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主要职能及机构设置
中共仁寿县委普宁街道工作委员会领导本地区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文明建设等各项工作和基层社会治理;仁寿县人民政府普宁街道办事处依法行使政府管理和服务职能。主要职责为:
1、加强党的建设。落实基层党建工作责任制,严格抓好基层党组织建设各项制度,统筹抓好基层党建工作。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强化“两个责任”,全面加强基层党支部建设和基层宣传思想文化工作,强化党建引领基层治理,进一步增强党在基层的政治领导力、思想引领力、群众组织力、社会号召力。
2、加强公共管理。推进区域发展,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统筹落实辖区发展的重大决策和建设规划。实施综合管理落实辖区集镇管理、人口管理、社会管理、综合执法、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生态环境保护等工作,承担组织领导、推进实施、综合协调等职责。领导基层自治工作,健全完善自治为基、法治为本、德治为先的基层治理体系
3、加强公共安全。负责辖区公共安全及安全生产监管构建公共安全防控体系,建立应对突发紧急事件的处理预案,做好安全生产、防汛、防火、防疫、气象灾害防御、食品药品安全等应急管理工作。承担辖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健全多元纠纷解决机制,综合发挥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和司法调解的作用,及时化解辖区社会矛盾,确保社会稳定。
4、加强公共服务。组织实施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各项公共服务,落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民政、教育、文化、体育、卫生健康等方面相关政策。拓宽服务渠道,改进服务方式,建立健全群众办事一次性办结机制。
5、完成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和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根据主要职责,普宁街道设置下列党政综合办事机构。
1、党政综合办公室。负责街道党工委、办事处、武装部日常事务和综合协调服务;负责文秘信调、政务公开、会务接待内部审计、机要保密、档案管理、机关事务及后勤保障工作:负责目标绩效、考核管理及检查督促工作
2、党建办公室。负责大党建工作;负责组织实施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思想政治工作;负责组织人事、机构编制、党史工作;负责机关党员教育、管理、监督和服务工作;负责基层党的建设,制定并实施基层组织建设规划,指导基层党支部党建工作;负责统筹“两代表一委员”相关工作;负责群团、关心下一代相关工作。
3、财政所。负责辖区财政预决算、集中支付、政府采购等工作;负责各类专项资金、强农惠农资金补贴的支出、管理:负责国有资产、集体资产的监督管理;负责核算、监督、指导社区财务工作。
4、经济发展办公室(统计办公室、乡村振兴办公室)。负责权限内规划、建设、自然资源、大数据信息化、人民防空等管理工作;负责社区道路建设、养护和管理工作;负责产业发展规划及行业管理;负责辖区发展改革、科技创新、规模以下工业企业服务管理工作;牵头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实施、脱贫攻坚、农业综合服务工作;负责贯彻落实国家统计法规,做好基层基础统计工作。
5、社会事务办公室(社区建设办公室)。负责教育体育卫生健康、劳动就业、社会保障、民政、老龄、残疾人等公共服务工作;负责农民工服务工作:负责特殊困难群体权益保障工作:负责社会团体和群众自治组织的管理工作;负责社区建设、居民委员会选举等工作
6、社会治理办公室(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办公室)。负责辖区内政法、统战、信访稳定、国家安全、政治安全和反邪教法治建设、禁毒、反暴恐、扫黑除恶、社区矫正、帮教安置、综合治理、网格化服务管理、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民族宗教等工作;负责组织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加强特殊人群、流动人口管理和重点青少年群体教育,
7、综合行政执法统筹办公室。负责行政执法工作的统筹协调和指挥,完成辖区内重大、临时、突发事件的执法工作;按照权限开展辖区内的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牵头协调住房建设、文化旅游、交通运输、农业、水利、自然资源和规划、市场监管等县级部门开展行政执法工作。
8、应急管理办公室。负责安全生产、消防、防灾减灾救灾等应急管理工作;负责自然灾害预警工作;负责组织协调灾害救助工作;负责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协助相关部门开展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和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调查评估工作;指导社区做好应急管理相关工作。
9、生态环境办公室。负责辖区内污染防治监督管理,负责组织开展环境保护宣传教育、监管、检查及“河长制”相关工作,改善辖区生态环境质量,保障辖区环境安全;协助环境问题来信来访的调查和污染纠纷、投诉的调解。
根据工作职责,普宁街道设下列直属公益一类股级事业机构。
1、便民服务中心(党群服务中心、退役军人服务站)负责集中办理公共服务事项,协助开展行政审批相关服务工作负责街道“互联网+政务服务”综合体系标准化平台的日常运行;指导社区便民服务站工作;负责退役军人服务工作。
2、城市综合管理服务中心。负责辖区城市管理、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市容市貌管理、园林绿化等服务工作;负责开展国家卫生县城、省级文明县城和省级生态园林县城建设工作;负责智慧城市相关服务工作。
3、新时代文明实践所(综合文化站)。负责辖区对外宣传、宣传思想、意识形态、精神文明建设等相关工作;负责文化旅游、科普、文物保护及乡风文明培育、建设工作;负责志愿者服务、文化项目实施、文娱活动开展等相关工作;负责广播电视“村村通”工程的建设、运维工作;指导社区开展文明实践工作。
4、城乡统筹建设服务中心。负责辖区内征收补偿安置等相关服务工作;负责协助做好项目统筹、对接、推进相关服务工作;负责搜集、整理项目推进及投资环境的意见、建议,促进投资环境改善。
(二)人员情况
2023年编制数123名,其中:行政编制40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编制2名、其他事业编制81名。实际在职人员115名,其中:公务员38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人员2名、其他事业人员75名。退休7人(公务员2人、事业编制5人) 。
(三)2023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深入推进党的建设,举旗护核建强战斗堡垒。一是夯实基础学,思想政治建设更加牢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来川视察系列讲话精神和省委王晓晖书记来眉山莅仁指示精神,深入推进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持续抓好理论学习、推动发展、检视整改等重点环节,检视整改问题2条。持续坚持“第一议题”制度,组织党工委会议、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议、干部职工大会学习党内法规和省市县重要文件共60余次,领导干部深入社区讲专题党课10次,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更加忠诚践行“两个维护”,干部职工思想政治建设和意识形态凝聚力进一步增强。二是拓宽途径做,组织建设更加强劲。持续加强党员教育管理,依托“仁寿大讲堂”“汇贤学堂”和“普宁课堂”,对机关党员干部、基层党组织书记、基层党员代表开展全覆盖培训;严格审查发展程序,优化党员队伍,全年发展党员16人、转正26人。扎实开展社区“两委”班子运行分析,个别座谈老党员、居民代表等300余人,优化调整社区干部12人。抓好城乡基层治理“十百千”典型引领,完善“三治融合”体系;积极推进高笋、钟坝、黎光社区邻里中心建设,全面提升基层治理水平。大力探索基层治理新路径,在响水新苑推行“信托制”物业试点。进一步拓宽社联经济经营体系,预计全年实现营业收入750万元,实现净利润约80万元。三是强化监督力度,作风纪律更加清明。从严执纪监督,畅通信访举报渠道,坚持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相结合,发出督查通报21期,进一步强化上下班纪律、会风会纪和工作任务落实;聚焦中心工作,开展乡村振兴、耕地保护、粮食生产、安全环保进行8次专项督查,发现整改问题30个,确保各项中心工作高效有序推进;坚持“减存量扼增量”,严肃执纪问责,党纪立案10人次,储备问题线索2人次,有效杜绝微腐败。四是廉政教育勤,社会评价更加向好。严肃开展党风廉政学习教育,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党工委会前带头学纪学法27次,组织党风廉政专题学习教育3场次。分层分类开展廉政谈心谈话45人次,出具党风廉政意见5份涉及16人次。专题研究党风廉政建设社会满意度工作3次,通过走访群众、开小区坝坝会等方式宣传落实,社会评价效果显著。
全力做优产业布局,持之以恒促进经济发展。一是乡村振兴提质增效。抓牢粮食生产和重要农产品供给,超额完成年度目标任务,全面完成大春27645.6亩及小春4055亩粮食生产任务(其中,上半年一产增加值增速位列全县第3)。完成玉米、水稻一次性补贴面积10517.1亩,投保8559.3亩,参保比例达81.4%。注射狂犬病疫苗4452针次,禽流感疫苗30346只(羽),检疫合格出栏生猪3530头、家禽139800只、鸽925000羽。提升人居环境,建设美好家园,坚持“红黑榜”和“最美庭院”评比,树立优秀典型,引导村民养成良好的环境卫生习惯。二是脱贫攻坚成果巩固拓展。坚持帮扶政策落实不断档,每月定期对省级、县级部门推送的风险农户进行入户排查、分析研判,全年排查8345户25136人,发现整改问题8条,新增监测户14户47人,设置公益性岗位61人。持续提升社区集体经济,巩固提升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成果,注销高笋、黎光社区集体经济联合社。以项目为抓手补齐设施短板,投资925万元全面完成涵盖5个涉农社区15条道路、共计26公里的2022年农村道路项目,投资300万元采用集体经济组织承接项目方式完成粮丰社区2.1公里军装农渠整治项目,协调县供排水公司为叶桥社区130余户居民安装自来水,上报2024年道路黑化、水利设施建设、现代农业产业示范园产业融合专项债券项目等。三是营商环境起势成势。精准服务企业,助力“春风行动”专场招聘会,开展“进千企、解难题、送服务、促发展”活动,推荐59人入职信利、卓航等重点企业,化解劳动纠纷赔偿2起。统筹派出所民警、巡逻队、社区干部、网格员等人员力量实施“巡逻+”治安联防联控,开展打击盗窃行为、非法飙车炸街等行为,有效规范经开区企业宿舍区外流动商贩经营秩序和车辆秩序。扎实开展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和“个转企”“升规入统”工作,抓好14600余户个体、企业等民营经济主体“1+2”政策宣讲;建立企业培育台账,完成升规入统任务12户、个转企任务20户(超额8户)。四是服务项目更有活力。全力促进扫尾腾地,圆满解决原满井杜家社区平安驾校、信利配套周边建设和城东城市建设项目遗留问题,与11户34人达成拆迁安置补偿协议,攻克重点户唐某华,顺利完成42号地块交付。稳妥有序推进房票存量安置,从年初300余套化解到仅剩40余套;上报第四批次房票安置10%政府补差资金480余万元,支付安置户房票购房银行还款资金5亿元;兑现征拆、构筑物附着物、过渡费等各类资金1亿余元。挺膺担当推进不动产权证办理,圆满完成南新苑81间经营性用房的改造和选房工作,完成新民苑17间经营性用房交付及办证工作,完成南新苑、新民苑11户经营性用房安置转换工作,完成响水新苑1614套安置住房、66间经营性用房不动产权证办理前期资料准备工作。
创新改革基层治理,砥砺深耕增进民生福祉。一是奋力改善民生民计。坚持应保尽保、动态管理,提前谋划医保参保、电子凭证激活和异地就医结算工作,医保目标任务完成率、医保电子凭证激活率均位居全县第一。新增低保39户42人、城乡特困7人,发放高龄补贴、临时生活困难救助、以奖代补、特困护理等1543人482855元,完成失地农民参保登记3938人。打造新民社区城乡基层治理“创慈善友邻特色”工程,成立“大榕树·微基金”,示范带动多元主体参与社区发展和治理,各社区整合资源、服务保障群众、开展公益慈善项目活动的能力水平明显提升。二是奋楫推动文化强县。大力弘扬东坡文化、盐文化、将相文化等优秀传统文化,免费开放综合文化站,为社区农家书屋补充更新图书800余册。着力提升乡风文明水平,大力宣传“三牢记、八倡议”新时代文明乡风,引导社区完善村规民约,在“仁寿县第五届乡镇文艺调演活动暨四川省第三届乡村文化振兴魅力竞演大赛”中获得二等奖。积极申报复审街道县级文明单位9个,新增星级文明户222户,发掘推荐仁寿榜样候选人5名。动员全民参与攻坚省级文明城市创建,组织70支志愿服务队3800余人开展创文志愿活动40余场。坝达社区“坝达有你”新时代文明实践活动丰富多彩,获得居民群众高度好评。三是奋发推进国家卫生现场创建。坚持问需于民,补齐设施短板,主次干道新安装及修缮围挡约2.5万平方米;投入项目资金12万元打造的江家坝社区老年群体运动广场,是目前仁寿县首个智能运动广场。坚持疏堵结合,在重点商超周围、学校附近、居民聚集点划定区域,进一步规范小摊小贩经营;清理乱堆乱放100余处,拆除乱搭乱建60余处,清理河道垃圾180余吨,城市品位提级升档。四是深化“放管服”改革。坚持优质服务理念,提升群众办事体验,便民服务中心全年办理退役军人、民政、计生等事项合计3472件次,按期办结率100%。开展“省级三星级便民服务中心”创建,设置“一件事一次办”窗口,制定“一件事一次办”办事指南,完善帮办代办和部门联动机制,街道、社区合计帮办代办26766件次。
厚植双拥情怀,保障退役军人权益,完成1800余名非政府安排工作退役军人就业创业情况摸排,发放慰问金40余万,办理优待证300余人次,送喜报30余人次。普宁街道退役军人服务站代表全县参与国家、省市县重要接待任务4次,工作经验和成效得到各级领导充分肯定。
守稳守牢底线红线,凝心聚力夯实发展之基。一是坚定守牢耕地保护红线。严格落实田长和“四员”责任,开展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全域覆盖巡查,严令禁止闲置耕地从事非农建设、挖塘养鱼等“非农化”“非粮化”行为。实体化利用田长制APP巡田,保质保量完成省上下发“农事直通APP”撂荒地核实图斑1079块,总面积6331.99亩。抓好耕地保护,异地恢复补充上半年完成315.56亩(下达任务为297亩,超额完成18.56亩)。截至12月1日,下半年异地恢复补充通过县级初验184.59亩(下达任务为80亩),流向园地、林地就地整改通过县级初验608.72亩(完成率为81.94%,排名全县第5)。二是坚决抓牢生态环保底线。坚持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与社区、企业签订《环境保护目标责任书》17份。持续开展水污染、大气污染、固废污染防治等工作,辖区环境治理持续改善。深入实施河长制解放模式和环境网格化监管,街道、社区河长和巡河员对包保河段巡河610余次,发现并整改问题90余个。投入资金约15万元,清理河岸垃圾、河面漂浮物、行洪障碍物等共计190余吨。环保网格化监管工作被中国环境报、四川生态环境厅等多家媒体多次报道。三是坚决抓牢安全底线。严格落实“一岗双责”“三管三必须”制度,以安全生产百日攻坚行动、“迎大运·保安全”、汛期安全生产集中整治、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和安全生产雷霆行动为抓手,聚焦非煤矿山、道路交通、森林防灭火、燃气、消防安全等重点领域,检查单位、企业等700余家,发现并整改安全问题280余处。购买第三方安全检查服务,排查整治加油站、建材厂、酒店、学校等行业领域安全隐患183条。坚持“三避让、三个紧急撤离”原则,定期开展防汛工作应急演练。辖区未发生安全责任事件,并荣获全县食品安全工作先进集体。四是坚决守牢社会和谐安稳。坚持稳定是发展的前提和基础,聚焦全国两会、仁寿半马锦标赛、成都大运会等重要会议活动,始终坚持稳控为先、化解为本,精准有效、严丝合缝抓好重点信访人员和信访遗留问题的排查处置和管控工作,排查稳控化解信访人员259人次、群访事件3起。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刑事立案、受理治安案件均同比下降超30%。提升群众安全感,建设智慧平安小区105个、“七无”平安社区达10个,木门社区获评省级“六无”平安社区,普宁街道荣获全县禁毒工作先进单位。
二、机构设置
仁寿县人民政府普宁街道办事处下属二级单位0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第二部分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收入总计6730.46万元,支出总计6730.46万元。与上年相比,收入减少186万元,下降2.67%;支出总计减少186万元,下降2.67%。收入、支出较2022年变动不大。
图1: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图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本年收入合计6730.4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6,012.46万元,占89.33%;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718万元,占10.67%;年初结转和结余0万元。
图2:收入决算结构图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本年支出合计6730.4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621.50万元,占68.67%;项目支出2108.96万元,占31.33%。
图3:支出决算结构图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财政拨款收入6730.46万元、支出总计6730.46万元。与2022年相比,收入减少185.59万元,下降2.68%;财政拨款支出总计减少185.59万元,下降2.68%。收入、支出较2022年变动不大。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图4: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变动情况
202 3 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6012.46 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 89.33% 。与 上 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 62.15 万元,增长 1.04 % 。 支出较2022年变动不大 。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6012.46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105.35万元,占35.02%;公共安全支出8.04万元,占0.13%;节能环保支出2万元,占0.03%;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9.99万元,占0.1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828.96万元,占13.79%;卫生健康支出290.73万元,占4.84%;城乡社区支出17万元,占0.28%;农林水支出2527.94万元,占42.05%;住房保障支出176.72万元,占2.94%;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33.99万元,占0.57%。

图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数为6012.46万元,完成预算100%。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决算为2105.35万元。其中:人大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支出决算为15.38万元,完成预算100%;人大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支出决算为1万元,完成预算100%;人大事务(款)代表工作(项)支出决算为9.54万元,完成预算100%;政协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支出决算为0.97万元,完成预算100%;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支出决算为1109.88万元,完成预算100%;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支出决算为308.25万元,完成预算100%;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信访事务(项)支出决算为20.09万元,完成预算100%;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事业运行(项)支出决算为305.73万元,完成预算100%;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其他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项)支出决算为125.1万元,完成预算100%;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支出决算为26.04万元,完成预算100%;纪检监察事务(款)其他纪检监察事务(项)支出决算为1.77万元,纪检监察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支出决算为36.71万元;群众团体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支出决算为53.61万元;群众团体事务(款)其他群众团体事务(项)支出决算为53.72万元,完成预算100%;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支出决算为35.55万元,完成预算100%;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食品安全监管(项)支出决算为2万元,完成预算100%。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2.公共安全(类)支出决算为8.04万元,其中:司法(款)行政运行(项)支出决算为0.71万元,完成预算100%;司法(款)基层司法业务(项)支出决算为7.32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3.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支出决算为9.99万元,其中:文化和旅游(款)群众文化(项)支出决算为0.5万元,完成预算100%;文化和旅游(款)其他文化和旅游支出(项)支出决算为1.42万元,完成预算100%;其他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款)其他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项)支出决算为8.07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决算为828.96万元,其中:民政管理事务(款)基层政权建设和社区治理(项)支出决算为33.47万元,完成预算100%;民政管理事务(款)其他民政管理事务支出(项)支出决算为93.85万元,完成预算100%;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支出决算为7.29万元,完成预算100%;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支出决算为194.26万元,完成预算100%;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支出决算为31.15万元,完成预算100%;支出决算为114.11万元,完成预算100%;就业补助(款)公益性岗位补贴(项)支出决算为361.24万元,完成预算100%;就业补助(款)其他就业补助支出(项)支出决算为5.2万元,完成预算100%;抚恤(款)死亡抚恤(项)支出决算为1.92万元,完成预算100%;抚恤(款)其他优抚支出(项)支出决算为9.37万元,完成预算100%;退役安置(款)其他退役安置支出(项)支出决算为39.81万元,完成预算100%;残疾人事业(款)其他残疾人事业支出(项)支出决算为0.24万元,完成预算100%;临时救助(款)临时救助支出(项)支出决算为12.33万元,完成预算100%;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款)农村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支出(项)支出决算为18.19万元,完成预算100%;退役军人管理事务(款)其他退役军人事务管理支出(项)支出决算为13.00万元,完成预算100%;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支出决算为7.67万元,完成预算10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5.卫生健康(类)支出决算为290.73万元,其中:公共卫生(款)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支出决算为186.12万元,完成预算100%;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支出决算为84.9万元,完成预算100%;其他卫生健康支出(款)其他卫生健康支出(项)支出决算为19.71万元,完成预算100%。卫生健康支出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6.节能环保支出(类)环境保护管理事务(款)其他环境保护管理事务支出(项)支出决算为2万元,完成预算100%,完成预算100%。节能环保支出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7.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环境卫生(款)城乡社区环境卫生(项)支出决算为17万元,完成预算100%。城乡社区支出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8.农林水支出(类)支出决算为2527.94万元,其中:农业农村(款)事业运行(项)支出决算为162.21万元,完成预算100%;农业农村(款)防灾救灾(项)支出决算为6.26万元,完成预算100%;农业农村(款)农业生产发展(项)支出决算为25.16万元,完成预算100%;农业农村(款)其他农业农村支出(项)支出决算为10.17万元,完成预算100%;林业和草原(款)森林资源管理(项)支出决算为2.57万元,完成预算100%;水利(款)抗旱(项)支出决算为0.62万元,完成预算100%;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款)农村基础设施建设(项)支出决算为172.99万元,完成预算100%;农村综合改革(款)对村级公益事业建设的补助(项)支出决算为34.84万元,完成预算100%;农村综合改革(款)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项)支出决算为2105.11万元,完成预算100%。 农林水支出决算等于预算数。
9.交通运输支出(类)公路水路运输(款)公路养护(项)支出决算为11.75万元,完成预算是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10.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支出决算为176.72万元,完成预算是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11.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支出决算为33.99万元,其中:应急管理事务(款)其他应急管理支出(项)支出决算为5.8万元,完成预算100%;自然灾害防治(款)地质灾害防治(项)支出决算为28.19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4621.5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4025.17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生活补助、住房公积金等。
公用经费596.32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1.33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主要原因是单位严控支出,加强财经管理。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3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0.73万元,占54.89%;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6万元,占45.11%。具体情况如下:

图6:“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结构
1.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0万元。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73万元,完成预算100%。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截至2023年12月底,单位共有公务用车1辆,其中:轿车1辆、越野车0辆、载客汽车0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0.73万元。主要用于征地拆迁、脱贫攻坚、信访维稳等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比2022年减少1.93万元,下降72.%。主要原因是严肃财经管理制度,加强对公务用车的管理。
3.公务接待费支出0.6万元,完成预算100%。其中:国内公务接待支出0.6万元,主要用于征地拆迁、脱贫攻坚、乡村振兴、信访维稳等各项工作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国内公务接待11批次,70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共计支出0.6万元,具体内容包括:征地拆迁、脱贫攻坚、乡村振兴、信访维稳等各项工作。外事接待支出0万元,外事接待0批次,0人,共计支出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比2022年减少2.58万元,下降81.13%。主要原因是严格按照中央八项规定,规范公务接待标准,厉行节俭。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718万元。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3年,仁寿县人民政府普宁街道办事处机关运行经费支出596.32万元,比2022年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3年,仁寿县人民政府普宁街道办事处政府采购支出总额48.1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48.15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仁寿县人民政府普宁街道办事处共有车辆1辆,其中: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1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在2023年度预算编制阶段,组织对普宁街道新民苑小区应急抢险救灾工程项目(春节前)、新民社区南新苑I小区经营性用房改造项目等67个其他运转类和特定目标类项目开展了预算事前绩效评估,对67个项目编制了绩效目标,预算执行过程中,选取67个项目开展绩效监控,年终执行完毕后,对67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同时,本部门对2023年部门整体开展绩效自评,具体详见:《2023年仁寿县人民政府普宁街道办事处部门整体绩效评价报告》。见附件(第四部分)。
第三部分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
5.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当年收支差额的金额。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税、提取的专用结余以及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的金额等。
8、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9.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
201(类)01(款)04(项):指反映行政单位人大会议的基本支出。
201(类)03(款)01(项):指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201(类)03(款)02(项):指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一般行政管理事务的基本支出。
201(类)06(款)01(项):指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财政事务的基本支出。
201(类)11(款)99(项):指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其他纪检监察事务的基本支出。
201(类)29(款)99(项):指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其他群众团体事务的基本支出。
201(类)31(款)01(项):指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党委办公厅行政运行基本支出。
10.公共安全支出(类)
204(类)06(款)04(项):指反映各级司法行政部门用于基层业务的支出,包括基层工作指导费、调解费、安置帮教费、司法所经费和公共法律服务平台的相关支出、人民陪审员选任管理费用、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费用等支出。
11.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
207(类)01(款)99(项):指反映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文化和旅游方面的支出。
1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
208(类)02(款)01(项):指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208(类)05(款)05(项):指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的基本支出。
208(类)07(款)05(项):指反映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公益性岗位补贴的基本支出。
208(类)28(款)04(项):指反映开展拥军优属活动的支出。
208(类)28(款)99(项):指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退役军人事务管理方面的支出。
13.公共卫生(类)
210(类)04(款)09(项):指反映重大公共卫生服务的支出。
210(类)11(款)01(项):指反映行政单位医疗的基本支出。
210(类)11(款)02(项):指反映事业单位医疗的基本支出。
14.节能环保支出(类)
211(类)01(款)01(项):指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211(类)03(款)02(项):指反映政府在排水、污水处理、水污染防治、湖库生态环境保护、水源地保护、国土江河综合整治、河流治理与保护、地下水修复与保护等方面的支出。
15.城乡社区支出(类)
212(类)01(款)01(项):指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212(类)01(款)99(项):指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方面的支出。
212(类)03(款)99(项):指反映其他城乡社区公共设施的基本支出。
16.卫生健康(类)
210(类)04(款)09(项):指反映重大公共卫生服务的支出。
210(类)11(款)01(项):指反映行政单位医疗的基本支出。
210(类)11(款)02(项):指反映事业单位医疗的基本支出。
17.农林水(类)
213(类)01(款)01(项):指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213(类)01(款)26(项):指反映用于农村社会事业发展的支出。
213(类)02(款)42(项):指反映用于农村道路建设的基本支出。
213(类)01(款)99(项):指反映用于其他农业农村的基本支出。
213(类)03(款)14(项):指反映防汛业务支出。有关事项包括防汛物资购置管护,防汛通信设施设备、网络系统、车船设备运行维护,防汛值班,水情报汛、防汛指挥系统运行维护、水毁修复以及防汛组织(如防汛预案编制、监察、演习、宣传、会议等),汛期调用民工及劳动保护,水利设施灾后重建,退田还湖,蓄泄洪区补偿,水情、雨情、决策支出,防汛视频会商,应急度汛,山洪灾害防治等。
213(类)03(款)16(项):指反映国家对中型灌区节水配套改造、牧区水利建设、小型水源建设、农村河塘整治以及排灌站、小水电站补助等。
213(类)03(款)34(项):指反映水利工程建设移民、征地、拆迁等方面的支出。
213(类)05(款)99(项):指反映用于其他扶贫的基本支出。
213(类)07(款)05(项):指反映各级财政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支出。
213(类)07(款)99(项):指反映其他农村综合改革支出。
18.住房保障(类)
221(类)02(款)01(项):指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19.灾害防治和其他应急管理类
224(类)01(款)01(项):指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20.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21.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22.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23.“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24.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四部分附件
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一、部门(单位)概况
(一)机构组成。
我街道办按照上级政府部门的安排和实际工作情况,设置了10个部门岗位,分别是党政综合办公室、党建办公室、财政所、经济发展办公室、社会事务管理办公室、社会治理办公室、综合行政执法统筹办公室、应急管理办公室、生态环境办公室、便民服务中心、城市综合管理服务中心、新时代文明实践所、城乡统筹建设服务中心。
(二)机构职能。
1. 党政综合办公室。负责街道党工委、办事处、武装部日常事务和综合协调服务;负责文秘信调、政务公开、会务接待、内部审计、机要保密、档案管理、机关事务及后勤保障工作;负责目标绩效、考核管理及检查督促工作。
2. 党建办公室。负责大党建工作;负责组织实施党建、党风廉政建设、思想政治工作;负责组织人事、机构编制、党史工作;负责机关党员教育、管理、监督和服务工作;负责基层党的建设,制定并实施基层党组织建设规划,指导基层党支部党建工作;负责统筹“两代表一委员”相关工作;负责群团、关心下一代相关工作。
3. 财政所。负责辖区内财政预决算、集中支付、政府采购等工作;负责各类专项资金、强农惠农资金补贴的支出、管理;负责国有资产、集体资产的监督管理;负责核算、监督、指导社区财务工作。
4. 经济发展办公室(乡村振兴办公室、统计办公室)。负责权限内规划、建设、自然资源、大数据信息化、人民防空等管理工作。负责社区道路建设、养护和管理工作。负责产业发展规划及行业管理;负责辖区发展改革、科技创新、规模以下工业企业服务管理工作;牵头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实施、脱贫攻坚、农业综合服务工作;负责贯彻落实国家统计法规,做好基层基础统计工作。
5. 社会事务管理办公室(社区建设办公室)。负责教育体育、卫生健康、劳动就业、社会保障、民政、老龄、残疾人等公共服务工作;负责农民工服务工作;负责特殊困难群体权益保障工作;负责社会团体和群众自治组织的管理工作;负责社区建设、居民委员会选举工作。
6. 社会治理办公室(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办公室)。负责辖区内政法、统战、信访稳定、国家安全、政治安全和反邪教、法治建设、禁毒、反暴恐、扫黑除恶、社区矫正、帮教安置、综合治理、网格化服务管理、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民族宗教等工作;负责组织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加强特殊人群、流动人口管理和重点青少年群体教育。
7. 综合行政执法统筹办公室。负责行政执法工作的统筹协调和指挥,完成辖区内重大、临时、突发事件的执法工作;按照权限开展辖区内的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牵头协调住房建设、文化旅游、交通运输、农业、水利、自然资源和规划、市场监管等县级部门开展行政执法工作。
8. 应急管理办公室。负责安全生产、消防、防灾减灾救灾等应急管理工作;负责自然灾害预警工作;负责组织协调灾害救治工作;负责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协调相关部门开展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和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调查评估工作;指导社区做好应急管理相关工作。
9. 生态环境办公室。负责辖区内污染防治监督管理,负责组织开展环境保护宣传教育、监管、检查及“河长制”相关工作,改善辖区生态环境质量,保障辖区环境安全;协助环境问题来信来访的调查和污染纠纷、投诉的调解。
根据工作职责,普宁街道设下列直属公益一类股级事业单位。
1. 便民服务中心(党群服务中心、退役军人服务站)。负责集中办理公共服务事项,协助开展行政审批相关服务工作,负责街道“互联网+政务服务”综合体系标准化平台的日常运行。指导社区便民服务站工作。负责退役军人服务工作,指导便民服务站(店)级退役军人服务工作。
2. 城市综合管理服务中心。负责辖区城市管理、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市容市貌管理、园林绿化等服务工作;负责开展国家卫生县城、省级文明县城和省级生态园林县城建设工作;负责智慧城市相关服务工作。
3. 新时代文明实践所(综合文化站)。负责辖区对外宣传、宣传思想、意识形态、精神文明建设等相关工作,负责文化旅游、科普、文物保护及乡风文明培育、建设工作;负责志愿者服务、文化项目实施、文娱活动开展等相关工作;负责广播电视“村村通”工程的建设、运维工作;指导村(社区)开展文明实践工作。
4. 城乡统筹建设服务中心。负责辖区内征收补偿安置等相关服务工作;负责协助做好项目统筹、对接、推进的相关服务工作;负责搜集、整理项目推进及投资环境的意见、建议,促进投资环境改善。
(三)人员概况
2023年编制数125名,其中:行政编制40名、事业编制85名。实际在职人员122名,其中:公务员37名、事业人员83名,机关工勤2人。退休5人(公务员2人、事业编制3人)
二、部门财政资金收支情况
(一)部门财政资金收入6730.4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6012.46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718万元。按功能科目分:一般公共服务预算收入2105.35万元;公共安全收入8.04万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收入9.99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收入828.96万元;卫生健康收入290.73万元;节能环保收入2.0万元;城乡社区支出收入734.5万元;农林水收入2527.94万元;交通运输支出收入11.75万元;住房保障收入176.72万元;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收入33.99万元;其他支出0.5万元。
(二)部门财政资金支出6730.46万元。按经济功能科目分: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887.61万元;包括:1.基本工资499.27万元,2.津贴补贴120.19万元,3.奖金531.81万元,4.绩效工资217.73万元,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194.26万元,6.职业年金缴费31.15万元,7.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84.9万元,8.其他社会保障缴费7.67万元,9.住房公积金176.72万元,10.其他工资福利支出23.92万元。商品服务支出1540.97万元;包括:1.办公费140.7万元,2.印刷费5万元,3.水费6.92万元,4.电费44.64万元,5.邮电费12.9万元,6.差旅费50万元,7.维修费88.99万元,8.会议费1万元,9.培训费1万元,10.公务接待费0.6万元,11.劳务费444.35万元,12.委托业务费173.7万元,13.工会经费67.03万元,13.物业管理费48.15万元,14.其他交通费38.88万元,15.其他商品服务410.36万元,16.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73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2238.03万元;包括:1.退休费7.29万元,2.生活补助2105.59万元,3.救济费77.63万元,4个人农业生产补贴12.79万元,5.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32.81万元。资本性支出1063.85万元;包括:1.办公设备购置23.02元,2.基础设施建设478.63元,3.大型修缮131.25万元,4.安置补助244.76万元,5.拆迁补偿76.04万元,6.其他资本性支出110.15万元。
三、部门整体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2023我单位积极履职,强化管理,较好的完成了年度工作目标。通过加强预算收支管理,不断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梳理内部管理流程,部门整体支出管理水平得到提升,根据部门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我单位2023年评价得分为81分。部门整体支出绩效情况如下:
2023我单位积极履职,强化管理,较好的完成了年度工作目标。通过加强预算收支管理,不断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梳理内部管理流程,部门整体支出管理水平得到提升,根据部门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我单位2023年自评得分为81分。部门整体支出绩效情况如下:
(一)部门预算管理。
1.部门绩效目标已制定,目标已完成。预算配置控制较好,在职人员控制率下降,三公经费控制得较合理。
2.预算执行比较到位。支出定额控制在预算总额以内,全年无截留资金情况。
3.预算编制基本准确,制度执行总体较为理想。
4.支出控制严格,坚决杜绝铺张浪费,并减少不必要开支。
5.预算调整及时,与年终决算一致。执行进度顺利,预算执行完成百分之百,无违规记录。
(二)专项预算管理。
专项预算项目程序严密、规划合理、结果符合要求、分配科学、分配及时、专项预算绩效目标完成好、实施绩效完成,干部群众满意、无违规记录。
(三)结果应用情况。
部门自评质量较好、部门预算收支严格按照年初预算方案执行,部门绩效目标,部门预决算均按要求及时进行了公开。
四、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2023年部门支出整体情况较好。
(二)存在的问题。
1.预算编制有待进一步细化精准。预算编制细化不够精准,预算编制的合理性需要提高,预算执行力还要进一步加强。
2.因单位全额编制,导致经费不足。主要是日常公用经费不足。
(三)改进建议。
1.细化预算编制工作,认真做好预算编制。严格预算编制要求进行预算编制,优先保障固定性和相对刚性的支出项目,尽量压缩变动性的,可控制空间的费用,进一步提高预算编制的科学性。
2.加强预算管理,严格财务审核。加强单位财务管理,健全单位财务管理制度体系,进一步规范单位财务行为;在费用报账支付时,按照预算规定的费用项目和用途进行资金使用审核,列报支付,财务核算,杜绝违规支出现象发生。
专项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2023年无专项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2023年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详见附件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