物资服务采购、物资分发、技术指导、项目资金报账等工作。

2.项目立项、资金申报的依据: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农业农村厅《关于下达2022年中央财政农业资源及生态保护补助资金的通知》(川财农202269〕号)四川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 2022年大豆玉米带状复合种植示范推广实施方案的通知》(川农函202281〕号)。

3.资金支持具体项目的条件、范围与支持方式概况: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把大豆玉米带状复合种植示范推广工作放在突出位置和省农业农村厅下达我县5万亩目标任务的工作要求,结合我县实际,以32个乡镇(街道)为核心,建设珠嘉镇核心片和31个乡镇(街道)示范推广片,形成全县有核心,乡镇(街道)有示范,层层推广的格局。

在全县范围内推广加厚高强度地膜6.2万亩,建立0.1万亩的全生物降解地膜科学使用核心示范区,在全县建立农田地膜残留监测点5核心示范片区的5个乡镇的宣传培训。

在全县范围内完成施肥新技术新产品新机具集成推广≥10万亩,开展田间试验≥13个,完成农户施肥调查≥258户,测土配方施肥技术推广面积≥220万亩次,科学施肥促进降本增效明显。

(二)项目绩效目标。

1.项目主要内容:建设大豆绿色高产示范片9.92万亩,其中大豆玉米带状复合种植示范片8.12万亩,幼龄果树间种大豆1.8万亩。带动全县大豆种植面积扩大;推广加厚高强度地膜6.2万亩;完成施肥新技术新产品新机具集成推广10万亩,开展田间试验13个,完成农户施肥调查258户以上。

2.项目应实现的具体绩效目标为:建设完成大豆绿色高产示范片9.92万亩,其中大豆玉米带状复合种植示范片8.12万亩,幼龄果树间种大豆1.8万亩;推广加厚高强度地膜6.2万亩,地膜回收率≥80%,从田间到地头到资源化再利用全链条地膜使用回收体系不断健全,农民使用加厚地膜的积极性和自觉性明显提高;完成施肥新技术新产品新机具集成推广≥10万亩,开展田间试验≥13个,完成农户施肥调查≥258户。

3.本项目申报分析评价申报内容与实际相符,申报目标合理可行。

(三)项目自评步骤及方法。

由主管部门成立“2022年中央财政农业资源及生态保护补助资金项目绩效评价小组,制定自评方案,通过对现场点评价和组织开展填写满意度调查问卷表,以及按照项目预算安排内容查阅财务资料等步骤及方法,对照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进行自评。

二、项目资金申报及使用情况

(一)项目资金申报及批复情况。

本项目资金申报、批复及预算调整等程序均合理、合法符合各项规定。

(二)资金计划、到位及使用情况(可用表格形式反映)。

1.资金计划。本项目的资金为1312万元,全部是中央资金。

2.资金到位。本项目的资金为1312万元,全部是中央资金。资金到位时间为2022624日,资金到位率100%,资金到位及时。

3.资金使用。截止20221231日,本项目共支出601.26万元,资金支付率为45.827%,资金支付及时。资金均按照合同约定的支付标准支付,支付依据合法合规,与预算相符,支付进度符合项目要求。

(三)项目财务管理情况。

本项目实施单位财务管理制度健全,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账务处理及时,会计核算规范。

三、项目实施及管理情况

(四)项目组织架构及实施流程。

县上成立以农业农村局局长为组长,农业农村局、财政局分管局长为副组长,种植业股、面源污染股、耕地保护中心等部门为成员单位的工作领导小组。

仁寿县农业农村局为项目实施主体。仁寿县农业农村局通过政府采购方式,采购项目所需物资,并发放到项目区农户手中。社会化服务通过政府采购确认服务主体,完成项目建设。农业农村局编印发放技术资料,开展大豆、玉米生产、加厚高强度地膜推广、施肥新技术新产品新机具集成推广、田间试验等工作全过程的培训指导监督工作。

(五)项目管理情况。

项目招投标、政府采购、项目公示等均合理、合理、合规。

(六)项目监管情况。

项目实施期间,仁寿县农业农村局通过实地调查、入户访问、查验物资分发入户花名册等方式对项目的实施进行严格监管。项目实施无异常。

四、项目绩效情况

(一)项目完成情况。

建设完成大豆绿色高产示范片9.92万亩,其中大豆玉米带状复合种植示范片8.12万亩,幼龄果树间种大豆1.8万亩。带动了全县大豆种植面积扩大。推广加厚高强度地膜6.2万亩,完成施肥新技术新产品新机具集成推广10万亩,开展田间试验13个,完成农户施肥调查258户。

(二)项目效益情况。

经济效益:达到了玉米不减产,多收一季豆的目的,提升了种植收益。

生态效益:地膜回收率达80%以上,从田间到地头到资源化再利用全链条地膜使用回收体系不断健全,农民使用加厚地膜的积极性和自觉性明显提高。

社会效益、可持续效益:推广大豆玉米带状复合种植技术,提升我县大豆、玉米种植水平。科学施肥促进降本增效明显。

服务对象满意度:本项目服务对象满意度≥90%

五、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

本项目设计、实施合理、合法、合规。项目组织结构完善、责任落实到位、资金管理严谨、完成情况良好、服务对象满意度高。

(二)存在的问题。

无。

(三)相关建议。

无。

仁寿县2021年中央财政产油大县奖励资金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基本情况。

1.仁寿县农业农村局在2021年中央财政产油大县奖励资金项目的主要职责为:制定项目实施方案、项目预算。监督和评估项目进度、项目质量、项目成本。组织实施项目的各项工作,包括物资服务采购、物资分发、技术指导、项目资金报账等工作。

2.项目立项、资金申报的依据: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农业农村厅四川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关于印发四川省20212023年中央财政产油大县奖励资金用于天府菜油产业融合发展暨产油大县示范县项目建设申报指南的通知》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农业农村厅四川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关于下达2021年中央产油大县奖励资金专项预算的通知》(川财建〔2021296号)。

3.资金支持具体项目的条件、范围与支持方式概况:结合我县实际,在珠嘉镇、青岗乡等7个乡镇建设油菜绿色高质高效行动示范片7万亩,其中:珠嘉镇0.48万亩、青岗乡0.6万亩、虞丞乡0.97万亩、文宫镇2.2万亩、曹家镇1.05万亩、钟祥镇0.8万亩、始建镇0.9万亩。

(二)项目绩效目标。

1.项目主要内容为:在珠嘉镇、青岗乡等7个乡镇建设油菜绿色高质高效行动示范片7万亩,在钟祥镇集中展示油菜新品种20个以上,在青岗乡打造1000亩的彩色油菜花观赏地,对种植油菜规模50亩以上的大户实施奖励补助。

2.项目应实现的具体绩效目标为:建设完成油菜绿色高质高效行动示范片7万亩,项目建设周期为1年,即20226月至20236月。项目区油菜籽亩产180公斤以上。建立100亩以上油菜新品种示范片。项目地群众满意度达90%以上。

3.本项目申报分析评价申报内容与实际相符,申报目标合理可行。

(三)项目自评步骤及方法。

由主管部门成立仁寿县2021年中央财政产油大县项目绩效评价小组,制定自评方案,通过对现场点评价和组织开展填写满意度调查问卷表,以及按照项目预算安排内容查阅财务资料等步骤及方法,对照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进行自评。

二、项目资金申报及使用情况

(一)项目资金申报及批复情况。

本项目资金申报、批复及预算调整等程序均合理、合法符合各项规定。

(二)资金计划、到位及使用情况(可用表格形式反映)。

1.资金计划。本项目仁寿县农业农村局实施的资金为660.55万元,全部是中央资金。

2.资金到位。本项目仁寿县农业农村局实施的资金为660.55万元,全部是中央资金。资金到位时间为20211130日,资金到位率100%,资金到位及时。

3.资金使用。截止20221231日,本项目共支出81.57万元,资金支付率为12.3488%,资金支付及时。资金均按照合同约定的支付标准支付,支付依据合法合规,与预算相符,支付进度符合项目要求。

(三)项目财务管理情况。

本项目实施单位财务管理制度健全,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账务处理及时,会计核算规范。

三、项目实施及管理情况

(一)项目组织架构及实施流程。

仁寿县农业农村局为项目实施主体。仁寿县农业农村局通过政府采购方式,采购项目所需物资,并发放到项目区农户手中。社会化服务通过政府采购确认服务主体,完成项目建设。农业农村局编印发放技术资料,开展油菜生产全过程技术培训指导。

(二)项目管理情况。

项目招投标、政府采购、项目公示等均合理、合理、合规。

(三)项目监管情况。

项目实施期间,仁寿县农业农村局通过实地调查、入户访问、查验物资分发入户花名册等方式对项目的实施进行严格监管。

四、项目绩效情况

(一)项目完成情况。

已在珠嘉镇、青岗乡等7个乡镇建设油菜绿色高质高效行动示范片7万亩,已在青岗乡着手打造1000亩的彩色油菜花观赏地。油菜已完成种植,还需持续指导、管理油菜生产,直至油菜完成收获。

(二)项目效益情况。

经济效益:通过本项目的实施,将建成油菜绿色高质高效示范片7万亩。预计将实现项目节本增效699万元。

社会效益:通过项目的实施,一是提高农民的科学素质,增强其自身发展的能力有效改变滥施化肥和乱用农药的习惯,提高其现代化种植水平,改变传统经营理念。二是通过集成推广先进适用技术、实施油菜标准化、规模化生产,提高社会组织化程度,降低劳动强度。三是广泛推广优质油菜品种、绿色防控、全程机械化服务、有效提升全县油菜种植技术水平。四是油菜花赏花带动乡村旅游,丰富了城乡居民生活,带动油菜产业链延伸及农旅融合发展,促进农民增收。

生态效益:通过项目实施,减少农业投入品的使用,有利于生态环境的保护。

服务对象满意度:本项目服务对象满意度≥90%

五、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

本项目设计、实施合理、合法、合规。项目组织结构完善、责任落实到位、资金管理严谨、完成情况良好、服务对象满意度高。

(二)存在的问题。

无。

(三)相关建议。

无。

2022年县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奖补

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范本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主管部门在该项目管理中的职能。2022年县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奖补项目,根据《仁寿县县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仁财农〔202134号)文件要求,主管部门负责会商县财政局,提出资金分配建议方案,并按程序报审;负责资金和项目具体使用管理、绩效管理、监督检查等工作,按照权责对等原则落实监管责任。

2.项目立项、资金申报的依据。根据《关于继续做好雨露计划支持脱贫家庭新成长劳动力接受职业教育工作的通知》(川乡振发〔202144号),继续向符合条件的脱贫家庭(含监测帮扶对象家庭)安排雨露计划补助;根据《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健全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的指导意见》(中农组发〔20217号)《四川省健全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办法(试行)》(川农领〔202110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情况,制定《仁寿县防返贫致贫风险综合救助资金管理办法》,对因病因灾因突发意外等造成返贫致贫风险的监测对象进行综合救助。

3.资金管理办法制定情况,资金支持具体项目的条件、范围与支持方式概况。为加强过渡期财政衔接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中央和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关于在农业农村基础设施建设领域积极推广以工代赈方式的实施细则》及国家和省有关政策等规定,制定了《仁寿县县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资金使用范围其中包括支持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资金可用于由县级自行制定的低保、医保、养老保险、安全饮水、住房安全、临时救助等综合保障措施等支出,以及继续向符合条件的脱贫家庭(含监测帮扶对象家庭)安排雨露计划补助。

4.资金分配的原则及考虑因素。按照过渡期内保持财政支持政策总体稳定”“四个不摘要求,根据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任务的需求和财力情况,县级财政美奶奶预算安排一定规模的衔接资金,保持资金投入力度总体稳定。衔接资金根据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以工代赈、少数民族发展,综合考虑脱贫人口(含监测帮扶对象)规模和结构,产业发展和基础设施补短以及乡村振兴规划相关项目等需求,按照保障急需原则,依据当年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任务对资金分配重点进行优化调整,并进行综合平衡。

(二)项目绩效目标。

12022年县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奖补项目(745.5万元)主要内容:一是用于由县级自行制定的低保、医保、养老保险、安全饮水、住房安全、临时救助等综合保障措施等支出。二是继续向符合条件的脱贫家庭(含监测帮扶对象家庭)安排雨露计划补助。

22022年县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奖补项目(745.5万元)绩效目标:一是按照每人每期1500元的标准完成3316人次雨露计划补助;二是在全县对符合条件的监测对象进行综合救助,救助资金59万元;三是补助(救助)资金发放及时,群众满意度达100%

3.通过对2022年县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奖补项目(745.5万元)充分分析,该项目申报内容与实际相符,申报目标合理可行。

(三)项目自评步骤及方法。

2022年县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奖补项目(745.5万元)运用前后对比法,即对照事前绩效目标及事后完成情况,开展绩效评价工作。组织专人对项目进行督查验收,通过查阅资料和现场督查相结合,对项目进行自评。

二、项目资金申报及使用情况

(一)项目资金申报及批复情况。

2022年县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奖补项目(745.5万元)按照《仁寿县县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要求将2021年秋季学期雨露计划补助资金、2022年春季学期雨露计划补助资金和2022年防返贫致贫风险综合救助资金纳入2022年县级财政预算。

(二)资金计划、到位及使用情况。

1.资金计划和到位情况。2022年县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奖补项目(745.5万元)雨露计划补助资金和防返贫致贫风险综合救助资金已纳入2022年县级财政预算,根据仁财农[2022]号文件要求于2月将资金下达至县农业农村局。

2.资金使用。2022年县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奖补项目(745.5万元)用于补助2021年秋季学期雨露计划1673人,资金250.95万元;2022年春季学期雨露计划1643人,资金246.45万元;2022年防返贫致贫风险综合救助共计83人次救助资金58万余元,由于第四季度救助资金22.05万元在2023年实现支出,2022年支出救助资金35.95万元,剩余212.15万元由县财政统筹安排。

(三)项目财务管理情况。

按照《仁寿县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文件要求,我单位健全财务管理制度,在财政局的监督下,严格执行专项扶贫资金县级报账制度,指导项目单位按程序实施项目,严把项目质量关,严审项目管理及报账资料,及时处理会计账务,规范会计核算等。

三、项目实施及管理情况

结合项目组织实施管理办法,重点围绕以下内容进行分析评价,并对自评中发现的问题分析说明。

(一)项目组织架构及实施流程。

1.雨露计划补助项目。一是县级统一从系统导出学期学生信息名单下发至各镇乡(街道),乡镇(街道)核实已在册人员名单和未在系统标注且符合条件的学生。二是新申请学生需本人提出书面申请,填学生申请表和学籍证明。三是县乡两级严格审核。按照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由村(社区)、乡镇(街道)对符合条件的脱贫户(含监测户)家庭学生学籍信息及就读情况进行审核,最终形成各乡镇(街道)2022年秋季学期雨露计划拟补助名单。四是补助资金划拨。对完成审核且符合补助条件的对象,由县农业农村局会联合县财政局、县人社局、县教体局等相关部门向县政府提交资金请示,待审批同意后,县农业农村局将补助资金发放到脱贫户(含监测对象户)家庭的社保卡账户。

2.防返贫致贫风险综合救助项目。实施程序申领补助按照个人申请乡(镇)初审相关行业部门审定县巩固拓展脱贫攻坚专项小组(办公室)防返贫致贫风险综合救助资金发放的程序。

1)个人申请。符合救助条件的对象填报《仁寿县防返贫致贫风险综合救助资金申请表》,并提交户口簿复印件及相关佐证资料。

2)乡(镇)初审。乡(镇)收到申请材料后及时召开党委会进行审核,重点审核申请人困难程度、家庭经济情况是否符合救助条件,对符合条件的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将申报材料提交县级行业部门。

3)行业部门复审。根据申请救助类别,由县卫健局、县医保局、县教体局、县民政局、县住建局、县自规局、县交通局、县水利局、县应急管理局等行业部门审查对象是否符合救助条件并根据该户收支情况审定救助金额后报县巩固拓展脱贫攻坚专项小组(办公室)。

4)县巩固拓展脱贫攻坚专项小组(办公室)审批。县巩固拓展脱贫攻坚专项小组(办公室)根据各行业部门审定救助金额,审批汇总。

5)防致贫返贫综合救助资金发放。符合申报条件的,从完成审批之日起5—10个工作日内,将救助金发放到救助对象社会保障卡。

(二)项目管理情况。1.按照《四川省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强化扶贫资金项目管理的通知》(川脱贫办发〔202038号)文件要求,一是清理资金项目,做到资金项目家底清;二是收集整理资料,做到项目情况明;三是及时更新数据信息,做到系统数据完整真实;四是优化项目管理流程,依法合规加快项目实施。

2.按照《仁寿县县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文件要求,2021年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的使用管理,严格项目的规划、申报、实施和管理,严格执行项目招投标、政府采购及项目公示制度等,产业类项目支持方向与财政衔接资金管理办法要求相符。

(三)项目监管情况。为保证项目顺利推进,由项目实施股室参与督导项目建设全过程,严把程序规范关,严把工程质量关,严把资金控制关。确保工程质量,杜绝违法乱纪行为发生。

四、项目绩效情况

(一)项目完成情况。

2022年县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奖补项目(745.5万元)其中:用于补助2021年秋季学期雨露计划1673人,资金250.95万元;2022年春季学期雨露计划1643人,资金246.45万元;2022年防返贫致贫风险综合救助共计83人次救助资金58万余元,由于第四季度救助资金22.05万元在2023年实现支出,2022年支出救助资金35.95万元,剩余212.15万元由县财政统筹安排。

(二)项目效益情况。

2022年县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奖补项目(745.5万元)对全县符合条件的在校中高职脱贫户(含监测帮扶对象)学生进行雨露计划补助,共计补助3316人次,减轻家庭教育支出;对因病因灾因突发意外等造成返贫致贫风险的监测对象进行综合救助,共救助83人。补助对象全覆盖,补助资金发放及时,受益群众满意度达100%

五、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

2022年县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奖补项目(745.5万元)严格对标省市要求设立,管理制度健全完善,规划符合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部署,与项目年度目标一致,项目资金使用符合《仁寿县县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补助资金发放准确及时。

(二)存在的问题。

存在项目资金规划不精准。主要体现在2022年防返贫致贫风险综合救助主要用于对因病因灾因突发意外等造成返贫致贫风险的监测对象进行综合救助。2022年全县共救助83人次,救助资金58万余元,由于第四季度救助资金22.05万元在2023年实现支出,2022年支出救助资金35.95万元,导致项目资金结余212.15万元,结余资金已由县财政统一安排。

(三)相关建议。

加强资金管理。按照《仁寿县县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文件要求,持续支持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建立防止返贫致贫监测和帮扶机制,采取有效措施加快预算执行,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确保衔接资金支出进度达到相关要求。

 

仁寿县2022年德康代养场建设项目支出

绩效自评报告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主管部门在项目管理中的职能

项目管理部门为仁寿县农业农村局,负责项目方案编制报批、德康代养场项目行业管理、建设协调、技术指导、项目验收、执行县上项目奖补政策兑现、建成后生产管理、绩效评价等职能。

2.项目依据:2018118日,仁寿县十八届人民政府第55次常务会议议定(仁府定字第3号 总字〔201821号),同意仁寿县人民政府与四川德康农牧科技有限公司签订《100万头生猪养殖暨屠宰肉食品加工项目》,协议约定,对新发展建设的德康自繁自养代养场按20万元/单元标准实行奖补。

3.资金管理办法制定情况,资金支持具体项目的条件、范围与支持方式概况。

按照项目资金专款专用原则,统筹安排中省、市级相关项目资金、县级资金,对我县2018年底开始实施的省级重点项目仁寿德康100万头生猪养殖暨屠宰肉食品加工项目代养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予以支持。截至202212月,全县建成德康代养场105281个单元,符合项目支持条件。

4.资金分配的原则及考虑因素。

根据我县与德康集团签订的《100万头生猪养殖暨屠宰肉食品加工项目合作协议》,2019年至2021年间,全县计划新建德康代养场800个单元,县财政按20万元/单元给予业主建设补助。

(二)项目绩效目标。

1.项目主要内容。

项目在全县择址建设家庭农场800个单元,一个单元家庭农场为年存栏种猪50头,年出栏商品猪约1250头。家庭农场单元个数可根据选址情况,每户家庭农场建设1个及以上单元。每个单元包括相应的德康技术标准的智能化圈舍、消毒防疫和管理用房、自动投料系统、专变供电设施及备用发电设备设施、粪污收集池、干湿分离设施、干粪棚、化粪池(或沼气池)、储液池等、配套与饲养规模相适应的用于粪污消纳的种植用地。

2022年度共计支付兑现1445个单元德康代养场,并按项目要求支付兑现。具体为:板桥镇河口村叶火建4个单元、王伯林4个单元、板桥镇朱家村周建清2个单元、始建镇马湖村樊辉4个单元、徐进展4个单元、始建镇杏花村方魏1个单元、富加镇民主村刘望4个单元、廖婷婷4个单元、禾加镇七里村胡云辉2个单元、谢安镇塘唇村张红秀4个单元、龙正镇冲天村阙兴宽3个单元、汪洋镇红日村夏忠成2个单元、满井镇高家村宋潮富5个单元、藕塘镇代寺村邝祥2个单元。

2.项目应实现的具体绩效目标,包括目标的量化、细化情况以及项目实施进度计划等。

12户业主在完成与德康公司签订合作协议后,由县级相关部门、所在乡镇、德康公司协助选址后,分别于2019年不同时段进行场地平整,按德康公司设计标准开始建设,分别于202110-12月竣工,经德康公司验收合格后,再由县农业农村局组织验收。项目小计建成1900头母猪存栏规模,年出栏商品猪能力42000头。

3.分析评价申报内容是否与实际相符,申报目标是否合理可行。

20192020年项目建设户按与德康公司签订的协议养殖规模单元数,在德康公司技术人员指导及县局和乡镇的监督下实施德康代养场建设,202110-12月项目陆续竣工,首先由德康公司按德康公司技术标准进行验收,然后报县农业农村局。县局接德康公司验收报告后,组织人员现场复核验收,全部验收合格后,县局再向财政局提出书面报告,申报需要支付兑现的资金规模,申报内容完全与实际相符。申报目标真实可信、准确无误,切实可行。

(三)项目自评步骤及方法。

1.项目户选择。选择具有投资积极性、有一定经济实力、选址合法合规、有粪污消纳能力的业主实施德康代养场建设项目。

2.建设指导。局上安排专人,实行包保负责制。

3.竣工验收。以德康公司验收资料为基础,局上组织验收。

4.资金兑现。验收合格后,按程序按20万元/单元兑现奖补资金。

5.生产管理。在德康公司管理的基础上,局上确定专人包保负责。按月统计监测项目户生猪存栏情况、母猪产仔情况、出栏情况、收入情况、粪污无害化处理和资源化利用情况等,分析项目投入产出情况。

二、项目资金申报及使用情况

(一)项目资金申报及批复情况。

按照《仁寿德康100万头生猪养殖暨屠宰肉食品加工项目合作协议》,德康集团计划在我县新建800个单元生猪代养场,我县按20万元/单元标准给予德康签约合作户建设奖补。2022年度本批次支付兑现202110月后竣工验收的代养户1445个单元,均由农业农村局在验收合格后向财政局提出兑现资金申请,2022年由国库支付兑现。

(二)资金计划、到位及使用情况

附表仁寿县2022年度德康项目资金兑现情况表

序号

业主姓名

场址

联系电话

单元数

补助资金(元)

1

徐进展

始建镇马湖村

13881884527

4

800000

2

刘望

富加镇民主村

18380300828

4

800000

3

廖婷婷

富加镇民主村

13608223041

4

800000

4

叶火建

板桥镇河口村

18190880493

4

800000

5

王伯林

板桥镇河口村

18380300828

4

800000

6

方魏

始建镇杏花村

15390199641

1

200000

7

张红秀

谢安镇塘唇村

13458695709

4

800000

8

樊辉

始建镇马湖村

13980465975

4

800000

9

阙兴宽

龙正镇冲天村

18783365592

3

600000

10

夏忠成

汪洋镇红日村

13608057810

2

400000

11

周建清

板桥镇朱家村

15982852069

2

400000

12

胡云辉

禾加镇七里村

15282334087

2

400000

13

宋潮富

满井镇高家村

13668297899

5

1000000

14

邝祥

藕塘镇代寺村

13219768718

2

400000

小计

14户



45

9000000

项目已于202110-12月,经德康公司、县农业农村局验收后报县财政,县财政已于2022年整合资金全部兑现14户奖补资金合计900万元。

(三)项目财务管理情况。

总体评价各项目实施单位财务管理制度是否健全,是否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账务处理是否及时,会计核算是否规范等。

项目验收合格申报资金后,由县农业农村局财务管理部门按程序报县财政局,并按财务管理制度,整合资金兑现,会计核算规范。本年度支付兑现2021年建成的1445个单元资金900万元,其中县级资金754.334万元,2021年省级财政现代农业发展工程资金支持开展出栏生猪补贴结余资金145.666万元。

三、项目实施及管理情况

(一)项目实施组织构架及实施流程

1.建立项目领导小组。由县委、县政府分管领导为组长,县政府办、县农业农村局、县财政局、县自然资源局、眉山市仁寿生态环境局、县发改局、县行政审批局、县金融管理局及国网仁寿供电公司、县农担公司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建立了仁寿德康项目领导小组(仁府办函〔2018145号)。负责德康100万头生猪养殖暨屠宰肉食品加工项目及市红黑榜激励资金项目的规划、政策、发动、领导和管理等工作。

2.建立项目工作小组。由县农业农村局局长任组长,分管副局长及县自然资源局、眉山市仁寿生态环境局分管副局长任副组长,相关业务人员为成员,建立了项目工作小组,负责项目选址、审批、融资、实施指导等工作。

3.项目实施流程。项目方案编制项目申报项目批复项目选址项目设施农业用地备案项目设计项目融资项目实施项目指导竣工验收项目奖补资金兑现项目建成后期管理。

(二)项目管理情况。

1.从德康签约合作户中选择业主实施项目。

2.按照德康2号家庭农场设计和建设标准建设。

3.项目选址符合用地、环保要求,并按规定办理设施农业用地备案、环保备案或环评批复。

4.项目由业主自行建设。由于项目投资以业主为主(占总投资85%以上)财政补助为辅,不适宜招投标和政府采购,因此项目建设由业主自行选择施工方进行建设和设备采购。

(三)项目监管情况。

1.资金专账管理。整合县级资金和中省项目资金,实行专户专账管理,专款专用。

2.组织专班实施。县局成立种养办,专门负责德康项目实施监管和指导。

3.建设全程监管。对所有德康代养场项目业主,从选址、办证、工程建设、种养结合等,开展全过程监管,发现问题立行立改。

四、项目绩效情况

(一)项目完成情况。

202110-12月,县农业农村局组织相关人员,在德康公司验收的基础上,对项目12户项目实施户建设的家庭农场进行了验收,全部完成或超额完成各项任务。项目合计投资4636万元,建成38个单元德康自繁自养代养场,年生猪出栏产能可达4.2万头。

(二)项目效益情况。

1.经济效益分析

实施项目的板桥镇河口村叶火建、王伯林、朱家村周建清、始建镇马湖村樊辉、徐进展、杏花村方魏、富加镇民主村刘望、廖婷婷、禾加镇七里村胡云辉、谢安镇塘唇村张红秀、龙正镇冲天村阙兴宽、汪洋镇红日村夏忠成、满井镇高家村宋潮富、藕塘镇代寺村邝祥等14户德康签约户,建成德康自繁自养代养场45个单元,常年存栏能繁母猪2250头,按我县德康代养户投产至今的生产水平,每头母猪每年出栏商品猪22头,每年可保证出栏商品猪49500头。按照2018117日眉山市委副书记黄剑东、市政府副市长肖忠良同德康集团董事长王德根、德康集团副董事长胡伟等研究加快推进华西希望-德康集团眉山200万头生猪一体化项目建设工作《会议纪要》(眉府阅〔201897号)约定,给予合作代养户平均不低于260/头的代养费计算,项目年代养费收入1092万元,平均每个单元代养费收入28.74万元。

经调查,我县代养场建设投入为122万元/单元,每年运行投入人工、水电、维护等费用为7.4万元,年代养纯收益为28.74万元-7.4万元=21.34万元,项目静态投资期为(122万元-20万元)/21.34万元+1=5.78年。

2.社会效益分析

一是项目示范带动作用。在项目示范带动下,全县建成投产德康代养场260个单元,存栏母猪1.3万头,年产能26万头,有力促进了我县生猪产业发展。二是项目建设标准化智能化自动化水平提升,推进了我县生猪产业整体水平的提高。

3.生态效益分析

项目建设按照以养定种、种养结合开展,粪污前期处理方式为刮粪式干清粪,减少了粪污量,做到了源头减量;后期采取干湿分离,建设配套足够的沼气池(化粪池)、曝氧池进行无害化处理,配套田间蓄污池,并按存栏5/亩标准配套足量的种植用地,处理后的粪污还田做粪肥,做到零排放、零污染、生态效益明显。

4.可持续效益分析

项目推行生猪自繁自养,能够培养一大批懂技术的新型职业技术农民,家有千金,不如技术在身”“技不压身,可保证农民养猪项目的可持续发展

五、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

1.项目设立符合国家产业政策,采取大企业+小业主方式发展生猪产业,为我县生猪稳产保供打下了坚实基础,为擦亮四川生猪品牌做贡献。

2.项目建设标准化智能化自动化水平提高,有力提高了全县生猪产业整体水平,示范作用明显。

3.项目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效益明显,培养了一大批新型职业技术农民,筑牢了可持续发展技术基础。

4.政企合作推进生猪全产业链发展效果明显。

5.建议大面积推广德康生猪养殖模式。

(二)存在的问题

1.德康公司生产环节技术力量不足。

2.部分德康代养户技术能力不足。

3.个别德康代养户粪污处置和利用不到位。

(三)相关建议

1.加强德康代养户技术培训、技术指导。

2.加强代养户粪污无害化处理和资源化利用常态化监管。

仁寿县生猪调出大县奖励资金项目支出

绩效自评报告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主管部门在项目管理中的职能

项目管理部门为仁寿县农业农村局,负责项目方案编制报批、项目行业管理、建设协调、技术指导、项目验收、执行县上项目奖补政策兑现、建成后生产管理、绩效评价等职能。

2.项目立项、资金申报的依据

根据四川省财政厅《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2年生猪调出大县奖励资金预算的通知》(川财建〔2021267号)下达我县645万元,《财政厅关于下达2022年生猪调出大县奖励资金预算的通知》(川财建〔2022126号)下达我县49万元,《关于印发四川省生猪(牛羊)调出大县奖励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川财建〔201672号)文件精神,该资金可用于生猪(牛羊)生产环节的圈舍改造、良种引进、粪污处理、防疫、保险、牛羊饲草料基地建设,以及流通环节的冷链物流、仓储、加工设施设备等方面的支出。对我县德康乐群育肥场基础建设及全县3492-6月出栏的生猪进行补贴。

3.资金管理办法制定情况,资金支持具体项目的条件、范围与支持方式概况。

根据《仁寿县涉农资金统筹整合管理长效机制实施意见(试行)》执行,按照项目资金专款专用原则,统筹安排中省相关项目资金,对我县德康乐群育肥场基础建设及全县3492-6月出栏的生猪进行补贴。项目建设完工后,经县农业农村局、县财政局组织验收合格后,县农业农村局将补助资金直接拨付到补贴对象账户。

4.资金分配的原则及考虑因素

根据仁寿县人民政府与四川德康农牧科技有限公司100万头生猪养殖暨屠宰肉食品加工项目合作协议及《关于德康眉山200万头生猪一体化项目推进情况的工作通报》(2018年仁寿县人民政府送阅件1510号),仁寿德康农牧有限公司乐群村育肥场项目总投资2970.14万元,省财政下达我县2022年生猪调出大县奖励资金694万元,切块400万元用于补助德康乐群育肥场,补助金额为项目总投资的13.47%,剩余294万元用于补贴20222-6月出栏的生猪。

(三)资金管理办法

(二)项目绩效目标

1.项目主要内容

项目主要内容:一号圈舍保育舍2单元+育肥舍10单元面积7455平方米;二号圈舍保育舍2单元+育肥舍6单元面积5036平方米;圈舍土建钢构投资1380万元,屋面保温工程投资108万元,养殖设备投资590万元,其中:饲喂系统2套,合计90万元,环控系统2套,合计180万元,栏位、漏粪板系统2套,合计304万元。蓄水池容积500立方米,生活区面积1100平方米,生活区建筑及净水设备恒压设备投资260万元。环保处理区面积1860平方米;一级光氧化池面积4872平方米;储存塘面积1666平方米;应急池面积986平方米;无害化处理间面积72平方米,环保区土建投资260万元,环保设备投资290万元,圈舍区及环保区除臭设备投资100万元。项目平场投资138万元,项目面积119亩,总投资概算3200万元。项目备案文号川投资备【2020-511421-03-03-492834FGQB-0133号。

对全县3492-6月出栏的生猪进行补贴,补贴标准为20/头。

2.项目实现的绩效目标

项目预计20224月完工,6月实现资金拨付。15000头育肥场项目建设完成后,预计每年生猪出栏达3万头,预计新增产值9000万元。

3.项目资金申报相符性。

按照2018年县政府送阅件1510号、2022年县政府送批件875号领导批示,在县局和乡镇的监督下建设,项目完工后,县农业农村局、县财政局组织人员现场复核验收,全部验收合格后,再向财政局提出书面报告,申报需要支付兑现的资金规模,申报内容完全与实际相符。申报目标真实可信、准确无误,切实可行。

二、项目资金申报及使用情况

(一)项目资金申报及批复情况。

县农业农村局、县财政局于2022328日,向县人民政府报送《仁寿县农业农村局仁寿县财政局关于使用2022年生猪调出大县奖励资金的请示》(仁农〔202263号),328日,县人民政府签批同意此请示(2022年仁寿县人民政府送批件273号)。后又于811日,向县人民政府报送《仁寿县农业农村局仁寿县财政局关于使用2022年生猪调出大县奖励资金的请示》(仁农〔2022153号),811日,县人民政府签批同意此请示(2022年仁寿县人民政府送批件875号)。

(二)资金计划、到位及使用情况

资金计划及到位。根据四川省财政厅《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2年生猪调出大县奖励资金预算的通知》(川财建〔2021267号)下达我县645万元,《财政厅关于下达2022年生猪调出大县奖励资金预算的通知》(川财建〔2022126号)下达我县49万元,资金到位率100%

资金使用。截至目前,该项目共计使用资金694万元,资金使用率100%。资金使用安全、规范、有效。资金支付范围、支付标准、支付进度、支付依据等合规合法、与预算相符。

(三)项目财务管理情况。

县农业农村局财务管理制度健全,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账务处理及时,会计核算规范。

三、项目实施及管理情况

结合项目组织实施管理办法,重点围绕以下内容进行分析评价,并对自评中发现的问题分析说明。

(一)项目组织架构及实施流程

项目组织架构:成立由县农业农村局局长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畜牧生产科教站、办公室、计财股、纪检办等负责人为成员的仁寿县生猪标准化建设项目工作领导小组,负责项目的组织、协调、督查等。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畜牧生产科教站站长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办公室日常工作。

项目实施流程:整个项目工作由领导小组负责协调,相关站股办按照各自分工,负责项目组织实施、资料收集、监管、资金拨付等工作。

(二)项目管理情况。

1.按照相关要求组织实施。

2.项目选址符合用地、环保要求,并按规定办理设施农业用地备案、环保备案或环评批复。

(三)项目监管情况。

1.资金专账管理。整合县级资金和中省项目资金,实行专户专账管理,专款专用。

2.建设全程监管。对所有德康项目从选址、办证、工程建设、种养结合等,开展全过程监管,发现问题立行立改。

四、项目绩效情况

(一)项目完成情况

该项目标准化圈舍建设内容新建母猪分娩一舍3200平方米,新建母猪配怀一舍5200平方米,安装产床500套,购置限位栏2200个,总坪面积9800平方米。经验收人员实地踏勘,场平面积:9850平方米,完成率为100.5%;母猪分娩一舍长:115米,宽:30米,面积:3450平方米,完成率为107.8%;母猪配怀一舍长:120米,宽:45米,面积:5400平方米,完成率为103.8%;产床数量:500套,完成率为100%;限位栏数量:2200个,完成率为100%。该项目与建设实施方案内容一致,工程质量合格,于2021323日完成验收,第一批资金于2021326日完成拨付,拨付率100%;第二批资金于2021624日完成拨付,拨付率100%

(二)项目效益情况

1.经济效益

扩大生产规模,增加农民就业。新建15000头育肥场项目建设完成后,预计每年出栏数达到3万头,预计新增产值9000万元。

2.社会效益

增强养殖户信心,推行标准生产,促进结构调整。在生产管理过程中,全面推行全封闭式管理、同源引种、全进全出以及科学完整的疫病综合防控措施,提高了生猪出栏率和整齐度。通过该项目建设,进一步促进生猪产业健康发展。

3.生态效益

有效处理粪污,改善民生问题。通过项目建设,完善粪污综合处理设施,全部实行干清粪工艺和粪污综合处理利用,避免环境污染,粪污科学处理后还田,提高土壤地力,促进种植业发展,有利于推动环境友好型、资源节约型畜牧业发展。

五、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

1.项目设立符合国家产业政策,为我县生猪稳产保供打下了坚实基础,为仁寿由生猪产业大县向生猪产业强县奠定基础。

2.项目建设标准化智能化自动化水平提高,有力提高了全县生猪产业整体水平,示范作用明显。

3.项目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效益明显,筑牢了可持续发展技术基础。

(二)存在的问题

(三)相关建议

1.德康公司应加强专业技能提升。

2.加强代养户粪污无害化处理和资源化利用常态化监管。

仁寿县2022年商品粮大县奖励资金

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基本情况。

1.仁寿县农业农村局在2022年商品粮大县奖励资金项目的主要职责为:制定项目实施方案、项目预算。监督和评估项目进度、项目质量、项目成本。组织实施项目的各项工作,包括物资服务采购、物资分发、技术指导、项目资金报账等工作。

2.项目立项、资金申报的依据:四川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2年商品粮大市、商品粮大县奖励资金专项预算的通知》(川财建〔2022330号)。

3.资金支持具体项目的条件、范围与支持方式概况:项目暂无实施方案,将尽快根据我县实际情况与乡镇条件合理制定实施方案。

(二)项目绩效目标。

暂无。

(三)项目自评步骤及方法。

暂无。

二、项目资金申报及使用情况

(一)项目资金申报及批复情况。

暂无。

(二)资金计划、到位及使用情况(可用表格形式反映)。

本项目资金为971.04万元,全部是中央资金。我单位将尽快编制项目方案,并根据项目方案与各项规定合理、合法、合规地使用资金。

(三)项目财务管理情况。

本项目实施单位财务管理制度健全,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账务处理及时,会计核算规范。

三、项目实施及管理情况

结合项目组织实施管理办法,重点围绕以下内容进行分析评价,并对自评中发现的问题分析说明。

(四)项目组织架构及实施流程。

暂无。

(五)项目管理情况。

暂无。

(六)项目监管情况。

暂无。

四、项目绩效情况

(一)项目完成情况。

暂无。

(二)项目效益情况。

暂无。

五、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

暂无。

(二)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暂无。

2022年中央财政成品油价格调整对渔业补助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基本情况

1.农业农村在该项目管理中的职能

严格按照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章条例,提出资金分配建议方案,报县政府审议同意后实施。在项目资金实施过程中,加强资金监管、项目调度,并做好绩效评价相关工作,推动项目资金效益充分发挥。

2.项目立项、资金申报的依据

根据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农业农村厅《关于下达2022年中央财政成品油价格调整对渔业补助预算的通知》(川财农〔202279号)文件要求精神,下达我县2022年水产养殖业绿色发展和渔业资源养护补助资金569.92万元,其中渔业绿色循环发展试点500万元,水产品质量安全抽检31.92万元,亲本更新38万元。

3.资金管理办法制定情况,资金支持具体项目的条件、范围与支持方式概况

按照《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关于实施渔业发展支持政策推动渔业高质量发展的通知》(财农〔202141号)文件执行,资金主要用于水产养殖业绿色发展、渔业资源养护和渔政信息化建设等环节。

4.资金分配的原则及考虑因素

渔业绿色循环发展试点项目补助500万元。重点围绕球溪河流域水生态治理,筛选出20处规模化养殖池塘和仁寿县方家稻椒渔现代农业园区生态循环水产圈养示范场实施养殖池塘标准化改造和尾水治理项目。水产品质量安全抽检31.92万元。从全县301450亩以上的水产养殖户(养殖场)中随机抽样1064户,开展抽样检测。亲本更新38万元。用于完成省级水产原种场四川荣森渔业有限公司和四川乐活龙湖鳖业有限公司的亲本更新。

(二)项目绩效目标

1.项目主要内容

实施1892亩养殖池塘和方家镇东岳村仁寿县方家稻椒渔现代农业园区生态循环水产圈养示范场池塘标准化改造和养殖尾水治理,重点开展池塘整形清淤、挖沟起垄、护坡及生产道路、进排水沟渠及管道等标准化改造和池塘底排污、沉淀池、铺设生态浮床等环保养殖设施项目。

从全县50亩以下的3014户水产养殖户(养殖场)中随机抽样1064户,每个养殖户(养殖场)抽检1个主养品种,每个样品检测指标为4类(孔雀石绿1个、硝基呋喃类1个、氯霉素1个、氧氟沙星1个),共抽检1064批次水产品样品使用快速检测设备定性检测。

完成省级水产原种场四川荣森渔业有限公司和四川乐活龙湖鳖业有限公司的黄颡鱼、长吻鮠、中华倒刺鲃、胭脂鱼、岩原鲤、中华鳖等品种亲本更新。

2.项目应实现的具体绩效目标,包括目标的量化、细化情况以及项目实施进度计划等

项目实施后,可推进我县水产品稳产保供能力提升,促进养殖尾水资源化利用,逐步实现规模化池塘养殖尾水治理全覆盖,实现水产养殖业绿色循环发展。让违法使用禁限用兽药问题基本解决,有效遏制常规兽药残留超标问题,生产销售的水产品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进一步落实生产经营者主体责任,进一步提高养殖者规范用药技术,进一步普及绿色健康养殖模式,进一步提升水产品质量安全水平。该项目均计划在202212月底前完成,202212月底省级水产原种场四川荣森渔业有限公司亲本更新已完成,截至目前该项目已完成抽样检测和亲本更新,池塘标准化改造和养殖尾水治理已完成工程量90%,预计5月中旬全面完成。

(三)项目自评步骤及方法

按照《关于开展2022年度财政支出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要求,开展项目绩效自评。一是强化项目管理情况。严格按照《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关于实施渔业发展支持政策推动渔业高质量发展的通知》(财农〔202141号)文件规定,明确提出绿色发展资金支出使用范围。二是开展项目督查。县农业农村局加强行业指导,并对项目实施情况、资金落实及使用情况进行专项督导,确保资金安全使用。

二、项目资金申报及使用情况

(一)项目资金申报及批复情况。

县农业农村局、县财政局于2022921日,向县人民政府报送《仁寿县农业农村局仁寿县财政局关于送审仁寿县2022年中央财政成品油价格调整对渔业补助预算资金项目实施方案的请示》(仁农〔2022179号),926日,县人民政府签批同意此请示(2022年仁寿县人民政府送批件1031号)。

(二)资金计划、到位及使用情况

资金计划及到位。根据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农业农村厅《关于下达2022年中央财政成品油价格调整对渔业补助预算的通知》(川财农〔202279号)下达我县水产养殖绿色发展资金569.92万元,资金到位率100%

资金使用。202212月底前,共支付亲本更新项目补助经费33万元,截至目前该项目共计使用资金471.9008万元,资金使用率83%。资金使用安全、规范、有效。资金支付范围、支付标准、支付进度、支付依据等合规合法、与预算相符。

(三)项目财务管理情况。

县农业农村局财务管理制度健全,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账务处理及时,会计核算规范。

三、项目实施及管理情况

结合项目组织实施管理办法,重点围绕以下内容进行分析评价,并对自评中发现的问题分析说明。

(一)项目组织架构及实施流程

成立由县农业农村局局长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水产服务中心、办公室、计财股、纪检办等负责人为成员的仁寿县水产养殖池塘尾水治理项目工作领导小组,负责项目的组织、协调、督查等。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水产服务中心负责人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办公室日常工作。

养殖户申报所在乡镇人民政府核实县农业农村局审定编制项目实施方案包括资金使用计划县人民政府审批养殖户按照下达的资金使用计划和项目实施要求组织实施。

(二)项目管理及监管情况

项目实施单位严格按照成品油价格调整对渔业补助资金支出使用范围。开展项目建设,落实补助公示,将补助资金切切实实发放到补助对象。由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对项目实施情况、资金落实及使用情况进行专项督导,确保资金安全使用。

四、项目绩效情况

(一)项目完成情况

截至目前该项目已完成抽样检测和亲本更新,池塘标准化改造和养殖尾水治理已完成工程量90%,预计5月中旬全面完成。项目建设与实施方案内容一致,工程质量合格,工程完成率为95%,资金拨付率95%

(二)项目效益情况

1.经济效益。水质好了,病害少了,鱼的产量有所增加,成鱼品质也更高了,出售价格也比一般养殖场每斤高出不少。

2.社会效益。通过水产养殖尾水处理技术,水产品稳产保供能力提升,水产养殖尾水治理能力提升,提升渔业养殖水环境质量,推动渔业绿色发展。检测工作有利于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可规范养殖户用药行为,保障水产养殖生态环境安全,促使本地区水产品质量安全形势持续稳定向好和水产养殖业健康可持续发展。优质水产苗种供应能力提升5%以上。

3.生态效益。有效处理水产养殖尾水,有效改善流域污染问题。通过项目建设,完善水产养殖尾水处理设施,使养殖尾水得到有效处理,实现养殖尾水达标排放。

五、评价结论

(一)评价结论

项目设立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效益明显,筑牢了渔业绿色发展稳产保供,为我县渔业稳产保供打下了坚实基础。项目总体情况较好,总体评价98分。

(二)存在的问题

项目实施过程中养殖户自筹资金难度较大及成鱼出塘时间与施工时间节点有偏差,导致施工进度缓慢。

(三)相关建议

建议增加水产养殖业绿色发展补助资金投入,以利于水产养殖业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在今后的项目实施过程中提前做好时间统筹安排。

2022年中央财政动物防疫等补助经费

项目绩效自评报告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基本情况

1.农业农村在该项目管理中的职能

严格按照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章条例,提出资金分配建议方案,报县政府审议同意后实施。在项目资金实施过程中,加强资金监管、项目调度,并做好绩效评价相关工作,推动项目资金效益充分发挥。

2.项目立项、资金申报的依据

按照《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农业农村厅关于提前下达2022年中央财政动物防疫等补助经费的通知》(川财农〔2021170号)要求,为完成我县2022年动物疫病防控任务,确保动物疫病防控工作的科学性、严谨性、公正性,提升我县动物疫病防控水平,结合我县实际,制定《仁寿县2022年中央财政动物防疫补助经费项目实施方案》。

3.资金管理办法制定情况,资金支持具体项目的条件、范围与支持方式概况

按照《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农业农村厅关于修订农业相关转移支付资金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川财农〔2022120号)文件要求,资金主要用于动物防疫等补助经费,推动畜禽业健康可持续发展。

4.资金分配的原则及考虑因素

为提升我县人畜共患病高致病性禽流感、布鲁氏菌病和重大动物疫病的监测能力和防控水平,确保全县重大动物疫情不发生区域性流行,保障全县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实现口蹄疫、高致病性禽流感、小反刍兽疫、猪瘟等重大动物疫病强制免疫有效防止区域性动物疫情的发生及不出现大规模随意抛弃病死动物畜禽现象,资金分配主要用于国家强制免疫疫苗采购、防疫物资采购、购买社会化服务、先打后补及畜禽无害化处置环节补助补贴等。

(二)项目绩效目标

1.项目主要内容

2022年强制免疫疫苗采购,猪O型、A型口蹄疫二价灭活疫苗70万头份(2.00/头份)需140万元,采购牛、羊O-A型口蹄疫二价灭活疫苗5万头份(1.69/头份)需8.45万元,采购重组禽流感病毒(H5+H7)三价灭活疫苗600万毫升(0.3/毫升)需180万元,采购小反刍兽疫活疫苗2万头份(0.4/头份)需0.8万元,合计329.25万元;2022年春、秋两防防疫物资采购,主要用于注射器、针头、碘酒、防护服、口罩、药棉等防疫物资及实验室设备与实验室抗体检测试剂盒70万元;购买社会化服务试点12万元;先打后补补贴经费预留77.29万元;养殖环节病死猪无害化处理补助52.53万元。总计541.07万元。

2.项目应实现的具体绩效目标,包括目标的量化、细化情况以及项目实施进度计划等

通过项目实施提升我县人畜共患病高致病性禽流感、布鲁氏菌病和重大动物疫病的监测能力和防控水平,确保全县重大动物疫情不发生区域性流行,保障全县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实现口蹄疫、高致病性禽流感、小反刍兽疫、猪瘟等重大动物疫病强制免疫,应免密度达90%以上,免疫抗体抽检合格率达70%以上,依法对重大动物疫情处置率100%,实现养殖环节病死畜禽100%无害化处理。

20226-10月份,全面完成疫苗采购和防疫注射;202212月底前全面完成项目建设和资金拨付。

(三)项目自评步骤及方法

按照《关于开展2022年度财政支出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要求,开展项目绩效自评。一是强化项目管理情况。严格按照《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农业农村厅关于修订农业相关转移支付资金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川财农〔2022120号)文件要求规定,明确用于动物防疫及检疫专项经费使用范围。二是开展项目督查。县农业农村局加强行业指导,并对项目实施情况、资金落实及使用情况进行专项督导,确保资金安全使用。

先打后补资金申报严格按照畜禽养殖场户申报乡镇(街道办)农业服务中心初审县疫控中心复审-县农业农村局核定市级农业农村部门备案的程序进行补贴申报,审核通过后,按申请时间先后顺序由县农业农村局通过一卡通一折通等方式,于本年度年底及时将补助资金直补到各畜禽养殖场户。

二、项目资金申报及使用情况

(一)项目资金申报及批复情况

县农业农村局县财政局于2022221日,向县人民政府报送《仁寿县农业农村局仁寿县财政局关于报送仁寿县2022年动物疫病防控专项经费实施方案的请示》(仁农〔202224号),223日,县人民政府签批同意此请示(2022年仁寿县人民政府送批件133号),批准该项目实施。

(二)资金计划、到位及使用情况

1.资金计划及到位。该项目资金在《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农业农村厅关于提前下达2022年中央财政动物防疫等补助经费的通知》(川财农〔2021170号)于20211210日提前下达,全部到位。

2.资金使用。2022年强制免疫疫苗采购支付304.865万元;2022年春、秋两防防疫物资采购支付97.409万元;购买社会化服务试点支付6万元;养殖环节病死猪无害化处理补助支付58.7295万元,总计使用支付467.0035万元。项目已经全面完成,剩余资金已经在2023年年初全部支付完毕,上述支付为截止2022年年末明细账统计。

(三)项目财务管理情况

为确保我县动物疫病防控目标高质量完成,动物疫病防控工作有效落实到位,县财政局将资金下达至县农业农村局,县农业农村局按财政资金管理相关规定加强使用管理,后期及时落实绩效评价工作。

三、项目实施及管理情况

(一)项目组织架构及实施流程

成立由县农业农村局局长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动物疫控中心、动物畜牧平台、办公室、计财股、纪检办等负责人为成员项目工作领导小组,负责项目的组织、协调、督查等。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动物疫控中心负责人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办公室日常工作。

(二)项目管理情况。成立项目专家小组,由县农业农村局分管领导任组长,相关技术骨干力量为成员,同时聘请省、市专家开展技术指导工作;三是县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县农业农村局畜牧兽医平台所具体负责项目实施工作,分别做好动物疫病的监测、诊断防控技术指导、培训工作以及强制扑杀家畜和饲养环节病死猪无害化处理。

(三)项目监管情况。财务管理制度严格,设有财务审计股,会计核算及账务处理合规合法,该项目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财务处理及时、会计核算规范。在项目实施过程中,严格按照财政资金管理相关规定,强化资金监管,确保相关资金规范管理和使用,不截留、挪用和滞留资金,做到规范透明、阳光操作。对弄虚作假、截留、挪用等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依法依规严肃处理、追究责任。

四、项目绩效情况

(一)项目完成情况

口蹄疫、高致病性禽流感、小反刍兽疫、猪瘟等重大动物疫病强制免疫应免密度达到90%以上,免疫抗体抽检合格率达70%以上,依法对重大动物疫情处置率100%,实现养殖环节病死畜禽100%无害化处理,未发生区域性重大动物疫病,未发生大规模抛弃病死猪事件,重大动物疫情平稳,保障了畜牧业可持续健康发展。

(二)项目效益情况

1.社会效益。我县规范了病死动物和病害产品的无害化处理工作,严格根据相关文件精神和合作协议按实际处理量进行补贴,争取最大限度地利用有限资源完成运输车购买补助、运输车监管设备配置和无害化处理所需费用。无害化处理后的残渣和油能够用于工业生产,产生一定经济效益。病死动物和病害产品集中处置这一行为在养殖户中有良好的社会反响,对于养殖户来说,既没有任何经济负担又能有效防止疫病传播,促进了社会进步,提高了人民生活水平。规范了实施该政策之前的行业乱象、填补了管理漏洞,基本实现了预期目标。

2.环境效益。随意掩埋或焚烧病死动物和病害产品会污染地下水,增加污水量。在腐烂分解过程中散发的恶臭容易引诱狗等其他动物的翻刨甚至叼至异地,破坏周围土壤和现有土质结构,固体废物通过各种途径进入农田,对生态环境状况产生破坏性影响。在病死动物和病害产品经过集中处置后,以上面临的所有环境问题迎刃而解。

3.满意度。对全县各乡镇的各大养殖场和部分散养户进行走访了解时,养殖户对该政策的实施方案、实施过程和最终效果都表示了认可,在不产生经济负担的前提下,既为自己的养殖场省下了无害化处理的人力、物力,又能防止疫病传播、保护生态环境,养殖户的满意度都非常高。

五、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

仁寿县农业农村局实施中央财政动物防疫等补助经费项目,经费及时拨付到位,支出合理合规,实现了预定的绩效目标,同时立项依据充分,目标明确,为推进仁寿县畜牧业绿色健康可持续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

(二)存在的问题

生猪产能上升,重大动物疫病疫苗购置经费、消毒物资购置经费、强制免疫效果监测经费、防疫物资及耗材购置经费、购买防疫社会化服务经费、养殖环节无害化处理经费都相应增大,中央财政动物防疫补助经费相对吃紧。

(三)相关建议

为进一步探索创新先打后补重大动物疫病强制免疫疫苗补助机制,发挥财政补助政策对动物防疫工作的促进作用,同时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促进养殖场依法落实动物防疫主体责任,全面提高重大动物疫病防控能力,恳请上级部门在原资金渠道内增大我县动物防疫等补助经费投入。

2022年动物疫病防控和畜禽无害化处理

项目绩效自评报告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基本情况

1.农业农村在该项目管理中的职能

严格按照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章条例,提出资金分配建议方案,报县政府审议同意后实施。在项目资金实施过程中,加强资金监管、项目调度,并做好绩效评价相关工作,推动项目资金效益充分发挥。

2.项目立项、资金申报的依据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机制的意见》(国办发〔201447号)和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机制的实施意见》(川办发〔201538号)文件精神原则上生猪调出大县和年饲养量在5000万只以上的家禽养殖大县要建立1个专业无害化处理场,经县政府同意,采取招标方式确定无害化处置公司负责我县病死动物和病害产品无害化处置工作,并与中标公司签订合作协议。无害化处理费用按实际处理量定期结算,按仁财建〔201640号文件领导批示,除上级财政补助资金外由县财政补贴,其执行标准为:病死猪中央标准为80/头(无论大小),县上实际执行标准为20公斤以上的猪80/头,20公斤以下的猪为20/头。其余畜禽中央和省均无明确要求,县上执行标准为牛600/头,羊、犬(20公斤以上)65/只,羊、犬(20公斤以下)20/只,鱼、禽、兔及动物组织2.5/公斤。2022年县级年初预算动物畜禽无害化处理专项经费(仁农〔202249号)210.75万元。

按照川农发〔202113号文件要求统筹2022年县级年初预算动物疫病防控专项经费”343万元。

3.资金管理办法制定情况,资金支持具体项目的条件、范围与支持方式概况

按照《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农业农村厅关于修订农业相关转移支付资金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川财农〔2022120号)文件要求,资金主要用于动物防疫等补助经费,推动畜禽业健康可持续发展。

4.资金分配的原则及考虑因素

为有效防止区域性动物疫病的发生及不出现大规模随意抛弃病死动物畜禽现象,资金分配主要用于动物疫苗采购、实验室设备维护、畜禽无害化处置补助及检疫证章的采购等。

(二)项目绩效目标

1.项目主要内容

兽用狂犬病疫苗、猪瘟活疫苗采购,狂犬病疫苗50万只(份),4.5/只(份),需225万元;猪瘟活疫苗100万头(份),0.18/头(份)测算,需18万元,合计243万元;动物疫控中心和乡镇畜牧兽医站兽用废弃物无害化处置费与疫苗冷链设备运行维护费47.5万元;重大动物疫病免疫应激反应死亡补助及药费抢救费概算资金32万元;畜禽无害化处置费与动物检疫证章采购210.75万元。总计553.75万元。

2.项目应实现的具体绩效目标,包括目标的量化、细化情况以及项目实施进度计划等

通过项目实施,进一步优化动物防疫资源配备,落实防疫措施,强化防控力度,提高我县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动物卫生监督执法工作水平,提升我县对非洲猪瘟等重大动物疫病防控水平,确保全县狂犬病零发生,保障全县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实现狂犬病免疫密度达100%,免疫抗体抽检合格率达80%以上,不发生大规模随意抛弃病死畜禽事件。

20223-6月份,全面完成狂犬病疫苗、猪瘟活疫苗采购和防疫注射工作;202212月底前全面完成项目建设和资金拨付。

(三)项目自评步骤及方法

按照《关于开展2022年度财政支出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要求,开展项目绩效自评。一是强化项目管理情况。严格按照《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农业农村厅关于修订农业相关转移支付资金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川财农〔2022120号)文件要求规定,明确用于动物防疫及检疫专项经费使用范围。二是开展项目督查。县农业农村局加强行业指导,并对项目实施情况、资金落实及使用情况进行专项督导,确保资金安全使用。

二、项目资金申报及使用情况

(一)项目资金申报及批复情况

县农业农村局县财政局于2022221日,向县人民政府报送《仁寿县农业农村局仁寿县财政局关于报送仁寿县2022年动物疫病防控专项经费实施方案的请示》(仁农〔202225号),225日,县人民政府签批同意此请示(2022年仁寿县人民政府送批件134号)。动物检疫和畜禽无害化处理方向资金申报文件为仁农〔202249号,相关资金县人民政府已经批复同意实施。

(二)资金计划、到位及使用情况

1.资金计划及到位。申报的动物防疫专项资金343万元,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与订购检疫证章210.75万元,合计553.75已经全部到位。

2.资金使用。其中14.1万元用于在农业部指定厂家订购动物检疫证明和标签,其中动物检疫证明A250本,动物检疫证明B2400本,产品B12480本,大标签40000枚,小标签400000枚;44.5万元用于支付病死及病害动物无害化处理项目中标公司即成都市科农动物无害化处置有限公司对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的补助,资金支付执行标准为:病死猪中央标准为80/头(无论大小),县上实际执行标准为20公斤以上的猪80/头,20公斤以下的猪为20/头。其余畜禽中央和省均无明确要求,县上执行标准为牛600/头,羊、犬(20公斤以上)65/只,羊、犬(20公斤以下)20/只,鱼、禽、兔及动物组织2.5/公斤;全县兽用废弃物处置经费15万元(待支付)。本次资金支付范围、支付标准、支付进度、支付依据均合规合法。

(三)项目财务管理情况

县农业农村局财务管理制度健全,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账务处理及时,会计核算规范。

三、项目实施及管理情况

(一)项目组织架构及实施流程

成立由县农业农村局局长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动物疫控中心、动物畜牧平台、办公室、计财股、纪检办等负责人为成员项目工作领导小组,负责项目的组织、协调、督查等。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动物疫控中心负责人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办公室日常工作。

(二)项目管理情况。项目实施单位严格按照畜禽无害化处置补助资金支出使用范围。开展项目建设,落实补助公示,将补助资金切切实实发放到补助对象。由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对项目实施情况、资金落实及使用情况进行专项督导,确保资金安全使用。

病死和病害动物无害化处理项目由仁寿县农业农村局组织实施。一是严格要求成都市科农动物无害化处置有限公司按合作协议开展无害化处理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技术规范》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实施病死动物及病害产品的无害化处理,做到应收尽收。二是要求各乡镇提高认识、清楚补助标准、做好宣传动员工作,要求养殖场在畜禽死亡后,必须马上联系乡镇兽医或者科农公司,不得随意掩埋、焚烧甚至食用或销售,积极配合科农公司对病死畜禽及产品的收集工作。现场监管人员需到场监管收集全过程并签字确认。三是制定了《关于加强病死动物和病害动物产品无害化处理监管工作的通知》等文件,要求各乡镇畜牧站加强领导、建立制度、完善台账、确定专门的片区监管人员负责监管收集病死(病害)畜禽及产品的全过程,不得虚报、谎报病死畜禽数量和重量。

(三)项目监管情况。财务管理制度严格,设有财务审计股,会计核算及账务处理合规合法,该项目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财务处理及时、会计核算规范。

四、项目绩效情况

(一)项目完成情况

在农业部指定厂家订购动物检疫证明和标签,其中动物检疫证明A250本,动物检疫证明B2400本,产品B12480本,大标签40000枚,小标签400000枚,支付资金14.1万元;支付病死及病害动物无害化处理项目中标公司即成都市科农动物无害化处置有限公司对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的补助44.5万元,资金支付执行标准为:病死猪中央标准为80/头(无论大小),县上实际执行标准为20公斤以上的猪80/头,20公斤以下的猪为20/头。其余畜禽中央和省均无明确要求,县上执行标准为牛600/头,羊、犬(20公斤以上)65/只,羊、犬(20公斤以下)20/只,鱼、禽、兔及动物组织2.5/公斤;全县兽用废弃物处置经费15万元(待支付)。

(二)项目效益情况

1.社会效益。我县规范了病死动物和病害产品的无害化处理工作,严格根据相关文件精神和合作协议按实际处理量进行补贴,争取最大限度地利用有限资源完成运输车购买补助、运输车监管设备配置和无害化处理所需费用。无害化处理后的残渣和油能够用于工业生产,产生一定经济效益。病死动物和病害产品集中处置这一行为在养殖户中有良好的社会反响,对于养殖户来说,既没有任何经济负担又能有效防止疫病传播,促进了社会进步,提高了人民生活水平。规范了实施该政策之前的行业乱象、填补了管理漏洞,基本实现了预期目标。

2.环境效益。随意掩埋或焚烧病死动物和病害产品会污染地下水,增加污水量。在腐烂分解过程中散发的恶臭容易引诱狗等其他动物的翻刨甚至叼至异地,破坏周围土壤和现有土质结构,固体废物通过各种途径进入农田,对生态环境状况产生破坏性影响。在病死动物和病害产品经过集中处置后,以上面临的所有环境问题迎刃而解。

3.满意度。对全县各乡镇的各大养殖场和部分散养户进行走访了解时,养殖户对该政策的实施方案、实施过程和最终效果都表示了认可,在不产生经济负担的前提下,既为自己的养殖场省下了无害化处理的人力、物力,又能防止疫病传播、保护生态环境,养殖户的满意度都非常高。

五、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

仁寿县农业农村局实施动物防疫及病死和病害动物无害化处理项目,经费及时拨付到位,支出合理合规,实现了预定的绩效目标,同时立项依据充分,目标明确,为推进仁寿县动物无害化处理发挥了重要作用。

(二)存在的问题

仁寿县因地制宜建立了委托集中处理和自行处理相结合的无害化处理长效机制。但在全国非洲猪瘟疫情暴发后,养殖场从生物安全角度考虑,均实行全封闭养殖,片区监管人员因不能进场,对自行处理的过程监管存在一定盲区。

(三)相关建议

一是加强对养殖场的宣传指导工作,明确防疫主体责任,逐步淘汰化尸窖等传统落后的处理方式,严格按照无害化处理技术规范开展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工作;二是对自行处理的养殖场要加大监管力度,提高疫病监测频次,深入分析死亡率,定期查看养殖场无害化处理台账,要求养殖场保留无害化处理全过程影像资料备查。

仁寿县2022年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

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基本情况

根据《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农业农村厅关于下达2022 年中央财政农业生产发展资金的通知》川财农〔202268 和《四川省农业农村厅 四川省财政厅关于做好 2022年中央财政农业生产发展等项目实施工作的通知》(川农函〔2022437号)的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特编制本项目方案。

根据川农函〔2022437“...对原贫困地区、丘陵山区,原则上财政补助占服务价格的比例不超过40%单季作物亩均各关键环节补助总量不超过130...”要求,结合我县水稻机收成本,拟在全县除视高街道、高家镇、龙马镇、北斗镇、贵平镇外的 27 个镇乡街道实施机收17万亩,财政按30/亩给予补助。其中实际服务价格低于75/亩的,按实际价格不超过40%进行补助,实际服务价格高于75 /亩,按30/亩给予补助,超出部分由服务组织自行负责,共计补助510万元。(因水稻项目资金下达时间已到水稻收割时间,全县部分水稻收割已经完成,缺少服务对象,资金无法当年全部拨付,剩余资金预计 2023 11月底前全部拨付完成。)

二、项目资金申报及使用情况

(一)项目资金申报及批复情况。

按照省财政厅、农业农村厅《关于下达2022 年中央财政农业生产发展资金的通知》川财农〔202268 、四川省农业农村厅、四川省财政厅《关于做好2022年中央财政农业生产发展等项目实施工作的通知》(川农函〔2022437号)要求,下达我县2022年中央财政农业生产发展资金水稻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510万元。总方案请示已报县政府,已获批复(仁寿县人民政府送批件858号),备案文件已上交市局。

(二)资金计划、到位及使用情况。

项目资金到位情况分析。项目财政总资金510万元,资金到位率100%

项目资金执行情况分析。截止2023420日,已拨付资金266.6万元,预计11月底前完成剩余资金拨付。

(三)项目财务管理情况。

项目资金管理情况分析。根据项目实施方案要求,县农业农村局做好整个项目的牵头工作,负责项目资金的管理、拨付工作;县财政局负责项目的财务监督工作,确保项目资金的使用安全。

三、项目实施及管理情况

成立仁寿县2022年社会化服务项目领导工作组,范敏副局长任组长,负责牵头指挥自评工作;农经站负责统筹协调各项目站股;项目实施站股农机化股,根据方案要求做好项目自查、资料整理。我局通过评审程序确定实施主体,实施方案向市级备案。

四、项目绩效情况

(一)项目完成情况。

农业生产托管服务面积不低于4.25万亩。

1.项目完成数量。截止20224月底已完成水稻机收项目9.175万亩,共2.477万亩(折算后),完成方案设定作业服务面积(4.25亩)的58.28%

2.项目完成质量。我局加强对承接主体的指导,为承接主体提供技术服务,严格按照操作和生产防控要求实施,作业服务工作完成后,采取服务组织自验、乡镇全面验收、县级抽验的方式进行验收,县级抽查验收结束后,由县农业农村局形成验收报告,作为结算依据,作业完成质量得到保证。

3.项目实施进度。目前已完成2022年度水稻机收社会化服务9.175万亩,完成水稻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2022年度实施、验收、资金兑现工作;水稻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2023年度在202311月之前完成实施、验收、资金兑现工作

(二)项目效益情况。

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能力明显提高。通过项目实施,加快推进全县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建设,实现服务组织从小到大、从弱到强;实现服务组织从单一环节向全程化社会服务转变,从小规模经营向大规模整建制服务转变;实现服务组织由传统生产方式向现代生产方式转变,促进机械化集约化水平、农业生产效率显著提高和农业生产能力明显增强。我局总结自评我县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能力明显提高。

资金使用无重大违规违纪问题。实施站股将验收报告连同服务组织开具的发票、作业清单、业主自筹资金支出相关证明材料作为资金拨付依据,由县农业农村局及时兑现资金根据服务合同和验收报告,严格按照标准及时结算向参与作业的社会化服务组织拨付补助资金,作业费中其余部分由社会化服务组织向农户收取。我局总结自评资金使用无重大违规违纪问题。

五、存在问题及措施

因本项目农经站牵头,农机化股实施,任务重,方案编制困难,经过与县财政局沟通,请示县政府,于8月初得到县政府批复,当时全县部分水稻收割已经完成,缺少服务对象,当年资金无法全部拨付。

因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涉及面广,作业服务要求不同。比如我县地处丘陵地带,地形复杂,机械化程度低,水稻机收项目需抢赶农时完成17万余亩的实际作业面积,时间紧任务重,作业单位压力大。请求上级领导在下达区县作业任务时酌情考虑地方的现实需要减少任务面积、提高补助标准或适当延长绩效考核的时间范围,允许部分项目跨年度实施。

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项目

绩效自评报告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基本情况。

1.农业农村局在该项目管理中的职能

严格按照项目资金文件、项目实施指导文件等文件要求,拟订农业项目建设规划,报县政府审议同意后组织实施。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加强资金监管、项目调度,并做好绩效评价相关工作,推动项目资金效益充分发挥,确保项目的顺利实施和资金的有效利用。

2.项目立项、资金申报的依据

按照中央和省委20231号文件关于开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工作的总体部署和全省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工作会议精神,切实做好我县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工作,依据省市确权登记工作有关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立项申报该项目。

3.资金管理办法制定情况,资金支持具体项目的条件、范围与支持方式概况

按省、市要求,县政府将确权登记工作所需经费列入本级财政预算,县财政局、县农业局负责积极争取上级财政支持。县财政局负责按工作需要及时拨付有关经费确保工作正常开展。

4.资金分配的原则及考虑因素

因空管和天气影响,造成航摄航测作业工期延期,同时我县举家外出户较多且农户签字确认慢影响确权作业公司项目推进速度,成果资料多,场地限制及数字化归档也延长了成果资料交接时间但目前成果资料已验收、审计确认并归档。2022年应支付土地确权经费及产权交易运营费用616.8万元,其中土地确权经费536.8万元,产权交易运营费用80万元。实际支付土地确权经费200万元,产权交易运营费用80万元。

(二)项目绩效目标。

1.项目主要内容

查清承包地块面积和空间位置。全面组织清理土地承包档案,对土地承包情况进行摸底调查。

建立健全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簿。依据《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管理办法》和不动产统一登记的原则,在现有土地承包合同、证书的基础上,根据依法确认的承包地块、面积和空间位置等登记信息,对土地承包经营权进行全面登记。

开展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颁证。在建立健全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簿的基础上,适时开展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的补发和换发工作。

建立农村土地承包管理信息系统。根据登记过程中形成的影像、图表和文字等资料,按照统一标准建立农村土地承包信息数据库,实现农村土地承包管理信息化。

做好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资料归档。确权登记档案由农村土地承包管理部门负责集中保管同时,建立健全整理立卷、分类归档、公开查阅、安全保密等制度。

2.项目应实现的具体绩效目标,包括目标的量化、细化情况以及项目实施进度计划等

动员培训。

召开动员部署会,发放《告承包农户书》,利用广播、电视、互联网、印发宣传册和标语等方式广泛宣传动员,让基层干部、广大农民群众了解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知晓确权登记的意义、内容、方法、步骤和好处等。对参与确权登记的工作人员进行法律、政策、测绘知识、档案管理、保密规定等有关知识的培训,确保确权登记工作按时按质完成。

确定技术单位。

通过公开招标方式,以是否具备有关资质、技术人员、软硬件设备、确权登记经验以及业绩等为条件,确定招标设计单位,开展有关专业技术工作。

获取达到精度要求影像资料

通过航拍获取1:10001:2000满足《规程》精度要求的航片,对个别地方农户承包耕地所占比重不足20%的,可采取GPS实测等方式获取达到精度要求的影像资料。

制作工作底图。

1.以村民小组为单位,制作1:10001:2000正射影像图 DOM

2.外业调绘,在正射影像图 DOM上实地逐一标注承包地块;

3.内业矢量化,完成地块范围矢量、面积计算、坐标设定宗地编码等;

4.查漏补缺,更补遗漏、工作失误等造成的漏缺部分

5.形成宗地编码、实际地块、矢量化图三者对应的工作底图。

地块确认和信息搜集。

技术人员凭借工作底图,与村社工作组和熟悉社内情况的农民代表逐户指认地块、确认地块四至,并搜集整理农户承包地块有关信息。对于农户不认可的权属登记信息和作业单位在室内发现的错误进行修改变更。

公示并建立登记簿。

由村民小组将经营户确认的地籍草图和农户承包地块有关信息资料进行公示,对公示中存在的异议,及时进行核实、修正并再次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村组将农户签字确认后的地籍图等资料上报乡镇,乡镇汇总审核后报县政府,县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根据乡镇上报的登记资料建立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簿。

发证。

乡镇对农户填写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登记申请书进行初审,经县农业主管部门审核后,由县政府向农户颁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

资料归档

严格按照农业部、国家档案局颁发的《关于加强农村土地承包档案管理工作的意见》和省农业厅、省档案局下发的《关于加强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档案管理的通知》,对确权登记全过程的纸质和电子信息包括工作底图、地籍测量原始记录、村民小组地籍图、登记簿以及一系列图、表、文字等进行归档。纸质档案以分户建档和村民小组建档结合的方式编制目录装订建档立卷电子档案采取自下而上的土地承包信息系统的方式进行管理。

(三)项目自评步骤及方法。

按照《关于开展2022年度财政支出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要求,开展项目绩效自评。一是强化项目管理情况。严格按照《仁寿县人民政府关于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的实施意见》仁府发〔201331文件规定,明确资金使用范围。二是加强项目管理指导。县农业局负责制定确权登记工作方案、完善操作规程、开展业务培训,及日常管理,收集、汇总确权登记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和新问题并提出指导意见。

二、项目资金申报及使用情况

(一)项目资金申报及批复情况。

仁寿县农业农村局《关于传达贯彻全省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工作会议精神的请示》,已经2013512日眉山市第三届人民政府第57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201373日县人民政府印发《仁寿县人民政府关于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的实施意见》仁府发〔201331文件。

(二)资金计划、到位及使用情况(可用表格形式反映)。

仁寿县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项目经费明细表

项目分包情况

中标单位

预估面积(万亩)

中标单价(元/亩)

合同暂定总价(万元)

送审面积(万亩)

审定实测面积(万亩)

送审金额(万元)

审定金额(万元)

审减金额(万元)

已付金额(万元)

还需付金额(万元)

合计

2015

2016

2017

2018

珠嘉镇试点

四川省核工业地质调查院

4.58

27

123.66

4.32

4.17

116.51

112.46

-4.05

93.00

0.00

50.00

30.00

13.00

19.46

河口乡试点

四川省煤田测绘工程院

2.14

29

62.06

2.12

2.12

61.49

61.49

0.00

690.00

0.00

360.00

250.00

80.00

466.19

包一(14个乡镇)

34

26

884

45.13

42.10

1173.49

1094.70

-78.78

包二(14个乡镇)

四川省遥感信息测绘

39

27.21

1061.19

41.81

38.64

1137.68

1051.30

-86.37

730.00

0.00

380.00

250.00

100.00

321.30

包三(15个乡镇)

国家测绘地理信息局第三大地测量队

42

27.19

1142

51.56

48.95

1401.84

1330.92

-70.92

610.00

0.00

290.00

250.00

70.00

720.92

包四(15个乡镇)

四川空间信息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33

25.6

844.8

37.71

34.97

965.33

895.24

-70.09

640.00

0.00

290.00

250.00

100.00

255.24

仁寿县行政区域内航摄航测成果采购

北京天下图数据技术有限公司

2606平方公里

3944.74元/平方公里

930.00






883.50

372.00

0.00

279.00

232.50

46.50

仁寿县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信息管理系统项目

四川田册科技有限公司



19.6






15.00

0.00

0.00

0.00

15.00

4.60

合计


154.72

27.00

4117.71

182.65

170.95

4856.35

4546.13

-310.22

3661.50

372.00

1370.00

1309.00

610.50

1834.23


注:合同约定按实际确权登记面积结算费用










(三)项目财务管理情况。

县农业农村局财务管理制度健全,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账务处理及时,会计核算规范。

三、项目实施及管理情况

(一)项目组织架构及实施流程。

成立以县政府县长为组长,县政府分管领导为副组长的确权登记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督导全县确权登记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由县农业、财政、监察、公共资源交易、国土资源、农工委、法制、档案、宣传、群工、司法、水务、林业、维稳办等部门组成,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农业局。确权登记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按照各自职责统筹指导确权登记工作。各乡镇和村(社区)成立相应的工作机构,具体负责组织实施确权登记工作。各村民小组成立由村组干部、熟悉组内情况和德高望重人士等35人参与的工作组式村民议事会,参与权属指界、地块确认等。

(二)项目管理情况。

严格执行公告公示制度,对项目申报、实施、资金拨付等重点环节加强监督检查,做到规范透明阳光操作。

(三)项目监管情况。

县农业局负责制定确权登记工作方案、完善操作规程、开展业务培训,及日常管理,收集、汇总确权登记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和新问题并提出指导意见。县委农工办负责加强对确权登记工作的政策指导。县国土资源局负责及时提供有关资料。县司法局县政府法制办负责为确权登记工作提供法律服务。县档案局负责指导做好确权登记档案管理。县水务局、县林业局分别负责提供水利设施建设占用耕地、退耕还林到户面积等资料,协同处理好矛盾纠纷。县监察局负责确权登记工作的责任追究和违纪违规案件的查处。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负责确权登记工作涉及的招标工作。县政府信访局负责及时处理群众来信来访。县新农办负责强化宣传和舆论引导。

四、项目绩效情况

(一)项目完成情况。

项目目前已全部完成,总价5495.73万元,前期已支付3661.5万元,按照合同约定,2022年支付各确权作业公司剩余服务费用共1834.23万元。其中确权作业公司技术服务费1783.13万元,航摄作业公司技术服务费46.5万元,确权登记信息管理系统费用4.6万元。

(二)项目效益情况。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物权法》《农村土地承包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为依据将承包地块面积、空间位置、合同和权属证书等全面落实到户强化对土地承包经营权的保护,健全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制度,把现有土地承包关系稳定并长久不变落到实处。

五、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

2016627日至73日和912日至17日,按照《四川省农业厅关于印发四川省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检查验收办法试行)〉的通知》川农业〔201413文件要求,省级检查验收专家组分两批对仁寿县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成果进行了检查验收评分91.7分,成果达到优秀。

(二)存在的问题。

因空管和天气影响,造成航摄航测作业工期延期,同时我县举家外出户较多且农户签字确认慢影响确权作业公司项目推进速度,成果资料多,场地限制及数字化归档也延长了成果资料交接时间。

(三)相关建议。

制定计划时适当延长项目建设时间,项目完成后,要不断总结经验教训,持续改进和优化流程和工具,以提高项目的效率和质量。

 

2022年中央财政农业生产发展资金项目

绩效自评报告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基本情况。

1.农业农村局在该项目管理中的职能

严格按照项目资金文件、项目实施指导文件等文件要求,拟订农业项目建设规划,报县政府审议同意后组织实施。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加强资金监管、项目调度,并做好绩效评价相关工作,推动项目资金效益充分发挥,确保项目的顺利实施和资金的有效利用。

2.项目立项、资金申报的依据

《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农业农村厅关于下达2022年中央财政农业生产发展资金的通知》(川财农〔202268号)下达我县2022年中央财政农业生产发展资金2626万元,其中支持农民合作社高质量发展项目资金150万元。主要支持农民合作社示范社改善生产经营条件(包括基础设施建设,如沟渠、作业道路、设施农业建设等;清选包装、烘干等产地初加工和仓储、冷链物流等设施设备建设;品种改良等),开展品牌建设(包括农产品质量认证,农产品溯源,注册推广合作社品牌等,拓展销售渠道(包括农超对接,网络销售,农产品进社区、学校等),开展规范化建设(规范财务管理,实行会计电算化,建立成员账户等。加大从事粮食和大豆油料种植的农民合作社、联合社支持力度。

3.资金管理办法制定情况,资金支持具体项目的条件、范围与支持方式概况

县财政局根据省财政厅资金文件将指标下达到县农业农村局项目资金专户,县农业农村局按专人管理、专款专用、专账核算原则加强资金使用管理。按照先建后补的原则,在项目实施完成后,申请县级验收,县农业农村局组织相关单位现场验收合格后,达到计划投资补助全额补助,完成建设任务但投资未达到计划投资则按比例进行奖补。

4.资金分配的原则及考虑因素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按照相关规定将资金、项目进行公示公告,接受社会和群众的监督,确保资金安全、规范使用。县内符合申报条件的农民合作社自主申报,村社区、镇乡街道推荐,县农业农村局对照申报要求对申报对象资质进行审核遴选。

(二)项目绩效目标。

1.项目主要内容

支持仁寿越友种植专业合作社、仁寿县中盛禾红薯种植专业合作社实施省级及以上示范社项目,仁寿县腾赢量农业专业合作社、仁寿县郭能农机专业合作社、仁寿兴富中药材种植专业合作社、仁寿县藤飞种养殖专业合作社、仁寿县裕农蔬菜专业合作社、仁寿县魏钦种植专业合作社、仁寿幸福果缘农业专业合作社、仁寿陵果农业专业合作社、仁寿县三农兔业养殖专业合作社实施县级及以上示范社项目。

2.项目应实现的具体绩效目标,包括目标的量化、细化情况以及项目实施进度计划等

支持11个农民合作社示范社,在2022年内完成项目建设及资金拨付,要求推动农民合作社发展壮大,增强合作社服务带动能力,新增带动农户300户以上,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对农业生产发展资金项目实施的满意度≥80%,项目财政补助资金共计150万元,目前项目已全部验收合格完成资金拨付。

3.分析评价申报内容是否与实际相符,申报目标是否合理可行

11个农民合作社示范社项目申报内容与实际相符,有制定详细的建设规划和实施方案,建设规范符合预期,目标合理可行。

(三)项目自评步骤及方法。

按照《关于开展2022年度财政支出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要求,开展项目绩效自评。一是强化项目管理情况。严格按照《四川省农业农村厅四川省财政厅关于做好2022年中央财政农业生产发展等项目实施工作的通知》(川农函〔2022437号)文件规定,明确资金使用范围。二是加强项目管理指导。县农业部门抽调技术人员对农民合作社项目建设进行技术指导和服务,切实加强项目实施指导和日常监督,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和调整,确保工程工期,在规定时间内,保质保量完成建设内容。

二、项目资金申报及使用情况

(一)项目资金申报及批复情况。

县农业农村局、县财政局于2022914日,向县人民政府报送《仁寿县农业农村局仁寿县财政局仁寿县2022年中央财政农业生产发展资金生猪良种补贴等7个项目实施方案的请示》,2022923日县人民政府签批同意此请示(2022年仁寿县人民政府常务会议决定事项通知(仁府定字第11号))。

(二)资金计划、到位及使用情况(可用表格形式反映)。

资金计划及到位。《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农业农村厅关于下达2022年中央财政农业生产发展资金的通知》(川财农〔202268号)下达我县2022年中央财政农业生产发展资金2626万元,其中支持农民合作社高质量发展项目资金150万元,资金到位率100%

资金使用。202212月底前,共支付项目补助资金150万元,资金使用率100%。资金使用安全、规范、有效。资金支付范围、支付标准、支付进度、支付依据等合规合法、与预算相符。

(三)项目财务管理情况。

县农业农村局财务管理制度健全,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账务处理及时,会计核算规范。

三、项目实施及管理情况

结合项目组织实施管理办法,重点围绕以下内容进行分析评价,并对自评中发现的问题分析说明。

(一)项目组织架构及实施流程。

成立由县农业农村局局长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相关股负责人为成员的仁寿县农民合作社项目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合作经济指导股,负责日常工作。农民合作社项目经县政府审批,省市备案后动工实施,项目于202212月底完成建设内容,及验收支付财政补助资金。

(二)项目管理情况。

严格执行公告公示制度,对项目申报、实施、资金拨付等重点环节加强监督检查,做到规范透明阳光操作。

(三)项目监管情况。

县农业部门抽调技术人员对农民合作社项目建设进行技术指导和服务,切实加强项目实施指导和日常监督,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和调整,确保工程工期,在规定时间内,保质保量完成建设内容。

四、项目绩效情况

(一)项目完成情况。

11个农民合作社(含联合社)示范社项目均已建设完成通过验收,项目财政补助资金共计150万元已全部拨付。

(二)项目效益情况。

经济效益。项目建设后能提升合作社自身发展能力,提高产品竞争力,促进合作社节本增收。

社会效益。项目建设后能促进成员和非成员增收,具有示范带动作用。

满意度。实施项目合作社对农业生产发展资金项目实施的满意度80%以上。

五、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

严格按照省财政厅要求,及时将补助资金拨付到项目主体,进一步推动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项目高标准、规范化、多领域落地实施,强化补助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二)存在的问题。

申报资料繁琐,申请程序复杂,制作方案计划均对项目工期有一定影响。

(三)相关建议。

简化申报申请过程,有效提高项目推进进度。项目完成后,要不断总结经验教训,持续改进和优化流程和工具,以提高项目的效率和质量。

 

对口帮扶金川县资金项目

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基本情况。

1.为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工作部署,助推脱贫地区乡村振兴,根据所制定的持续深化省内对口帮扶工作方案要求,仁寿县农业农村局对口帮扶金川县。

2.省内对口帮扶工作纳入全省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一盘棋谋划、一体化推进,帮扶对象从深度贫困县拓展到全省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帮扶任务从解决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两不愁三保障为重点转向实现乡村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到十四五期末,助力受扶地区脱贫攻坚成果巩固拓展,乡村振兴全面推进,自我发展能力和后劲明显增强,基层基础进一步夯实,省内区域协调发展、协同发展、共同发展不断深化。

3.总体稳定、个别调整。严格落实四个不摘要求,延续省内对口帮扶涉藏地区和彝区贫困县政策,保持原有帮扶体系、工作机制、结对关系不变。根据过渡期形势政策变化,适当调整帮扶力量、支援方式、重点任务等。政府主导、社会协同。坚持行政推动与市场机制有机结合,以帮受双方党委、政府为主渠道,广泛组织动员行业部门、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力量积极参与,深化拓展全域结对帮扶模式,形成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强大合力。面向基层、突出民生。坚持把省内对口帮扶同夯实基层基础结合起来,将项目资金向基层倾斜,持续改善受扶地群众生产生活条件、拓宽增收致富渠道,激励有劳动能力的低收入人口勤劳致富,确保不出现规模性返贫现象。优势互补、区域合作。坚持外部支持与自我发展相结合,推动对口帮扶与区域协调发展相促进,拓宽合作领域,创新合作方式,构建理念互通、人员互动、产业互补、发展共赢工作格局,推动实现共同富裕。

(二)项目绩效目标。

1.根据各市、县市、区经济基础财力状况、发展任务等,分别结对帮扶全省50个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组织所辖乡镇街道全面参与,一对一结对帮带受扶地乡镇,联系指导重点帮扶村,共同推进乡村振兴。推动帮受双方行业牵头部门、学校、医院等全域结对。

2.完成帮扶金额814万元,并且各项满意度达到95%以上。

3.本项目申报内容与实际相符,申报目标合理可行。

(三)项目自评步骤及方法。

说明项目绩效自评采用的组织实施步骤及方法。

二、项目资金申报及使用情况

(一)项目资金申报及批复情况。

本项目资金申报、批复及预算调整等程序均合理、合法符合各项规定。

(二)资金计划、到位及使用情况。

本项目资金814万元,已到位并已完成支付。

(三)项目财务管理情况。

本项目实施单位财务管理制度健全,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账务处理及时,会计核算规范。

三、项目实施及管理情况

(一)项目组织架构及实施流程。

编制实施帮扶规划。帮扶地要会同受扶地认真调研,共同组织编制十四五时期对口帮扶规划和年度实施方案,科学确定帮扶目标、重点任务、建设项目和资金支持,纳入受扶地十四五有关规划统筹推进。要做好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规划衔接,把脱贫攻坚中需要延续的产业发展、基础设施建设、基本公共服务等项目纳入对口帮扶规划安排。各帮扶地要在省直有关部门指导下,尽快编制完成对口帮扶规划并按程序审批,于2021年年底前启动实施。

合作共推产业就业。尊重市场规律和产业发展规律,加强产业后续长期培育。鼓励帮扶地企业通过资源开发、产业培育、市场开拓、村企联建等形式到受扶地投资兴业,完善全产业链支持措施,发展壮大乡村特色产业,打造区域公用品牌,提升产业市场竞争力和抗风险能力。深化劳导,深化重要要务协作,优化劳务输出对接机制,共用就业培训资源,帮助受扶地脱贫人口转移就业或就近就业。继续大力实施消费帮扶。

双向培育干部人才。围绕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与实现乡村振兴需要,按照每个受扶县25人左右规模,统筹选派党政干部和专业技术人才到受扶地挂职援助,传帮带培育本土人才。统筹研究制定省内对口帮扶干部人才管理制度,规范日常管理,明确待遇保障。有序选派受扶地干部人才到帮扶地顶岗锻炼、参加培训。

提升公共服务水平。坚持硬件、软件两手抓,支持受扶地学校、医疗机构更新设施设备、扩大服务规模、提升创建等级。继续实施教育、卫生组团式支援,开展校对校”“院对院结对帮扶,鼓励有条件的地方推进校联体”“医联体建设。推广帮扶地学校免费代培受扶地学生模式。持续组织巡回义诊等支医活动。帮助受扶地加强村级综合服务设施建设,提升为民服务能力。

协同推进基层治理。受扶地要充分借鉴帮扶地开展乡镇行政区划和村级建制调整改革经验做法,探索可复制、有针对性的治理举措,扎实做好两项改革后半篇文章。总结运用疫情防控经验,坚持法治思维,围绕易地扶贫搬迁集中安置点治理、城乡结合部新型社区治理、涉藏地区基层治理等重点任务合力攻坚,切实提升治理效能。要帮助受扶地建强农村基层党组织,深入开展群众工作,着力推进乡村组织振兴

(二)项目管理情况。

加强组织领导。根据工作安排,由省委组织部牵头负责省内对口帮扶工作,32个涉藏县对口帮扶工作由省委涉藏办负责重点指导,其余18个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对口帮扶工作由省乡村振兴局负责重点指导。省发展改革委、教育厅、财政厅、农业农村厅、省卫生健康委等部门根据职能职责,分别指导做好规划编制、项目实施、资金监管等有关工作。帮受双方市、县市、区要成立相应领导机构,党政主要负责人亲自挂帅,统筹谋划推动帮扶工作。

强化协同推进。帮受双方党政主要负责人每年要组织召开联席会议,有关部门要定期互访,共同会商和协调推进对口帮扶工作。帮扶地要选派县处级干部担任领队,按程序进入受扶地党政领导班子,并分管省内对口帮扶及有关工作,可结合实际安排1名副领队,确保帮受双方衔接顺畅、沟通及时、工作高效。根据工作需要,可统筹选派干部人才到阿坝、甘孜、凉山的州县部门挂职服务。

统筹考核督导。延续并完善现有省内对口帮扶考核评价机制,切实减轻基层负担,纳入全省乡村振兴考核统筹组织实施。财政厅、审计厅要将帮扶项目资金纳入监管审计范围,加强督促指导,确保帮扶工作落地落实。

注重示范引领。省上按程序每两年组织开展1次省内对口帮扶工作表扬,交流工作经验,提高工作水平。鼓励各地立足实际探索创新,深入挖掘省内对口帮扶工作先进典型、特色经验,通过召开现场推进会、媒体集中报道等方式大力推广,为推进对口帮扶工作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三)项目监管情况。

本项目公示透明,方案制定准确严谨、执行合理高效,管理无纰漏

四、项目绩效情况

(一)项目完成情况。

本项目已完成帮扶资金814万元支付,依据相关政策合法合规,与预算相符,支付进度符合项目要求,资金使用无重大违规违纪问题。

(二)项目效益情况。

帮扶服务对象满意度:本项目服务对象满意度≥95%

五、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

本项目设计、实施合理、合法、合规。项目组织结构完善、责任落实到位、资金管理严谨、完成情况良好、服务对象满意度高。

(二)存在的问题。

无。

(三)相关建议。

无。

 

 

 

附表:

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2022年度)

项目名称

51142122T000006227770-2020年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示范县建设项目资金

主管部门

仁寿县农业农村局本级

实施单位(盖章)

仁寿县农业农村局

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项目年度目标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16家追溯示范企业开展追溯体系建设,达到考核要求给予奖补。

15家追溯示范企业达到考核要求,1家企业考核不合格。

2.项目实施内容及过程概述

追溯示范企业进行追溯体系建设,在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平台录入生产批次20次以上,销售批次15次以上,合格证打印80张以上。

预算执行情况(10分)

年度预算数(万元)

年初预算

调整后预算数

预算执行数

预算执行率

权重

得分

原因

总额

0.00

16.85

16.85

100%

10



其中:财政资金

0.00

16.85

16.85

100%

/

/

财政专户管理资金

0.00

0.00

0.00

0.00%

/

/

单位资金

0.00

0.00

0.00

0.00%

/

/

其他资金





/

/

绩效指标(90分)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性质

指标值

度量单位

完成值

权重

得分

未完成原因分析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完成追溯体系建设的示范企业数量

16

15

30

28

1家追溯示范企业对追溯体系建设重视度不够,时效意识不强,未在规定时间内录入生产收获及销售信息。

时效指标

项目完成时效

1

1

20

20


成本指标

体系建设成本

1

万元

0.8

20

16


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指标

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及承诺达标合格证体系知晓度

90

%

95

20

21


合计

100

95


评价结论

项目自评得分95分,项目完成情况良好,有效推动生产经营主体进行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建设。

存在问题

改进措施

项目负责人:

财务负责人:

 

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2022年度)

项目名称

51142122T000005611857-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154001)

主管部门

仁寿县农业农村局本级

实施单位(盖章)

仁寿县农业农村局

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项目年度目标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鼓励企业认真开展合格证及追溯工作,推动落实食用农产品生产经营者主体责任。

11家生产经营主体积极开展合格证及追溯工作,达到考核要求。

2.项目实施内容及过程概述

对开展农产品追溯和合格证达标并运行良好的经营主体 生产批次信息20条以上,录入销售批次信息15条以上,且同时使用二维码开具合格证200张以上给予3000元奖励。

预算执行情况(10分)

年度预算数(万元)

年初预算

调整后预算数

预算执行数

预算执行率

权重

得分

原因

总额

0.00

3.3

3.3

100%

10

10


其中:财政资金

0.00

3.3

3.3

100%

/

/

财政专户管理资金

0.00

0.00

0.00

0.00%

/

/

单位资金

0.00

0.00

0.00

0.00%

/

/

其他资金





/

/

绩效指标(90分)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性质

指标值

度量单位

完成值

权重

得分

未完成原因分析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电子版承诺达标合格证打印张数

200

200

10

10


数量指标

生产批次

20

20

10

10


数量指标

销售批次

15

15

10

10


时效指标

项目完成时效

1

1

20

20


成本指标

体系建设成本

1

万元

0.8

20

16


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指标

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及承诺达标合格证体系知晓度

90

%

95

20

20


合计

100

96


评价结论

项目自评得分97分,项目完成情况良好,有效推动生产经营主体进行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及承诺达标合格证体系建设。

存在问题

改进措施

项目负责人:

财务负责人:

 

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2022年度)

项目名称

51142123T000008766806—2022年省级财政现代农业发展工程公共财政事权转移支付资金支持大豆玉米带状复合种植(250万)

主管部门

仁寿县农业农村局本级

实施单位(盖章)

仁寿县农业农村局

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项目年度目标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2023年5月已完成实施方案编制、审批;2023年6月已完成采购;2023年7月已完成农机装备验收;资金拨付也已经完成。

项目已实施完成

2.项目实施内容及过程概述

在慈航镇庆余村、禾加镇化石村、满井镇元正村、普宁街道粮丰社区、板桥镇青龙社区、虞丞乡乐群村、谢安镇扎林村、珠嘉镇棚村村、钟祥镇灯塔村、大化镇龙门村共10个村(社区)购置大豆玉米带状复合种植农机装备112台。

采取“村民自治,四议两公开”方式,自主询价,自行采购。

预算执行情况(10分)

年度预算数(万元)

年初预算

调整后预算数

预算执行数

预算执行率

权重

得分

原因

总额

0

250

250

100%

10

10


其中:财政资金

0

250

250

100%



财政专户管理资金

0

250

250

100%



单位资金







其他资金







绩效指标(90分)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性质

指标值

度量单位

完成值

权重

得分

未完成原因分析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辐射带动大豆玉米带状复合种植机收服务

5

万亩

5

30

30


社会效益

提升机械化率

0.5

%

0.5

40

40


效益指标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

80

%

80

30

30


合计

100

100


评价结论

在慈航镇庆余村、禾加镇化石村、满井镇元正村、普宁街道粮丰社区、板桥镇青龙社区、虞丞乡乐群村、谢安镇扎林村、珠嘉镇棚村村、钟祥镇灯塔村、大化镇龙门村共10个村(社区)购置大豆玉米带状复合种植农机装备112台,有助于提升全县农机化率0.5%。

存在问题

改进措施

项目负责人:

财务负责人:

 

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2022年度)

项目名称

51142122T000005610698-2021年天宇屠宰中心红线外道路及污水管网等配套设施建设工程(154001)

主管部门

仁寿县农业农村局本级

实施单位(盖章)

仁寿县农业农村局

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项目年度目标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建设天宇屠宰中心连接道路344.75米

建设完成天宇屠宰中心连接道路344.75米

2.项目实施内容及过程概述

建设天宇屠宰中心连接道路344.75米,中标方为四川全阳建设工程有限公司,项目于2020年5月9日开工,10月5日竣工。

预算执行情况(10分)

年度预算数(万元)

年初预算

调整后预算数

预算执行数

预算执行率

权重

得分

原因

总额

0

29.5

21.06

71.39%

10

7.1

剩余部分210613.43元为工程质保金,在竣工两年无问题后支付。

其中:财政资金

0

29.5

21.06

71.39%

/

/

财政专户管理资金

0

0

0

0

/

/

单位资金

0

0

0

0

/

/

绩效指标(90分)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性质

指标值

度量单位

完成值

权重

得分

未完成原因分析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质保金金额

=

21.06

万元

21.06万元

20

20


质量指标

公路等级

=

3

3级

20

20


时效指标

支付时效

2

2年

20

20


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指标

年屠宰数

10

万头

12万头

20

20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消费者满意率

80

%

90%

10

10


合计

100

97.1


评价结论

该项目自评得分97.1,通过项目实施,为肉品供应提供便利的交通条件。

存在问题

改进措施

项目负责人:

财务负责人:

 

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2022年度)

项目名称

51142122T000005590729仁寿县2021年7-11月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费用

主管部门

仁寿县农业农村局本级

实施单位(盖章)

仁寿县农业农村局

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项目年度目标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不发生大规模随意弃置病死动物的情况

未发生大规模随意弃置病死动物的情况

2.项目实施内容及过程概述

用于支付2021年7-11月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补助费用

预算执行情况(10分)

年度预算数(万元)

年初预算

调整后预算数

预算执行数

预算执行率

权重

得分

原因

总额

0

189.82

189.82

100%

10

10


其中:财政资金

0

189.82

189.82

100%



财政专户管理资金

0

0

0

0



单位资金

0

0

0

0



绩效指标(90分)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性质

指标值

度量单位

完成值

权重

得分

未完成原因分析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收集病死猪处理率

=

100

%

100%

20

20


时效指标

收集时效

24

小时

24小时

20

20


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指标

动物疫情发生率

=

0

%

0

20

20


生态效益指标

危害环境事件发生率

=

0

%

0

20

20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养殖户满意率

80

%

100%

10

10


合计

100



评价结论

该项目自评得分100分。通过实施该项目,科学及时收集处理了辖区内的病死动物和病害动物产品,防止了疫病传播和污染环境事件发生

存在问题


改进措施


项目负责人:

财务负责人:

 

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2022年度)

项目名称

51142122T000005224359-2021年省级财政农业公共安全与生态资源保护利用工程资金

主管部门

仁寿县农业农村局本级

实施单位(盖章)

仁寿县农业农村局

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项目年度目标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不发生大规模随意弃置病死动物的情况

未发生大规模随意弃置病死动物的情况

2.项目实施内容及过程概述

用于支付2021年2月28日以后养殖环节无害化处理病死猪补助

预算执行情况(10分)

年度预算数(万元)

年初预算

调整后预算数

预算执行数

预算执行率

权重

得分

原因

总额

2.68

2.68

2.68

100%

10

10


其中:财政资金

2.68

2.68

2.68

100%

/

/

财政专户管理资金

0

0

0

0

/

/

单位资金

0

0

0

0

/

/

其他资金







绩效指标(90分)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性质

指标值

度量单位

完成值

权重

得分

未完成原因分析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收集病死猪处理率

=

100

%

100%

 

20

20


时效指标

收集时效

24

小时

24小时

20

20


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指标

动物疫情发生率

=

0

%

0

20

20


生态效益指标

危害环境事件发生率

=

0

%

0

20

20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养殖户满意率

80

%

100%

10

10


合计

100

100


评价结论

该项目自评得分100分。通过实施该项目,科学及时收集处理了辖区内的病死动物和病害动物产品,防止了疫病传播和污染环境事件发生

存在问题


改进措施


项目负责人:

财务负责人:

 

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2022年度)

项目名称

51142122T000005224305-2021年省级财政现代农业发展工程资金1

主管部门

仁寿县农业农村局本级

实施单位(盖章)

仁寿县农业农村局

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项目年度目标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完成1000亩示范区1个,大中型农业机械通达率100%;新建提灌站两座。

在方加镇水池村完成1000亩示范区,在曹加、宝飞完成两座提灌站建设。

2.项目实施内容及过程概述

在方加等三个乡镇实施宜机改造,通过开挖回填、去埂消坎等,修建机耕道、下田坡道等地块小变大,弯变直,陡变缓,适宜机械作业。

预算执行情况(10分)

年度预算数(万元)

年初预算

调整后预算数

预算执行数

预算执行率

权重

得分

原因

总额

329.29

329.29

326.656

99.2016%

10

10


其中:财政资金

329.29

329.29

326.656

99.2016%



财政专户管理资金

0.00

0.00

0.00

0.00



单位资金

0.00

0.00

0.00

0.00



其他资金







绩效指标(90分)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性质

指标值

度量单位

完成值

权重

得分

未完成原因分析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1000亩及以上宜机化改造示范区

=

1

1

30

30


质量指标

中大型农业机械地块通达率

=

100%


100%

20

20


时效指标

项目完成时效

60

45

20

20


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指标

节约200元每亩的成本

200

200

10

10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90%


100%

10

10


合计

100

100


评价结论

完成1000亩示范区1个,大中型农业机械通达率100%;新建提灌站两座。

存在问题

补助金额偏少,业主积极性低

改进措施

项目负责人:

财务负责人:

 

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2022年度)

项目名称

51142122T000004898541—2022年现代农业园区奖补资金方案(154001)

主管部门

仁寿县农业农村局本级

实施单位(盖章)

仁寿县农业农村局

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项目年度目标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根据仁委农领〔2021〕2号文件,对被认定为的县级现代农业园区每个奖励20万元,需64.4万元;完成粮食园区户外品牌展销宣传、环境改造工程、浮板养鱼工程。

对被认定县级现代农业园区每个奖励20万元,已完成粮食园区户外品牌展销宣传、环境改造工程、浮板养鱼工程。

2.项目实施内容及过程概述


预算执行情况(10分)

年度预算数(万元)

年初预算

调整后预算数

预算执行数

预算执行率

权重

得分

原因

总额

171.16

171.16

52.31

30.56%

10

3

项目已完工,当年底已提交报账资料,所有拨付已于2023年完成

其中:财政资金

171.16

171.16

52.31

30.56%

/

/

财政专户管理资金

0.00

0.00

0.00

0.00%

/

/

单位资金

0.00

0.00

0.00

0.00%

/

/

其他资金







绩效指标(90分)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性质

指标值

度量单位

完成值

权重

得分

未完成原因分析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现代农业园区奖补资金项目个数

3

3

30

30


时效指标

项目完成时效

1

1

30

30


成本指标

成本指标

项目资金支出数

171.1572

万元

52.31

30

9


合计

100

72


评价结论

完成3个园区奖补项目,提升园区基础设施建设。完成粮食园区户外品牌展销宣传、环境改造工程、浮板养鱼工程。

存在问题

改进措施

项目负责人:

财务负责人:

 

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2022年度)

项目名称

51142122T000006475472十四五都市高效特色农业规划项目经费

主管部门

仁寿县农业农村局本级

实施单位(盖章)

仁寿县农业农村局

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项目年度目标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完成十四五都市高效特色农业规划

已完成十四五都市高效特色农业规划

2.项目实施内容及过程概述


预算执行情况(10分)

年度预算数(万元)

年初预算

调整后预算数

预算执行数

预算执行率

权重

得分

原因

总额

0.00

12.80

12.80

100.00%

10

10


其中:财政资金

0.00

12.80

12.80

100.00%

/

/

财政专户管理资金

0.00

0.00

0.00

0.00%

/

/

单位资金

0.00

0.00

0.00

0.00%

/

/

其他资金







绩效指标(90分)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性质

指标值

度量单位

完成值

权重

得分

未完成原因分析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完成1个规划

1

1

30

30


时效指标

2022年12月底前完成拨付

2022年12月

2022年3月

30

30


效益指标

经济效益指标

提高后续项目资金综合利用提高程度

10%

%

10%

30

30


合计

100

100


评价结论

完成规划编制,为后续建设提供方向性指导

存在问题

改进措施

项目负责人:

财务负责人:

 

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2022年度)

项目名称

51142122T000006687160-2019年省级现代农业园区培育项目及2019年省级园区培育结余资金项目剩余款项

主管部门

仁寿县农业农村局本级

实施单位(盖章)

仁寿县农业农村局

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项目年度目标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完成省级园区培育项目中重要节点环境改造内容

已全部完成重要节点环境改造

2.项目实施内容及过程概述


预算执行情况(10分)

年度预算数(万元)

年初预算

调整后预算数

预算执行数

预算执行率

权重

得分

原因

总额

0.00

40.72

40.72

100.00%

10

10


其中:财政资金

0.00

40.72

40.72

100.00%

/

/

财政专户管理资金

0.00

0.00

0.00

0.00%

/

/

单位资金

0.00

0.00

0.00

0.00%

/

/

其他资金







绩效指标(90分)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性质

指标值

度量单位

完成值

权重

得分

未完成原因分析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环境改造点位户数

10

10

30

30


时效指标

2023年3月底前完成奖补资金拨付

2023年3月

2023年3月

30

30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园区内群众满意度

85%

%

85

30

30


合计

100

100


评价结论

园区重要节点全部完成环境改造,提升园区品质。

存在问题

改进措施

项目负责人:

财务负责人:

 

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2022年度)

项目名称

51142122T000006758592县粮油现代农业园区村容村貌提升工程和县粮经融合现代农业园区总体规划经费

主管部门

仁寿县农业农村局本级

实施单位(盖章)

仁寿县农业农村局

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项目年度目标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完成粮油现代农业园区村容村貌提升,编制完成粮经融合现代农业园区总体规划

完成粮油现代农业园区村容村貌提升,编制完成粮经融合现代农业园区总体规划

2.项目实施内容及过程概述


预算执行情况(10分)

年度预算数(万元)

年初预算

调整后预算数

预算执行数

预算执行率

权重

得分

原因

总额

0.00

49.80

49.80

100.00%

10

10


其中:财政资金

0.00

49.80

49.80

100.00%

/

/

财政专户管理资金

0.00

0.00

0.00

0.00%

/

/

单位资金

0.00

0.00

0.00

0.00%

/

/

其他资金







绩效指标(90分)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性质

指标值

度量单位

完成值

权重

得分

未完成原因分析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环境改造点位户数

10

10

30

30


时效指标

2023年3月底前完成奖补资金拨付

2023年3月

2023年3月

30

30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园区内群众满意度

85%

%

85

30

30


合计

100

100


评价结论

完成粮油现代农业园区村容村貌提升,编制完成粮经融合现代农业园区总体规划,为后续园区建设提供有力保障

存在问题

改进措施

项目负责人:

财务负责人:

 

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2022年度)

项目名称

51142122T000007086735乡镇级片区农业现代化建设专项规划和乡镇级片区人居环境整治专项规划编制费用

主管部门

仁寿县农业农村局本级

实施单位(盖章)

仁寿县农业农村局

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项目年度目标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完成乡镇级片区农业现代化建设专项规划

暂停乡镇级片区农业现代化建设专项规划

2.项目实施内容及过程概述


预算执行情况(10分)

年度预算数(万元)

年初预算

调整后预算数

预算执行数

预算执行率

权重

得分

原因

总额

0.00

25.20

0.00

0.00%

10

0

该项目自省上开始,已暂停后续工作,等候下一步通知

其中:财政资金

0.00

25.20

0.00

0.00%

/

/

财政专户管理资金

0.00

0.00

0.00

0.00%

/

/

单位资金

0.00

0.00

0.00

0.00%

/

/

其他资金







绩效指标(90分)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性质

指标值

度量单位

完成值

权重

得分

未完成原因分析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完成规划中12个专章

12

12

30

30


时效指标

2023年12月底前完成奖补资金拨付

2023年12月

时间


30

0

该项目暂停后续工作,等候下一步通知

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指标

提高土地资源利用高度

10%

%

10%

30

30


合计

100

60


评价结论

完成粮油现代农业园区村容村貌提升,编制完成粮经融合现代农业园区总体规划,为后续园区建设提供有力保障

存在问题

改进措施

项目负责人:

财务负责人:

 

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2022年度)

项目名称

51142122T000006030617干部提能三年提升行动和人才工作专项资金

主管部门

仁寿县农业农村局本级

实施单位(盖章)

仁寿县农业农村局

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项目年度目标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此项资金用于支付市外来仁参加仁寿县农业农村局下属事业单位高层次人才引进资格复审考生的路费及所有考生当天食宿补贴,已完成单位2022年度人才引进计划,共为单位引进3名硕士研究生。

已完成单位2022年度人才引进计划,共为单位引进3名硕士研究生。

2.项目实施内容及过程概述

为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引进更多优秀人才来仁寿干事创业,仁寿县农业农村局公开引进优秀人才3名,报销13名来仁考核人员的核酸检测补助、食宿补助、交通补助共计3725元,成功为单位引进3名硕士研究生,圆满完成单位2022年度人才引进计划。

预算执行情况(10分)

年度预算数(万元)

年初预算

调整后预算数

预算执行数

预算执行率

权重

得分

原因

总额

0.00

1.01

0.24

23.56%

10

2.4

实际来仁参加资格复审的考生人数不可控。

其中:财政资金

0.00

1.01

0.24

23.56%

/

/

财政专户管理资金

0.00

0.00

0.00

0.00%

/

/

单位资金

0.00

0.00

0.00

0.00%

/

/

其他资金

0.00

1.01



/

/

绩效指标(90分)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性质

指标值

度量单位

完成值

权重

得分

未完成原因分析

产出指标

时效指标

支付时效

1

1

20

20


数量指标

来仁考生数量

13

13

20

20


数量指标

招录考生数量

3

3

20

20


质量指标

学历程度

定性

研究生

/

完成

20

20


满意度指标

满意度指标

考生满意度

90

%

100

10

10












合计

100

92.4


评价结论

通过自评,最终自评得分为84.8分,完成单位人才引进计划。

存在问题

未得满分原因为实际来仁参加资格复审的考生人数不可控,导致计划资金未用完。

改进措施

项目负责人:

财务负责人:

 

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2022年度)

项目名称

51142123T000007764530上挂人员工作经费(13.3万)

主管部门

仁寿县农业农村局本级

实施单位(盖章)

仁寿县农业农村局

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项目年度目标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此项工作未完成,因省厅上挂名额已满,选派人员未上挂,经费未使用。

此项工作未完成,因省厅上挂名额已满,选派人员未上挂,经费未使用。

2.项目实施内容及过程概述

此项工作未开展,因省厅上挂名额已满,选派人员未上挂,经费未使用。

预算执行情况(10分)

年度预算数(万元)

年初预算

调整后预算数

预算执行数

预算执行率

权重

得分

原因

总额

0.00

13.30

0.00

0.00%

10

0

此项工作未开展,因省厅上挂名额已满,选派人员未上挂,经费未使用。

其中:财政资金

0.00

13.30

0.00

0.00%

/

/

财政专户管理资金

0.00

0.00

0.00

0.00%

/

/

单位资金

0.00

0.00

0.00

0.00%

/

/

其他资金





/

/

绩效指标(90分)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性质

指标值

度量单位

完成值

权重

得分

未完成原因分析

指标










合计

100

0


评价结论

此项工作未开展,因省厅上挂名额已满,选派人员未上挂,经费未使用。

存在问题

改进措施

项目负责人:

财务负责人:

 

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2022年度)

项目名称

51142123T000008036288仁寿县农业农村局高层次人才安居保障补贴(20.6584万元)

主管部门

仁寿县农业农村局本级

实施单位(盖章)

仁寿县农业农村局

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项目年度目标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发放符合要求的14名高层次人才安居保障补贴206584元,完成项目年度目标。

发放符合要求的14名高层次人才安居保障补贴206584元,完成项目年度目标。

2.项目实施内容及过程概述

按照县委县政府安排和相关文件要求,为引进到仁寿县农业农村局工作的14名优秀人才提供更加坚强有力的安居保障。

预算执行情况(10分)

年度预算数(万元)

年初预算

调整后预算数

预算执行数

预算执行率

权重

得分

原因

总额

0.00

20.66

20.66

100.00%

10

10


其中:财政资金

0.00

20.66

20.66

100.00%

/

/

财政专户管理资金

0.00

0.00

0.00

0.00%

/

/

单位资金

0.00

0.00

0.00

0.00%

/

/

其他资金





/

/

绩效指标(90分)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性质

指标值

度量单位

完成值

权重

得分

未完成原因分析

产出指标

时效指标

支付时效

1

1

20

20


数量指标

支付人数

14

14

20

20


数量指标

工作时效

1

1

20

20


满意度指标

满意度指标

高层次人才满意度

90

%

100

20

20


产出指标

成本指标

支付金额

20.66

万元

20.66

10

10












合计

100

100


评价结论

按照县委县政府安排,根据相关文件要求,圆满完成此项工作。

存在问题

改进措施

项目负责人:

财务负责人:

 

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2022年度)

项目名称

51142122T000004898492—2022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154001)

主管部门

仁寿县农业农村局本级

实施单位(盖章)

仁寿县农业农村局

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项目年度目标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完成2022年中央预算内投资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钟祥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慈航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曹家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满井镇虞丞乡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彰加镇铧炉片区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彰加镇楼影片区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

项目已完工,正在验收阶段

2.项目实施内容及过程概述

田型调整32718.41亩,土壤改良9.2万亩,新建及整治排灌渠系61.182公里,整治山坪塘 68 座,新建蓄水池56口,新建及整治提灌站45座,新建及整治田间道路 143.888 公里等。

预算执行情况(10分)

年度预算数(万元)

年初预算

调整后预算数

预算执行数

预算执行率

权重

得分

原因

总额

33,086.45

33,086.45

33,086.45

100%%

10

10

2023年支付

其中:财政资金

0.00

0.00

0.00

0.00%

/

/

财政专户管理资金

0.00

0.00

0.00

0.00%

/

/

单位资金

0.00

0.00

0.00

0.00%

/

/

其他资金





/

/

绩效指标(90分)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性质

指标值

度量单位

完成值

权重

得分

未完成原因分析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子项目个数

7

7

20

20


质量指标

项目验收合格率

100

%

100

10

10


时效指标

项目完成时限

1

1

10

10


成本指标

项目资金支付数

6115.4

万元

1964.2

10

10


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指标

粮食综合生产能力

定性

优良中低差


30

29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受益群众满意度

90

%

95

10

10


合计

100

99


评价结论

按照项目方案实施,完成目标。

存在问题

1部分地方存在安全隐患(山坪塘未修建护栏);2部分区域施工度到不到方案要求;3设计、施工过程中与老百姓协调不充分,导致群众意见多。

改进措施

1充分调查了解,改进存在安全隐患的地方;2加强监管,督促监理全过程参与,确保整改验收中发现的问题;3设计、施工中多当地群众、村干部沟通,施工中多听取百姓意见,确保他们实实在在受益。

 

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2022年度)

项目名称

51142122T000005224371-2021年省级财政农田建设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资金

主管部门

仁寿县农业农村局本级

实施单位(盖章)

仁寿县农业农村局

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项目年度目标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项目完工,并验收合格

项目已完工,验收合格,出具了审计结算报告

2.项目实施内容及过程概述

土地平整346亩,地力培肥1万亩,新建及整治排灌渠系7.459公里,整治山坪塘18座、新建蓄水池9口、整治提灌站9座、高效节水0.94万亩,新建及整治田间道路18.771公里。

预算执行情况(10分)

年度预算数(万元)

年初预算

调整后预算数

预算执行数

预算执行率

权重

得分

原因

总额

503.90

503.90

503.90

100.00%

10

10


其中:财政资金

503.90

503.90

503.90

100.00%

/

/

财政专户管理资金

0.00

0.00

0.00

0.00%

/

/

单位资金

0.00

0.00

0.00

0.00%

/

/

其他资金





/

/

绩效指标(90分)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性质

指标值

度量单位

完成值

权重

得分

未完成原因分析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建设面积

1

万亩

1

20

20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完成批复绩效

100

%

100

20

20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支付率

100

%

5000

20

20



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指标

粮食综合生产力提升度

15

%

12

20

15



满意度指标

满意度指标

社会满意度

90

%

90

10

10


合计

100

95


评价结论

项目按照实施方案已完成市级批复的工程量100%

存在问题

1.部分规划设计粗糙,施工按照规划设计实施,工程不符合当地需要。2.渠道,道路工程等工程存在工程缺陷如裂缝,压实度不够等。3.

协调老百姓土地问题难度高,纠纷太多影响工程进度。

改进措施

1.提前项目规划设计。2.加强项目管理,避免出现工程质量问题。3.提前进行土地预流转,解决土地问题。

项目负责人:

财务负责人:

 

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2022年度)

项目名称

51142122T000005224503-藏粮于地藏粮于技(高标准农田建设)中央基建

主管部门

仁寿县农业农村局本级

实施单位(盖章)

仁寿县农业农村局

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项目年度目标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项目已完工,已出具审计结算报告,支付率100%

项目已完工。

2.项目实施内容及过程概述

田土调型4214.67亩;地力培肥12000.00亩;整治山坪塘5座;新建提灌站5座,整治提灌站2座,小型集雨设施5座,整治排灌渠5904米整治田间道738m;整治生产路19603米。

预算执行情况(10分)

年度预算数(万元)

年初预算

调整后预算数

预算执行数

预算执行率

权重

得分

原因

总额

1,268.00

1,268.00

1,268.00

100.00%

10

9


其中:财政资金

1,268.00

1,268.00

1,268.00

100.00%

/

/

财政专户管理资金

0.00

0.00

0.00

0.00%

/

/

单位资金

0.00

0.00

0.00

0.00%

/

/

其他资金





/

/

绩效指标(90分)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性质

指标值

度量单位

完成值

权重

得分

未完成原因分析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田土调型亩数

4214.67

4214.67

20

20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新建及整治田间道路

20.341

公里

20.341

20

20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中央投资额

1283

万元

1283

20

20


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指标

粮食综合生产力提升度

20

%

20

20

20


满意度指标

满意度指标

社会满意度

90

%

90

10

10


合计

100

100


评价结论

按照项目方案实施,完成目标。

存在问题

监理监督不足,施工日志与实际工作进度不符合

改进措施

每周抽查监理日志和施工日志,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项目负责人:

财务负责人:

 

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2022年度)

项目名称

51142122T000006228076-2019年禄加镇片区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质保金

主管部门

仁寿县农业农村局本级

实施单位(盖章)

仁寿县农业农村局

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项目年度目标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2019年禄加镇片区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在质保期内所发生的质量问题予以整改,主要包括1.2万亩高标准农田建设,其中涉及802亩的土地整理,25口塘堰,69个小型集雨设施,9.7公里的渠道等

2019年禄加镇片区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在质保期内所发生的质量问题予以整改,并完成验收。

2.项目实施内容及过程概述

2019年禄加镇片区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质保期已到,退还质保金

预算执行情况(10分)

年度预算数(万元)

年初预算

调整后预算数

预算执行数

预算执行率

权重

得分

原因

总额

0.00

50.09

50.09

100.00%

10

10


其中:财政资金

0.00

50.09

50.09

100.00%

/

/

财政专户管理资金

0.00

0.00

0.00

0.00%

/

/

单位资金

0.00

0.00

0.00

0.00%

/

/

其他资金





/

/

绩效指标(90分)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性质

指标值

度量单位

完成值

权重

得分

未完成原因分析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涉及高标准农田面积

=

1.2

万亩


20

20


产出指标

质量指标

验收合格率

=

100%



20

20


产出指标

时效指标

任务完成及时性

2

2年

10

10


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指标

粮食综合生产力


明显提升


明显提升(亩均粮食生产能力提升15公斤)

20

19


效益指标

生态效益质保

耕地质量


逐步提升


逐步提升

10

10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受益群众满意度

91%


100%

10

10


合计

100

99


评价结论

质保期内工程缺陷已整改完成,已退还质保金

存在问题

改进措施

项目负责人:

财务负责人:

 

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2022年度)

项目名称

51142122T000006308491四川省仁寿县农田水利规划编制

主管部门

仁寿县农业农村局本级

实施单位(盖章)

仁寿县农业农村局

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项目年度目标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已完成农田水利规划初稿

完成农田水利规划

2.项目实施内容及过程概述

科学编制仁寿县农田水利规划

预算执行情况(10分)

年度预算数(万元)

年初预算

调整后预算数

预算执行数

预算执行率

权重

得分

原因

总额

0.00

8.58

8.58

100.00%

10

10


其中:财政资金

0.00

8.58

8.58

100.00%

/

/

财政专户管理资金

0.00

0.00

0.00

0.00%

/

/

单位资金

0.00

0.00

0.00

0.00%

/

/

其他资金





/

/

绩效指标(90分)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性质

指标值

度量单位

完成值

权重

得分

未完成原因分析

产出指标

时效指标

任务完成及时性

定性

1-2

1

10

10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是否科学合理

/否


20

20



产出指标

质量指标

项目验收合格率

100

%

100

20

20



效益指标

生态效益指标

生态提升度

10

%

9

20

18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受益群众满意度

90

%

90

20

20


合计

100

98


评价结论

通过专家评审

存在问题

1.落地还不够细化。2.内容未包括全仁寿农田水利项目

改进措施

细化规划

项目负责人:

财务负责人:

 

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2022年度)

项目名称

51142122T000006692492—2022年中央财政农田建设补助资金

主管部门

仁寿县农业农村局本级

实施单位(盖章)

仁寿县农业农村局

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项目年度目标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已完工

项目已完工,正在验收阶段

2.项目实施内容及过程概述

新建高标准农田6.8万亩,内容包括田土调型、新建及整治道路、新建及整治排灌渠、土地培肥、科技措施等。

预算执行情况(10分)

年度预算数(万元)

年初预算

调整后预算数

预算执行数

预算执行率

权重

得分

原因

总额

0.00

6,895.00

6,824.67

98.98%

10

9


其中:财政资金

0.00

6,895.00

6,824.67

98.98%

/

/

财政专户管理资金

0.00

0.00

0.00

0.00%

/

/

单位资金

0.00

0.00

0.00

0.00%

/

/

其他资金





/

/

绩效指标(90分)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性质

指标值

度量单位

完成值

权重

得分

未完成原因分析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高标准农田(万亩)

=

8

万亩

8万亩

20

20


产出指标

质量指标

项目验收合格率

=

100%


100%

10

10


产出指标

时效指标

任务完成及时性


1-2


1

10

10


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指标

粮食综合生产能力


明显提升


明显提升

10

10


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指标

田间道路通达度

91%


91%

10

10


效益指标

生态效益质保

耕地质量


逐步提升


逐步提升

10

10


效益指标

可持续性影响指标

水资源利用率


逐步提升


逐步提升

10

10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受益群众满意度

90%


90%

10

10


合计

100

99


评价结论

按照项目方案实施,完成目标。

存在问题

设计、施工过程中与老百姓协调不充分,导致群众意见多。

改进措施

设计、施工中多当地群众、村干部沟通,施工中多听取百姓意见,确保他们实实在在受益。

项目负责人:

财务负责人:

 

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2022年度)

项目名称

51142122T000006889757—2022年中央财政农田建设补助资金(600万元)

主管部门

仁寿县农业农村局本级

实施单位(盖章)

仁寿县农业农村局

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项目年度目标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已完工

项目已完工,正在验收阶段

2.项目实施内容及过程概述

完成建设面积9.2万亩,工程包含土地平整工程、土壤改良、灌溉与排水工程、田间道路工程、科技推广及其他工程。

预算执行情况(10分)

年度预算数(万元)

年初预算

调整后预算数

预算执行数

预算执行率

权重

得分

原因

总额

0.00

600.00

100.00

16.67%

10

2


其中:财政资金

0.00

600.00

100.00

16.67%

/

/

财政专户管理资金

0.00

0.00

0.00

0.00%

/

/

单位资金

0.00

0.00

0.00

0.00%

/

/

其他资金





/

/

绩效指标(90分)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性质

指标值

度量单位

完成值

权重

得分

未完成原因分析

产出指标

时效指标

任务完成及时性

定性

1-2

1.5

10

10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新建高标准农田亩数

9.2

万亩

9.2

30

30



产出指标

质量指标

项目验收合格率

100

%

100

30

30



效益指标

生态效益指标

生态提升度

10

%

10

10

10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受益群众满意度

90

%

90

10

10


合计

100

92


评价结论

按照项目方案实施,完成目标。

存在问题

1.部分规划设计粗糙,施工按照规划设计实施,工程不符合当地需要。2.渠道,道路工程等工程存在工程缺陷如裂缝,压实度不够等。

协调老百姓土地问题难度高,纠纷太多影响工程进度。

改进措施

1.提前项目规划设计。2.加强项目管理,避免出现工程质量问题。3.提前进行土地预留流转,解决土地问题。

项目负责人:

财务负责人:

 

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2022年度)

项目名称

51142122T000006917478仁寿县高标准农田整区域推进示范规划(20212025年)

主管部门

仁寿县农业农村局本级

实施单位(盖章)

仁寿县农业农村局

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项目年度目标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完成高标准农田整区域推进示范规划

完成高标准农田整区域推进示范规划

2.项目实施内容及过程概述

科学编制高标准农田整区域推进示范规划

预算执行情况(10分)

年度预算数(万元)

年初预算

调整后预算数

预算执行数

预算执行率

权重

得分

原因

总额

0.00

15.90

15.90

100.00%

10

10


其中:财政资金

0.00

15.90

15.90

100.00%

/

/

财政专户管理资金

0.00

0.00

0.00

0.00%

/

/

单位资金

0.00

0.00

0.00

0.00%

/

/

其他资金





/

/

绩效指标(90分)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性质

指标值

度量单位

完成值

权重

得分

未完成原因分析

产出指标

时效指标

任务完成及时性

定性

1-2

1

10

9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是否科学合理

/否


20

19



产出指标

质量指标

项目验收合格率

100

%

100

20

20



效益指标

生态效益指标

生态提升度

10

%

10

20

18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受益群众满意度

90

%

90

20

19


合计

100

95


评价结论

通过专家评审

存在问题

落地还不够细化

改进措施

细化规划

项目负责人:

财务负责人:

 

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2022年度)

项目名称

51142122T000007040194仁寿县2021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专项债券)

主管部门

仁寿县农业农村局本级

实施单位(盖章)

仁寿县农业农村局

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项目年度目标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项目完工,并验收合格

2021年3个高标子项目已完工,验收合格,出具了审计结算报告

2.项目实施内容及过程概述

完成建设面积6.8万亩,建设地点为宝飞镇、始建镇、富加镇、藕塘镇,工程包含土地平整工程、土壤改良、灌溉与排水工程、田间道路工程、科技推广及其他工程。

预算执行情况(10分)

年度预算数(万元)

年初预算

调整后预算数

预算执行数

预算执行率

权重

得分

原因

总额

0.00

5,000.00

5,000.00

100.00%

10

10


其中:财政资金

0.00

5,000.00

5,000.00

100.00%

/

/

财政专户管理资金

0.00

0.00

0.00

0.00%

/

/

单位资金

0.00

0.00

0.00

0.00%

/

/

其他资金





/

/

绩效指标(90分)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性质

指标值

度量单位

完成值

权重

得分

未完成原因分析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建设面积

6.8

万亩

9.2

20

20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完成批复绩效

100

%

100

20

20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中央投资额

5000

万元

5000

20%

20



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指标

粮食综合生产力提升度

15

%

12

20%

16



满意度指标

满意度指标

社会满意度

90

%

90

10%

10


合计

100

96


评价结论

项目按照实施方案已完成市级批复的工程量100%

存在问题

1.部分规划设计粗糙,施工按照规划设计实施,工程不符合当地需要。2.渠道,道路工程等工程存在工程缺陷如裂缝,压实度不够等。3.

协调老百姓土地问题难度高,纠纷太多影响工程进度。

改进措施

1.提前项目规划设计。2.加强项目管理,避免出现工程质量问题。3.提前进行土地预流转,解决土地问题。

项目负责人:

财务负责人:

 

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2022年度)

项目名称

51142122T000007115704—2022年藏粮于地藏粮于技专项中央基建投资预算项目(高标准农田)

主管部门

仁寿县农业农村局本级

实施单位(盖章)

仁寿县农业农村局

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项目年度目标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项目主体工程完成

项目已完工,正在验收阶段

2.项目实施内容及过程概述

(一)土地平整工程:项目区布置田型调整4167.86亩;格田整理3082.73亩;集中放水口769处。

(二)土壤改良:项目区地力培肥12002.74亩,复合有机肥1200.27吨。

(三)灌溉与排水工程:1、水源工程:整治山坪塘5座;新建100 m³蓄水池2口;新建提灌站5座,整治提灌站2座等。

预算执行情况(10分)

年度预算数(万元)

年初预算

调整后预算数

预算执行数

预算执行率

权重

得分

原因

总额

0.00

1,283.00

0.00

0.00%

10

10


其中:财政资金

0.00

1,283.00

0.00

0.00%

/

/

财政专户管理资金

0.00

0.00

0.00

0.00%

/

/

单位资金

0.00

0.00

0.00

0.00%

/

/

其他资金





/

/

绩效指标(90分)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性质

指标值

度量单位

完成值

权重

得分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田土调型亩数

4214.67

4214.67

20%

20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新建及整治田间道路

20.341

公里

20.341

20%

20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中央投资额

1283

万元

1283

20%

20


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指标

粮食综合生产力提升度

20

%

19

20%

19


满意度指标

满意度指标

社会满意度

90

%

90

10%

9


合计

100

98


评价结论

项目按照实施方案已完成市级批复的工程量80%,

存在问题

1.部分规划设计粗糙,施工按照规划设计实施,工程不符合当地需要。2.渠道,道路工程等工程存在工程缺陷如裂缝,压实度不够等。3.

协调老百姓土地问题难度高,纠纷太多影响工程进度。

改进措施

1.提前项目规划设计。2.加强项目管理,避免出现工程质量问题。3.提前进行土地预流转,解决土地问题。

项目负责人:

财务负责人:

 

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2022年度)

项目名称

51142122T000007242767—2022年省级财政农田建设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资金(4897万元)

主管部门

仁寿县农业农村局本级

实施单位(盖章)

仁寿县农业农村局

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项目年度目标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项目完工,并验收合格

2021年3个高标子项目已完工,验收合格,出具了审计结算报告

2.项目实施内容及过程概述

完成建设面积6.8万亩,建设地点为宝飞镇、始建镇、富加镇、藕塘镇,工程包含土地平整工程、土壤改良、灌溉与排水工程、田间道路工程、科技推广及其他工程。

预算执行情况(10分)

年度预算数(万元)

年初预算

调整后预算数

预算执行数

预算执行率

权重

得分

原因

总额

0.00

4,897.00

4,298.00

87.77%

10

10


其中:财政资金

0.00

4,897.00

4,298.00

87.77%

/

/

财政专户管理资金

0.00

0.00

0.00

0.00%

/

/

单位资金

0.00

0.00

0.00

0.00%

/

/

其他资金





/

/

绩效指标(90分)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性质

指标值

度量单位

完成值

权重

得分


产出指标

时效指标

任务完成及时性

定性

1-2

1.5

10

10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开展耕地质量调查点位个数

165

165

10

10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新建高标准农田亩数

9.2

万亩

9.2

20

20



产出指标

质量指标

项目验收合格率

100

%

100

20

20



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指标

田间道路通达度平原区达到

100

%

100

10

9



效益指标

生态效益指标

生态提升度

10

%

10

10

8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受益群众满意度

90

%

90

10

8


合计

100

95


评价结论

项目按照实施方案已完成市级批复的工程量100%

存在问题

1.部分规划设计粗糙,施工按照规划设计实施,工程不符合当地需要。2.渠道,道路工程等工程存在工程缺陷如裂缝,压实度不够等。3.

协调老百姓土地问题难度高,纠纷太多影响工程进度。

改进措施

1.提前项目规划设计。2.加强项目管理,避免出现工程质量问题。3.提前进行土地预流转,解决土地问题。

项目负责人:

财务负责人:

 

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2022年度)

项目名称

51142123T000007720742-“十四五”农业农村现代化规划和“十四五”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规划经费(23.984万)

主管部门

仁寿县农业农村局本级

实施单位(盖章)

仁寿县农业农村局

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项目年度目标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完成“十四五”规划

完成“十四五”规划

2.项目实施内容及过程概述

科学编制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十四五”规划

预算执行情况(10分)

年度预算数(万元)

年初预算

调整后预算数

预算执行数

预算执行率

权重

得分

原因

总额

0.00

23.98

23.98

100.00%

10

10


其中:财政资金

0.00

23.98

23.98

100.00%

/

/

财政专户管理资金

0.00

0.00

0.00

0.00%

/

/

单位资金

0.00

0.00

0.00

0.00%

/

/

其他资金





/

/

绩效指标(90分)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性质

指标值

度量单位

完成值

权重

得分


产出指标

时效指标

任务完成及时性

定性

1-2

1.5

10

10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是否科学合理

/否


20

20



产出指标

质量指标

项目验收合格率

100

%

100

20

20



效益指标

生态效益指标

生态提升度

10

%

9

20

18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受益群众满意度

90

%

90

20

20


合计

100

98


评价结论

通过专家评审

存在问题

落地还不够细化

改进措施

细化规划

项目负责人:

财务负责人:

 

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2022年度)

项目名称

51142123T000008364008-2021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建后管护资金(88.56万元)

主管部门

仁寿县农业农村局本级

实施单位(盖章)

仁寿县农业农村局

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项目年度目标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修复2011年以来高标项目出现的工程缺陷

完成了2个村高标项目管护工作

2.项目实施内容及过程概述

管理维护2011年以来高标项目出现的工程缺陷

预算执行情况(10分)

年度预算数(万元)

年初预算

调整后预算数

预算执行数

预算执行率

权重

得分

原因

总额

0.00

85.56

0.00

0.00%

10

0

已用上级资金进行管护

其中:财政资金

0.00

85.56

0.00

0.00%

/

/

财政专户管理资金

0.00

0.00

0.00

0.00%

/

/

单位资金

0.00

0.00

0.00

0.00%

/

/

绩效指标(90分)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性质

指标值

度量单位

完成值

权重

得分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支付率

90

%

0

10

0

已用上级资金进行管护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管护乡镇个数

1

%

1

30

30



产出指标

质量指标

项目验收合格率

100

%

100

20

20



效益指标

生态效益指标

生态提升度

10

%

10

20

20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受益群众满意度

90

%

90

20

20


合计

100

80


评价结论

项目按照实施方案已完成市级批复的工程量100%

存在问题

1.部分规划设计粗糙,施工按照规划设计实施,工程不符合当地需要。2.渠道,道路工程等工程存在工程缺陷如裂缝,压实度不够等。

协调老百姓土地问题难度高,纠纷太多影响工程进度。

改进措施

1.提前项目规划设计。2.加强项目管理,避免出现工程质量问题。3.提前进行土地预流转,解决土地问题。

项目负责人:

财务负责人:

 

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2022年度)

项目名称

51142122T000006659918仁寿县2020年化肥减量增效(田间试验)项目

主管部门

仁寿县农业农村局本级

实施单位(盖章)

仁寿县农业农村局

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项目年度目标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开展化肥减量增效示范田间肥效试验15个。

完成田间肥效试验15个。

2.项目实施内容及过程概述

在珠嘉镇、方家镇等5个乡镇分别完成肥料利用率试验8个、肥料校正试验7个。

预算执行情况(10分)

年度预算数(万元)

年初预算

调整后预算数

预算执行数

预算执行率

权重

得分

原因

总额

0.00

19.77

19.77

100.00%

10

10


其中:财政资金

0.00

19.77

19.77

100.00%

/

/

财政专户管理资金

0.00

0.00

0.00

0.00%

/

/

单位资金

0.00

0.00

0.00

0.00%

/

/

其他资金





/

/

绩效指标(90分)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性质

指标值

度量单位

完成值

权重

得分

未完成原因分析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田间试验数

15

15

50

50


质量指标

项目验收合格率

100%

%

100%

40

40


合计

100

100


评价结论

项目自评总分100分,完成目标任务,资金使用规范。

存在问题

改进措施

项目负责人:

财务负责人:

 

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2022年度)

项目名称

51142122T000006758423仁寿县2021年耕地质量监测运行资金

主管部门

仁寿县农业农村局本级

实施单位(盖章)

仁寿县农业农村局

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项目年度目标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开展16个耕地质量监测点土壤耕层和亚耕层样品采集、化验检测工作。

完成16个耕地质量监测点土壤耕层和亚耕层样品采集检测工作。

2.项目实施内容及过程概述

对全县16个耕地质量监测点的80个试验小区进行土壤耕层和亚耕层土壤样品采集、检测化验等工作。

预算执行情况(10分)

年度预算数(万元)

年初预算

调整后预算数

预算执行数

预算执行率

权重

得分

原因

总额

0.00

15.36

15.36

100.00%

10

10


其中:财政资金

0.00

15.36

15.36

100.00%

/

/

财政专户管理资金

0.00

0.00

0.00

0.00%

/

/

单位资金

0.00

0.00

0.00

0.00%

/

/

其他资金





/

/

绩效指标(90分)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性质

指标值

度量单位

完成值

权重

得分

未完成原因分析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监测点数量

16

16

50

50


质量指标

验收合格率

100%

%

100%

40

40


合计

100

100


评价结论

项目自评总分100分,完成目标任务,资金使用规范。

存在问题

改进措施

项目负责人:

财务负责人:

 

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2022年度)

项目名称

51142123T000008767348—2022年省级财政现代农业发展工程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资金(150万)

主管部门

仁寿县农业农村局本级

实施单位(盖章)

仁寿县农业农村局

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项目年度目标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完成全县撂荒耕地整治面积53915亩。

完成全县撂荒耕地整治面积53915亩。

2.项目实施内容及过程概述

支持全县27个镇乡(街道)开展撂荒耕地整治工作,重点支持村集体经济组织、新型经营主体、农业生产社会服务化组织参与农户承包耕地撂荒地整治。按照400元/亩给予补助。

预算执行情况(10分)

年度预算数(万元)

年初预算

调整后预算数

预算执行数

预算执行率

权重

得分

原因

总额

0.00

150.00

150.00

100.00%

10

10


其中:财政资金

0.00

150.00

150.00

100.00%

/

/

财政专户管理资金

0.00

0.00

0.00

0.00%

/

/

单位资金

0.00

0.00

0.00

0.00%

/

/

其他资金





/

/

绩效指标(90分)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性质

指标值

度量单位

完成值

权重

得分

未完成原因分析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农户承包耕地撂荒整治率

100%

%

100%

90

90


合计

100

100


评价结论

项目自评总分100分,完成目标任务,资金使用规范。

存在问题

改进措施

项目负责人:

财务负责人:

 

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2022年度)

项目名称

51142122T000004898498—2022年人居环境治理项目(154001)

主管部门

仁寿县农业农村局本级

实施单位(盖章)

仁寿县农业农村局

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项目年度目标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完成龙马镇场镇生活污水处理管网建设项目和2018年板桥镇群里村等200个村垃圾分类设施建设项目审计和质保金支付;完成仁寿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项目2022年运行服务费支付;完成2020年农村垃圾治理暨收转运体系建设项目审计及质保金支付;完成2021年农村生活垃圾分类暨收转运体系建设项目;完成仁寿县垃圾焚烧发电卫生填埋厂项目2022年处理服务费支付。

预算3163万,实际支付1539万,完成预算的48%。

2.项目实施内容及过程概述

龙马污水管网建设;乡镇垃圾基座建设;垃圾压缩站建设、拆解中心建设;垃圾桶采购;垃圾焚烧处理服务费和卫生填埋场处理服务费。

预算执行情况(10分)

年度预算数(万元)

年初预算

调整后预算数

预算执行数

预算执行率

权重

得分

原因

总额

3,163.00

3,163.00

1,645.19

52.00%

10

5

1.部分基础建设项目由于审计等原因,本年度未能达到支付条件。2.由于垃圾焚烧处理费是按垃圾实际产生量付费,故与年初预算有一定差异。3.仁寿县垃圾焚烧发电卫生填埋场项目,2022年预算400万元因项目实施单位未完成项目决算相关资料,未达到支付条件,故未支付。51142122T000005586749、51142122T000005592796、51142122T000006599821、51142122T000006616838、51142122T000006654664、51142122T000006838359、51142122T000007011349包含在2022年人居环境治理项目3163万年初预算中。

其中:财政资金

3,163.00

3,163.00

1,645.19

52.00%

/

/

财政专户管理资金

0.00

0.00

0.00

0.00%

/

/

单位资金

0.00

0.00

0.00

0.00%

/

/

其他资金





/

/

绩效指标(90分)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性质

指标值

度量单位

完成值

权重

得分

未完成原因分析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人居环境治理项目含子项目个数

6


10

10


质量指标

垃圾分类收集设施建设及设备采购合格率

95

%


10

10


时效指标

项目完成时限

1


30

30


成本指标

项目资金支付数

3163

万元


10

5


成本指标

社会效益指标

完善农村生活垃圾收转运处置覆盖率

100

%


10

10


效益指标

生态效益指标

农村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

98

%


10

10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群众满意度

95

%


10

10


合计

100

90


评价结论

项目设立科学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各项目资金按照要求用于项目实施,不存在违纪违规情况,各项目施工流程严格按照主管部门要求严密且合规,项目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效益明显,各项目资金使用符合相关的财务管理制度规定。

存在问题

在制定年初预算过程中,由于某些项目还处在投入概算阶段,后经过财评、招投标、审计等环节,导致年初预算与实际支付资金存在较大差异。

改进措施

各项目继续做好相关工作,按照要求继续完善,争取最优、最稳、最快速地完成各个项目。

项目负责人:

财务负责人:

 

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2022年度)

项目名称

51142122T000005595682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10月、11月生活垃圾处理服务费(154001)

主管部门

仁寿县农业农村局本级

实施单位(盖章)

仁寿县农业农村局

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项目年度目标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依据乡镇评分按月据实支付服务费。

已完成

2.项目实施内容及过程概述

招引环卫服务公司在仁寿县乡镇(街道)的75个主副场镇开展环卫服务作业。

预算执行情况(10分)

年度预算数(万元)

年初预算

调整后预算数

预算执行数

预算执行率

权重

得分

原因

总额

0.00

241.80

241.80

100.00%

10

10


其中:财政资金

0.00

241.80

241.80

100.00%

/

/

财政专户管理资金

0.00

0.00

0.00

0.00%

/

/

单位资金

0.00

0.00

0.00

0.00%

/

/

其他资金





/

/

绩效指标(90分)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性质

指标值

度量单位

完成值

权重

得分

未完成原因分析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主副场镇个数

75

100%

10

10


质量指标

乡镇每月评分合格率

95

%

100%

10

10


时效指标

项目完成时限

1

100%

30

30


成本指标

项目资金支付数

3000

万元

100%

10

10


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指标

完善农村生活垃圾收转运处置覆盖率

100

%

100%

10

10


效益指标

生态效益指标

农村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

98

%

98%

10

10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群众满意度

95

%

100%

10

10


合计

100

100


评价结论

该项目设立科学符合国家产业政策,项目资金按照要求用于项目实施,不存在违纪违规情况,项目实施流程严格按照主管部门要求严密且合规,项目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效益明显,项目资金使用符合相关的财务管理制度规定。

存在问题

改进措施

项目负责人:

财务负责人:

 

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2022年度)

项目名称

51142122T000005598193-2021年乡镇场镇环卫服务项目(2021年第四季度20%考核)(154001))

主管部门

仁寿县农业农村局本级

实施单位(盖章)

仁寿县农业农村局

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项目年度目标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依据乡镇评分按月据实支付服务费。

已完成

2.项目实施内容及过程概述

招引环卫服务公司在仁寿县乡镇(街道)的75个主副场镇开展环卫服务作业。

预算执行情况(10分)

年度预算数(万元)

年初预算

调整后预算数

预算执行数

预算执行率

权重

得分

原因

总额

0.00

100.75

100.75

100.00%

10

10


其中:财政资金

0.00

100.75

100.75

100.00%

/

/

财政专户管理资金

0.00

0.00

0.00

0.00%

/

/

单位资金

0.00

0.00

0.00

0.00%

/

/

其他资金





/

/

绩效指标(90分)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性质

指标值

度量单位

完成值

权重

得分

未完成原因分析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主副场镇个数

75

100%

10

10


质量指标

乡镇每月评分合格率

95

%

100%

10

10


时效指标

项目完成时限

1

100%

30

30


成本指标

项目资金支付数

3000

万元

100%

10

10


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指标

完善农村生活垃圾收转运处置覆盖率

100

%

100%

10

10


效益指标

生态效益指标

农村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

98

%

98%

10

10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群众满意度

95

%

100%

10

10


合计

100

100


评价结论

该项目设立科学符合国家产业政策,项目资金按照要求用于项目实施,不存在违纪违规情况,项目实施流程严格按照主管部门要求严密且合规,项目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效益明显,项目资金使用符合相关的财务管理制度规定。

存在问题

改进措施

项目负责人:

财务负责人:

 

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2022年度)

项目名称

51142122T000005785510-2021年农村生活垃圾分类治理暨收转运体系建设、场镇环卫一体化服务项目154001)

主管部门

仁寿县农业农村局本级

实施单位(盖章)

仁寿县农业农村局

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项目年度目标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依据乡镇评分按月据实支付服务费。

已完成

2.项目实施内容及过程概述

招引环卫服务公司在仁寿县乡镇(街道)的75个主副场镇开展环卫服务作业。

预算执行情况(10分)

年度预算数(万元)

年初预算

调整后预算数

预算执行数

预算执行率

权重

得分

原因

总额

0.00

107.78

107.78

100.00%

10

10


其中:财政资金

0.00

107.78

107.78

100.00%

/

/

财政专户管理资金

0.00

0.00

0.00

0.00%

/

/

单位资金

0.00

0.00

0.00

0.00%

/

/

其他资金





/

/

绩效指标(90分)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性质

指标值

度量单位

完成值

权重

得分

未完成原因分析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主副场镇个数

75

100%

10

10


质量指标

乡镇每月评分合格率

95

%

100%

10

10


时效指标

项目完成时限

1

100%

30

30


成本指标

项目资金支付数

3000

万元

100%

10

10


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指标

完善农村生活垃圾收转运处置覆盖率

100

%

100%

10

10


效益指标

生态效益指标

农村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

98

%

98%

10

10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群众满意度

95

%

100%

10

10


合计

100

100


评价结论

该项目设立科学符合国家产业政策,项目资金按照要求用于项目实施,不存在违纪违规情况,项目实施流程严格按照主管部门要求严密且合规,项目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效益明显,项目资金使用符合相关的财务管理制度规定。

存在问题

改进措施

项目负责人:

财务负责人:

 

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2022年度)

项目名称

51142122T000006308127乡镇场镇环卫服务费(断档期费用)

主管部门

仁寿县农业农村局本级

实施单位(盖章)

仁寿县农业农村局

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项目年度目标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依据乡镇评分按月据实支付服务费。

已完成

2.项目实施内容及过程概述

招引环卫服务公司在仁寿县乡镇(街道)的75个主副场镇开展环卫服务作业。

预算执行情况(10分)

年度预算数(万元)

年初预算

调整后预算数

预算执行数

预算执行率

权重

得分

原因

总额

0.00

503.75

503.75

100.00%

10

10


其中:财政资金

0.00

503.75

503.75

100.00%

/

/

财政专户管理资金

0.00

0.00

0.00

0.00%

/

/

单位资金

0.00

0.00

0.00

0.00%

/

/

其他资金





/

/

绩效指标(90分)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性质

指标值

度量单位

完成值

权重

得分

未完成原因分析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主副场镇个数

75

100%

10

10


质量指标

乡镇每月评分合格率

95

%

100%

10

10


时效指标

项目完成时限

1

100%

30

30


成本指标

项目资金支付数

3000

万元

100%

10

10


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指标

完善农村生活垃圾收转运处置覆盖率

100

%

100%

10

10


效益指标

生态效益指标

农村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

98

%

98%

10

10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群众满意度

95

%

100%

10

10


合计

100

100


评价结论

该项目设立科学符合国家产业政策,项目资金按照要求用于项目实施,不存在违纪违规情况,项目实施流程严格按照主管部门要求严密且合规,项目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效益明显,项目资金使用符合相关的财务管理制度规定。

存在问题

改进措施

项目负责人:

财务负责人:

 

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2022年度)

项目名称

51142122T000006928996—2022年乡镇场镇环卫服务费用(2022年3月至2022年5月)

主管部门

仁寿县农业农村局本级

实施单位(盖章)

仁寿县农业农村局

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项目年度目标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依据乡镇评分按月据实支付服务费。

已完成

2.项目实施内容及过程概述

招引环卫服务公司在仁寿县乡镇(街道)的75个主副场镇开展环卫服务作业。

预算执行情况(10分)

年度预算数(万元)

年初预算

调整后预算数

预算执行数

预算执行率

权重

得分

原因

总额

0.00

604.50

604.50

100.00%

10

10


其中:财政资金

0.00

604.50

604.50

100.00%

/

/

财政专户管理资金

0.00

0.00

0.00

0.00%

/

/

单位资金

0.00

0.00

0.00

0.00%

/

/

其他资金





/

/

绩效指标(90分)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性质

指标值

度量单位

完成值

权重

得分

未完成原因分析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主副场镇个数

75

100%

10

10


质量指标

乡镇每月评分合格率

95

%

100%

10

10


时效指标

项目完成时限

1

100%

30

30


成本指标

项目资金支付数

3000

万元

100%

10

10


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指标

完善农村生活垃圾收转运处置覆盖率

100

%

100%

10

10


效益指标

生态效益指标

农村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

98

%

98%

10

10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群众满意度

95

%

100%

10

10


合计

100

100


评价结论

该项目设立科学符合国家产业政策,项目资金按照要求用于项目实施,不存在违纪违规情况,项目实施流程严格按照主管部门要求严密且合规,项目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效益明显,项目资金使用符合相关的财务管理制度规定。

存在问题

改进措施

项目负责人:

财务负责人:

 

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2022年度)

项目名称

51142122T000007373949乡镇场镇环卫服务费(2022年7月)

主管部门

仁寿县农业农村局本级

实施单位(盖章)

仁寿县农业农村局

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项目年度目标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依据乡镇评分按月据实支付服务费。

已完成

2.项目实施内容及过程概述

招引环卫服务公司在仁寿县乡镇(街道)的75个主副场镇开展环卫服务作业。

预算执行情况(10分)

年度预算数(万元)

年初预算

调整后预算数

预算执行数

预算执行率

权重

得分

原因

总额

0.00

311.86

311.86

100.00%

10

10


其中:财政资金

0.00

311.86

311.86

100.00%

/

/

财政专户管理资金

0.00

0.00

0.00

0.00%

/

/

单位资金

0.00

0.00

0.00

0.00%

/

/

其他资金





/

/

绩效指标(90分)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性质

指标值

度量单位

完成值

权重

得分

未完成原因分析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主副场镇个数

75

100%

10

10


质量指标

乡镇每月评分合格率

95

%

100%

10

10


时效指标

项目完成时限

1

100%

30

30


成本指标

项目资金支付数

3000

万元

100%

10

10


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指标

完善农村生活垃圾收转运处置覆盖率

100

%

100%

10

10


效益指标

生态效益指标

农村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

98

%

98%

10

10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群众满意度

95

%

100%

10

10


合计

100

100


评价结论

该项目设立科学符合国家产业政策,项目资金按照要求用于项目实施,不存在违纪违规情况,项目实施流程严格按照主管部门要求严密且合规,项目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效益明显,项目资金使用符合相关的财务管理制度规定。

存在问题

改进措施

项目负责人:

财务负责人:

 

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2022年度)

项目名称

51142122T000007374034乡镇场镇环卫服务费(2022年6月)

主管部门

仁寿县农业农村局本级

实施单位(盖章)

仁寿县农业农村局

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项目年度目标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依据乡镇评分按月据实支付服务费。

已完成

2.项目实施内容及过程概述

招引环卫服务公司在仁寿县乡镇(街道)的75个主副场镇开展环卫服务作业。

预算执行情况(10分)

年度预算数(万元)

年初预算

调整后预算数

预算执行数

预算执行率

权重

得分

原因

总额

0.00

201.50

201.50

100.00%

10

10


其中:财政资金

0.00

201.50

201.50

100.00%

/

/

财政专户管理资金

0.00

0.00

0.00

0.00%

/

/

单位资金

0.00

0.00

0.00

0.00%

/

/

其他资金





/

/

绩效指标(90分)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性质

指标值

度量单位

完成值

权重

得分

未完成原因分析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主副场镇个数

75

100%

10

10


质量指标

乡镇每月评分合格率

95

%

100%

10

10


时效指标

项目完成时限

1

100%

30

30


成本指标

项目资金支付数

3000

万元

100%

10

10


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指标

完善农村生活垃圾收转运处置覆盖率

100

%

100%

10

10


效益指标

生态效益指标

农村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

98

%

98%

10

10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群众满意度

95

%

100%

10

10


合计

100

100


评价结论

该项目设立科学符合国家产业政策,项目资金按照要求用于项目实施,不存在违纪违规情况,项目实施流程严格按照主管部门要求严密且合规,项目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效益明显,项目资金使用符合相关的财务管理制度规定。

存在问题

改进措施

项目负责人:

财务负责人:

 

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2022年度)

项目名称

51142123T000007721212乡镇场镇环卫服务费用(2022年8月)311.6632万

主管部门

仁寿县农业农村局本级

实施单位(盖章)

仁寿县农业农村局

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项目年度目标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依据乡镇评分按月据实支付服务费。

已完成

2.项目实施内容及过程概述

招引环卫服务公司在仁寿县乡镇(街道)的75个主副场镇开展环卫服务作业。

预算执行情况(10分)

年度预算数(万元)

年初预算

调整后预算数

预算执行数

预算执行率

权重

得分

原因

总额

0.00

311.66

311.66

100.00%

10

10


其中:财政资金

0.00

311.66

311.66

100.00%

/

/

财政专户管理资金

0.00

0.00

0.00

0.00%

/

/

单位资金

0.00

0.00

0.00

0.00%

/

/

其他资金





/

/

绩效指标(90分)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性质

指标值

度量单位

完成值

权重

得分

未完成原因分析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主副场镇个数

75

100%

10

10


质量指标

乡镇每月评分合格率

95

%

100%

10

10


时效指标

项目完成时限

1

100%

30

30


成本指标

项目资金支付数

3000

万元

100%

10

10


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指标

完善农村生活垃圾收转运处置覆盖率

100

%

100%

10

10


效益指标

生态效益指标

农村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

98

%

98%

10

10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群众满意度

95

%

100%

10

10


合计

100

100


评价结论

该项目设立科学符合国家产业政策,项目资金按照要求用于项目实施,不存在违纪违规情况,项目实施流程严格按照主管部门要求严密且合规,项目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效益明显,项目资金使用符合相关的财务管理制度规定。

存在问题

改进措施

项目负责人:

财务负责人:

 

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2022年度)

项目名称

51142123T000008110206乡镇场镇环卫服务费用2022年9月(311.6709万)

主管部门

仁寿县农业农村局本级

实施单位(盖章)

仁寿县农业农村局

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项目年度目标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依据乡镇评分按月据实支付服务费。

已完成

2.项目实施内容及过程概述

招引环卫服务公司在仁寿县乡镇(街道)的75个主副场镇开展环卫服务作业。

预算执行情况(10分)

年度预算数(万元)

年初预算

调整后预算数

预算执行数

预算执行率

权重

得分

原因

总额

0.00

311.67

311.67

100.00%

10

10


其中:财政资金

0.00

311.67

311.67

100.00%

/

/

财政专户管理资金

0.00

0.00

0.00

0.00%

/

/

单位资金

0.00

0.00

0.00

0.00%

/

/

其他资金





/

/

绩效指标(90分)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性质

指标值

度量单位

完成值

权重

得分

未完成原因分析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主副场镇个数

75

100%

10

10


质量指标

乡镇每月评分合格率

95

%

100%

10

10


时效指标

项目完成时限

1

100%

30

30


成本指标

项目资金支付数

3000

万元

100%

10

10


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指标

完善农村生活垃圾收转运处置覆盖率

100

%

100%

10

10


效益指标

生态效益指标

农村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

98

%

98%

10

10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群众满意度

95

%

100%

10

10


合计

100

100


评价结论

该项目设立科学符合国家产业政策,项目资金按照要求用于项目实施,不存在违纪违规情况,项目实施流程严格按照主管部门要求严密且合规,项目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效益明显,项目资金使用符合相关的财务管理制度规定。

存在问题

改进措施

项目负责人:

财务负责人:

 

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2022年度)

项目名称

51142123T000008364662乡镇场镇环卫服务费10月份(311.77万元)

主管部门

仁寿县农业农村局本级

实施单位(盖章)

仁寿县农业农村局

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项目年度目标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依据乡镇评分按月据实支付服务费。

已完成

2.项目实施内容及过程概述

招引环卫服务公司在仁寿县乡镇(街道)的75个主副场镇开展环卫服务作业。

预算执行情况(10分)

年度预算数(万元)

年初预算

调整后预算数

预算执行数

预算执行率

权重

得分

原因

总额

0.00

311.77

311.77

100.00%

10

10


其中:财政资金

0.00

311.77

311.77

100.00%

/

/

财政专户管理资金

0.00

0.00

0.00

0.00%

/

/

单位资金

0.00

0.00

0.00

0.00%

/

/

其他资金





/

/

绩效指标(90分)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性质

指标值

度量单位

完成值

权重

得分

未完成原因分析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主副场镇个数

75

100%

10

10


质量指标

乡镇每月评分合格率

95

%

100%

10

10


时效指标

项目完成时限

1

100%

30

30


成本指标

项目资金支付数

3000

万元

100%

10

10


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指标

完善农村生活垃圾收转运处置覆盖率

100

%

100%

10

10


效益指标

生态效益指标

农村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

98

%

98%

10

10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群众满意度

95

%

100%

10

10


合计

100

100


评价结论

该项目设立科学符合国家产业政策,项目资金按照要求用于项目实施,不存在违纪违规情况,项目实施流程严格按照主管部门要求严密且合规,项目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效益明显,项目资金使用符合相关的财务管理制度规定。

存在问题

改进措施

项目负责人:

财务负责人:

 

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2022年度)

项目名称

51142123T000008563418乡镇场镇环卫服务费用2022年11月(311.5695万)

主管部门

仁寿县农业农村局本级

实施单位(盖章)

仁寿县农业农村局

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项目年度目标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依据乡镇评分按月据实支付服务费。

已完成

2.项目实施内容及过程概述

招引环卫服务公司在仁寿县乡镇(街道)的75个主副场镇开展环卫服务作业。

预算执行情况(10分)

年度预算数(万元)

年初预算

调整后预算数

预算执行数

预算执行率

权重

得分

原因

总额

0.00

311.57

311.57

100.00%

10

10


其中:财政资金

0.00

311.57

311.57

100.00%

/

/

财政专户管理资金

0.00

0.00

0.00

0.00%

/

/

单位资金

0.00

0.00

0.00

0.00%

/

/

其他资金





/

/

绩效指标(90分)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性质

指标值

度量单位

完成值

权重

得分

未完成原因分析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主副场镇个数

75

100%

10

10


质量指标

乡镇每月评分合格率

95

%

100%

10

10


时效指标

项目完成时限

1

100%

30

30


成本指标

项目资金支付数

3000

万元

100%

10

10


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指标

完善农村生活垃圾收转运处置覆盖率

100

%

100%

10

10


效益指标

生态效益指标

农村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

98

%

98%

10

10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群众满意度

95

%

100%

10

10


合计

100

100


评价结论

该项目设立科学符合国家产业政策,项目资金按照要求用于项目实施,不存在违纪违规情况,项目实施流程严格按照主管部门要求严密且合规,项目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效益明显,项目资金使用符合相关的财务管理制度规定。

存在问题

改进措施

项目负责人:

财务负责人:

 

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2022年度)

项目名称

51142123T000008574694乡村人才振兴五年行动专项资金(3万)

主管部门

仁寿县农业农村局本级

实施单位(盖章)

仁寿县农业农村局

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项目年度目标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评选农村致富带头人3名

已完成农村致富带头人评选工作,共评选3人。

2.项目实施内容及过程概述

收集致富带头人信息,上报市局,经省上认定。

预算执行情况(10分)

年度预算数(万元)

年初预算

调整后预算数

预算执行数

预算执行率

权重

得分

原因

总额

0.00

3.00

0.00

0.00%

10

0

上级资金未下达

其中:财政资金

0.00

3.00

0.00

0.00%

/

/

财政专户管理资金

0.00

0.00

0.00

0.00%

/

/

单位资金

0.00

0.00

0.00

0.00%

/

/

其他资金





/

/

绩效指标(90分)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性质

指标值

度量单位

完成值

权重

得分

未完成原因分析

产出指标

时效指标

完成工作时效

1

100%

30

30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申报农村致富带头人数量

3

100%

20

20


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指标

在农村扶持上起到示范带动作用

80

%

100%

20

20


满意度指标

满意度指标

群众满意度

90

%

100%

20

20


合计

100

90


评价结论

该项目符合国家政策,项目资金按照要求用于实施,不存在违纪违规情况,项目实施流程严格按照主管部门要求严密且合规,项目充分发挥农村致富带头人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促进农村经济和社会事业发展、带动周边群众实现共同富裕等方面的引领作用,聚合优秀人才服务乡村全面振兴。

存在问题

上级资金下达迟缓

改进措施

加强与上级的对接

项目负责人:

财务负责人:

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2022年度)

项目名称

51142122T000007044286—2022年中央财政土地指标跨省域调剂收入安排的支出预算(厕所革命)

主管部门

仁寿县农业农村局本级

实施单位(盖章)

仁寿县农业农村局

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项目年度目标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在仁寿10个村(社区)3727户完成新改建农村无害化卫生厕所建设

完成在仁寿10个村(社区)3727户新改建农村无害化卫生厕所建设

2.项目实施内容及过程概述

在仁寿10个村(社区)3727户完成新改建农村无害化卫生厕所建设

预算执行情况(10分)

年度预算数(万元)

年初预算

调整后预算数

预算执行数

预算执行率

权重

得分

原因

总额

192.56

192.56

192.56

100%%

1

10


其中:财政资金

192.56

192.56

192.56

100%%

/

/

财政专户管理资金

0.00

0.00

0.00

0.00%

/

/

单位资金

0.00

0.00

0.00

0.00%

/

/

绩效指标(90分)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性质

指标值

度量单位

完成值

权重

得分

未完成原因分析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新改建农村无害化卫生厕所数量

3727

3727

30

30


质量指标

符合《农村户厕建设技术规范》GB/T38836-2020标准

定性

合格

合格

合格

10

10


时效指标

项目完成时效

1

1

10

10


成本指标

项目资金总计支付数

192.56

万元

192.56

20

20


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指标

卫生厕所普及率

85

%

100%%

10

10


经济效益指标

切实减少群众投入户厕改造资金

40

%

100%%

10

10


合计

90

100


评价结论

完成在仁寿10个村(社区)3727户新改建农村无害化卫生厕所建设,卫生厕所普及率≥85%,示范村农村厕所粪污基本实现无害化处理,厕所粪污无害化处理率≥90%,长效管护机制初步建立。

存在问题

部分群众对厕污设施管护主体责任意识不够、存在管护不到位等问题。

改进措施

村(社区)社区加强宣传引导,建立并践行长效管护机制。

项目负责人:

财务负责人:

 

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2022年度)

项目名称

51142122T000007476996—2022年中央财政土地指标跨省域调剂收入安排(375万元)

主管部门

仁寿县农业农村局本级

实施单位(盖章)

仁寿县农业农村局

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项目年度目标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分别在仁寿县10个村(社区)、天府新区眉山管委会仁寿片区8个村(社区)完成新改建农村无害化卫生厕所3727户、2300户。

完成在仁寿县10个村(社区)、天府新区眉山管委会仁寿片区8个村(社区)完成新改建农村无害化卫生厕所3727户、2300户。

2.项目实施内容及过程概述

分别在仁寿县10个村(社区)、天府新区眉山管委会仁寿片区8个村(社区)完成新改建农村无害化卫生厕所3727户、2300户。

预算执行情况(10分)

年度预算数(万元)

年初预算

调整后预算数

预算执行数

预算执行率

权重

得分

原因

总额

375.00

375.00

375.00

100.00%

1

10


其中:财政资金

375.00

375.00

375.00

100.00%

/

/

财政专户管理资金

0.00

0.00

0.00

0.00%

/

/

单位资金

0.00

0.00

0.00

0.00%

/

/

其他资金





/

/

绩效指标(90分)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性质

指标值

度量单位

完成值

权重

得分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新改建农村无害化卫生厕所数量

6027

6027

30

30


质量指标

符合《农村户厕建设技术规范》GB/T38836-2020标准

定性

合格

合格

合格

10

10


时效指标

项目完成时效

1

1

10

10


成本指标

项目资金总计支付数

375.00

万元

375.00

20

20


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指标

卫生厕所普及率

85

%

100%%

10

10


经济效益指标

切实减少群众投入户厕改造资金

40

%

100%%

10

10


合计

90

100


评价结论

完成在仁寿县10个村(社区)、天府新区眉山管委会仁寿片区8个村(社区)完成新改建农村无害化卫生厕所3727户、2300户。卫生厕所普及率≥85%,示范村农村厕所粪污基本实现无害化处理,厕所粪污无害化处理率≥90%,长效管护机制初步建立。

存在问题

部分群众对厕污设施管护主体责任意识不够、存在管护不到位等问题。

改进措施

村(社区)社区加强宣传引导,建立并践行长效管护机制。

项目负责人:

财务负责人:

 

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2022年度)

项目名称

51142123T000008431852—2022年省级财政支持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PPP综合补助资金83万

主管部门

仁寿县农业农村局本级

实施单位(盖章)

仁寿县农业农村局

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项目年度目标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按《四川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2年省级财政支持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PPP)综合补助的通知》(川财金【2022】54号)文件精神,给予项目公司83万融资成本补助

已完成

2.项目实施内容及过程概述

已将83万补助资金拨付到项目公司

预算执行情况(10分)

年度预算数(万元)

年初预算

调整后预算数

预算执行数

预算执行率

权重

得分

原因

总额

0.00

83.00

83.00

100.00%

10

10


其中:财政资金

0.00

83.00

83.00

100.00%

/

/

财政专户管理资金

0.00

0.00

0.00

0.00

/

/

单位资金

0.00

0.00

0.00

0.00

/

/

绩效指标(90分)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性质

指标值

度量单位

完成值

权重

得分

未完成原因分析

产出指标

时效指标

及时完成工作时效

=

1

1

20

20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无害化处理全县生活垃圾

800

/天

504

20

18


效益指标

生态效益指标

提升环境水平

100

%

100

20

20


满意度指标

满意度指标

群众满意度

90

%

98

10

9


成本指标

经济成本指标

经济成本指标

83

万元

83

20

20


合计

100

97


评价结论

严格按照省财政厅要求,及时将补助资金拨付到项目公司,进一步推动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项目高标准、规范化、多领域落地落实,强化补助资金管理,提资金使用效益。

存在问题

改进措施

项目负责人:

财务负责人:

 

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2022年度)

项目名称

51142122T000005224563-2021年省级财政支持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PPP综合补助资金

主管部门

仁寿县农业农村局本级

实施单位(盖章)

仁寿县农业农村局

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项目年度目标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按《四川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1年省级财政支持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PPP)综合补助的通知》(川财金【2021】78号)文件精神,给予项目公司61万融资成本补助

已完成

2.项目实施内容及过程概述

已将61万补助资金拨付到项目公司

预算执行情况(10分)

年度预算数(万元)

年初预算

调整后预算数

预算执行数

预算执行率

权重

得分

原因

总额

0.00

61.00

61.00

100.00%

10

10


其中:财政资金

0.00

61.00

61.00

100.00%

/

/

财政专户管理资金

0.00

0.00

0.00

0.00

/

/

单位资金

0.00

0.00

0.00

0.00

/

/

绩效指标(90分)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性质

指标值

度量单位

完成值

权重

得分

未完成原因分析

产出指标

时效指标

及时完成工作时效

=

1

1

20

20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无害化处理全县生活垃圾

800

/天

504

20

17


效益指标

生态效益指标

提升环境水平

100

%

100

20

20


满意度指标

满意度指标

群众满意度

90

%

98

10

9


成本指标

经济成本指标

经济成本指标

83

万元

83

20

20


合计

100

96


评价结论

严格按照省财政厅要求,及时将补助资金拨付到项目公司,进一步推动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项目高标准、规范化、多领域落地落实,强化补助资金管理,提资金使用效益。

存在问题

改进措施

项目负责人:

财务负责人:

 

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2022年度)

项目名称

51142122T000004898529—2022年动物疫病防控和畜禽无害化处理项目(154001)

主管部门

仁寿县农业农村局本级

实施单位(盖章)

仁寿县农业农村局

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项目年度目标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完成猪瘟疫苗和狂犬病疫苗采购,完成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宣传、排查,实验室仪器设备的维护、更新,重大动物疫病的防疫物资采购,非洲猪瘟等重大动物疫病的扑杀补偿,订购检疫证明及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

已经完成猪瘟及狂犬疫苗采购注射工作,已经完成消毒液及耗材物资采购分发,已经完成实验室设备校准维护,已经完成检疫证章订购及无害化处置补助

2.项目实施内容及过程概述

疫苗及防疫物资采购按照政府采购相关要求,比选代理机构,开展招投标采购,目前已经全面完成;无害化处置补助按照滚动存取方式,验收相关资料合格后直接补贴到个人账户。

预算执行情况(10分)

年度预算数(万元)

年初预算

调整后预算数

预算执行数

预算执行率

权重

得分

原因

总额

553.75

553.75

58.63

10.59%

10

10

项目年度目标任务已经完成,预算执行率较低原因为动物防疫方向优先统筹使用中省上级资金,疫苗及防疫物资采购中省动物防疫专项资金能有效满足,县级预算未执行部分已由财政全部收回。

其中:财政资金

553.75

553.75

58.63

10.59%

/

/

财政专户管理资金

0.00

0.00

0.00

0.00%

/

/

单位资金

0.00

0.00

0.00

0.00%

/

/

其他资金







绩效指标(90分)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性质

指标值

度量单位

完成值

权重

得分

未完成原因分析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动物疫病防控及畜禽无害化处理子项目个数

4

4

20

20


质量指标

免疫抗体抽检合格率

70

%

85

10

10


时效指标

项目完成时限

1

1

20

20


成本指标

项目资金指标

项目资金支出数

553.75

万元

58.63

10

5

优先统筹使用上级资金

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指标

重大动物疫情处置率

100

%

100

20

20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群众满意度

90

%

92

10

10


合计

100

95


评价结论

寿县农业农村局实施动物疫病防控及畜禽无害化处理项目,经费及时拨付到位,支出合理合规,实现了预定的绩效目标,同时立项依据充分,目标明确,为推进仁寿县动物疫病防控工作及无害化处理发挥了重要作用,减少了臭味、美化了环境,保障了畜牧业健康发展。

存在问题

预算执行率整体较低,在于优先统筹使用了上级专项防疫资金;具体项目执行中,养殖场从生物安全角度考虑,均实行全封闭养殖,官方监管人员不能进场,对动物防疫落实及无害化自行处理的过程监管存在盲区。

改进措施

一是加强预算精准度,提高预算资金执行率;二是做好养殖场的宣传指导工作,明确防疫主体责任,做好防疫措施落实,严格按照无害化处理技术规范开展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工作;三是加大监管力度,提高疫病监测频次,深入分析预警流行趋势,定期查看无害化处理台账,力求做到监管全覆盖,措施全落实,不发生动物疫情事件。

项目负责人:

财务负责人:

 

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2022年度)

项目名称

51142122T000005224197-2021年中央财政动物防疫

主管部门

仁寿县农业农村局本级

实施单位(盖章)

仁寿县农业农村局

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项目年度目标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中央财政补助经费使用率100%;依法对重大动物疫情处置率100%;高致病性禽流感、口蹄疫、小反刍兽疫等应免畜禽免疫密度达到90%以上,抗体合格率达到70%以上高致病性禽流感、口蹄疫、小反刍兽疫等优先防治病种防治工作疫情保持平稳;不发生大规模随意抛弃病死猪事件;资金使用无重大违规违纪问题。接收强制免疫养殖户满意度≥90%。

中央财政补助经费使用率100%;依法对重大动物疫情处置率100%;高致病性禽流感、口蹄疫、小反刍兽疫等应免畜禽免疫密度达到90%以上,抗体合格率达到70%以上高致病性禽流感、口蹄疫、小反刍兽疫等优先防治病种防治工作疫情保持平稳;不发生大规模随意抛弃病死猪事件;资金使用无重大违规违纪问题。接收强制免疫养殖户满意度≥90%。

2.项目实施内容及过程概述

采购项目严格按照政府采购办法实施,补助类验收合格后直接拨付到个人。

预算执行情况(10分)

年度预算数(万元)

年初预算

调整后预算数

预算执行数

预算执行率

权重

得分

原因

总额

349.77

349.77

349.77

100%

10

10

/

其中:财政资金

349.77

349.77

349.77

100%

/

/

财政专户管理资金

0

0

0

0%

/

/

单位资金

0

0

0

0%

/

/

其他资金

0

0

0

0%

/

/

绩效指标(90分)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性质

指标值

度量单位

完成值

权重

得分

未完成原因分析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重大动物疫情处置率

100

%

100

10

10


强免病种免疫密度

90

%

100

10

10


收集病死猪处理率

100

%

100

10

10


质量指标

抗体合格率

70

%

85

10

10


时效指标

收集时效

24

h

接到报案后

10

10


成本指标

项目资金指标

项目资金使用支付数

349.77

万元

349.77

10

10


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指标

区域性重大动物疫情

不发生




10

10


大规模随意抛弃病死猪

不发生




10

10


满意度指标






10

10


合计

100

100


评价结论

仁寿县农业农村局实施2021年中央财政动物防疫项目,方案编制合理,立项依据充分,目标明确清晰,经费拨付到位,支出合理合规,完成了资金拨付,实现了既定的绩效目标,为仁寿县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做好了技术资金保障,为推进仁寿县畜牧业绿色健康可持续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

存在问题

生猪产能上升,重大动物疫病疫苗购置经费、消毒物资购置经费、强制免疫效果监测经费、防疫物资及耗材购置经费、购买防疫社会化服务经费、养殖环节无害化处理经费都相应增大,中央财政动物防疫补助经费相对吃紧。

改进措施

为进一步探索创新“先打后补”重大动物疫病强制免疫疫苗补助机制,发挥财政补助政策对动物防疫工作的促进作用,同时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促进养殖场依法落实动物防疫主体责任,全面提高重大动物疫病防控能力,恳请上级部门在原资金渠道内增大我县动物防疫等补助经费投入。

项目负责人:

财务负责人:

 

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2022年度)

项目名称

51142122T000005224353-2021年中央财政动物防疫等补助经费

主管部门

仁寿县农业农村局本级

实施单位(盖章)

仁寿县农业农村局

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项目年度目标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不发生大规模随意抛弃病死猪事件,不因抛弃病死猪引发大区域动物疫情

不发生大规模随意抛弃病死猪事件,不因抛弃病死猪引发大区域动物疫情

2.项目实施内容及过程概述

畜禽无害化处置项目由专门无害化处理公司收集病死畜禽,资金使用支付采取滚存方式年度推进,资金直接拨付到个人账户

预算执行情况(10分)

年度预算数(万元)

年初预算

调整后预算数

预算执行数

预算执行率

权重

得分

原因

总额

12.61

12.61

12.61

100%

10

10

/

其中:财政资金

0


0

0%

/

/

财政专户管理资金

0


0

0%

/

/

单位资金

0


0

0%

/

/

其他资金

0


0

0%

/

/

绩效指标(90分)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性质

指标值

度量单位

完成值

权重

得分

未完成原因分析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收集病死猪处理率

100

%

100

20

20


质量指标

收集时效

24

h

接到报案后

20

20


成本指标

资金指标

项目资金使用支付数

12.61

万元

12.61

20

20


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指标

动物疫情发生率

0

%

0

20

20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

满意率

90

%

90

10

10


合计

100

100


评价结论

仁寿县农业农村局实施2021年中央财政动物防疫等补助经费无害化处理项目,经费及时到位,支出合理合规,拨付及时到位,实现了预定的绩效目标,同时立项依据充分,目标明确,为推进仁寿县动物无害化处理发挥了重要作用。

存在问题

仁寿县因地制宜建立了委托集中处理和自行处理相结合的无害化处理长效机制。但在全国非洲猪瘟疫情暴发后,养殖场实行全封闭管理,官方监管人员不能进场,对自行无害化处理的过程监管存在一定盲区。

改进措施

一是加强对养殖场的宣传指导工作,逐步淘汰化尸窖等传统落后的处理方式,严格按照无害化处理技术规范开展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工作;二是对自行处理的养殖场要加大监管力度,深入分析死亡率,定期查看养殖场无害化处理台账,要求养殖场保留无害化处理全过程影像资料备查。

项目负责人:

财务负责人:

 

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2022年度)

项目名称

51142122T000006153284仁寿县2016年血吸虫治理工程监理费

主管部门

仁寿县农业农村局本级

实施单位(盖章)

仁寿县农业农村局

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项目年度目标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巩固我县血防成果,干扰钉螺生长环境,监督各单位灭螺综合防治执行情况,评估落实质量

有效巩固我县血防成果,有效干扰破坏了钉螺生长环境,各单位灭螺综合防治执行得到有效监督,及时评估了灭螺效果、血防成效

2.项目实施内容及过程概述

开展血吸虫病查治工作,对沟渠水塘进行填埋掩盖,破坏钉螺生长环境,通过工程监理现场监管的方式保证高质量高时效完成工程项目

预算执行情况(10分)

年度预算数(万元)

年初预算

调整后预算数

预算执行数

预算执行率

权重

得分

原因

总额

0.00

2.85

2.85

100%

10

10


其中:财政资金

0.00

2.85

2.85

100%

/

/

财政专户管理资金

0.00

0.00

0.00

0.00%

/

/

单位资金

0.00

0.00

0.00

0.00%

/

/

其他资金

0.00

0.00

0.00

0.00%

/

/

绩效指标(90分)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性质

指标值

度量单位

完成值

权重

得分

未完成原因分析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监督全县血防工作开展

/

全县全覆盖

/

全县全覆盖

20

20


质量指标

干扰破坏钉螺生长环境

/

全县全覆盖

/

全县全覆盖

20

20


时效指标

及时监督全县血防工作开展

/

现场监督

/

有效现场监管

10

10


成本指标

资金指标

项目资金支付数

2.85

万元

2.85

10

10


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指标

灭钉螺、巩固血防成果

/

巩固血防成果

/

未检测到血吸虫病

10

10


保护人民群众健康卫生安全

/

有效保护人民群众健康卫生安全

/

有效保护了人民群众健康卫生安全




满意度指标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

满意度指标

90

%

95%

10

10


合计

100

100


评价结论

仁寿县农业农村局实施仁寿县2016年血吸虫治理工程监理费项目,方案编制合理,立项依据充分,目标明确清晰,经费拨付到位,支出合理合规,完成了资金拨付,实现了既定的绩效目标,为仁寿县巩固血防成果发挥了重要作用,为推进仁寿县整治沟渠水塘钉螺滋生点做了有效监督管理。

存在问题

实施本项目有效做好了沟渠水塘整治全县全覆盖监督管理,资金拨付到位但不及时。

改进措施

在合理合规的范围,保质保量前提下,加快工程进度及验收,及时整理报账资金,按时走财政资金拨付流程,保证项目资金及时准确拨付到服务主体。

项目负责人:

财务负责人:

 

 

 

 

 

 

 

 

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2022年度)

项目名称

51142122T000006635991—2022年中央财政动物防疫等补助经费

主管部门

仁寿县农业农村局本级

实施单位(盖章)

仁寿县农业农村局

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项目年度目标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确保全县重大动物疫情不发生区域性流行,保障全县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实现口蹄疫、高致病性禽流感、小反刍兽疫、猪瘟等重大动物疫病强制免疫,应免密度达90%以上,免疫抗体抽检合格率达70%以上,依法对重大动物疫情处置率100%,实现养殖环节病死畜禽100%无害化处理。

通过项目实施我县人畜共患病高致病性禽流感、布鲁氏菌病和重大动物疫病的监测能力和防控水平显著提升,全县未发生重大动物疫情区域性流行,口蹄疫、高致病性禽流感、小反刍兽疫、猪瘟等重大动物疫病强制免疫,应免密度达90%以上,免疫抗体抽检合格率达70%以上,依法对重大动物疫情处置率达100%,养殖环节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置率达100%。

2.项目实施内容及过程概述

该项目主要用于强制疫苗采购及年度防疫物资、消毒药物、注射器具等采购,先打后补资金补贴及畜禽无害化处置补贴。采购项目严格按照政府采购办法实施,补助类验收合格后直接拨付到个人。

预算执行情况(10分)

年度预算数(万元)

年初预算

调整后预算数

预算执行数

预算执行率

权重

得分

原因

总额

0.00

541.07

467.00

86.31%

10

10

项目已经全部实施完毕,资金已经全部拨付到位,资金走账流程缓慢。

其中:财政资金

0.00

541.07

467.00

86.31%

/

/

财政专户管理资金

0

0

0

0%

/

/

单位资金

0

0

0

0%

/

/

其他资金

0

0

0

0%

/

/

绩效指标(90分)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性质

指标值

度量单位

完成值

权重

得分

未完成原因分析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重大动物疫情处置率

100

%

100

20

20


质量指标

强制免疫抗体合格率

70

%

85

20

20


时效指标

病死动物收集时效

24

h

接到报案后

10

10


成本指标

资金指标

项目资金支付数

541.07

万元

467.00

10

10


效益指标

生态效益指标

区域性重大动物疫情

/

不发生

/

未发生

10

10


大规模随意抛弃病死猪

/

不发生

/

未发

10

10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

满意率

补贴对象满意度指标

90

%

95

10

10


合计

100

100


评价结论

仁寿县农业农村局实施2022年中央财政动物防疫等补助经费项目,方案编制合理,立项依据充分,目标明确清晰,经费拨付到位,支出合理合规,完成了资金拨付,实现了既定的绩效目标,为仁寿县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做好了技术资金保障,为推进仁寿县畜牧业绿色健康可持续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

存在问题

生猪产能上升,重大动物疫病疫苗购置经费、消毒物资购置经费、强制免疫效果监测经费、防疫物资及耗材购置经费、购买防疫社会化服务经费、养殖环节无害化处理经费都相应增大,中央财政动物防疫补助经费相对吃紧。

改进措施

为进一步探索创新“先打后补”重大动物疫病强制免疫疫苗补助机制,发挥财政补助政策对动物防疫工作的促进作用,同时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促进养殖场依法落实动物防疫主体责任,全面提高重大动物疫病防控能力,恳请上级部门在原资金渠道内增大我县动物防疫等补助经费投入。

项目负责人:

财务负责人:

 

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2022年度)

项目名称

51142122T000006961386—2022年省级财政农业公共安全与生态资源保护利用工程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资金

主管部门

仁寿县农业农村局本级

实施单位(盖章)

仁寿县农业农村局

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项目年度目标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抽检各类农产品样品200个,抽取农产品及产地协同监测样品75个;构建生猪全产业链标准体系,推动仁寿县生猪产业标准化进程,实现生猪产业相关主体标准化覆盖率达到90%以上,强化产业发展龙头企业农户带动能力,助力完成国家全产业链标准化示范基地申创工作;依法对重大动物疫情处置率达100%,强制免疫抗体合格率达70%;病虫害监测预警面积1.5万亩,选聘乡村植保员27人承担病虫监测防治指导和农药使用调查等任务,病虫预报准确率≥90%,建立化肥农药固定监测点50个。

抽检各类农产品样品200个,抽取农产品及产地协同监测样品75个;构建生猪全产业链标准体系,推动仁寿县生猪产业标准化进程,实现生猪产业相关主体标准化覆盖率达到90%以上,强化产业发展龙头企业农户带动能力,助力完成国家全产业链标准化示范基地申创工作;依法对重大动物疫情处置率达100%,强制免疫抗体合格率达70%;病虫害监测预警面积1.5万亩,选聘乡村植保员27人承担病虫监测防治指导和农药使用调查等任务,病虫预报准确率≥90%,建立化肥农药固定监测点50个。

2.项目实施内容及过程概述

本项目实施了农产品质量药残检测,构建了生猪全产业链标准体系,完成了动物防疫强制免疫工作,做了病虫害监测预警,同时选聘植保员开展乡村监测调查报告工作等。

预算执行情况(10分)

年度预算数(万元)

年初预算

调整后预算数

预算执行数

预算执行率

权重

得分

原因

总额

0.00

315.07

66.95

21.25%

20

20

项目已经全部实施完毕,资金已经全部拨付到位,资金走账流程缓慢。

其中:财政资金

0.00

315.07

66.95

21.25%

/

/

财政专户管理资金

0

0

0

0%

/

/

单位资金

0

0

0

0%

/

/

其他资金

0

0

0

0%

/

/

绩效指标(90分)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性质

指标值

度量单位

完成值

权重

得分

未完成原因分析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提出全产业链标准构架

1

1

4

4


打造标准化试点示范基地

5

5

4

4


完成标准综合体送审稿和相应编制说明

1

1

4

4


抽检各类农产品样品

200

200

4

4


抽取农产品及产地协同监测样品

75

75

4

4


依法对重大动物疫情处置率

100

%

100

4

4


病虫害监测预警面积

1.5

万亩

1.5

4

4


选聘乡村植保员

27

27

4

4


建立化肥农药固定监测点

50

50

4

4


收集病死猪处置率

100

%

100

4

4


质量指标

强制免疫抗体合格率

70

%

85

4

4


病虫预报准确率

90

%

90

4

4


效益指标

经济效益指标

生猪产品优品率提升

5

%

5

4

4


社会效益指标

规范生猪生产及流通行为

/

促进生猪产品优质优价

/

进了生猪产品优质,带动了养殖户收益增加

4

4


对林业植物有效保护

/

有效保护

/

有效保护

4

4


动物疫情发生率

/

不发生

/

未发生

4

4


对环境的保护作用


有效保护


有效保护

4

4


可持续影响指标

生产产业链建设项目持续发挥作用的期限

/

/

5

4

4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指导生猪养殖企业进行标准化养殖

/

满意

/

非常满意

4

4


补助对象满意度

90

%

90

4

4


合计

100

100


评价结论

仁寿县农业农村局实施2022年省级财政农业公共安全与生态资源保护利用工程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资金项目,方案编制合理,立项依据充分,目标明确清晰,经费拨付到位,支出合理合规,完成了资金拨付,实现了既定的绩效目标,为仁寿县农产品质量安全、生猪产业高质量发展、动植物疫病预防监测预警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为推进仁寿县农业农村相关工作提供了技术资金保障。

存在问题

该项目资金下达较为冗杂,涉及不同业务站股子项目较多。

改进措施

建议加大相关产业资金投入,提高我县农业产业高质量可持续发展,同时把不同类农业资金分项目单独下达。

项目负责人:

财务负责人:

 

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2022年度)

项目名称

51142122T000007374866—2022年中央财政动物防疫等补助经费(167.83万元)

主管部门

仁寿县农业农村局本级

实施单位(盖章)

仁寿县农业农村局

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项目年度目标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中央财政补助经费使用率100%;依法对重大动物疫情处置率100%;高致病性禽流感、口蹄疫、小反刍兽疫等应免畜禽免疫密度达到90%以上,抗体合格率达到70%以上;发放养殖环节病死猪无害化处理补助经费。

中央财政补助经费使用率100%;依法对重大动物疫情处置率100%;高致病性禽流感、口蹄疫、小反刍兽疫等应免畜禽免疫密度达到90%以上,抗体合格率达到70%以上;按规定发放养殖环节病死猪无害化处理补助经费。

2.项目实施内容及过程概述

该笔中央财政动物防疫补助专项资金用于强制免疫疫苗采购,强免疫苗由省农业厅统一采购,供应商送达指定区县位置,验收合格后按照财务流程按时资金拨付。

预算执行情况(10分)

年度预算数(万元)

年初预算

调整后预算数

预算执行数

预算执行率

权重

得分

原因

总额

0.00

1637.83

0.00

0.00%

10

10

该项目已经全面完成,资金已经全面拨付到位,资金走账流程缓慢。

其中:财政资金

0.00

1637.83

0.00

0.00%

/

/

财政专户管理资金

0.00

1637.83

0.00

0.00%

/

/

单位资金

0.00

1637.83

0.00

0.00%

/

/

其他资金

0.00

1637.83

0.00

0.00%

/

/

绩效指标(90分)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性质

指标值

度量单位

完成值

权重

得分

未完成原因分析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重大动物疫情处置率

100

%

100

20

20


质量指标

强制免疫抗体合格率

70

%

85

20

20


时效指标

病死动物收集时效

24

h

接到报案后

20

20


效益指标

生态效益指标

区域性重大动物疫情

/

不发生

/

未发生

10

10


大规模随意抛弃病死猪

/

不发生

/

未发生

10

10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

满意率

90

%

95

10

10


合计

100

100


评价结论

仁寿县农业农村局实施2022年中央财政动物防疫等补助经费项目,方案编制合理,立项依据充分,目标明确清晰,经费拨付到位,支出合理合规,完成了资金拨付,实现了既定的绩效目标,为仁寿县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做好了技术资金保障,为推进仁寿县畜牧业绿色健康可持续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

存在问题

改进措施

加快项目实施进度,加快资金支付流程办理,不出现拖欠账款现象。

项目负责人:

财务负责人:

 

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2022年度)

项目名称

51142122T000007065652—2022年中央下达农业生产发展农机购置补贴资金

主管部门

仁寿县农业农村局本级

实施单位(盖章)

仁寿县农业农村局

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项目年度目标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满足全县购机户购置农业机械补贴资金需求。

2022年度农机购置补贴资金申请全部兑付,兑付率100%,补贴机具25台,受益农户19户。

2.项目实施内容及过程概述

农机购置补贴按照“自主购机、定额补贴、先购后补、县级结算、直补到卡(户)”方式实施,操作流程为发布实施规定→受理补贴申请→审验公示信息→兑付补贴资金。

预算执行情况(10分)

年度预算数(万元)

年初预算

调整后预算数

预算执行数

预算执行率

权重

得分

原因

总额

1.00

1.00

1.00

100.00%

10

10


其中:财政资金

1.00

1.00

1.00

100.00%

/

/

财政专户管理资金

0.00

0.00

0.00

0.00%

/

/

单位资金

0.00

0.00

0.00

0.00%

/

/

其他资金





/

/

绩效指标(90分)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性质

指标值

度量单位

完成值

权重

得分

未完成原因分析

产出指标

成本指标

补贴金额

1

万元

1

20

20


数量指标

补贴机具台数

3

25

30

30


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指标

政策公开率

100%

%

100

10

10


社会效益指标

直接受益农户数

3

25

20

20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购机户满意度

95%

%

98

10

10


产出指标

成本指标

补贴金额

1

万元

1

20

20


合计

100

100


评价结论

2022年度农机购置补贴资金申请全部兑付,兑付率100%,补贴机具25台,受益农户19户。

存在问题

改进措施

项目负责人:

财务负责人:

 

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2022年度)

项目名称

51142123T000007910564稳定粮食生产暨耕地保护明白卡印刷经费(28.7万)

主管部门

仁寿县农业农村局本级

实施单位(盖章)

仁寿县农业农村局

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项目年度目标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稳定粮食生产暨耕地保护明白卡印刷30万份


2.项目实施内容及过程概述

稳定粮食生产暨耕地保护明白卡印刷30万份

预算执行情况(10分)

年度预算数(万元)

年初预算

调整后预算数

预算执行数

预算执行率

权重

得分

原因

总额

0.00

28.70

28.70

100.00%

10



其中:财政资金

0.00

28.70

28.70

100.00%



财政专户管理资金

0.00

0.00

0.00

0.00%



单位资金

0.00

0.00

0.00

0.00%



其他资金







绩效指标(90分)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性质

指标值

度量单位

完成值

权重

得分

未完成原因分析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稳定粮食生产暨耕地保护明白卡印刷卡

30万

30万

20

20


时效指标

提供货物时长

3

3

20

20


成本指标

成本指标

耕地保护提升

28.70

万元

28.70

20

20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帮扶对象满意度

95

%

95

30

30


合计

100

100


评价结论

宣传稳定粮食安全生产暨耕地保护

存在问题

改进措施

项目负责人:

财务负责人:

 

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2022年度)

项目名称

51142122Y000004888599后勤物业管理专项经费

主管部门

仁寿县农业农村局本级

实施单位(盖章)

仁寿县农业农村局

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项目年度目标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完成后勤物业服务


2.项目实施内容及过程概述

负责仁寿县农业农村局2.4.5.6.7.9.10号楼安全保卫、环境卫生、消防管理、水电管理、工程维修、绿化维护及除四 害工作;负责农产品质量检验检测中心、动物疫病防控中心的卫生保洁;其它经双方同意的事项。

预算执行情况(10分)

年度预算数(万元)

年初预算

调整后预算数

预算执行数

预算执行率

权重

得分

原因

总额

14.00

14.00

13.34

95.27%

10

10


其中:财政资金

14.00

14.00

13.34

95.27%



财政专户管理资金

0.00

0.00

0.00

0%



单位资金

0.00

0.00

0.00

0%



其他资金







绩效指标(90分)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性质

指标值

度量单位

完成值

权重

得分

未完成原因分析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提供后勤物业服务频率

1

/年

1

10

10


时效指标

后勤物业服务时

1

1

20

20


成本指标

成本指标

后勤物业服务费用价格

14

万元

13.34

20

19.05

按合同约定进行支付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员工满意度

90

%

90

40

40


合计

100

99.05


评价结论

保障办公区域安全、正常序及良好的办公环境。

存在问题

改进措施

项目负责人:

财务负责人:

 

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2022年度)

项目名称

51142122T000007266985-农业农村局加固及装饰办公楼经费(质保金)

主管部门

仁寿县农业农村局本级

实施单位(盖章)

仁寿县农业农村局

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项目年度目标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该项目于2020年8月3日竣工验收,2022年8月3日工程质保期验收并无质量问题。


2.项目实施内容及过程概述

该项目于2020年8月3日竣工验收,2022年8月3日工程质保期验收并无质量问题。

预算执行情况(10分)

年度预算数(万元)

年初预算

调整后预算数

预算执行数

预算执行率

权重

得分

原因

总额

0.00

11.59

11.59

100.00%

10

10


其中:财政资金

0.00

11.59

11.59

100.00%



财政专户管理资金

0.00

0.00

0.00

0.00%



单位资金

0.00

0.00

0.00

0.00%



其他资金

0.00

0.00

0.00

0.00%



绩效指标(90分)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性质

指标值

度量单位

完成值

权重

得分

未完成原因分析

产出指标

经济指标

安全及美观提升

8

/年

8

10

10


时效指标

质保年限

2

2

20

20


成本指标

成本指标

质保金金额

11.59

万元

11.59

20

20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员工满意度

90

%

90

40

40


合计

100

100


评价结论

质量保证期间,无任何质量问题,

存在问题

改进措施

项目负责人:

财务负责人:

 

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2022年度)

项目名称

51142122T000007266667-农业农村局3幢机关办公用房维修改造经费

主管部门

仁寿县农业农村局本级

实施单位(盖章)

仁寿县农业农村局

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项目年度目标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按照相关施工制度,严格审核,规范执行,保质保量于2022年7月1日前竣工。


2.项目实施内容及过程概述

解决办公楼老化、外墙脱落、屋顶渗水、带来的安全隐患问题,重新规划以适用良好的工作环境。

预算执行情况(10分)

年度预算数(万元)

年初预算

调整后预算数

预算执行数

预算执行率

权重

得分

原因

总额

0.00

38.88

38.88

100.00%

10

10


其中:财政资金

0.00

38.88

38.88

100.00%



财政专户管理资金

0.00

0.00

0.00

0.00%



单位资金

0.00

0.00

0.00

0.00%



其他资金







绩效指标(90分)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性质

指标值

度量单位

完成值

权重

得分

未完成原因分析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完成办公楼室外装修

3

3

20

20


时效指标

工程完成情况

2

2

20

20


成本指标

成本指标

成本指标

38.88

38.88

20

20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机关工作人员满意度

90

%

90

30

30


合计

100

100


评价结论

完成3栋办公楼室外加固及美化,提升办公环境、

存在问题

改进措施

项目负责人:

财务负责人:

 

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2022年度)

项目名称

51142122T000006153934仁寿县农业农村局加固装饰办公楼经费

主管部门

仁寿县农业农村局本级

实施单位(盖章)

仁寿县农业农村局

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项目年度目标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该项目于2020年8月3日竣工验收该工程已通过审计竣工结算审核。


2.项目实施内容及过程概述

完成办公室室内外装修及加固,

预算执行情况(10分)

年度预算数(万元)

年初预算

调整后预算数

预算执行数

预算执行率

权重

得分

原因

总额

0.00

38.00

38.00

100.00%

10

10


其中:财政资金

0.00

38.00

38.00

100.0%



财政专户管理资金

0.00

0.00

0.00

0.00%



单位资金

0.00

0.00

0.00

0.00%



其他资金







绩效指标(90分)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性质

指标值

度量单位

完成值

权重

得分

未完成原因分析

产出指标

经济指标

加固装饰办公楼

8

/年

8

20

20


时效指标

完成施工情况

=

1

1

20

20


成本指标

成本指标

加固办公楼

=

38

38

20

20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员工满意度

90

%

90

30

30


合计

100

100


评价结论

排除安全隐患,提升办公环境、

存在问题

改进措施

项目负责人:

财务负责人:

 

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2022年度)

项目名称

51142122T000006943918维修加固办公楼工程费用

主管部门

仁寿县农业农村局本级

实施单位(盖章)

仁寿县农业农村局

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项目年度目标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完成办公室室内装修及加固,


2.项目实施内容及过程概述

完成办公室室内装修及加固,

预算执行情况(10分)

年度预算数(万元)

年初预算

调整后预算数

预算执行数

预算执行率

权重

得分

原因

总额

0.00

40.00

40.00

100.00%

10

10


其中:财政资金

0.00

40.00

40.00

100.00%



财政专户管理资金

0.00

0.00

0.00

0%



单位资金

0.00

0.00

0.00

0%



其他资金







绩效指标(90分)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性质

指标值

度量单位

完成值

权重

得分

未完成原因分析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完成办公楼室内外装修

2

2

20

20


时效指标

工程完成情况

3

3

20

20


成本指标

成本指标

办公用房维修改造经费

40

万元

40

20

20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职工满意度

90

%

90

30

30


合计

100

100


评价结论

完成2栋办公楼室内装修及加固工作,改善职工办公环境,

存在问题

改进措施

项目负责人:

财务负责人:

 

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2022年度)

项目名称

51142122T000004898526—2022年县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奖补项目(154001)

主管部门

仁寿县农业农村局本级

实施单位(盖章)

仁寿县农业农村局

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项目年度目标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2022年县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奖补项目中雨露计划项目的主要内容是对脱贫户家庭中高职在校生进行补助,每人每学期补助1500元。2022年县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奖补项目中2022年县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防返贫致贫风险综合救助资金主要内容是按程序纳入监测的脱贫户(含监测户)进行医疗、教育、住房改造、饮水安全等救助。

对全县符合条件的在校中高职脱贫户(含监测帮扶对象)学生进行雨露计划补助,共计补助3316人次,减轻家庭教育支出;对因病因灾因突发意外等造成返贫致贫风险的监测对象进行综合救助,共救助83人。

2.项目实施内容及过程概述

雨露计划补助项目主要对脱贫户家庭中高职在校生进行补助,每人每学期补助1500元,按照学生申请、村镇审核公示、县级相关部门复核、县乡村振兴部门审定拨款等流程进行补助。防返贫致贫风险综合救助项目主要是对按程序纳入监测的脱贫户(含监测户)进行医疗、教育、住房改造、饮水安全等救助,按照个人申请、村镇审核公示、县级相关部门复核、县巩固拓展脱贫攻坚专项领导小组审批等流程进行救助。

预算执行情况(10分)

年度预算数(万元)

年初预算

调整后预算数

预算执行数

预算执行率

权重

得分

原因

总额

745.50

745.50

533.35

71.54%

10


2022年年度申请防返贫致贫风险综合救助人数少,仅有83人,救助资金为58万元,其中第四季度救助资金22.05万元在2023年支付,导致预算执行率为71.54%。

其中:财政资金

745.50

745.50

533.35

71.54%

/

/

财政专户管理资金

0.00

0.00

0.00

0.00%

/

/

单位资金

0.00

0.00

0.00

0.00%

/

/

其他资金





/

/

绩效指标(90分)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性质

指标值

度量单位

完成值

权重

得分

未完成原因分析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县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奖补项目子项目个数

3

3

30

30


时效指标

项目完成时效

1

1

20

20


成本指标

项目资金支出金额

745.5

万元

533.35

20

14.4

2022年年度申请防返贫致贫风险综合救助人数少,仅有83人,救助资金为58万元,其中第四季度救助资金22.05万元在2023年度支付

成本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群众满意度

90

%

98

20

20












合计

100

100


评价结论

通过实施雨露计划补助项目,2022年度共补助3316人次497.4万元,减轻了脱贫户家庭教育支出压力;通过实施防返贫致贫风险综合救助项目,更好地健全防止返贫致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强化对因病因灾导致生活困难的农户的监测帮扶,坚决防止已脱贫人口返贫及其他低收入农户致贫,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存在问题

2022年年度申请防返贫致贫风险综合救助人数少,仅有83人,救助资金为58万元,其中第四季度救助资金22.05万元在2023年支付,导致预算执行率为71.54%。

改进措施

加大对防返贫致贫综合救助项目宣传,积极探索建立更全面的防返贫致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坚决防止已脱贫人口返贫及其他低收入农户致贫。

项目负责人:

财务负责人:

 

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2022年度)

项目名称

51142122T000005610926-2021年脱贫人口小额信贷风险基金(154001)

主管部门

仁寿县农业农村局本级

实施单位(盖章)

仁寿县农业农村局

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项目年度目标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有效引导银行业金融机构向符合条件的脱贫户发放小额信用贷款,支持其发展种养殖业、农副产品加工业、服务业及其他增收项目,持续巩固脱贫成果。

有效引导银行业金融机构向符合条件的脱贫户发放小额信用贷款,支持其发展种养殖业、农副产品加工业、服务业及其他增收项目,持续巩固脱贫成果。

2.项目实施内容及过程概述

根据中国银保监会等四部委《关于深入扎实做好过渡期脱贫人口小额信贷工作的通知》(银保监发〔2021〕6号)精神和省乡村振兴局对2021年第四季度小额贷款户数有明显增长要求,需继续对脱贫人口(含边缘易致贫户)进行小额信贷支持。按分险基金与协作金融机构1:10的放大贷款规模要求,县农业银行需要注入分险基金20万元。

预算执行情况(10分)

年度预算数(万元)

年初预算

调整后预算数

预算执行数

预算执行率

权重

得分

原因

总额

0.00

20.00

20.00

100.00%

10

10


其中:财政资金

0.00

20.00

20.00

100.00%

/

/

财政专户管理资金

0.00

0.00

0.00

0.00%

/

/

单位资金

0.00

0.00

0.00

0.00%

/

/

其他资金





/

/

绩效指标(90分)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性质

指标值

度量单位

完成值

权重

得分

未完成原因分析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县农业银行注入金额

20

万元

20

30

30


质量指标

符合条件的贷款发放率

100

%

100

20

20


时效指标

贷款及时发放率

95

%

95

20

20


效益指标

经济效益指标

最大发放贷款金额

200

万元

200

10

10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

满意度指标

放贷银行满意度

98

%

98

10

10


合计

100

合计

100


评价结论

完成注入县农业银行分险基金20万元。

存在问题

改进措施

项目负责人:

财务负责人:

 

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2022年度)

项目名称

51142122T000006159461-2016年全国新增1000亿斤粮食生产能力田间工程建设尾款

主管部门

仁寿县农业农村局本级

实施单位(盖章)

仁寿县农业农村局

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项目年度目标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完成2016年全国新增1000亿斤粮食生产能力田间工程建设尾款支付

成功完成2016年全国新增1000亿斤粮食生产能力田间工程建设尾款支付

2.项目实施内容及过程概述

成功完成2016年全国新增1000亿斤粮食生产能力田间工程建设尾款支付

预算执行情况(10分)

年度预算数(万元)

年初预算

调整后预算数

预算执行数

预算执行率

权重

得分

原因

总额

0.00

67.61

67.61

100.00%

10



其中:财政资金

0.00

67.61

67.61

100.00%

/

/

财政专户管理资金

0.00

0.00

0.00

0.00%

/

/

单位资金

0.00

0.00

0.00

0.00%

/

/

绩效指标(90分)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性质

指标值

度量单位

完成值

权重

得分

未完成原因分析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90%

90

90

90

90


合计

100

100


评价结论

本项目设计、实施合理、合法、合规。项目组织结构完善、责任落实到位、资金管理严谨、完成情况良好、服务对象满意度高。

存在问题

改进措施

项目负责人:

财务负责人:

 

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2022年度)

项目名称

51142122T000006589261-2021年商品粮大县奖励资金

主管部门

仁寿县农业农村局本级

实施单位(盖章)

仁寿县农业农村局

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项目年度目标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推广粮食优质高产品种、高产配套栽培技术、绿色防控技术和农业全程社会化服务等为手段,增强县域内粮食绿色优质农产品的有效供给能力,带动项目周边乡镇及全县粮食的增产增收。

建设绿色高质高效示范片1.67万亩,其中:小麦0.87万亩、玉米0.2万亩、水稻0.6万亩。推广了粮食优质高产品种、高产配套栽培技术、绿色防控技术和农业全程社会化服务,增强了县域内粮食绿色优质农产品的有效供给能力,带动了项目周边乡镇及全县粮食的增产增收。

2.项目实施内容及过程概述

建设绿色高质高效示范片1.67万亩,其中:小麦0.87万亩、玉米0.2万亩、水稻0.6万亩。推广了粮食优质高产品种、高产配套栽培技术、绿色防控技术和农业全程社会化服务,增强了县域内粮食绿色优质农产品的有效供给能力,带动了项目周边乡镇及全县粮食的增产增收。

预算执行情况(10分)

年度预算数(万元)

年初预算

调整后预算数

预算执行数

预算执行率

权重

得分

原因

总额

0.00

475.51

225.97

47.52%

10


1.预算执行率=预算执行数/调整后预算数,预算执行率未达到90%的需说明原因(100字以内)2.年中发生预算调整的(追加或调减)应单独说明理由;3.其他资金包括:社会投入资金、银行贷款.

其中:财政资金

0.00

475.51

225.97

47.52%

/

/

财政专户管理资金

0.00

0.00

0.00

0.00%

/

/

单位资金

0.00

0.00

0.00

0.00%

/

/

其他资金





/

/

绩效指标(90分)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性质

指标值

度量单位

完成值

权重

得分

未完成原因分析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建设小麦绿色高质高效示范片0.87万亩

0.87

万亩

0.87万亩

10

10


建设玉米绿色高质高效示范片0.2万亩

0.2万亩

万亩

0.2万亩

10

10


建设水稻绿色高质高效示范片0.6万亩

0.6万亩

万亩

0.6万亩

10

10


时效指标

2022年11月10日前完成水稻示范片工作


按时完成


按时完成

10

10


成本指标

严格按照项目方案设定物资、服务预算单价进行采购,成本控制在44.28万元内


严格执行


严格执行

10

10


效益指标

经济效益指标

粮食优质增产增效40万元以上

≥40万元

万元

≥40万元

10

10


农机作业节本增效达200万元以上

≥200万元

万元

≥200万元

5

5


社会效益指标

推广农机化作业,降低生产成本


完成


完成

5

5


生态效益指标

推广使用0.1mm以上的地膜,指导清除田间残余地膜


完成


完成

5

5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90%

≥90%

≥90%

5

5


合计

100

100


评价结论

推广了粮食优质高产品种、高产配套栽培技术、绿色防控技术和农业全程社会化服务,增强了县域内粮食绿色优质农产品的有效供给能力,带动了项目周边乡镇及全县粮食的增产增收。

存在问题

改进措施

项目负责人:

财务负责人:

 

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2022年度)

项目名称

51142122T000006928847-2021年乡村振兴粮食产业专项资金(103.363万元)

主管部门

仁寿县农业农村局本级

实施单位(盖章)

仁寿县农业农村局

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项目年度目标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完成小麦种、水稻种、玉米种、水稻集中育秧、机插秧社会化采购,创建绿色高产高效示范片

完成小麦种、水稻种、玉米种、水稻集中育秧、机插秧社会化采购,创建了项目绿色高产高效示范片

2.项目实施内容及过程概述

完成小麦种、水稻种、玉米种、水稻集中育秧、机插秧社会化采购,创建了项目绿色高产高效示范片

预算执行情况(10分)

年度预算数(万元)

年初预算

调整后预算数

预算执行数

预算执行率

权重

得分

原因

总额

0.00

83.36

83.36

100.00%

10


1.预算执行率=预算执行数/调整后预算数,预算执行率未达到90%的需说明原因(100字以内)2.年中发生预算调整的(追加或调减)应单独说明理由;3.其他资金包括:社会投入资金、银行贷款.

其中:财政资金

0.00

83.36

83.36

100.00%

/

/

财政专户管理资金

0.00

0.00

0.00

0.00%

/

/

单位资金

0.00

0.00

0.00

0.00%

/

/

其他资金





/

/

绩效指标(90分)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性质

指标值

度量单位

完成值

权重

得分

未完成原因分析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创建小麦高产片6500亩

6500亩

6500亩

10

10





创建水稻高产片4000亩

4000亩

4000亩

10

10





创建玉米高产片2500亩

2500亩

2500亩

10

10




质量指标

采购的种子质量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并通过抽检


通过


通过

10

10





水稻集中育秧亩亩大田使用25个塑料秧盘,亩用种2公斤,出苗整齐,苗子健壮,根系发达,高度一致,无病弱苗


符合


符合

10

10





水稻机插秧亩植1.2万-1.3万窝,栽插苗直立、均匀,行子直,不断垄,缺窝率不低于5%,成活率不低于97%


符合


符合

10

10




时效指标

2021年12月底前完成


按时完成


按时完成

10

10




成本指标

所有物资、服务均严格按照项目方案的限价采购


完成


完成

5

5



效益指标

经济效益指标

减少项目区农业生产物资投入,增加种植收益,节本增收


完成


完成

5

5




社会效益指标

推广农机化作业,降低生产成本


完成


完成

5

5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90%

≥90%

%

≥90%

5

5


合计

100

100


评价结论

本项目设计、实施合理、合法、合规。项目组织结构完善、责任落实到位、资金管理严谨、完成情况良好、服务对象满意度高。

存在问题

改进措施

项目负责人:

财务负责人:

 

 

 

 

 

 

 

 

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2022年度)

项目名称

51142122T000006545913—2022年大豆玉米带状复合种植示范推广项目

主管部门

仁寿县农业农村局本级

实施单位(盖章)

仁寿县农业农村局

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项目年度目标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建设大豆绿色高产示范片9.92万亩,其中大豆玉米带状复合种植示范片8.12万亩,幼龄果树间种大豆1.8万亩。带动全县大豆种植面积扩大。

本项目建设完成大豆绿色高产示范片9.92万亩,其中大豆玉米带状复合种植示范片8.12万亩,幼龄果树间种大豆1.8万亩,项目完成数量符合方案要求,质量高,进度合理,成本控制在预算内。

2.项目实施内容及过程概述

本项目建设完成大豆绿色高产示范片9.92万亩,其中大豆玉米带状复合种植示范片8.12万亩,幼龄果树间种大豆1.8万亩,项目完成数量符合方案要求,质量高,进度合理,成本控制在预算内。

预算执行情况(10分)

年度预算数(万元)

年初预算

调整后预算数

预算执行数

预算执行率

权重

得分

原因

总额

0.00

750.00

0.00

0.00%

10



其中:财政资金

0.00

750.00

0.00

0.00%

/

/

财政专户管理资金

0.00

0.00

0.00

0.00%

/

/

单位资金

0.00

0.00

0.00

0.00%

/

/

绩效指标(90分)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性质

指标值

度量单位

完成值

权重

得分

未完成原因分析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项目目标完成率

项目目标完成率100%

项目目标完成率100%

20

20




成本指标

成本控制经济性


成本控制具有经济性


成本控制具有经济性

20

20




时效指标

项目完工及时率


项目完工及时


项目完工及时

20

20



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指标

完成5万亩以上大豆玉米带状复合种植示范推广种植任务


成功完成5万亩以上大豆玉米带状复合种植示范推广种植任务


成功完成5万亩以上大豆玉米带状复合种植示范推广种植任务

10

10





建设1.12万亩大豆玉米带状复合种植示范推广核心片


成功建设1.12万亩大豆玉米带状复合种植示范推广核心片


成功建设1.12万亩大豆玉米带状复合种植示范推广核心片

10

10



满意度指标

受益对象满意度

群众满意度≥90%

群众满意度≥90%

群众满意度≥90%

10

10


合计

100

100


评价结论

本项目设计、实施合理、合法、合规。项目组织结构完善、责任落实到位、资金管理严谨、完成情况良好、服务对象满意度高。

存在问题

改进措施

项目负责人:

财务负责人:

 

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2022年度)

项目名称

51142122T000006473100—2022年稻谷目标价格补贴

主管部门

仁寿县农业农村局本级

实施单位(盖章)

仁寿县农业农村局

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项目年度目标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2022年稻谷目标价格补贴发放对象为我县区域内水稻实际种植者,本项目统筹全县核实的水稻补贴面积(即种植面积),确定统一标准后,将补贴资金发放到户。

本项目兑现完成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专项资金820.3253万元,补贴资金用于稻谷相关支出的比例为100%

2.项目实施内容及过程概述

本项目兑现完成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专项资金820.3253万元,补贴资金用于稻谷相关支出的比例为100%

预算执行情况(10分)

年度预算数(万元)

年初预算

调整后预算数

预算执行数

预算执行率

权重

得分

原因

总额

0.00

820.33

0.00

0.00%

10


1.预算执行率=预算执行数/调整后预算数,预算执行率未达到90%的需说明原因(100字以内)2.年中发生预算调整的(追加或调减)应单独说明理由;3.其他资金包括:社会投入资金、银行贷款.

其中:财政资金

0.00

820.33

0.00

0.00%

/

/

财政专户管理资金

0.00

0.00

0.00

0.00%

/

/

单位资金

0.00

0.00

0.00

0.00%

/

/

其他资金





/

/

绩效指标(90分)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性质

指标值

度量单位

完成值

权重

得分

未完成原因分析

产出指标

质量指标

补贴类项目资金及对象是否发放准确

补贴准确率100%

补贴准确率100%

20

20




质量指标

项目完工及时率

完工及时率100%

完工及时率100%

20

20



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指标

考察应该发放的补贴对象是否已全部发放完毕

应补尽补率100%

应补尽补率100%

20

20




社会效益指标

资金兑现率

资金兑现率100%

资金兑现率100%

20

20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群众满意度≥90%

群众满意度≥90%

群众满意度≥90%

10

10


合计

100

100


评价结论

完成情况良好、服务对象满意度高。

存在问题

改进措施

项目负责人:

财务负责人:

 

 

 

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2022年度)

项目名称

51142123T000008607145—2022年全省大豆扩种暨大春田管工作现场会资金(20.31万)

主管部门

仁寿县农业农村局本级

实施单位(盖章)

仁寿县农业农村局

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项目年度目标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购买农膜、大豆种、农机使用服务、坡改梯作业服务、撂荒地整治服务、无人机租用服务,筹备、组织、召开2022年全省大豆扩种暨大春田管工作现场会

成功召开2022年全省大豆扩种暨大春田管工作现场会

2.项目实施内容及过程概述

成功召开2022年全省大豆扩种暨大春田管工作现场会

预算执行情况(10分)

年度预算数(万元)

年初预算

调整后预算数

预算执行数

预算执行率

权重

得分

原因

总额

0.00

20.31

0.00

0.00%

10

10


其中:财政资金

0.00

20.31

0.00

0.00%

/

/

财政专户管理资金

0.00

0.00

0.00

0.00%

/

/

单位资金

0.00

0.00

0.00

0.00%

/

/

绩效指标(90分)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性质

指标值

度量单位

完成值

权重

得分

未完成原因分析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整治撂荒地66亩

=

66亩

66亩

30

30





土地整理12.6亩

=

12.6亩

12.6亩

20

20




时效指标

2022年6月9日前完成筹备工作


按时完成


按时完成

20

20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90%

≥90%

%

≥90%

20

20


合计

100

100


评价结论

本项目设计、实施合理、合法、合规。项目组织结构完善、责任落实到位、资金管理严谨、完成情况良好、服务对象满意度高。

存在问题

改进措施

项目负责人:

财务负责人:

 

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2022年度)

项目名称

51142123T000008190715—2022年商品粮大市、商品粮大县奖励资金专项预算(971.04万)

主管部门

仁寿县农业农村局本级

实施单位(盖章)

仁寿县农业农村局

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项目年度目标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支持粮食生产示范片2万亩,其中:红薯0.5万亩、马铃薯0.1万亩、再生稻0.3万亩、小麦1.1万亩。拟建设油料平房仓4栋仓容1万吨,油罐6座储油1万吨

建成粮食生产示范片2万亩,其中:红薯0.5万亩、马铃薯0.1万亩、再生稻0.3万亩、小麦1.1万亩。拟建设油料平房仓4栋仓容1万吨,油罐6座储油1万吨

2.项目实施内容及过程概述

支持粮食生产示范片2万亩,其中:红薯0.5万亩、马铃薯0.1万亩、再生稻0.3万亩、小麦1.1万亩。拟建设油料平房仓4栋仓容1万吨,油罐6座储油1万吨

预算执行情况(10分)

年度预算数(万元)

年初预算

调整后预算数

预算执行数

预算执行率

权重

得分

原因

总额

0.00

971.04

0.00

0.00%

10



其中:财政资金

0.00

971.04

0.00

0.00%

/

/

财政专户管理资金

0.00

0.00

0.00

0.00%

/

/

单位资金

0.00

0.00

0.00

0.00%

/

/

绩效指标(90分)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性质

指标值

度量单位

完成值

权重

得分

未完成原因分析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项目目标完成率

=

项目目标完成率100%

%

项目目标完成率100%

30

30




质量指标

项目验收合格率

=

项目目标合格率100%

%

项目目标合格率100%

30

30



满意度指标

满意度指标

受益对象满意度

群众满意度≥90%

%

群众满意度≥90%

30

30


合计

100

100


评价结论

本项目设计、实施合理、合法、合规。项目组织结构完善、责任落实到位、资金管理严谨、完成情况良好、服务对象满意度高。

存在问题

改进措施

项目负责人:

财务负责人:

 

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2022年度)

项目名称

51142122T000007210829—2022年省级财政现代农业发展工程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资金(2387万元)

主管部门

仁寿县农业农村局本级

实施单位(盖章)

仁寿县农业农村局

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项目年度目标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优化改造“非粮化”农业园地12310亩,其中:腾退“非粮化”农业园地9610亩,整治撂荒地2700亩;建设粮经复合示范基地16590亩,其中:水旱轮作高效种植示范15090亩,粮药复合高效种植示范500亩,粮菜复合高效种植示范1000亩;培育粮经种植大户10户、农民专业合作示范社2个。

截至2022年12月底,本项目完成了优化改造“非粮化”农业园地12310亩任务,完成了水旱轮作高效示范的水稻、油菜和蔬菜种植任务。项目尚处于建设期。我局正在积极推进项目进度与资金拨付进度。

2.项目实施内容及过程概述

截至2022年12月底,本项目完成了优化改造“非粮化”农业园地12310亩任务,完成了水旱轮作高效示范的水稻、油菜和蔬菜种植任务。项目尚处于建设期。我局正在积极推进项目进度与资金拨付进度。

预算执行情况(10分)

年度预算数(万元)

年初预算

调整后预算数

预算执行数

预算执行率

权重

得分

原因

总额

0.00

2,387.00

355.64

14.90%

10


1.预算执行率=预算执行数/调整后预算数,预算执行率未达到90%的需说明原因(100字以内)2.年中发生预算调整的(追加或调减)应单独说明理由;3.其他资金包括:社会投入资金、银行贷款.

其中:财政资金

0.00

2,387.00

355.64

14.90%

/

/

财政专户管理资金

0.00

0.00

0.00

0.00%

/

/

单位资金

0.00

0.00

0.00

0.00%

/

/

其他资金





/

/

绩效指标(90分)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性质

指标值

度量单位

完成值

权重

得分

未完成原因分析

产出指标

经济效益指标

完成“非粮化”农业园地改造1.23万亩

1.23万亩

万亩

1.23万亩

20

20





建成粮经复合种植示范基地1.509万亩

1.509万亩

万亩

1.509万亩

20

20





项目区开展社会化服务节本104万元

104万元

万元

104万元

20

20



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指标

促进农民增收,提升农民种粮积极性


促进农民增收,提升农民种粮积极性


促进农民增收,提升农民种粮积极性

20

20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90%

90%

服务对象满意度≥90%

10

10


合计

100

100


评价结论

本项目设计、实施合理、合法、合规。项目组织结构完善、责任落实到位、资金管理严谨、完成情况良好、服务对象满意度高。

存在问题

改进措施

项目负责人:

财务负责人:

 

 

 

 

 

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2022年度)

项目名称

51142123T000007785142—2022年省级财政现代农业发展工程资金支持开展种粮大户补贴(359.73万元)

主管部门

仁寿县农业农村局本级

实施单位(盖章)

仁寿县农业农村局

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项目年度目标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2022年度种粮大户进行补助

通过面积申报、核实、公示和汇总,共补贴种粮大户350户面积44966.07亩。

2.项目实施内容及过程概述

通过面积申报、核实、公示和汇总,共补贴种粮大户350户面积44966.07亩。

预算执行情况(10分)

年度预算数(万元)

年初预算

调整后预算数

预算执行数

预算执行率

权重

得分

原因

总额

0.00

359.73

359.73

100.00%

10


1.预算执行率=预算执行数/调整后预算数,预算执行率未达到90%的需说明原因(100字以内)2.年中发生预算调整的(追加或调减)应单独说明理由;3.其他资金包括:社会投入资金、银行贷款.

其中:财政资金

0.00

359.73

359.73

100.00%

/

/

财政专户管理资金

0.00

0.00

0.00

0.00%

/

/

单位资金

0.00

0.00

0.00

0.00%

/

/

其他资金





/

/

绩效指标(90分)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性质

指标值

度量单位

完成值

权重

得分

未完成原因分析

产出指标

时效指标

兑付时限原则上为11月30日前


按时完成


按时完成

30

30



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指标

资金使用无重大违规违纪问题


无重大问题


无重大问题

30

30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补贴对象满意度≥90%

≥90%

%

≥90%

30

30













合计

100

100


评价结论

实施效果好,补贴对象满意度高

存在问题

改进措施

项目负责人:

财务负责人:

 

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2022年度)

项目名称

51142123T000008365497—2022年水稻集中育秧示范工作项目资金

主管部门

仁寿县农业农村局本级

实施单位(盖章)

仁寿县农业农村局

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项目年度目标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拟在满井镇、钟祥镇、慈航镇开展“育苗伴侣”集中育秧示范2.05万亩,促进水稻规模化、机械化、集约化生产发展

在满井镇、钟祥镇、慈航镇开展“育苗伴侣”集中育秧示范2.05万亩,促进水稻规模化、机械化、集约化生产发展

2.项目实施内容及过程概述

在满井镇、钟祥镇、慈航镇开展“育苗伴侣”集中育秧示范2.05万亩,促进水稻规模化、机械化、集约化生产发展

预算执行情况(10分)

年度预算数(万元)

年初预算

调整后预算数

预算执行数

预算执行率

权重

得分

原因

总额

0.00

43.79

0.00

0.00%

10



其中:财政资金

0.00

43.79

0.00

0.00%

/

/

财政专户管理资金

0.00

0.00

0.00

0.00%

/

/

单位资金

0.00

0.00

0.00

0.00%

/

/

绩效指标(90分)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性质

指标值

度量单位

完成值

权重

得分

未完成原因分析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集中育秧示范2.05万亩

=

2.05

万亩

2.05

90

90


合计

100

100


评价结论

本项目设计、实施合理、合法、合规。项目组织结构完善、责任落实到位、资金管理严谨、完成情况良好、服务对象满意度高。

存在问题

改进措施

项目负责人:

财务负责人:

 

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2022年度)

项目名称

51142122T000004898484—2022年小麦机播服务费(154001)

主管部门

仁寿县农业农村局本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