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及主要工作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附件
第五部分 附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十三、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四、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2024年度)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及主要工作
(一)主要职能。
根据仁寿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仁寿县供销社主要职责、机构设置和人员编制的规定,设立仁寿县供销社,为县政府组成部门。主要职能有:
一是新农村现代流通网络体系建设。包括大力发展庄稼医院、培训庄稼医生、开展庄稼医生职业资格认证;建立化肥、农药、农膜等市场动态监测;承担化肥、农药等重要物资商业储备、救灾储备任务;规范建设社区、村镇再生资源回收网点建设,培训指导再生资源回收经营者和保洁员。
二是新型农村现代化服务基层体系建设。包括建设一批经营性与公益性相结合的基层社;成立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履行对各类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指导、扶持、服务作用;参与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建设,加强人员培训;将村级服务站、双代店及其他服务网点设施进行改造,使之成为农村社区综合服务社,并提供文体娱乐、养老幼教、劳动就业等服务;重点对农资、茶业、果品、食用菌、蜂产品、畜产品等行业协会的建设,推进协会内部改革;参与组建村镇银行,开展农村资金互助社、互助合作保险、农业信贷担保,开展对农民专业合作社带头人、农产品经纪人、农民工技能培训等。
(二)2024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一是基层社提质增效。全年完成基层社示范社建设任务4个、“千县千社质量提升行动”任务1个,2024年基层社主营业务覆盖5大板块、营业场所发展至16个,实现收入超1000万元,带动就业300人次。
二是再生资源网络体系逐步完善。依托再生资源行业协会,发挥供销社系统网络优势,新增供销系统再生资源回收网点8个。
三是农业社会化服务能力不断增强。在汪洋、钟祥、珠嘉、禄加镇及县城区打造为农服务中心5个;整合周边农资、农机等涉农资源,在全川范围推进耕、种、管、收“一条龙”社会化服务,开展土地托管1万亩,服务水稻玉米等农作物10万亩次。
四是农资经营能力有效提升。组织技术团队到田间地头提供种植技术、病虫害防治指导,答疑解惑500人次;举办种植技术培训10场次;在文宫、汪洋、富加、曹家、始建等地建枇杷、柑橘、梨、李子示范基地6个,直观展示农资产品和技术的效果,示范带动当地农产品品质提升。系统农资年销售额1.5亿元。
五是农产品销售渠道持续拓宽。通过产品优选、广告宣传、组织节庆展会培育“仁寿果”“曹家梨”“文宫枇杷”等优质农产品品牌;挖掘有潜力的仁寿特色农产品进入“天府乡村”公益品牌,扩大知名度,现用标企业29家,用标产品自销和带动农户同类产品累计销售超3.4亿元;组织“仁寿特色农产品集市直播节”“直播助农,山货进城”等展销集会4场次,开展农产品集中交易,带动销售腊肉、辣椒酱等农产品50余种;通过网络销售、名人带货、统购统销等方式销售柑橘、枇杷等特色农产品,年销售额超100万元。
六是省级试点项目有序推进。争取省级供销为农服务综合平台试点县建设项目资金350万元建中心城区集采集配中心1个、农产品展示展销中心1个,建禄加中合和汪洋人民为农服务中心2个,总投资1013万元;争取农业社会化服务试点项目资金38万元实施农业社会化服务3800亩,完成农业社会化服务10万亩次。
二、机构设置
本单位是财政全额拨款参公事业单位。无下属单位。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收入、支出总计均为514.75万元。与2023年度694.16万元相比,收入、支出总计各减少179.41万元,下降25.8%。主要变动原因是2024年年初预算结合供销社综合改革进度,减少了综合改革项目开支,压缩了公用经费(见柱形图)。
图1:收入、支出决算总计变动情况图(柱状图)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本年收入合计514.7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514.75万元,占100%。
图2:收入决算结构图(饼状图)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本年支出合计514.7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49.75万元,占87.4%;项目支出65万元,占12.6%。

图3:支出决算结构图(饼状图)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总计均为514.75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财政拨款收入总计、支出总计各减少179.41万元,下降25.8%。主要变动原因是2024年年初预算结合供销社综合改革进度,减少了综合改革项目开支,压缩了公用经费。

图4: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柱状图)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14.75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2023年度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减少179.41万元,下降25.8%。主要变动原因是2024年年初预算结合供销社综合改革进度,减少了综合改革项目开支,压缩了公用经费。

图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变动情况(柱状图)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14.75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12.48万元,占总支出的21.85%;卫生健康支出15.84万元,占总支出的3.08%;巩固脱贫攻坚乡村振兴支出1.86万元,占总支出的0.36%;商业服务业等支出291.77万元,占总支出的56.68%;住房保障支出27.81万元,占总支出的5.4%,项目支出65万元,占总支出的12.63%。

图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饼状图)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为514.75万元,完成预算100%。其中:
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支出决算为2.01万元,完成预算100%。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支出决算为30.65万元,完成预算100%。
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支出决算为6.81万元,完成预算100%。
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项):支出决算为0.72万元,完成预算100%。
5.社会保障和就业(类)就业补助(款)公益性岗位补贴(项):支出决算为27.42万元,完成预算100%。
6.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抚恤(款)死亡抚恤(项):支出决算为43.66万元,完成预算100%。
7.社会保障和就业(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支出决算为1.2万元,完成预算100%。
8.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支出决算为15.84万元,完成预算100%。
9.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其他农业农村支出(项):支出决算为65万元,完成预算100%。
10.农林水支出(类)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款)其他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项):支出决算为1.86万元,完成预算100%。
11.商业服务业等支出(类)商业流通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支出决算为233.56万元,完成预算100%。
12.商业服务业等支出(类)涉外发展服务支出(款)行政运行(项):支出决算为58.21万元,完成预算100%。
13.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支出决算为27.81万元,完成预算100%。
(注:数据来源于财决01-1表和财决08表,仅罗列本部门涉及的全部功能分类科目,至项级。上述“预算”口径为调整预算数。)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449.75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387.94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补助、奖励金、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等。
公用经费61.81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等。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0.38万元,完成预算100%,较上年度增加0.03万元,增长8.57%。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38万元,占100%。具体情况如下:

图7:“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结构(饼状图)
1. 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0万元。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
3. 公务接待费支出0.38元,完成预算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比2023年度增加0.03万元,增长8.57%。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接待人数增加,增加了公务接待费用。其中:
国内公务接待支出0.38万元,主要用于省、市供销社到仁寿调研检查指导工作的用餐费等。国内公务接待3批次,28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共计支出0.38万元,具体内容包括:省、市供销社领导10人到仁寿县安全检查,接待费用1735元;省、市供销社领导8人来仁寿调研基层供销社建设及农业社会化服务工作开展情况,接待费用1150元;省社宣传处领导带队10人仁寿摄制供销社工作开展宣传片,接待费用900元。
无外事接待支出。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4年度,县供销社机关运行经费支出61.81万元,比2023年度244.57万元减少182.76万元,下降74.72%。主要原因是2023年的项目支出179万元是结转的上年项目,支出科目作为了机关运行支出,2024年未结转项目资金费用在机关运行经费中。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4年度,县供销社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县供销社共有车辆0辆。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县供销社在2024年度预算编制阶段,组织对供销社综合改革项目开展了预算事前绩效评估,对这个项目编制了绩效目标;预算执行过程中,对这个项目开展绩效监控;年终执行完毕后,组织对2024年度对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形成县供销社部门整体绩效自评报告、1个部门预算项目绩效自评表,《2024年县供销社部门整体绩效评价报告》见附件1(第四部分),《2024年县供销社专项预算项目绩效评价报告》见附件2(第四部分)《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2024年度)》见附表十四(第五部分)。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1. 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 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如…(二级预算单位事业收入情况)等。
3. 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如…(二级预算单位经营收入情况)等。
4. 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主要是…(收入类型)等。
5. 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含专用结余):指事业单位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当年收支差额的金额。
6. 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 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税、提取的专用结余以及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的金额等。
8. 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9、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指退休人员退休时一次性补贴。
10、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单位在职人员的养老保险单位部分。
1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指职业年金纪实资金。
1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项):指建国初期参加革命工作人员生活不能自理人员护理费。
1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就业补助(款)公益性岗位补贴(项):指公益性岗位人员和五六级伤残军人的补助资金。
1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抚恤(款)死亡抚恤(项):指在职和退休人员去世丧葬抚恤金。
15、社会保障和就业(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指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等。
16、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单位基本医疗保险单位部分和公务员医疗补助。
17、农林水支出(类)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款)其他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项):指第一书记及驻村工作人员补助资金。
18、商业服务业等支出(类)商业流通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工资、办公费等行政支出。
19、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职工住房公积金支出。
20.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21.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22. 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23. “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24. 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四部分 附件
附件1
2024年县供销社部门整体绩效评价报告
一、部门(单位)基本情况
(一)机构组成。
本单位是财政全额拨款参公事业单位,内设5个股室。
(二)机构职能。根据仁寿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仁寿县供销社主要职责、机构设置和人员编制的规定,设立仁寿县供销社,为县政府组成部门。主要职能有:
一是新农村现代流通网络体系建设。包括大力发展庄稼医院、培训庄稼医生、开展庄稼医生职业资格认证;建立化肥、农药、农膜等市场动态监测;承担化肥、农药等重要物资商业储备、救灾储备任务;规范建设社区、村镇再生资源回收网点建设,培训指导再生资源回收经营者和保洁员。
二是新型农村现代化服务基层体系建设。包括建设一批经营性与公益性相结合的基层社;成立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履行对各类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指导、扶持、服务作用;参与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建设,加强人员培训;将村级服务站、双代店及其他服务网点设施进行改造,使之成为农村社区综合服务社,并提供文体娱乐、养老幼教、劳动就业等服务;重点对农资、茶业、果品、食用菌、蜂产品、畜产品等行业协会的建设,推进协会内部改革;参与组建村镇银行,开展农村资金互助社、互助合作保险、农业信贷担保,开展对农民专业合作社带头人、农产品经纪人、农民工技能培训等。
(三)人员概况。本单位参公事业编制18人。截至2024年年末在职人员17人,其中参公人员17人,在职人数与上年一样。退休人员47人,其中本年度新退休人员1人,新增新录入参公人员1人,所以退休人员数与去年人数一致。
二、部门资金收支情况
(一)收入情况。2024年县供销社年初预算收入433.99万元,决算收入为514.75万元,全部为一般公共预算收入。
表1 部门收入预决算表
单位:万元
类别 |
预算 |
决算 |
决算比预算增减 |
原因 |
收入合计 |
433.99 |
514.75 |
80.76 |
新增退休人去世抚恤金和新录用公务员人员经费 |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
433.99 |
514.75 |
80.76 |
新增退休人去世抚恤金和新录用公务员人员经费 |
(二)支出情况。县供销社2024年年初预算支出433.9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68.99万元,占85%;项目支出65万元,占15%。
决算报表支出为514.75万元,与2023年决算支出694.16万元减少179.41万元,减少25.8%。主要变动原因是2024年年初预算结合供销社综合改革进度,减少了综合改革项目开支,压缩了公用经费。其中基本支出449.75万元,占87%;项目支出65万元,占13%。
表2 部门支出预决算明细表
单位:万元
类别 |
预算 |
决算 |
决算比预算增减 |
原因 |
支出合计 |
433.99 |
514.75 |
80.76 |
新增退休人去世抚恤金和新录用公务员人员经费 |
基本支出 |
368.99 |
449.75 |
80.76 |
新增退休人去世抚恤金和新录用公务员人员经费 |
(1)人员经费 |
293.19 |
387.94 |
|
人员变动产生 |
(2)日常公用经费 |
75.8 |
61.81 |
|
厉行节约、压缩开支 |
项目支出 |
65 |
65 |
0 |
|
(三)结余分配和结转结余情况。县供销社2024年决算报表无结转结余。
三、部门预算绩效分析
(一)部门预算总体绩效分析。
1.履职效能。1.履职效能。县供销社依据部门职能职责、2024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和2024年度工作计划选取了3个履职效能指标,对职能目标完成效果情况开展分析,履职效能指标完成情况良好,具体指标完成情况如下:
表3 部门履职效能指标完成情况
履职效能指标 |
绩效指标值 |
实际完成指标值 |
完成率 |
建设供销基层社个数 |
5个 |
5个 |
100% |
农业社会化服务覆盖面积 |
6500亩 |
6500亩 |
100% |
基层供销社年收入 |
500万元 |
518万元 |
100% |
2.预算管理。(1)预算编制质量
县供销社财政拨款、资产配置、政府采购预算偏离度分别为18.6%、0%和0%,财政拨款预算有偏离度,主要原因是年初预算编制不准确不能预料人员变动,追加预算较多。
表4 预算编制质量情况表
单位:万元
类别 |
年初预算数 |
预算执行数 |
偏离度(%) |
财政拨款 |
433.99 |
514.75 |
18.6% |
资产配置 |
0 |
0 |
0% |
政府采购 |
0 |
0 |
0% |
(2)单位收入统筹
县供销社不涉及单位自有收入。
(3)支出执行进度
县供销社2024年1-6月和1-10月的支出执行分别为440.12万元和507.87万元,期间均有支出预警情况,预警情况为公益性岗位人员和五六级伤残军人的社保和公积金缴费,不存在支出违规的情况。
(4)预算年终结余
县供销社2024年度无预算年终结余。
(5)严控一般性支出
县供销社2024年一般性支出财政拨款年初预算数和一般性支出财政拨款预算执行数的压减率分别为11.41%和6.87%,一般性支出财政拨款年初预算数和预算执行数控制良好。
表5 “一般性支出”情况表
单位:万元
支出项 |
预算编制 |
预算执行 |
2024年 |
2023年 |
压减率(%) |
2024年 |
2023年 |
压减率(%) |
“三公”经费 |
0.5 |
0.6 |
20% |
0.38 |
0.35 |
-7.89% |
会议费 |
4 |
4.75 |
18.75% |
4 |
4.71 |
17.75% |
培训费 |
0.50 |
0.66 |
32% |
0.5 |
0.14 |
-72% |
差旅费 |
7.5 |
7.5 |
0% |
6.49 |
5.94 |
-8.47% |
办结办展 |
0 |
0 |
0% |
0 |
0 |
0% |
办公设备购置 |
0 |
0 |
0% |
0 |
0 |
0% |
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 |
0 |
0 |
0 |
0 |
0 |
0% |
课题经费 |
0 |
|
0% |
0 |
0 |
0% |
合计 |
12.5 |
13.51 |
8.08% |
11.37 |
11.14 |
-2.02% |
2. 财务管理。
(1)财务管理制度
县供销社建立了《内控手册》,制度包括《预算业务管理》《收支业务管理》《政府采购业务管理》《资产业务管理》等财务管理制度,财务管理制度健全,并严格按照相关财务管理制度执行,财务管理制度落实有效。
(2)财务岗位设置
县供销社建立健全了六大经济活动的四权分离机制,将四权分离机制具体落实到预算、收支、政府采购、资产、建设项目、合同管理的相关内部控制制度和岗位职责中,明确六大经济活动业务领域的决策机构、归口管理部门、执行部门、监督部门,并依据不相容岗位职责分离和权力运行制约的原理设置各个机构的职能职责,明确了财务岗位人员职责,确保各项业务能够有序、规范、合理执行。
(3)资金使用规范
县供销社严格按照相关财务管理制度规定使用资金,不存在超预算或无预算安排、虚列支出、超范围超标准使用经费、违规使用“三公”经费、滥发津补贴、报销不合规等情况,资金使用合法合规。
4.资产管理。
(1)人均资产变化率
县供销社2023年和2024年的资产净值为79.49万元和72.95万元,对应年度年末实有人数分别为17人和17人,人均占有资产分别为4.68万元和4.29万元。据此计算的部门人均资产变化率(部门人均资产增长率)为-8.33%,人均资产变化率不大,主要原因是2024年无新增资产,且原有资产有折旧。
(2)资产利用率
县供销社超最低使用年限的办公家具原值无。超最低使用年限的办公设备原值为2.15万元,办公设备原值25.28万元。部门办公设备超最低使用年限资产利用率8.51%。
(3)资产盘活率
县供销社2023年和2024年均无闲置资产。
5.采购管理。
(1)围绕支持中小企业发展
县供销社2024年无政府采购项目。
(二)部门预算项目绩效分析。常年项目绩效分析。该类项目总数0个。
阶段(含一次性)项目绩效分析。该类项目总数 3个,涉及预算总金额154.72万元,1—12月预算执行总体进度为100%,其中:预算结余率大于10%的项目共计0个。
1. 项目决策。
(1)决策程序
2024年,县供销社设立的预算阶段项目(含一次性项目)(31-部门预算项目)总数为3个。设立的所有预算阶段项目(含一次性项目)中涉及供销社改革和农业社会化服务的已在项目入库阶段开展事前绩效自评估工作,决策程序合规。建国初期退休老干部困难补助的项目按文件给予、未进行评估论证。
(2)目标设置
2024年,县供销社设立的预算阶段项目(含一次性项目)(31-部门预算项目)总数为3个。设立的项目绩效目标与计划期内的任务量、预算安排均相匹配,目标设置合理。
(3)项目入库
2024年,县供销社设立的预算阶段项目(含一次性项目)(31-部门预算项目)总数为3个,其中供销社综合改革项目因省级资金分配较晚,所以入库时间是10月份,其余项目均按要求完成入库。
2. 项目执行。
(1)资金执行同向
2024年,县供销社设立的预算阶段项目(含一次性项目)(31-部门预算项目)总数为3个,项目实际列支内容与绩效目标设置方向均相符。
(2)项目调整
2024年,县供销社设立的预算阶段项目(含一次性项目)(31-部门预算项目)总数为3个,项目均按要求采取收回预算、调整目标等对应调整措施。
(3)执行结果
2024年县供销社常年项目数量(22-其他运转类)0个。
3. 目标实现。
(1)目标完成
2024年,县供销社设立的预算阶段项目(含一次性项目)(31-部门预算项目)总数为3个,共设置数量指标3个,其中完成绩效目标的数量指标3个,部门预算项目绩效目标数量指标完成率100%,完成情况良好。
(2)目标偏离
2024年,县供销社设立的预算阶段项目(含一次性项目)(31-部门预算项目)总数为3个,共完成绩效目标的数量指标3个,其中偏离度在30%内的指标个数3个,目标无偏离。
(3)实现效果
2024年,县供销社设立的预算阶段项目(含一次性项目)(31-部门预算项目)总数为3个,共设置效益指标4个,其中完成绩效目标的效益指标2个,部门预算项目绩效目标效益指标完成率50%,未完成2效益指标的是一个两年内完成项目,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会在下一年体现。
2024年度县供销社不涉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
(三)重点领域绩效分析
1.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
2024年,县供销社资产年末总额4641.7万元,其中流动资产4568.75万元,占比98.43%,固定资产净值(下同)72.95万元,占比1.57%。负债合计3461.51万元,均为流动负债。
固定资产中,房屋和构筑物59.66万元,占比81.78%;设备(个、台、辆等)4.89万元,占比6.7%;家具和用具(个、套等)8.4万元,占比11.52%。
2024年,县供销社处置资产0元。
2.政府采购
2024年县供销社无政府采购。
(四)绩效结果应用情况。
围绕内部应用方面,县供销社将绩效监控、绩效自评结果充分应用于部门的预算编制、执行和调整,提供了决策支持作用参考依据。根据自评结果优化了预算管理流程,例如资金使用的效率提升、项目管理的加强等。
信息公开方面,县供销社按要求通过政府门户网站公开了自评结果,信息公开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的法律法规要求。
整改反馈方面,县供销社根据自评发现的问题制定了具体的整改措施,并落实了相关措施。
四、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
根据《部门预算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县供销社对2024年度的部门整体支出开展了绩效自评工作。本次部门整体绩效评价自评得分93.22,自评情况良好。
(二)存在问题。
一是预算编制不准确,预决算有偏差;二是绩效目标编制质量有待加强,指标细化、量化不足。
(三)改进建议。
一是加强预算绩效管理,严格把控绩效目标的申报质量,避免再次发生绩效指标缺失的现象,保障绩效指标的完整性,进一步提高预决算编制的科学性、合理性、严谨性。二是优化预算编制,进一步调整和优化支出结构,不断提高预算编制的科学化、规范化和精细化水平。在往后年度编制预算时,首先满足固定性的、相对刚性的费用支出项目,尽量压缩变动性的、有控制空间的费用项目,进一步提高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合理性、严谨性和可控性。
附表:部门整体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自评表
附表
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自评表 |
(2024年度) |
单位:万元 |
|
|
部门名称 |
仁寿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 |
年度部门整体支出预算 |
资金总额 |
财政拨款 |
其他资金 |
|
514.75 |
514.75 |
0 |
|
年度总体 目标 |
一是建设新农村现代化流通网络体系;二是建设新型农村现代化服务基层体系。2024年重点工作是完成供销综合改革,实现供销基层社在富加、汪洋、文宫、钟祥、龙正等5个中心镇全覆盖,完成农业社会化服务规模6500亩,基层供销社实现年收入超过500万元。 |
年度主要 任务 |
任务名称 |
主要内容 |
加强基层组织建设 |
2024年,在富加、汪洋、文宫、钟祥、龙正等中心镇都建立村级供销社,实现基层供销社年收入超过500万元。 |
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建设 |
2024年8月前,在大化镇、珠嘉镇、富加镇、文宫镇、曹家镇、禄加镇、龙正镇等区域范围内开展粮食生产托管任务 ,完成全托管达到0.65万亩 。 |
年度绩效 指标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绩效指标 性质 |
绩效指标值 |
绩效度量单位 |
权重 |
实际完成 指标值 |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建设供销基层社 |
≥ |
5 |
个 |
10 |
5 |
|
农业社会化服务覆盖面积 |
≥ |
6500 |
亩 |
10 |
6500 |
|
质量指标 |
资金拨付准确率 |
= |
100 |
% |
10 |
100 |
|
时效指标 |
完成时限 |
= |
1 |
年 |
10 |
1 |
|
效益指标 |
经济效益 指标 |
基层供销社年收入 |
≥ |
500 |
万元 |
30 |
518 |
|
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
社员满意度 |
≥ |
80 |
% |
10 |
80 |
|
成本指标 |
经济成本指标 |
成本控制有效性 |
定性 |
优良中低差 |
|
10 |
优 |
|
附件2
2024年县供销社专项预算项目
绩效评价报告
一、项目概况
(一)设立背景及基本情况
1.项目设立原因及背景
为落实中央财政支持农业社会化服务试点政策,发挥供销社在“天府粮仓”丘陵示范区建设中的作用,破解仁寿县小农户分散经营与现代农业衔接难题,依托中央财政资金推进供销社系统农业生产托管服务。仁寿县供销社系统自2021年起以“抓得住、用得上、见实效”为目标组建社会化服务组织,截至2023年已建成27个服务组织(含23个村级供销社、4家企业/合作社),其中6个进入省供销社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名录库,具备项目实施基础;2023年仁寿县获评全省农业社会化服务典型县,需进一步通过供销社试点项目扩大服务覆盖面、提升服务能力。
2.项目立项、资金申报依据
(1)立项依据:
《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农业农村厅关于下达2023年中央财政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资金的通知》(川财农〔2023〕86号)
《四川省农业农村厅四川省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四川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四川省2023年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川农函〔2023〕407号)
(2)资金申报依据:严格按照川财农〔2023〕86号、川农函〔2023〕407号文件要求,结合仁寿县供销社系统服务组织布局(覆盖32个乡镇中的7个重点农业镇)、耕地资源(全县120.7万亩耕地,供销社重点服务粮油主产区)及小农户需求,编制供销社专项实施方案并申报资金。
3.项目主要内容
供销社系统承担农业社会化服务试点项目,核心任务为:2023年9月至2024年8月,在大化镇、珠嘉镇、富加镇、文宫镇、曹家镇、禄加镇、龙正镇7个乡镇,完成0.65万亩粮食生产托管服务,覆盖小麦、水稻、玉米、油菜4类作物,提供耕、种、防、收单环节或多环节托管;通过“社会化服务企业+基层供销社+集体经济组织+小农户”模式,组织小农户实现耕地连片经营,统一接受标准化服务。具体服务环节按“综合托管系数”折算(耕=0.36×服务面积、种=0.27×服务面积、防=0.1×服务面积、收=0.27×服务面积)。
4.主管部门职能
仁寿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作为项目牵头实施主体,负责制定供销社系统专项实施方案、发布服务主体申报公告、组织评审与结果公示;将选定的社会化服务组织推荐至乡镇(街道),并协同乡镇指导服务开展;牵头项目验收(乡村两级验收+县级抽验)、资金拨付及绩效自评;监督服务组织履约,将农户满意度作为服务质量核心衡量标准。
(二)实施目的及支持方向
1.项目资金管理办法制定情况
项目严格执行《农业相关转移支付资金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川财农〔2023〕96号),并制定供销社专项管理要求:
(1)资金下达:县财政局将65万元试点资金指标下达至县供销社,由供销社财会股根据验收结果兑付;
(2)拨付原则:实行“先建后补”,服务组织完成单环节服务并经乡村验收、县级抽验合格后,按核定面积与补助标准拨付资金;
(3)监管要求:严禁服务组织套取、挪用资金,将违规主体纳入全县社会化服务名录黑名单,情节严重追究经济与法律责任;村级组织号召群众监督服务质量,纪检部门全程监管资金安全。
2.项目实施目的及主要工作任务
(1)实施目的:扶持供销社系统“抓得住、用得上、能见效”的社会化服务主体,构建小农户便捷参与现代农业的服务模式;提高生产托管覆盖小农户比例,扩大服务带动型规模化经营面积,实现“农民外出打工,供销社为农民打工”,带动小农户增产增收、农业提质增效。
(2)主要工作任务:
完成0.65万亩粮食生产托管(小麦、水稻、玉米、油菜),其中小农户服务补助资金/面积占比不低于60%;
遴选供销社系统内优质服务组织(优先从省社名录库中选择),确保每个服务环节优选主体不低于3家;
实现服务质量达标(耕:深度合规、土块无板结;种:密度与成活率达标;防:病虫害发生率≤5%;收:作物抛洒≤2%、边角应收尽收);
确保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对象满意度≥80%,2024年8月前完成所有项目任务。
3.项目支持方向
(1)主体支持:优先从供销社系统27个社会化服务组织中遴选,重点支持进入省社名录库的6个主体(新越供销有限公司、五谷源水稻种植合作社、4个村级供销社),及具备农机设备、专业技术的服务组织;
(2)区域支持:聚焦粮油主产区,覆盖大化镇(玉米托管)、珠嘉镇(玉米托管)、曹家镇(油菜、水稻、玉米托管)、龙正镇(小麦、油菜、水稻、玉米托管)等7个乡镇,其中珠嘉镇折算后服务面积1898亩(资金18.98万元)、禄加镇1633亩(资金16.33万元),为重点服务区域;
(3)环节支持:以“耕、种、防、收”全环节或多环节托管为主,其中“防”环节由安杰农服提供技术支撑,“耕、种、收”由五谷源水稻合作社主导,确保各环节服务专业化。
(三)预算安排及分配管理
1.项目预算安排情况
中央财政通过川财农〔2023〕86号文件下达仁寿县供销合作社农业社会化服务试点资金65万元,占全县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资金的4.9%,专项用于粮食生产托管服务补助。
2.项目资金分配原则及考虑因素
(1)分配原则:
名录库优先原则:从省供销社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名录库中遴选主体,确保服务能力达标;
就近高效原则:服务组织就近承接乡镇托管任务,降低作业成本;
小农户倾斜原则:服务小农户的补助资金/面积占比不低于60%,优先支持带动小农户连片经营的主体;
任务匹配原则:按各乡镇托管面积(折算后)分配资金,单季作物各环节补助总额100元/亩,单个服务主体补助上限10万元。
(2)考虑因素:
产业规模:乡镇粮油种植面积;
服务需求:小农户集中区域优先分配资金,保障小农户覆盖;
主体能力:省名录库主体承接任务占比不低于70%,确保服务质量。
3.项目资金分配情况
按折算后服务面积与100元/亩补助标准,资金分配至7个乡镇,具体明细如下:
(四)项目绩效目标设置
1.项目整体绩效目标
完成0.65万亩粮食生产托管服务,小农户服务覆盖占比≥60%;
服务质量达标(耕、种、防、收环节符合合同约定标准),无资金违规使用问题;
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对象满意度≥80%;
扶持供销社系统5个以上骨干服务组织,带动小农户户均增收≥3000元
2.项目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自评时间:2024年8月底项目完成后,县供销社会同县财政局开展绩效自评;
自评流程:服务组织提交自查报告,村(社区)全覆盖初验,乡镇全面核查,县供销社会同相关单位复核(抽验率≥10%),对照《县级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绩效评价表》打分,形成自评报告;
自评材料:包括服务合同、作业花名册(农户签字)、验收表、资金拨付凭证、满意度问卷等。
二、评价实施
(一)评价目的
验证供销社系统0.65万亩粮食生产托管任务是否如期完成,小农户覆盖占比、服务质量是否达标;核查65万元试点资金使用是否符合川财农〔2023〕96号、川农函〔2023〕407号文件要求,是否存在挪用、超支、拨付延迟等问题;分析项目对供销社系统服务组织培育、小农户增收、农业规模化经营的实际带动效果;识别项目实施中的短板,提出优化建议,为供销社后续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提供参考;强化供销社系统绩效意识,推动服务流程规范化、资金管理精细化。
(二)预设问题及评价重点
1.预设问题
任务完成层面:是否存在托管面积未达6500亩、小农户覆盖占比低于60%、服务环节缺失等问题;
服务质量层面:是否存在机耕深度不足、种植物成活率低、病虫害防控不力、机收抛洒超标等质量不达标情况;
资金管理层面:是否存在补助标准执行偏差、单个主体补助超10万元、资金拨付延迟等问题;
流程合规层面:是否存在未从省社名录库遴选主体、验收抽验率低于10%、台账资料不全等问题。
2.评价重点
资金使用合规性:核查资金分配是否按折算面积与100元/亩标准执行,拨付是否经验收合格后兑现,是否存在违规开支;
服务质量达标性:通过实地勘察与农户访谈,验证耕、种、防、收环节是否符合合同约定,作业记录与实际是否一致;
小农户覆盖有效性:核查小农户服务面积/资金占比是否≥60%,小农户对服务的认可程度(满意度≥80%);
流程管理规范性:检查主体遴选是否经“公告-申报-评审-公示”,验收是否经乡村初验+县级抽验,台账是否完整(含《服务对象承诺书》《服务情况登记表》);
实施效果关联性:分析项目对供销社服务组织能力提升、小农户增收(节本增效金额)的实际贡献。
(三)评价选点
对4个服务主体实施社会化服务的每个乡镇进行实地走访验收,所有服务内容均保质保量完成。
(四)评价方法
结合供销社项目特点,采用以下针对性评价方法:
案卷研究法:查阅供销社项目实施方案、服务主体申报材料、评审记录、公示文件、《服务作业合同》《服务对象承诺书》开展调查,统计满意度是否≥80%;
座谈调研法:组织县供销社产业发展股、财会股人员,及踏勘乡镇分管领导、村(社区)负责人、小农户代表座谈,了解项目推进难点、服务质量问题及改进建议;
成本效益分析法:计算“财政补助100元/亩”与“小农户节本+增产收益”的投入产出比,评估经济效益。
(五)评价组织
组长:徐建新
成员:财会股、党建办、党政办工作人员
三、绩效分析
(一)通用指标绩效分析。(总计10分,得10分)
1.项目决策
决策程序:项目通过“实施主体自愿报名→县供销社党委成员+农业专家联合打分遴选”确定服务主体,遴选结果在县供销社及项目实施地公示,资金拨付后在财政网全面公示,流程公开透明、合规有序,充分保障决策公平性。
规划论证:明确年度核心目标(支持供销社系统农业社会化服务0.65万亩),并结合农业生产规律制定“准备阶段(动员协调会+主体培训)—实施阶段(多方协同指导)—验收阶段(乡村全面验收+县供销社抽验)—资金拨付阶段(多部门审核)—绩效考核阶段(满意度测评)”五阶段实施流程,规划贴合实际需求,可操作性强。
资金投向:65万元中央财政转移资金专项用于农业社会化服务,直接支撑粮食生产托管、服务主体运营等核心环节,与“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资金定位高度契合,无挪用、挤占情况,投向精准。
2.项目管理
制度办法:成立以县供销社党委书记、理事会主任为组长的项目实施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统筹日常工作;组建4个由党委委员任组长的督导组,联合乡镇农业服务中心、村“两委”形成多级管理架构,同时落实“遴选公示、资金公示”制度,管理体系健全。
分配管理:实行“财政专户存储、专款专用”机制,资金拨付需经“实施主体申请→县供销社+镇乡+村三级验收→财政局初审→县供销社拨付”闭环流程,确保资金分配规范、直达项目核心需求,无滞留、违规分配问题。
绩效监管:构建“县督导组全程下乡督导(覆盖服务各阶段)—乡镇农业服务中心+村‘两委’实时指导管理—农户全程监督(在家农户现场监督、不在家农户远程或委托监督)”三级监管体系,有效保障服务主体按要求落实服务,监管成效显著。
3.项目实施
预算执行:中央财政转移资金65万元全额到位,项目实施过程中无预算调整,资金全额用于项目,预算执行率达100%,执行效率高。
资金使用:资金全部用于农业社会化服务关键环节(如农机作业、服务主体运营补助等),且服务主体通过“降价或先服务后补助”形式让利小农户,资金使用合规、高效,充分聚焦农户需求。
4.项目结果
目标完成:实际完成供销社系统农业社会化服务面积0.65万亩,100%达成目标;群众满意度达85%,远超预期标准;通过规模化服务实现农户亩均节约种植、防治、收割成本50-60元,4个服务主体亩均获利40元(总经济效益26万元),核心目标全面完成并实现多赢。
完成时效:严格按照农业生产季节推进作业,未误农时,且在计划周期内完成全部服务、验收及资金拨付,时效控制精准。
(二)专用指标绩效分析
项目核心是通过中央财政资金支持供销社系统农业经营主体开展社会化服务,归为产业发展类:
符合性:项目聚焦粮食生产托管,紧扣国家粮食安全战略及农业规模化发展导向,直接提升供销社系统农业经营主体服务能力,与产业发展政策要求高度契合,服务内容贴合农业生产实际需求。
成长性:作为仁寿县供销社首次开展农业社会化服务,成功拓展供销社业务范围,实现“农民外出打工,供销社为农民打工”的目标,同时为后续扩大服务规模、优化服务模式积累经验,具备良好成长潜力。
经济性:项目总成本控制在预算范围内,既实现服务主体亩均获利40元(总收益26万元),又为农户节约大量种植成本,实现“服务主体增收+农户减负”的双重经济成效,经济性突出。
(三)个性指标绩效分析(总计90分,得90分)
结合项目“服务小农户、聚焦成本节约、依赖农机作业”的个性特征,设定5项核心指标:
农业生产托管服务面积:实际完成0.65万亩,100%达成目标,得20分。
小农户农业社会化服务面积占比:达到60%,符合目标要求,得10分。
服务完成时效:在2024年7月完成土地托管6500亩,提前于8月底的目标时间完成全部服务,得10分。
支持农民合作社数量:实际支持4个农民合作社,超过“≥2个”的目标,得20分。
服务对象满意度:农业生产社会服务对象满意度达85%,远超“≥80%”的预期标准,得10分。
成本控制:项目实施成本控制在65万元预算范围内,实现成本指标。完成时效:严格按照农业生产季节推进作业,未误农时,且在计划周期内完成全部服务、验收及资金拨付,时效控制精准,得20分。
四、评价结论
2023年度中央财政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资金(65万元)项目综合评分100分(满分100分),项目实施成效显著。项目严格遵循“遴选规范、监管到位、资金合规”原则,100%完成农业社会化服务0.65万亩的核心目标,实现服务主体增收、农户减负、供销社业务拓展的“多赢”效果;群众满意度达85%,充分体现项目的社会价值与经济价值,整体实施情况良好。
五、存在主要问题
山区服务经济性失衡,服务主体积极性受影响:山区地带运输成本高,导致部分服务主体开展农业社会化服务时薄利甚至亏本,服务积极性不足,进而与部分农户产生意见分歧。
小农户监管验收难度大,管理成本较高:小农户数量多、分布区域广,村镇按“一环节一验收”标准开展全面验收时,需投入大量人力、物力、财力,难以实现“到户对户、点对点”的全面验收。
村级供销社农机资源薄弱,服务稳定性受限:村级供销社募集股本较少,难以开展重资产运作(如购置旋耕机、飞防无人机、收割机等农机设备),依赖外部农机资源,服务稳定性易受制约。
六、改进建议
(一)针对“山区服务经济性失衡”
建议上级部门结合区域成本差异,提高山区单位服务面积补助标准,覆盖山区额外运输成本,保障服务主体基本收益,提升其参与山区农业社会化服务的积极性,减少与农户的意见分歧,确保山区土地不撂荒、粮食安全有保障。
(二)针对“村级供销社农机资源薄弱”
建议上级部门调整服务主体入库筛选标准,取消“服务主体必须拥有自有机器设备”的要求,重点考核“服务能力、服务效果”,允许服务主体通过租赁、承包等方式整合农机资源;同时,可牵头搭建县域农机共享平台,统筹整合村级供销社农机需求,集中采购或租赁农机后低价共享,增强村级供销社服务稳定性。
附表:1.专项预算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自评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