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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财政经费决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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仁寿县委政法委
2025年10月23日  仁寿县政法委
 索 引 号 1778711277/a154/2025-00008  发布机构 a154  公开日期 2025-10-23

2024年度仁寿县委政法委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及主要工作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附件

第五部分 附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十三、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四、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2024年度)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及主要工作

(一)主要职能。

根据中共仁寿县委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共仁寿县委政法委员会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设立中共仁寿县委政法委员会,主要职能有:组织、指导、协调全县维护社会稳定工作;协助管理政法领导干部;组织、指导、推动全县综合治理、平安建设、见义勇为表彰奖励工作,负责县级见义勇为保护奖励基金的管理;组织、指导、协调全县反邪教等工作;负责全县涉及国家安全和社会政治稳定等方面的工作;组织、指导全县法学会相关工作;组织、指导全县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组织开展全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等。

(二)2024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坚持主动创稳,安全稳定底板更加牢固。依法查处网上发表不当言论、涉政有害信息及非法组党结社等情况16起、网上传教4起、传播暴恐音视频1起。全面完成26名邪教人员教育转化、7人解脱认定目标任务。维护社会稳定。强化重大风险源头防范,开展重大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91件,有效规避风险点260余个。成功处置粤色川香讨薪和融创未来城(乐高乐园)业主、万达三期业主、民师群体等规模性聚集20次。守护群众安宁。以平安仁寿建设“八大专项行动”为抓手,扎实开展“化解矛盾纠纷,维护社会稳定”专项治理,排查整治重点部位安全隐患累计104处,列入特殊服务管理对象161人。立处电诈案件100起,损失同比下降43.18%;打处两卡犯罪241人,打击率全市第一。深入开展打击整治侵害未成年人违法犯罪专项行动,“智治陵州”系统建立8类重点未成年人“数字档案”1.3万余份,办理未成年人法律援助案件70件,快侦快破侵害未成年人刑事案件12起。加强矛盾纠纷多元化解。紧紧围绕矛盾纠纷化解“最多跑一地”工作目标,县综治中心实行“4个部门常驻+3个矛盾高发部门轮驻+N个响应端”联合解纷模式,排查录入省矛调系统非涉稳各类矛盾纠纷4332件,调解成功4280件,调解成功率达98.98%。做实做细网格化服务。结合“一日双巡”工作,动态更新常住人口、流动人口、特殊人群、出租房、九小场所等基本信息,录入、办结网格事件312910件,排查推送治安隐患33318条。严格执法监督。评出执法司法突出问题案件4件、瑕疵问题案件98件,提升法律援助质效,代办法律援助案件240余件,受理法律援助案件678件,目标完成率达135.6%,提供法律咨询6073人次,目标完成率达242.92%、全市第一。繁荣法学研究。49篇县级课题全部结项(其中被市级法学会立项6篇)。

二、机构设置

县委政法委共有机构1个,下属事业单位2个,代管事业单位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3个。县委政法委内设办公室、政治安全与反邪教股、社会稳定股、基层社会治理股、平安建设指导股、执法监督与法治股、政治部(党建办公室);下属事业单位有仁寿县社会稳定风险预警中心、仁寿县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代管事业单位为县法学会。

纳入仁寿县委政法委2024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包括:

1.仁寿县委政法委本级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收入、支出总计均为2765.93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收入、支出总计各减少141.01万元,下降4.85%。主要变动原因是按财政要求过“紧日子”严格控制经费支出,“雪亮工程”二期运行维护费跨年至2025年支付

图1:收入、支出决算总计变动情况图(柱状图)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本年收入合计2765.9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834.72万元,占66.33%;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931.21万元,占33.67%。

图2:收入决算结构图(饼状图)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本年支出合计2765.9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19.93万元,占33.26%;项目支出1846万元,占66.74%。

图3:支出决算结构图(饼状图)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总计均为2765.93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财政拨款收入总计、支出总计各增加/减少141.01万元,下降4.85%。主要变动原因是按财政要求过“紧日子”严格控制经费支出,“雪亮工程”二期运行维护费跨年至2025年支付

图4: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柱状图)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834.72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66.33%。与2023年度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36.49万元,增长2.03%。主要变动原因是采购救治救助保险经费、司法救助经费等项目经费增加。

图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变动情况(柱状图)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834.72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642.35万元,占89.5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02.41万元,占5.58%;卫生健康支出26.31万元,占1.43%;住房保障支出63.65万元,占3.47%。

图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饼状图)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为1834.72万元,完成预算66.33%。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201)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36)行政运行(01):支出决算为727.56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2.一般公共服务(201)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36)一般行政管理事务(02):支出决算为791.52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3.一般公共服务(201)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36)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99):支出决算为123.27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4.社会保障和就业(208)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05)行政单位离退休(01):支出决算为4.36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5.社会保障和就业(208)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05):支出决算为71.89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6.社会保障和就业(208)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05)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06):支出决算为24.38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7.社会保障和就业(208)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99)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99):支出决算为1.78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8.卫生健康(210)行政事业单位医疗(11)行政单位医疗(01):支出决算为26.31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9.住房保障支出(221)住房改革支出(02)住房公积金(01):支出决算为63.65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834.72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758.66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医疗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生活补助、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等。

公用经费155.90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3.79万元,完成预算100%,较上年度减少3.1万元,下降44.99%。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3.79万元,占100%。具体情况如下:

图7:“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结构(饼状图)

1.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0万元,完成预算0%。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次,出国(境)0人。因公出国(境)支出决算比2023年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完成预算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比2023年度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全年按规定更新购置公务用车0辆,其中:轿车0辆、金额0万元,越野车0辆、金额0万元,载客汽车0辆、金额0万元。截至2024年12月31日,单位共有公务用车0辆,其中:轿车0辆、越野车0辆、载客汽车0辆。

3. 公务接待费支出3.79万元,完成预算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比2023年度减少3.1万元,下降44.99%。主要原因是按财政要求过“紧日子”严格控制经费支出。其中:

国内公务接待支出3.79万元,主要用于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国内公务接待25批次,367人次,共计支出3.79万元。

外事接待支出0万元,外事接待0批次,0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共计支出0万元。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931.21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33.67%。与2023年度相比,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减少177.5万元,下降16.01%。主要变动原因是减少1个项目预算及“雪亮工程”二期运营维护费跨年至2025年支付。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0%。与2023年度相比,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4年度,县委政法委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55.9万元,比2023年度增加1.91万元,增长1.24%。主要原因是购入办公用品增加。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4年度,县委政法委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32.2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56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30.69万元。主要用于网格化服务中心网格员手持终端服务费、仁寿县平安建设群众满意度测评费。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22.25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6.82%。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县委政法委共有车辆0辆,其中:主要负责人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100万元(含)以上设备(不含车辆)0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县委政法委在2024年度预算编制阶段,组织对“雪亮工程”建设运营维护费、雪亮四期运行维护资金、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协调中心工作经费、见义勇为专项经费、防邪教转、稳控、宣传工作经费等23个项目开展了预算事前绩效评估,对23个项目编制了绩效目标;预算执行过程中,对20个项目开展绩效监控(见义勇为人员余熊杰一次性补助金、县委政法委党报党刊订阅费、中央和省级政法转移支付资金等3个项目因9月监控工作资料报送完成后入库支出未开展绩效监控),年终执行完毕后,组织对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等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形成县委政法委部门整体绩效自评报告、2个专项预算项目绩效自评报告,21个部门预算项目绩效自评表(2个常年项目河长制工作经费、县纪委派驻纪检监察组经费未要求报送自评表),《2024年县委政法委部门整体绩效评价报告》见附件1(第四部分),《2024年县委政法委专项预算项目绩效评价报告》见附件2(第四部分),《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2024年度)》见附表十四(第五部分)。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3.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税、提取的专用结余以及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的金额等。

4.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5.一般公共服务(201)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36)行政运行(01):指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人员经费、公用经费等。

6.一般公共服务(201)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36)一般行政管理事务(02):指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项目经费。

7.一般公共服务(201)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36)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99):指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项目经费。

8.社会保障和就业(208)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05)行政单位离退休(01):指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退休费。

9.社会保障和就业(208)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05):指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养老保险单位部分。

10.社会保障和就业(208)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05)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06):指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离职人员职业年金单位部分。

11.社会保障和就业(208)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99)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99):指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失业保险单位部分及工伤保险。

12.卫生健康(210)行政事业单位医疗(11)行政单位医疗(01):指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医疗保险单位部分。

13.住房保障支出(221)住房改革支出(02)住房公积金(01):指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住房公积金单位部分。

14. 城乡社区(212)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08)其他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99):指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雪亮工程”运营维护费。

15.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6.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7.“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8.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四部分 附件

附件1

中国共产党仁寿县委员会政法委员会

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一、部门(单位)概况

(一)机构组成。县委政法委共有机构1个,下属单位2个,代管事业单位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3个(县法学会、仁寿县社会稳定风险预警中心、县网格化服务中心)。县委政法委内设办公室、政治安全与反邪教股、社会稳定股、基层社会治理股、矛盾纠纷多元化解管理股、执法监督与法治股、政治部(党建办公室);下属事业单位有仁寿县社会稳定风险预警中心、县网格化服务中心;代管县法学会机关。

(二)机构职能。根据中共仁寿县委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共仁寿县委政法委员会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设立中共仁寿县委政法委员会,主要职能有:组织、指导、协调全县维护社会稳定工作;协助管理政法领导干部;组织、指导、推动全县综合治理、平安建设、见义勇为表彰奖励工作,负责县级见义勇为保护奖励基金的管理;组织、指导、协调全县反邪教等工作;负责全县涉及国家安全和社会政治稳定等方面的工作;组织、指导全县法学会相关工作;组织、指导全县网格化服务工作;组织开展全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等。

(二)人员概况。县委政法委共有机构1个,下属单位3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3个(县法学会、仁寿县社会稳定风险预警中心、县网格化服务中心)。政法委总编制38名,其中:行政编制20名(含机动编2名)、机关工勤编制1名、事业编制17名。2024年初在职人员41名,其中:公务员22名(含派驻纪检组人员2名)、其他事业人员18名、机关工人1名。2024年底在职人员42名,其中:公务员20名、其他事业人员19名、机关工人1名。减少公务员2名,新增事业人员1名。

二、部门资金收支情况

(一)部门财政资金收入情况。

2024年年初预算收入2965.69万元,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872.69万元,占63.15%;2024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093万元,占36.85%。

2024年度决算收入2765.93万元,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收入1834.72万元,占66.33%;2024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收入931.21万元,占33.67%。

表1部门收入预决算表

单位:万元

类别

2024年

初预算数

2024年

决算数

决算比预算

增减数

原因

收入合计

2965.69

2765.93

-199.76

部分项目经费跨年支付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1872.69

1834.72

-37.97

网格终端费跨年支付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1093

931.21

-161.79

雪亮二期运营维护费跨年支付

(二)部门财政资金支出情况。

2024年年初预算支出2965.6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收入846.3万元,占28.54%;项目支出收入2119.39万元,占71.46%。

2024年决算支出2765.9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收入919.93万元,占33.26%;项目支出收入1846万元,占66.74%。与2023年相比减少141.01万元,减少4.95%,差异主要原因是“雪亮工程”、网格终端服务费等项目款跨年到2025年支付。

表2部门支出预决算明细表

单位:万元

类别

2024年初

预算数

2024年

决算数

决算比预算

增减数

原因

支出合计

2965.69

2765.93

-199.76

部分项目经费跨年支付

基本支出

846.3

919.93

73.63

人员变动产生

(1)人员经费

676.02

764.02

88

人员变动产生

(2)公用经费

170.28

155.9

-14.38

人员变动产生

项目支出

2119.39

1846

-273.39

网格终端费、雪亮二期运营维护费等跨年支付

(二)结余分配和结转结余情况。

县委政法委2024年度决算报表无结转结余资金。

三、部门预算绩效分析

(一)部门预算总体绩效分析。

1.履职效能。

县委政法委依据部门职能职责、2024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和2024年度工作计划选取了5个履职效能指标,对职能目标完成效果情况开展分析,履职效能指标完成情况良好,具体指标完成情况如下:

表3 部门履职效能指标完成情况

履职效能指标

绩效 指标值

实际完成 指标值

完成率

矛盾纠纷协调受理案件数

700件

700件

100%

邪教人员教育转化数

10人

10人

100%

邪教人员稳控、管控数

96人

96人

100%

优秀消防网格员、网格员表彰次数

4次

4次

100%

社会风险预知预判能力和处置能力

增强

增强

100%

2.预算管理。

(1)预算编制质量

2024年县委政法委财政拨款、资产配置、政府采购预算偏离度分别为-6.74%、-80.5%和-1.76%,资产配置预算偏离度较大,主要原因是按财政相关要求严格控制支出,预算执行减少。

表4 预算编制质量情况表

单位:万元

类别

年初预算数

预算执行数

偏离度(%)

财政拨款

2965.69

2765.93

-6.74%

资产配置

8

1.56

-80.5%

政府采购

221.42

133.51

-1.76%

(2)单位收入统筹

县委政法委不涉及单位自有收入。

(3)支出执行进度

县委政法委2024年1—6月和1-10月的支出执行分别为2541.2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5.69%和2716.9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1.61%,其间支出预警16个(基本户向工会账户划转拨缴经费、行政补助经费及职工代扣工会会员费个人部分等资金),不存在支出违规的情况。

(4)预算年终结余

县委政法委2024年度无预算年终结余。

(5)严控一般性支出

县委政法委2024年一般性支出财政拨款年初预算数和一般性支出财政拨款预算执行数的压减率分别为-12.55%和-21.9%(仅包含定额公用经费及县级部门公共财力运行补助),一般性支出财政拨款年初预算数和预算执行数控制有待加强。

表5“一般性支出”情况表

单位:万元

支出项

预算编制

预算执行

2024年

2023年

压减率(%)

2024年

2023年

压减率(%)

“三公”经费

9.00

13.00

30.77%

3.79

6.89

44.99%

会议费

1.00

3.00

66.67%

0.00

1.14

100%

培训费

0.00

3.00

100%

0.00

1.84

100%

差旅费

45.15

30.00

-36.82%

44.80

29.99

-35.80%

合计

55.15

49.00

-12.55%

48.59

39.86

-21.9%

3.财务管理。

(1)财务管理制度

县委政法委建立了《中国共产党仁寿县委员会政法委员会制度汇编》,制度包括《县委政法委国内公务接待制度》《县委政法委出差报销管理制度》《县委政法委固定资产管理制度》等财务管理制度,财务管理制度健全,并严格按照相关财务管理制度执行,财务管理制度落实有效。

(2)财务岗位设置

县委政法委建立健全六大经济活动的四权分离机制,将四权分离机制具体落实到预算、收支、政府采购、资产、建设项目、合同管理的相关内部控制制度和岗位职责中,明确六大经济活动业务领域的决策机构、归口管理部门、执行部门、监督部门,并依据不相容岗位职责分离和权力运行制约的原理设置各个机构的职能职责,明确了财务岗位人员职责,确保各项业务能够有序、规范、合理执行。

(3)资金使用规范

县委政法委严格按照相关财务管理制度规定使用资金,不存在超预算或无预算安排、虚列支出、超范围超标准使用经费、违规使用“三公”经费、滥发津补贴、报销不合规等情况,资金使用合法合规。

4.资产管理。

(1)人均资产变化率

县委政法委2023年和2024年的资产净值为847.48万元和863.04万元,对应年度年末实有人数分别为40人和42人,人均占有资产分别为21.19万元和20.55万元。据此计算的部门人均资产变化率(部门人均资产减少率)为-3.02%(2024年全县行政事业单位人均资产变化率=12.99%,2024年县级财政收入增长率为4.7%),人均资产变化相对稳定。

(2)资产利用率

县委政法委2024年办公家具原值77.36万元,其中超最低使用年限的办公家具原值0.48万元,办公家具超最低使用年限资产利用率为0.62%(全县行政事业单位办公家具超最低使用年限资产利用率=23.20%)。办公设备原值337.59万元,其中超最低使用年限的办公设备原值134.33万元,办公设备超最低使用年限资产利用率为42.31%(全县行政事业单位办公设备超最低使用年限资产利用率=37.10%)。

(3)资产盘活率

县委政法委2023-2024年均无可使用的闲置固定资产。

5.采购管理。

(1)围绕支持中小企业发展

县委政法委2024年采购项目均严格执行促进中小企业发展要求。

(2)采购执行率

县委政法委2024年编制的政府采购总预算数为221.42万元,当年已完成采购项目节约金额87.91万元,当年政府采购实际支付总金额为133.51万元,采购执行率60.30%,采购执行良好。

(二)部门预算项目绩效分析

常年项目绩效分析。该类项目总数2个,涉及预算总金额6.89万元,1—12月预算执行0.99万元,总体进度为14.37%,其中:预算结余率大于10%的项目共计2个。

阶段(一次性)项目绩效分析。该类项目总数21个,涉及预算总金额2411.24万元,1—12月预算执行1846万元,总体进度为76.56%,其中:预算结余率大于10%的项目共计10个。

1.项目决策。

(1)决策程序

2024年,县委政法委设立的预算阶段项目(含一次性项目)(31-部门预算项目)总数为21个。设立的所有预算阶段项目(含一次性项目)均已在项目入库阶段开展事前绩效自评估工作,决策程序合规。

(2)目标设置

2024年,县委政法委设立的预算阶段项目(含一次性项目)(31-部门预算项目)总数为21个。设立的项目绩效目标与计划期内的任务量、预算安排均相匹配,目标设置合理。

(3)项目入库

2024年,县委政法委设立的预算阶段项目(含一次性项目)(31-部门预算项目)总数为21个,其中中央和省级政法转移支付资金及县委政法委党报党刊订阅费2个项目在2024年9月30日之后按要求完成入库。

2.项目执行。

(1)资金执行同向

2024年,县委政法委设立的预算阶段项目(含一次性项目)(31-部门预算项目)总数为21个,项目实际列支内容与绩效目标设置方向均相符。

(2)项目调整

2024年,县委政法委设立的预算阶段项目(含一次性项目)(31-部门预算项目)总数为21个,项目均按要求采取收回预算、调整目标等对应调整措施。

(3)执行结果

2024年县委政法委常年项目数量(22-其他运转类)2个,预算结余率大于10%的项目共计2个。预算阶段项目(含一次性项目)(31-部门预算项目)总数为21个,预算结余率大于10%的项目共计10个。具体如下:

表6预算结余率大于10%项目明细表

单位:万元

预算项目

批复数

预算数

完成数

预算

执行率

51142124Y000011252963-县纪委派驻纪检监察组经费

10.00

1.89

0.99

52.29%

51142124Y000011654561-河长制工作经费

0.00

5.00

0.00

0.00%

51142121T000000228320-网格员经费(125001)

100.00

100.00

61.40

61.40%

51142122T000004912091-“雪亮工程”建设运营维护费(125001)

684.00

684.00

526.81

77.02%

51142122T000004912097-平安建设满意度第三方调查工作经费(125001)

30.00

30.00

20.69

68.97%

51142122T000004912108-综治维稳专项工作经费(125001)

45.00

45.00

17.64

39.20%

51142122T000004912124-防邪教转、稳控、宣传工作经费(125001)

70.00

70.00

22.80

32.57%

51142122T000004912140-网格终端服务费(125001)

183.42

183.42

110.00

59.97%

51142122T000004912148-见义勇为专项经费(125001)

30.00

30.00

11.90

39.67%

51142122T000004914096-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协调中心工作经费(125001)

200.00

200.00

133.22

66.61%

51142124T000011522668-政法转移支付(司法救助)

0.00

38.00

16.20

42.63%

51142125T000012469122-中央和省级政法转移支付资金

0.00

100.00

0.00

0.00%

3.目标实现。

(1)目标完成

2024年,县委政法委设立的预算阶段项目(含一次性项目)(31-部门预算项目)总数为21个,共设置数量指标55个,其中完成绩效目标的数量指标43个,部门预算项目绩效目标数量指标完成率78.18%,完成情况良好。

(2)目标偏离

2024年,县委政法委设立的预算阶段项目(含一次性项目)(31-部门预算项目)总数为21个,共完成绩效目标的数量指标43个,其中偏离度在30%内的指标个数42个,目标偏离度-23.25%。

(3)实现效果

2024年,县委政法委设立的预算阶段项目(含一次性项目)(31-部门预算项目)总数为21个,共设置效益指标31个,其中完成绩效目标的效益指标29个,部门预算项目绩效目标效益指标完成率93.55%,完成情况良好。

2024年度县委政法委不涉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

(三)重点领域绩效分析

1.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

2024年,县委政法委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年末总额564.94万元,其中流动资产1.87万元,占比0.33%,固定资产净值(下同)564.31万元,占比99.89%。负债合计0.63万元,均为流动负债。

固定资产中,房屋和构筑物447.62万元,占比51.89%;设备(个、台、辆等)337.51万元,占比39.14%;家具和用具(个、套等)77.36万元,占比8.97%。

2024年,县委政法委无处置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

2.政府采购

2024年,县委政法委编制的政府采购总预算数为221.42万元,当年已完成采购项目节约金额87.91万元,当年政府采购实际支付总金额为133.51万元,采购执行率60.3%,采购执行良好,采购项目均严格执行促进中小企业发展要求,采购程序规范。但合同管理有待加强,存在采购合同备案不及时的问题。

(四)绩效结果应用情况

围绕内部应用方面,县委政法委将绩效监控、绩效自评结果充分应用于部门的预算编制、执行和调整,提供了决策支持作用和参考依据。根据自评结果优化了预算管理流程,例如资金使用的效率提升、项目管理的加强等。

信息公开方面,县委政法委按要求通过政府门户网站公开了自评结果,信息公开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的法律法规要求。

整改反馈方面,县委政法委根据自评发现的问题制定了具体的整改措施,并落实了相关措施。

四、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

根据《部门预算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县委政法委对2024年度的部门整体支出开展了绩效自评工作。本次部门整体绩效评价自评得分89.21,自评情况良好。

(二)存在问题。

一是预算编制不准确,预决算偏差较大;二是绩效目标编制质量有待加强,指标细化、量化不足;三是部分政府采购合同备案不及时,未在政府采购项目的采购合同自签订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

(三)改进建议。

一是加强预算绩效管理,严格把控绩效目标的申报质量,避免再次发生绩效指标缺失的现象,保障绩效指标的完整性,进一步提高预决算编制的科学性、合理性、严谨性。二是优化预算编制,进一步调整和优化支出结构,不断提高预算编制的科学化、规范化和精细化水平。在往后年度编制预算时,首先满足固定性的、相对刚性的费用支出项目,尽量压缩变动性的、有控制空间的费用项目,进一步提高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合理性、严谨性和可控性。三是加强采购流程管理,明确合同备案的责任部门和责任人,细化各环节操作,确保合同备案工作的及时性和准确性。

附表: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自评表

中共仁寿县委政法委员会

2025年5月26日

附表

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自评表

(2024年度)

单位:万元



部门名称

中国共产党仁寿县委员会政法委员会

年度部门整体支出预算

资金总额

财政拨款

其他资金

2965.69

2965.69

0.00

年度总体

目标

一是坚持党的绝对领导。举办政治轮训班,强化政治督察,以实际行动做到“两个维护”。二是切实维护安全稳定。深化反邪、反恐、意识形态斗争,常态化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做好重点人员分级分类教育管控,全面推进信访工作法治化,纵深推进扫黑除恶常态化。三是护航高质量发展。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加强执法监督检查,繁荣法学研究。四是加强和创新基层社会治理。依托县乡两级综治中心,强化“一站式”多元解纷机制,加快推进“雪亮工程”五期建设,增强网格化服务管理效能。五是持续深化政法改革。高效运行全省政法系统跨部门办案平台,实现“智治陵州深度应用。六是加强政法队伍建设。全面从严管党治警,完善权益保障机制,全面宣传政法工作成效。

年度主要

任务

任务名称

主要内容

网格化服务管理

依托“智治陵州”基层社会治理平台,打造特色县域网格化服务体系,以“一品四安”为抓手,推动善治陵州再上新台阶。

加强执法司法监督

组织开展涉企案件专项督办行动,深入清理整治涉企刑事挂案、长期未结案件、超标的查扣冻等突出问题,坚决克服机械执法司法、过度执法司法、逐利执法司法倾向。

聚焦社会治理促良序

加强专群巡防力量和机制建设,扩大基层“平安细胞”创建范围,扎实推进打击整治侵害未成年人违法犯罪专项行动,持续实施“政法服务进基层”主题活动,推动政法机关作风转变见实招。

县法学会工作

深入企业开展“听声解难”活动,精准对接企业需求,为市场主体提供精准有效的法治保障;用好法学人才力量。充分发挥“保交楼”法律工作专班、首席法律咨询专家等智囊,围绕县委中心工作、民生要事等加强法学研究、积极分忧解难。

聚焦政治建设强引领

通过政治轮训、经常性思想教育等方式,教育引导广大干警做到一切“从政治上看、从法治上办”,将党的绝对领导贯穿政法工作各方面全过程。

捍卫国家政治安全

深化反渗透反颠覆、反邪、反恐、意识形态四大斗争,教转10名邪教人员,确保敌对势力零破坏、暴恐事件和重大网络舆情零发生。

维护社会大局稳定

推动信访法治化试点工作成果转化运用,促进矛盾纠纷发现在早、化解在小,加强情报信息预警处置,坚决防范房地产领域重大风险,依法处置信访活动中违法犯罪行为,确保全县信访稳定形势持续向好

常态化扫黑除恶、打击治理电信网络诈骗

抓好常态化扫黑除恶、打击治理电信网络诈骗犯罪、禁毒人民战争三件要事,持续净化社会治安环境,确保实现“两升一降”工作目标。

持续推动矛盾纠纷多元化解

重点做好省级矛盾纠纷多元化解“一站式”信息平台试点工作,深化我县多元解纷机制、提升数智治理效能。

综治中心实战化运行

持续推进农村“慧眼”工程建设,改造提升农村“雪亮工程”,提升动态社会治安整体防控能力。

年度绩效

指标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性质

指标值

度量单位

权重

实际完成指标值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法律宣传参会人员到场率

97

%

4

97

法律宣传次数

12

场次

4

12

矛盾纠纷协调受理案件数

700

4

700

邪教人员教育转化数

10

4

10

邪教人员稳控、管控数

96

4

96

优秀消防网格员、网格员表彰次数

=

4

4

4

质量指标

矛盾纠纷协调受理率

98

%

4

98

资金使用合规率

100

%

4

100

时效指标

矛盾纠纷协调受理及结案及时率

95

%

4

95

完成时限

1

4

1

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指标

城市社会治理能力

定性

提升


5

提升

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成功率

98

%

5

98

全县综治维稳工作稳步提升

80

%

5

80

社会风险预知预判能力和处置能力

定性

增强


5

增强

邪教警示教育宣传覆盖率

90

%

5

90

可持续发展指标

社会治安防控水平

定性

提升


5

提升

满意度指标

满意度指标

群众满意度

90

%

5

90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95

%

5

95

成本指标

经济成本指标

全年工作开展经费总额

2965.69

万元

10

2765.93










附件2

2024年见义勇为人员余熊杰一次性补助金

专项预算项目绩效自评报告

一、项目概况

(一)设立背景及基本情况。为弘扬社会正气,激励公众积极参与见义勇为行为,保障见义勇为者及其家属的合法权益,依据《仁寿县保护和奖励见义勇为实施办法》(仁府规〔2022〕3号)文件精神,设立本专项预算项目。项目主管部门承担着组织见义勇为行为评定、奖励资金发放等职能,旨在通过表彰奖励见义勇为人员,营造良好的社会风尚。本项目主要内容为对在见义勇为行为中牺牲的余熊杰发放一次性补助金107.066万元,以彰显其英勇事迹,落实相关政策保障。

(二)实施目的及支持方向。项目依据相关实施办法制定了严格的资金管理规范,确保资金专款专用。项目实施目的在于弘扬见义勇为精神,树立社会道德标杆,激励更多人在面对违法犯罪和灾害事故时挺身而出。主要工作任务包括对见义勇为行为进行认定、审核,按规定标准发放奖励和补助资金。项目支持方向聚焦于对见义勇为人员的物质奖励与权益保障,强化社会正能量引导。

(三)预算安排及分配管理。参照2022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49283×20=985660元)加40个月的中国人民解放军排职少尉军官工资标准(2125×40=85000元)预计一次性补助金共计1070660.00元。本项目预算总金额为107.066万元,全部来源于县财政资金。资金分配严格按照《仁寿县保护和奖励见义勇为实施办法》规定的标准执行,考虑因素主要为见义勇为行为的性质、后果以及相关补偿计算依据。

(四)项目绩效目标设置。项目整体绩效目标为弘扬见义勇为精神,提升社会道德水平,保障见义勇为者及其家属权益。区域绩效目标覆盖全县范围,营造“人人崇尚见义勇为”的社会氛围。具体绩效目标设定为:救助对象为3人;支付救助金完成时限不超过3个月;保障救助对象生活质量;激发社会善行义举;接受救助对象满意率不低于98%。项目自评工作由主管部门组织专业人员成立自评小组,按照既定标准和流程开展评价工作;救助见义勇为人员资金足额发放。

二、评价实施

(一)评价目的。通过项目绩效自评,全面评估项目资金使用效益、实施效果,检验是否达到预期目标,总结经验教训,发现存在问题,为后续优化项目管理、完善政策提供依据,进一步提升见义勇为表彰工作的质量和水平。

(二)预设问题及评价重点。本项目预设问题及评价重点围绕过程管理、产出效益、风险管控、群众获得感方面,具体情况如下:

决策科学性:项目立项是否严格遵循《仁寿县保护和奖励见义勇为实施办法》,资金分配标准是否充分考虑见义勇为行为的危险性、后果严重性等核心要素,是否存在奖励补助标准与实际贡献不匹配或偏离政策导向的问题。

过程管理:资金拨付是否及时足额到位,是否存在因流程烦琐导致发放滞后的情况;见义勇为行为的认定程序是否严格规范,评定过程是否公开透明,是否存在认定标准执行不统一、人为干预评定结果等风险;资金使用是否严格按照专款专用原则,有无超范围列支、挪用专项资金等问题。

产出效益:通过对余熊杰的表彰奖励,是否有效提升了公众对见义勇为行为的关注度和认可度,在全县范围内是否形成了示范带动效应;设定的宣传覆盖率、激励公众参与等具体指标是否达成,见义勇为精神的弘扬是否取得实质性成效。

风险管控:过往项目实施过程中,审计、监督检查发现的问题是否整改落实到位;针对资金发放、行为认定等关键环节,是否建立了完善的风险防控机制,能否有效防范资金使用风险和评定争议风险。

群众获得感:受表彰对象家属是否切实感受到关怀与尊重,一次性补助金是否有效缓解其家庭经济困难;项目实施是否增强了群众对社会公平正义的信心,公众对见义勇为表彰工作的满意度是否达到预期目标,是否有效解决群众对见义勇为保障的关切问题。

(三)评价选点。本项目专项资金仅涉及余熊杰见义勇为表彰奖励单一事项,按照 “聚焦核心对象、确保评价全面” 原则,选取该唯一点位开展实地核查,具体如下:对余熊杰见义勇为行为的认定过程、资金发放流程及家属满意度进行实地调研,通过查阅评定资料、核查资金拨付凭证、与家属面对面访谈等方式,全面掌握项目实施情况,确保评价结果真实、准确反映项目绩效。

(四)评价方法。

案卷研究法:通过查阅项目立项文件、《仁寿县保护和奖励见义勇为实施办法》等政策依据,以及余熊杰见义勇为行为的认定材料、资金审批拨付文件等相关案卷资料,对项目决策程序的合规性、资金分配的合理性、认定流程的规范性等方面进行细致审查,确保项目实施全过程有法可依、有章可循。

实地勘察法:前往余熊杰家属所在地,与家属进行面对面沟通交流,实地了解资金发放是否及时足额,确认家属对补助金金额、发放流程的知晓程度与满意情况。同时,通过观察家属生活现状,评估补助金对其生活改善的实际效果,掌握项目实施的真实成效。

问卷调查法:在余熊杰所在社区及全县范围内,随机选取一定数量的居民发放调查问卷,了解公众对余熊杰见义勇为事迹的知晓度、对本次表彰奖励工作的认可度,以及项目实施后社会公众对见义勇为行为的态度变化,从而评估项目在弘扬社会正气、营造良好社会风尚方面的社会效益。

座谈调研法:组织召开由项目主管部门工作人员、见义勇为评定小组成员等参加的座谈会,围绕项目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取得的经验、未来改进方向等展开深入讨论,广泛收集各方意见和建议,为项目后续优化提供参考依据。

(五)评价组织。本项目绩效自评中,评价组织人员构成及职责分工如下:领导小组由基层社会治理副书记牵头,统筹评价方案制定、资源调配及重大问题决策;执行小组下设合规审查组、效益评估组、群众调查组,分模块落实具体评价任务。

三、绩效分析

(一)通用指标绩效分析。

1.项目决策。

(1)决策程序

根据《仁寿县保护和奖励见义勇为实施办法》(仁府规)〔2022〕3号中第二十七条相关规定立项,经见义勇为评定小组评定,报仁寿县人民政府确认并向社会公布,决策流程完整规范,符合资金管理办法要求。

综上,“决策程序”指标权重为6分,扣0分,得6分。

(2)规划论证

2012年7月19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见义勇为人员权益保护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12〕39号),就认真落实见义勇为伤亡人员抚恤补助政策作出安排部署,规定,“对见义勇为死亡人员,凡符合烈士评定条件的,依法评定为烈士,其家属按照《烈士褒扬条例》享受相关待遇。不符合烈士评定条件,属于因公牺牲情形的,按照《军人抚恤优待条例》有关规定予以抚恤;属于视同工伤情形的,享受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以及相当于本人40个月工资的遗属特别补助金,其中一次性工亡补助金由工伤保险基金按有关规定支付,遗属特别补助金由当地财政部门安排,民政部门发放。不属于上述情形的,按照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加40个月的中国人民解放军排职少尉军官工资标准发放一次性补助金,有工作单位的由所在单位落实待遇;无工作单位的由民政部门会同见义勇为基金会负责发放,所需资金通过见义勇为专项基金统筹解决;尚未建立见义勇为专项基金的,由当地财政部门安排,由民政部门发放”。

2022年10月30日起施行的《仁寿县保护和奖励见义勇为实施办法》(仁府规〔2022〕3号)第二十七条规定,“不属于上述情形的,按照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加40个月的中国人民解放军排职少尉军官工资标准发放一次性补助金,有工作单位的由所在单位落实待遇;无工作单位的由见义勇为专项资金管理部门解决发放;见义勇为专项资金不足的,由县财政追加解决。”

综上,“规划论证”指标权重为6分,扣0分,得6分。

(3)资金投向

本项目资金投向严格遵循《仁寿县保护和奖励见义勇为实施办法》(仁府规〔2022〕3号)文件要求,聚焦见义勇为牺牲人员权益保障,资金使用方向明确、合规。项目资金共计107.066万元,全部投向一次性补助金。未发现该项目与其他同类项目或部门内部相关项目交叉重复。

综上,“资金投向”指标权重为6分,扣0分,得6分。

2.项目管理。

(1)制度办法

项目管理遵照有关规定,资金管理办法等管理制度体系健全完善,不存在管理制度缺失、管理办法过期情况。

综上,“制度办法”指标权重为2分,扣0分,得2分。

(2)分配管理

资金分配因素选取充分考虑相关行业事业发展实际和发展需求。方案明确了项目安排计划及项目资金分配,资金分配程序规范、依据充分合理。

综上,“分配管理”指标权重为10分,不计分0分,得10分。

(3)绩效监督

我委编制了2024年度“见义勇为人员余熊杰一次性补助金”预算项目绩效目标,开展了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并形成了《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综上,“绩效监督”指标权重为6分,扣0分,得6分。

3.项目实施

(1)预算执行

我委2024年度“见义勇为人员余熊杰一次性补助金”项目全年预算数为107.066万元,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共使用资金107.066万元。我委2024年度“见义勇为人员余熊杰一次性补助金”项目单位资金使用率为100%。

综上,“预算执行”指标权重为6分,扣0分,得6分。

(2)资金使用

据2024年9月25日代收款证明,由余建(余熊杰父亲)、熊建红(余熊杰母亲)代领余熊杰见义勇为牺牲一次性补助金107.066万元。

据2024年11月6日收款凭证,余建(余熊杰父亲)收到我委发放的关于余熊杰见义勇为牺牲一次性补助金,共计人民币107.066万元。

综上,“资金使用”指标权重为3分,扣0分,得3分。

4.项目结果

(1)目标完成

为见义勇为人员余熊杰发放一次性补助金不存在未完成的情况。

综上,“目标完成”指标权重为6分,扣0分,得6分。

(2)完成时效

为见义勇为人员余熊杰发放一次性补助金不存在不及时的情况。

综上,“完成时效”指标权重为3分,扣0分,得3分。

(二)专用指标绩效分析。

行政运转类

(1)用途合规性

本项目资金用途严格遵循《仁寿县保护和奖励见义勇为实施办法》等政策文件要求,严格执行专款专用原则,未出现任何违规使用情况。资金107.066万元全部用于余熊杰见义勇为一次性补助金发放工作。

(2)程序合规性

本项目严格遵循法定流程与规范要求开展实施,各环节均符合政策规定,未出现程序瑕疵或违规操作。

综上,“程序合规性”指标权重为10分,扣0分,得10分。

(3)标准合规性

资金分配标准符合专项资金管理要求。

综上,“标准合规性”指标权重为10分,扣0分,得10分。

(三)个性指标绩效分析。

需协调单位配合。涉及各需协调单位在协同推进工作中积极配合,积极响应项目需求、按时完成协作任务、主动沟通解决问题,不存在推诿扯皮、配合不力等情况。

综上,“需协调单位配合度”指标权重为16分,扣0分,得16分。

四、评价结论

本项目自评总分为100分,项目实施成效显著,项目严格遵循政策执行,资金及时足额发放,有效保障见义勇为者家属权益。通过表彰其英勇事迹,在全县范围内弘扬了社会正气,树立起鲜明的价值标杆,激发公众对见义勇为行为的崇尚与支持,推动形成崇德向善的良好社会风尚。项目以实际行动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彰显了财政资金在凝聚社会正能量、促进社会和谐发展中的重要意义,取得显著的社会效益。

五、存在主要问题

宣传多依赖传统媒体报道,缺乏创新形式,未能充分挖掘余熊杰事迹的精神内涵,在年轻群体、网络平台等传播覆盖面有限,社会影响力未达最优。

六、改进建议

引入短视频、直播等新媒体形式,联合本地网红、自媒体账号,深度挖掘余熊杰事迹细节,打造系列感人故事,扩大在抖音、微信等年轻群体活跃平台的传播,提升见义勇为精神传播的广度与深度。

附表:1.专项预算绩效自评实地踏勘点位清单表

2.专项预算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自评表

中共仁寿县委政法委员会

2025年5月7日

附表1

专项预算绩效自评实地踏勘点位清单表

序号

实地踏勘点位

自评得分(百分制)

备注

1




2




3




4




5




6




7




8




……




备注:实地踏勘点位包括县本级、镇(街道)、县级部门下属单位及一次性单位等。

附表2

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2024年度)

项目名称

51142125T000012304852-见义勇为人员余熊杰一次性补助金

主管部门

仁寿县委政法委本级

实施单位 (盖章)

中国共产党仁寿县委员会政法委员会

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项目年度目标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余熊杰见义勇为,搏斗过程中腹部左侧被刺,经抢救无效后死亡,根据《仁寿县保护和奖励见义勇为实施办法》(仁府规〔2022〕3号)中第二十七条,发放一次性补助金107.066万元

完成发放一次性补助金107.066万元

2.项目实施内容及过程概述

根据《四川省保护和奖励见义勇为条例》《眉山市奖励和保障见义勇为人员实施办法》《仁寿县保护和奖励见义勇为实施办法》等相关规定,县见义勇为评定委员会评定余熊杰为见义勇为牺牲人员。经县十九届人民政府第86次常务会议审定,决定对余熊杰见义勇为行为奖励1万元,并发放一次性补助金107.066万元。

预算执行情况(10分)

年度预算数(万元)

年初预算

调整后预算数

预算执行数

预算 执行率

权重

得分

原因

总额

0.00

107.07

107.07

100.00%

10

10


其中:财政资金

0.00

107.07

107.07

100.00%

/

/

财政专户管理资金

0.00

0.00

0.00

0.00%

/

/

单位资金

0.00

0.00

0.00

0.00%

/

/

其他资金





/

/

绩效指标(90分)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性质

指标值

度量单位

完成值

权重

得分

未完成原因分析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救助对象数量

3

3

20

20


产出指标

时效指标

支付救助金完成时限

3

3

10

10


产出指标

质量指标

保障救助对象生活质量

定性


10

10


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指标

激发社会善行义举

定性


20

20


满意度指标

帮扶对象满意度指标

接受救助对象满意率

98

%

99

10

10


成本指标

经济成本指标

救助见义勇为人员资金成本

107.066

万元

107.066

20

20


合计

100

100


评价结论

本项目自评总分为100分,项目实施成效显著,项目严格遵循政策执行,资金及时足额发放,有效保障见义勇为者家属权益。通过表彰其英勇事迹,在全县范围内弘扬了社会正气,树立起鲜明的价值标杆,激发公众对见义勇为行为的崇尚与支持,推动形成崇德向善的良好社会风尚。项目以实际行动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彰显了财政资金在凝聚社会正能量、促进社会和谐发展中的重要意义,取得显著的社会效益。

存在问题

宣传多依赖传统媒体报道,缺乏创新形式,未能充分挖掘余熊杰事迹的精神内涵,在年轻群体、网络平台等传播覆盖面有限,社会影响力未达最优。

改进措施

引入短视频、直播等新媒体形式,联合本地网红、自媒体账号,深度挖掘余熊杰事迹细节,打造系列感人故事,扩大在抖音、微信等年轻群体活跃平台的传播,提升见义勇为精神传播的广度与深度。

项目负责人:李林洋

财务负责人:李建兵












2024年中央和省级政府转移支付资金

专项预算项目绩效自评报告

一、项目概况

(一)设立背景及基本情况。为规范国家司法救助工作,有效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保障社会公平正义,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中央和省级转移司法救助资金100万元,为确保遭受犯罪侵害或民事侵权等情形,无法经过诉讼获得赔偿造成生活困难的被害人、被害人近亲属或其他当事人,通过适度发放救助金得到救助。政法单位对拟决定救助的案件,提请委研究审批。

(二)实施目的及支持方向。按照《四川省国家司法救助实施办法》和《四川省国家司法救助分类量化标准实施细则》开展工作,成立仁寿县国家司法救助领导小组,高效规范运用司法救助资金。

(三)预算安排及分配管理。2024年中央和省级转移司法救助资金100万元。

(四)项目绩效目标设置。2024年使用的2023年中央和省级政法转移支付。2024年的中央和省级政法转移支付100万已于2025年划拨至政法单位使用。

二、评价实施

(一)评价目的。规范国家司法救助工作,有效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保障社会公平正义,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二)预设问题及评价重点。2024年使用的2023年中央和省级政法转移支付。

(三)评价选点。县法院、县检察院、县公安局。

(四)评价方法。采用单位自评法、问卷调查法、座谈调研法等多种方法。

(五)评价组织。仁寿县司法救助领导小组。

三、绩效分析

2024年使用的2023年中央和省级政法转移支付。2024年的100万未使用。

(一)通用指标绩效分析。

1.项目决策。中央和省级转移司法救助资金100万元,确保符合救助条件的申请人及时得到救助。

2.项目管理。按照《四川省国家司法救助实施办法》和《四川省国家司法救助分类量化标准实施细则》开展工作。

3.项目实施。2024年使用的2023年中央和省级政法转移支付。

4.项目结果。2024年使用的2023年中央和省级政法转移支付。2024年的100万未使用。

(二)专用指标绩效分析。根据专项预算项目资金支持对象选择所属指标进行绩效分析。支持对象包括产业发展、民生保障、基础设施、行政运转等方面。

1.产业发展类。有效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保障社会公平正义,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2.民生保障类。确保遭受犯罪侵害或民事侵权等情形,无法经过诉讼获得赔偿造成生活困难的被害人、被害人近亲属或其他当事人,通过适度发放救助金得到救助。

3.基础设施类。2024年的100万元未使用,2024年使用的2023年中央和省级政法转移支付。

4.行政运转类。按照《四川省国家司法救助实施办法》和《四川省国家司法救助分类量化标准实施细则》使用资金。

(三)个性指标绩效分析。

2024年的100万未使用。

四、评价结论

2024年的100万未使用。

五、存在主要问题

2024年的100万未使用。

六、改进建议

为提高司法救助资金使用效率,已发函县财政局,将100万元司法救助资金划拨至政法单位。

附表:1.专项预算绩效自评实地踏勘点位清单表

2.专项预算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自评表

中共仁寿县委政法委员会

2025年5月7日

附表1

专项预算绩效自评实地踏勘点位清单表

序号

实地踏勘点位

自评得分(百分制)

备注

1

县法院

0

未使用

2

县检察院

0

未使用

3

县公安局

0

未使用

4




5




6




7




8




……




备注:实地踏勘点位包括县本级、镇(街道)、县级部门下属单位及一次性单位等。

附表2

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2024年度)

项目名称

51142125T000012469122-中央和省级政法转移支付资金

主管部门

仁寿县委政法委本级

实施单位 (盖章)

中国共产党仁寿县委员会政法委员会

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项目年度目标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全县司法救助工作不少于55次,服务对象满意度达到99%以上,确保执法司法公信力稳步提升。

2024年100万元的司法救助资金未使用,使用的2023年中央和省级政法转移支付。2024年的中央和省级政法转移支付100万已于2025年划拨至政法单位使用。

2.项目实施内容及过程概述

2024年10月12日,县财政局将100万元下发至县委政法委,但2024年在使用2023年中央和省级政府转移支付。因此,2024年的100万暂未使用。

预算执行情况(10分)

年度预算数(万元)

年初预算

调整后预算数

预算执行数

预算执行率

权重

得分

原因

总额

0.00

100.00

0.00

0.00%

10

0

2024年使用的2023年中央和省级政法转移支付。2024年的中央和省级政法转移支付100万已于2025年划拨至政法单位使用。

其中:财政资金

0.00

100.00

0.00

0.00%

/

0

财政专户管理资金

0.00

0.00

0.00

0.00%

/

/

单位资金

0.00

0.00

0.00

0.00%

/

/

其他资金





/

/

绩效指标(90分)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性质

指标值

度量单位

完成值

权重

得分

未完成原因分析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检察院司法救助人数

22

0

5

0

2024年使用的2023年中央和省级政法转移支付。2024年的中央和省级政法转移支付100万已于2025年划拨至政法单位使用。

检察院司法救助次数

20

0

5

0

公安局司法救助次数

1

0

5

0

公安局司法救助人数

1

0

5

0

法院司法救助人数

29

0

5

0

法院司法救助次数

29

0

5

0

质量指标

完成司法救助工作质量率

80

%

0

5

0

时效指标

中央及省级转移支付司法救助时限

2

0

5

0

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指标

提升执法司法公信力

60

%

0

20

0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救助对象满意度

99

%

0

10

0

成本指标

经济成本指标

救助资金成本

100

万元

0

20

0

合计

100


评价结论

2024年100万的司法救助资金已划拨至政法单位,于2025年使用。

存在问题

2024年使用的2023年中央和省级政法转移支付。2024年的中央和省级政法转移支付100万已于2025年划拨至政法单位使用。

改进措施

严格按照省委政法委、省财政厅及省级政法单位印发的文件执行,督促政法单位合理高效使用司法救助资金。

项目负责人:刘宽冲

财务负责人:李建兵












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2024年度)

项目名称

51142122T000004912116-个人调解室运行补助经费(125001)

主管部门

仁寿县委政法委本级

实施单位 (盖章)

中国共产党仁寿县委员会政法委员会

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项目年度目标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用于个人调解室,行业性调解组织年度运行补助和个案补贴经费,每个个人调解室或行业性调解组织年度成功调解30件矛盾纠纷可申报运行补助2万元,超出30件部分按矛盾纠纷等级给予200元至5000元个案补贴;新建个人调解室、行业性调解组织各1个,指导已建个人调解室年度成功调解矛盾纠纷300件以上,调解成功率98%,有效率100%,收费率0%,群众满意率95%,运行5年以上。持续鼓励行业专业性调解组织和个人调解发展,引导社会力量参与矛盾纠纷化解工作,将矛盾纠纷化解在前端。

2023年度全县8个个人调解工作室有效调解矛盾纠纷377件,调解成功率100%,群众对矛盾纠纷化解工作满意度98.5%。新建个人调解室1个。

2.项目实施内容及过程概述

2024年内申报运行经费及个案补助的个人调解工作室共8个,经审核共计有效调解矛盾纠纷377件,根据《眉山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进一步鼓励社会力量参与矛盾纠纷化解若干政策的通知》《仁寿县社会调解组织补助资金申报指南》,8个调解工作室支付运行经费补助共计19.12万元(其中补助运行经费16万元,简易个案补助金额1.82万元,在乡镇(街道)有较大影响的个案补助1.3万元)。

预算执行情况(10分)

年度预算数(万元)

年初预算

调整后预算数

预算执行数

预算执行率

权重

得分

原因

总额

20.00

20.00

19.12

95.60%

10

9.56


其中:财政资金

20.00

20.00

19.12

95.60%

/

/

财政专户管理资金

0.00

0.00

0.00

0.00%

/

/

单位资金

0.00

0.00

0.00

0.00%

/

/

其他资金





/

/

绩效指标(90分)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性质

指标值

度量单位

完成值

权重

得分

未完成原因分析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新建行业性调解组织数量

1

1

8

8


补助已建个人调解室数量

8

8

8

8


新建个人调解室数量

1

1

8

8


质量指标

资金使用合规率

100

%

100

8

8


时效指标

经费补助时限

1

1

8

8


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指标

矛盾纠纷化解成功率

98

%

98

7

7


矛盾纠纷调解有效率

100

%

100

6

6


可持续发展指标

个人调解室、行业性调解组织持续运行时长

5

5

7

7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群众满意度

95

%

98.5

10

10


成本指标

经济成本指标

资金成本

200000

191200

20

20


合计

100

99.60


评价结论

总分99.6分,通过补助运行经费和个案补贴,鼓励和支持个人调解室积极参与矛盾纠纷化解,维护社会稳定。

存在问题

改进措施

项目负责人:张峻宾

财务负责人:李建兵












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2024年度)

项目名称

51142122T000004912148-见义勇为专项经费(125001)

主管部门

仁寿县委政法委本级

实施单位 (盖章)

中国共产党仁寿县委员会政法委员会

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项目年度目标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根据《四川省保护和奖励见义勇为条例》,发放见义勇为人员奖励金小于等于30万元、用于年终表彰见义勇为人员30人及慰问救助困难见义勇为人员及家属等;并开展见义勇为宣传活动2次,宣传覆盖率达到95%,见义勇为人员满意度达98%。

根据《四川省保护和奖励见义勇为条例》,发放见义勇为人员奖励金1.5万元、春节慰问见义勇为困难人员23人,每人3000元,见义勇为牺牲人员家属7人,每人5000元,合计104000元;并开展见义勇为宣传活动2次,宣传覆盖率达97%。

2.项目实施内容及过程概述

2024年6月20日,经县十九届人民政府第86次常务会议审定,决定对余熊杰见义勇为行为奖励1万元。2024年8月2日,经县见义勇为评定委员会评定,决定对杨常明见义勇为行为进行嘉奖,并奖励5000元;2024年春节对我县历届被省、市、县表彰且家庭困难的见义勇为人员或因见义勇为行为牺牲的人员家属共计30人,其中慰问见义勇为困难人员23人,每人3000元,见义勇为牺牲人员家属7人,每人5000元,合计104000元。

预算执行情况(10分)

年度预算数(万元)

年初预算

调整后预算数

预算执行数

预算 执行率

权重

得分

原因

总额

30.00

30.00

11.90

39.67%

10

4

根据《四川省保护和奖励见义勇为条例》,发放见义勇为人员奖励金,合计1.5万元。春节慰问见义勇为困难人员23人,每人3000元,见义勇为牺牲人员家属7人,每人5000元,合计104000元。预算共执行11.90万元

其中:财政资金

30.00

30.00

11.90

39.67%

/

/

财政专户管理资金

0.00

0.00

0.00

0.00%

/

/

单位资金

0.00

0.00

0.00

0.00%

/

/

其他资金





/

/

绩效指标(90分)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性质

指标值

度量单位

完成值

权重

得分

未完成原因分析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开展见义勇为宣传活动

2

2

8

8


见义勇为人员奖励慰问数量

30

32

8

8


见义勇为人员日常救助数量

40

38

8

7.6

2023年11月15日,县委政法委组织召开2024年困难见义勇为救助评定会,原则上同意张华等36名(其中3名新增)2024年需救助的见义勇为者和因见义勇为牺牲者家属名单

质量指标

应评尽评率

100

%

100

8

8


时效指标

评定见义勇为人员时间

6

6

8

8


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指标

见义勇为宣传覆盖率

95

%

97

20

20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见义勇为人员满意度

98

%

98

10

10


成本指标

经济成本指标

经费总额

30

万元

11.9

10

4


见义勇为人员春节慰问金额

15

万元

10.4

10

10


合计

100

87.6


评价结论

本项目自评总分为87.6分,项目实施成效显著。资金管理规范,足额及时到位且使用合规;表彰、奖励、救助等工作按时完成,质量达标;有效带动社会资源投入,显著提升公众对见义勇为行为认同感,切实保障见义勇为人员权益,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政策持续发挥作用,服务对象满意度较高,实现预期绩效目标 。

存在问题

宣传内容缺乏吸引力,宣传素材多以文字公告、表彰名单为主,形式枯燥,缺乏故事性与感染力。未深度挖掘见义勇为事迹背后的感人情节、英雄人物的心路历程,难以引发公众情感共鸣,无法激发公众对见义勇为精神的向往与践行意愿。

改进措施

突破单一文字形式,将见义勇为事迹改编为微电影、动漫短片、图文故事集等多元化内容。

项目负责人:李林洋

财务负责人:李建兵












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2024年度)

项目名称

51142122T000004914096-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协调中心工作经费(125001)

主管部门

仁寿县委政法委本级

实施单位 (盖章)

中国共产党仁寿县委员会政法委员会

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项目年度目标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用于矛盾纠纷协调中心宣传,培训、基层社会治理、平安仁寿奖励、法学会工作等经费;完成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协调受理率98%,案件数700余件、案件结案及时率95%,化解成功率98%,法律宣传12场次、宣传覆盖率95%,群众满意率达到95%;维护社会治安稳定,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巩固国家政权,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建设平安仁寿,提升群众安全感和满意度;开展法学研究,服务法治实践,加强普法宣传,提高全民法律意识,让学法守法懂法在全社会蔚然成风。

完成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协调受理率98%,案件数752余件、案件结案及时率95%,化解成功率98%,法律宣传12场次、宣传覆盖率95%,群众满意率达到95%;维护社会治安稳定,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巩固国家政权,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建设平安仁寿,提升群众安全感和满意度;开展法学研究,服务法治实践,加强普法宣传,提高全民法律意识,让学法守法懂法在全社会蔚然成风。

2.项目实施内容及过程概述

完成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协调受理率98%,案件数752余件、案件结案及时率95%,化解成功率98%,法律宣传12场次、宣传覆盖率95%,群众满意率达到95%。

预算执行情况(10分)

年度预算数(万元)

年初预算

调整后预算数

预算执行数

预算执行率

权重

得分

原因

总额

200.00

200.00

133.22

66.61%

10

6.66

矛盾调解工作部分经费由政法委公用经费和综治维稳工作经费保障

其中:财政资金

200.00

200.00

133.22

66.61%

/

/

财政专户管理资金

0.00

0.00

0.00

0.00%

/

/

单位资金

0.00

0.00

0.00

0.00%

/

/

其他资金





/

/

绩效指标(90分)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性质

指标值

度量单位

完成值

权重

得分

未完成原因分析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法律宣传次数

12

场次

12

10

10


矛盾纠纷协调受理案件数

700

案件数

752

10

10


质量指标

矛盾纠纷协调受理率

98

%

98

10

10


法律宣传参会人员到场率

97

%

97

10

10


时效指标

工作完成时间

1

1

5

5


矛盾纠纷协调受理及结案及时率

95

%

95

10

10


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指标

法律宣传覆盖率

95

%

95

10

10


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成功率

98

%

98

10

10


矛盾调解后群众投诉率

5

%

5

5

5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解决矛盾纠纷群众满意率

95

%

95

5

5


满意度指标

提升群众安全感和满意度

95

%

95

5

5


合计

100

96.70


评价 结论

完成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协调受理率98%,案件数752余件、案件结案及时率95%,化解成功率98%,法律宣传12场次、宣传覆盖率95%,群众满意率达到95%。

存在 问题

改进 措施

项目负责人:张峻宾

财务负责人:李建兵












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2024年度)

项目名称

51142122T000004912097-平安建设满意度第三方调查工作经费(125001)

主管部门

仁寿县委政法委本级

实施单位 (盖章)

中国共产党仁寿县委员会政法委员会

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项目年度目标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为准确、全面把握仁寿县平安建设群众满意度,真实客观了解乡镇(街道)在平安建设工作方面存在的薄弱环节,了解辖区居民的评价,掌握全县政法队伍建设状况,针对问题制定相应整改措施,促进仁寿县平安建设群众满意度提档升位,仁寿县委政法委委托第三方调查公司开展群众满意度测评,完成调查取样次数2次,覆盖乡镇(街道)27个,面访乡镇(街道)2个,测评内容7项,电话调查率20%,对全县乡镇(街道)开展平安建设群众满意度。

委托第三方调查公司全年开展2次满意度测评,覆盖含天府新区在内的32个乡镇(街道),面访乡镇(街道)2个,设置测评内容12项,电话调查率20%,全县平安建设满意度了解更加准确客观。

2.项目实施内容及过程概述

2023年8月,完成第一次测评并出具报告,覆盖含天府新区在内的32个乡镇(街道),面访乡镇(街道)2个,设置测评内容12项,采集有效样本6056份,电话调查率20%,2023年12月27日按照约定支付合同金额的30%计8.8679万元(使用2023年度预算资金)。2023年12月,完成第二次测评并出具报告,覆盖含天府新区在内的32个乡镇(街道),面访乡镇(街道)2个,设置测评内容12项,采集有效样本6084份,电话调查率20%,2024年4月23日按照约定支付合同金额的70%计20.69万元(使用2024年度预算资金)。

预算执行情况(10分)

年度预算数(万元)

年初预算

调整后预算数

预算执行数

预算执行率

权重

得分

原因

总额

30.00

30.00

20.69

68.97%

10

6.897

通过竞争性磋商方式确定第三方调查公司,成交金额29.56万元,按照合同约定,于2024年4月23日使用2024年度预算资金支付合同金额的70%计20.69万元。

其中:财政资金

30.00

30.00

20.69

68.97%

/

/

财政专户管理资金

0.00

0.00

0.00

0.00%

/

/

单位资金

0.00

0.00

0.00

0.00%

/

/

其他资金





/

/

绩效指标(90分)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性质

指标值

度量单位

完成值

权重

得分

未完成原因分析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调查覆盖乡镇(街道)个数

27

32

5

5


面访乡镇(街道)村(社区)个数

2

2

5

5


调查取样次数

2

2

5

5


电话调查样本数率

20

%

20

5

5


质量指标

测评内容

7

12

5

5


项目全年有效样本

120000

12140

5

5

年初填报绩效目标表时工作失误,将指标值12000误填为120000。

时效指标

完成年限

1

1

10

10


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指标

群众对当地平安建设宣传工作的评价

70

80.9

20

20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服务群众满意度率

95

%

92.42

10

9.73

12项测评内容中,群众对治安巡逻、平安建设宣传两项指标评价较低,导致总体满意度未达95%。

成本指标

经济成本指标

资金成本

30

万元

20.69

20

20


合计

100

96.627


评价 结论

2023年第一次测评结果总分89.39分,2023年第二次仁寿县平安建设群众满意度总体得分为92.42分,与第一次测评,提高3.03分。全县各镇乡(街道)总体得分均在88分以上,各项指标中,矛盾纠纷调解得分最高,达到98.25分,其他指标从高到低依次是:治安问题整治97.98分,政法队伍教育整顿95.07分,扫黑除恶工作94.80分,政法队伍执法工作94.52分,“我为群众办实事”94.07分,夜间出行安全91.95分,社会治安情况91.37分,政法队伍形象风气91.25分,网格员工作90.57分,治安巡逻情况82.75分,平安建设宣传80.90分。

存在 问题

一是平安仁寿建设宣传还有欠缺。二是治安巡逻工作落实仍有差距。三是突出治安问题整治不够有效。

改进 措施

一是提升平安建设群众知晓率。通过设立咨询台、发放宣传单、悬挂条幅、制作展板和现场法律咨询服务等形式,向群众广泛宣传。二是提升治安巡逻群众安全感。进一步加强巡逻队伍建设,建立排班制度,制定工作方案和计划,动态开展巡逻工作,完善社会治安整体防控体系。三是提升治安防控群众满意度。加强重点部位隐患排查整治,开展打击盗窃犯罪专项整治行动,强化路面执法管控,最大限度地化解交通安全风险隐患。

项目负责人:李林洋

财务负责人:李建兵












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2024年度)

项目名称

51142124T000011270141-人才工作专项资金

主管部门

仁寿县委政法委本级

实施单位 (盖章)

中国共产党仁寿县委员会政法委员会

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项目年度目标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为更好高质量完成单位各项任务,特向社会公开引进高层次人才,为保障人才的流失,按照相关要求对高层次人才安居保障相关补贴资金,截至2023年12月共引进高层次人才4人,本次享受安障人才2人,引进人才单位工作效率提升,同时也更好地为解决社会大中专学生提供了就业岗位,引进人才及用人单位都达到98%以上。

按照相关要求对高层次人才安居保障相关补贴资金,截至2023年12月共引进高层次人才4人,本年度引进优秀人才1人,本次享受安居人才2人,引进人才单位工作效率进一步提升,同时也更好地为解决社会大中专学生提供了就业岗位,用人单位满意度达到98%以上。

2.项目实施内容及过程概述

按照相关要求对高层次人才支付安居保障相关补贴资金,截至2023年12月共引进高层次人才4人,本年度引进优秀人才1人,本次享受安居保障人才2人,共支付相关补贴金额64832元。

预算执行情况(10分)

年度预算数(万元)

年初预算

调整后预算数

预算执行数

预算执行率

权重

得分

原因

总额

0.00

6.48

6.48

100.00%

10

10


其中:财政资金

0.00

6.48

6.48

100.00%

/

/

财政专户管理资金

0.00

0.00

0.00

0.00%

/

/

单位资金

0.00

0.00

0.00

0.00%

/

/

其他资金





/

/

绩效指标(90分)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性质

指标值

度量单位

完成值

权重

得分

未完成原因分析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安居保障人数

2

2

10

10


引进高层次人数

1

1

10

10


质量指标

工作效率

定性

提升


提升

10

10


时效指标

安居保障时限

1

1

10

10


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指标

为毕业大学生提供就业岗位数

1

1

20

20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安居保障人才满意度

100

%

100

5

5


满意度指标

用工单位满意度

98

%

98

5

5


成本指标

经济成本指标

安居保障成本

64832

64832

20

20


合计

100

100


评价 结论

按照要求对高层次人才支付了安居保障相关补贴资金,截至2023年12月共引进高层次人才4人,本年度引进人才1人,本次享受安居保障人才2人,引进人才单位工作效率得到进一步提升,用工单位满意度达到98% ,同时也更好地为高校毕业生提供了就业岗位。项目自评得分为100分。

存在 问题

改进 措施

项目负责人:罗凌云

财务负责人:李建兵












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2024年度)

项目名称

51142123T000009495241-仁寿县政法系统政治轮训专题培训经费

主管部门

仁寿县委政法委本级

实施单位 (盖章)

中国共产党仁寿县委员会政法委员会

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项目年度目标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习近平总书记来川视察重要指示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政法队伍建设的重要指示和训词精神,认真落实《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和我省实施办法,坚持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不断增强政治学习的自觉性、主动性,提高政法干部的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为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仁寿、法治仁寿提供坚强组织保证。

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习近平总书记来川视察重要指示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政法队伍建设的重要指示和训词精神,增强了政法干部政治学习的自觉性、主动性,提高了政法干部的政治素养,为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仁寿、法治仁寿提供坚强组织保证。

2.项目实施内容及过程概述

县委政法委于2024年4月14日—2024年4月19日,组织全县政法系统部分科级以上领导干部、乡镇(街道)政法统战委员、县级相关单位分管领导、部分政法系统优秀中层干部,前往西南交通大学开展政治轮训专题培训。

预算执行情况(10分)

年度预算数(万元)

年初预算

调整后预算数

预算执行数

预算执行率

权重

得分

原因

总额

0.00

22.66

22.66

100.00%

10

10


其中:财政资金

0.00

22.66

22.66

100.00%

/

/

财政专户管理资金

0.00

0.00

0.00

0.00%

/

/

单位资金

0.00

0.00

0.00

0.00%

/

/

其他资金





/

/

绩效指标(90分)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性质

指标值

度量单位

完成值

权重

得分

未完成原因分析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完成政法系统政治轮训

1

场次

1

20

20


质量指标

培训质量评估

定性


20

20


时效指标

轮训完成时限

5

5

10

10


效益指标

可持续影响指标

持续提升参训人员整体素质

定性


20

20


满意度指标

满意度指标

参训人员满意度

95

%

95

10

10


成本指标

经济成本指标

资金成本

22.6624

万元

22.6624

10

10


合计

100

100


评价 结论

该项目自评总分100分,通过政治轮训专题学习,让政法干部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习近平总书记来川视察重要指示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政法队伍建设的重要指示和训词精神,增强了政法干部的政治学习的自觉性、主动性,提高了政法干部的政治素养,为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仁寿、法治仁寿提供坚强组织保证。

存在 问题


改进 措施


项目负责人:罗凌云

财务负责人:李建兵












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2024年度)

项目名称

51142121T000000228320-网格员经费(125001)

主管部门

仁寿县委政法委本级

实施单位 (盖章)

中国共产党仁寿县委员会政法委员会

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项目年度目标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为保障全县网格化服务工作,经十四届县委第54次常委(扩大)会议和县十九届人民政府第42次常务会议决定,由县委政法委牵头,每2年开展1次政府采购,为网格员提供工作必需工作装备,每季度、年度对优秀网格员(网格长)进行表彰,每月开展1次网格员(网格长)培训会议,编制印发网格工作手册,2024年共预算网格员经费110万元。

2024年度支付网格员(网格长)表彰费用、培训会议费用、工作手册印制等费用共计61.4万元。

2.项目实施内容及过程概述

2024年度支付网格员(网格长)表彰费用、培训会议费用、工作手册印制等费用共计61.4万元。

预算执行情况(10分)

年度预算数(万元)

年初预算

调整后预算数

预算执行数

预算执行率

权重

得分

原因

总额

100.00

100.00

61.40

61.40%

10

6.14

因网格员装备为2年1采购,2024年未购置网格员服装装备。

其中:财政资金

100.00

100.00

61.40

61.40%

/

/

财政专户管理资金

0.00

0.00

0.00

0.00%

/

/

单位资金

0.00

0.00

0.00

0.00%

/

/

其他资金





/

/

绩效指标(90分)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性质

指标值

度量单位

完成值

权重

得分

未完成原因分析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网格员(网格长)培训次数

1

10

6

6


网格员数量

985

985

6

6


印发网格工作手册

985

985

5

5


购置装备数量

985

0

5

0

服装装备2年1采购,2024年未采购

优秀消防网格员、网格员表彰次数

4

4

6

6


质量指标

资金使用合规率

100

%

100

6

6


时效指标

完成时限

1

1

6

6


效益指标

可持续发展指标

每套装备使用年限

2

2

20

20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网格员满意度

90

%

90

10

10


成本指标

经济成本指标

优秀网格员表彰奖励金标准

500

元/人

500

10

10


经费总额

100

万元

61.4

10

6.14

未购置网格员服装装备

合计

100

87.28


评价 结论

激励先进典型,为全县网格员营造积极工作氛围,提高工作效率,自评得分87.28分。

存在 问题

改进 措施


项目负责人:方宁

财务负责人:李建兵












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2024年度)

项目名称

51142124T000011353210-网格终端服务费(春节兑现)

主管部门

仁寿县委政法委本级

实施单位 (盖章)

中国共产党仁寿县委员会政法委员会

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项目年度目标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仁寿县网格化服务中心与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仁寿分公司于2023年3月22日签订《仁寿县网格员手机终端采购合同》,合同期限为24个月,有效期到2025年3月21日,合同金额为3664200元。其中采购合同双方约定分四笔付款:第一笔于 2023年5月31日前,支付金额为 110万元;第二笔于2023年12月15日前,支付金额为73 万元,已支付386140元,还需支付343860元;2022年10月—12月空档期需支付41.39万元;合计2024年应付前期费用共757760元。

2024年2月5日支付2022年11月至2023年2月网格终端服务费、2023年未支付完网格终端服务费67.56万元。

2.项目实施内容及过程概述

2024年2月5日支付2022年11月至2023年2月网格终端服务费、2023年未支付完网格终端服务费67.56万元。


预算执行情况(10分)

年度预算数(万元)

年初预算

调整后预算数

预算执行数

预算执行率

权重

得分

原因

总额

75.78

67.56

67.56

100.00%

10

10


其中:财政资金

75.78

67.56

67.56

100.00%

/

/

财政专户管理资金

0.00

0.00

0.00

0.00%

/

/

单位资金

0.00

0.00

0.00

0.00%

/

/

其他资金





/

/

绩效指标(90分)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性质

指标值

度量单位

完成值

权重

得分

未完成原因分析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提供手机终端服务个数

985

985

8

8


提供来电名片个数

985

985

8

8


质量指标

终端合格率

95

%

95

8

8


时效指标

提供每月通话时长和手机终端使用期限

2

2

8

8


手机终端使用期限

2

2

8

8


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指标

网格终端年正常使用天数

365

365

20

20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率

95

%

95

5

5


网格员满意率

95

%

95

5

5


成本指标

社会成本指标

服务费总额

675560

675560

20

20


合计

100

100


评价结论

保障全县985名网格员网格手持终端机正常运行,网格化服务工作顺利完成,自评得分100分。

存在问题

改进措施


项目负责人:方宁

财务负责人:李建兵













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2024年度)

项目名称

51142122T000004912140-网格终端服务费(125001)

主管部门

仁寿县委政法委本级

实施单位 (盖章)

中国共产党仁寿县委员会政法委员会

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项目年度目标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中共仁寿县委常委会会议决定事项通知(仁委定字第19号)和近期财政局回复,2023年拟增加网格员126名,合计985名。按照比例增加预算25万元/年。仁寿县网格化服务中心与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仁寿分公司于2023年3月22日签订《仁寿县网格员手机终端采购合同》,合同期限为24个月,有效期到2025年3月21日,合同金额为3664200元。其中采购合同双方约定分四笔付款:第一笔于 2023年5月31日前,支付金额为 110万元;第二笔于2023年12月15日前,支付金额为73 万元;第三笔于 2024 年3月31日前,支付金额为110万元;第四笔于2024 年12月 15 日前,支付金额为 73.42万元,2024合计需支付183.42万元。

2024年度共支付网格员手持终端服务费1100000元。

2.项目实施内容及过程概述

仁寿县网格化服务中心指导网格员使用网格终端机开展基础信息收集、有关服务群体走访、消防隐患排查、法院协执等工作,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仁寿分公司为此提供必要的流量、技术支持,2024年度共支付网格员手持终端服务费1100000元。

预算执行情况(10分)

年度预算数(万元)

年初预算

调整后预算数

预算执行数

预算执行率

权重

得分

原因

总额

183.42

183.42

110.00

59.97%

10

6

因拨款审批程序问题,尾款 73.42万元于2025年1月23日已支付到位。

其中:财政资金

183.42

183.42

110.00

59.97%

/

/

财政专户管理资金

0.00

0.00

0.00

0.00%

/

/

单位资金

0.00

0.00

0.00

0.00%

/

/

其他资金





/

/

绩效指标(90分)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性质

指标值

度量单位

完成值

权重

得分

未完成原因分析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提供手机终端服务个数

985

985

8

8


提供来电名片个数

985

985

8

8


质量指标

终端合格率

95

%

95

8

8


时效指标

手持终端维护时限

24

小时

24

8

8


手机终端使用期限

2

2

8

8


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指标

网格终端年正常使用天数

365

365

20

20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网格员满意度

95

%

95

5

5


群众满意度

95

%

95

5

5


成本指标

经济成本指标

服务费总额

183.42

万元

110

20

12

剩余款项2025年付

合计

100

88


评价结论

保障全县985名网格员网格手持终端机正常运行,网格化服务工作顺利完成,自评得分88分。

存在问题

改进措施


项目负责人:方宁

财务负责人:李建兵












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2024年度)

项目名称

51142124T000011288108-县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协调中心等候大厅建设项目(春节前支付)

主管部门

仁寿县委政法委本级

实施单位 (盖章)

中国共产党仁寿县委员会政法委员会

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项目年度目标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根据仁寿县人民政府(送批件110号)收文处理笺批示精神,新建群众等候大厅审定金额为1281793.26,按合同2023年已支付924000元,2024年需支付357793.26元。等候大厅建设资金使用资金 合理,投入使用后接待群众700人次以上,群众满意度达90%以上,职工满意度达到90%以上,

2024年已支付357793.26元。等候大厅建设资金使用资金合理,投入使用后接待群众752人次,群众满意度达90%,职工满意度达到90%。

2.项目实施内容及过程概述

2024年已支付357793.26元。等候大厅建设资金使用资金合理,投入使用后接待群众752人次,群众满意度达90%,职工满意度达到90%。

预算执行情况(10分)

年度预算数(万元)

年初预算

调整后预算数

预算执行数

预算执行率

权重

得分

原因

总额

35.78

35.78

35.78

100.00%

10

10


其中:财政资金

35.78

35.78

35.78

100.00%

/

/

财政专户管理资金

0.00

0.00

0.00

0.00%

/

/

单位资金

0.00

0.00

0.00

0.00%

/

/

其他资金





/

/

绩效指标(90分)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性质

指标值

度量单位

完成值

权重

得分

未完成原因分析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群众等候大厅建筑面积

390

平方米

390

20

20


质量指标

工程竣工验收合格率

100

%

100

10

10


时效指标

项目按时完工率

100

%

100

10

10


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指标

集访群访群体的疏导接待率

95

%

95

10

10


年接待群众数量

700

700

10

10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群众满意率

90

%

90

10

10


成本指标

经济成本指标

项目所需资金

357793

357793

20

20


合计

100

100


评价结论

2024年已支付357793.26元。等候大厅建设资金使用资金合理,投入使用后接待群众752人次,群众满意度达90%,职工满意度达到90%。

存在问题

改进措施

项目负责人:张峻宾

财务负责人:李建兵












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2024年度)

项目名称

51142124T000011297528-县委政法委办公楼维修改造(春节前支付)

主管部门

仁寿县委政法委本级

实施单位 (盖章)

中国共产党仁寿县委员会政法委员会

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项目年度目标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根据仁寿县人民政府(送批件444号)相关批示精神,同意县委政法委办公楼进行维修改造。2023年9月27日至10月8日,县审计局对该项目进行了复审,并于10月20日出具了项目结算审核结果核查意见书,复核金额为1741578.71元。2024年县委政法委办公楼维修改造项目需预算资金512378.71元,其中年初支付27%工程款460131元(支付至复审金额的97%),年底支付3%工程质保金52247元。办公楼维修改造资金使用合理,职工满意度达到90%以上。

根据2022年5月15日县政府送批件444号收文处理笺签批意见,同意开展县委政法委办公楼维修改造,所需经费控制在230万元以内(其中维修改造工程预算170万元,办公设备预算50万元,工程服务费10万元),在县财政年初预算“办公用房维修改造经费”中据实解决。2022年8月县委政法委通过已完成县委政法委办公楼维修改造工程招投标工作,由四川玮凯林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中标,中标价为1756000元,并于2023年1月完成验收工作。2023年9月27日至10月8日,县审计局对该项目进行了复审,并于10月20日出具了项目结算审核结果核查意见书,复核金额为1741578.71元。2024年县委政法委办公楼维修改造项目需预算资金512378.71元,其中年初支付27%工程款460131元(支付至复审金额的97%),年底支付3%工程质保金52247元。办公楼维修改造资金使用合理,职工满意度达到90%以上。

2.项目实施内容及过程概述

根据2022年5月15日县政府送批件444号收文处理笺签批意见,同意开展县委政法委办公楼维修改造,所需经费控制在230万元以内(其中维修改造工程预算170万元,办公设备预算50万元,工程服务费10万元),在县财政年初预算“办公用房维修改造经费”中据实解决。2022年8月县委政法委通过已完成县委政法委办公楼维修改造工程招投标工作,由四川玮凯林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中标,中标价为1756000元,并于2023年1月完成验收工作。2023年9月27日至10月8日,县审计局对该项目进行了复审,并于10月20日出具了项目结算审核结果核查意见书,复核金额为1741578.71元。2024年县委政法委办公楼维修改造项目需预算资金512378.71元,其中年初支付27%工程款460131元(支付至复审金额的97%),年底支付3%工程质保金52247元。办公楼维修改造资金使用合理,职工满意度达到90%以上。

预算执行情况(10分)

年度预算数(万元)

年初预算

调整后预算数

预算执行数

预算执行率

权重

得分

原因

总额

51.24

51.24

51.24

100.00%

10



其中:财政资金

51.24

51.24

51.24

100.00%

/

/

财政专户管理资金

0.00

0.00

0.00

0.00%

/

/

单位资金

0.00

0.00

0.00

0.00%

/

/

其他资金





/

/

绩效指标(90分)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性质

指标值

度量单位

完成值

权重

得分

未完成原因分析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装修办公楼面积

3000

平方米

3000

8

8


质量指标

工程竣工验收合格率

100

%

100

8

8


是否需要履行办公楼维修改造项目缺陷责任

定性


8

8


时效指标

办公楼装修完成时限

90

90

8

8


办公楼维修改造项目缺陷责任期

12

12

8

8


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指标

办公楼升级改造后环境

定性

提升


提升

20

20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干部职工满意度

90

%

100

10

10


成本指标

经济成本指标

项目质量保证金

52247

52247

10

10


项目所需资金

51.6378

万元

51.6378

10

10


合计

100

100


评价结论

通过改造升级,优化办公环境,提高办公安全层级及办公效率,自评得分100分。

存在问题

改进措施

项目负责人:刘嫦

财务负责人:李建兵












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2024年度)

项目名称

51142125T000013199713-县委政法委党报党刊订阅费

主管部门

仁寿县委政法委本级

实施单位 (盖章)

中国共产党仁寿县委员会政法委员会

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项目年度目标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根据省委政法委、市委政法委2025年度法制类报刊宣传联通工作要求,做好我县政法各单位及各镇乡(街道)相关报刊订阅动作

县委政法委将订阅计划发给邮局统一按计划征订,邮局根据实际发行情况每期按时邮寄至各乡镇。

2.项目实施内容及过程概述

27个镇乡(街道办)征订的138份《法治日报》66240元、57份《长安》杂志8550元、738份《四川法治报》265680元、27份《民主与法制》18144元,由县委政法委及邮政部门统一征订,所涉及的费用共358614元由县财政据实解决。县级相关单位征订的《法治日报》《四川法治报》和《长安》杂志由单位分别征订,征订费由各单位自行解决。

预算执行情况(10分)

年度预算数(万元)

年初预算

调整后预算数

预算执行数

预算执行率

权重

得分

原因

总额

0.00

35.86

35.86

100.00%

10

10


其中:财政资金

0.00

35.86

35.86

100.00%

/

/

财政专户管理资金

0.00

0.00

0.00

0.00%

/

/

单位资金

0.00

0.00

0.00

0.00%

/

/

其他资金





/

/

绩效指标(90分)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性质

指标值

度量单位

完成值

权重

得分

未完成原因分析

产出指标

质量指标

提高政法宣传舆论工作质量

定性


20

20


产出指标

时效指标

工作完成时效

1

1

10

10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征订法治日报146份、四川法治日报780份、长安杂志57份、民主与法制27份

1010

1010

10

10


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指标

有效提高干部职工党性原则

定性


20

20


满意度指标

满意度指标

群众满意度

90

%

90

10

10


成本指标

经济成本指标

资金成本

35.86

万元

35.86

20

20


合计

100

100


评价结论

100分。27个镇乡(街道办)征订的138份《法治日报》66240元、57份《长安》杂志8550元、738份《四川法治报》265680元、27份《民主与法制》18144元,由县委政法委及邮政部门统一征订,所涉及的费用共358614元由县财政据实解决。按照要求县委政法委将订阅计划发给邮局统一按计划征订,邮局根据实际发行情况每期按时邮寄至各乡镇。此项工作有效提高了政法宣传舆论工作质量,以及干部职工党性原则,群众满意度达到90%以上。

存在问题

改进措施

项目负责人:罗凌云

财务负责人:李建兵












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2024年度)

项目名称

51142122T000004912091-“雪亮工程”建设运营维护费(125001)

主管部门

仁寿县委政法委本级

实施单位 (盖章)

中国共产党仁寿县委员会政法委员会

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项目年度目标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满足“公安机关专业用、政法综治综合用、相关部门共享用、发动基层群众用”的总体目标通过重点路段、重点场所、人员密集区的智能前端的覆盖,同时设置预警规则实现提前布控防范,进一步提升社会风险的预知预判能力和高效快速处置能力。满足“公安机关专业用、政法综治综合用、相关部门共享用、发动基层群众用”的总体目标。前端点位数量2315个,“雪亮工程”指挥调度平台数213个;点位在线率、出图率不低于95%,服务对象满意率90%以上,为提升社会风险的 预知预判能力和高效快速处置能力、提升社会风险的 预知预判能力和高效快速处置能力。

已完成重点路段、重点场所、人员密集区的智能前端覆盖,并设置预警规则实现提前布控防范。满足总体目标。前端点位2315个,“雪亮工程”指挥调度平台213个;点位在线率99.04%、出图率99.10%,服务对象满意率90%。

2.项目实施内容及过程概述

通过中心工作人员每日派单、全量巡检,运营商24小时、48小时工作响应机制,实现点位在线率99.04%、出图率99.10%。2024年年度总派单3595单,其中设备故障3179单,网络故障416单。保障了“雪亮工程”的正常运行及前端覆盖,实现通过预警提前布控,进一步提升社会风险的预知预判能力。

预算执行情况(10分)

年度预算数(万元)

年初预算

调整后预算数

预算执行数

预算执行率

权重

得分

原因

总额

684.00

684.00

526.81

77.02%

10

7.702

“雪亮工程”二期152.34万元跨年到2025年1月支付

其中:财政资金

684.00

684.00

526.81

77.02%

/

/

财政专户管理资金

0.00

0.00

0.00

0.00%

/

/

单位资金

0.00

0.00

0.00

0.00%

/

/

其他资金





/

/

绩效指标(90分)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性质

指标值

度量单位

完成值

权重

得分

未完成原因分析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前段点位数量

2315

2315

8

8


“雪亮工程”指挥调度平台数

213

213

8

8


质量指标

点位在线率、出图率

95

%

99.04

8

8


时效指标

处理故障时限

2

2

8

8


“雪亮工程”运维期限

8

8

8

8


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指标

“雪亮工程”年正常运行天数

365

329

10

9

1.5月份移动因平台与网络导致频断,久未恢复;

2.4月电信因服务器损坏导致存储丢失,导致电信二期4月1日—4月8日存储无法查看;

3.3月份移动因服务器损坏导致存储丢失,导致28天的存储无法查看。

可持续影响指标

社会治安防控水平

定性

提升


提升

10

10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率

90

%

90

5

5


满意度指标

群众满意度

90

%

90

5

5


成本指标

经济成本指标

建设运营维护费总额

684

万元

526.812927

20

20


合计

100

96.702


评价结论

通过2024年一年的努力,最终实现总分97分,目前已完成重点路段、重点场所、人员密集区的智能前端覆盖,并设置预警规则实现提前布控防范。满足总体目标。前端点位2315个,“雪亮工程”指挥调度平台213个;点位在线率99.04%、出图率99.10%,服务对象满意率90%。

存在问题

1.5月份移动因平台与网络导致频断,久未恢复;

2.4月电信因服务器损坏导致存储丢失,导致电信二期4月1日—4月8日存储无法查看;

3.3月份移动因服务器损坏导致存储丢失,导致28天的存储无法查看。

改进措施

1.认真贯彻落实机房巡查、巡检工作,做好相关记录,实时检测机房内设备的运行情况;

2.不断加强员工培训和教育,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理能力,建立健全紧急事件(重大故障)预防与处理方案,包含但不限于应急预案、应急处理措施,同时,完善预防监测、事后评估及反馈等机制;

3.加大易损易坏设备的备品备件。制定易损易坏设备物资清单,包含但不限于设备名称、出入库记录等。

项目负责人:张峻宾

财务负责人:李建兵












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2024年度)

项目名称

51142122T000007008156-雪亮四期运行维护资金(125001)

主管部门

仁寿县委政法委本级

实施单位 (盖章)

中国共产党仁寿县委员会政法委员会

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项目年度目标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1.提供“雪亮工程”四期项目内所有设备及配套设施的维护服务;2.提供“雪亮工程”四期项目内所有后端服务器等设备托管服务(包含场地、电费等)。3.提供1471条前端链路建设及网络租赁服务;4.提供“雪亮工程”四期前端设备供电电费代缴服务;5.提供不少于 4 人的本地综合值守服务(县综治中心);6.组织专业人员对“雪亮工程”四期的建设质量进行把关7.定制开发一套运维管理系统,与四期平台进行对接,整合收敛故障数据,处理故障时间不超过2天,出图率不低于95%。

1.由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仁寿分公司提供“雪亮工程”四期项目内所有设备及配套设施的维护服务,积极落实24小时响应机制;2.由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仁寿分公司提供“雪亮工程”四期项目内所有终端服务器等设备托管服务(包含场地、电费等),目前已全部托管在电信机房内;3.已提供1471条前端链路建设及网络租赁服务;4.已提供“雪亮工程”四期前端设备供电电费代缴服务;5.已提供不少于 4 人的本地综合值守服务(县综治中心);6.已组织专业人员对“雪亮工程”四期的建设质量进行把关,所有人员均已具备相应证书;7.已完成定制开发运维管理系统,与四期平台进行对接,整合收敛故障数据,处理故障时间不超过2天,出图率不低于98.02%。

2.项目实施内容及过程概述

2024年度“雪亮工程”四期在线率98.02%,出图率98.3%,通过运维管理系统累计派单4776单,其中设备故障3802单,网络故障974单。所有设备均已得到妥善保管,由专业人员进行对应的技术支持,落实24小时响应机制。

预算执行情况(10分)

年度预算数(万元)

年初预算

调整后预算数

预算执行数

预算执行率

权重

得分

原因

总额

409.00

409.00

404.40

98.88%

10

9.888


其中:财政资金

409.00

409.00

404.40

98.88%

/

/

财政专户管理资金

0.00

0.00

0.00

0.00%

/

/

单位资金

0.00

0.00

0.00

0.00%

/

/

其他资金





/

/

绩效指标(90分)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性质

指标值

度量单位

完成值

权重

得分

未完成原因分析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前端点位数量

1992

1992

10

10


派驻人数

4

4

10

10


质量指标

点位在线率、出图率

95

%

98.02

10

10


时效指标

处理故障时间

2

2

5

5


服务期限

3

3

5

5


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指标

“雪亮工程”年正常运行天数

365

365

6

6


社会风险预知预判能力和处置能力

定性

增强


增强

7

7


可持续影响指标

社会治安防控水平

定性

提升


提升

7

7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

95

%

95

5

5


满意度指标

群众满意度

90

%

90

5

5


成本指标

经济成本指标

经济成本

409

万元

409

20

20


合计

100

99.89


评价结论

总分100分,2024年度“雪亮工程”四期在线率98.02%,出图率98.3%,通过运维管理系统累计派单4776单,其中设备故障3802单,网络故障974单。所有设备均已得到妥善保管,由专业人员进行对应的技术支持,落实24小时响应机制。

存在问题

改进措施

项目负责人:张峻宾

财务负责人:李建兵












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2024年度)

项目名称

51142124T000011522668-政法转移支付(司法救助)

主管部门

仁寿县委政法委本级

实施单位 (盖章)

中国共产党仁寿县委员会政法委员会

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项目年度目标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有效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全县司法救助工作不少于51次、51人,服务对象满意度达到99%以上,执法司法公信力持续提升。

共使用16.2万,救助20次,20人,救助对象满意率100%。

2.项目实施内容及过程概述

2024年3月13日县财政局将68万元下发县委政法委,2024年8月30日县国家司法救助领导小组决定将30万元划拨县法院购买执行救助保险,县委政法委研究使用16.2万元。

预算执行情况(10分)

年度预算数(万元)

年初预算

调整后预算数

预算执行数

预算执行率

权重

得分

原因

总额

0.00

38.00

16.20

42.63%

10

4.2

根据工作实际,政法单位申请救助的人数,未达到预期目标。同时,为提高司法救助的使用效率,划拨县法院30万元购买执行救助保险,对符合条件的申请人,使用该保险进行救助。

其中:财政资金

0.00

38.00

16.20

42.63%

/

/

财政专户管理资金

0.00

0.00

0.00

0.00%

/

/

单位资金

0.00

0.00

0.00

0.00%

/

/

其他资金





/

/

绩效指标(90分)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性质

指标值

度量单位

完成值

权重

得分

未完成原因分析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检察院司法救助人数

25

人数

17

5

3.4

检察院未发现符合救助案件

法院司法救助人数

25

2

5

0.4

法院购买救助保险

公安局司法救助人数

1

1

5

5


检察院司法救助次数

25

17

5

3.4

检察院未发现符合救助案件

公安局司法救助次数

1

1

5

5


法院司法救助次数

25

2

5

0.4

法院购买救助保险

质量指标

资金合理使用率

100

%

100

5

5


时效指标

救助时限

1

1

5

5


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指标

提升执法司法公信力

定性

提升


提升

20

20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被救助对象满意率

99

%

100

10

10


成本指标

经济成本指标

资金成本

680000

162000

20

4.2

30万元划拨至县法院

合计

90

61.8

政法单位未发现符合救助案件

评价结论

总得分为81.8分,确保遭受犯罪侵害或民事侵权等情形,无法经过诉讼获得赔偿造成生活困难的被害人、被害人近亲属或其他当事人,通过适度发放救助金得到救助。

存在问题

司法救助资金使用效率不高,法院、检察院救助次数和人数均未达到绩效指标。

改进措施

根据政法单位司法救助资金的申请情况和案件数量,司法救助资金已分配到政法单位,缩减司法救助资金的审批流程,提高使用效率。

项目负责人:刘宽冲

财务负责人:李建兵












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2024年度)

项目名称

51142122T000007008246-智慧平安小区运行维护(125001)

主管部门

仁寿县委政法委本级

实施单位 (盖章)

中国共产党仁寿县委员会政法委员会

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项目年度目标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1.提供项目内所有后端服务器等设备托管服务(包含场地、电费等)。2.提供456条前端链路建设及网络租赁服务;3.点位在线率、出图率不低于85%,故障处理不超过2天;4.用户满意率不低于95%,群众满意率不低于95%进一步提升小区的智慧治理与智慧服务能力、城市社会治理能力更完善。

1.已完成项目内所有后端服务器等设备托管服务(包含场地、电费等),由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四川有限公司仁寿分公司负责支撑。2.由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四川有限公司仁寿分公司提供456条前端链路建设及网络租赁服务;3.点位在线率86%、出图率85%,故障处理未超过2天;4.用户满意率95%,群众满意率95%,进一步提升小区的智慧治理与智慧服务能力、城市社会治理能力更加完善。

2.项目实施内容及过程概述

通过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四川有限公司仁寿分公司实现智慧平安小区所有终端服务器等设备托管服务(含场地、电费等),456条前端链路建设及网络租赁服务,在线率86%,出图率85%,故障处理未超过2天,用户满意率95%,群众满意率95%。

预算执行情况(10分)

年度预算数(万元)

年初预算

调整后预算数

预算执行数

预算执行率

权重

得分

原因

总额

91.00

91.00

91.00

100.00%

10

10


其中:财政资金

91.00

91.00

91.00

100.00%

/

/

财政专户管理资金

0.00

0.00

0.00

0.00%

/

/

单位资金

0.00

0.00

0.00

0.00%

/

/

其他资金





/

/

绩效指标(90分)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性质

指标值

度量单位

完成值

权重

得分

未完成原因分析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住户数量

50

50

10

10


前端链工程量

456

456

5

5


质量指标

点位在线率、出图率

85

%

86

5

5


资金使用合规率

100

%

100

10

10


时效指标

故障处理时限

2

2

10

10


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指标

城市社会治理能力

定性

提升


提升

10

10


小区智慧治理与智慧服务能力

定性

提升


提升

10

10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用户满意率

95

%

95

5

5


满意度指标

群众满意率

95

%

95

5

5


成本指标

经济成本指标

网络和设备托管费用

91

万元

91

20

20


合计

100

100


评价结论

最终得分100分,为后端服务器等设备提供托管服务(含场地、电费等),为456条前端链路建设及网络租赁服务,在线率86%,出图率85%,故障处理未超过2天,用户满意率95%,群众满意率95%。

存在问题

改进措施

项目负责人:张峻宾

财务负责人:李建兵












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2024年度)

项目名称

51142124T000011353667-智慧平安小区运行维护费(春节兑现)

主管部门

仁寿县委政法委本级

实施单位 (盖章)

中国共产党仁寿县委员会政法委员会

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项目年度目标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1.提供项目内所有后端服务器等设备托管服务(包含场地、电费等)。2.提供456条前端链路建设及网络租赁服务;3.点位在线率、出图率不低于85%,故障处理不超过2天;4.用户满意率不低于95%,群众满意率不低于95%进一步提升小区的智慧治理与智慧服务能力、城市社会治理能力更完善。

1.已完成项目内所有后端服务器等设备托管服务(包含场地、电费等),由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四川有限公司仁寿分公司负责支撑。2.由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四川有限公司仁寿分公司提供456条前端链路建设及网络租赁服务;3.点位在线率86%、出图率85%,故障处理未超过2天;4.用户满意率95%,群众满意率95%,进一步提升小区的智慧治理与智慧服务能力、城市社会治理能力更加完善。

2.项目实施内容及过程概述


预算执行情况(10分)

年度预算数(万元)

年初预算

调整后预算数

预算执行数

预算执行率

权重

得分

原因

总额

84.18

84.18

84.18

100.00%

10

10


其中:财政资金

84.18

84.18

84.18

100.00%

/

/

财政专户管理资金

0.00

0.00

0.00

0.00%

/

/

单位资金

0.00

0.00

0.00

0.00%

/

/

其他资金





/

/

绩效指标(90分)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性质

指标值

度量单位

完成值

权重

得分

未完成原因分析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住户数量

50

50

5

5


前端链工程量

456

456

5

5


资金使用合规率

100

%

100

10

10


质量指标

点位在线率、出图率

85

%

86

10

10


时效指标

故障处理时限

2

2

10

10


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指标

小区智慧治理与智慧服务能力

定性

提升


提升

10

10


城市社会治理能力

定性

提升


提升

10

10


满意度指标

满意度指标

用户满意率

95

%

95

5

5


群众满意率

95

%

95

5

5


成本指标

经济成本指标

网络和设备托管费用

841750

841750

20

20


合计

100

100


评价结论

最终得分100分,为后端服务器等设备提供托管服务(含场地、电费等),为456条前端链路建设及网络租赁服务,在线率86%,出图率85%,故障处理未超过2天,用户满意率95%,群众满意率95%。

存在问题

改进措施

项目负责人:张峻宾

财务负责人:李建兵












附表3

第五部分 附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十三、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四、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2024年度)

附件【125-仁寿县政法委本级-2024年决算套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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