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度
仁寿县大化镇人民政府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附件
第五部分附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十三、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主要职能。
1.本单位为财政全额预算拨款的镇级政府机关,其职能是:
(1)执行国家行政机关的决定、命令和国家制定的法令、法规;执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各项决议,并报告执行决议、决定和命令的情况。
(2)依法管理本级财政、执行本级预算,完成财政计划,不断培植税源,管好财政资金,增强财政实力。
(3)执行本行政区域内的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加强公共设施的建设和管理;负责土地、林木、水等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的保护,做好护林防火等工作。
(4)发展各项服务事业,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民政、计生、文化、科技、教育、卫生、体育、医疗、人才开发、劳动就业、安全生产等综合性工作,全面提高人民群众的生活水平和生活质量。
(5)开展社会主义民主和法制的宣传教育,维护一切经济单位和个人的正当权益,取缔非法活动,调解和处理民事纠纷,打击刑事犯罪,维护社会稳定。
(6)指导村(居)民委员会的组织制度建设和业务建设,促进村(居)民委员会民主自治。
(7)协助和支持设置在本行政区域内不隶属于镇的国家机关和企事业单位工作,监督其遵守和执行国家的法律法规和政策。
(8)抓好精神文明建设,丰富群众文化生活,提倡移风易俗,反对封建迷信,破除陈规陋习,树立社会主义新风尚。
2.根据主要职责,大化镇设置7个党政综合办事机构。
(1)党政综合办公室。主要负责党委、人大、政府、武装部日常事务和综合协调服务;负责文秘信调、政务公开、会务接待、内部审计、机要保密、档案管理、机关事务和后勤保障工作负责目标绩效、考核管理及检查督促工作。
(2)党建办公室。负责大党建工作;负责组织实施党建、党风廉政建设、思想政治工作;负责组织人事、机构编制、党史工作;负责机关党员教育、管理、监督和服务工作;负责基层党的建设,制定并实施基层组织建设规划,指导基层党支部党建工作;负责统筹“两代表一委员相关工作”。
(3)经济发展办公室(乡村振兴办公室)。牵头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实施;负责制定并实施经济发展规划,统筹经济协调发展;负责产业发展规划及行业管理;负责辖区发展改革、科技创新、投资促进、规模以下工业企业服务管理工作,促进招商引资和项目建设;负责贯彻落实国家统计法规,做好基层基础统计工作;负责村(社区)道路建设、养护和管理工作。负责权限内规划、建设、自然资源、大数据信息化、人民防空等管理工作;负责辖区内征收补偿安置等相关服务工作。
(4)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生态环境办公室)。按照权限开展辖区内住房建设、文化市场、交通运输、农业、水利、自然资源和规划、食品安全等综合执法工作;配合县级相关部门开展执法工作。负责辖区内城市管理、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市容市貌管理、园林绿化等工作;负责辖区内生态环境保护等相关工作。
(5)社会治理和社会事务管理办公室(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办公室、应急管理办公室)。负责辖区内政法、统战、信访稳定、国家安全、政治安全和反邪教、法治建设、禁毒、反暴恐、扫黑除恶、社区矫正、帮教安置、社会治理、网格化服务管理、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民族宗教等工作;负责组织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加强特殊人群、流动人口管理和重点青少年群体教育;负责辖区内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相关工作。
(6)财政所。负责辖区内财政预决算、集中支付、政府采购等工作;负责各类专项资金、强农惠农资金补贴的支出、管理;负责国有资产、集体资产的监督管理;负责核算、监督、指导村(社区)财务工作。
(7)民生事业办公室。负责教育体育、卫生健康、劳动就业、社会保障、民政、老龄、残疾人等公共服务工作;负责特殊困难群体权益保障工作;负责社会团体和群众自治组织的管理工作。
3.根据工作职责,大化镇设置4个直属公益一类股级事业单位。
(1)便民服务中心(退役军人服务站)。负责集中办理公共服务事项,协助开展行政审批相关服务工作,负责退役军人服务工作,指导便民服务站(点)及退役军人服务工作。
(2)农业综合服务中心。负责脱贫攻坚相关工作;负责农业、畜牧业、农机等基层农业技术推广工作;负责农作物病虫害监测与防治、畜牧业疫情监控防疫、防汛抗旱、农田水利建设、农产品质量监测等服务性工作;负责农村产权交易服务工作。
(3)农民工服务中心。负责农民工就业、培训、维权、司法援助的相关服务工作;负责返乡农民工创新创业以及相关扶持政策的宣传;负责留守儿童、妇女、老人的关爱服务;指导村(社区)农民工服务站工作。
(4)新时代文明实践所。负责精神文明建设、文化广播影视、文艺演出、群团、关心下一代等服务性工作。
(二)2023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2023年,大化镇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来川视察重要指示精神,紧紧围绕县委建设现代化仁寿的奋斗目标,聚焦“三年巩固晋位”(2023—2025年)提升行动,踔厉奋发、拼搏奋进,圆满完成了全年各项目标任务。
1.加强党的建设,基层基础更加夯实
(1)高要求开展理论学习,高标准开展主题教育。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结合大化实际,制定《大化镇2023年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专题计划》,开展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21次,组织集中学习18次。组建“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领导小组”,开展集中学习18次,推动主题教育走深走实。8支理论宣讲队到村(社区)企事业单位宣讲40余场,依托“向阳而声”理论宣讲品牌开展宣讲20余场,邀请县宣讲团召开专题班培训2期。
(2)深化乡风文明建设,牢牢掌握对外发声主动权。推行移风易俗建设,广泛开展“三牢记八倡议”宣传,评选文明卫生家庭户70户、星级文明户313户。2023年7月龙门村被命名为仁寿县文化振兴样板村。为大美仁寿投稿50余篇,融媒体中心报道2次,四川卫视报道2次,眉山新闻报道1次,川观新闻报道1次,眉州先锋上稿1次,总浏览量超过80万+。利用户外大屏、LED屏,刊播标语、视频信息3000余次。排查备案省委巡视期间安全稳定风险隐患1件,大运会期间不稳定风险1件,舆情反馈21条,处置率100%。进行“护苗2023”“政治有害出版物”等专项行动及相关专项整治,检查学校周边书店、打印店12次,对网吧进行不定期、不定时巡查30余次。
(3)持续强化干部队伍建设,全面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制定《大化镇深入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工作计划》《大化镇主题教育理论学习计划》,组织党员干部交流研讨2次,梳理形成发展问题清单6项,逐一明确整改措施、整改责任人、整改时限。扎实开展干部能力提升三年行动,8名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全覆盖参加省市县相关培训,组织培训镇村(社区)干部132人次。有序推进基层治理“十百千”行动,推选1个村(社区)和8个村民小组作为典型引领建设。围绕监督执纪职责认真开展监督检查20余次,给予党纪处分12人,其中党内警告处分8人,书面检查、谈话提醒2人,开除党籍1人,行政记过1人。
2.聚焦项目带动,下好产业关键棋
(1)项目建设有序推进。天府国际物流城全面建成并投入使用;天府仁寿大道二峨山段隧道已全线贯通;天府航空旅游学院(仁寿分院)正式进场;粮食储备库、中央厨房主体工程已顺利完工;产业大道二期建成并投入使用;完成426户双挂钩项目二期安置房分房工作;喜鹊寺水库正在申报审批阶段。
(2)产业发展稳步运行。全镇工业生产总值预计实现3.8亿元,同比增长10.3%。工业新增投入1500余万元,各项工业经济指标全面超额完成,工业增加值增速达到7%,上缴税金433万元,就业人数1100余人。引进四川棒牛士食品有限公司,投资1000万元建设冷链食品包装生产线,年产值可望突破5000万元。
(3)加快推进农业现代化。压紧压实镇村社三级田长责任,实行“一田一策”,完成耕地恢复1450亩,就地整改耕地245亩,整治高标准农田800余亩,一机化改造360亩,完成耕地“非粮化”、“非农化”图斑清理核实304个。完成大豆玉米带状复合种植示范面积10000余亩,玉米种植11814余亩,水稻种植3370余亩,小麦种植面积2525余亩,出栏生猪27180头。龙门村玉豆复合种植示范点位多次作为省市县粮食安全生产工作会的现场参观点,受到上级肯定。
3.聚力乡村振兴,下好改革长远棋
(1)持续巩固脱贫攻坚成果。镇村社干部进行入户核查,完成医保政策宣传、医疗保障、务工情况、驻村帮扶人员改动等问题整改4个,全面完成脱贫户和防止返贫监测户信息更新570条。
(2)强化基础设施建设,做深做实集体经济。竣工验收3公里通组路,黑化道路13公里。4月底完成红碑河支渠行洪安全隐患整治工程。全面完成2023年集体经济倍增计划,全面消除集体经济薄弱村,集体经济收入达100万元村(社区)1个,集体经济收入40万以上村(社区)1个,集体经济收入20万元以上村(社区)1个。
(3)城乡面貌有效提升,建设宜居和美乡村。持续推进落实改厕“三年计划”,自2020年以来,已实施无害化卫生厕所3538户,改厕率达91%,对742户沼气池和畜禽粪污贮藏池进行两轮安全排查,整改隐患21处。今年9月成功通过国家卫生镇复审。通过“旅游+特色产业”形式,投资300万元打造龙门村美丽乡村,龙门村“龙门书院”民宿项目顺利实施。投资165万元提升水利社区基础设施,不断丰富乡村业态,走出一条独具特色的共富新路子。
4.注重民生保障,下好社会治理制胜棋
(1)安全生产常抓不懈。强化安全生产意识,落实安全生产责任,“两站两员”全年共开展道路劝导3000余次;组织安办、公安对烟花爆竹监督检查12次;开展建筑施工安全检查30次,查处整改隐患25处。联合文宫消防站对场镇人员密集场所和学校、企业、高层等进行安全检查5次,整改隐患35处。
(2)全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规范化建设大化镇矛盾纠纷调解中心,探索构建就地解纷“三三”模式,2023年4月下旬,镇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协调中心接受中央政法委考察组到中心视察调研工作;今年6月大化镇代表全县顺利通过平安建设三年试点工作的创建验收;2023年1至8月,牵头开展全县首个“智治陵州”系统试点;2023年10月作为全县两个信访法治化试点单位之一,开展信访法治化试点工作。截至目前,完成信访局信访交办件29件,维稳信息核查稳控45人次,组织开展矛盾纠纷调解71件,解决重大群众集访事件3件,农民工讨薪事件2件。
(3)民生保障不断增强。全面落实入户走访机制,针对108名留守儿童及老人实行定期巡访动态管理。发放高龄老人补贴1181人;申报并核实发放重度护理补贴461人46.52万元;发放困难生活补贴485人74.69万元;白内障复明手术完成8人,辅助器具适配63人;核实符合城乡居民自付医疗救助111人次;处置低收入预警95人次,防止返贫动态监测,确保困难群众“应保尽保、应养尽养、应救尽救”。
二、机构设置
仁寿县大化镇人民政府下属二级单位4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3个。
纳入仁寿县大化镇人民政府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单位:仁寿县大化镇人民政府。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收、支总计4229.84万元,与2022年3760.00万元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469.84万元,增长12.49%。主要变动原因是农林水支出增加。

(图1: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图)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本年收入合计4229.8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488.41万元,占82.47%;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741.43万元,占17.5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占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

(图2:收入决算结构图)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本年支出合计4229.8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359.10万元,占55.77%;项目支出1870.74万元,占44.23%;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图3:支出决算结构图)(饼状图)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财政拨款收、支总计4229.84万元,与2022年3760.00万元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469.84万元,增长12.49%。主要变动原因是农林水支出增加。

(图4: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488.41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82.47%。与2021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562.09万元,增长19.21%。主要变动原因是农林水支出增加。

(图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变动情况)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488.41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312.73万元,占37.63%;公共安全(类)支出10.46万元,占0.30%;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3.34万元,占0.10%;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440.12万元,占12.62%;卫生健康(类)支出64.88万元,占1.86%;节能环保(类)支出15.50万元,占0.44%;城乡社区(类)支出49.76万元,占1.43%;农林水(类)支出1416.28万元,占40.60%;交通运输(类)支出35.12万元,占1.01%;住房保障(类)支出122.22万元,占3.50%;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18.00万元,占0.52%。

(图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数为3488.41万元,完成预算100%。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类)人大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支出决算为7.90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2.一般公共服务(类)人大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支出决算为0.99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3.一般公共服务(类)人大事务(款)人大会议(项):
支出决算为2.00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4.一般公共服务(类)人大事务(款)代表工作(项):支出决算为5.07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5.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协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支出决算为1.95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6.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协事务(款)其他政协事务支出(项):支出决算为3.00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7.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支出决算为977.22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8.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支出决算为221.26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9.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其他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项):支出决算为4.98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10.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支出决算为19.83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11.一般公共服务(类)纪检监察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支出决算为13.91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12.一般公共服务(类)纪检监察事务(款)其他纪检监察事务支出(项):支出决算为2.00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13.一般公共服务(类)群众团体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支出决算为5.79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的原因是收支平衡。
14.一般公共服务(类)群众团体事务(款)其他群众团体事务支出(项):支出决算为4.40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的原因是收支平衡。
15.一般公共服务(类)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支出决算为42.44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16.公共安全(类)司法(款)行政运行(项):支出决算为0.71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17.公共安全(类)司法(款)基层司法业务(项):支出决算为9.74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18.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文化和旅游(款)其他文化和旅游(项):支出决算为3.34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19.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民政管理事务(款)社会组织管理(项):支出决算为17.50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20.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民政管理事务(款)其他民政管理事务支出(项):支出决算为7.59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2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支出决算为129.71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2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就业补助(款)公益性岗位补贴(项):支出决算为91.56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2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就业补助(款)其他就业补助支出(项):支出决算为0.30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2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抚恤(款)死亡抚恤(项):支出决算为28.93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25.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抚恤(款)其他优抚支出(项):支出决算为5.86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26.社会保障和就业(类)退役安置(款)其他退役安置支出(项):支出决算为17.75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27.社会保障和就业(类)社会福利(款)养老服务(项):支出决算为4.21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2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残疾人事业(款)其他残疾人事业支出(项):支出决算为1.41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29.社会保障和就业(类)临时救助(款)临时救助支出(项):支出决算为14.00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30.社会保障和就业(类)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款)农村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支出(项):支出决算为109.33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3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退役军人管理事务(款)其他退役军人事务管理支出(项):支出决算为8.00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3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支出决算为3.97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33.卫生健康(类)公共卫生(款)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支出决算为0.66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34.卫生健康(类)公共卫生(款)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支出决算为6.89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35.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支出决算为57.33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36.节能环保(类)污染防治(款)水体(项):支出决算为6.50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37.节能环保(类)污染防治(款)其他节能环保支出(项):支出决算为9.00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38.城乡社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城管执法(项):支出决算为19.80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39.城乡社区(类)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款)其他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支出(项):支出决算为29.95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40.农林水(类)农业农村(款)行政运行(项):支出决算为2.10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收支平衡。
41.农林水(类)农业农村(款)事业运行(项):支出决算为311.83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收支平衡。
42.农林水(类)农业农村(款)防灾救灾(项):支出决算为10.96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收支平衡。
43.农林水(类)农业农村(款)其他农业农村(项):支出决算为57.74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收支平衡。
44.农林水(类)林业和草原(款)森林资源管理(项):支出决算为3.80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收支平衡。
45.农林水(类)水利(款)抗旱(项):支出决算为10.00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收支平衡。
46.农林水(类)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款)农村基础设施建设(项):支出决算为81.68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收支平衡。
47.农林水(类)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款)其他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支出(项):支出决算为7.07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收支平衡。
48.农林水(类)农村综合改革(款)对村级公益事业建设的补助(项):支出决算为45.07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49.农林水(类)农村综合改革(款)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项):支出决算为656.92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50.农林水(类)农村综合改革(款)其他农村综合改革支出(项):支出决算为229.11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51.交通运输(类)公路水路运输(款)公路养护(项):支出决算为35.12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52.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支出决算为122.22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53.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应急管理事务(款)其他应急管理支出(项):支出决算为18.00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359.11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996.01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补助、奖励金、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等。
公用经费363.10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等。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1.62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3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1.62万元,占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具体情况如下:

(图7:“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结构)
1.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0万元,完成预算0%。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次,出国(境)0人。因公出国(境)支出决算比2022年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62万元,完成预算1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比2022年减少1.65万元,下降50.46%。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压缩开支。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全年按规定更新购置公务用车0辆,其中:轿车0辆、金额0万元,越野车0辆、金额0万元,载客汽车0辆、金额0万元。截至2023年12月底,单位共有公务用车1辆,其中:轿车1辆、越野车0辆、载客汽车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1.62万元。主要用于出差、下乡开展工作等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3.公务接待费支出0万元,完成预算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比2022年减少0.25万元,下降100%。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压缩开支。其中:
国内公务接待支出0万元,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0人次,共计支出0万元。
外事接待支出0万元,外事接待0批次,0人,共计支出0万元。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741.43万元。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3年,大化镇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63.10万元,比2022年增加80.06万元,增长28.29%。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3年,大化镇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37.66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237.66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主要用于大化镇红碑河支渠行洪安全隐患整改工程项目,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237.66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237.66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大化镇政府共有车辆1辆,其中: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1辆、其他用车0辆。主要是用于应急工作等。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在2023年度预算编制阶段,组织对2022年美丽乡村建设项目、大化镇天府国际物流场平工程项目(二期)、大化镇大春备耕现场会(春节前)等66个其他运转类和特定目标类项目开展了预算事前绩效评估,对66个项目编制了绩效目标;预算执行过程中,选取66个项目开展绩效监控;年终执行完毕后,对66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同时,本部门对2023年部门整体开展了绩效自评,《2023年大化镇部门整体绩效评价报告》、《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2023年度)》见附件(第四部分)。
第三部分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
5.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当年收支差额的金额。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税、提取的专用结余以及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的金额等。
8、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9.一般公共服务(类)人大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0.一般公共服务(类)人大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11.一般公共服务(类)人大事务(款)人大会议(项):反映各级人大召开人民代表大会等专门会议的支出。
12.一般公共服务(类)人大事务(款)代表工作(项):指人大代表开展各类视察等方面的支出。
13.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协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政协全国委员会办公厅行政单位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14.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协事务(款)其他政协事务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的其他政协事务支出。
15.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6.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17.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其他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项):反映其他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
18.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9.一般公共服务(类)纪检监察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20.一般公共服务(类)纪检监察事务(款)其他纪检监察事务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的其他纪检监察事务支出。
21.一般公共服务(类)群众团体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22.一般公共服务(类)群众团体事务(款)其他群众团体事务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群众团体事务方面的支出。
23.一般公共服务(类)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24.一般公共服务(类)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其他市场监督管理事务(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方面的支出。
25.公共安全(类)司法(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26.公共安全(类)司法(款)基层司法业务(项):反映各级司法行政部门用于基层业务的支出,包括基层工作指导费、调解费、安置帮教费、司法所经费和公共法律服务平台相关支出、人民陪审员选任管理费用、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费用等支出。
27.文化体育与传媒(类)文化和旅游(款)其他文化和旅游(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文化和旅游方面的支出。
2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民政管理事务(款)社会组织管理(项):反映社会组织管理、支持社会组织发展等方面的支出。
29.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民政管理事务(款)其他民政管理事务支出(项):反映除行政运行、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机关服务、社会组织管理、行政区划和地名管理及基层政权建设和社区治理以外其他用于民政管理事务的支出。
30.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3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就业补助(款)公益性岗位补贴(项):反映财政对符合条件的就业困难人员在公益性岗位就业给予的岗位补贴支出
3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就业补助(款)其他就业补助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按规定确定的其他用于促进就业的补助支出。
3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抚恤(款)死亡抚恤(项):反映按规定用于烈士和牺牲、病故人员家属的一次性和定期抚恤金以及丧葬补助费。
3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抚恤(款)其他优抚支出(项):指除死亡抚恤、伤残抚恤、在乡复员、退伍军人生活补助、优抚事业单位支出、义务兵优待、农村籍退役士兵老年生活补助以外的其他用于优抚方面的支出,包括向优抚对象发放的价格临时补贴等支出。
35.社会保障和就业(类)退役安置(款)其他退役安置支出(项):指主要用于军转、军休干部工作经费项目支出。
36.社会保障和就业(类)社会福利(款)养老服务(项):指反映财政在养老服务方面的补助支出,包括支持居家养老服务、社区养老服务和机构养老服务的支出,对养老服务机构的运营、建设补助支出等,不包括对社会福利事业单位的补助支出。
37.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残疾人事业(款)其他残疾人事业支出(项):反映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残疾人事业方面的支出。
3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临时救助(款)临时救助支出(项):反映用于城乡生活困难居民的临时救助支出。
39.社会保障和就业(类)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款)农村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支出(项):反映农村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支出。
40.社会保障和就业(类)退役军人管理事务(款)其他退役军人事务管理支出(项): 反映除上述项目外其他用于其他退役军人事务管理方面的支出。
4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外其他用于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支出。
42.卫生健康支出(类)公共卫生(款)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反映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支出。
43.卫生健康支出(类)公共卫生(款)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指重大疫病、重大传染病预防控制等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支出。
44.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财政部门安排的行政单位(包括参公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的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45.节能环保支出(类)污染防治(款)水体(项):指政府在排水、污水处理、水污染防治、湖库生态环境保护、水源地保护、国土江河综合整治、河流治理与保护、地下水修复与保护等方面的支出。
46.节能环保(类)污染防治(款)其他节能环保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节能环保方面的支出。
47.城乡社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城管执法(项):反映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加强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等方面的支出。
48.城乡社区(类)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款)其他城乡社区公共设施(项):其他用于城乡社区公共设施的支出。
49.农林水(类)农业农村(款)行政运行(项):指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50.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事业运行(项):反映用于农业事业单位基本支出,事业单位设施、系统运行与资产维护等方面的支出。
51.农林水(类)农业农村(款)防灾救灾(项):指反映对农业生产因遭受自然、生物灾害损失给予的补助,促进农业防灾增产措施补助,海难救助补助,因其他灾害导致农牧渔业生产者损失给予的补助。
52.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其他农业农村(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农业农村方面的支出。
53.农林水(类)林业和草原(款)森林资源管理(项):反映森林资源核查、监测、评估、经营利用、林地保护等方面的支出。
54.农林水(类)水利(款)抗旱(项):指反映抗旱业务支出。有关事项包括旱情监测及报旱,抗旱预案编制修订,抗旱物资购置管护,抗旱设施设备运行维护,抗旱应急水源建设以及对各级抗旱服务组织的补助等。
55.农林水(类)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款)农村基础设施建设(项):指用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方面的支出。
56.农林水(类)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款)其他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支出(项):指其他用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方面的支出。
57.农林水(类)农村综合改革(款)对村级公益事业建设的补助(项):指村级公益事业建设的补助支出。
58.农林水支出(类)农村综合改革(款)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项):反映各级财政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支出,以及支持建立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安排的村级组织运转奖补资金。
59.农林水(类)农村综合改革(款)其他农村综合改革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农村综合改革方面的支出。
60.交通运输(类)公路水路运输(款)公路养护(项):反映公路养护支出。
61.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6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应急管理事务(款)其他应急管理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外的其他应急管理方面的支出。
63.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64.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65.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66.“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67.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四部分附件
附件
2023年大化镇部门整体绩效评价报告
(报告范围包括机关和下属单位)
一、部门(单位)概况
(一)机构组成。
大化镇全镇统一设置11个中层单位:党政综合办公室、党建办公室、经济发展办公室(乡村振兴办公室)、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生态环境办公室)、社会治理和社会事务管理办公室(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办公室、应急管理办公室)、财政所、民生事业办公室、便民服务中心(退役军人服务站)、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农民工服务中心、新时代文明实践所。
(二)机构职能。
党政综合办公室:负责乡党委、人大、政府、武装部日常事务和综合协调服务;负责文秘信调、政务公开、会务接待、内部审计、机要保密、档案管理、机关事务及后勤保障工作;负责目标绩效、考核管理及检查督促工作。
党建办公室:负责大党建工作;负责组织实施党建、党风廉政建设、思想政治工作;负责组织人事、机构编制、党史工作;负责机构党员教育、管理、监督和服务工作;负责支部党建工作;负责统筹“两代表一委员”相关工作。
经济发展办公室(乡村振兴办公室):牵头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实施;负责制定并实施经济发展规划,统筹经济协调发展;负责产业发展规划及行业管理;负责辖区发展改革、科技创新、投资促进、规模以下工业企业服务管理工作,促进招商引资和项目建设;负责贯彻落实国家统计法规,做好基层基础统计工作;负责村(社区)道路建设、养护和管理工作。负责权限内规划、建设、自然资源、大数据信息化、人民防空等管理工作;负责辖区内征收补偿安置等相关服务工作。
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生态环境办公室):按照权限开展辖区内住房建设、文化市场、交通运输、农业、水利、自然资源和规划、食品安全等综合行政执法工作;配合县级相关部门开展执法工作。负责辖区城市管理、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市容市貌管理、园林绿化等工作;负责辖区内生态环境保护相关工作。
社会治理和社会事务管理办公室(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办公室、应急管理办公室):负责辖区内政法、统战、信访稳定、国家安全、政治安全和反邪教、法治建设、禁毒、反暴恐、扫黑除恶、社区矫正、帮教安置、综合治理、网格化服务管理、矛盾纠纷多元化化解、民族宗教等工作;负责组织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加强特殊人群、流动人口管理和重点青少年群体教育;负责辖区内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相关工作。
财政所:负责辖区财政预决算、集中支付、政府采购等工作;负责各项专项资金、强农惠农资金补贴的支出、管理;负责国有资产、集体资产的监督管理;负责核算、监督、指导村(社区)财务工作。
民生事业办公室:负责教育体育、卫生健康、劳动就业、社会保障、民政、老龄、残疾人等公共服务工作;负责特殊困难群体权益保障工作;负责社会团体和群众自治组织的管理工作。
便民服务中心(退役军人服务站):负责集中办理公共服务事项,协助开展行政审批相关服务工作,负责退役军人服务工作,指导便民服务站(点)及退役军人服务工作。
农业综合服务中心:负责脱贫攻坚相关工作;负责农业、畜牧业、农机等基层农业技术推广工作;负责农作物病虫害监测与防治、畜牧业疫情监控防疫、防汛抗旱、农田水利建设、农产品质量监测等服务性工作;负责农村产权交易服务工作。
农民工服务中心:负责农民工就业、培训、维权、司法援助的相关服务工作;负责返乡农民工创新创业及相关扶持政策的宣传;负责留守儿童、妇女、老人的关爱服务;指导村(社区)农民工服务站工作。
新时代文明实践所:负责精神文明建设、文化广播影视、文艺演出、群团、关心下一代等服务性工作。
(三)人员概况。
2023年末在职实有人数79人,其中行政单位36人(含机关工人),事业单位43人。
二、部门财政资金收支情况
(一)部门财政资金收入情况。
2023年度,大化镇财政总收入4229.8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3488.41万元,占82.47%,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741.43万元,占17.53%。
(二)部门财政资金支出情况。
2023年度,大化镇财政支出4229.84万元,基本支出2359.10万元,占55.77%,项目支出1870.73万元,占44.23%。
其中:财政拨款支出4229.84万元。按支出经济分类:工资福利支出1412.69万元,占本年支出33.40%,商品和服务支出865.67万元,占本年支出20.47%,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747.23万元,占本年支出17.66%,资本性支出1204.25万元,占本年支出28.47%;按功能科目分类: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312.73万元,占本年支出31.03%,公共安全支出10.46万元,占本年支出0.25%,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3.34万元,占本年支出0.0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40.12万元,占本年支出10.41%,卫生健康支出64.88万元,占本年支出1.53%,节能环保支出15.50万元,占本年支出0.37%,城乡社区支出790.69万元,占本年支出18.69%,农林水支出1,416.28万元,占本年支出33.48%,交通运输支出35.12万元,占本年支出0.83%,住房保障支出122.22万元,占本年支出2.89%,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18.00万元,占本年支出0.43%,其他支出0.50万元,占本年支出0.01%。
三、部门整体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一)部门预算项目绩效管理。
人员类、运转类、特定目标类项目目标制定合理,目标实现情况良好,支出控制有效,执行情况良好,无违规记录等情况。
(二)结果应用情况。
2023年我单位积极履职,强化管理,较好地完成了年度工作目标。通过加强预算收支管理,不断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梳理内部管理流程,部门整体支出管理水平得到提升,部门预算收支严格按照年初预算方案执行,部门绩效目标,部门预决算均按要求及时进行了公开。
(三)自评质量
2023年度我单位部门支出自评质量好,根据部门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我单位2023年评价得分为88分。
四、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
绩效评价发挥了很高的效率,绩效考核成为各办所风向标,形成了提高工作效率和促进发展的良好制度,干部素质大大提高。
(二)存在问题。
预算编制有待进一步细化。预算编制不够明确和细化,预算编制的合理性需要提高,预算执行力还要进一步加强;部分办所缺乏财政支出绩效观念,对于绩效管理过程中出现的问题未认真研究和解决。
(三)改进建议。
1.进一步做好细化预算编制工作,严格按照预算的编制要求进行预算编制,优先保障固定性和相对刚性的支出项目,尽量压缩一般性支出费用,进一步提高预算编制的科学性。
2.加强预算管理,严格控制支出,建立健全单位财务管理制度,进一步规范单位财务管理行为;在费用报账支付时,按照预算规定的费用项目和用途进行资金使用审核,列报支付,财务核算,杜绝无预算支出和超支现象发生。
附件
2023年无专项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