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及主要工作
(一)主要职能。
仁寿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机关是仁寿县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其主要职责是贯彻执行国家、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研究拟定全县城市建设、工程建设、村镇建设、住房保障、抗震设防、建筑业、住宅和房地产业、房屋装饰装修业、物业、勘察设计与中介咨询业、市政公用事业、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市政设施维护管理、城市园林绿化管理等方面的方针、政策以及相关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并指导实施,制定相应监督管理办法;负责推进全县住房制度改革、保障城镇低收入家庭住房,统筹协调保障性住房项目的申报、实施和监督,会同相关部门做好保障性住房的资金安排等;负责全县房地产行业管理和房地产市场秩序规范与监督管理;负责建筑行业管理和建筑市场、各方主体行为的规范与监督管理;负责指导全县的村庄建设、小城镇建设和指导农村住房建设管理和危房改造;统筹推进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市政公用设施维护管理,城市供排水、污水、燃气、节水、垃圾收集处理等市政公用设施建设;履行人民防空主管部门职能;组织编制县城规划区范围内杆管线综合规划和实施,指导城镇杆管线和综合管廊规划、建设、管理等工作;负责全县建设领域行政执法工作;负责城区市容市貌和环境卫生管理,组织开展城镇垃圾分类试点和资源利用工作,负责户外广告、店招店牌设置管理;负责城市景观园林绿化的建设和管理。
(二)2024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1.全力以赴拼经济,城市品质不断提升。全年向上争取中省及其他竞争性资金2.2376亿元,完成固定资产投资69亿元,完成建筑业总产值140亿元、增速7.1%,完成商品房销售106万平米、同比下降23.8%。全年办理商品房网签合同备案13970套,销售总额51.4亿元。2024年度统筹申报城市基础设施项目18个,天府大道城区段至仁沐新高速连接段、红星美凯龙周边市政道路、车博大道南段建设工程等5条市政道路建成投用,初步形成“四横四纵”的城市主干道网络;雅聚公园建成投用,城南体育公园、星光幼儿园东侧环境整治工程有序推进。城市建成区绿地面积达1575.77公顷、建成区绿地率达35.89%,绿化覆盖面积达1826.63公顷、绿化覆盖率41.61%,公园面积约829.32公顷、人均公园面积约17.76平方米,城市品质不断提升。
2.落实民生保障,人民福祉不断提升。一是民生项目迅速推进。全面启动103个老旧小区改造,开工数量完成目标任务开工61个的169%。完成既有住宅加装电梯31部,完成目标任务30部的103%。实施燃气管道老化更新改造18公里,完成目标任务。完成乡镇农村1000盏路灯安装,完成目标任务。完成城北公园新增适老化设施1套,完成目标任务。为符合条件的527户住房困难群体发放公租房租赁补贴,完成500户目标任务的105%。二是市政公用设施维护有序。完成沥青路面修复3200平方米、街道板人行道路面修复1350㎡,抢修井盖、雨篦子610套,修护路缘石、花池石880米、青石护栏230余米,清掏雨污检查井4221个,疏通下水管道5180余米,清理淤泥83立方米。全面完成南区广场及滨河路等主要街道人行道升级改造工作。及时维修更换路灯电缆9300余米、检修更换路灯1200余套、抢修路灯配电柜故障80次、抢修路灯变压器高压线路5次,城区出行、防洪、排污、照明状况保持良好。三是供气、供水保障持续向好。投资1.59亿元实施仁寿县2023年城市燃气管道等老化更新改造项目,惠及居民约3万户。投资9972万元全面启动仁寿县2024年城市燃气管道等老化更新改造项目,涉及改造庭院管网42公里、立管152公里,燃气户内配套设施28000套。启动县城一水厂改造及配套设施升级工程,累计完成产值5000余万元。启动粮食街、文林路供水管网改造工程。进一步提高用水用气办理效率,将办理流程压减至申请报装、装表验收两个环节,将用水、用气报装最快办理时间分别压缩至2个和3个工作日。2024年用水非居报装线下办理29件,用气报装线下办理542件。
3.监管服务并举,行业发展稳中有进。一是选优壮大骨干企业。2024年前三季度新增入统企业5家(其中三级资质1家,二级资质3家,一级资质1家),预计全年新增入统企业7家,今年我县对50多家企业给予了表彰,单个企业信用分值分别增加1~5分,进一步增强了企业在招投标环节的竞争力。全市信用平台中,前10名企业中我县企业占据五席以上。二是完善建筑市场监管制度。建立健全信用管理制度,将市场主体的信用信息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落实“双随机、一公开”制度,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全年共办理施工许可证44个(其中房屋建筑28个,建筑面积73.84万平方米,装饰装修施工许可证10个,面积6.5万平方米,市政道路施工许可证6个),共收取配套费1445.29万元。装配式建筑项目开工面积达45万平方米,绿色建筑项目达111.68万平方米。三是深化房地产业监管服务。严格执行商品房预售许可联席评审,依法按程序核发《商品房预售许可证》31宗、面积56.07万平米。严格落实房地产预售资金监督管理,严把预售资金收、支关,促进房地产平稳健康发展。进一步规范中介机构经营行为,充分运用互联网+监管平台强化日常巡视检查,对中介机构佣金做了统一规定。约谈房地产企业10余次,严格落实价格调控政策,稳定房地产市场。四是强化建设工程质量监管。源头把控,审查备案施工图纸48个、特殊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10个,重点抓好住宅工程实体质量和住宅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工作情况的监督检查。全年新增建设项目18个,面积52.94万平方米,在建工程36个,受监面积约260.28万平方米,全年竣工验收一次性合格工程28个,竣工面积约335.48万平米;竣工验收备案25个,面积约205.64万平方米。五是全力筑牢安全防线。全年出动500余人次对全县在建工地进行了安全生产检查,共计下发安全整改通知书71份,对22个责任主体单位36人进行了约谈,对18个责任主体单位22人进行了不良行为信用扣分,累计41分,全年所辖在建工程无重大质量事故发生。开展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依托四川省燃气安全专项整治系统,排查用气企业2993个,排查整治完成隐患72个。组织专班成员单位开展多轮督导,检查学校、餐饮等用气企业、属地政府786个点位,建立隐患整治台账89个。全力推进“老旧管网带病运行”整治,对我县3912公里燃气管道、15个燃气场站开展全面排查,发现管道老化、锈蚀等隐患10个,已整改到位。稳步推进自建房屋安全排查。新增整治工程200余栋,修复被破坏的警示打围措施15处,整治重大安全隐患1处。依据省、市文件要求,就电动自行车全链条整治工作出台了《仁寿县增设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场所(设施)实施方案》,并会同消防救援局、街道办、社区以及物业协会对全县物业小区进行了抽查,共派出21个检查小组,抽查了65个小区,共发现84处隐患,已全部完成整改。
4.着力污染防治,人居环境不断改善。一是持续开展污水治理。加强污水管网维护,督促首创公司和属地政府加强污水管网维护,加大巡查频次,及时发现问题,及时维护到位。对各污水处理设施分片区制定了“一包一”巡检制度,对现有的88座生活污水处理厂(站)及其他应急污水处理设施开展不定期进行巡检,对污水处理厂(站)发现的问题立即提出整改意见并进行回访,确保问题整改落实到位。二是垃圾治理提质增效。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取得重大突破,向上争取到2500万专项资金用于我县生活垃圾分类设施的更新改造;编制完成了《仁寿县城市建筑垃圾污染环境防治专项规划》(2024—2035年),对全县建筑垃圾乱堆乱放进行大整治,共计排查整改乱堆乱放建筑垃圾75处,进一步做好现有3处建筑垃圾处置场所规范管理;仁寿县餐厨垃圾处理厂二期工程已于今年9月开始试运行,处置规模由之前的100T/d提升至200T/d,覆盖范围由少量乡镇逐步至全部乡镇,真正实现餐厨垃圾处置的无害化、减量化、资源化利用,国省检查中未出现重大问题。
5.统筹城乡发展,全力助推乡村振兴。一是指导汪洋镇申报第三批省级专项建设发展资金约600万元,用于汪洋镇中心场镇改造工程项目、汪洋镇越溪河流域水污染防治2个项目,项目总投资2850万元,目前已完成产值约1000万元。二是完成2023年1015户农村低收入群体危房改造工作,完成率达100%。启动2024年920户改造工作,目前已开工875余户,竣工701户。累计争取到上级资金1623万元。三是汪洋镇、富加镇、文宫镇、龙正镇、钟祥镇等5个乡镇16个老旧小区的管网改造、道路黑化、停车位改造、人行道改造等工程完成产值3000余万元。
6.化解行业风险,社会和谐稳定有保障。如期完成保交楼、保交房任务,完成融创未来城等保交楼3890套、完成印象中铁·时光城一期等保交房2288套。办理信访件10435件,办结率100%。处置100人以上的集访群访6次,化解民工工资纠纷500余起,涉及工人3000余人,涉及金额约5000多万元。圆满完成了重要时间节点以及平时期信访稳定任务,维护了仁寿的社会稳定。
7.党建引领全局,干部队伍综合素质明显提升。圆满完成省委巡视仁寿联动巡察县住建局以及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经济责任审计工作。一是加强政治理论学习,组织全体党员干部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以及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从严治党重要论述,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市委和县委关于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部署要求,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领悟力和执行力。总计开展了9次集体学习。开展专题讨论3次、知识测试1次,撰写学习心得2次,用党的政治理论武装头脑、指导实践、谋划工作。二是强化责任担当。局党委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落实党委书记第一责任人职责和其他领导班子成员“一岗双责”职责,开展警示教育和谈心谈话,加强纪律检查,扎紧制度笼子,坚持正确用人导向,做到了上下同心、风清气正。三是扎实开展党纪学习教育和破解基层治理“小马拉大车”突出问题。通过集中学习、自学等形式,深化干部职工对党纪条规的理解和认识,引导党员干部真正做到学纪、知纪、明纪、守纪,将遵规守纪内化于心、外化于行。以无物业小区实行物业服务兜底、物业小区服务企业信用管理以及为抓手党建引领下的居委会和业委会及物业服务企业三方协调运行机制为抓手,破解物业管理方面的突出问题。四是积极推动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工作取得实效,针对住房保障领域违规审核、分配、使用、转让保障性住房,腾退不及时、长期霸占公租房、收支不公开不透明等整治重点,扎实开展保障房管理“大起底、大排查、大整治”工作,发现租赁补贴条件不符人员293户,发现公租房条件不符人员75户,发现公租房转租转借线索7条,取消公共租赁住房被保障资格合计375户。及时修订《仁寿县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实施细则》,查摆漏洞20余项,通过学习借鉴成都、德阳、中江等地先进管理经验,对公共租赁住房审核制度、巡查制度、动态管理制度等进行了完善。
二、机构设置
仁寿县住建局下属二级预算单位10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9个。主要包括:仁寿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仁寿县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仁寿县住房保障信息中心、仁寿县建筑节能服务中心、仁寿县城建档案室、仁寿县公园管理处、仁寿县市政管理所、仁寿县路灯管理所、仁寿县环境卫生管理所、仁寿县市政园林管理服务中心。
纳入住建局2024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包括:
1.仁寿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本级)
2.仁寿县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
3.仁寿住房保障信息中心
4.仁寿县市政园林管理服务中心
5.仁寿县城建档案室
6.仁寿县公园管理处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收入、支出总计均为98,461.40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收入、支出总计各减少14366.56万元,下降12.73%。主要变动原因是项目经费支出减少。

图1:收入、支出决算总计变动情况图(柱状图)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本年收入合计98,461.4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56,956.58万元,占57.85%;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41,504.81万元,占42.15%。

图2:收入决算结构图(饼状图)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本年支出合计98,461.4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325.37万元,占5.41%;项目支出93,136.02万元,占94.59%。

图3:支出决算结构图(饼状图)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总计均为98,461.40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财政拨款收入总计、支出总计各减少14366.56万元,下降12.73%。主要变动原因是项目经费支出减少。

图4: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柱状图)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6,956.58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57.85%。与2023年度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26178.78万元,增长85.06%。主要变动原因是项目经费安排的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增加。

图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变动情况(柱状图)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6,956.58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4.98万元,占0.03%;国防支出59.34万元,占0.10%;教育支出5698.04万元,占10.0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04.5万元,占0.89%;卫生健康支出136.53万元,占0.24%;节能环保支出5592.48万元,占9.82%;城乡社区支出9175.85万元,占16.11%;农林水支出1.61万元,占0.003%;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1070.25万元,占1.88%;住房保障支出34703.00万元,占60.93%。

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饼状图)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为56,956.58万元,完成预算100%。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支出决算为14.98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2.国防支出(类)国防动员(款)民兵(项):支出决算为59.34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3.教育支出(类)普通教育(款)小学教育(项):支出决算为2387.6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4.教育支出(类)普通教育(款)初中教育(项):支出决算为3310.44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支出决算为6.3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支出决算为5.39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支出决算为362.42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支出决算为33.26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就业补助(款)公益性岗位补贴(项):支出决算为47.82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1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死亡抚恤(项):支出决算为36.1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1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支出决算为13.21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12.卫生健康支出(类)公共卫生(款)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支出决算为1.19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13.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支出决算为57.2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14.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支出决算为78.14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15.节能环保支出(类)污染防治(款)水体(项):支出决算为4749.14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16.节能环保支出(类)污染防治(款)其他污染防治支出(项):支出决算为824.8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17.节能环保支出(类)自然生态保护(款)生态保护(项):支出决算为18.54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18.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支出决算为2220.97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19.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支出决算为227.97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20.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项):支出决算为1941.31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21.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规划与管理(款)城乡社区规划与管理(项):支出决算为17.26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22.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款)其他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支出(项):支出决算为23.66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23.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环境卫生(款)城乡社区环境卫生(项):支出决算为1749.02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24.城乡社区支出(类)建设市场管理与监督(款)建设市场管理与监督(项):支出决算为569.42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25.城乡社区支出(类)其他城乡社区支出(款)其他城乡社区支出(项):支出决算为2,426.29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26.农林水支出(类)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款)其他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支出(项):支出决算为1.61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27.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类)制造业(款)通信设备、计算机及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项):支出决算为10.25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28.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类)建筑业(款)其他建筑业支出(项):支出决算为1060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29.住房保障支出(类)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款)农村危房改造(项):支出决算为3418.97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30.住房保障支出(类)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款)公共租赁住房(项):支出决算为7.06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31.住房保障支出(类)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款)老旧小区改造(项):支出决算为5704.77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32.住房保障支出(类)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款)其他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项):支出决算为14038.99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33.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支出决算为304.01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34.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购房补贴(项):支出决算为7,646.29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35.住房保障支出(类)城乡社区住宅(款)其他城乡社区住宅支出(项):支出决算为59.34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4,338.42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4338.42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补助、奖励金、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等。
公用经费882.21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7.49万元,完成预算100%,较上年度减少0.02万元,下降0.27%。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7.49万元,占100%。具体情况如下:

图7:“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结构(饼状图)
1. 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0万元,完成预算100%。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次,出国(境)0人。因公出国(境)支出决算与2023年持平。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完成预算1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与2023年度持平。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全年按规定更新购置公务用车0辆,其中:轿车0辆、金额0万元,越野车0辆、金额0万元,载客汽车0辆、金额0万元。截至2024年12月31日,单位共有公务用车0辆,其中:轿车0辆、越野车0辆、载客汽车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
3. 公务接待费支出7.49万元,完成预算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比2023年度减少0.02万元,下降0.27%。主要原因是接待批次和人数减少。其中:
国内公务接待支出7.49万元,主要用于城市建设、城市管理、市政项目、农村危房建设、老旧小区改造、燃气管网检查、污水处理建设等日常检查及迎检等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国内公务接待62批次,662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共计支出6.8万元,具体内容包括:城市建设、管理接待支出1.62万元、燃气管网检查0.8万元、农村危房改造接待支出0.6万元、老旧小区改造检查0.9万元、污水处理建设检查0.8万元、日常工作接待2.08万元。
外事接待支出0万元0。外事接待0批次,0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共计支出0万元。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1,504.81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42.15%。与2023年度相比,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减少40545.35万元,下降49.42%。主要变动原因是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安排支出减少。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0%。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4年度,仁寿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99.77万元,比2023年度减少139.9万元,下降31.82%。主要原因是人员减少和压减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4年度,仁寿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271.21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77.97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78.06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715.18万元。主要用于公园管护、绿化管护、项目前期服务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022.4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80.43%,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428.95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33.74%。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仁寿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共有车辆0辆,其中:主要负责人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0。单价100万元(含)以上设备(不含车辆)0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仁寿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在2024年度预算编制阶段,组织对市政维修维护项目、球溪河(仁寿段)水污染综合治理PPP项目一期工程污水处理服务费、天府仁寿城区环卫一体化PPP项目服务费、仁寿县城市更新改造提升项目(一期)专项债券、天府仁寿大道城区段至仁沐新高速连接段建设项目等81个项目开展了预算事前绩效评估,对81个项目编制了绩效目标;预算执行过程中,对81个项目开展绩效监控;年终执行完毕后,组织对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以及资本资产、债券资金等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形成仁寿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部门整体绩效自评报告、27个专项预算项目绩效自评报告,81个部门预算项目绩效自评表,《2024年仁寿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部门整体绩效评价报告》见附件1(第四部分),《2024年仁寿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专项预算项目绩效评价报告》见附件2(第四部分),《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2024年度)》见附表十四(第五部分)。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当年收支差额的金额。
3.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4.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税、提取的专用结余以及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的金额等。
5.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6.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7.国防支出(类)国防动员(款)民兵(项):反映用于民兵建设与管理等方面的支出。
8.教育支出(类)普通教育(款)小学教育(项):反映各部门举办的小学教育支出。政府各部门对社会组织等举办的小学的资助,如捐赠、补贴等,也在本科目中反映。
9.教育支出(类)普通教育(款)初中教育(项):反映各部门举办的初中教育支出。政府各部门对社会组织等举办的初中的资助,如捐赠、补贴等,也在本科目中反映。
1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指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1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指反映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1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1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指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1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就业补助(款)公益性岗位补贴(项):指反映财政对符合条件的就业困难人员在公益性岗位就业给予的岗位补贴支出。
15.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抚恤(款)死亡抚恤(项):指反映按规定用于烈士和牺牲、病故人员家属的一次性和定期抚恤金以及丧葬补助费。
16.社会保障和就业(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支出。
17.卫生健康支出(类)公共卫生(款)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指反映重大疾病、重大传染病预防控制等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支出。
18.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下同)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19.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的医疗经费。
20.节能环保支出(类)污染防治(款)水体(项):指反映政府在排水、污水处理、水污染防治、湖库生态环境保护、水源地保护、国土江河综合整治、河流治理与保护、地下水修复与保护等方面的支出。
21.节能环保支出(类)自然生态保护(款)生态保护(项):反映用于生态功能区、生态示范区、生态省(市、县)管理及能力建设、日常管护、宣教、试点示范等支出,生态修复支出,资源开发生态监管支出,生态护林员的劳务报酬等支出。
22.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23.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24.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方面的支出。
25.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规划与管理(款)城乡社区规划与管理(项):反映城乡社区、防灾减灾、历史名城规划制定与管理等方面的支出。
26.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款)其他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方面的支出。
27.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环境卫生(款)城乡社区环境卫生(项):指反映城乡社区道路清扫、垃圾清运与处理、公厕建设与维护、园林绿化等方面的支出。
28.城乡社区支出(类)建设市场管理与监督(款)建设市场管理与监督(项):反映各类建筑工程强制性和推荐性标准及规范的制定与修改、建筑工程招投标等市场管理、建筑工程质量与安全监督等方面的支出。
29.城乡社区支出(类)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土地开发支出(项):反映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和地方政府用于前期土地开发性支出以及与前期土地开发相关的费用等支出。
30.城乡社区支出(类)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款)棚户区改造支出(项):反映土地出让收入按规定用于城市和国有工矿棚户区改造的支出。
31.城乡社区支出(类)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农业农村生态环境支出(项):反映土地出让收入用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与农业农村直接相关的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保护修复等方面的支出。
32.城乡社区支出(类)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其他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项):反映土地出让收入用于其他方面的支出。不包括市县级政府当年按规定用土地出让收入向中央和省级政府缴纳的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的支出。
33.城乡社区支出(类)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安排的支出(款)城市公共设施(项):反映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安排用于城市道路、桥涵、公共交通、道路照明、供排水、燃气、供热等公共设施维护、建设和管理方面的支出。
34.城乡社区支出(类)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安排的支出(款)城市环境卫生(项):反映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安排用于道路清扫、垃圾清运与处理、污水处理、园林绿化等方面的支出。
35.城乡社区支出(类)污水处理费安排的支出(款)其他污水处理费安排的支出(项):反映用于污水处理费安排的其他支出。
36.城乡社区支出(类)其他城乡社区支出(款)其他城乡社区支出(项):指反映其他用于城乡社区方面的支出。
37.农林水支出(类)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款)其他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方面的支出。
38.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类)制造业(款)信息设备、计算机及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项):反映用于通信设备、计算机及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方面的支出。
39.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类)建筑业(款)其他建筑业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建筑业方面的支出。
40.住房保障支出(类)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款)农村危房改造(项):指反映用于农村危房改造方面的支出。
41.住房保障支出(类)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款)公共租赁住房(项):指反映用于新建、改建、购买、租赁、维护和管理公共租赁住房支出。
42.住房保障支出(类)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款)老旧小区改造(项):指反映用于老旧小区改造方面的支出。
43.住房保障支出(类)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款)其他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保障性住房方面的支出。
44.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45.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购房补贴(项):反映按房改政策规定,行政事业单位向符合条件职工(含离退休人员)、军队(含武警)向转役复员离退休人员发放的用于购买住房的补贴。
46.住房保障支出(类)城乡社区住宅(款)其他城乡社区住宅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城乡社区住宅方面的支出。
47.其他支出(类)其他政府性基金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其他地方自行试点项目收益专项债券收入安排的支出(项):指反映其他地方自行试点项目收益专项债券收入安排的支出
48.其他支出(类)其他政府性基金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其他政府性基金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项):反映其他政府性基金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
49.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50.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51.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52.“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53.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四部分 附件
附件1
2024年仁寿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部门整体绩效评价报告
一、部门(单位)基本情况
(一)机构组成。
本部门及下属二级单位共1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仁寿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仁寿县规划建设执法监察大队),其他事业单位9个(仁寿县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仁寿县住房保障信息中心、仁寿县建筑节能服务中心、仁寿县城建档案室、仁寿县公园管理处、仁寿县市政管理所、仁寿县路灯管理所、仁寿县环境卫生管理所、仁寿县市政园林管理服务中心)。仁寿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下设9个机关股室,分别为:办公室、党建办公室、政策法规股、计财内控和项目管理股、公共事业股、建筑业管理股、城市建设股、村镇建设股、勘察设计与勘察设计股。
(二)机构职能。
仁寿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是仁寿县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其主要职责是贯彻执行国家、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研究拟定全县城市建设、工程建设、村镇建设、住房保障、抗震设防、建筑业、住宅和房地产业、房屋装饰装修业、物业、勘察设计与中介咨询业、市政公用事业、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市政设施维护管理、城市园林绿化管理等方面的方针、政策以及相关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并指导实施,制定相应监督管理办法;负责推进全县住房制度改革、保障城镇低收入家庭住房,统筹协调保障性住房项目的申报、实施和监督,会同相关部门做好保障性住房的资金安排等;负责全县房地产行业管理和房地产市场秩序规范与监督管理;负责建筑行业管理和建筑市场、各方主体行为的规范监督管理责任;负责指导全县的村庄建设、小城镇建设和指导农村住房建设管理和危房改造;统筹推进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市政公用设施维护管理,城市供排水、污水、燃气、节水、垃圾收集处理等市政公用设施建设;履行人民防空主管部门职能;组织编制县城规划区范围内杆管线综合规划和实施,指导城镇杆管线和综合管廊规划、建设、管理等工作;负责全县建设领域行政执法工作;负责城区市容市貌和环境卫生管理,组织开展城镇垃圾分类试点和资源利用工作,负责户外广告、店招店牌设置管理;负责城市景观园林绿化的建设和管理。
(三)人员概况。
仁寿县住建局系统总编制数228,其中:行政编制22,机关工勤人员3,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11,其他事业单位人员192;实编人员224人,其中:行政编制22人,机关工勤人员2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4人,其他事业人员196人。实有临聘人员223人。
二、部门资金收支情况
(一)收入情况。
2024年年初预算收入37518.2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5581.53万元,占68.18%;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1936.68万元,占31.82%。
2024年决算收入合计98461.4万元,与2023年相比减少14366.56万元,主要原因是市政基础设施项目等经费减少。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56956.58万元,占57.85%;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41504.81万元,占42.15%。
表1 部门收入预决算表 单位:万元
类别 |
预算 |
决算 |
决算比预算增减 |
原因 |
收入合计 |
37518.21 |
98461.4 |
60943.19 |
新增项目工程资金 |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
25581.53 |
56956.58 |
31375.05 |
新增项目工程资金 |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
11936.68 |
41504.81 |
29568.13 |
新增项目工程资金 |
(二)支出情况。
2024年年初预算支出37518.2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943.81万元,占13.18%;项目支出32574.4万元,占86.82%。
2024年支出98461.4万元,与2023年相比减少14366.56万元,主要原因是市政基础设施项目等经费减少。其中:基本支出5325.37万元,占5.41%;项目支出93136.02万元,占94.59%。
表2 部门支出预决算明细表 单位:万元
类别 |
预算 |
决算 |
决算比预算增减 |
原因 |
支出合计 |
37518.21 |
98461.4 |
60943.19 |
新增支出项目在年初未做预算 |
基本支出 |
4943.81 |
5325.37 |
381.56 |
人员变动和2023年目标考核奖未做预算 |
(1)人员经费 |
4112 |
4431.31 |
319.3 |
2023年目标考核奖未做预算 |
(2)日常公用经费 |
831.81 |
894.06 |
62.25 |
人员变动产生 |
项目支出 |
32574.4 |
93136.02 |
60561.62 |
年初预算未对所有项目支出做预算。 |
(三)结余分配和结转结余情况。
住建局部门2024年无结转结余。
三、部门预算绩效分析
(一)部门预算总体绩效分析。
1.履职效能。
住建局依据部门职能职责、2024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和2024年度工作计划选取了4个履职效能指标,对职能目标完成效果情况开展分析,履职效能指标完成情况良好,具体指标完成情况如下:
表3 部门履职效能指标完成情况
履职效能指标 |
绩效指标值 |
实际完成指标值 |
完成率 |
农村危房改造户数 |
200户 |
920户 |
460% |
点亮乡村安装路灯数 |
1000盏 |
1000盏 |
100% |
老旧小区改造户数 |
62个 |
69个 |
111% |
燃气管网改造开工户数 |
2.8万户 |
2.8万户 |
100% |
2.预算管理。
(1)预算编制质量
2024年住建局财政拨款、资产配置、政府采购预算偏离度分别为200.98%、-100%和-18.18%,财政拨款和资产配置预算偏离度较大,主要原因是年初预算编制不准确,追加预算较多及资产配置年初编制了预算2024年未执行。
表4 预算编制质量情况表
单位:万元
类别 |
年初预算数 |
预算执行数 |
偏离度(%) |
财政拨款 |
37518.21 |
112922.36 |
200.98% |
资产配置 |
15.8 |
0 |
-100% |
政府采购 |
4.4 |
3.6 |
-18.18% |
(2)单位收入统筹
2024年住建局部门不涉及单位自有收入。
(3)支出执行进度
住建局部门2024年1—6月和1-10月的支出执行分别为44095.97万元和62305.11万元;1-6月支出预警占比8.4%,1-10月支出预警占比6.11%,其间均不存在支出违规的情况。
(4)预算年终结余
住建局部门2024年度无预算年终结余。
(5)严控一般性支出
住建局部门2024年一般性支出财政拨款年初预算数和一般性支出财政拨款预算执行数的压减率分别为16.3%和1.47%,一般性支出财政拨款年初预算数、预算执行数控制良好。
表5“一般性支出”情况表
单位:万元
支出项 |
预算编制 |
预算执行 |
2024年 |
2023年 |
压减率(%) |
2024年 |
2023年 |
压减率(%) |
“三公”经费 |
7.5 |
7.75 |
3.23 |
7.49 |
7.51 |
0.27 |
会议费 |
5.3 |
6.5 |
18.46 |
3.91 |
5.94 |
34.18 |
培训费 |
3.3 |
4 |
17.5 |
2.23 |
3.15 |
29.21 |
差旅费 |
75.2 |
81.38 |
7.59 |
66.18 |
71.92 |
7.98 |
办节办展费 |
|
0.00 |
- |
0.00 |
0.00 |
- |
办公设备购置费 |
15 |
24 |
37.5 |
0 |
0 |
- |
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费 |
0.00 |
0.00 |
- |
0.00 |
0.00 |
- |
课题经费 |
0.00 |
0.00 |
- |
0.00 |
0.00 |
- |
合计 |
106.3 |
123.63 |
14.02 |
79.81 |
88.52 |
9.84 |
3.财务管理。
(1)财务管理制度
住建局建立了《内控制度》,制度包括财经管理制度、出差报销管理制度、公务用车使用管理办法、国内公务接待制度等一系列财务管理制度,财务管理制度健全,并严格按照相关财务管理制度执行,财务管理制度落实有效。
(2)财务岗位设置
住建局建立健全六大经济活动的四权分离机制,将四权分离机制具体落实到预算、收支、政府采购、资产、建设项目、合同管理的相关内部控制制度和岗位职责中,明确六大经济活动业务领域的决策机构、归口管理部门、执行部门、监督部门,并依据不相容岗位职责分离和权力运行制约的原理设置各个机构的职能职责,明确了财务岗位人员职责,确保各项业务能够有序、规范、合理执行。
(3)资金使用规范
住建局严格按照相关财务管理制度规定使用资金,不存在超预算或无预算安排、虚列支出、超范围超标准使用经费、违规使用“三公”经费、滥发津补贴、报销不合规等情况,资金使用合法合规。
4.资产管理。围绕人均资产变化率、资产利用率、资产盘活率进行绩效分析。
(1)人均资产变化率
住建局2023年和2024年的资产净值为1165.34万元和840.35万元,对应年度年末实有人数分别为489人和454人,人均占有资产分别为2.38万元和1.85万元。据此计算的部门人均资产变化率(部门人均资产增长率)为-22.27%,人均资产变化率较大,主要原因是2024年处置和划拨的资产较多。
(2)资产利用率
住建局单位2023年和2024年均无闲置资产。
5.采购管理。
(1)围绕支持中小企业发展
住建局2024年采购项目均严格执行促进中小企业发展要求。
(2)采购执行率
住建局2024年编制的政府采购总预算数为1549.7万元,当年已完成采购项目节约金额277.8万元,当年政府采购实际支付总金额为369.32万元,采购执行率82%,采购执行较好。
(二)部门预算项目绩效分析。
常年项目绩效分析。该类项目总数3个,涉及预算总金额33.22万元,1—12月预算执行总体进度为99.25%,其中:预算结余率大于10%的项目共计0个。
阶段(一次性)项目绩效分析。该类项目总数81个,涉及预算总金额146075.43万元,1—12月预算执行总体进度为70.63%,其中:预算结余率大于10%的项目共计28个。
1.项目决策。
(1)决策程序
2024年,住建局部门设立的预算阶段项目(含一次性项目)(31-部门预算项目)总数为81个。设立的所有预算阶段项目(含一次性项目)均已在项目入库阶段开展事前绩效自评估工作,决策程序合规。
(2)目标设置
2024年,住建局部门设立的预算阶段项目(含一次性项目)(31-部门预算项目)总数为81个。设立的项目绩效目标与计划期内的任务量、预算安排均相匹配,目标设置合理。
(3)项目入库
2024年,住建局部门设立的预算阶段项目(含一次性项目)(31-部门预算项目)总数为81个,项目均按要求完成入库。
2.项目执行。
(1)资金执行同向
2024年,住建局部门设立的预算阶段项目(含一次性项目)(31-部门预算项目)总数为81个,项目实际列支内容与绩效目标设置方向均相符。
(2)项目调整
2024年,住建局部门设立的预算阶段项目(含一次性项目)(31-部门预算项目)总数为81个,项目均按要求采取收回预算、调整目标等对应调整措施。
(3)执行结果
2024年住建局部门常年项目数量(22-其他运转类)2个,预算结余率大于10%的项目共计0个。预算阶段项目(含一次性项目)(31-部门预算项目)总数为81个,预算结余率大于10%的项目共计28个。具体如下
表6预算结余率大于10%项目明细表
单位:万元
预算项目 |
批复数 |
预算数 |
完成数 |
预算执行率 |
51142122T000004896996-市政维修维护项目(137001) |
|
1900.11 |
1653.03 |
87% |
51142122T000004897076-球溪河(仁寿段)水污染综合治理PPP项目一期工程污水处理服务费(137001) |
|
16095.26 |
11346.11 |
70.49% |
51142122T000004897991-天府仁寿城区环卫一体化PPP项目服务费(137001) |
|
9147.22 |
5272.12 |
57.64% |
51142122T000006874415-保障性安居工程中央基建投资(137001) |
5084.07 |
5084.07 |
3463.05 |
68.12% |
51142122T000007349217-仁寿县城市更新改造提升项目(一期)专项债券(137001) |
|
2000.00 |
1735.74 |
86.79% |
51142123T000008761568-路灯电费(137001) |
1700.00 |
1700.00 |
1465.61 |
86.21% |
51142123T000009018019-仁寿县委党校周边市政道路建设工程(一般债券) |
|
1224.00 |
0.00 |
0% |
51142123T000009235789-中央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137001) |
21.01 |
2386.51 |
1926.76 |
80.74% |
51142123T000009237656-省级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137001) |
70.00 |
989.50 |
495.18 |
50.04 |
51142123T000009554211-省级城乡建设发展专项资金项目(137001) |
26.00 |
819.00 |
26.00 |
3.17% |
51142123T000009731655-2023年城市燃气管网等老化更新改造-中央投资 |
9544.00 |
9544.00 |
6672.00 |
69.91% |
51142123T000009835237-天府仁寿大道城区段至仁沐新高速连接段建设项目 |
|
5722.00 |
3277.60 |
57.28% |
51142123T000009868945-石堰河生态湿地公园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
436.29 |
436.29 |
0.00 |
0% |
51142123T000009868971-仁寿县老旧小区配套基础设施项目 |
|
3000.00 |
1436.42 |
44.88% |
51142124T000011754156-河长制基础工作经费 |
|
0.50 |
0.00 |
0% |
51142125T000012231600-2024年农村危房改造 |
|
1623.00 |
916.05 |
58.44% |
51142125T000012590557-保障性安居工程配套基础设施专项-中央基建投资 |
|
5369.00 |
0.00 |
0% |
51142125T000012592803-城市地下管网及设施专项-中央基建投资预算 |
|
6980.00 |
2203.00 |
31.56% |
51142125T000012978920-仁寿县环卫设施设备购置更新项目 |
|
2500.00 |
0.00 |
0% |
51142125T000013235348-仁寿县液化石油气“瓶改管”“瓶改电”补贴 |
|
60.98 |
0.00 |
0% |
51142124T000011262805-白蚁防治药物款和工作管理经费 |
165.00 |
165.00 |
133.08 |
80.65% |
51142124T000011262831-购房补贴款 |
4646.29 |
15891.29 |
11229.20 |
70.66% |
51142124T000011284624-购房政府补贴(春节前) |
3353.71 |
3353.71 |
351.91 |
10.49% |
51142125T000012313680-342套公租房装饰装修项目尾款 |
|
15.43 |
0.00 |
0% |
51142125T000012314694-环球融创未来城和南凌樾项目过控费 |
|
36.00 |
0.00 |
0% |
51142125T000012556933-公共租赁住房保险费 |
|
5.97 |
0.00 |
0% |
51142125T000012987525-2024年第二批超长特别国债支出(住宅老旧电梯改造更新) |
|
240.00 |
0.00 |
0% |
51142124T000011268472-车辆运行费 |
20.00 |
20.00 |
17.77 |
88.83% |
3.目标实现。
(1)目标完成
2024年,住建局部门设立的预算阶段项目(含一次性项目)(31-部门预算项目)总数为81个,共设置数量指标103个,其中完成绩效目标的数量指标197个,部门预算项目绩效目标数量指标完成率94.92%,完成情况良好。
(2)目标偏离
2024年,住建局部门设立的预算阶段项目(含一次性项目)(31-部门预算项目)总数为81个,共完成绩效目标的数量指标187个,其中偏离度在30%内的指标个数187个。
(3)实现效果
2024年,仁寿县住建局部门设立的预算阶段项目(含一次性项目)(31-部门预算项目)总数为81个,共设置效益指标124个,其中完成绩效目标的效益指标118个,部门预算项目绩效目标效益指标完成率95.16%,完成情况良好。
2024年仁寿县住建局等部门不涉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
(三)重点领域绩效分析
1.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
2024年,住建局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年末总额16202.64万元,其中流动资产15334.23万元,占比94.64%,固定资产净值(下同)707.92万元,占比4.37%,无形资产160.5万元,占比0.99%负债合计14658.13万元,其中流动负债13155.59万元,占比89.75%,非流动负债1502.54万元,占比10.25%。
固定资产中,房屋和构筑物236.77万元,占比33.45%;设备(个、台、辆等)393.82万元,占比55.63%;家具和用具(个、套等)77.33万元,占比10.92%。
2024年,仁寿县住建局处置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原值合计233.05万元,均为设备。资产处置程序合规,处置收入缴库。
2.政府采购
2024年住建局编制的政府采购总预算数为1549.7万元,当年已完成采购项目节约金额277.8万元,当年政府采购实际支付总金额为369.32万元,采购执行率82%,采购执行良好,采购项目均严格执行促进中小企业发展要求,采购程序规范。但合同管理有待加强,存在采购合同备案不及时的问题。
(四)绩效结果应用情况
住建局将绩效监控、绩效自评结果充分应用于部门的预算编制、执行和调整,提供了决策支持作用和参考依据。根据自评结果优化了预算管理流程,例如资金使用的效率提升、项目管理的加强以及单位的内部管理等方面。
住建局按要求通过政府门户网站公开了自评结果,信息公开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的法律法规要求。
四、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
根据《部门预算绩效评价指标体系》,住建局对2024年度的部门整体支出开展了绩效自评工作。本次部门整体绩效评价自评得分86.96分,自评情况良好。
(二)存在问题。
一是预算编制不准确,预决算偏差较大;二是绩效目标编制质量有待加强,指标细化、量化不足;三是部分政府采购合同备案不及时,未在政府采购项目的采购合同自签订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
(三)改进建议。
一是加强预算绩效管理,严格把控绩效目标的申报质量,避免再次发生绩效指标缺失的现象,保障绩效指标的完整性,进一步提高预决算编制的科学性、合理性、严谨性。二是优化预算编制,进一步调整和优化支出结构,不断提高预算编制的科学化、规范化和精细化水平。在往后年度编制预算时,首先满足固定性的、相对刚性的费用支出项目,尽量压缩变动性的、有控制空间的费用项目,进一步提高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合理性、严谨性和可控性。三是加强采购流程管理,明确合同备案的责任部门和责任人,细化各环节操作,确保合同备案工作的及时性和准确性。
附表:部门整体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自评表
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
(2024年度) |
金额单位:万元 |
部门名称 |
仁寿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本级 |
年度部门整体支出预算 |
资金总额 |
财政拨款 |
其他资金 |
37,518.21 |
37,518.21 |
|
年度总体目标 |
在2024年完成城市建设和管理、工程建设、村镇建设、住房保障、抗震设防、建筑业、住宅和房地产业、房屋装饰装修业、物业、勘察设计与中介咨询业、市政公用事业、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市政设施维护管理、城市园林绿化管理、农村危房改造等方面工作任务,提升城市品质,保障低收入家庭最低生活标准。 |
年度主要任务 |
任务名称 |
主要内容 |
优化住建领域行业的治理和规范管理 |
重点对城市建设,工程招标,房地产市场,物业管理及建筑业市场等开展专项整治,全面查找行业领域的隐患和监管漏洞,防止重大事件的发生,提升城市精细化管理水平,全面治理环境卫生,园林绿化,市政设施,路灯亮化等各方面存在的问题。 |
项目储备 |
精准对接国省重点投向,狠抓对上争取。 |
市政项目建设 |
重点做好天府仁寿大道城区段至仁沐新高速连接段、龙滩大道三段、普宁大道北段、湿地公园南侧市政道路、天骄学城周边市政道路、城市会客厅等项目。 |
燃气管网改造 |
启动2024年老旧小区燃气管网改造项目。 |
老旧小区改造 |
完成62个老旧小区改造。 |
探索“大物业”管理模式 |
积极探索“大物业”管理模式,积极配合街道办结合网格化管理,依托物业公司先行试点,分步骤、分区域解决剩余物业服务空白问题,实现小区物业管理全覆盖。 |
农村危房改造 |
完成农村危房改造200户。 |
点亮乡村 |
安装太阳能路灯1000盏。 |
年度绩效指标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绩效指标性质 |
绩效指标值 |
绩效度量单位 |
权重 |
实际完成值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农村危房改造 |
≥ |
200 |
户 |
5 |
920 |
商品房销售面积 |
≥ |
1000000 |
平方米 |
5 |
1100000 |
新建和续建道路 |
≥ |
5 |
公里 |
5 |
10 |
租赁补贴发放户数 |
≥ |
500 |
户 |
5 |
525 |
对上争取项目个数 |
≥ |
5 |
个 |
5 |
7 |
改造老旧小区个数 |
≥ |
62 |
个 |
5 |
62 |
质量指标 |
竣工验收合格率 |
≥ |
100 |
% |
5 |
100 |
项目设计变更率 |
≤ |
5 |
% |
5 |
3 |
时效指标 |
完成时限 |
= |
1 |
年 |
5 |
1 |
效益指标 |
经济效益指标 |
带动经济增长 |
≥ |
10 |
% |
5 |
15 |
建筑业产值 |
≥ |
100 |
亿元 |
5 |
136.8 |
社会效益指标 |
城市品质提升 |
定性 |
有较大提升 |
|
5 |
有较大提升 |
生态效益指标 |
城区空气质量有较大提高 |
定性 |
有较大提高 |
|
5 |
有较大提高 |
满意度指标 |
满意度指标 |
市民满意度 |
≥ |
90 |
% |
10 |
95 |
成本指标 |
经济成本指标 |
农村危房改造补助每户 |
≤ |
2.5 |
万元 |
5 |
2.5 |
市政道路建设成本每平方米 |
≤ |
2000 |
元 |
10 |
1900 |
|
|
|
|
|
|
|
|
|
附件2
2024年专项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27个项目详见附件
2024年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81个项目详见附件
第五部分 附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十三、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四、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2024年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